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合同八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招標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招標合同 篇1
項目名稱:
委托單位:(公章)
(甲方)
代理單位:(公章)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年 月日
本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海口建誠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方將__________ 項目的招標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范圍 :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與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咨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與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托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與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托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簽發后自行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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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為 現 金 或 轉 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20xx]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托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法人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日期:
招標合同 篇2
_________(買方名稱,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_________(供應方,以下簡稱賣方)為另一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同簽署本合同。
鑒于買方希望賣方提供貨物_________(貨物簡述),并接受賣方以_________(用阿拉伯數字和書面形式表示的合同價款)提供上述貨物的投標,現特此簽訂合同如下:
1.合同包括此合同書和下列文件。其中的所有證件、圖紙、規范和其它文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a)中標通知書;
(b)投標書和價格表;
(c)合同的特殊條件;
(d)合同的一般條件;以及
(e)規范
本合同制約所有與此供貨有關的一切合同和協議。以前曾有過的任何與此供貨有關的口頭式書面協議一律作廢。
本合同優越其它任何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現分歧,則以本合同文件為準。
2.鑒于買方要向賣方付貨款,故賣方在此向買方作出書面承諾:保證按照合同條款的各項規定提供貨物并對任何可能出現的不足進行補償。
3.鑒于賣方要向買方提供貨物并補償不足,故買方也在此向賣方作出書面承諾:保證以合同價或任何合同條款下的價格,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賣方付款。
4.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都應以書信、電傳、電報或傳真發出。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要以對方所告最新的書面地址為準。如果一方沒有接到另一方新的書面地址通知,則應按以下地址通知對方:
買方地址、電傳和電報掛號:
賣方地址、電傳和電報掛號:
通知一經發出或在通知規定之日內生效,兩者中以在后之日為準。
買賣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于上述日期簽署此合同。以資證明。
買方(簽字):_________賣方(簽字):
證人(簽字):_________證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
附件
一、招標公告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貸款號:
合同號:
1._________(借方名稱)已經從_________銀行申請到一筆以多種貨幣支付的貸款,準備用_________項目的建設中,貸款中的一部分將用于支付符合_________合同條款下的貨物采購。
2._________(買方名稱)現邀請_________銀行成員國中合格的投標者就此項目所需貨物的供應進行密封投標。
3.對此投標感興趣的投標者請按下述地址提交一份書面申請并交清_________的款項后即可買到一套完整的招標文件。售款概不退還。(標書發放機構通訊地址:_________)
4.所有的投標文件必須按投標須知中所規定的時間,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午_________時前收到,其中必須包括占投標總價2%或標書中規定的比率數額的投標保證金或銀行保函。
茲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午_________時在(開標地址)公開開標。
5.(買方名稱)對投標者在投標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_________(招標者名稱)
地址:
電傳:
電報掛號:
