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簽訂合同模板匯總7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簽訂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簽訂合同 篇1
一、合同簽訂和簽定的區別
《現代漢語詞典》中收錄了“簽訂”一詞,注釋為“訂立條約或合同并簽字”,而沒有收錄“簽定”。從詞的結構來說,“簽訂”是并列結構,是一個詞,而“簽定”是動補結構,是一個短語,除了有“簽訂”的意思外,還指簽訂的條約或合同是確定不變的。也有人認為這是一組異形詞,二者等義,但推薦使用“簽訂”。
“簽訂”的“訂”是經過商討而立下的意思。而“簽定”的“定”的許多義項中,相關的義項也有“商定”意即通過協商使之確定。從它們的含義可以看出,對于合同或者條約來說,似乎用“簽訂”或“簽定”都是合適的,而且都是“簽”即簽署——簽了字就生效,程序和效力都一樣。
所以,兩者的選用似乎就是習慣和規范用法的問題了。但從法律用語上說,應該寫簽訂,而不應該寫成簽定。法律用語比較嚴謹,不應該亂用替代詞,而讓妄生歧義。因此,是簽訂合同,而非簽定合同。
二、合同訂立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1.保證問題
保證是指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證人)以自己的名義擔保一方當事人(被保證人)履行合同,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承擔責任的一種法律制度。
保證的方式有三種:一是由保證人和債務人訂立保證合同;二是保證人單方向債權人遞交擔保書;三是保證人在主合同上表明同意擔保的意思并簽字蓋章。在各種經濟合同,保證是經常使用的一種擔保方式,尤其是借款合同一般都有保證條款。
(1)怎樣選擇保證人。設立保證的目的是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承擔責任。因此,作為合同的保證人必須具有擔保的能力。
(2)訂立保證,必須經過保證人的同意,債務人選定保證人時,還要征得債權人同意,并要有保證人明確表示保證的意思。
保證人單獨向債權人出具保函時,要明確其保證的內容,并簽字蓋章。如果僅是提供被保證人的情況或者介紹某單位去簽訂合同這不是法律的意義的保證。這一點在實踐中往往引起混淆,應注意區別,以免上當。
(3)保證范圍的確定。保證人具體保證什么,是保證合同的全部還是保證合同的一部分,還要由三方協商一致,并在合同中寫明確。
實踐中,有些合同的保證范圍含糊其辭,只寫“由保證人負責監督付款”,或者“如借款人到期不還,由我單位負責從借款入賬戶扣還”,這種寫法實際上還沒有明確保證人的責任,難免引起糾紛。
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
①保證的生效時間要與主合同生效的時間相一致,如果合同簽訂后要辦理公證、簽證或報經上級批準才生效的,那么保證的`生效期限也應在辦理有關手續后才開始計算,主合同生效日期改變的,應征得保證人同意。
②保證的有效期限應與主合同的有效期限相一致,如果約定以保證為合同成立條件的,那么須保證條件成熟時,主合同才生效。
2.抵押問題
抵押是指合同中的債務人或第三人將自己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一定財產提供給債權人作為抵押物的一種擔保。抵押與保證不同,保證是一種人的擔保,而抵押則是物的擔保。
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將抵押物折價,或者將抵押物變賣,從中優先受償。因此,抵押在擔保合同履行上比保證更有可靠性。
抵押既可以作為一種合同形式存在,也可以作為合同中一項條款,但無論以何種形式,它都是原合同的從合同,而不是獨立存在的合同。訂立抵押條款時,一般應注意如下幾個問題:
(1)抵押人可以是合同中的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但必須是對抵押物享有財產所有權或者經營管理權的人。集體企業、私營企業以及公民個人將自己所有的財產提供抵押,一般可以自行決定。
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要將其財產提供抵押,一般要經投資各方或董事會同意。國有企業的財產抵押有一定限制,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第
五條的規定,企業對一般固定資產可以自主決定抵押,而對于關鍵設備、成套設備或者重要建筑物的抵押,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否則,抵押無效。這要求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區分財產的所有制性質及財產的類別,不能隨便用國有的重要固定資產提供抵押。
(2)抵押物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但必須是依法可以流轉的財產。
(3)抵押成立后,抵押權人即對該抵押物享有擔任物權,抵押人不能再將該財物另行抵押他人,否則,重復的抵押無效。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時,抵押人要想將抵押物轉讓他人,必須經抵押權人同意,不然,抵押權人對該抵押物享有償索權;抵押物在抵押權人保管時,抵押權人也不能擅自將該抵押物再抵押給他人。
3.定金問題
定金是一方當事人為了保證合同的履行,在訂立合同時,給付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定金作為合同的擔保形式之一,既可以作為合同成立的法律證據,又能擔保合同的履行,不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就要受“定金罰則”的制裁。因此,定金是經常使用的擔保形式。在實踐中,怎樣訂立定金條款呢?
