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合同四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供熱合同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供熱合同 篇1
發 包 單 位(發包人):
設 計 單 位(設計人):
合同協議書
根據 要求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供熱管網建設工程批準文件及相關條規。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與設計人簽訂的協議書;
2.2發包人協調有關部門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1)城鎮供熱管網設計規范CJJ34-20xx;
2)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 GB50736-20xx;
3)城鎮直埋供熱管道工程技術規程 CJJ/T81-98;
4)其他與城市管網要求有關的文件及制度等相關文件。
第三條 本合同項目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
項目規模: 供熱管網改造設計
階 段:施工圖設計及參與工程建設勘察和各階段驗收
內 容:1、施工圖紙 2、工程預算書(詳細)
3、設計圖紙與預算書電子版各一套
第四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
合同生效后,發包人協調有關部門向設計人提供基礎資料一份。
第五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5.1施工圖紙分別提供捌套;
5.2提交地點:阿克蘇市;
5.3設計文件交付時間:設計人于合同簽訂算起10日內提交施工圖紙。
第六條 合同價格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格人民幣(大寫): (¥ 元)。
第七條 支付方式
7.1 合同生效后十日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合同價格的50%。人民幣(大寫):整(¥ 元);
7.2 發包人在收到設計人設計的所有施工藍圖并經審圖中心或有關部門審核確認后十日內,向設計人支付合同價格的30%。人民幣(大寫): (¥元);
7.3 工程竣工驗收無設計及施工問題十日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合同價格的20%。人民幣(大寫): (¥ 元);
7.4 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八條 雙方責任
8.1發包人責任
8.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協調相關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
8.1.2發包人變更設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8.1.3發包人按合同規定付款;
8.1.4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設計人負責解決;
8.2設計人責任
8.2.1設計人應按國家熱力管線及設計相關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8.2.2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受損失部分所產生的一切返工費由設計人負責;
8.2.3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8.2.4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承擔
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8.2.5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應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分部分項檢查驗收及竣工驗收;
8.2.6設計人須派人來現場實地考察,考察結果與發包人提供的資料一同作為設計依據。如工程開工后,現場施工中圖紙有表述不清或有疑問,需設計院在現場確定相關事宜時,設計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第九條 保密義務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發包人與設計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發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并驗收合格為。
供熱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北京市非居民供熱采暖合同
用熱人:
供熱人: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xx年x月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供熱單位與非居民用熱人之間按熱計量計收采暖費的經營性供熱采暖交易。
供熱人向非居民用戶提供工業、發電和生活熱水等非采暖用熱的,應當另行簽訂合同。
實行按熱計量計費的建筑是指:供熱采暖系統能夠獨立控制、獨立計量用熱量,且室內采暖溫度由用熱人自行調節的建筑物。
實行按熱計量計費的建筑物內供熱采暖設施為多個產權人或承租人共有、共用的,供熱人可以和各產權人或承租人共同委托的物業管理單位簽訂本合同。
2.簽訂本合同前,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提交加蓋公章的下列材料,并確保材料的真實、準確:
①采暖建筑的權屬證明或租賃證明的復印件;
②采暖建筑物平面圖、采暖區域平面圖的復印件;
③供熱采暖系統設計圖或建筑設計說明書的復印件; ④供熱采暖系統的竣工驗收資料的復印件;
⑤需用熱量及負荷的相關數據。
用熱人為承租人,提交①-④項材料應當同時加蓋產權人公章。 供熱人應當向用熱人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和供熱單位備案登記證書復印件。
3.除采暖費繳費標準外,本合同其他條款中的橫線處均可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約定具體內容。對于未實際發生或雙方未作約定
的,應當在橫線處劃×,以示刪除。□后為待選內容,應當以劃√方式選定。
4.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數,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5.有關名詞、術語解釋:
(1)用熱人:房屋的產權人或房屋承租人。
(2)供熱人:經過市、區縣供熱主管部門備案登記,并取得備案登記證書的供熱運行單位。
(3)正常天氣:依據《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J19-87,20xx年版)中附錄二“室外氣象參數”的`規定,本市建筑物供熱采暖系統設計時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氣溫在-9℃以上。本合同所稱正常天氣即指室外日平均氣溫在-9℃以上。室外日平均氣溫以市專業氣象部門發布的數據為準。
(4)標準溫度:是指采暖建筑設計規范中的采暖計算溫度。
(5)基本熱費:是指用熱人按建筑面積應當繳納的基本采暖費用。
(6)計量熱費:是指用熱人按實際用熱量應當繳納的采暖費用。
(7)未供熱天數:供熱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遲延供熱或提前結束供熱的天數,以及采暖期內停止供熱的天數。天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
(8)維護保養:對供熱采暖系統的日常維持、保護和修理,使其免于遭受破壞,保持正常狀態,延長使用年限(《供熱采暖系統維修管理規范》,DB11/T466-20xx)。
檢查修理:對供熱系統仔細查看,以發現問題并采取措施使損壞
的設備恢復原有的功能和作用,簡稱檢修(《供熱采暖系統維修管理規范》,DB11/T466-20xx)。
對供熱采暖系統的維護保養和檢查修理總稱為維修。
(9)應急聯絡人:在供熱人確需入戶進行供熱采暖設施維修、搶修或采取緊急避險措施等作業,由用熱人預先確定的能夠幫助供熱人入戶作業的聯絡人。
北京市非居民供熱采暖合同