電話:
二、投標書
致_________(招標者名稱、地址)敬啟者:
仔細研究了有關上述合同的招標文件后,我本投標書簽署方愿意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條件提供和運送總價為_________金額的_________(貨物名稱)。本投標書的簽署人被授權代表投標者_________(投標者名稱、地址、郵編),按照招標文件_________(招標文件號)的規定,向你們提交下列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復印件_________份。
(a)投標價格表
(b)資格預審材料
(c)設備清單、生產廠家名稱及技術資料。
如果你方接受我方投標,我方保證在收到授標通知后的_________天內裝運貨物,并且按合同的規定在_________天內完成貨物的運輸。
如果你方接受我方投標,我方將提交數額為合同總額_________%的履約保函_________美元,以保證合同的順利實施。
我方同意在投標有效期內受本標的約束。如果在規定的開標日之后,在投標的有效期內撤回投標,得到中標通知后,沒能在合同規定的日期內與招標者簽訂合同,提交履約保證金保函,則其投標保證金將被(招標者名稱)沒收。
在正式合同制定和簽署之前,本投標書連同你方的書面授標通知將成為約束我們的合同。
我方理解你方有權不接受最低標價的投標,或者期它任何你們可能收到的投標。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授權代表_________在此投標書簽字:
簽字人職務:
證人簽字:
證人地址:
三、買方國內貨物報價表
投標者名稱:招標編號:頁碼:
│貨物名稱│規格│產地│數量│單價│總價│
投標者簽名:
注意:如果單價與總價不一致,則以單價為準。
四、進口貨物報價表
投標者名稱:招標編號:頁碼:
│貨物名稱│規格│產地│數量│單價│總價│進口稅│
投標者簽名:
注意:如果單價與總價不一致,則以單價為準。
五、投標保證金保函
致_________(招標者名稱)_________號招標項下供應_________(貨物名稱)的投標保函
本保證金在此作為投標者_________(投標者名稱,以下簡稱投標者)向招標者_________(招標者名稱)提供_________(貨物名稱,以下簡稱貨物)的投標保證金。
_________(銀行名稱)無條件地并不可撤銷地承諾并保證本行,本行繼承人及本行的受讓人,在收到你方提出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的書面通知后,立刻無追索權地向你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總額_________(百分比),金額為_________(具體金額)的款項。
(a)投標者投標后,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其投標書,或
(b)在得到合同授予通知后,投標者未能和你方簽訂合同,或
(c)投標者中標后,未能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日歷日內出具可以接受的履約保證金保函。
不言而喻,本保函從出具之日起生效,自該日起的_________日歷日內有效,和在經你方與投標者同意并通知本擔保人的任何延長時間內有效,除非你方提前終止并/或解除本保函。
開證行名稱:_________(公章)
開證行的正式授權簽字人: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
六、履約保證金保函
致_________(買方名稱)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的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_________(供方名稱)已承諾提供_________(貨物名稱)。
按照你們所簽署合同的規定,供方將向你們提交一份由認可的銀行按合同規定的金額所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保函,以保證供方嚴格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
鑒于我行已同意給供方開具履約保函,我們謹在此確認我行為擔保方,并代表供方負責提供最高額為_________(保函全額數)的保證金。我們保證,在第一次收到你方說明供方違約要求賠償的通知后,我行將毫無爭議地,在不超過_________(保函金額數)的保證金。我們保證,在第一次收到你方說明供方違約要求賠償的通知后,我行將毫無爭議地,在不超過_________保函最高金額的范圍內,立即向你方支付要求賠償的金額,而不需要你方陳述任何理由或原因。
本保函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擔保方名稱:_________(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標合同 篇3
敬啟者:
1我們高興地邀請貴公司參加本工程項目施工的資格預審,為該工程的建設和完工所需勞務、材料、設備和服務的供應提交資格預審申請。
2 業主已籌集到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于本合同項下的合格支付。
3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建設地點、工程規模、結構型式、招標方式、計劃開竣工時間等)。
4 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投標者才可參加投標。投標者應具備類似工程經驗和在設備、人員、資金等方面有能力執行本工程的令人滿意的'證明材料,以便通過資格預審。
5 有意向的合格申請人可從---(地址)獲
取進一步信息和資格預審文件,時間為__月__日至__月__日從上午__至下午__(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聯 系 人: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電話: 傳真:
6 每套資格預審文件售價人民幣__元。售后不退。
7 資格預審申請書應在__年__月__日__時前(北京時間)送達業主,地址同上。
8 資審合格的投標者名單將在__年__月__日前送給所有參加資格預審的申請人。
謹致
商祺!
