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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承包地合同

    時間:2025-12-27 12:37:08 合同大全

    承包地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承包地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承包地合同

    承包地合同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填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組面積約_____余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地承包出租給乙方管理使用,土地方位東起西至北至南至(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叁拾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

      三、甲方將以上土地出租給乙方用做養殖、種植、農產品深加工,不能改變用途。土地所有權必須歸甲方所有,在合同期內,乙方享有管理權和使用權。

      四、承包租用金交付方式

      1、以上土地的承包租用金為每年每畝耕地為荒坡為_____元,承包所有土地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在承包租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一付款,乙方必須在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甲方一年土地租用金。若逾期兩個月無兌現租金,視為自動終止合同。

      3、合同簽定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隨意變更土地承包金。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對土地的'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無償提供給乙方現有的道路

      3、保障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甲方盡力保護乙方生產環境和日常生產關系的協調。

      5、在租賃期間如國家征用此地,乙方所建附屬物及損失的賠償金歸乙方所用。土地出讓金由甲方所有,此時甲方無條件退還剩余期限的租金。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國家對該項目有優惠政策,由乙方享用。

      2、乙方可在承包租用的土地上建造與承包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要保護好自然環境,搞好水土保持。

      4、在生產經營期內,如對空氣、水源造成污染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生產過程中,需要工人時,在同行條件下,乙方應優先使用甲方的勞動力。

      七、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簽訂后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嚴格按合同辦事,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造成損失,有違約方負全部責任,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務必遵守,若有違約,違約金為租金的30%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為生效。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個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承包地合同2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包地合同3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合理規劃及提高大嶺煤礦的經營效益,經董事會研究決定,對大嶺煤礦坐落在永興縣境內的北風井的維修及管理權、實行個人承包經營。根據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及《煤礦安全規程》,在安全的條件下組織、維修、保養等。

      二、 承包期限為__年,即從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 在承包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如在維修生產過程中與甲方巷道貫通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出。如果在維修及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皆由乙方負責。

      四、 礦井"五證一照"由甲方負責。如電力等由甲方提供,但費用由乙方負責(價格同等主井)。

      五、 自簽證訂合同之日起,乙方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潤人民幣___元,至第四年年底為止,全部交清;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承包權。

      六、 因天災、政府政策性原因,停產達到十五天,甲方每月按承包費天數折算減免。

      七、 乙方投入的財產設備設施到期后,處理權歸乙方所有。

      八、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地合同4

      甲方(出租方):_______鎮________村________組(戶主姓名)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租賃,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租賃方式

      甲方采用__________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租賃給乙方經營。

      二、租賃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將租賃的土地用于:_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租賃時限:

      從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土地租賃面積,承包費付款方式及時間

      甲方將_______畝土地租賃緞帶乙方經營,乙方按每畝每年_______元承包費付給甲方,承包費以現金或實物折價(現時價)每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付清。租賃土地上有下列附著物__________。甲乙雙方協商約定附著物采取方式處置。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租賃期內不得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得取土、葬墳、建窯、拋荒、開挖,不經甲方及鑒證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承包土地轉包給第三方經營使用。

      2、乙方在生產經營人不得破壞原有水利、電等公效力設施。

      3、在租賃期內甲方無權干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生產、使用、處分收益權。

      4、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承包優先權。

      5、在合同期間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____方享有。

      6、履約保證金

      7、必須按約定期限租賃,否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8、到期后,該地上所有建筑物都歸乙方所有。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甲方所在村集體經濟組織、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再由雙方一致達成協議,現補充如下:

      1、乙方不得使用任何手段和勢力威脅甲方,雙方必須在平等互助的情況下履行合同。

      2、甲方的土地租賃時間為五年。

      3、五年租賃金額雙方協定為保護價格每畝900元,不允下調。

      4、乙方在土地租賃期滿后必須無條件地將甲方土地恢復原樣,使得甲方的農田作物正常生產。

      5、乙方在五年的租賃期滿后場地建筑物不拆除影響甲方的糧食作物生產的,甲方有權自行拆除。

      6、本合同必須有政府部門簽字蓋章方可有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鑒證方(簽章)