(1)明確定金的適用范圍。根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但這并不是說所有的合同都要給付定金。財產保險合同、借款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供用電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等按其性質是不需要或者不宜給付定金的。
而農副產品購銷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以及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等則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給付定金。
(2)定金數額的約定。定金也有法定和約定兩種,凡合同條例規定了給付定金標準的屬于法定定金,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對定金的最高限額規定為勘查費的30%,當事人給付定金只能在30%限額以下。法律、法規允許當事人自行約定定金的,則由當事人協商約定。
4.預付款問題
預付款是一方當事人按合同約定,在合同簽訂后預先給付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合同履行后,預付款可以折抵貨款或酬金;如果合同不履行,預收貨款的一方應如數退回預收的貨款及利息。有幾個問題應引起合同簽訂人的注意。
(1)正確認識預付款的利弊。在某種情況下,當事人為了購買市場緊缺的原材料、產品,預付一部分貨款,的確奏效。然而,預付款的大量使用,給詐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一些詐騙分子正是利用預付款這一手段,通過簽訂合同,騙取預付款,根本不打算履行合同,一旦預付款到手就揮霍用盡,或逃之天天,以致不少企業單位上當受騙,落得個錢貨兩空,損失慘重。簽訂合同時,應吸取教訓,不要隨便約定預付款,即使有的合同的確需要預付款,也要謹慎從事,以防上當受騙。
(2)預付款的適用范圍。一般情況下,預收預付貨款是不允許的,只有經國家批準的項目才能采取預收預付款的辦法。
(3)要注意區分預付款與定金。預付款的預先給付與定金的預先給付在表面上有相同之處,但兩者又有原則的區別:①性質不同。定金是保證合同履行的擔保措施,而預付款僅是一種預先給付,不具有擔保性質;
②法律后果不同。凡訂立定金的,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而預付款在合同不能履行時,預收的一方應如數退還預收的貨款及利息,而不論是預付方違約,還是預收方違約,也不論是合同有效還是無效,預付款都應返還,而且不是雙倍返還。
③適用范圍不同。對于定金,除幾種合同按其性質不需要給付的外,其他合同一般都可以約定給付定金,而對于預付款則有較多限制,一般不允許預收預付;
④預付的數額也有所不同。預付款可以是合同總金額,也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而預付定金則限制在一定數額之內。此外,定金可以在合同生效前給付,以證明合同的成立,而預付款必須是在合同生效后才給付對方。
因此,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區分預付款和定金,屬定金的就明確寫上定金,屬預付款的則寫明是預付款,不要混用,以免雙方發生糾紛。
5.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問題
合同糾紛的解決有協商解決、調解解決、仲裁解決和訴訟解決等方式,協商或調解是最先采用的方式,當協商或調解解決不了時,是仲裁還是審判,還可以依合同的約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糾紛自愿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對合同糾紛是仲裁解決還是訴訟解決,當事人可在合同上約定:凡約定仲裁條款的,發生糾紛時只能申請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訴;相反,沒有約定仲裁條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因此,合同糾紛是提交仲裁還是向法院起訴,當事人的約定起到決定性作用,簽訂合同時要格外注意。
6.合同的簽字蓋章及有關手續