_____(業主名稱)
年月日
招標合同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準,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_財政局、_____稅務局、_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作為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伙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投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方、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立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 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年,即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六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不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萬元,其中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
第二款 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萬元。其中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
第三款 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萬元。其中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__年為__萬元,......。
第四款 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為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本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 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的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 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從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 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 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 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 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 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 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 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 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 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 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 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 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 有權監督本廠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 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 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 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 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 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 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 承包經營者(系指承包個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者收入,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后,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級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和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 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系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
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入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的收入,直到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 發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因并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 職工人均年收入計算范圍按__勞字__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入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外,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展基金。
第十九條 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后,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低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的7%,直到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入總額的_%。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 企、事業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 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上繳年度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
第六款 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繳納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的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數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 發包、承包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廠仍實行招標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與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外,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并經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_份,發包方、承包方和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____ 承包方____
代表 __(簽字蓋章) 代表 __(簽字蓋章)
__年__月__日
招標合同 篇5
本協議書于20__年__月__日由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以下簡稱“承包人”)為另一方簽定。鑒于業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______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
達成本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a)中標函;
(b)上述投標書;
(c)合同條件;
(d)規范;
(e)圖紙;
(f)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本協議書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__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
或在__在場的情況下,由上述簽字蓋章并遞交。
業主簽名:_____________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_
招標合同 篇6
1.定義
本合同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應付給的價。
(3)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儀表備件、工具、手冊和其他技術資料及其他材料。
(4)報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服務,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其他類似的義務。
(5)買方系指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6)賣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
2.技術規范
提供和交付的貨物技術規范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范以及所附的技術規范響應表(如果有的話)相一致。
3.專利權
賣方應保護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和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4.包裝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難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粗略裝卸,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現場。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銹蝕、損壞和損失均賣方承擔。
4.2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5.嘜頭
5.1 賣方應在第一包裝箱的四側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樣做出以下標記:
a.收貨人:_________;
b.合同號:_________;
c.嘜頭:_________;
d.收貨人代號:_________;
e.目的地:_________;
f.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_________;
g.毛重/凈重_________;
h.尺寸(長×寬×高以厘米計):_________。
