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旅游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實用的旅游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同編號:
天津金龍國際旅行社國內旅游合同
甲方:
乙方:天津金龍國際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編號:津甲A492833
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
旅游路線名稱北京北海公園—天壇—雍和宮—頤和園—圓明園團號:金丙101222 。
組團方式□自行組團□委托組團(被委托方)。
行程共計2天1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日期20__年1月1日,出發地點:北京展覽館路甲26號華云酒店寫字樓D座底商(百萬莊園北邊)。
結束日期20__年1月2日下午(4點集合),返回地點景點集合大巴統一送站北京南。
第二條游程與標準
第三條旅游者保險
乙方應提示甲方購買旅游意外險。經乙方推薦,甲方(應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險。
保險公司及產品名稱:中國平安旅游意外保險。保險金額:35元,保險費5000元。
第四條旅游費用及其支付
甲方應交納旅游費用總額249元,費用付款期限。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甲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有權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他旅游消費項目。
3、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進行索賠。自購物之日起90日內,甲方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可憑有效憑證要求乙方先行賠付。
4、在旅游過程中,甲方應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
5、在自由活動期間,甲方應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活動,選擇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活動項目,并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6、行程中發生糾紛,甲方應與乙方平等協商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7、甲方簽訂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并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并及時通知旅行社。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雙方應按實結算。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如實介紹相關旅游服務項目和標準,向甲方推薦購買個人旅游意外保險,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提供服務。對在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乙方應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3、甲方屬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憑有效證件可享受旅游景點門票優惠的,雙方對該旅游景點門票價格可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4、因航空、輪船、鐵路運輸費用遇國家政策性調價導致合同總價發生變更的,雙方應按實結算。
5、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團隊多數成員同意后可以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變更后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雙方按實結算。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旅游出行前,一方當事人因違約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2、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內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3、以上違約責任如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票務等損失,可參照相關部門有關條款另行賠償,違約金或賠償金總額不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二)旅游途中甲方或乙方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未按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等相關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游行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其它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八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行程單和補充條款均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經辦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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