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店鋪出租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個人店鋪出租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個人店鋪出租合同1
個人商鋪租賃合同是指出租房與個人就商鋪租賃所達成的書面合同,圍繞著商鋪使用權所形成民事租賃關系。投資的客戶無需買斷商鋪產權,只需簽訂一定時間的租賃合同,并交納一定的押金作為履約保證;如在租賃期限內允許轉租,投資客戶方可享有完整的轉租權、收益權。
個人商鋪租賃合同注意事項
1 、調查商鋪的產權
承租商鋪之前,應當赴該商鋪所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幾個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類型為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系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
如果承租人無法查清,可以委托律師到相關部門進行調查。
2 、免租裝修期
商鋪租賃中,免租裝修期經常會出現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辦公、營業,此種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實際使用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按合同約定承擔。
3 、租賃保證金
俗稱“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因為商鋪適應的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比較高,因此建議押金應當適當高一些,以免不夠抵充上述費用,另外,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過程中,不斷地拖付相關費用,押金抵扣不夠的情況下怎么辦?可以在合同應當約定補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關費用后,承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補足支付“押金”,如果經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時間內補足的話,則出租人可以單方解約,并追究承租人相應的違約責任。若合同中有此約定,則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賴”行為。
4 、稅費承擔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出租或轉租商鋪的,出租人或轉租人應當承擔以下稅費:
1)出租:
營業稅及附加租金*5.55%
房產稅租金*12%
個人所得稅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為租金扣除維修費用,維修費用每次不超過800元)
印花稅租金(總額)0.1%(在第一次繳稅時一次性繳納,按租期內所有總租金計算。)
土地使用稅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體以代征機關實際征收為準。
2)轉租:
營業稅及附加轉租收入*5.55%
印花稅印花稅轉租租金(總額)0.1%
在實踐中,商鋪租賃稅費德繳納比較多樣,上述標準只是法定征收標準,不同區域或許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體可在簽訂商鋪合同前咨詢實際代征網點工作人員。
雖然上述稅費德繳納主體為出租人或轉租人,但租賃合同中可以約定具體稅金數額的承擔人,此時,無論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應當清楚商鋪租賃的稅費金額比較高,應當慎重考慮長期稅費調整增加的費用后,再行約定具體承擔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網點短期內較低的稅率所迷惑。
5 、營業執照
承租商鋪的目的在于開展商業經意活動,而商業經營活動首要條件就是必須合法取得營業執照,因此,在簽訂商鋪租賃合同時,許多條款都要圍繞著營業執照的辦理來設置,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原有租賃登記信息沒有注銷,從而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租賃登記,從而導致無法及時辦理營業執照;
2)商鋪上原本已經注冊了營業執照,而該營業登記信息沒有注銷或者遷移,從而導致在同一個商鋪上無法再次注冊新的營業執照;
3)房屋類型不是商業用房,從而無法進行商業經營活動,而導致無法注冊營業執照;
4)涉及特種經營行業(娛樂、餐飲等)的,還需要經過公安、消防、衛生、環境等部門檢查合格,取得治安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證件后,方可取得營業執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導致無法注冊營業執照。
對于上述第1、2、3、5條情形,可在合同中設定為出租人義務,并給予出租人合理寬限期,超過一定期限還無法解除妨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上述第4條情形,可設定為無責任解約情形,以保障承租人萬一無法辦出營業執照時可以無責任解除合同。
6 、裝修的處置
商鋪租賃中,往往需要花費大額資金用于鋪面裝修,為了確保裝修能夠順利進行,以及保障裝修利益,在合同中應當注意幾個問題:
1)明確約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對商鋪進行裝修,以及裝修圖紙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別的改建、搭建的,應當明確約定清楚,對于廣告、店招位置也可約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不僅僅考慮違約金部分,因為違約金常常會約定等同于押金,數額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裝修損失,因此,應當約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擔違約金外,還需要承擔承租人所遭受的裝修損失費用。
3)明確租賃期滿時,裝修、添附的處置方式。
7 、水、電、電話線等
因商鋪經營的特殊性,對于水、電、電話線均可能特殊需要,這些公共資源的供應又會受到各種因素影響,建議承租商鋪前,應當先行考察是否滿足使用需求,若不滿足的,確定
如何辦理擴容或增量,以及辦理擴容或增量所需費用,并在合在同明確約定相關內容,以及無法滿足正常進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責解除合同的權利。
8 、租賃登記
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屬于合同備案登記性質,此登記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登記與否不影響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沒有辦理備案等記,合同依然在生效條件滿足時就生效;
2)經登記的案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兩個承租人的,其中一個合同辦理了租賃登記,另一個沒有辦理租賃登記,則房屋應當租賃給辦理租賃登記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沒有租賃登記的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因此,建議及時赴該商鋪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租賃備案登記。另外,大多數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均要求租賃合同經過租賃備案登記。
9 、轉租問題
商鋪市場中經常會遇見許多“二房東”“三房東”情形,這其中就存在轉租的問題。俗稱的“轉租”其實涵蓋了法律規定的兩種變更方式“轉租”和“承租權轉讓”,依法律規定,“轉租”是指上手租賃關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賃關系,而“承租權轉讓”是指上手租賃關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與出租人(業主)建立租賃關系。在這兩種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轉租必須取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同樣承租權轉讓中,解除原租賃合同和重潛心租賃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張一筆補償費,主要補償裝修損失等,此筆費用不屬于法定承租人應承擔費用,但法律亦沒有明確禁止,因此,只要雙方當時協商同意的,亦會受到法律保護。建議承租人在支付此筆費用時,應當考慮分批次與轉租或承租權轉讓錯作環節結合起來支付,以此降低資金風險,并可考慮將營業執照辦理成功作為該筆費用退還或解除情形。
鑒于商鋪租賃合同牽涉問題較多,涉及合同金額較大,建議對此類合同應謹慎簽訂,必要時,聘請專業人士把關,以免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糾紛引起訴訟,更是得不償失。
10、買賣與租賃
許多承租人經常擔心承租商鋪之后,業主將商鋪出售了怎么辦,其實,承租人完全無須擔心此種風險,因為法律對于承租人賦予了兩重特殊保護:
1)出租人在出售時,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之下的優先購買權,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購買人的條件下主張購買該商鋪的,則業主必須將該商鋪出售給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購買承租商鋪的,業主出售后,新的業主也應當履行租賃合同,否則,新業主應當承當租賃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11、其他注意事項
在承租商鋪之前,需要了解該商鋪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將要經營的業態不符合相關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比如承租一個不可經營餐飲行業的房屋準備開設酒店,必將導致人力、財力的損失。在無法確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宜作為解約條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違約責任。
個人店鋪出租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法人代表:
承租方(乙方)
法人代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面之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店面位于______________,該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同意租賃店面只作為____________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3.1本合同正式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2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如要求續租,應在合同期滿前60天發出書面申請,雙方重新簽訂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在合同期滿后不再續租(甲方未作書面答復,視為合同期滿后不同意乙方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后將本合同租賃店面出租給他人。
