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ousso"></address>
<form id="ousso"><track id="ousso"><big id="ousso"></big></track></form>
  1. 土地買賣合同

    時間:2025-12-12 21:26:12 合同大全

    土地買賣合同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買賣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買賣合同15篇

    土地買賣合同1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確保:其已合法擁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并同意將本合同約定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確認:自愿以有償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土地位置為東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__。

      第四條土地轉讓費總額為,

      大寫,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土地交付給乙方。土地費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六條雙方均應按照誠信原則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應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對方實際發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七條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土地買賣合同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甲方):___________

      住址: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乙方):___________

      住址: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確保:其已合法擁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并同意將本合同約定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確認:自愿以有償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出讓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出讓土地編號為____________,出讓土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

      第四條土地費按每畝______________元計算,總額為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土地交付給乙方。土地費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六條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沒有任何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已經存在的'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如數賠償。

      第七條雙方均應按照誠信原則履行合同。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轉讓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還應賠償對方實際發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八條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在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市國土資源局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3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位(x)村的土地,賣給甲方(x)使用,雙方達成具體協商如下:

      一、乙方本著自愿購買甲方土地原則,購買其土地位于x,面積共x平方米,約x畝。

      二、期限為x年。即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三、土地費按每畝x元計算,總額為x,

      支付方式為

      1、一次性:

      2、分期:

      四、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后果由造成方負責。

      甲方(簽字)x年x月x日

      乙方(簽字)x年x月x日

    土地買賣合同4

      甲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該地塊位于,土地寬度約米,土地長度約米,土地總面積約為平方米。

      二、轉讓價格

      土地的轉讓單價為元立方米,轉讓總價約為人民幣萬元。(注:最終土地轉讓總價計算方式:土地轉讓單價215;實際面積。)

      XX、付款方式及期限:

      1、土地總價分XX次付清

      (1)

      第一期,簽約日乙方支付甲方最終土地轉讓總價的.%。

      (2)

      第二期,該土地按土地開發整理建設用地XX通一平時,乙方支付甲方最終土地轉讓總價的%。

      (3)

      第XX期,甲方把土地使用法人姓名通過有關部門更改成乙方法人姓名時,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更改后的有效憑據,乙方支付甲方最終土地轉讓總價的剩余部分。

      2、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過一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最終土地轉讓總價的10%計算;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或將土地抵押給任何第XX方,則土地買賣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地款。

      四、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5

      賣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四至界線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門面樓和空地位于靖邊縣縣城林蔭路東側,四至界線為:東至王家廟村民空地 ;西至林蔭路人行道道沿;東面長 米;南至居民 后墻根處,北至居民 南墻根和樹巷;南北長 米,合 畝,門面樓 層 平方米,該宗土地門面樓一次性永久出售給乙方。

      二、價款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空地 畝,每畝人民幣 元,合人民幣 元;門面樓 平方米,每平方 米 元,合人民幣 元,空地、門面樓總合計人民幣 元。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付給甲方人民幣 元,在20xx年5月份以內乙方開發時無任何爭議時,甲方將剩余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四、雙方責任

      1、合同簽定之日甲方應將該塊土地房產手續全部移交給乙方,并全力配合乙方辦理過戶相關手續。

      2、該塊空地在乙方開發使用期出任何爭議、阻擋等事項全由甲方負責解決并承擔全部相關經濟損失。

      3、乙方在約定時間內給甲方付不清購地款時,預付款全部歸甲方所有,該塊土地、門面樓由甲方處置,乙方無權干涉。

      4、該宗土地門面樓國家、當地政府部門征收稅費規定哪方的哪方自行繳納。

      五、未進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中介人:

      年 月 日

    土地買賣合同6

      甲方:A縣B鎮C村

      乙方:李三

      為加快推進C村預留地的開發建設,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將C村預留地進行成片開發,整體打造,就該地塊掛牌出讓前合作開發事宜,在公平合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項目內容

      第一條項目名稱:

      A縣B鎮C村預留地綜合開發項目。

      第二條 項目地點及面積

      該地塊位于A縣B鎮C村開發區六區用地總面積為23926平方米。

      第二章 甲、乙雙方義務

      第三條 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應將該地塊的相關國土批文等材料交付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好土地的詳細控規。

