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終止合同模板集錦9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終止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終止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合同類別:營銷
終止合同協議書
甲方:盤錦***有限公司
乙方:*****房產銷售代理有限公司
甲方與乙方于20xx年11月5日簽訂的《***項目營銷策劃及廣告設計服務協議》(合同編號***),約定由乙方負責甲方所開發建設的**項目提供全程營銷策劃、產品策劃、廣告設計等服務,同時乙方還附贈銷售策略顧問服務。雙方的合作期限為13個工作月(春節月不計服務費用),協議有效期為**年11月5日至**年12月20日。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于**年4月9日提前終止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于20xx年11月5日簽訂的《**項目營銷策劃及廣告設計服務協議》,不再履行。
第二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于20xx年4月30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70000元(人民幣大寫:柒萬元整)。乙方在甲方付款前,應向甲方開具等額發票。
2、乙方在收到此筆款項后,甲、乙雙方因協議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協議所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價款、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其他債權債務等)已全部結清。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侵犯了甲方知識產權及商業秘密等有關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秘密信息牟取的全部收益無償歸甲方所有。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不得就協議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價款、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其他債權債務等)提起仲裁、訴訟、申訴、信訪;否則,視為乙方根本性違約,乙方應雙倍退還甲方已全部支付的服務費用。
第四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第五條 其他約定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為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業有限公司 乙方:***銷售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 開戶行:
銀行賬號:
日期:
終止合同 篇2
供方:________(以下簡稱“供方”)
需方:________(以下簡稱“需方”)
鑒于供方和需方于**年**月**日簽署了《購銷合同》(合同編號:***)(詳見附件)。基于供方供貨材料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并經供方和需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提前解除該《購銷合同》。
通過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合同解除及責任承擔
1、1需方向供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解除雙方已簽署的`《購銷合同》。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該協議不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一方相應免除另一方在《購銷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并放棄追索的權利。一方放棄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通過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違約、賠償權利的要求。
1、2《購銷合同》解除后,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無須承擔《購銷合同》項下約定的須由該方承擔的任何義務與責任。任何一方無須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錢款、費用。
1、3需方確認本協議簽署后,《購銷合同》即行解除,對雙方不再具有約束力,同時放棄根據《購銷合同》向供方提出索賠、賠償或其他請求的權利。
2、承諾與保證
供方和需方共同承諾及保證:
2、1解除《購銷合同》不會導致一方產生對另一方的任何債務負擔;
2、2解除《購銷合同》不會導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會導致任何一方存在訴訟和潛在糾紛的可能性。
3、其他
4、1本合同自供方蓋章、需方簽字生效。
4、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壹)份。
4、3附件:《購銷合同》
供方:________需方: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終止合同 篇3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勞動合同是當事人雙方意思自治的產物。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對勞動合同的條款進行約定。但是,不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這是為了充分保障勞動者的權益。
在《勞動法》的實施過程中,一些用人單位隨意與勞動者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并據此終止勞動合同,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提前消滅,不能真正起到維護勞動者就業穩定權益的作用。同時,在勞動者退休、死亡或者用人單位破產等情形下,勞動合同如何處理,原有法律都沒有作出規定。
為了更好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
一、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二、增加了勞動合同法定終止的情形,除勞動合同期滿外,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情形還包括:
(1)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2)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3)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4)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還補充規定,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即使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也不得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
如果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那么對于勞動者來講是很不公平的。畢竟勞動者在勞動關系中是處于弱勢地位的,如果勞動合同還不能盡可能的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那么用人單位只會更加肆無忌憚的侵犯勞動者的權益。
終止合同 篇4
甲方:***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
乙方:
鑒于乙方依(200 )***號仲裁書,已成為***路***號***房屋的業主,并有意自用該處房產,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與原房主***于***年***月***日簽訂的`承租上述房產的租房協議于***年***月***日提前終止,甲方于當日退出承租房產。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來一直未能與其聯系上,故***年***月至***年***月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 公證處。
3、上述房租依乙方與原房主的轉讓協議,應全部或部分歸乙方享有,但至今該房租仍在原房主***處,且***尚有***元押金未轉交給乙方或歸還甲方,鑒于上述情況,甲方承諾協助乙方取得其應得的房租,乙方承諾盡快歸還甲方××元押金。
4、雙方定于***年***月***日進行房屋交接手續,完成交接手續后在本協議上簽章。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公章)
簽約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終止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茲因甲方基于鄰居(其它所有權人)反對之原因,請求與乙方終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甲方所簽,標的物坐落于______縣市______市鎮鄉區______里(村)______鄰______路(街)______段______?______巷______弄______號樓樓頂或屋凸之空間之租賃契約。雙方同意除原租約中有關終止租約、權利擔保及管轄法院等條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協議履行:
一、雙方于簽訂本協議書時起即終止原租賃關系。
二、乙方應即將標的物上之基地臺設施拆除,并將標的物返還于甲方。
三、甲方應于終止租約時起______日內,返還押金——幣(下同)______元整及租金______元整,共計______元整予乙方。
四、原租約中若有其它優惠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手機兌換卷及回饋方案同意書)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拋棄。
五、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當事人各執壹份為憑。
甲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條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終止合同 篇6
合同的終止,指合同當事人雙方在合同關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實的出現,使合同確立的權利義務關系消滅。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關系歸于消滅的行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債終止的事由之一。
一、終止勞動合同有補償嗎
終止勞動合同補償問題有兩種情況,一種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問題,一種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問題。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如下種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二、勞動合同終止與解除的區別