用熱人(甲方):供熱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簡稱《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供熱采暖地點、采暖計費面積
1.供熱設施地點:。 采暖地點:。 甲方采暖建筑執行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建筑物節能標準情況: □ 符合節能標準;
□ 正在實施節能改造;
□ 不符合節能標準;
□ 其他:。
2.采暖計費總面積為建筑平方米,包括:
(1)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憑證上記載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憑證上僅記載使用面積的,應當按房管部門規定的系數折算成建筑面積后計收采暖費。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對此部分建筑面積有爭議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數據為準,測繪費由乙方承擔。
供熱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乙方承包甲方集中供熱換熱站站房土建工程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承諾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集中供熱改擴建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范圍:換熱站設計圖紙范圍內的土建施工
二、工期(日歷日)要求:
1、開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總工期:**天。
三、質量標準:合格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內容:
a、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單價*****元/m?(建筑面積、含稅價)
b、換熱站土建工作內容:放線、土方開挖及外運、混凝土澆筑、基礎防腐回填、換熱站房砌筑、內外墻抹灰及裝飾裝修、設施恢復、工程資料整理、施工現場的安全等。施工中所造成的非正常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價款:工程總價=圖紙設計建筑面積×****元/m?
(2)付款方式:基礎施工及回填完畢三日內付工程總造價的**%;房屋主體完工付三日內工程總造價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詳細的資料及全額工程發票后三日內付工程總造價的**%。剩余**%作為質量保修金,在房屋投入使用滿一年后如無質量問題付清。
六、雙方駐工地代表:
1、甲方項目負責人:****聯系方式:*******
2、乙方項目負責人:聯系方式:
3、上述人員如有變動,雙方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七、甲方工作:
1、甲方負責在開工前辦理好現場開挖、安全交底等相關手續。
2、合同簽訂后2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1份,施工技術資料3份,組織設計部門及乙方對施工圖紙進行施工前會審,設計交底。
3、施工過程中如出現設計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按變更后的`內容進行施工。
4、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代表有權隨時對工程施工進度及質量進行監督,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材料有權進行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內調換或補齊。如發現乙方未按規范施工或施工質量達不到要求的,甲方代表有權制止,責令乙方停工、返工,乙方必須無條件按照規范要求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
5、負責組織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對質量不合格工程,有權責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6、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工作:
1、按照國家有關安裝工程施工規范完成合同約定工程施工任務,施工過程中接受甲方代表對施工工程的質量檢查監督。
2、本合同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價款包含在工程款中,乙方提供材料由其自行負責運送到施工現場,工程施工所需機械設備由乙方自行準備,相關費用由其自行承擔。
3、乙方提供材料運送到施工現場后,應及時通知甲方對材料進行驗收,如果材料與合同規定要求不符,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用于工程項目,乙方應無條件負責更換被拒絕的材料,以滿足工程需要。
4、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及鄰近建筑物的保護工作。
5、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符合要求,承擔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
7、工程施工過程中對甲方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
8、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驗收申請,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負責返工、修改,處理合格后重新申請組織驗收,直至符合質量要求。返工、修改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工期不予順延。
9、已經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失的,乙方應自費修復。
10、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乙方確保工程施工科學、安全,若系乙方冒險違章作業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11、施工當中乙方必須做好安全用電及安全防護工作,并標有醒目的標識牌,夜間有路燈加維護網,若行人在過路當中出現的意外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九、工程驗收
1.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書面驗收申請,甲方組織相關部門及乙方對施工項目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向乙方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2.乙方提出書面驗收申請后15日內,甲方不組織驗收或不予回復的視為驗收合格。
十、工程質保
1、保修范圍:乙方施工的項目及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的質量。
2、保修期限:1年,自工程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3、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內起24小時內派人修理,乙方因履行保修義務而產生的交通費差旅費、食宿費、維修費、材料更換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其自行承擔。
4、如果乙方在上述指定期限未能安排保修,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十一、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延誤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3.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保質保量按時交工,因乙方原因
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十二、其他事項
