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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無固定期限合同

    時間:2025-12-19 19:08:36 合同大全

    無固定期限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無固定期限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無固定期限合同

    無固定期限合同1

      法官為你解惑:

      1、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只要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不間斷工作滿十年,而不區分簽訂勞動合同的次數和的期限,勞動者就有權提出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比如甲20xx年1月1日入職乙公司并連續不間斷工作,那么到20xx年1月2日甲就可以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對于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無論勞動者之前有無簽訂勞動合同,只要符合“雙十”條件(連續工作滿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勞動者就有權提出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此種情形是指無法定除外情形時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就有權提出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實踐中,此種情形相當普遍,條件也比較容易成就,也比較容易產生問題和糾紛。許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并沒有提出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是與用人單位繼續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沒有提出書面要求和異議,這種情形則可能視為勞動者以實際行為同意簽訂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根據《勞動合同法》該條第三款的規定,對于入職后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實踐中,此時雙方再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不能視為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可能不僅得不到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有效保護,也可能因超過仲裁時效而使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請求得不到支持。

    無固定期限合同2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單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本市(縣、區)辦公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_____省(自治區、市)_____市_____縣(區)_____鄉(鎮)_____村(街)

      本市(縣、區)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具體約定為:

      第二條試用期約定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勞動崗位和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乙方能夠勝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從下列a、b、c中選擇;無論采用何種標準,每月工資總額均不得低于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a、按月工資標準計算勞動報酬,每月工資為¥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

      b、按工日工資標準(1工日=8工時)、根據乙方實際工作計算勞動報酬,每工日工資為¥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

      c、根據乙方完成工作量計算勞動報酬,具體標準為:

      第五條甲方應按本合同附件樣式制作記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為計算工資的原始憑證。甲方應指定專人作為記工員,對乙方每天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量)等在記工考勤卡上予以記錄;甲方項目部應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對記工考勤卡上的記錄進行審核、確認。

      第六條對于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的標準計算誤工費,列入當月工資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工資按月支付,具體支付、結算方式為

      (從下列a、b中選擇;無論采用何種支付、結算方式,每月支付額均不得低于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a、每月日前結算付清上月工資;

      b、每月日前支付¥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余款按如下約定結算支付:

      第八條工資發放方式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銀行代發:甲方為乙方在銀行開立工資結算賬戶,工資發放均通過此賬戶進行;

      b、現金發放:甲方直接向乙方發放現金,乙方本人憑身份證原件領取并簽名確認。

      四、工作時間

      第九條工作時間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人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休息2天。

      b、甲方根據建筑業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并報勞動部門備案。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我省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方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以及雙方約定執行,具體如下:

      六、勞動保護

      第十一條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產、生活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第十四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和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第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2、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資格證、上崗證、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4、乙方有偷竊、打架斗毆、賭博等行為,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甲方(用人單位)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勞動者)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固定期限合同3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存在可以簽訂、應該簽訂及視為簽訂三種情形:

      一、可以簽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應該簽訂: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3類: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這20xx年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實施前的工作時間。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自20xx年1月1日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固定勞動合同次數,跨年度的勞動合同和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都可以視為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再次簽訂的合同到期后,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法定被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的,則用人單位應在合同期滿后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另外,自20xx年1月1日后,試用期應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用人單位應注意不要將試用期約定成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視為簽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合同4

      甲方:

      企業性質:

      公司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 籍貫 :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聯系電話:

      備注:

      1.合同內容應使用電腦打印或用藍、黑墨水筆填寫,不得采用復寫或復印;

      2.合同須由當事人簽字生效,代簽或冒簽無效;劃改處應經當事人按印認可;

      3.合同正本必須由甲乙雙方按蓋騎縫印章,以示唯一嚴密。

      合同編號: 簽約地址:寧海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1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起至 止。

      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 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 止,期限為 天。