5.2 如果貨物單件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明重點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有小心輕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樣和其他適當的標志。
6.裝運條件
6.1 如是外國貨物:
6.1.1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前30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將合同號、貨名、數量、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把詳細貨單一式六份,包括合同號、貨名、規格、數量、總體積、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價、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的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6.1.2 賣方負責安排運輸和交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期交貨。
6.1.3 賣方應在租訂的運輸工具抵達前7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把運輸工具名稱、裝貨日期、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總重量和總體積通知買方。
6.1.4 裝單日期應為實際交貨日期。
6.2 如是國內貨物:
6.2.1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前30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將合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包裝箱號、總毛量、總體積和備妥貸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將詳細交貨清單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量、總體積(立米)和每個包裝箱的尺寸(長×寬×高)、單價、總價和備妥待交日期以及對貨物在輸和倉儲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通知買方。
6.2.2 賣方負責安排運輸,運輸費由賣方承擔。
6.2.3 運輸部門出具運單的日期應視為貨物交貨日期。
6.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賣方應對超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后果負責。
7.裝運通知
7.1 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24小時之內將合同號、貨名、數量、毛重、總積(立方米)、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如因賣方延誤將上述內容用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應由賣方負擔。
8.保險
8.1 出廠價合同,貨物裝運后由買方辦理保險。目的地交貨價的合同,由買方以人民幣辦理按照發票金額的110%的“一切險”的保險。
9.支付
9.1 支付應使用人民幣。
9.2 賣方應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交貨。交貨后賣方應向買方提供下列據,買方按合同規定審核無誤后按下列方式和比例付款:
9.2.1 提交下列單據后,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a.由賣方銀行為買方出具的合同總價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保函。
b.形式發票一式五份,其金額為合同總價。
c.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9.2.2 提交下列單據后,支付每批交貸金額的_________%,以便逐步交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a.運輸部門出具的運單正本一式三份,副本兩份;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其金額為所交合同貨物的相應金額;
c.詳細的裝箱單一式五份;
d.制造商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五份;
e.本合同第7條要求的裝運通知電傳一份。
賣方應在每批貨物裝運完畢48小時內將上述單據除e以外航寄給買方。
9.2.3 合同中全部貨物被買方驗收之后,提交下列單據可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a.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雙方簽訂的合同貨物驗收證書一式五份;
c.以買方為抬頭開始_________的即期匯票一份。
10.技術資料
10.1 合同生效后60天之內,賣方應將每臺設備和儀器的中文技術資料一套,如樣本、圖紙、操作手冊、使用指南、維修指南和/或服務手冊和示意圖寄給買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資料應包裝好隨同每批貨物發運。
11.質量保證
11.1 賣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的工藝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賣方并保證其貨物業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最終驗收后的十二個月質量保證期內,賣方應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賣方負擔。
11.2 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保證期內所發生的索賠。
11.3 賣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內應免費維修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11.4 如果賣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天內沒有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
12.檢驗
12.1 在發貨前,制造商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等進行準確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證書。該證書將作為提交付款單據的一部分,但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要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制造商檢驗的結果和詳細要求應在質量證書中加以說明。
12.2 貨物運抵現場后,買方應向當地的商檢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證書。如發現貨物的規格或數量或兩者都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在貨物運抵現場后90天內,根據當地商檢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除責任由保險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之外。
12.3 如果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不符,或在第11條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買方應報請當地商檢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檢查,并有權憑商檢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
13.索賠
13.1 根據當地商檢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檢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除責任應由保險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之外。
13.2 根據合同第11條和第12條規定的檢驗期和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賣方對買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且合同中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金、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拒收的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經買賣雙方定同意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規格要求新零件、部件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賣方應承擔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第11條規定,對更換條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13.3 如果在買方發出的索賠通知后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提出索賠通知后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款或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14.遲交貸
14.1 賣方應按照要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14.2 如果賣方毫無理由地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沒受履約保證金,加收罰款和/或終止合同。
14.3 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對情況進行分析,可通過修改合同,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15.違約罰款
15.1 除合同第16條規定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課以罰款,款金應從貸款中扣除,罰金應按每周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交貨價的0.5%計收。但罰金的最高限額為遲交貨物或提供服務合同價的5%。一周7天計算。如果達到最高限額,買方應考慮終止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 如果雙方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以及其它經雙方同意屬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響合同履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6.2 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盡快以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掛號信航寄給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響時間延續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7.稅費
17.1 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買方負擔。
17.2 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負擔。
17.3 在中國以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負擔。
18.履約保證金
