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ousso"></address>
<form id="ousso"><track id="ousso"><big id="ousso"></big></track></form>
  1. 勞動雇傭合同

    時間:2025-11-28 06:33:37 雇傭合同

    勞動雇傭合同 (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雇傭合同 ,歡迎大家分享。

    勞動雇傭合同 (15篇)

    勞動雇傭合同 1

      第一條:合同期限

      聘用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前 月為試用期,乙方試用合格,即被聘為公司正式員工,乙方試用不合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工種為,向匯報工作。

      2、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

      3 、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后,不得在合同期內受雇于其他任何單位,未經同意不得兼職公司以外的任何職務。

      4 、乙方不可以利用甲方或其相關公司的名義、設備以及工作上的便利條件,從事公司以外的商業活動或收取勞務或服務費。

      5、合同期間乙方不得擅自離職,如需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并做好相關工作交接后方可離職。

      第三條:勞動報酬

      1、按甲方薪資制度確定乙方月收入稅前人民幣 元整; 試用期月收入稅前人民幣 元整。

      2、甲方發薪日為次月10日。

      3、甲方每年根據公司的效益、乙方的工作業績對乙方的工資水平作出適當調整。

      4、個人所得稅自理,由公司代扣代交。

      第四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制度,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不享受補償金。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不享受補償金。

      第五條:違反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都應向對方給予經濟補償。具體賠償金額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情況確定,乙方違約,按甲方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保密制度

      1、乙方無論在受聘期間還是離職以后,對于公司的.經營機密信息、貿易和財務情況應嚴守秘密。如發現乙方在任職期間有泄密行為,將受到法律制裁,同時甲方有權予以解除合同。

      2、受聘期間由乙方自行提出的辭職,乙方須在兩年內不得從事與本公司業務相競爭的相關行業,否則將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七條:職務作品的歸屬

      乙方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獲得的所有知識產權或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其他權利,歸甲方所有。

      在乙方離職時,乙方須歸還所有工作期間的職務作品與從公司獲得的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原件、復印件、筆記、電子文件等。

      第八條: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的程序為: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如與國家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 乙方:

    勞動雇傭合同 2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

      性別

      身份證

      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工程完成止。其中試用期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工程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驗收合格,工作地點為全國。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15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2600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元/月。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或者通過協商以附件形式約定。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年月日

    勞動雇傭合同 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擬條例。

      一、甲方聘用乙方主要擔任學校學生的起居、就餐等生活。。

      二、乙方在早晨起床鈴響時,有義務叫醒熟睡的學生,督促他們整理和清洗個人內務衛生。同時,要有耐心、細心、關心和愛心。更要有象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有痛心的愛護。就餐時,認真分好每位學生的飲用食品,耐心的引導他們吃飽飯,喝好飲用水,防止就餐時燙傷和摔傷。使他們有個干凈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

      三、就寢時,首先清點各班就寢學生人數,即時向班主任反映。指導學生就寢前的準備,。熄燈鈴響后,乙方有義務幫助學生蓋好被服,驅趕蟲子,必須保持寢室安靜,和就寢紀律。

      四、乙方必須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不得違紀,犯法,無理取鬧和打架斗毆,更不得在學生就寢后,摸牌賭博,在寢室抽煙喝酒,確保學生就寢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五、乙方不得有傳染等重大疾病,每期要到醫院履行健康檢查,一經發現,甲方可終止合同。乙方必須持有《健康證》方可到甲方應聘。

      六、甲方負責乙方在校工資,每月;;元不發放其他任何績效工資。節日福利是在崗教職工的一半,也可另行可調整。

      七、乙方不得無故請假,或中途毀約。的確需要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申請解除合同,共同尊重職業道德。

      八、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后,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 4

      為了發展商服業,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經考察論證,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在黃河路中斷設立中老年食品門市部一處,隨著業務的擴大,確定雇傭商務勞動服務人員一名。經朋友介紹 村 同志同意該項目的應招,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

      1、經營副食店店主法人張偉以下簡稱甲方, 村 同志以下簡稱乙方。

      2、合同運行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滿后,乙方如果再同意為甲方服務,經雙方修改時間,合同有同等效益。

      3、勞動范圍:乙方要按照甲方制定的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服從甲方的安排,并端正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除店內服務外,還需對常戶門市部的.送貨,要做到發貨收貨準確。收款要細心,不能造成人為的差錯,如果出現人為的差錯,后果由乙方自負。

