起重機租賃合同[經典]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起重機租賃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起重機租賃合同[經典]](/pic/00/l/c6f0d6d8bbfa04_5fbf7ee9ce5d7.jpg)
起重機租賃合同1
使用單位甲方:出租單位乙方:
一、合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等。
二、設備信息:
設備類型:塔式起重機型號:生產廠家:產權備案號:出廠時間:
租賃期限:6個月,不足6個月按6個月計算,超出6個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
設備使用所在地:松山湖
三、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月租為元/月,(大寫:);不含稅從安裝完畢檢測合格交付使用后形如計算租期。
(二)進出場費每臺元();
(三)付款方式:
1、進出場費:在該機安裝好檢測合格交付使用后二十五天內,甲方支付進場費2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余款25000元在退場后,辦好退場的相關手續并移交相關資料后二十五天內付清。該費用包含設備進場的運輸費和人工費、安裝(拆卸)機械費和人工費、報建費用、檢測費用、租期內的維修保養費等所有相關費用,除租金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2、月租:在該機使用滿一個月后二十五天之內付清該月月租;
3、甲方如不按上述規定時間付款,乙方停止該使用。
4、甲方租用塔吊的工程完工時停止塔吊使用時間,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做好辦理拆卸手續。
5、甲方必須保證塔吊退場所需道路能夠進出,12米平板車與25噸吊車進出,如因甲方的道路造成乙方設備不能正常進退場,所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甲乙雙方安全生產責任:
1、乙方(出租單位)提供設備責任
(1)須有起重機械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并在建設主管部門辦理產權登記等;
(2)明確屬國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制造廠家的使用年限的.、經檢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設備不得出租、使用。
(3)乙方應檔自設備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將設備驗收資料、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名單等,向建設主管部門辦理設備使用登記。登記標志置于設備的顯著位置;
(4)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季節氣候變化,對設備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如施工現場使用的設備的安全防護不到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比如雷擊、塔吊碰撞、人為故意損壞、配件丟失的等);
(5)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后,方可生重新投入使用;
2、對乙方提供的設備技術檔案的約定,技術檔案應包括:
(1)購銷合同、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備案證明等原始資料;
(2)定期檢驗報告、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定期維護保養記錄、維修和技術改造記錄、運行故障和生產安全事故記錄、累計運轉記錄等運行資料
(3)歷次安裝驗收資料;
(4)以上技術檔案資料應復印加蓋公章后交項目部,并以“一機一檔”的方式保管,以備查閱。
3、對甲方(使用單位)的責任:
(1)設備安裝完畢后,甲方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部門單位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制定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在設備活動范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4)設置相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置專職的設備管理人員;
(5)制定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6)乙方負責安裝、拆除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安裝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
起重機租賃合同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
甲方向乙方租賃50T汽車起重機壹臺(為五節臂)。
二、租賃時間:
從 月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
四、財務結算:
1、臺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后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
(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X,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于良好運行狀態,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
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項目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項目部管理。 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后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甲方在 業基花苑商住樓 工程項目向乙方租用起重機械設備(以下簡稱“設備”)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遵守、履行。
一、 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用租金:
本次租賃的設備為廣西建工集團建筑機械制造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牛頭牌系列,根據各種規格型號不同,工作臂長分別為:50 – 70 米,最大起重量: 6 – 18 噸,臂端起重量: 1 – 3 噸,無附著獨立自由高度分別為: 40 – 60 米,最大起升高度為: 176 – 280 米。