3.3本合同期限屆滿,如該店面繼續對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第四條 店面租金
4.1甲乙雙方約定的租金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元/月,即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后按每年______遞增。
4.2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按先交費后使用的原則進行如下約定:乙方租金每六個月支付一次。
4.3乙方經營中涉及的費稅(包括但不限于流轉稅所得稅,物業管理費、治安費、垃圾清運費)及其它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電、通訊網絡)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當中,由乙方自行承擔。
4.4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負責店面裝修。
第五條 乙方如需在經營過程中對店面進行裝修,其方案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或損害所在建筑主體結構,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響相鄰店面經營。
第六條 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6.1 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承擔支付的各項費用。
6.2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指派工作人員進入該營業店面對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抄表、維修和改建,緊急狀況下,甲方對店面的設施、設備的檢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6.3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拖欠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達7天以上的,拖欠應承擔的用水、用電及其它費用達30天以上的。
6.4對于在合同履約期間,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或各項費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應交租金或費用的部份款項,不得視為甲方同意免減乙方應付款項,也不影響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應付款及單方解除合同權力。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7.1乙方有權使用租賃店面進行獨立經營幼兒園,其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但須依法經營。
7.2乙方在租賃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7.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營業。停止營業或變相不營業超過30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單方進入乙方租賃店面,清空店面并對外出租。
7.4乙方租賃店面前后的公共區域部份的清潔衛生,城管、城建、物管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5乙方應自行購買承租店面內的財產一切保險。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8.1合同期滿之日,合同自行終止
8.2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可提前終止合同。
8.3如甲乙雙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經對方書面同意,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的視為根本違約。
8.4無論任何原因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時,乙方應于10日內將租賃店面內物品自行搬離,逾期未搬,甲方有權在乙方不到場的情況下,將物品搬離,且不承擔物品缺失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全面合理地履行義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的,按本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法律和本合同規定的.情況外,雙方均不得提前終止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
9.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屬甲方違約,甲方除應退還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為乙方已繳未使用的租金額的50%.
9.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屬乙方違約,乙方繳納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為壹年的租金。
第十條 法律適用的爭議的解決
10.1有關本合同的內容,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受其保護和管轄。
10.2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包括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其它條款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甲乙雙方均表示,在本合同簽訂時,認真讀過本合同中所有條款,理解本合同條款的精神與含義,均認為對雙方公平合理。
11.4甲方對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書等送達乙方租賃店面,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須簽收,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拒絕簽收的,甲方注明情況并請鄰近第三人簽字作證,即表示已送達乙方;或甲方將書面通知、信函、文書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乙方在本合同留下的具體地址聯系方式時(乙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系方式的,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郵之日起三天后視為已送達乙方。
11.5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書,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體地址或聯系方式送出時,即視為合法送出,一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系方式的,須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一方按此預留地址或聯系方式送出時,即視為已合法送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個人店鋪出租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門面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門面房的位置、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門面房位于炎陵縣靈官坳。
2、該門面房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一)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賃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正式交付門面房于乙方使用的時間是 年 月 日。
2、租期屆滿,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賃期屆滿 個月之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3、本門面房租賃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押金、租金、租賃期相關費用及稅金: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 元。合同期屆滿,如乙方沒有申請續租,甲方應于合同屆滿之日起___日內退還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應按月交納租金,租金為:___元/月,標準是:________.
3、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4、乙方須對自己的經營行為負責,依法按時交納應由其負擔的.各項稅費;
第四條 房屋維修及改造:
1、甲方承擔租賃物的維修義務。租賃期內,甲方主動提出維修的,須提前 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
2、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物,因使用不當造成甲方損壞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對租賃物進行改造需經甲方書面同意,改造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未經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租賃物;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將租賃物轉租第三人。有關轉租的條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六條 雙方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本合同及《附屬設施清單》所列設備、設施及有關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設備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證按乙方要求提供滿足乙方經營需要的車位,并確保該車位的正常使用。
3、乙方應保證自己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不得無證經營、違法經營。
4、乙方保證在商場內不安排廚房、不破壞商場內的一切設施設備。
第七條 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2)一方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責令關閉的。
(3)任意一方根本違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惡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2)乙方利用租賃物進行非法活動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違反本合同內容,應承擔違約金:_____元,如造成對方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協議內容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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