      村組印章

    承包地合同5

      甲方:湖南xx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xx鄉龔家灣村 組村民

      為切實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經濟發展,經湖南虹瑞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xx鄉龔家灣村 組村民 (以下簡稱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承包租賃乙方在龔家灣村抬填區范圍內水田面積 畝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租賃時間:共三十年,自二0XX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二0XX年十一月一日止。

      二、承包租賃費用:二0XX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二0XX年十一月一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畝的標準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賃費用每間隔三年根據市場價格變化再協商并進行相應異動。

      三、費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須在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將土地承包租賃費用支付給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則視同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關注意事項:

      1、在承包租賃期內,該土地的管理、使用權歸甲方所有,對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無理要求或干涉。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承包租賃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進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進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設的`臨時建筑及附屬設施在承包期滿后,甲方必須無條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賃期滿后,甲方必須將該土地按水田標準予以平整恢復,土中的葛種、巖石及其它雜質要清除干凈,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經濟補償,以便恢復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xx鄉政府、龔家灣村民委員會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承包地合同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受 (發起人姓名)等村民委托,將 (流轉土地地名)等地的土地,租賃給乙方從事 (經營項目名稱)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條款: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超過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限。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積

      本協議租賃土地為 一帶,東至 為界,南至 為界,西至 為界,北至 為界。總面積為 畝,其中:田 畝,土 畝。

      三、土地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土地租賃費:按田 元/畝,土 元/畝計算,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整。土地租賃費,用人民幣支付。乙方每年 月 日前付次年租賃費,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票據和賬號,轉帳支付給甲方。土地租賃費按實物支付,明確折價的時間和標準。

      四、土地交付時間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⑴照協議規定收取土地出租費,按照協議約定的期限收回出租的土地。

      ⑵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

      ①不按協議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

      ③不按時交納土地租賃費的。

      2.義務。

      ⑴及時提供出租土地,協助乙方按協議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解決或調解用路,用水,用電,用氣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⑵現有本宗土地上的雜木,劣雜果樹及附作物的處理辦法。

      ⑶現有本宗土地上的`墳墓由主人在改土動工前由甲方完善整理好。以后若確需在本宗土地上埋新墳,必需事前,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后實施,并且一墳不能占兩個臺面,所損失的 作價賠償,所占土地面積按實減除租金。所有的墳墓在燒香,管理時不得損害臺面,果樹,設施等,否則加數倍賠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擁有相關的生產經營權,產品處置權,收益權。

      2.義務。

      ⑴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協議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出租費,對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出租的土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⑵乙方將承租的土地采用轉包,轉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轉的,應與甲方協商,并經甲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七、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生效后,國家對該宗土地的扶持資金,除應由農戶個人直接享有的以外歸,明確歸誰。

      2.承包期屆滿后,園內的建筑物,設施,果樹處理辦法要寫清。

      3.由于 成熟季節的差異性,承包期屆滿最后一年,在 月 日前 還未成熟,實行乙方繼續管護至當年果品成熟采收后為止,是否計租金要明確。

      4.該宗土地本屆租用期滿后,按照國家政策,根據市場行情,重新商定租賃費標準,但乙方有優先續承租權。

      5.乙方違約,造成協議不履行時,或協議期滿后,土地上的附著物和構建物(要明確怎樣處理 可由甲方處置或限期由乙方清除);

      6.在承租期間,如遇國家征用土地,則土地安置補償費歸甲方

      及原承包農戶享受;附屬物,配套設施及在土附作物等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同時按照征用土地的實際面積,乙方減少相應土地的承租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協議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支付協議值款總額的20%違約金。

      九、協議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出租協議發生糾紛,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村委會,鎮政府農村承包協議管理委員會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達不成協議,可向區農村承包協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村,鎮農村土地管理部門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承包地合同7

      合同編號:0001

      甲方(出租方):什邡市潤豐土地流轉合作社

      住所: 南泉鎮玉橋村 聯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什邡市眾合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

      住所:什邡市師古鎮九里埂村 聯系方式:1868137055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什邡市潤豐土地流轉合作社所屬位于南泉鎮玉橋村4組 的100畝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轉讓土地為農業用途,從事農業種植的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自20xx年5月23日起至20xx年5月22日止。轉讓期限為10年。

      三、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計價形式:

      1、轉讓期限為:自20xx年5月23日起至20xx年5月22日止。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1050.00元,100畝合計支付人民幣105000.00元(大寫:拾萬零伍仟元 )。為保證農戶每年收益有所增加,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每年每畝轉讓租金逐年遞增50元。