      第2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

      第3條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偽造簡歷,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 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臨時性工作任務,但時間不超過 2個月。乙方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后,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崗位,則必須與甲方協商,經得甲方同意后可變更勞動合同。

      第5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6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第7條 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8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9條 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10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

      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 ;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無固定期限合同5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筆者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可以分為合意簽訂、強制簽訂和視為簽訂三種情形。

      合意簽訂

      《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均有合意簽訂的規定,也即只要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就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事宜達成一致,雙方便可以簽訂。

      強制簽訂

      關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強制簽訂,《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有著不同的規定。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強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必須具備三個要件:

      (1)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

      (2)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同意續延勞動合同;

      (3)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三要件缺一不可。

      《勞動合同法》在《勞動法》的基礎上對強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進行了擴大。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在出現以下三種情形時,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為簽訂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是《勞動合同法》創設的“視為”制度,也即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在法律上被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當對合同內容多加協商,若是在事后發生合同糾紛,及時委托律師是個很好的選擇。

    無固定期限合同6

      合同編號:甲方(用人單位)全稱: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本市(縣、區)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省(自治區、市)______市______縣(區)______鄉(鎮)______村(街)

      本市(縣、區)住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具體約定為:

      第二條試用期約定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勞動崗位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乙方能夠勝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從下列a、b、c中選擇;無論采用何種標準,每月工資總額均不得低于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a、按月工資標準計算勞動報酬,每月工資為¥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

      b、按工日工資標準(1工日=8工時)、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勞動報酬,每工日工資為¥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

      c、根據乙方完成工作量計算勞動報酬,具體標準為:

      第五條甲方應按本合同附件樣式制作記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為計算工資的原始憑證。甲方應指定專人作為記工員,對乙方每天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量)等在記工考勤卡上予以記錄;甲方項目部應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對記工考勤卡上的記錄進行審核、確認。

      第六條對于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的標準計算誤工費,列入當月工資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工資按月支付,具體支付、結算方式為

      (從下列a、b中選擇;無論采用何種支付、結算方式,每月支付額均不得低于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a、每月日前結算付清上月工資;

      b、每月日前支付¥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余款按如下約定結算支付:

      第八條工資發放方式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銀行代發:甲方為乙方在銀行開立工資結算賬戶,工資發放均通過此賬戶進行;

      b、現金發放:甲方直接向乙方發放現金,乙方本人憑身份證原件領取并簽名確認。

      四、工作時間

      第九條工作時間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人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休息2天。

      b、甲方根據建筑業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并報勞動部門備案。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我省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方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以及雙方約定執行,具體如下:

      六、勞動保護

      第十一條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cj146—20xx)。

      第十四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第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2、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資格證、上崗證、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4、乙方有偷竊、打架斗毆、賭博等行為,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5、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能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確保勞動條件的。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完成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5日內,甲方要與乙方進行工資結算,并一次性付清所有未發放工資。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違約責任規定如下: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發放工資,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除須全額補發工資外,還應按每天¥元(人民幣大寫:)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自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發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3、其他: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事項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法律法規、本省規定有抵觸的內容,按法律法規和本省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無固定期限合同7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在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呢?我們的勞動合同法中有沒有對這方面的問題作出相關的法律規定呢?現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分析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希望對您的疑問有所幫助。

      無固定期限合同解除條件?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也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很多種:

      1、員工有犯罪行為,被追究違約責任的。

      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員工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4、員工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單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

      5、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法定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7、企業發生嚴重經營困難,需要裁員的;當然可能還有其他情形,不一一列舉。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是說勞動合同沒有期限,在本質上跟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一樣的。比如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了3年的勞動合同,在這三年里,如果員工出現的上述情形的,用人單位一樣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樣的道理,員工在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間,出現上述情形,用人單位也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標準計算。

      以上就是我們的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它其實跟普通的有期限的勞動合同的解除沒什么很大的區別。

