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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合伙的協議

    時間:2025-08-20 00:05:01 合同大全

    合伙的協議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伙的協議,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伙的協議

    合伙的協議1

      一、總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2、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3、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4、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字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二、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1、合伙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企業

      2、企業經營場所: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

      三、合伙目的與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1、合伙目的:本合伙企業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含其整體變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下同)的員工持股平臺,意在凝聚核心人才為公司共同目標奮斗、同時也讓核心人才能享有股東權利和公司收益。

      2、合伙經營范圍:投資持有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

      3、合伙期限:本企業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計算,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伙企業經營期限屆滿,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長。

      風險提示:合伙人資格

      審查合伙人的資格,是簽訂合伙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業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選擇合伙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伙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伙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

      四、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1、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共________個,分別是: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3)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4)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2、經普通合伙人同意,可新增有限合伙人。

      風險提示:合伙人出資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資。每種不相同的種類都必須折價為相應的股份,在合伙協議中明確。這樣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為比例不明確鬧糾紛。

      另外,對于合伙人出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的,在合伙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辦理登記手續的義務承擔者,辦理時間以及辦理費用的承擔等等。對這些事項約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將增加企業法律風險。

      五、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資;出資__________萬元。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資;出資__________萬元。

      (3)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資;出資__________萬元。

      (4)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資;出資__________萬元。

      2、各合伙人應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繳納出資款,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補繳義務,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利益分配和債務承擔

      合伙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伙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伙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伙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伙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1、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原則:各方同意按各自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利潤。

      2、本企業的投資收益回到本企業銀行賬戶,首先繳納或者代扣代繳應付稅費;扣除稅費及費用后的余額部分,按出資比例向所有合伙人派發。

      3、本企業因向合伙人分配收益而預先繳納的有關稅項和所得稅,被視同收益分配的一部分,實際向合伙人支付收益時扣除。

      4、虧損的分擔:有限合伙人在認繳出資額內承擔有限責任,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責任。

      5、未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企業不得對外舉債。

      七、合伙事務的執行

      1、本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普通合伙人________執行合伙事務,對外代表企業辦理一切事務。

      2、執行事務合伙人更替,由現任執行人指定。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3、本企業因僅以持有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為目的而設立,不進行任何創業投資/股權投資項目,每年至少開一次全體會議。

      4、競業禁止與關聯交易,全體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競爭性的業務。違者除名并承擔賠償責任。

      八、入伙與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需經普通合伙人(合伙事務執行人)同意并通告全體合伙人,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新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風險提示:退出機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么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簽到合同里,項目的后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的結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義氣用事,以為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2、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但是對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4)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5)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6)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7)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8)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9)不滿足或喪失有限公司股權激勵的條件,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普通合伙人同意,可以將其除名。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或關聯企業造成損失。

      (3)不在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工作。

      (4)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4、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5、經普通合伙執行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伙人。

      6、合伙人退伙,其持有的財產份額應轉讓給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不能隨意轉讓他人;退伙人對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

      7、合伙人退伙,其財產份額只能在當年年底企業結賬時結算,轉讓價格不大于其在本協議中認繳的原貨幣值。

      8、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除普通合伙人同意或全體合伙人同意,不能出質和轉讓。

      九、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2、清算本合伙企業約定普通合伙人作為清算人,清算人指定數個有限合伙人組成清算組協助清算人依法進行清算工作。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字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3、清算合伙企業財產余額時根據清算當年合伙企業在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權份額計算。如果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新三版或創業版等上市,則按股票市值結算。

      十、爭議解決辦法

      1、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合同履行地的_________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因為合伙企業的人合性質,決定有關合伙企業的法律不可能對合伙人的違約責任規定的十分具體,所以建議各合伙人在協商合伙協議時,對合伙人的違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以便一旦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地執行,要求違約者依協議承擔責任。

      2、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的協議2

      合伙人(甲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合伙人(丙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合伙人(丁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鑒于,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嘉輝煌酒店甜品店,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營宗旨: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名稱:嘉輝煌酒店甜品店,主要經營地址:成都市錦江區佳宏北路220號。經營項目:甜點甜品。

