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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銷售代理協議合同

    時間:2025-08-30 20:25:03 合同大全

    銷售代理協議合同

      在生活中,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銷售代理協議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銷售代理協議合同

    銷售代理協議合同1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共謀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關于代理合作的基本情況

      1.甲方自愿將合法擁有的珠寶、陶瓷、翡翠等貨品委托給乙方銷售,并由乙方作為受托人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方式對該珠寶飾品進行銷售。

      2.乙方需以人民幣現金的形式向甲方交納一定保證金。甲方根據乙方所交納保證金的數額來確定委托貨品的多少。

      3.甲乙雙方承擔各自郵寄費(運費,保價費等)用(甲方承擔寄給乙方的快遞費,乙方承擔退換貨快遞費)。

      4.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地址需長期有效,如有更換需及時通知對方。

      5.每批貨乙方需保證一件貨物的銷售量。乙方應于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將保證存入甲方指定銀行或支付寶賬戶

      第二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基礎上,有權依據本協議約定以甲方的名義管理、運用和處理保證金,亦可以對該保證金進行經營管理,并且保證資金安全。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商品報價表,以及品牌相關推廣、銷售指導。

      3.在代理合同終止后,乙方需在一周內退回全部委托貨品,逾期不受理。經甲方確認乙方退回貨品完好無損后,不影響二次銷售后,全額一周內退回乙方保證金。

      4.對甲方公司管理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以及貨品代理價格、公司運營模式等商業機密乙方負有依法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5.乙方在保證甲方翡翠等珠寶首飾不損壞、不丟失、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向甲方以乙方保證金為擔保向甲方借翡翠等相關珠寶首飾銷售,所借貨物以所繳納的保證金為限,所借貨物總額價值不超過所繳納的保證金總額。在雙方約定的60天一個周期,甲方以其代理價拿貨給乙方,在此周期結束日,乙方已售貨物需向甲方支付相應貨款,未售貨物需原樣退還給甲方。

      6.若乙方在雙方約定周期內損壞、丟失、偷換甲方貨品,根據雙方協商賠償一定金額給甲方。如未按約定時間賠償給甲方金額,甲方有權以乙方保證金折抵相應貨款。

      7.為保證公司及其它代理商利益,乙方不準私自摻入其它品牌或者私人的相同或類似商品以甲方名義進行銷售,更不準以次充好,以假亂真,如有發現,取消代理資格,賠償甲方相關經濟損失,并追究法律責任。

      8.為了不擾亂市場,不損害甲方公司形象,乙方銷售貨物的價格浮動不能超過建議零售價的'50%,不得狂亂甩貨。

      9.每次郵寄過程中雙方都要保價并且當快遞派送員拆包,如有和對方描述不符的貨品,可以拒收;如包裹丟失,明確責任后追究相關經濟責任。

      (二)補充

      1、雙方簽訂合同后,在________年內不得要求退回出資,除有下列情況之一出現:甲方決定終止代理商資格;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因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或其他國家機關的法律行為,導致本代理合作不能正常運營。依法進行清算。

      2.雙方保密責任。受托人和委托人應就代理合作及相關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未經任何一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利用該信息。各方當事人均應當持續保密義務,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解除、終止而終止。

      第三條其它

      (一)解決爭端方式。

      1.因本協議而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經當地法院判決明確責任后,違約方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即以所繳納保證金的30%;并采取一定的補救措施。

      (二)稅費的承擔、

      1.本協議項下的委托資產承擔相應的稅費,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雙方銷售所產生的稅費以及其它費用由各自承擔。

      (三)補充說明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效力等同于主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2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此協議即日生效。

      3.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指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銷售代理協議合同2

      1.訂約人

      供貨人(以下稱甲方):

      銷售代理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為銷售代理人,推銷下列商品。

      2.商品

      雙方約定,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銷售不少于商品。

      3.經銷地區

      只限在____。

      4.訂單確認

      本協議所規定商品的數量、價格及裝運條件等,應在每筆交易中確認,其細目應在雙方簽訂的銷售協議書中作出規定。

      5.付款

      訂單確認之后,乙方須按照有關確認書所規定的時間開立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乙方開出信用證后,應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準備交貨。

      6.傭金

      在本協議期滿時,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規定的數額,甲方應按裝運貨物所收到的發票累計總金額付給乙方____%的傭金。

      7.市場報告

      乙方每3個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關當時市場情況和用戶意見的詳細報告。同時,乙方應隨時向甲方提供其他供應商的類似商品樣品及其價格、銷售情況和廣告資料。

      8.廣告費用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在上述經銷地區所作廣告宣傳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須事先向甲方提供宣傳廣告的圖案及文字說明,由甲方審閱同意。

      9.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為天,自至.若一方希望延長本協議,則須在本協議期滿前1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決定。