1、合同條款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訟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地址:地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
供熱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熱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熱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供熱方和用熱方在熱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供、用熱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效力
供、用熱雙方對本合同無異議的,可視本合同長期有效。對本合同有爭議的條款,經供、用熱雙方協商,從其約定。
第二條供熱地點、交費面積
(一)供熱地址: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巷____________號
(二)交費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建筑面積或雙方認定面積為準):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交費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交費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供熱期限
供熱期限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時起至翌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
第四條供熱標準
(一)本合同所指供熱標準為
1.居民住宅在采暖期內每日居室(臥室、客廳和書房)溫度在攝氏______℃(含______℃)以上為合格,低于______℃為不合格。元旦、春節節日期間熱用戶室內溫度不低于______℃。
2.雙方同意非住宅室內溫度按不低于攝氏______℃執行。
(二)采用熱計量方式供熱的,雙方約定的用熱量為最小時,室內溫度不得低于______℃。
第五條熱費標準、支付方式、結算時限
(一)熱費價格:執行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供熱價格標準收取熱費。
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計____________元。非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計____________元。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的規定執行。
(二)熱費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熱費結算時間: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期間用熱方將當期熱費全額支付給供熱方。
第六條供熱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按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價格標準向用熱方收取熱費;
(二)有權對用熱方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檢查;
(三)有權檢查用熱方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制止用熱方超量、超范圍用熱;
(四)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方的采暖系統進行檢查:
(五)用熱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方有權限制或停止供熱;
(六)負責維修用熱方室內供熱設施及所連接的室外管道系統。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七)屬于供熱方管轄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或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供熱,或者中斷供熱,應當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熱方,并立即組織搶修,并在規定時間內恢復供熱。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供熱或中斷供熱除外;
(八)供熱方發現用熱方的供熱設施存在安全隱患,應立即通知用熱方。如用熱方未及時改正上述安全隱患,造成供熱方不能正常供熱或者供熱中斷,用熱方應當自行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九)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時限和使用范圍向用熱方供熱。
第七條用熱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要求供熱方出具收費文件及對確定的熱價、計量表具等申請復核;
(二)監督供熱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時限進行供熱;
(三)對供熱方違背本合同約定的行為申請仲裁和提出上訴;
(四)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方交納熱費;
(五)用熱方增加、減少、遷移用熱設施的,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的.,應當事先向供熱方申請并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六)變更房屋使用性質、變更戶名的,應當事先向供熱方申請并辦理手續。
(七)維護供熱設施的完整和原布局,并配合供熱方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供熱方的違約責
1.因供熱方責任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方供熱的,應按照延誤供熱的時間,折算每日熱費退還用熱方,還應當向用熱方支付不超過累計日熱費總額______%的違約金。
2.因供熱方責任,給用熱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供熱方承擔賠償責任。
3.因供熱方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方造成損失的,由供熱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方的違約責任
1.用熱方逾期交熱費
的,應當支付每日熱費總額3‰的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制其用熱或停止供熱。
2.用熱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向供熱方支付熱費總額不超過______%的違約金。
3.用熱方擅自對供熱設施進行施工,用熱方應當賠償供熱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九條雙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__年,本合同到期后,如雙方對本合同未提出異議,本合同自動延續。
第十條本合同的修改、變更需取得合同當事人的一致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確定。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確認,補充協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用熱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已經實施房屋拆遷的;
(三)雙方約定的其它情況;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按照以下第 方式處理:
1.向沈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供熱方(蓋章):_______________用熱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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