    無固定期限合同8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沒有確定終止時間(注意:只是沒有確定終止時間而非沒有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下是詳細內容: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4條規定,除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勞動者只要在該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就可以要求單位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沒有要求該十年勞動關系都要有書面勞動合同證明。

      此外,這里指的連續工作滿十年是指勞動者在該單位工作時間應該是連續的,其起算時間是自用工之日起而非有些讀者所誤解的自《勞動合同法》實施之日起。《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九條明確了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連續工作滿1年的起始時間,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實踐中,如果勞動者與同一個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系有間斷,但是間斷時間不長(如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后半年內又重新建立勞動關系)的,一般情況下還是會認為是連續工作,而不會重新計算,這是司法實踐對勞動者的保護,防止用人單位利用法律空隙剝奪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權利。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這里的用人單位對象一般是國有企事業單位等,在此類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適用于該條款規定。

      但這里規定的較為嚴格,就是“雙十”規則,即既要滿足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規定,同時還要滿足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規定。勞動者只有同時滿足“雙十”規定,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求時,用人單位才無權拒絕。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本款的立法本意在于避免用人單位采取簽訂短期勞動合同的方式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就要注意不能將勞動合同期限約定過短,否則用人單位將面臨兩大難點:

      1、關于經濟補償方面:《勞動合同法》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即因合同期滿終止)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關于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方面:用人單位只要與勞動者連續簽訂了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下列情形:(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在這樣的情形下,只要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四、視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依據《勞動合同法》之規定,用人單位字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享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的優待,如《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在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的人員中就包括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

      五、用人單位不依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后果

      如果用人單位違法不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能獲得以下補償:(1)與用人單位仍然存在勞動關系的,自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2)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主張違法解除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律師提醒: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鐵飯碗”,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同樣應該盡職盡責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同時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企業規章制度等,否則同樣有可能被無償解除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合同9

      編號:______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性別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______(公______章)______乙方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無固定期限合同10

      鄭先生咨詢:

      我在現公司從事管理工作已經兩年多了,所續簽的第二份勞動合同的期滿日是20xx年10月31日,第三次簽勞動合同。我身體健康,工作成績突出,公司給予的待遇也很好,因此在合同到期時想與公司續簽合同。朋友跟我說,新《勞動法》規定,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節合同后,可以跟單位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我想咨詢一下:

      一、《勞動法》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如何規定的?

      二、《勞動合同法》對此是如何規定的?

      三、屆時再簽新合同的話,我可否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四、簽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是不是可以一直在這個

      單位工作到退休了?

      律師解答:

      一、《勞動法》第20條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你顯然不符合在該公司“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這個條件。

      二、《勞動合同法》則擴展了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條件。該法第14條第2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39條和第40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解除合同之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三、乍一看,你的情況似乎符合上述第3項之規定,但實際上是不行的,因為目前適用該項規定有個合同簽訂“次數”的起算點問題。《勞動合同法》第91條第1款規定:“本法第14條第2款第3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后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由于該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所以關于“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應當自20xx年1月1日后開始計算。就你的情況而言,你之前的兩份合同是在20xx年1月1日之前簽訂的',不能算“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因此你在第二份合同期滿時想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缺乏法律依據的,即使提出了要求,單位也可以拒絕。

      四、另外應當說明的是,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意味著勞動關系可存續至退休。實踐中,不少人認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就等于有了“鐵飯碗”。其實不然,無固定期限合同只是“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并非“終身合同”。因為它有法定的解除、終止條件。只要出現《勞動合同法》第39、40、41條所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如勞動者違反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等等,用人單位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合同。

      五、以上建議,供你參考。

    無固定期限合同11

      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與解除相關的一些問題

      勞動者不知道與用人單位之間能否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想要辭職,卻不知道能否得到補償。對于這種問題,為您具體作答。

      問:我在一家印刷廠工作已經5年多。公司原來是每年簽一次勞動合同,去年我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時單位不同意,我就申請了勞動仲裁,裁決印刷廠與我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也跟我簽了,此后就一直安排我干一些又臟又累沒人愿意干的'工作,而每月工資全加起來才1800元。我覺得現在繼續在這兒工作沒什么意思,想辭職,請問:單位已跟我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是我主動辭職,能得到經濟補償嗎?