      第三條合伙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合伙關系解除,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

      四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資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所占合伙人股份各位25%。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伙人均須承擔合伙期間的分工。

      1、盈余分配:按照出資所占股份的比例各占1/4為依據,按每位合伙人25%的比例分配。

      2、分配原則:自本甜品店開業之日起,半年內不進行任何形式的分配。半年運行后,每季度分配一次,原則為:核算后的純利潤中的50%作為繼續運營費儲備,剩余50%作為分配額度。

      3、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5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原則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須經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一方合伙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伙人退伙后,幾方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未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結算。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幾方合伙人共同選舉為合伙負責人。

      幾方合伙人共同商議合伙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并幾方簽署。

      合伙人定期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商議月度銷售、財務數據、運營、庫存等事宜,各合伙人須參加。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負責人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幾方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2.合伙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伙人擔任。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三)因合伙人個人原因,需解除合伙關系,按照入伙約定,應按入伙股份比例退還出資金額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伙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

      合伙人(甲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

      合伙人(丙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

      合伙人(丁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

    合伙的協議3

      甲方(資金投資方):

      代表人:

      乙方(技術投資方):

      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運營的直接聯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技術平臺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所的地點

      合伙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三、出資方式及條件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為資金投資方,投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

      2、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為技術投資方,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咨詢及在開拓業務進程中提供技術支持。

      3、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范化的營銷網絡。

      4、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開發項目。

      5、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四、權力義務

      1、屬于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項目,其所有權屬于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于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其所有權屬于乙方擁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除此協議約定______(企業)外其他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五、利益分配

      1、本金收回______萬元前,按______(企業)每個月的營業額去掉所有開支,剩余利潤資金投資方分______%,技術投資方分_______%。

      2、本金收回______萬元后,______(企業)每月營業額去掉所有開支,利潤資金投資方和技術投資方_________(比例)分成。

      六、共同開發項目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2、合作各方中,單方聲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3、開發項目被授予專利以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5、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范圍內使用。

      2、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3、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八、入伙與退伙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2)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合伙企業在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

      合伙人退伙的,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按約定比例分擔虧損。

      九、合伙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合伙企業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情形的應當解散;

      合伙企業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后_____日內指定一名或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十、違約責任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合伙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六十八條相關規定的,給合伙企業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合伙人爭議的解決方式

      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當地有關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補充合伙協議。本協議未規定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或其他法律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二、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_____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

      簽訂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

      簽訂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的協議4

      合伙人:

      甲: 性別:

      現住址: 市(縣) 街道(鄉、村) 號

      乙: 性別:

      現住址: 市(縣) 街道(鄉、村) 號

      丙: 性別:

      現住址: 市(縣) 街道(鄉、村) 號

      經三方考查協定在 街合伙開設 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經營 店,總投資為 元。

      甲:出資金額 元 占投資總額的 %

      乙:出資金額 元 占投資總額的 %

      丙:出資金額 元 占投資總額的 %.

      第一條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 為合伙負責人,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四條 每月 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X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第五條 合伙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 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里吧臺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吧臺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或參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注冊營業日期開始)

      第十條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 丙三方同意后更

      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3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復印件

      簽約日: 年 月 日

    合伙的協議5

      《市場營銷模塊2》

      題目: 衡水為民連鎖藥房經營模式分析

      學生姓名 :

      系 別 : 經濟學與管理學系

      專 業 :

      年 級 :

      學 號 :

      衡水學院經濟管理學院

      衡水為民藥房連鎖經營模式分析

      連鎖經營這一經營模式的實質,是企業運用無形資產進行資本運營,實現低風險資本擴張和規模經營的有效方法和途徑。這也是連鎖經營能得以迅速發展的根本原因所在。衡水為民藥房可以說把這一經營模式在衡水地區內經營的比較好。