二、 租賃期限及相關事宜:
1、設備租賃期為設備安裝調試完備,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甲方書面通知停止租賃并付清合同標明的設備在本工程所產生的費用及設備退場為止。
2、甲方保證該設備在本工程租賃期不少于則按 12 個月支付租金,多于 12 個月則按實際租期支付租金。租期尾數不足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即每月租金除以30天為日租金)。
三、 租金、進退場費的結算及支付方式:
1、月租金以人民幣計算,包含操作司機工資,設備保養、維修、日常維護等費用,憑收據結算不含稅。
2、進退場費為人民幣:起重機臺。(含設備進場安裝、報檢、頂升、拆卸、運輸等所需的費用)憑收據結算不含稅。
3、進退場費在設備進場安裝自檢、調試完備并能正常使用時,甲方在10日內一次性付款貳萬伍仟元正,余款待該設備拆卸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4、月租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應按時辦理好交付使用手續,租金按每月結算一次,以起租日至第二個月的今天為一個月,甲方于每月10前付給乙方上個月租金,以后每月以此類推。
5、甲方可以現金、支票、電匯或銀行匯票任何一種方式支付設備的進退場費及租金,如使用任何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期票或銀行承兌匯票支付上述款項,均視為拖欠租金行為。
6、乙方收取進退場費及租金時,出具收款收據,如甲方要求乙方出具正式發票時,甲方需另外支付發票金額7.5%的稅金。
四、 甲方責任:
1、必須嚴格按照乙方提供的設備基礎受力數據制作基礎,并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礎驗收報告給乙方辦理安裝報檢。基礎達到保養期后,通知乙方設備進場,安排安裝的具體時間。
2、負責工地現場道路暢通,確保設備進退場時的吊車、板車順利出入。清除安裝及拆卸現場的障礙,確保設備在安裝、拆卸時50T汽車吊車有足夠的作業空間。如因施工現場障礙原因造成設備不能正常安裝、拆卸或解體,需要使用超過25T以上的吊車,則超出部分,需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在設備基礎2米范圍內,設置一個專用電箱,配備200A的漏電和閘刀開關,供電電線截面不少于25m㎡,負責設備的'用電。
4、負責配備設備吊鉤以下的吊裝用具、索具、對講機等。加強項目對設備的管理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并指定一名管理人員安排、監督設備班組工作。
5、保證按約定日期,準時向乙方支付租金。并負責提供設備操作司機的食宿。
6、保證設備的正常供電,特別是在設備運作及頂升過程中,如須停電要提前告知現場操作司機及工作人員。如在設備操作司機及現場工作人員未知情的情況下突然停電,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責任方負責。
五、 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設備的報裝、報驗、安檢取證及設備進退場的運輸、裝拆、頂升調試等工作,并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2、在承租期內,乙方保證提供設備是符合國家有關設備質量及其標準的設備,并負相應的責任。
3、每臺設備負責配備2名操作司機,工資由乙方發放。如因操作不當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及責任人承擔。乙方司機必須堅持做好交接班記錄及設備日常保養與安全裝置檢查維護等工作。
4、乙方委派的設備操作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在不違反操作規程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和管理,保證按時、按量完成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派的吊裝工作。對于不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工作安排,且態度惡劣的操作司機,甲方有權隨即將其清退出場,乙方要按照甲方意見及時更換操作司機。
5、乙方設備維修人員應做到全天候24小時服務,如遇突發大故障,必須全力搶修。
6、租賃期內乙方應按照“日常維護、強制保養、定期檢測、視情修理”的原則,實施維修保養計劃。每月定期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和技術鑒定工作,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并承擔其費用。
六、 其它約定事項:
1、合同簽訂后,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在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向另一方賠償本合同所約定的租金和進退場費總額20%的違約金(不含稅),還必須在七天內付清尚欠的租金及違約金。
2、本合同標明的設備,所有權屬乙方,甲方在按時支付租金的前提下只擁有設備的使用權,任何情況下,甲方無權轉讓、變賣、抵押、扣押及處置所租賃的設備。
3、設備退場,如需對現場道路進行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項工作及所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4、若設備因質量原因,經相關檢測部門檢測,因驗收不合格而不能使用時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乙方給予甲方800元人民幣的罰款。
5、乙方操作司機必須按時上班,每天工作時間為16小時,如遇特殊情況必須配合甲方施工吊裝,保證設備正常作業,在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操作司機上班時間影響吊裝時間每次超過30分鐘(每月超過3次),即開始處罰乙方300元人民幣/次。
6、未經乙方授權,不能隨意開啟所租賃的設備,若甲方在未經乙方書面或口頭同意,違規操作租賃設備,由此所引發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7、若乙方無故或與其他借口停止設備使用,甲方有權更換租賃單位,由于更換租賃單位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在租賃期內,每月因故障停用累計超過36小時,扣減相應的租金。無論何種原因引起甲方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合同以外的其他責任。若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設備的損壞及安全事故,雙方互免追究責任。
9、租金原則上是連續計算,不因國家節假日而改變,也不因工程項目停頓而停止。因工程停工待料超過兩個月以上,甲方可要求乙方協商解決報停或退場事宜。
10、逾期付款,乙方有權停止設備的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責。甲方應在書面通知停止租賃日期10天內付清租賃款。在沒有付清租賃款項的情況下,乙方保留不退場的權利,同時,租期繼續延續,直至付清租賃款項為止。