18.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30天內,通過中國的任何一家銀行,或買方可接受的外國銀行,向買方提供相當于合同總價10%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貨物保證期滿為止。
18.2 賣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保函應按招標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與此有關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18.3 如賣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9.仲裁
19.1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從協商開始60天內仍不能解決,雙方應將爭端提交有關省、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委尋求可能解決辦法。如果提交有關省、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委仍得不到解決,則應采取仲裁。
19.2 仲裁應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其仲裁程序和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19.3 仲裁裁決應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4 仲裁費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決外由應敗訴方負擔。
19.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20.違約終止合同
20.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不受損害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a.如果賣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任何義務。在上述任一情況下,賣方收到買方發出的違約通知后30天內,或經買方書面認可延長的時間內未能糾正其過失。
20.2 買方根據上述第20.1條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可以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類似未交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費用部分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末終止部分。
21.破產終止臺同
21.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買方可在任何時候都以書面通知賣方終止合同,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補救措施的權利。
22.轉讓和分包
22.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2.2 如投標中沒有明確分包合同,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本合同中所授給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標中或后來發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23.適用法律
23.1 本合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24.合同生效及其他
24.1 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并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后即開始生效。
24.2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文書就,雙方各執一份。
24.3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經協商,雙方應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賣方(公章):_________ 買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招標合同 篇7
甲方:安徽省外經集團 (開發建設單位)
乙方:安徽浩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管理單位)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德盛廣場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德盛廣場
物業類型:商業綜合體
座落位置:花津南路與緯六路交叉口
建筑面積:約26萬平米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標準
第二條 物業早期介入階段(即從20xx年10月1日起至項目整體交付完畢業主委員會成立止)
1、從物業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為項目的規劃設計提供合理化建議;
2、應甲方要求,參與本物業銷售合同的評審,從物業管理的角度,提出相關修改意見,方便日后管理及控制投資成本的優化建議;
3、從開發商和物業管理的角度,參與水電設備、暖通設備等共用設施設備方案的評審,分析其選料、選型的合理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4、向甲方提供項目所需的各類標識系統,以符合項目交付的需要;
5、應甲方要求參與其他相關物業配套設施的評審,并提供相關合理化建議。
第三條 物業施工階段
1、根據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巡查,及時提供工程整改意見;
2、每月不定期巡視施工現場,并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和工程質量及整改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形成每月巡查報告;
3、根據工程施工進度及現狀,跟進各施工項目過程(如土建、機電安裝、智能化系統、景觀等),進一步提供相關改進建議;
4、根據工程施工進度情況,向甲方及時提供樓宇材質保護建議,減少因施工對材質造成的損傷;
5、應甲方要求,參與隱蔽工程驗收、機電設備安裝調試,從方便日后使用管理及降低維保成本較低出發,提供相關改良意見
第四條 物業驗收階段
1、組建物業管理處;
2、招聘員工;進行物業管理業務知識和實務操作技能培訓;
3、確定物業管理和服務所達到的標準,制定前期物業管理各類方案;
4、協助甲方編制業主手冊;
5、協助甲方做好工程掃尾階段的成品保護措施;
6、參與甲方工程管理人員以及銷售人員組成的聯合質量檢查小組,對物業單體工程、綜合工程及共用設施設備逐項進行初、復驗,并監督施工單位的整改情況;
7、做好物業的接管驗收工作;
第五條 物業交付后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道路交通、泊位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事項的協助管理;裝飾裝修管理服務;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前期物業管理開辦費用壹拾萬元,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簽訂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前期服務開辦費。
第七條 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物業交付后的空置房費用、第一屆業主大會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結算)、物業管理服務收繳率差額部分費用(按每期應收物管費總額第一年為20%,第二年為15%向乙方補齊)差額部分費用補齊時間:在乙方預收年度物管費前一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預收、
第八條 甲方承擔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發生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問題的維護費用,并承擔保修內由于設施設備質量問題產生的損失費用。(可向施工單位質保金中收取)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不包括私家財產和報關費)具體標準如下:
1、非住宅(包括商鋪)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3.5元(不包括政府規定的人行道門前三包的費用);
2、小區公共能耗費按實按月按戶向小區全體業主和使用戶平均分攤交納,控制放分攤能耗由開發建筑單位承擔。
第十條 業主應于開發公司發出入住通知書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因業主的原因不能按時入住或入住后長期未使用的空置物業,業主應向物業管理企業書面備案,并按規定或約定綜合服務費標準第一年按70%交納空置物業管理費,
第二年全額交納空置物業管理費)。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12個月向業主預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期的前15日履行交納義務。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的每月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十二條 若開發商與業主在銷售合同中未確定由誰承擔物業管理費用的,則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按本條約定收取物管費。
第十三條 業主拒不繳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并可申請禁止該業主轉讓、出租或抵押物業。
第十四條 停車場收費及經營收入分配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收費標準 :按物價審核部門核準的價格收取費用,如前期甲方因招商采取的一系列優惠免費行為,由甲方補貼乙方。
2、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的所有的物業公共部分,共用設備設施(外立面的廣告)統一由乙方經營。
第十五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行辦理。 第十六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十七條 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費如下:
1、裝修垃圾清運費按國家規定執行;
2、其他有償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另行約定。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十八條 甲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銷售前制定《德盛廣場業主臨時管理條約》,并作為銷售合同附件與買受人簽訂合約。物業銷售同事,協助乙方與業主簽訂《德盛廣場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共同遵守《德盛廣場業主臨時管理條約》和《德盛廣場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2、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工作計劃,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應貫徹執行并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遵守物業管理及其他有關法律、政策,協助乙方落實各項管理工作;
4、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與小區交付前及時向乙方移交;
5、按政府規定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并進行裝修及配備乙方日常辦公所需的相關設備(如辦公電腦、打印機、傳真復印機、辦公桌椅、空調、辦公文件柜等)。