合同雙方當事人就主要條款協商達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但簽訂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合同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并不能使合同立即發生法律效力,還需要簽字。
蓋章、批準、公證、簽證等手續。這些簽約手續無論是對合同生效,還是對合同履行以及合同糾紛的處理,都是不可忽視的重要環節。
(1)合同的簽字蓋章
合同條款議定后,必須由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書上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合同才生效。簽字蓋章是當事人完全同意合同條款的意思所表示的法律憑據,凡沒有簽字蓋章的合同,對雙方當事人沒有約束力,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修改意見,一旦簽字蓋章后,合同便發生法律效力。因此,簽字蓋章是簽訂書面合同的必要手續。在實踐中,簽字蓋章一般應注意如下幾個問題:
第一,在簽字蓋章前,應對合同文本進行最后的審查把關。通過審查發現有不合理之處,及時與對方協商修改,待修改后再簽字蓋章。
審查合同文本時,應多征求有關業務主管的意見,必要時交單位法律顧問或請律師代為審查。業務人員在外協商達成的合同,不要忙于簽字蓋章,最好先拿回本單位交法定代表人審查,然后再決定是否簽字蓋章,這對于預防簽約上當受騙是至關重要的。
第二,合同的簽字人應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即經辦人),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由其代表人簽字。在代訂合同的情況下,代理人應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或者其他授權委托的證明,否則應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
第三,合同的蓋章可以是單位的公章,也可以是合同專用章,但不能加蓋單位的內部職能科室的印章,只有公章和合同專用章才能對外。在蓋章問題上,特別要注意三點:
①所加蓋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單位名稱應與合同當事人的名稱完全一致;
②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是單位對外進行活動的重要憑據,不得借用,如借用其他單位的合同專用章或者公章簽訂合同,該合同屬無效合同,出借單位和借用人要對該無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負連帶責任;
③為防止代理人濫用代理權,越權簽訂合同,一般應采取先訂合同后蓋章的辦法,不要隨便將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交代理人,否則,合同簽訂人用加蓋公章的空白合同書簽訂的合同都要單位承擔責任。
(2)合同的公證和簽證
如果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要辦理公證或簽證手續后合同才生效,那么,辦理公證或簽證手續便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
雙方當事人應按合同的約定到公證機關辦理合同的公證手續或到有關簽證部門辦理合同簽證。如果合同有保證人的,辦理公證或簽證時,應通知保證人一同前往辦理,經過公證或簽證的合同應一式幾份,其中公證或簽證部門保存一份,各方當事人分別保管一份。
(3)報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合同
凡是法律、法規規定須由主管部門批準才能簽訂的合同,必須報經批準才能簽訂,否則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
看完上文的介紹后,相信此時大家已經清楚簽訂合同與簽定合同之間有什么差別了吧。實踐中,我們對于訂立合同一般都稱之為簽訂合同,這還請各位注意。
簽訂合同 篇2
要看你是找房產中介還是自己找的房子了,如果找房產中介的話,要根據當地的具體房租來看這套房子值不值這個價,因為中介方一般都會按房東給的價格多報的,所以你自己要小心點,不要被蒙了,盡量往低的價格走,因為中介房心里有底的,就算你給的.價格太離譜了,他們也會幫你另外找房子,因為他們要賺錢嘛!