      第四條 乙方應承擔義務

      1、甲、乙雙方簽訂協議5個工作日內乙方匯入定金人民幣300萬元到甲方指定賬戶。

      2、項目地塊土地掛牌出讓公示后,乙方應報名參加并應價舉牌,若競得土地使用權,應嚴格履行項目地塊掛牌出讓文件及本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和責任。

      第三章 該地塊的出讓

      第五條 地塊出讓價格

      該地塊用地公開出讓的起始價為350元/平方米

      第六條付款方式

      該地塊掛牌出讓,摘牌后,乙方在1個月內將地款分期付給甲方。

      第七條競得者應根據政府部門批準的規劃設計,出資進行填土、土地平整的及建設。

      地塊內道路、公共綠化,等基礎設施。

      第四章 風險承擔,超價分成

      第八條 甲乙雙方承擔的.風險的該地塊的出讓為界線

      1、甲方承擔該項地塊不能按約定期限掛牌出讓的一切風險。

      2、該地塊出讓掛牌之日起,由乙方承擔無人參與競投出讓不成功或出讓成交價低于350元/平方米的底價的風險,即競拍價不超過350元/平方米,則由乙方按該價摘牌付款給甲方。

      第九條 若該地塊出讓摘牌價超過350元/平方米,則甲乙雙方對超出部分按1:9進行分成。即比350元/平方米每超100元/平方米,甲方得10元/平方米,乙方的90元/平方米。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條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如果本協議某一條款被依法認定為無效,本協議其余條款的效力應不要影響。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買賣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并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

      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

      用()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并經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8

      甲方(出讓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屬設施和樹木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土地面積為平方米(折約畝)。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

      第二條、轉讓方式

      甲方將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權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三條、轉讓價格

      土地的轉讓價為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土地出讓金、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萬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有土地價款。

      第六條、其他約定

      1.在出讓過程中,甲方僅承擔所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轉讓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第九條、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9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三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五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六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_____________

      受讓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買賣合同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____鄉(鎮)____村____組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肥力水平) 備注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____。(為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這個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乙方:(簽章)____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住址:____住址: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單位(簽章):____鑒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注:本合同所稱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其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在轉讓后原土地承包關系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土地買賣合同1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情況

      1、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號廠房______層,廠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二、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1、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2、土地使用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給有關部門。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廠房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后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其余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后(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產權證之日為準)——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稅由乙方負責。

      2、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過一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并按廠房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四、其他規定

      1、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后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注冊。

      3、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秘備的簡易棚手續。

      4、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污染的項目。

      5、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6、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后,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9、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后一年內有效。

      五、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蓋章):_______________

      l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

    土地買賣合同12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出賣方在位于祁陽縣城祁山路有一宗(進深米*寬米)國有出讓地有意出讓,買受人自愿買受賣方該宗門面地,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自愿、真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宗地買賣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宗地概況

      1、該宗地位于祁陽縣城龍山街道辦事處龍山社區祁山路。

      2、宗地是國有出讓使用權、綜合用地類型,面積平方米,進深米,面寬米,兩壕門面形式,出賣方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土地使用權人為,國土證號祁國用()第號,原國土使用權人為,祁國用()第號。

      第二條:交易形式、價款及付款方法

      1、雙方以土地現狀成交,簽約付款后,出賣方交《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給買受方。宗地使用權歸買受方,買受人暫不變更使用權讓名稱,買受人以出賣人名稱辦理規劃報建手續,并在宗地上建設房屋。

      2、宗地價款萬元,簽約付萬元,余款萬元交付土地使用證時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其它事項

      1、按第二條交易原則,買受人以出賣人名稱在宗地上依法按規建房及合法的產權經營行為。

      2、買受人建房工程款辦理相關手續和經營行為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及相關的法律責任由買受人承擔,與出賣人無關。

      3、出賣方必須及時配合買受人辦理宗地和宗地上建筑房屋產權證及產權轉移手續,并無償提供辦證時需由出賣方提供的資料。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13