      (二)每年租金于當年5月20日前一次性全部支付全年租金,甲方交田時間不能遲于20xx年5月23日。

      (三) 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乙方只能從事農業種植的生產經營。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6.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政府對其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額外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承租的土地,拆除承租土地上的.建筑物并使承租的土地達到耕種條件。需繼續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并于承租期滿前1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或分租。

      8.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40%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5‰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5‰承擔違約金。超過30 日,乙方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所有權歸甲方,任意方需處置時,雙方簽字確認;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所有權歸乙方,合同期滿后雙方協商處置。若協商不成,由乙方自行拆除。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在乙方保證甲方租金按時足額獲得的條件下,乙方有權利用承租土地的收益進行融資等經營活動,甲方不得干預。

      7.國家給予農戶的直補金由農戶全額享受,與乙方無關;水利費由甲方支付。

      8.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玉橋村村民委員會、南泉鎮政府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什邡市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什邡市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承包地合同8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合同內容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采用________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于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說明,并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元/畝,(或實物____公斤/畝),合計____元(或實物____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地合同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 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村民小組畝土地(詳情見下表)出租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出租土地詳細情況 總面積:畝,其中:田畝,土畝;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22年,即自20xx年12月30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按斤黃谷,并參照當地上年中等市場價格折算為現金(按江津市糧食主管部門書面證明或協商價格計算),20xx年按0.7元/斤計算支付),由乙方交給甲方作為下一年租金。

      四、支付時間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12月26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于20xx年12月26日之前將擬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9.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他約定:乙方簽訂協議之日提前支付復耕費(按20xx年租金等額支付給甲方)。今后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不再另行支付違約金及復耕費。

      七、流轉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全部無償歸甲方所有。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十、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 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條款

      1.在合同期內,乙方有權轉包該土地,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將轉包合同送甲方備存;在本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繼 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

      鑒證意見:

      鑒證人:

      負責人:

      鑒證單位:

      (簽章) 簽證日期:年月日


    承包地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地租賃給乙方經營,雙方就此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物四至及畝數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畝數:約50畝。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年,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實行一年一支付,即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租金。

      四、甲方保證此林地產權清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

      五、乙方對所租賃的林地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租。

      六、如在租賃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實行其他開發建設需征用此林地時,此合同無條件終止,但甲方應從征地補償款中向乙方支付當年投入的`成本。

      七、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租賃經營,在同等條件下,只有優先租賃權,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租賃經營,乙方在租賃期內的治理成果無償歸甲方所有。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此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地合同1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各人所有的農用耕地租給乙方,用于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愿將位于 胡大村面積_____畝農用耕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南起胡大村進村的水泥大路,西至_與相鄰村交界,東至通村新路,北至相鄰村交界。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由于這些土地涉及的村民比較多甲方分四組選四個村民代表和乙方簽合同,由每組的村民代表 代簽合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十四年,自20____年1月1日至20____年1月1日止。

      四、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地每年人民壹佰元整,水田每畝壹佰伍拾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第一年乙方付甲方一年租金,第二年乙方付甲方二年租金,第四年乙方付甲方剩下的十一年租金,十一年租金分三次付清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根據國家政策補償乙方。

      3.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1份。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地合同12

      甲方(出租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自愿將自本村承包的家庭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在一定期限內出租給乙方,并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的承包地位于_______縣_______鎮_______村村南,地塊名為“_______”,土地畝數為3畝,東臨_______承包地,西臨_______承包地,南臨卜營村的土地,北臨_______的承包地。

      二、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即自_______年8月9日至_______年8月9日為止。

      三、該承包地的'租金為每年每畝1000元,一年一給付,給付時間為上打租,即于每年的8月9日前給付下年租金。

      四、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的用途為進行農業生產經營,包括種植農林作物,進行畜牧養殖等。

      五、甲方允許乙方在該塊土地上興建進行農業經營等所必須的臨時性建筑物或其它設施。租期屆滿時,臨時性建筑物或其它設施由乙方負責拆除并歸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征用該土地,則因該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其它補償歸甲方;如其它單位、組織、個人等因需使用該土地而解除本合同,必須征得乙方同意,且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七、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自主經營、自由種植,甲方不得干涉。