租房時如果你已經看到滿意的房子,這時打算跟房東簽定“租賃合同”要注意以下幾點:
1、你要叫房東拿房產證原件給你看,然后要他復印一份給你。
2、簽“租憑合同”時要寫明租房期限、租房具體地址(要跟房產證上一致),室內包含設施(因為如果是有裝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寫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時引來糾紛),水電費、物業費、有線電線閉路費等由誰付,房屋租金并備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名義為由的任何附加費用。)
3、還需注意一點,就是有的是房東委托他親戚或是朋友幫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如果可以的話,簽合同時要讓房東親自來簽,不是不行的話,要他的親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權委托書”,里面具體寫一些“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等,還有要寫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辦理相關房屋出租各項事宜,簽署有關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認,謝謝支持!本授權委托書有關事項如有變更,以收到書面通告為準,否則一直有效。房屋具體地址等”這樣會比較保險一點的。
4、簽合同時要出具的材料包括:雙方身份證原件(是用來看的),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一份,委托書(如果不是房東本人的情況下)。再有就是兩份“合同”,這樣差不多就可以。
簽訂合同 篇3
7月5日上午,我區朱林鎮黃金村與上海藝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就品牌開發、互聯網營銷等事宜達成合作意向,副區長陳鎖龍參加活動。
朱林鎮黃金村地處茅山老區,從xxxx年起,在村書記嚴清華的帶領下,創新土地流轉機制,培育出“黃金”牌優質軟米,通過土地、稻米等合作社的經營,使村集體資產從原來的9萬元增加到現在的1300多萬元,村集體年收入達410多萬元,村民人均純收入超1.96萬元。上海藝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注于傳統文化工藝產品開發的投資公司。依托其創建的“振興中華傳統工藝o2o系統公共服務云平臺”,通過市場化的運作,發掘中國傳統工藝文化的市場價值。 “把我們黃金村的'農耕文化進行提升,用文化資助黃金村的大米產業,使它能夠做大做強。”唐總向記者娓娓道來,我們意在把黃金村打造成打造中國生態文明與農耕文化第一村。 根據合作協議,上海藝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將為黃金村建立有機稻米互聯網銷售平臺,通過資金投入、包裝策劃等方式拓寬銷售渠道,形成完整的有機稻米生產經營產業鏈。
簽訂合同 篇4
在原良圖溝中學“普九”期間,該校護校的.臨時工人屈杰(以下稱乙方)出部分資金建筑護校人員宿舍及學校食堂,20xx年9月,良圖溝中學與七道嶺中學(以下稱甲方)合校后,甲方需要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雇傭關系,鑒于乙方不但在過去對學校基建有過投資,經七道嶺鄉政府領導出面調解,甲乙雙方同意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7000.00元的經濟補償,另無其它附加經濟補償。
二、自甲方付給乙方以上款項后,乙方與原良圖溝中學所在地無任何關系,立即撤離該校。
三、乙方如不撤離,則按違約處理,出現其他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負責。
以上協議雙方各執一份。立協議人:
甲方: (法人代表簽字) ( 單位公章)
乙方:(個 人 簽 字 ) (個人蓋章手印) 監督方:七道嶺鄉政府
立協議時間:
(單位公章)
簽訂合同 篇5
1、要求房東出具房產證原件以及房東本人身份證,各復印一份,經核實無假后方可簽約。簽“租憑合同”時要寫明租房期限,租房具體地址,要求所填具體地址與房產證上保持一致。
2、在合同中寫清楚室內包含設施,包括房內家具家電等,如需裝修也應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時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明確寫出水電費、寬帶網費、物業費、有線電線閉路費等由哪方支付。
3、在寫明房屋租金條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義為由的任何附加費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東委托他親戚或是朋友幫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話,簽合同時需要房東親自來簽,若不然,要他的親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權委托書”,里面具體寫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等,還要寫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辦理相關租房事宜、簽署有關文件”。