      甲方:

      乙方:

      經村委會研究決定并由村名代表大會通過及公示無異議,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規定,本著公平公正自愿的同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甲方集體所有的廢棄閑置的石灰窯及周邊的土地和林地(除耕地外)轉讓給乙方使用。初期使用期限為50年,到期后乙方優先擁有使用權。

      二、轉讓價款: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無經濟條件修村內東三條村里(原是土路面),由乙方負責拉砂石料鋪墊三條路的路面,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乙方完成本合同價款,今后路面在損壞與乙方無關,乙主并保證路邊溝暢通,經甲乙雙方確認此施工工程價款為五萬元整。

      三、乙方在正常施工期間,如遇到村民阻擋,由甲方負責解決,如解決無效,視為乙方上述第二條約定履行完畢。

      四、此轉讓的標的物在轉讓給乙方使用期間,出現任何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如解決不了,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此標的物,甲方按上述第二條、第五條內容及價款賠付給乙方,但必須經得乙方同意。

      五、乙方在使用期間,乙方在標的物的投入,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標的`物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使用,甲方將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入原價賠償給乙方,并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的所有損失。

      六、此標的物的所有合法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費用由甲方負責,如甲方無法辦理標的物的合法手續,按上述第二條、第五條的內容及價款賠付乙方。

      七、如此標的物被國家征用,所得的賠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及村民無關。

      八、乙方在使用期間內,對轉讓標的物任意使用及改動,(沙石廢土)乙方有權處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此地任何使用,(乙方非法使用除外)

      九、如使用期到期后,甲方如將此標的物轉讓給第三方,則甲方將按價賠償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資。

      十、乙方在使用期間內,有權合法轉讓標的物的使用權,合同附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二0 年 月 日

    土地買賣合同14

      甲方:乙方:

      甲方買地方 乙方賣地方

      乙方李訓安現有土地一塊賣給甲方鄭先松,具體訂立土地買賣合同如下:

      一、土地界線:

      兩邊從老張的地基界線到東邊的溝渠干23.5米(西邊到東邊的界線),從南邊鄭先松的后墻到北邊二吧的田界14.6米(西邊從南到北的界線),從南邊小郭的后墻到北邊二吧的田界18.5米(東邊從南到北的界線)。

      二、土地價格:以上土地買賣價格為伍萬元整。

      三、合同條件:甲方從買土地即日起,乙方無權干涉甲方的使用權和變賣權,甲方所買的土地,永遠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對此土地改變主意,無論國家征收或甲方又賣給他人,乙方都無權干涉和敲詐他人,不管以后的.土地價格升值或貶值雙方都無權干涉。甲方所買的土地不管北邊還是東邊的路甲方都有使用權。(但乙方有權干涉甲方把土地賣給甲方鄰居的郭定軍)。

      四、以上土地買賣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希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買賣合同15

      隨著社會主義經濟改革的更加深入,國家已經開始探索建立宅基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機制,并在部分地區展開試點。集體經濟組織要求“同地、同權、同價”的呼聲高漲,有關集體土地上房屋買賣的法律規定終將破繭而出。

      一、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的分類

      從用益物權的角度劃分,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分為兩類:1、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在《物權法》第三編用益物權的第十二章建設用地使用權第一百五十一條。2、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規定在《物權法》第三編用益物權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權第一百五十二條。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均為用益物權之列。與此相對應,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可以分為兩類:1、農村居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農村居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自建的私有房屋買賣合同。2、集體建設用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主要是集體經濟組織利用本集體建設用地建造房屋或者拆除舊住宅新建樓房的買賣合同。

      二、如何認定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一般論述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的觀點,存在一個誤區,往往只論述農村居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問題,卻忽略了另外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集體建設用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相對來說,對于農村居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問題,法律規定比較明確,學說理論分歧較小;對于集體建設用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問題,法律規定較少,學說理論分歧較大。

      (一)農村居民宅基地上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根據買賣合同主體之一購買方的身份不同,農村居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可以分為兩類: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宅基地上房屋買賣合同和集體經濟組織以外人員的宅基地上房屋買賣合同。