6、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各項費用;
7、公共能耗部分因目前無法估算,暫不約定,今后在補充協議上約定。
8、小區生活垃圾處置費用由甲方一次性向環衛部門支付;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費用時,甲方應協助乙方開展催繳工作,如因為產品瑕疵、不符合交付條件等因素而導致業主不繳的費用的由甲方承擔;
10、按照國家優秀住宅示范小區標準,制作、安裝各類識別系統(內容由乙方提供); 第十九條 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方案;
2、受甲方委托對小區交付后的物業進行日常管理;
3、勸阻、制止損害本住宅區公共設施或妨礙物業管理的行為,并對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
4、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并負責監督;
5、每12個月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向全體業主提供專項維修資金收支使用情況;
6、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二十條 乙方應于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甲方所有。會所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將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會所活動場所收費標準,并上墻公布(另定合同)。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二十二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 物業單體的共用部位(屋頂、墻體、樓道)
2、 道路市政設施;
3、 環境綠化設施;
4、 其他公共配套設施;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 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遺留問題的;
2、 因材料質量問題未達到材料使用年限的;
3、 共用設施設備未能達到正常使用壽命的;
4、 保修期內進行更新和關鍵部件維修更新的。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 承擔維修責任和費用;
2、 委托乙方維修,承擔費用;
3、 及時更新設施設備或相關部件,重新承擔維保期。
第二十四條 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由甲乙雙方和施工單位、材料供應單位、設備安裝單位的三方協議。 第二十五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 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 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 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 有關物業銷售方面的資料。
第二十六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七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八條 乙方可采取規勸、制止、舉報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三十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三十一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三十二條 在小區交付前三個月甲方按規定依法無償提供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包括裝修及必須的辦公設備)、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基本辦公用具及裝修,產權歸全體業主),并提供安保人員及管理值班人員宿舍、食堂用房及相應的設施設備(設備清單由乙方另行提供,由甲乙雙方確定后,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三條 協助乙方與施工單位或安裝、供應單位共同訂立三方維保合同。
第三十四條 乙方提供標識系統清單由甲方負責制作及安裝;同時提供承諾的配套活動場所,并按正常使用狀態配置設備。
第三十五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六條 根據“蕪湖市住宅區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資金。物業買受人在購房時,按規定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物業買受人代收代繳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由蕪湖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管理。
第三十八條 維修資金的使用在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由物業管理企業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業主委員會批準,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劃撥。業主委員會未成立之前,不得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因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需要維修的費用,仍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九條 維修資金不敷使用時,需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按業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續籌。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至第七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一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至第七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甲方應書面要求乙方整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有權利按服務費3‰·月的標準要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四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十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 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 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 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 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乙方已履行物業管理前期服務協議的約定義務,造成業主生命及財產損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首屆業主委員會成立時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2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新聘的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第四十八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四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1、2中方式處理:
1、 向蕪湖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蓋章、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招標合同 篇8
工程名稱: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招標范圍:_________;
3、建設地點:_________;
4、工程規模:_________;
5、工程投資額:_________。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準文號及時間:_________;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_________。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_________;
2、計價方式:_________;
3、評標辦法:_________。
四、代理業務范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托書的受權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托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簽定合同后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托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權參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了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回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標價的_________%或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代理咨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發布媒體信息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布媒體信息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咨詢服務費于:
本協議簽訂后,委托人先預付%余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后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內付清:_________。
十、委托方指定聯系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與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咨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壹份;
2、_________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托方(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字)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委托書
茲委托_________代理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內容)的(設計監理施工設備)招標事宜,有效期限為_________。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_________。
具體職責、權利義務詳見招標代理合同。(注:自發布招標公告至組織開標、評標所形成的資料、文件由你單位加蓋公章,我單位均予以承認,中標通知書由我單位簽發)
法人單位: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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