4、若出租人并非房東,簽租賃合同必須注意,簽訂的租賃合同必須房東認可,租賃期限不能超過原租賃合同。如有附加條件如安全、環境因素等,與房東商議后,爭取寫入合同附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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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過錯方應當賠償損失:如果造成租房合同無效的過錯方,還應當賠償對方所造成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即所對應的'經濟賠償。
2、合同無效裝修糾紛的處理:若是房客或房東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在無效合同執行期間,即房客經房東同意對房屋裝飾裝修,而在租房合同無效時,房東同意利用這些房屋裝飾的,可折價歸房東所有;若是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房客拆除,值得注意的是,在拆除過程當中應注意將房屋恢復原狀。但是房客未經房東同意裝飾裝修,由房客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房客與房東在執行無效合同期間的爭議,若是雙方協調不成,可以直接通過法律渠道去解決相關事宜。
簽訂合同 篇6
一、約定結算和預算的浮動比例
很多裝修公司為了接單,而故意用低廉的裝修價格來吸引投資,但是在施工的過程中會不斷的加碼,導致最終酒店的裝修預算超出。原因是裝修公司在報價單中少報了工程的量,少算了裝修材料或者漏報了裝修必須的項目。為了防止這樣的情況發生,在簽訂酒店裝修合同的時候就必須要將預算和結算的浮動寫進酒店裝修的合同里去。
二、約定裝修材料的'環保性
簽訂裝修合同的同時,還要規定裝修材料的環保性能。比如說對水泥、磚、板材、油漆的用材中含有的甲醛、苯、氨等有害物質的限制。這是因為有的公司會在材料這一塊牟取暴利,在裝修合同里漏掉環保材料的條款,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約定責任的歸屬方
還有,在合同中,要避免裝修公司對裝修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額外費用出現逃避責任的問題,在簽訂裝修合同的時候,就要把“工程質量和驗收”的部分重要條款加入進去,并且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條款的補充。
四、約定具體的細節事宜
工程結束的時候,如果出現墻磚脫落、木板發霉的現象,裝修公司卻用材料不合格和業主的保護不當拒絕放工的話。其實沒有經過業主的驗收并且還沒有投入使用的工程項目出現質量問題,是要由裝修公司來承擔責任的,并且業主可以拒絕驗收。為了防止這樣的情況發生,酒店裝修投資者應該在材料交接環節使用《材料交接單》,在材料使用前交給裝修公司驗收,并且進行詳細的記錄,記錄下材料的品牌、規格、數量、單價等等信息。
簽訂合同 篇7
一、 選公司
有些裝修公司屬掛靠、承包企業,“穿馬甲”掛靠名企。但在裝修合同當中故意漏寫“委托代理人”等條款,一旦出了問題就找不到人。
經驗之談:在裝修時,要選擇有營業執照和建筑裝飾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簽訂合同時最好可以找律師咨詢,以備日后維權有依據。
1、單項面積上做手腳
一般的業主在裝修時很關注單項的價格,至于實際的面積一般是大致估計,實際上這一塊是容易做手腳的地方。
經驗之談:單項價格談定了以后,一定要不怕辛苦,和裝修公司或工頭一起把單項的面積尺寸丈量一下,并記下來,落實到紙面上。
2、工藝說明模糊不清
裝修公司或工頭報價時由于業主更多地會關注單項的價格,而經常忽略工藝說明,尤其是用什么材料、什么規格、什么等級以及應有的說明。
經驗之談:一定要當面核實清楚材質、規格和等級,并落實到紙面上,作為合同的'附件出現。
3、最后報價單偷偷變了
一般情況下,報價單修改三四回后,對方會給業主最后的樣本,這時一定要注意不能想當然和以前談的一樣,一些奸詐的裝修公司或工頭就會在工藝說明或面積上做些手腳,簡化一些工藝或者對某些材質進行偷換。
經驗之談: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親自逐項比較和核對相應的條款,是否跟裝修公司或工頭談妥的最后條件一致。
4、廢品被裝修工人賣掉
裝修的廢品如何處理?也許裝修工人賣掉的東西不是很值錢,但不經業主同意隨意賣就是原則性問題了。
二、經驗之談:最好雙方提前說清楚
1、材料陸續進場 先進好材料蒙騙過關
雖然在裝修合同上和報價單上寫得很清楚,產品的材質規格等級,但一些抱有僥幸心態的裝修公司或工頭總會鋌而走險。材料進場時,先進部分好的材料讓你驗收以求蒙騙過關。
經驗之談:材料進場時,最好自己親自到場,帶上合同和報價單,并請懂行的人或監理到場一起驗收。
2、水電走線,明明可穿墻卻繞房一周
不少業主吐槽自己裝修水電改造費用遠遠超出預算很多,而原因大致相同,都是按實結算惹的禍。
經驗之談:首先是要跟裝修公司索要水電施工圖紙,認為沒有多余的水電點位后,再考慮走線是否合理,要求施工單位按圖施工,務必在水電改造施工的過程中留守工地,一旦繞線及時制止。
3、便宜貨被用在隱蔽工程
不良施工隊一般會買便宜的管材用在隱蔽工程的位置,而隱蔽工程的管材已埋藏在地板下或墻體內,最終驗收時無法看到實物,查無實證。
經驗之談:簽合同時一定要盡可能的詳細,開槽鋪管后在沒有封土前,雙方就用材數量問題進行一次丈量核實,同時無論工作有多忙,在水電改造時一定要有家人在現場監工。
隨著天氣轉暖,又到了裝修的旺季,各位要裝修的業主是不是會擔心在裝修時遇到的各種問題,會不會和裝修公司發生一些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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