      1、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宅基地上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我國法律雖然沒有直接規定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也沒有直接規定農村居民的住房買賣合同有效,但是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的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可以推出這樣的結論:農村居民可以買賣宅基地上的房屋,農村居民買賣住房視同宅基地轉讓。這樣根據“地隨房走”的法律原則,結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認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宅基地上房屋買賣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就應當有效。另外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有指導意見。山東省高院制定的《全省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魯高法〔20xx〕201號)規定:“農村私有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應以認定無效為原則,以認定有效為例外。只有房屋買賣的雙方均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2、集體經濟組織以外人員的宅基地上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三條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以及國務院辦公廳1999年《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通知》以及山東省高院的指導意見等規定,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無論是城鎮居民或者同樣具有農村居民身份但是和出賣房屋人不是同一經濟組織的人員,所簽訂的農村居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這一點,目前審判實務判決結果比較一致,觀點統一。

      (二)集體建設用地上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對于集體建設用地上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法律法規均沒有明確規定。分析《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本條法律規定僅僅對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的限制性規定,不是完全禁止性規定,且限制的是建設用地使用權,也不是房屋所有權。并且從目前法律實際執行情況來看,集體經濟組織出租集體建設用地的情況不僅大量存在,而且各地法院審判實務均有判決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合同有效的判例。對此條法律規定落實已經有了松動的跡象。

      此類房屋買賣合同比較復雜,需詳細分析。出于牟利等原因,集體經濟組織往往利用集體建設用地,興建住房、商業用房或者工業用房。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或者農村拆除舊住宅集中新建住房,很多情況下,出于經濟利益的'考慮,在滿足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住房需求的情況下,額外建一些住房,出售給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集體經濟組織企業,建設了商業用房或者工業用房,后來經營不下去,將商業用房或者工業用房出售。集體經濟組織主要是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為房屋買賣合同出售方,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為購買方。集體建設用地上房屋買賣合同主要分為兩類:集體建設用地上住房買賣合同和集體建設用地上非住房(商業用房或者工業用房等)買賣合同。區別不同情形進一步分析,才能認定合同的效力。

      針對集體經濟組織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成房屋后出售的情形,《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并不完全符合適用條件。根據《物權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集體經濟組織建成房屋后,就享有房屋所有權,不需要登記公示物權。又根據《物權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將合同效力和物權轉移做了區分,物權是否轉移不是判斷合同的效力的要件。所以集體建設用地上房屋買賣合同可以有效。

      1、集體建設用地上的住房買賣合同以認定無效為一般原則,認定有效為例外情形。

      有關的法律規定、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等,均禁止農村居民在宅基地上所建的私有住房出售給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并沒有禁止集體經濟組織將住房出售,只有限制性規定。在保證農村居民“一戶一宅”或者“一戶一房”的前提下,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村民會議授權村民代表同意,集體建設用地上的住房買賣合同可以有效。畢竟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上的所有權人是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只有全體成員才有對房屋的處分權。

      2、集體建設用地上的非住房(商業用房或者工業用房等)買賣合同以認定有效為一般原則,認定無效為例外情形。

      有關的法律規定、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等均沒有禁止集體建設用地上的非住房的買賣,并且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但書的規定,一定情形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發生轉移。只要集體經濟組織和購買方簽訂了集體建設用地上非住房(商業用房或者工業用房等)買賣合同,一般情況下就可以認定為有效。除非村民會議或者村民會議授權村民代表不同意出售的情形,才可以認定集體建設用地上非住房(商業用房或者工業用房)買賣合同無效。

    【土地買賣合同】相關文章:

    土地買賣合同07-22

    土地的買賣合同05-21

    土地買賣合同08-18

    土地買賣合同標準09-19

    通用土地買賣合同12-19

    最新土地買賣合同12-07

    房屋土地的買賣合同09-05

    土地買賣合同(精華)12-10

    土地買賣合同范文11-27

    土地買賣合同【集合】09-23

    <address id="ousso"></address>
    <form id="ousso"><track id="ousso"><big id="ousso"></big></track></form>
    1. 日日做夜狠狠爱欧美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