11、租賃期結束,如甲方付清所有租賃期內的費用,工程無障礙物能正常拆卸,乙方在接到甲方拆卸通知后,必須在15天內將設備拆除運走(特殊情況順延),否則甲方有權安排專業人員拆卸,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2、甲方若在乙方設備拆除并運走后,仍拖欠租金,乙方保留繼續追款的權利,并按所拖欠租金總額每日千分之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內容與本協議據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生效,合同有效期從簽字之日起至甲方付清租賃款項設備拆離現場之日止。如果雙方發生糾紛,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原告方可在單位所在地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雙方約定如下:
一、設備型號及臺數:QTZ660型1臺。
二、使用地點: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6# 。
三、租賃期限:
自20__年8月10日設備開始進場,使用時間按乙方開工單為準,停臺時間按乙方停工單為準。
四、設備的運輸、安裝及拆除:
1、乙方負責設備進出場時的道路場地清理及設備安拆時的'現場清理。
2、甲方提供基礎部分施工圖紙,由乙方施工,甲方負責技術指導。
3、甲方負責設備安裝并交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乙方負責配備適合該設備的電源及電源箱,電源箱應靠近該設備(距離不超過三米)甲方負責電源以下部分的電纜及接線。本臺自用電量不得小于40千瓦,如由于用電問題損壞塔吊電機,所造成的一切問題由乙方負擔。
5、設備基礎定位由乙方負責,如出現偏差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6、設備租賃到期時,乙方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并負責清理拆除障礙物,費用由乙方負擔。
五、費用支付:
1、進出場費按每臺5000.00元支付(含安、拆、運輸、檢測驗收手續費等),月租費10000.00元,包括日常維護保養的費用,1名司機的工資和故障的修理及設備固定費用(不包括水、電及占地等費用)由乙方支付,日工資為每天95元,加班另行計算,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必須使用,如不使用按半價收費。
2、設備入場后,乙方應按全款的50%付給甲方,余額在塔吊拆除后一次性付清。
3、從正式使用之日起計算,在租賃期達到三個月后,五日內結算上季度租費,如乙方無故拖延租賃費,甲方有權采取停臺措施,不足一月按日結算。
4、若因工程原因和其他原因造成設備停臺五日以上由乙方提供書面材料向甲方報停臺,停臺期間收取50%臺班費。其中春節停臺30天、夏季停臺15天、秋季停臺10天不收取臺班費、因塔吊自身原因不能工作的不收臺班費、超過以上天數收取50%臺班費。
5、設備的基礎費用及新塔吊的配重打灰費用由乙方負責。
6、設備停臺后,乙方應付清甲方租賃余款,并由甲方安排時間拆塔。
7、設備進出場費及租賃費的領取由出租方(甲方)蓋財務章生效,其它領取無效。
六、租賃期間設備的維修與保養:
1、甲方按規定,定期派維修人員檢查和維修,確保設備正常運轉。
2、每月應給予三天維修與強制保養時間,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申請,乙方根據工程形象進度提早安排。
3、每月因甲方造成設備停臺三天以上,超過的天數扣除超過天數的租賃費,以上規定三天不包括設備加節、加附著、更換鋼絲繩、上級檢查及風、雨天氣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起重機租賃合同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甲方在 工程,租用乙方 臺雙籠2T施工升降機,型號為: 安裝高度 米,租賃形式為包月。
甲乙雙方確認如下事項:
一、租賃期:暫定 個月,甲方要求乙方在 年 月 日,把設備運進場,乙方設備進場安裝調試的時間不超過3天,甲方在設備安裝完畢后有2天時間搭馬道、防護棚和樓層安全門井并組織進行驗收,從第6天開始為設備起租日直至設備退租之日終止。
二、設備進出場費(含設備運進、運出、維護及拆裝費用)人民幣 壹臺。設備安裝完畢時(設備進場的第4天),甲方向乙方當即支付此費用的一半,拆裝完畢后付清剩余款。
三、租賃費及兩種付款方式:
1、月租賃費價 (大寫: )(臺/月);
2、雙方商議支付月租賃費價 (大寫: )(臺/月)。
付租賃費方式: 每兩月支付一次,支付70﹪,余款工程完成后半年內付清。
租賃費不足一月按日計算(日租賃費=月租賃費/30天)。
四、升降機司機:由乙方負責配備 3 人,司機持操作證或實習證明上崗。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班次。
五、升降機如因設備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整機無法運行,每超過14小時,扣乙方一天臺班費。乙方保證設備月故障率不超過5﹪(月運轉420小時*5﹪=21小時)。
六、雙方責任:
甲方:
1、根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設備使用管理規定》,在設備安裝完畢后對設備進行驗收,在驗收合格之日起30天內向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建委辦理使用登記。
2、負責對升降機司機進行進場安全教育。負責對電纜線和暫存在地面的井字架和附墻架等物品的看護,如有丟失負責賠償。
3、承擔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設備事故責任。
4、負責安排乙方司機的現場休息場所和飲食問題。
5、甲方為乙方每月提供1個工作日的維修保養時間(累計14小時)。
6、進場后甲方提供安裝所需的吊裝設備(如塔吊或汽車吊),并配備1至2個架子工。入場前和出場前,甲方為乙方設備的進場或出場提供便利的道路交通條件,達到“進出無障礙”。
7、甲方按照乙方技術要求做好設備基礎并在電梯基礎旁(一般應在離基礎4至5米處)設置50KW電源控制箱,應專箱專用,不得和其他設備混用。
乙方:
1、負責施工升降機的進出場運輸、安裝、維護、故障修理與拆除作業;負責該作業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對該作業全過程中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和設備事故承擔責任。
2、操作司機必須在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人員的指揮。
3、承擔因司機違章操作、操作失誤或設備故障造成的人身傷害與設備事故的責任。
4、確保設備運轉良好,在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維修和搶修。
5、司機積極配合甲方工作,按甲方規定時間上下班。服務態度達到甲方滿意。
6、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七、補充條款: .