      八、甲方必須保證交地時水、電、路等暢通無阻,履行期內,如出現水、電、路等人為障礙,甲方需協助乙方向有關機關、個人協調解決。

      九、本合同到期終止后,如甲方有意繼續出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承包地以轉包、轉租等形式將承包經營權再流轉給第三人,否則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賠償。乙方無故也不得擅自解除、終止本合同,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年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一、如乙方在該承包地上進行農業生產經營以及興建臨時設施、建筑須向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則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地合同13

      租賃方(以下簡稱甲方):麻陽縣石羊哨鄉躍馬寨村(下屬一、二、三、四、五組)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麻陽華盛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曾垂好 為了促進本村脫貧致富,打造一個最美鄉村觀光旅游,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標的

      甲方將麻陽苗族自治縣石羊哨鄉躍馬寨村(下屬一、二、三、四、五組村民簽字為準名單附后)約5800畝地塊(具體以林權證標示面積為準)及糧田約280畝(以村里檔案或糧田證書為準)租賃給乙方從事農業開發、種植、養殖及觀光旅游休閑項目。

      二、租賃期限

      租賃的地塊所有權年限為30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計算。

      三、租賃價格

      1、租金為12元/畝/年,租金每10年在原基礎上增加30%,以人民幣支付,此價格為甲方未將林權證過戶給乙方的地塊;并提供林權證復印件給乙方。

      2、租金為20元/畝/年,租金每10年在原基礎上增加30%,以人民幣支付,此價格為甲方將林權證過戶給乙方的地塊;

      3、協議租賃范圍內的糧田按凈用面積支付:200元/畝/年;

      有經濟作物按每畝20元計算。

      4、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地塊在合同生效前有經濟作物,該租賃

      地塊的所有經濟作物納入乙方公司統一管理,收獲權利歸甲方所有。但不能荒廢,荒廢一年乙方有權開發不做任何補償。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現金方式支付租金,支付的時間為:合同簽訂后支付租賃地塊年總金額的5%,在地塊租給乙方后,付清余下的95%。支付金額按合同對日一年一付(由乙方支付給村民委員會指定帳戶,款項到期后由甲方開給乙方收款收據方可由甲方支付到人,并提供每戶收款收據給乙方公司做帳保存)。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應于20xx年10月28日前將租賃承包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承包經營權租賃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租賃土地必須以甲乙雙方指定的地塊范圍為準,甲方不得更改認定的畝數、范圍等。

      2、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整改、組織生產、經營及產品處置權。

      3、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4、乙方在未盈利的情況下,甲方允許乙方將此土地所有權轉租給第三方,轉租費用由乙方享受,但要通知甲方,按原合同辦。

      5、如遇國家對乙方本次租賃的地塊進行征用,土地及開發前所留下原著物補償金歸轉讓方所有。地塊上開發的附著物及建筑物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6、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權;如甲方不同意繼續租賃乙方,應于合同到期前三年書面告知乙方,同時在合同期滿后,甲方應繼續給予乙方充分的時間處置投資建筑物及其他,否則,甲方應以市場價格收購乙方投資建筑物及其他。

      7、其他約定:在租賃期間,乙方使用躍馬寨村級硬化公路設

      施時,不需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甲方及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生產經營。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損壞硬化道路由乙方修理。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

      務。如甲方違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總租金的10%,且甲方還應向乙方賠償乙方總投入資金的'100%。

      2、乙方在合同簽字生效后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每年 10 月 29 日到 11 月 29 日付款,如延遲付款時間,甲方有權終止該合同。

      3、乙方在前三年開發后所留下的原作物及林木歸甲方所有(注明:成林的大松木8公分以上不得砍伐),如阻礙乙方觀光開發需砍伐,乙方應以市場價提高10%支付給甲方,甲方不得干涉。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乙雙方提請當地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同意并經麻陽縣石羊哨鄉政府管理機構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備案單位各執一份,留存一份。

      甲方村委會(簽章): (下屬村民簽字名單附后)

      村委會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章):

      備案方(鄉鎮簽章):

      年 月 日

      補 充 協 議

      甲方(即主合同乙方):

      丙方(村委會即主合同甲方):

      由于《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以下簡稱主合同)未盡事項無法全部體現,故本協議在主合同基礎上訂立補充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一、在施工過程中丙方及丙方村民應保證甲方正常開展,確保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或阻礙施工。