      答: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和第46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是否應當支付經濟補償與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期限無關,而與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有關。一般情況下,勞動者因個人原因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無須支付經濟補償。但是如果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形的,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具體到您的情況,如果您所在的公司沒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形,您是因為覺得工資低、“繼續在這兒工作沒什么意思”等個人原因想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那么您所在單位就無須支付經濟補償。

      問:我是某企業一名勞資人員,企業里有名職工在廠里工作已經10年了,他想和企業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請問是否符合規定。

      答:《勞動合同法》第14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第14條中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工作滿十年的……”。

      從上述規定中可以看出,當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時,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十年以上;(二)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三)勞動者沒有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你咨詢的問題看,該職工在你單位已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當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時,其提出與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于法有據。依據法律規定,此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既無權終止勞動合同,也無權提出不再續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無固定期限合同12

      甲方(聘用企業):______

      企業性質: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性別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籍貫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備注:

      1、合同內容應使用電腦打印或用藍、黑墨水筆填寫,不得采用復寫或復印;

      2、合同須由當事人簽字生效,代簽或冒簽無效;劃改處應經當事人按印認可;

      3、合同正本必須由甲乙雙方按蓋騎縫印章,以示唯一嚴密。

      合同編號:______簽約地址: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1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起至______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止,期限為______天。

      第2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3條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偽造簡歷,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臨時性工作任務,但時間不超過12個月。乙方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后,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崗位,則必須與甲方協商,經得甲方同意后可變更勞動合同。

      第5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6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第7條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種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8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9條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10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11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12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元。

      勞動紀律

      第13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______;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14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15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16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17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18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19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固定期限合同13

      其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注意,此工作年限包括《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的工作年限),勞動者提出或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其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在十年以內的。

      這種情形與前面第一種情形怎么區別,這是很多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疑惑的問題。首先,我們需要理解,這里的“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其意義絕非是說用人單位原來都不簽訂勞動合同,而現在開始簽訂勞動合同,而主要是指“事業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后初次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此之前,該單位實行的都是“鐵飯碗”。國企改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與之類似,這里指的.是國企改制打破鐵飯碗,要求重新簽訂有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制度是為了加強用工的靈活化而不是僵化,因此此種情形下的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更加嚴格。在這種情形下(事業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后初次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國企改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制度),簽訂無固定期限除了連續工作滿十年之外,還需要另一個條件:距法定退休年齡在十年以內。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即使連續工作滿十年,也不要求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簡單的說,如果是屬于“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那么只有“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在十年以內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法律不要求用人單位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有在不是屬于“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才可以適用《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其它情形,確定是否屬于用人單位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其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過失性解除情形和醫療期滿解除、不能勝任解除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此種情形包括四個條件:

      一,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該次數從《勞動合同法》施行后開始計算。如果施行前已經多次簽訂固定期限合同的,簽訂次數不計入“兩次”內。如果連續簽訂兩次甚至更多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也不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過失性解除情形和第四十條醫療期滿解除、不能勝任解除情形;

      三,續訂勞動合同的;

      四,勞動者沒有明示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合同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性別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

      戶口所在地___省(市)____區(縣)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

      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

      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無固定期限合同15

      一、協商解除

      補償標準:

      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終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補償標準:

      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舉例:

      老王在A公司工作了11年,月工資10000元,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由于公司經營不善,老王也體量公司,協商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么,老王可以獲得的補償是11萬元。

      假設老王不想解除合同,公司單方面要解除,那么,老王可獲得的補償就應該是22萬元,差了整整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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