八、合同糾紛:發生合同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不能解決可由任何一方提請調解直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合同簽約地址: .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6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自有起重機械設備租賃等有關事宜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將其自有的下列機械設備租賃給甲方使用:
第二條以上設備僅限于XXX工程使用,設備的交付與歸還地點為甲方施工現場。
第三條沒有乙方書面允許,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改裝,轉租和轉借乙方設備,乙方設備上的標識與文字,是乙方設備的重要識別標志,甲方不得對設備上原有的標識或文字擅自損壞,更改,覆蓋,粘貼等,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需賠償乙方因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租賃期限:
從20xx_年XX月_XX日至_20xx年_XX月XX日止,租賃期定為X個月,不足X個月租金按X個月計算。如需延期甲乙雙方需協商,本合同延續。
第五條租金及運輸費用:
1.租金:月租金為人民幣肆萬陸仟元整(46000元)由甲方負責。
2.運輸費:機械設備進出廠運輸費陸仟元整(6000元)由甲方負責,乙方設備到達甲方工地后,甲方于當日付清乙方設備進出場費。在乙方收到甲方現金或銀行底單傳真件后開始組裝,組裝完畢后開始起租。如2天內不能支付甲方則每日按4%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費用結算:
1.費用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應于乙方設備進場滿月后支付月租賃費,不支付租金不予吊裝。如甲方逾期5日未支付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停止使用,并終止合同。并向甲方收取5%違約金。
2.租金的計算為乙方設備到達甲方現場組裝完畢之日起,至甲方使用完設備之日止。起租期以上,結算周期不足一個月的,則按天計算。按天計算標準為:按日歷天數連續計算至甲方提出終止使用之日止。
3.每月故障累計停機維修保養2天內不減租金。
4.月租設備每月累計工作時間為300個小時,超時加班租金以小時累計結算,其計算標準為:月租金/30天/10小時。
第七條甲方責任:
1.有權對乙方設備和操作人員查驗證件,有權對進入現場的乙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吊具,吊繩等,如需要夜間施工,必須做好照明工作。
3.吊裝前,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歷證書的起重工指揮,在施工前做好安全工作,向設備操作人員詳細交代施工和需要吊裝構件的重量,幾何尺寸以及安全注意事項等,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吊裝安全。
4.監督設備操作人員,按乙方要求做好每日對設備的檢查保養工作,并免費負責操作人員現場食宿。
5.甲方協助乙方租賃起重設備現場組裝輔助吊機,乙方負責起重設備現場組裝、分拆工作。
6.負責機械設備所用的'柴油。
7.對乙方設備進行妥善的使用,保管。
8.對乙方設備使用情況及操作司機的工作態度滿意給預以客現評價和簽證。
9.按時支付乙方設備租金。
第八條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給甲方起重設備性能可靠,運轉正常,獲得具有技術監督檢測機構頒發的安全使用證,操作人員具有上崗資格證書。
2.乙方配備該機操作人員2名,并承擔其工資。
3.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人員協調,調度和指揮,接受甲方人員的安全教育,服從甲方人員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
4.操作人員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人員如違章指揮或所吊物件及環境影響起重機械安全運行時,乙方人員可拒絕執行。
5.操作人員必須每日做好設備檢查,保養工作,如發生故障,應積極組織人員搶修,盡快使機械設備恢復工作,如需要對機械設備進行修理或保養,則要提前與甲方協商,盡可能減少影響甲方工作。
6.負責機械設備安裝分解和調試工作,工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現場管理規定。
7.負責機械設備除柴油外其它一切輔助油料。
8.甲方不按時支付款項,則乙方有權收取違約金,并有權采取停機或提前終止合同措施。
第九條附則及約定;
1.為了保證安全,原則上不允許深夜作業。
2.作業中如發生人身、機械設備事故,根據吊鉤以上部分由乙方負責,吊鉤以下部分由甲方負責的原則予以承擔。
3.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任何一方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起重機租賃合同7
甲 方:
乙 方:
為貫徹“友好協商、互惠互利、責權明確”的方針,明確雙方在本工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新加坡·南京生態科技島市政項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標段
第二條 施工地址: 南京市建鄴區江心洲
第三條 工作內容:
第四條 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該汽車吊月租賃費為 每月元/臺。此價格不含稅)。
2、租賃時間:租賃時間按月計算,超過一個月,但其超過時間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 元/臺結算;超過18天而不足一個月的當月按一個月計算。
3、付款方式:次月5號前結清上月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 甲方權利與責任:
1、租賃時間內負責該車的用油及車輛工作人員的吃住。
2、負責協調乙方進場作業過程中,業主要求辦理的出入證。
3、負責對現場吊裝構件及過程的專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派人協助乙方吊裝前的墊實、支腿工作。
5、租賃期內汽車吊的作業人的工作歸甲方安排,乙方人員必須無條件遵守建設方、總包方、監理方及項目部的相關規定;乙方人員在安全使用前提下應當無條件服從甲方安排,甲方對乙方不稱職的作業人員有權處罰和辭退,乙方應當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關人員有權在巡查中,對乙方的安全隱患、施工錯誤及時提醒,避免安全及質量事故;對不重視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做出整改導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對重大安全隱患乙方不予重視的,甲方有權停機使用,其停機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7、在租賃期內,甲方有義務做好乙方進場人員的進場登記工作;有權利檢查乙方與派駐甲方的作業人員之間的手續,并做好相關的存檔工作。對于用工手續不齊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內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用工手續齊備的人員進駐甲方現場作業。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在進場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設備的各種有效證件、起重機其中性能表及相關資料。
2、乙方應當在進場前給作業人員辦理好特種作業證、保險、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關手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乙方設備進場前應該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設備使用狀況良好,保證現場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應當堅持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保證其正常運行,各安全裝置應當齊全、準確、靈敏、可靠;每個月乙方應當集中對本設備進行兩次以上聯合大檢查,所有的檢查和保養工作,乙方應當做好相關的文字記錄。
4、乙方在進場時應當結合本工程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的3級安全教育交底,并將小組人員的`分工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給甲方。
5、乙方負責派駐現場人員的安全防護勞保措施,并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住奧項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對不服從甲方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乙方須支持和配合。
6、對現場吊裝安全又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溝通協商,確保吊裝工作安全。
7、汽車吊的支腿、司索、指揮等與吊裝作業有重大關系的部位作業,以乙方人員為主;對信號不明、重量不明的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作業。
8、吊裝用的各種相關繩索、卡環、布帶等由乙方負責。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車吊的操作司機、指揮及司索工歸乙方派遣,乙方負責其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七條 安全生產:
1、乙方汽車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時,應當對汽車吊的各支腿認真支墊,對有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向甲方的工程技術人員咨詢;各支腿應當逐個進行壓頂。
2、在構件吊裝時,乙方作業人員應當堅持仔細觀察起吊周邊環境是否合適、起吊離地時必須慢速、起吊過程必須勻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裝注意事項,確保吊裝安全。
3、起重指揮工作歸乙方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揮人員必須對工程中的各起吊繩索、吊具、吊鉤、吊裝方法及保護鎖具等做認真檢查,在確認無誤后方可給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起重吊裝“十不吊”原則,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對于違章作業,甲乙雙方有權制止;對于雙方溝通中指令不明確時,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負責人及時溝通,在指令明確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業人員方可指揮起重設備作業。
5、在租賃期內,乙方應答配備適合本工作的作業人數,避免作業人員疲勞作業。
6、在作業前,汽車吊操作人員及指揮人員應當了解作業路線,對影響吊裝安全的路線和障礙物,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協調配合;對有人通過作業路線的位置,甲方應當協助做好場地維護工作;對有障礙物影響的地方,甲方應當協調清除,保證吊裝安全。
第八條 安全責任:
1、汽車吊操作、司索、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因乙方使用無特種作業證人員上崗,導致事故發生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2、汽車吊操作及指揮人員在現場作業時,因精力不集中、檢查不仔細導致發出的指揮信號錯誤和操作速度不當等,給甲方人員及其他單位人員造成傷害的,乙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在汽車吊作業范圍內的吊裝作業,因乙方提供的繩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傷害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甲方操作人員借用乙方繩索、吊具在汽車吊作業范圍外作業,出現傷害事故的,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4、在超過汽車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裝作業,乙方應當特別注意起吊方法和順序,并應特別注意對起重有決定因素位置的吊裝檢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鋼絲繩、路線、制動機構等),因乙方檢查工作和準備工作不當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在起吊前,乙方發現有關構件資料及支腿情況需要改善和明確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和處理,因甲方無視乙方正確的建議(如口頭不予理睬,應當有書面報告)導致的事故,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5、如發生人身、機械及構件傷害事故,由雙方有關部門共同調查處理,事故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甲乙雙方現場作業代表及職責:
1、現場作業代表:甲方; 乙方。
2、現場作業代表的職責:主要危險源的相互提醒;協商吊裝過程的總體計劃;雙方配合過程的聯系。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若起重機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間按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費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補充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并有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5、現場業建設方、監理方、總包方的安全管理細則同樣對乙方有效。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8
合同編號: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施工需要,租用甲方以下設備,經雙方協商,就租賃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租用設備概況:
1.設備名稱:門式起重機
2.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
3.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
4.新舊程度(設備出廠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1、租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2、進場日期:按乙方要求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進場。
機械性能必須能夠滿足乙方施工需要,使用中如果出現機械故障,若給乙方造成工期延誤等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3、該設備用于乙方公鐵立交橋預制梁場,乙方須按該設備的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方法正確使用,除經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作其它的用途。
4、乙方可對甲方的設備進行局部的有利于使用的改造。但需事先經甲方同意,并按雙方約定的改造方式進行。
第三條:租賃費規定:
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__________________
2、租賃期限:自設備全部到場拼裝完成,達到使用條件起開始算租金,至乙方出據報停通知單止租賃期滿。(共計______個月,合計:_______________萬元)
2.1、具體租賃期限按照月進行計算,______個月起租,不足4個月按4個月計算。超出4個月,甲方向乙方按實際天數計算(按每月8萬元,包括龍門吊超出租賃期限和架橋機超出租賃期限費用總和折算)。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對甲方進場的機械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進行檢查、驗收,若發現與合同中的規定不符,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場,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2.在該設備租賃期間,電力及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需配備主行走電纜滿足乙方需要(130m)。
3.設備在進場、退場運輸途中以及在裝卸、安裝、調試過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費用由甲方負責并承擔全部風險和損失。
4.甲方必須提供性能完好、安全裝置齊全有效的設備,不配備操作司機,但需對乙方現場人員進行操作培訓。如需甲方提供操作司機,乙方需支付操作司機費用,以滿足乙方施工需要。
5.操作司機必須持設備操作有效證件上崗,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在施工時必須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部門、行業頒布的一切有關安全、勞動保護、文明施工、衛生管理、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和乙方編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要求,安全文明施工。
6.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乙方自行承擔操作人員的職業病預防、檢查、治療、康復等工作,并承擔由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7.甲方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鄉規民約,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法律訴訟、經濟糾紛或執法部門的追究等,由甲方自行負責。
8.租賃期間甲方應及時并定期做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并承擔其相關費用。
9.租賃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0.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停機由甲方承擔,停機期間不得收取費用,造成的'損失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1.乙方提供設備安全停放場地,并負責設備的看護。
12.甲方應按乙方要求設備及時進場,乙方負責設備報檢,甲方在提供人員、設備資料等方面予以配合。
14.甲方提供的操作人員必須服從乙方相關人員的指揮,機械施工中要嚴格按照乙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要求施工,確保租賃機械的施工質量,接受和服從乙方、建設單位和監理的現場指導、檢查。
15.甲方需提供有關設備的一切資料及合格證等,并保證資料真實,設備完好無隱患等。