      二、在施工過程中,如因甲方在施工過程中意外對經濟作物造成損壞無法正常收獲,由丙方進行協調,賠償金額不得高于單株20元(如荒山林木及荒廢的經濟作物不作賠償)。

      三、丙方及丙方村民應保證甲方在經營后不得從事與甲方經營相沖突的行業,如有違背,甲方有權追索丙方的監管職責,并由丙方及村民對甲方的損失進行賠償。(特別注明丙方及丙方村民不準設立游船、私收門票和停車費)。

      四、現國家政策對該土地的補償歸丙方所有,轉讓后新增政策補償與甲方開發的其他產業政策補償,則補償費歸甲方所有。

      五、丙方的公用設施應無償由甲方使用,在不影響丙方的所有權情況下,丙方及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

      六、丙方村民如需宅基地建房,在不妨礙甲方的建筑物和不影響甲方的正常經營的情況下方可修建,但只限丙方村民(甲方新開挖的道路兩旁須經甲方同意或洽談補貼),不包括丙方的親戚和朋友。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丙方一份,見證人鄉鎮一份,留存一份,每份合同享有同等的權利。

      甲方(簽字及手印): 乙方村委會(簽章)

      見證人(鄉鎮)簽章: 村委會負責人簽字及手印:

      年月 日


    承包地合同14

      甲方(出租方):王XX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賈XX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自愿將自本村承包的家庭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在一定期限內出租給乙方,并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的承包地位于昌黎縣大蒲河鎮楊家營村村南,地塊名為“賈家墳”,土地畝數為3畝,東臨賈玉林承包地,西臨賈志宏承包地,南臨卜營村的土地,北臨賈志廣的`承包地。

      二、租賃期限為10年,即自20xx年8月9日至20xx年8月9日為止。

      三、該承包地的租金為每年每畝1000元,一年一給付,給付時間為上打租,即于每年的8月9日前給付下年租金。

      四、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的用途為進行農業生產經營,包括種植農林作物,進行畜牧養殖等。

      五、甲方允許乙方在該塊土地上興建進行農業經營等所必須的臨時性建筑物或其它設施。租期屆滿時,臨時性建筑物或其它設施由乙方負責拆除并歸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征用該土地,則因該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其它補償歸甲方;如其它單位、組織、個人等因需使用該土地而解除本合同,必須征得乙方同意,且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七、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自主經營、自由種植,甲方不得干涉。

      八、甲方必須保證交地時水、電、路等暢通無阻,履行期內,如出現水、電、路等人為障礙,甲方需協助乙方向有關機關、個人協調解決。

      九、本合同到期終止后,如甲方有意繼續出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承包地以轉包、轉租等形式將承包經營權再流轉給第三人,否則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賠償。乙方無故也不得擅自解除、終止本合同,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年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一、如乙方在該承包地上進行農業生產經營以及興建臨時設施、建筑須向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則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20xx年8月9日


    承包地合同15

      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收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簽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點及面積

      二、承包期限

      林地承包期限為500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對乙方承包的山林的經營、管理、收益有監督權。

      2、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所有權。

      3、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收取林地使用費。

      (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保障和扶持林業穩定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林區基礎設施建設。

      2、協助政府兌現在林業開發方面給予乙方的優惠政策。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及時調處山林糾紛。

      4、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生產自主權、經營收益權。

      5、負責制定林地使用費使用管理辦法。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享受林業生產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理權和受益權。享受政府、集體提供的生產保護措施,生產經營服務和公共福利。

      2、有權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各級政府的林業開發優惠政策。

      3、有權拒絕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額外的不合理負擔。

      4、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林木經營權,可以依法繼承和流轉。不愿繼續承包經營的,可交回甲方另行處置。

      5、因國家、集體建設等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二)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拋荒,不得掠奪性經營,未經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2、依法流轉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完善流轉合同,辦理變更手續。

      3、依法管理和保護森林資源,努力提高林地產出率,依法采伐林木,并按照林業部門的規劃要求,及時進行跡地更新。

      4、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承包經營林地的,乙方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五、附則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效力。

      2、合同在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糾紛,雙方應主動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向上級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站一份。

      4、在承包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補充規定,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戶主)

      代表:(簽章)

      法定代表人

      林業站: (公章)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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