1、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是否由當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勞動合同終止則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因出現某種法定的事實,導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的勞動關系自動歸于消滅,或導致雙方勞動關系的繼續履行成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滅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主要是基于某種法定事實的出現,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實出現,一般情況下,都會導致雙方勞動關系的消滅。
2、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不同。
勞動合同解除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解除分為:意定解除(勞動合同法36條)、勞動者提前通知單方解除即勞動者主動辭職 (37條)、勞動者隨時單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條)、用人單位單方通知解除(39條)、用人單位提前通知單方解除(40條、41條),前述各種解除的成就條件是不同的。
我國《勞動法》第23條只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但并沒有對勞動合同終止的具體情形作出明確規定。而20xx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終止的具體情形作出了列舉式的規定。該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因此,當出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上述事實之一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3、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合同終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勞動合同解除根據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未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可能會導致勞動合同解除違法,從而不能出現當事人預想達到的解除效果,甚至事與愿違地要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在勞動合同解除的諸多情形中,除了意定解除以及勞動者在人身受到威脅,被強迫勞動情形下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履行相應的法定程序外,其他均需履行相應的程序。
而對于勞動合同終止是否履行相應的法定程序,以及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均沒有做出明確規定,從而導致實踐中對于勞動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是否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義務,以及需要提前多長時間通知,各地掌握的尺度不盡一致,相對比較混亂。
4、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合同終止經濟補償金的計算起點不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金以20xx年1月1日為分界點分段計算的原則,除了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經濟補償金時,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應自20xx年1月1日起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年限外,其他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均應自雙方建立勞動關系起計算,即應按工作年限計算,只是20xx年1月1日前后,經濟補償金計算的數額略有不同。對于勞動合同終止經濟補償金的問題,《勞動合同法》之前的法律、法規規定,勞動合同自動終止的,用人單位是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而《勞動合同法》對于此問題做出了新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五)款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后,若用人單位不同意按照維持或高于原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金以20xx年1月1日為分界點分段計算的原則,對于 20xx年1月1日后,因勞動合同終止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應自20xx年1月1日開始計算,20xx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屬于經濟補償金計算范疇。
終止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避免糾紛和明確各自的責任,甲乙雙方就解除聯銷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茲因乙方自身原因無法繼續在我商場經營,造成單方面違約,故提前終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雙方所簽署的聯銷合同,甲方收回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層______號的商業用房。雙方同意解除原租約中有關終止租約、權利擔保及管轄法院等條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協議履行:
一、雙方于簽訂本協議書時起即終止原聯銷關系。
二、根據聯銷合同7.6條中規定,甲方將扣除乙方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及押金____________元整。
三、乙方應于終止租約時起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物業管理費_________元整。電費_________元整。總計:________元整。所有款項應于年月日前付清。
四、如在上述期限內乙方無力付清物業管理費及電費給甲方的,乙方承諾,甲方有權全權處理將該商鋪內及倉庫內所有物品,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友好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向甲方管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八、甲、乙雙方在明確清楚、了解相關法律之情況之下,簽署此協議。
甲方:上海創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委托人:
委托人:
簽字蓋章:
日期:
終止合同 篇8
先生/女士:
您好!
您與 公司(以下簡稱 )簽訂的勞動合同于 年 月 日到期終止。公司考慮你的工作表現及實際情況,經綜合考慮,合同到期后不再與您續簽勞動合同,請您接到通知后30日內辦理好工作交接等相關手續。
公司對您在職期間的奉獻表示感謝!
特此通知。
公司:
日期:年月 日
本人已收到單位于 年 月日發出的.《勞動關系終止通知單》。已完全閱讀并理解其內容。
通知接收人簽字:
日期:年月 日
終止合同 篇9
甲方:xxxx中學(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xxx(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和乙方于xx年x月x日簽署了《學校食堂承包合同》(詳見附件)。基于甲方規劃發展原因,并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提前解除該《學校食堂承包合同》。
通過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 合同解除及責任承擔
1.1乙方向甲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解除雙方已簽署的《學校食堂承包合同》。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該協議不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一方相應免除另一方在《學校食堂承包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并放棄追索的權利。一方放棄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通過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違約、賠償權利的要求。
1.2《學校食堂承包合同》解除后,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無須承擔《學校食堂承包合同》項下約定的須由該方承擔的任何義務與責任。除甲方同意給予乙方總計人民幣_________的款項之外,任何一方無須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錢款、費用。乙方同意,該等錢款為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錢款,除此之外,甲方沒有對乙方負有任何其他債務。
1.3乙方確認本協議簽署后,《學校食堂承包合同》即行解除,對雙方不再具有約束力,同時放棄根據《學校食堂承包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賠、賠償或其他請求的權利。
2、承諾與保證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諾及保證:
2.1解除《學校食堂承包合同》不會導致一方產生對另一方的'任何債務負擔;
2.2解除《學校食堂承包合同》不會導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會導致任何一方存在訴訟和潛在糾紛的可能性。
3、管轄法律: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中國法律解釋。
3.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東莞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其他
4.1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
4.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壹)份。
4.3附件:《學校食堂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蓋章: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二:食堂承包合同書
食堂承包協議書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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