第五條: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及付款: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給甲方5萬元,設備全部到場支付7萬元。
1.1、租賃款按月結算,設備全部到場拼裝完成,達到使用條件開始計算日期,滿一個月后結算租金,次月5號之前結清上月租金。(按照總租賃款已支付的余額,分四次支付,每月支付6萬元,末次全部付清)。
1.2、乙方支付租金按照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進行支付,但不得違反乙方財務規定。
1.3、設備租金乙方需及時支付,如不及時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相關賠償。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三份,甲方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____(公章)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機租賃合同9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設備及租賃期限
1.1 設備概況
1.2 租用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因工程需要提前退場或延長使用,以乙方書面通知時間為準。
二、 租金及其他費用:
2.1 設備進退場費合計按人民幣 元整,包含以下費用: □安裝拆卸費 □檢測費 □運輸費 □基礎預埋螺桿。
乙方在機械進場前先向甲方預付 元,余款待設備退場前付清。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租賃設備運到乙方指定地點。
2.2 機械租金按以下第 種方式計算(不含操作工工資)
① 按臺班計算,每臺班租賃費 元/臺。
② 按月計算,每月租賃費 元/臺。
計算期限從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退場并具備退場條件為止,不足一個月的按每月30天折算。
2.3 機械租賃費按月結算,乙方每月10日前支付上個月的租賃費。
2.4 超過首次約定安裝高度,如需要頂升或加高及制作附著架,每頂升或加高一次(高度為 米)收取乙方費用 元整。
2.5 機械押金 萬元,在設備進場前由乙方支付給甲方,該款項不能作為租金沖抵款,于機械退場前由甲方返還給乙方。
2.6 電費由乙方承擔。
2.7 乙方工地停工期間及法定節假日期間的租金計算按2.2條約定。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3.1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確定基礎施工方案并負責基礎制作,并將相關資料如隱蔽記錄、砼試驗報告、接地電阻測試記錄等交付安裝單位驗收。
3.2 乙方負責平整清理安裝拆除場地,架好輸電線路,按甲方要求及用電規范安裝專用配電箱,負責接通電源,保證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作業方便。
3.3 乙方負責派有證指揮人員、司索工指揮作業,嚴禁違章指揮,因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4 設備安裝完畢,由乙方會同甲方組織安裝單位、監理單位進行聯合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在30日內到建設主管部門辦理使用登記。
3.5 乙方應當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相關費用。
3.6 對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無故刁難乙方施工人員的機組人員,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更換要求。
3.7 乙方的設備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權對現場機械的使用監督檢查,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后方可繼續投入使用。
3.8 在租賃期間,設備保管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設備損壞和配件丟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將甲方設備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合同所列租賃機械的所有權屬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應在2.1條約定的交付時間15天以前向乙方提供準確的基礎制作圖紙和技術要求,并指派專業人員協助乙方做好預埋件的預埋工作。
4.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營業執照、租賃資質,設備登記備案證明等資料,保證提供的租賃設備經檢測合格,技術性能良好。
4.3 甲方必須將安裝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安拆方案等相關資料及安裝安全協議送乙方及監理單位審核。
4.4 甲方負責派 名有證操作工隨機操作,操作工應遵守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服從乙方的工作安排,保證乙方施工使用需要。操作工的工資每人每月 元, 由乙方支付。
4.5 甲方負責租賃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服務,若無安裝維修資質,甲方可委托有相關資質的單位履行維修保養義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4.6 甲方對機械的維修和保養應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出現故障及時搶修。每月維修時間累計不超過三天(含三天),超過則按 元/天從臺班費中扣除。
4.7 甲方應保證設備維修保養制度的落實,對在用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裝臵、吊具、索具等定期檢查維修,使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做好設備的`日常檢查和月檢,并將檢查和維修記錄送乙方存檔。
4.8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甲方負全部責任。由于乙方擅自派人操作或修理、違章指揮等原因而造成的機械損壞或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合同解除與違約責任
5.1 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將租賃設備檢測驗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乙方有權拒付租金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還已預付的費用同時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2 甲方無正當理由停止租賃設備作業或因其原因造成租賃設備停止作業的(正常維修保養除外),甲方賠償乙方一切相關損失。
5.3 乙方不按合同條款支付租金,每逾一日按所欠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 天,甲方則有權停止設備作業解除合同。
5.4 因不可抗力導致設備損失和機租人員傷亡的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5.5 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共同履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有爭議則向當地法院起訴。
5.6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合同期
滿結清帳務自然失效。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單位(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開戶行: 賬 號:
年 月 日
賬號: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申請,租用 _ 型塔機 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了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譽,經雙方同意特立本合同,以便共同監督執行。
1、 結算方法:
1、塔吊租賃費用按月包干,每月租費人民幣 。(不開發票)不滿一月按實際天數計算租賃,每天人民幣 。
2、機械進出場費為人民幣 ,機械安裝調試完畢,由檢測部門檢測合格后,甲方付清進場費,從即日起開始計算租金。
3、租金每月結算一次,滿一個月后次月的10天內付清上月租金,如甲方未按時支付租金,乙方有權停機并要求付清租金。因此而造成的停機,停機期間租金不變。()因停電、節假日或施工原因而造成的停機,停機期間租金不變。
4、甲方通知乙方拆除塔吊時,付清所有租賃費,如甲方不付清租賃費,乙方有權延續計算租賃費,直到塔吊拆除。
二、甲方責任:
1、負責設備基礎施工,并承擔基礎制作費用。
2、提供安全,可靠的電源,并將電源引到塔吊下的電源箱。
3、積極配合乙方設備安裝,拆除工作,保證道路暢通。
4、負責設備進場后的安全保衛工作,如設備零件被盜,甲方負責賠償。
5、免費給乙方操作人員安排住宿,在本公司食堂就餐(餐費自理)。
6、必須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設備的進場和出場。
三、乙方責任:
1、積極配合甲方施工,準備兩名操作人員,提供24小時優質服務。
2、做好設備維修、保養,及時處理故障,做到一天故障4小時內解決,大故障24小時內排除,月累計停機維修,不超過3天,如果超過3天,甲方扣相應的.臺班費。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杜絕安全事故,拒絕一切違章指揮,嚴格違章操作,凡屬操作原因發生事故,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應配備專職指揮人員,因指揮造成的失誤或乙方人員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服從甲方、總包、監理、業主等管理人員的現場管理,不得與現場管理人員發生沖突,否則后果自負。