      一、 為民基本情況

      為民藥房創立于1990年,于20xx年成立衡水為民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與衡水市仁和醫藥有限公司、衡水德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同屬于衡水鑫境界投資有限公司。并于20xx年首批通過藥品零售GSP認證。是衡水最早的品牌連鎖藥房,是市區兩級醫保定點單位,市區兩級慢性病定點單位,門店遍布衡水市區及部分縣鎮(覆蓋武強、棗強、饒陽、景縣、安平、故城等地),公司現有員工近二百名,會員10萬余名。20xx年被中國誠信萬里行活動委員會授予國家級“誠信示范單位”的榮譽稱號。為民藥房嚴格按照GSP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標準,堅持品牌渠道進貨,嚴把藥品進貨關,一直和品牌廠合作,進品牌藥,保證讓人們用上放心藥!公司質管部每天進行合法企業、合法企業生產的合法品種的審查、登記,認真做好首營品種和首次經營企業的審核。另外開發了整套管理軟件系統,對公司經營的全部產品進、銷、存情況進行全程監控、分析,實現了統一管理、統一采購、統一結算、統一配送的管理模式。

      二、 為民經營理念

      1、質量第一

      為民藥房嚴格按照GSP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標準,堅持主渠道進貨,一直和品牌廠合作,進品牌藥,保證讓人們用上放心藥!公司質管部每天進行合法企業、合法企業生產的合法品種的審查、登記,認真做好首營品種和首次經營企業的審核。另外開發了整套管理軟件系統,對公司經營的全部產品進、銷、存情況進行全程監控、分析,實現了統一管理、統一采購、統一結算、統一配送的管理模式。

      2、服務至上

      公司始終把讓顧客滿意作為永恒的追求。公司還專門成立了客服部,每月6日.16日.26日開展免費測血壓、免費測血糖等服務項目。同時公司重視會員的發展,公司已擁有會員10萬余人,并以每年組織會員聯誼會的形式,開展“健康大講堂”,傳遞健康知識,不定期的組織會員開展旅游等豐富多彩的健康活動。受到各界同仁和顧客的一致好評。

      3、專業隊伍

      公司狠抓服務的同時,始終奉行“成就把心交給企業的員工”的理念,公司按照《勞動法》的要求,對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繳納三險。良好的待遇、規范的管理吸引了一大批優秀的人才,從醫學、藥學專業院校畢業的員工達到70%

      藥師、醫師、助理醫師占職工總人數的`40%,為給顧客提供專業服務提供了可信賴的專業技術力量。

      企業發展必須有一支優秀的高素質的員工隊伍。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培訓機制,把培養專業素質人員作為一項重點工作,堅持全體員工參加業務學習,創建了由公司藥師團隊組成的講師團,為入職的新員工講解藥理知識。此外公司定期安排公司培訓師外出進修,隨時掌握最新的專業知識和信息。

      4、親情營銷

      為民藥房在全市第一家開展了24小時晝夜服務,解決了顧客夜間購藥難的問題,為了百姓及時、方便的用藥,一做就是八年。并建立了 “快反應”隊伍,由專門的人員配備專門的車輛負責給顧客送急需的藥品,并保證市區內一小時內將藥品送到,用行動贏得了社會的肯定和贊譽!

      三、為民的社會責任

      扶貧幫困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為民藥房作為一家具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多年來一直以回饋社會,奉獻愛心為已任!20xx年12月,在區民政局聯系下,為鄧莊福利院、麻森福利院、趙圈福利院老人共捐獻了價值4000多元的常用藥品。20xx年12月,為故城縣貧困兒童捐送價值4000多元的品牌羽絨服。20xx年做為桃城區女企業家協會的一員,田紅霞董事長為衡水市貧困兒童捐助1500元。為民藥房在衡水中學設立為民助學金,每年拿出3萬元資助家庭有困難的學生。為民人堅持用愛心來溫暖需要幫助的人,而不圖回報。為民藥房秉承“讓生活更健康.更美好”企業綱領,用行動踐行為大眾健康護航的使命!