      若協議一方未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

      10.仲裁

      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通過友好協商達不成協議,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該委員會的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另有規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11.其他條款

      11.1甲方不得向經銷地區其他買主供應本協議所規定的商品。如有詢價,當轉達給乙方洽辦。若有買主希望從甲方直接訂購,甲方可以供貨,但甲方須將有關銷售確認書副本寄給乙方,并按所達成交易的發票金額給予乙方____%的傭金。

      11.2若乙方在____月內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訂貨,甲方不承擔本協議的義務。

      11.3本協議受簽約雙方所簽訂的銷售確認條款的制約。

      11.4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簽訂,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____

    銷售代理協議合同3

      開發商:

      咨詢公司:房地產咨詢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開發商委托咨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開發經營的房地產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項

      開發商委托咨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在項目,規劃許可證號為號,總占地面積總建筑面積約____平方米(以下簡稱本項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咨詢公司為開發商在(地區)委托的獨家策劃銷售代理商。

      二.代理權限

      咨詢公司代理開發商對本項目的宣傳、策劃、銷售等一切對外活動,必須以開發商名義進行,并在本合同約定或開發商批準、授權范圍內行使代理權。

      三.代理責任

      咨詢公司在開發商授權范圍內的一切代理活動,由開發商承擔民事責任。咨詢公司未經開發商授權或超越代理權限的代理行為,由咨詢公司自行承擔民事責任。

      四.代理期限

      自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項目全部經過工程質量驗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個月止。

      五.代理計劃的實施

      咨詢公司對項目進行的宣傳、策劃、銷售等活動的計劃書及所需費用預算應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開發商,經開發商同意、批準后方可實施執行。

      六.代理費用

      1.咨詢公司的代理費用按咨詢公司實際代理銷售的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百分比提取,具體百分比按以下條款規定執行。銷售代理費由開發商以人民幣形式計算和支付。

      2.自開發商取得具體單元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并經開發商書面批準對外銷售之日起至該單元交樓為銷售周期,若開發商未書面批準對外銷售,則銷售周期順延。在開發商書面批準具體單位對外銷售并正式開盤至該單元封頂,咨詢公司銷售的銷售面積應達到該單元總面積的%,如咨詢公司達到以上銷售率,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提取。(否則,代理費率相應減少0.05%,即1.15% 。)如咨詢公司在正式開盤至封頂時達到%的銷售率,代理費相應增加0.05%,即1.25%

      3.咨詢公司的代理費用以代理期限內商品房實際成交均價情況確定如下:本項目的住宅銷售均價不能低于3650元/m2,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按以上第2點具體銷售率調整代理費比例)提取。開發商按照具體單元的銷售,按以下約定給予咨詢公司獎勵:

      商品房銷售均價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圍內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按以上第2點計算,超出3800元/ m2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用按超出部分總金額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內,咨詢公司代理銷售商場、車位,其代理費用按銷售總額的1.2%計算。

      七.代理費用支付

      1.開發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銷售代理費:對每一個銷售單元開發商與客戶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詢公司支付銷售金額1.2 %的銷售代理費,咨詢公司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間咨詢公司應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點完成代理工作。開發商每月8日前與咨詢公司結算上月的銷售代理費用,咨詢公司在收到開發商的代理費用后一個工作日內應向開發商開具正式稅務發票。

      2.甲乙雙方每月8日前結算的銷售代理費用均以上月的銷售總額1.2%提取。關于咨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超額完成的計提比率和超出規定均價所計算的提成金額在合同期內的'最后一個月內結清。咨詢公司應同時向開發商辦理代售資料移交。

      3.若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繳付首期房款后違約和按揭后退房違約,所交房款、訂金及罰金歸開發商所有,咨詢公司不需退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對同一單位的銷售,咨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費。

      八.開發商責任

      1.開發商應向咨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開發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和開戶銀行帳號;

      (2)開發商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香格里拉項目批準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準書、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本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復印件。

      (3)關于銷售代理本項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裝修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銷售(測繪)面積、規格、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及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咨詢公司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購房訂購書。以上文件及資料,開發商應于正式對外銷售15天前向咨詢公司交付齊全。

      2.開發商應積極配合咨詢公司的銷售工作,負責提供銷售中心和看樓專線車等設施及銷售辦公設備。

      3.開發商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向咨詢公司支付有關費用。

      九.咨詢公司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咨詢公司應做好以下工作:

      ①制訂分期營銷策劃執行計劃;

      ②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做好廣告宣傳、策劃等;

      ③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④在開發商與客戶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授權咨詢公司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同(訂購書)。

      ⑤咨詢公司不得超越開發商授權向購房者做出任何承諾,否則由咨詢公司承擔一切后果。

      2.咨詢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開發商提供的項目特性和狀況向客戶做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