四、雙方權利:
1、甲、乙雙方不得無故單方撕毀本合同,否則將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2、本合同僅限 工程使用。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必須有雙方負責人(代表)簽字、蓋章,經簽字、蓋章,合同即日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有必要,可上訴至法院,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五、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以合同附件形式補充其條款,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1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______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按照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鋼管、扣件、起重機械設備、各種腳手架配件等建筑設備,經甲方同意有償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種類、數量、租金及損壞租賃物的賠償標準:特別說明:以上租賃物的種類、詳細的規格、數量以乙方簽字確認的提貨單為準。押金、租金及賠償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三、租賃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應將租賃的工具、設備應用于在建工程的主體工程,并保證按照國家規定的施工規范、操作規程進行正確使用。乙方不得超負荷使用和違規、違反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設備。
四、甲方設備出庫前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三章第十六條之規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務院166號文,第四、第五、第六條規定,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保障具備產品的.制造許可證、產品許可證、制造監督證明,達到機械設備完好率,否則不予出場,并負責將設備重點維修、防護部位易損、易耗機件向對方講解清楚,雙方委培人員按發放清單檢查、出庫、裝車,經簽字辦理交接手續。
五、租金應按月支付,乙方應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費清單,并付清該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六、經雙方協商,乙方應向甲方一定限額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后應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據。乙方交納押金后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租賃物資經驗收未發生缺損情況的,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雙方當場清點數量并驗收質量,乙方指派提貨人,提貨后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提貨單,乙方提貨人在提貨單上的簽字或者蓋章行為視為租賃物已驗收且質量合格、完好無損。乙方提貨后對租賃物的數量、質量負責,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八、租賃物的提貨與返還時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費、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九、承租人乙方將設備運抵施工現場后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26條、第34條、第35條、施工單位采購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由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的方可使用,同時不允許出租(甲方)參與施工單位租賃設備的管理與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長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合同屆滿前15日內,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十、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應當返還全部的租賃物,按時將租賃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并整理堆放。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轉讓、變賣抵押的,應當按照物質實際價值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①乙方不按時交納月租金的,應向甲方償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②乙方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的,除繼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外,每天應向甲方償付逾期租金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③乙方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租賃物,否則按照本條②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2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設備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QTZ80型塔式起重機 貳 臺。
二、本設備僅限于在中山市宏宇大廈工程作垂直和水平運輸之用。
三、甲方擁有對租賃設備的`所有權,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擁有該租賃設備的使用權。
四、甲方為該設備配備操作手貳人,食宿由乙方負責。
五、設備的租賃費按每臺/月(每臺15000元/月)計算,每月根據操作手的工作統計表,必須由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月底統一結算。
六、設備每次的進場和出場費用全部由乙方負擔。
七、甲方收取乙方保證金伍萬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八、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3
出租單位:________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________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________起用時間: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合同期限:________
第三條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后,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沖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歷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后開始計算,1個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后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制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并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后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了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吊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安全責任:
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4
承租方(簡稱甲方):______
出租方(簡稱乙方):______
茲因甲方吊裝需要租用乙方汽車起重機,配合甲方吊裝,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作地點及車型、內容
1、租用吊車類型及數量8噸汽車吊
2、施工地點:馬鞍山
3、施工內容:吊裝
4、租車時間: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年______月止,初計貳個月。
二、租金和費用計算方式
1、租鑫定萬貳仟元/月(進出場費壹仟元),超小時按時另計收費。
2、白天必須按八小時制作業計算,晚上加班按月租計時收費。
3、乙方提供駕駛員壹人(上下車均會操作)。
三、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阻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堅持實施吊車作業“十不吊”原則。甲方需配備合格的起重指揮,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