      四、為民藥房的核心價值觀:誠信、 合作、 拼搏、 共贏 尊重生命 尊崇客戶 成就員工貢

      獻社會

      五、為民藥房的使命:提供及時、安全、有效的藥品, 為大眾健康護航。

      以上就是關于為民藥房的連鎖經營概況,為民藥房作為衡水典型的連鎖機構,它經營的很成功,關鍵是它的連鎖經營模式具有很多優點,具體如下:

      1.授權人只以品牌、經營管理經驗等投入,便可達到規模經營的目的,不僅能在短期內得到回報,而且使無形資產迅速提升。

      2.被授權人由于購買的是已獲成功的運營系統,可以省去自創業不得不經歷的一條“學習曲線”,包括選擇盈利點、開市場等必要的摸索過程,降低了經營風險。

      3.被授權人可以擁有自己的公司,掌握自己的收支。被授權人的經營啟動成本低于其它經營方式,因此可在較短的時間內收回投入并盈利。被授權人可以在選址、員工培訓、市場等方面,得到經驗豐富的授權人的幫助和支持,使其運營迅速走向良性循環。

      4.授權人與被授權人之間不是一種競爭關系,有利于共同擴大市場份額。

      但在經營過程中為民藥房也有一些弊端,如何改變這一弊端,成功經營連鎖藥店,把為民做大做強,我認為應該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提高運營效率。

      連鎖藥店的運營很復雜,因為它是幾十或幾百或幾千家藥店的集合,所以需要管理。管理就需要成本,管理的效率跟成本是緊密相關的,效率高成本低,反之亦然。 連鎖藥店經營的藥品是幾千種甚至幾萬種,能夠實時監控每一貨品實時位置確實是件難事,但是任何貨品流轉周期變長,也就意味著資金占用周期的延長。所以這是企業的立身之本。

      2.降低經營成本。

      節儉是任何企業和個人的美德,現今大多數藥品零售企業都注意到了這點。節省成本應該是節儉企業內部成本,而不是去克扣消費者權益,或者減少必要的市場運營費用。成本與品質比決定了企業能否當前能生存同時中期能發展,而不是走兩個極端(能生存或中期發展)3.提高資源收益。

      資源收益是個書面詞兒,實際上就是利用連鎖藥店這個平臺獲得的主業之外的收益,比如條碼費、進店費、管理費、贊助費、展示費、陳列費等等。要注意推薦費。近幾年藥店終端流行“第一推薦”或“第二推薦”,不管什么推薦,那都是要給15%-35%的終端掛金。

      4.單店部分權力下放。

      連鎖藥店中,大店小店比比多,平價藥店、藥妝店、藥品超市、藥品商場各種業態也是琳瑯滿目,但業績是第一位的。企業運營中,有句管理天條:本地化。 對為民連鎖藥店來說,“本地化”就是本社區化或者本區域化。不同的社區或區域必然有不同的市場環境,有不同的消費形態,有不同的價值取向,所以需要有比較靈活的市場開發手段。單店部分權力下放更有深的管理思路。為民連鎖藥店業績要上去,靠的自然是優秀的店長群體。優秀的店長自然是克盡職守,嚴遵標準,知人善用,思維靈活,有個人的經營理念。下放部分權力能夠調動店長們的工作熱情,用自己理解的方式、用符合單店的方法去提升業績。

      以上就是我對衡水為民連鎖藥房經營模式的分析以及提出的建議,為民藥房作為衡水典型的連鎖經營藥店一定會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合伙的協議6

      合伙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合伙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甲方開設位于仁懷市人民醫院旁的餐廳一間,定名為:___________,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共同經營該餐廳,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1、甲乙雙方合伙經營位于仁懷市人民醫院旁的.餐廳一間,定名為:___________。

      2、甲方投資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該款項在先前已經全部投入),享有該餐廳85%的股份;乙方投資5萬元(該款從簽訂本協議之日起,從乙方應得工資收入中每月提取5000元,連續提取10個月),享有該餐廳15%的股份。盈利及虧損均按照雙方的投資比例計算。

      3、因甲方先前就已經將全部投資款項投入,而乙方全部款項的投入尚需一定時日,但考慮到友好合作,雙方一致同意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或者年月日起)按照約定比例計算盈利或者虧損。

      4、在乙方未全額投資之前,如果因為乙方的原因,無法繼續取得工資收入,導致無法向甲方繳納出資款項,則乙方應另行補交應出資剩余款項或者退出合伙,在乙方選擇退出合伙的情況下,甲方應與乙方結算。