      3.咨詢公司應信守開發商所規定的銷售價格,未經開發商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咨詢公司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計價收款。如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元),甲乙雙方應具體協商,做個案處理。

      4.咨詢公司在樓盤促銷期間,應每天向開發商口頭報告一次當日的銷售情況,每周一次書面匯報客戶反應及銷售進度情況供開發商參考。

      5.咨詢公司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應定期(每月一次)向開發商提供詳細的工作總結及市場分析、市場預測報告。

      十.違約責任

      1.若開發商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開發商除應付清咨詢公司已銷售額的代理費用外,還應支付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面積____元/m2)的代理費用的20%作為賠償咨詢公司的違約金。

      2.若咨詢公司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應支付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面積____元/m2)的代理費用的20%作為賠償開發商的違約金。

      3.若開發商不按時支付咨詢公司的銷售代理費用,每逾期一日,咨詢公司收取開發商應付款項的1‰滯納金。

      4.開發商不得與咨詢公司接待的客戶做私下交易,若發生此類情況,開發商應賠償咨詢公司應得的代理費用。

      5.咨詢公司在代理過程中,無代理權或超越代理權的行為,咨詢公司應承擔有關責任。咨詢公司銷售失控造成的損失,由咨詢公司全部負責;若咨詢公司串通炒房,開發商有權作出相應處罰及追究相關責任。

      6.咨詢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未經開發商同意收取訂金或房款,不入開發商帳戶的,除退還房款外,還應向開發商支付收取房款20%的違約金。

      7.若咨詢公司不顧開發商利益,擅自更改開發商提供的一切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樓盤售價、優惠條件)等違反本合同行為,開發商可即時終止本代理合同,造成開發商的經濟損失,由咨詢公司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8.若咨詢公司在設定的銷售周期內達不到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規定的銷售率時,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沒收咨詢公司合同保證金;但咨詢公司已銷售額的代理費要付清。

      十一.合同的終止、解除或變更

      1.本合同到期即自行終止。合同終止后,雙方應協商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合同有關的經濟及法律等事宜。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如需修改、補充或變更本合同內容,必須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開發商:二份;咨詢公司:二份,以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2.履約過程中雙方發生的爭執,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策劃或銷售本項目而產生的一切知識產權屬開發商所有。

      4.甲、咨詢公司均應保守在代理活動中知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開發商:咨詢公司:房地產咨詢有限公司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____聯系電話:____

      開戶銀行:____開戶銀行:____

      銀行帳號:____銀行帳號____

    銷售代理協議合同4

      供方:

      需方:

      為共同開拓市場,提高雙方的經濟利益,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現就________公司的產品供銷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區域定位及保護:根據雙方約定,需方負責在地區銷售供方的產品,供方不能向該區域內其他客戶供貨(征得需方同意或供方設有辦事處區域除外)。

      二、供貨價格:供方向需方供貨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價目表供貨。以后新產品以供方的通知為準。

      三、銷售任務要求:

      1、需方必須將供方目前產品在所約定地區設立良好的終端銷售渠道。需方向供方保證合同期內每季度銷售供方系列產品不少于____萬元,即平均每月資金回籠給供方不少于____萬元,貨款三個月內達不到____萬元的銷量,供方可隨后發展其他代理商。

      2、需方必須通過加強終端銷售網絡管理,嚴格執行供方市場銷售政策的有關規定,如出現需方低于供貨價格銷售。供方有權停止供貨或中止合同。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款,款到通知發貨。運費由供方承擔。

      未按上述約定結算方式結清貨款,供方有權停止供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需方承擔

      五、優惠返利標準:

      1.在合同有效期內供方根據需方的'銷售額(以回籠資金為準)。提供現返和年終返利,每次訂貨現返五個點(九五折供貨),若年終銷售總量完成,則可補該年未返的5%.

      2.所有返利必須在需方結清所有款項的前提下方可結算,返利可以現金或貨物抵扣的形式體現。

      六、售后服務:

      需方必須承擔供方系列產品的售后服務工作,免費為用戶提供優質服務。

      七、退貨和損耗的處理方法:

      1.需方所有退貨必須事前向供方提出申請,并列出清單,經得供方同意后方可退貨。

      2.退貨產品是非供方制造中產生質量問題。需方人為損壞,需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不在供方應承擔的退貨責任中。

      八、定貨方式:定貨的規格、數量以需方的傳真為準,如大批量(200件以上)定貨,必須提前五天通知供方備貨。需方每次補貨時,必須將庫存情況書面通知供方,以確保合理庫存。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友好協商或按民法典在供方所在地解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后,再續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重新簽訂。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經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供方:____需方:____

      法人: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

      供方聯系電話:____需方聯系電話:____

      電話:____電話:____

      傳真:____傳真: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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