2、由于對施工場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吊裝作業前,甲方負責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禁干超出作業方案以外的工程,甲方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統一信號確保作業,施工過程中若發生野蠻作業,乙方吊車機組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由于指揮失誤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4、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責任劃分原則為:吊鉤以上屬于吊車機械設備引發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吊鉤以下(鋼絲繩、卸扣、捆扎、指揮等原因)引發的.安全責任由甲方負責。
5、路途安全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設備,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按時支付租賃費用。逾期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所欠金額×0.5%/天),承擔違約責任。
3、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嚴而造成的損失,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4、必須杜絕故意損壞或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設備的一切不良行為。
5、甲方無償提供機組人員的住宿和伙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機組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現場領導的指揮,并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2、車輛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保證運行正常,如果設備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更換其他設備。
3、吊車所需液壓油和潤滑油、配件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車性能表一份。
5、吊車在租用期間維護和保養時間每月為吊車在租用期間維護和保養時間每月為______天,原則上在無作業時保養。
6、乙方吊車司機按日填寫任務單,作為結算原始憑據。
六、結算及付款方式
1、設備進入甲方施工現場之日或設備離開乙方公司基地之日起計算租金,退場租金支付完畢之日停止計算租金,不足一月按實際天數計算。
2、設備到場日或設備離開公司基地之日為起租日期,乙方提供有效票據,稅金由甲方承擔,租金以現金或銀行匯總的方式均可。
3、甲方必須每月按時支付吊車租金,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車輛所需燃油由甲方無償提供。
八、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簽合同,自雙方簽訂后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電話:______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傳真:______
開戶行:______開戶行:______
帳號:______帳號: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設備概況:制造廠家:
2、生產許可證號: 合格證號:
3、主要技術參數:
二、租賃期限:
1、從甲方交付乙方使用,至乙方書面通知停止使用日止,預計租 期 十二 個月。
2、少于 個月計算,超出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租金。
三、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萬元臺
2、支付方式:
3、設備租金從雙方驗收及公司生產處復驗收合格后第二天開始計算。
4、設備租金已包含設備維修的各種材料、人工費用。
四、設備進退場與履約保證金
1、臺(包括材料、預埋件、扶墻連接人工費等)。
2、設備進退場費用付款:于月
五、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給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應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的情況。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設備型號: 規格:得另行提出超過原出租方承諾的任何要求。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或委托第三方)不得對設備進行拆裝,不得轉移使用,也不得抵押給第三方。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乙方提供的建筑資料,編制設備拆裝方案,提供設備的基礎資料和圖紙,協助乙方預埋地腳螺栓。所用螺栓應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規定要求。
2、按乙方的要求,準時進場安裝,按設備的各項安全規范要求裝拆設備,承擔設備裝拆過程中引發的安全責任。
3、甲方提供的設備必須是符合國家有關質量及其標準、性能良好的設備。承擔由于質量問題而引發的安全責任,并負責設備的維修和配件的費用。
4、出示單位安裝資格證和上崗人員資格證。在向乙方移交該設備備案的技術資料后,經指定的起重設備檢測機構出具合格檢測報告。
5、提供具有操作證的操作人員,并進行行政、技術、業務教育,遵守工地的規章制度,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做好設備日常保養,提供全天優質服務,承擔由于司機操作引起的安全責任。
6、對以上的安全責任,承擔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
7、上級或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時因甲方提供的設備造成乙方受處罰停工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8、對提供的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每月一次)的安全檢查和維修保養,按乙方提供的《設備檢查標準》和《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記錄》并做好相應記錄交乙方備案。、
9、操作人員或起重司機按十不吊規定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甲方無權干涉乙方施工現場對設備的正常安排使用。
10、設備進場前做好維護保養,保證設備完好,按乙方提供的《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記錄》做好相應記錄交乙方備案。
1
1、按《____市建筑起重設備安裝使用、拆卸登記管理辦法》辦理相關手續。
1
2、按乙方《塔吊拆裝規定》做好設備驗收資料。
1
3、甲方提供的設備符合國家環保標準和符合乙方職業健康安全要求。甲方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所產生的廢機油、廢氣、廢料符合國家環保要求,按環保部門要求進行處理,不得隨意傾倒或堆放在場地內。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甲方提供建筑資料,根據甲方提供的設備資料,負責設備的基礎施工及其費用。
2、負責提供設備按規定日期進入和撤離場地的環境和條件,如因現場無作業條件及道路不暢通,致使設備誤期或者因建筑物阻礙設備不能拆除的,乙方按誤期照付日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如因特殊原因雙方可協商租金減免。
3、負責架設設備電源線至使用地點。按設備用電要求,把開關裝好在設備作業附近5米內,并支付其電費。負責配置設備專用的接地線和防雷的地極。
4、負責設備進入施工現場后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甲方設備進退場的清點、擺放。如有丟失照價賠償。配合甲方裝拆工作,積極疏導行人,禁止設備裝拆范圍內非作業人員進入。
5、負責配備充足的合格持證的指揮人員、司索及指揮用具,承擔指揮不當、綁扎不當引起的安全責任。
6、負責自備各種司索、吊具轉入甲方,向甲方提供裝拆過程中使用的氧氣、電焊。
7、負責提供設備操作人員的食、宿(餐費自理、被子蚊帳等自備)。
8、提供驗收設備使用的重物。
9、在各大型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前,將相關信息通知甲方。
八、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故終止合同需經雙方協商妥善解決。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的,不能視為違約。
3、乙方不能保證設備安全使用,經甲方書面通知后3天仍無改善措施的,甲方有權停機或停租,其行為不視為違約。
4、甲方不能保證設備安全使用,并存在安全隱患,經乙方書面通知后3天仍未整改的,乙方有權拒付當月租金,其行為不視為違約。
5、合同生效后7天內設備不進場,雙方可視為解除合同。如由甲方造成的其行為視為違約,由甲方承擔乙方道路及基礎施工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經濟合同糾紛自行協商不能解決時,到有管轄權的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呈請有管轄權的人民裁決。
十、未盡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事項(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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