      5、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涉及選擇新的合伙人或者退伙、散伙、停業轉項等重要事項,雙方應充分協商,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由于甲方占有份額較大,以甲方的意見為最終意見。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日

    合伙的協議7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方經友雙方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規定,就合伙經營服裝零售業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字號 、主要經營地

      合伙字號為:

      經營場所位于: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 范圍包括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出資比例為______%。

      乙方某______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出資比例為__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本協議簽訂后三日內交齊。各合伙人的出資存入合伙人共同設立的專用賬戶,除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的日常經營開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則要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4、本合作財務及日常經營由合伙各方共同聘請人員以進行,被聘情人員接受各合伙人的共同監督,日常管理由負責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執行,其他合伙人有權監督合伙執行人的各項管理及經營工作。

      第五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合伙的利潤和虧損,由合伙人依照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2、合伙存續期間,如遇裝修、大型拓展活動或增加經營項目、新增設施時,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根據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增加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拒絕增加出資者,其增加的出資額可由其他合伙人認購或招募第三人入伙,也可適當調減出資總額,各合伙人出資比例按屆時的實際出資情況確定,拒絕增加出資的合伙人放棄異議的權利。

      3、合伙人每月結算一次,次月15日分配上月經營利潤。經營利潤是扣除當月已結算的所有開支(包括彌補上月虧損)外的營業結余,由雙方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每月最后一日由各合伙人對本月的經營情況進行財務結算及庫存盤點,結算及盤點結果需全體合伙人簽字確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合伙期間,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可退伙,退伙需提前 叁 月告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經濟損失超過叁萬元的;

      (3)挪用、侵占合伙財產的;

      (4)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同、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的;

      (5)從事損害本合伙利益的其他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定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中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新的合伙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某某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務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2、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3、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合伙事務,由分管的合伙人提出建議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后執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根據出資比例表決后按過半數意見執行;因該合伙人事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表決時同意該意見的合伙人應當予以賠償。

      一方對另一方負責管理的工作有監督、建議權,合伙經營及財務情況對全體合伙人公開并可隨時查詢。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則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同、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伙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合伙字號繼續經營原合伙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被依法撤銷。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委托的合伙人擔任,也可以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自合伙解散后15日內進行,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伙人可自行清算。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債務;最后再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算后如有剩余,雙方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出資比例分擔。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按其出資額的日萬分之三賠償其他合伙人損失;如果逾期3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出資份額或中途撤資的,按其出資額的10%向其他合伙人支付違約金。

      因撤資給合伙造成的損失大于前款約定違約金的,應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合伙財產對外提供擔保的,其行為無效,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由該對外擔保的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損失,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經營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自全體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的協議8

      根據楊國恩、李朝建、代玉泉、向朝奉、向東、但漢均六人商議,確定在長壩鎮簡村村新農村規劃區內合伙共建住宅綜合樓一棟,六戶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建房宅基證辦理

      宅基證由李朝建、楊國恩負責在簡村村落實土地置換 畝,辦理各戶宅基證(政策允許的前提下)。

      二、建房辦法

      1、建房實行全額承包,即按400元/平方米的價格承包給施工方進行施工(總建筑面積為1146.62平方米)。

      2、本房后院的一切附屬工程由6戶統一承擔費用(每戶平均負擔)。

      3、各戶都不準在本房后院建任何家禽家畜圈舍。

      三、維修管理辦法

      本房竣工后,房頂滲漏維修和樓頂蓄水等費用均由各戶按分攤的面積承擔,樓梯間維修,室外公共排水管道和公用電線、行路的'維修費用由6戶共同承擔。梯間管理:每層兩戶負責一層;梯間路燈費,底層共同承擔,其余各層負責各層;各次費用一次付清,不留下欠賬。

      四、住宅及門面的分配辦法和面積的分攤

      該宅共四層:一層商用戶六個門面;二、三、四層為住宅各層兩套,該房的分配形式以抽簽的方法認定(施工方竣工交房后抽簽),分房的搭配如下:

      1、門面從人行橋向鐵廠溝方向1—6號順序排列。

      2、住宅分樓層,分別從人行橋向鐵廠溝方向排列,第一層為1—2號,第二層為3—4號,頂層為5—6號。

      門面和住宅的搭配和面積分攤如下

      3、以上協議如有未盡事宜,該棟門戶按公平協商解決和補充協議。

      各建房戶簽字:

    合伙的協議9

      重慶小師兄餐飲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為了能更好的發展及品牌運營,特納入新的股東,將個人企業變更為股份制公司,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納入新股東一事,甲雙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企業基本情況

      1、名稱:重慶小師兄餐飲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辦公住址:重慶市南坪商業大廈27-7

      3、合伙企業協議生效前全額資產持有人:潘厚華

      4、經營范圍:餐飲策劃、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

      第二條 合伙期限

      合伙日期: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乙方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甲方 出資額度(目前品牌有形資產,無形資產折算投資 )的出資方式(品牌股份合伙),占股比例 。

      乙方 出資額度 (其中40萬元作為投資16℃砂鍋菜旗艦店,具體細節詳見小師兄公司與16℃品牌合伙人簽訂的協議,投資該款項后,乙方享有16℃合伙人簽訂協議的約定收益)出資方式 ,占股比例 。

      合伙款項繳付期限

      1、首期款項 元,于 年 月 日前,按甲方指定賬號匯款,甲方出具收條作為收款憑證。

      2、余款 元,于 年 月 日前,按甲方指定賬號匯款,甲方出具收條作為收款憑證。

      3、乙方合伙款項如數完結,合伙協議的有形資產,無形資產正式生效,逾期合伙協議自動失效。

      第四條 分紅約定及生活補貼

      1、甲乙雙方約定 分紅一次,分紅前,公司運營賬戶需留足公司流動資金 元,作為次年度公司的運轉資金。

      2、合伙協議生效之日起,公司盈利并正常運轉的情況下,甲乙雙方約定每月從公司收益中支出每月每人 元,作為甲乙雙方的生活補貼。

      第五條 合伙企業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分擔,若任一合伙方不愿承擔風險,按自動退伙處理,自動退伙,不作任何補償及分割合伙企業財產。

      第六條 合伙企業法人代表 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在合伙代表的授權下執行公司一切事務。

      第七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雙方協商達成統一意見,如無法達成意見時,按法人代表行使職權,但因其決議帶來的損失由決議人承擔,本協議對合伙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投資公司其他增值項目或相關項目。

      第九條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除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伙人以其合伙企業資源對外簽訂的與本企業收益無關的合同,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伙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合伙人辦理退伙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伙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十一條 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 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條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六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造成企業嚴重損失或嚴重影響的;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愿意成為合伙人;

      (二)合伙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十八條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十九條 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二十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 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代表合伙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合伙企業注銷后,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伙人對合伙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或者合伙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除投資項目時,已通知合伙方,合伙方不愿投資的項目),該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伙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二十七條 其他

      (一)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伙人簽字,完善協議第三條約定后生效。

      以下為簽署頁,無正文。

      甲 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乙 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合伙的協議10

      甲方:張俊青,身份證號碼1405

      現住北京市朝陽區小區3# 4單元502室

      乙方:身份證號碼1405

      現住北京市朝陽區小區3# 4單元502室

      第一條:合伙宗旨

      以健康、營養、味美、便捷為理念,打造味傳天下餐飲品牌,促進飲食服務業的發展。

      第二條:合伙字號、合伙字號使用限制和合伙期限

      雙方確定合伙飯店名稱為:味傳天下 ,該合伙名稱歸甲方所有,在合伙終止后,甲方有權繼續使用,乙方在合伙終止后無權使用該名稱。 合伙期限為 年,自 起至 止。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新疆風味菜肴,餐飲服務,置辦酒席。

      第四條: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及對出資質量的保證和互負的告知義務

      1、甲方以位于 鎮 村 道旁的 平方米的自有房屋(房屋證號為: )投入合伙經營。甲方應保證此房為其所有的合法財產,保證該房沒有抵押、出租、出售等影響合伙經營的情況,保證該房屋能夠用于餐飲服務的商業用途。因為甲方投入使用的房屋不能達到上述要求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金 元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伙終止之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該房屋出售、出租或抵押,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該房屋的使用。

      2、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經營手續,所需費用由雙方同等承擔。辦妥手續的期限是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 天內。

      3、乙方負責從新疆招聘技術人員并主要負責技術方面事務,技術人員到位的期限是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 天內,或者是辦妥經營手續后的 天內。

      4、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 天內,先期投入 元現金對甲所投入的房屋的前廳和后廚進行裝修,并負責購置桌椅等餐飲設備,具體是:

      5、甲方承諾在飯店開始正常營業后的連續4個月內的所有收入均歸乙方所有,以補償乙方先期投入的裝修和購買設備的費用及風險,甲方在此期間內既不負擔任何費用(原料、水電費、工作人員工資及飯店正常運轉的費用等)也不取得飯店的收入。在此4個月時間內的經營風險,雙方按同等比例承擔。如果飯店在此4個月內經營不善,不能繼續經營下去,對于乙方先期投入的裝修費用和購買的設備,甲乙雙方合意這樣處理:

      6、自第5條中所約定4個月的經營期間屆滿之日起至合伙終止,經營飯店的原料、水電費、工作人員工資及飯店正常運轉產生的衛生、稅務等所有經營產生的費用均由甲乙雙方同等比例承擔。

      7、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互負如實告知對方情況的義務。甲方對本地區外來因素有可能影響經營的情況負有如實告知乙方的義務,以避免造成乙方的損失。乙方對事關合伙發展的有可能影響經營的情況負有告知甲方的義務,以避免造成甲方的損失。

      8、雙方在履行上述1-7條約定時,因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9、自第5條中所約定4個月的經營期間屆滿之日起至合伙終止,雙方的權利義務在本合同中第五條規定。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雙方合意同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及出資的轉讓

      1、入伙,雙方約定在合伙期間內,不接受他人入伙。但確因業務需要的,雙方另行協議。

      2、退伙,(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2)退伙需提前1個月告知對方,并經雙方同意;(3)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在合伙期限內不允許轉讓出資及經營權。

      第七條:合伙事務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所有合伙事務均由雙方共同協商和討論決定,不設合伙負責人。如有設的必要再另行協議。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了利益應歸合伙,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如果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伙期屆滿;(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伙關系;(3)合伙事業的目的不完成;(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1)雙方清理合伙事務,如有盈余按同等比例分配,如有虧損則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不足部分由合伙雙方按同等比例承擔。(2)對乙方先期投入的裝修費用和購買的設備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約定內容雙方應全面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伙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5份,雙方各執2份,送工商部門及相關部門留存1份。

      甲方: 乙方:

      友情提示:承保餐飲場

      所責任險,保險費由雙方按比例承擔

    合伙的協議11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經三人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共識,特擬此協議:

      一、三人本著一切有利于三人合伙的原則,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伙人以勞動力出資的方式,甲方以資金出資方式。

      三、退伙條件:1、需正當理由經過合伙團體同意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人不利時退伙;3、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四、____為合伙負責。其權利是:1、對外開展業務,委托訂立合同;2、對合伙人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人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五、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利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團體簽訂其他有損合伙團體利益的'協議。

      六、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協議:

      1、全體合伙人同意解除合伙關系;

      2、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工程一切資料具有長期加密性,未經全體合伙人運行,不得擅自外泄。

      七、糾紛及其解決:

      1、自行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可尋求相關部門解決;

      八、利潤分配原則:

      1、按照季度分配;

      2、除去總工程運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則;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各合伙人每人各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日期

    合伙的協議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宗旨:齊心協力搞好合伙事業,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自創品牌______等業務。

      第三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方式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下稱為甲方)

      2、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下稱為乙方)

      3、甲方出資為三部分,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第一部分為:房屋前期租賃資金;第二部分為:店面裝修資金;第三部分為:運作所需流動資金,以維持每月基本營業開銷。第一和第二部分資金于店面裝修完成后結算日前分別交齊。資金逾期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合作期間需補充營業流動資金,應按照第四條第三項有甲方補充流動資金以維持正常經營。

      5、甲方出資數額以實到公司賬戶資金為準。乙方出公司運營設備(實際以公司正式營業乙方物品登記表為準)。合作雙方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待合作終止后,如在盈利情況下乙方設備返還乙方所有,剩余全部資產扣出甲方前期投資的______%后,按______平均分配。如在虧損情況下則按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執行。

      第五條合作方式

      投資和開發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鋪位為影樓工作室項目經營和股份分成的合作方式分為:前期(以甲方回籠資金為主)和后期(純利潤分成)兩部分。

      1、前期(以甲方回籠資金為主)具體運作方式為:自影樓開始營業以每月營業額(除去影樓必要開支和雇用工作人員工資外)的純利潤的______%作為甲方的資金回籠,其余(每月營業額純利潤)的_______%甲乙雙方以______的比例分成。以此方式直至甲方回籠所投資的全部本金______%。

      2、后期(純利潤分成)具體運作方式為:當甲方回籠所投資的全部本金______%后,每月營業額除去影樓每月必要開支和雇用工作人員工資外的'純利潤,甲乙雙方以______的比例進行分成。

      第六條虧損及債務承擔

      如本每月營業額未達到影樓的必要開支和雇用人員工資所出現虧損的情況,甲乙雙方可進行協商終止合同,如繼續經營,甲方需按第四條第三項填補流動資金金額。

      第七條合作廢止及出資的轉讓

      協議期內不得廢止合作;協議期滿雙方可商議繼續合作或終止合作,以合作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交割,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折現結算;未經一方同意而自行解除合作關系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視為放棄股份,其資金不退還,歸另一方所有,并不再享有任何利益分紅的權利,如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甲乙任何一方出現人身意外等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合作,在非盈利狀態下,暫不退回股份,等合約到期結束時方可按當時經營狀況退回股份,如盈利狀態下,可由其代理人依舊分享其原應得的分紅及權利;除合作廢止,任何一方不得在結束合作后拒絕交出合作期間所掌握的資料,該資料屬未提出終止合作一方所有。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本合作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雙方共同分享,造成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并賠償。拒絕賠償的,在其投資份額內扣除,其分紅也相應減少。

      2、禁止任何一方經營與本合作項目同類或競爭的業務。

      3、禁止任何一方再加入其他同業務類型合作。

      4、禁止任何一方與本合作團體做任何利益上的交易。

      5、如甲乙任何一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另一方可終止合作并不賠償任何損失。

      6、合作期間創立的品牌等屬于最后經營持有人,甲乙任何一方在退伙后不得無償使用該品牌(除非甲乙雙方共同允許下),不得用該品牌及與品牌相近文字開設新的或以分店的名義進行競爭業務。

      第九條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本協議因以下事由之一自動終止:

      ①合作期屆滿;

      ②雙方共同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債務,不論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甲乙雙方按______的比例共同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并租賃房屋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由合作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后公證備案。

      第十四條本合同所訂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的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五條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合伙的協議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____________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 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

      (注: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伙經營范圍用語不規范的,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范、核準登記的為準。合伙經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九條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出資額、方式、期限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十條 住所(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 、其他組織合伙人1委派 (注:可根據實際續寫,如無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內容刪去)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 (注:如果全體合伙人都執行合伙事務,此內容應刪除)。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 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六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表決辦法)

      第十七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經全體合伙事務執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十九條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如果可以,也可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條 新合伙人入伙,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退還辦法)。

      第二十五條 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九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七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條 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二十九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____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伙人參考,設立合伙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伙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伙人

      簽名蓋章:(注:可選擇。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名,合伙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合伙的協議14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伙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投資車輛合伙經營,其中:甲投資的車輛狀況是:××,乙投資的車輛狀況是:××,各占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甲、乙投資的'車輛由合營企業統一調配,發生的安全責任及相關費用由合營企業承擔。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伙的協議15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元,大寫,占總投資額的65%;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元,大寫,占總投資額的35%;

      (二)雙方以_____方式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大寫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_____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作債務;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3、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4、被依法撤銷;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本地、外地使用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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