      4、待遇:乙方每月工資1200元,每月的休班時間不得超過兩天。兩天以為可按實際缺勤工數從工資扣除。本店因是個體服務商服業,利潤不大,效益不佳,對乙方的勞保用品或養老 保險,均由乙方自理。

      5、安全:乙方要樹立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思想,要有高度的戒備心態,乙方在路途、店內或者店外送貨,出現的傷病亡事故均有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擔。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中介人一份,監督執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中介人代表:

    勞動雇傭合同 5

      甲方(用人方)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以完成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第二條: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工作地點:________

      2、工作內容: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3、工作時間:根據本工程施工特點,每天采用兩班人員輪班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第三條:勞動報酬和社會_____待遇

      1、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報酬方式:

      2、甲方繳納乙方施工期間的工程險

      3、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日前發放乙方上月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4、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5、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它約定:甲方一時資金不能到位,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推遲發放工資,但推遲時間最長不能超過合同規定時間后的90天;

      第四條:_____、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_____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或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和總承包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得擅自離職;

      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第五條: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2)甲方以暴力、_____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康復后不能繼續從事本合同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本合同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4)出現法律規定允許裁減人員的情況。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_____行為;

      (3)嚴重失職或_____,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5)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6)嚴重違反總承包單位或甲方規章制度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5、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六條:法律責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擅自離職或個人失職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雙方約定的其它內容雙方約定以完成某一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當工程后期出現工作量減少客觀上需要裁減人員情況時,甲方提前3日書面通知乙方,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八條: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蓋章)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 6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作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一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時考慮到乙方身體殘缺,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在甲方從事________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第二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一條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小時,每周工作天,每天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第二條乙方在協議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一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二條因乙方身體原因,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其身體不應從事的崗位,在協議期內甲方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三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一條乙方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第二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三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協議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七、勞動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一條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第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三條本協議期到期,勞動協議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協議。

      八、其它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 7

      雇用(甲方):____________ 月嫂(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由于____________(甲方)有雇用母嬰護理員(簡稱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__(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月嫂”服務,并承諾為甲方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嫂”服務。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平等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1.服務期限: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計___天。

      (2)由于乙方工作特殊,需24小時對母嬰進行護理,為乙方健康,甲方安排乙方休息___天。

      2.服務費用: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支付的時間為服務期終止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3.服務內容:

      (1)產婦:

      a.科學、合理安排產婦膳食,平衡營養,促進產后康復及乳汁分泌;

      b.指導產婦實行母乳喂養、按需哺喂;

      c.指導產婦進行乳房按摩與護理,防止乳房下垂、松馳;指導產婦產后運動; d.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衛生清潔,做好會陰沖洗及傷口護理,防止細菌感染; e.舒解產婦產后焦慮、煩躁等情緒,減輕產婦操勞,盡快恢復健康;

      f.隨時對產婦的身體狀況觀察、記錄。

      (2)嬰兒:

      a.科學、合理健康喂養嬰兒,保證嬰兒健康的營養需要;

      b.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等;

      c.為嬰兒洗澡、按摩、撫觸,增加與bb的情感交流,促進嬰兒健康發育, 及時為嬰兒更換衣物、尿布等;

      d.做好臍部護理,臀部護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e.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欲、食量、體溫、大小便等)觀察記錄。

      f.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3)其他:洗衣、買菜、煮飯、打掃衛生等日常家務。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1)甲方可在服務內容的工作范圍內,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體檢,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2. (1)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協助;

      (3)為乙方提供與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條件。

      3. (1)甲方增加服務內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權要求增加適當的報酬;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1)嚴格按服務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2)在工作時乙方需愛護甲方的財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給予賠償。

      三、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費用給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被證明有偷盜行為的;不能勝任相應工作的;身體有病,不能繼續從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費用:甲方的工作安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五、1.由于乙方的違法行為或其他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在服務期間(包括路途中),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傷害的責任由乙方 自行負責。

      3.若乙方在服務期間表現良好,甲方愿無償為乙方提供客源。

      4.服務期結束后,如甲方在母嬰護理方面有疑問向乙方咨詢時,乙方應予以解答。

      六、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屬行政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 8

      我自愿在**************村的養殖場參加養殖工作,在工作期間我愿意接受養殖場的一些規章制度:

      一、聽從養殖場管理人員的一切安排,不搞特殊工作,團結同事,不在廠里面說三說四,說對養殖場沒利的話,如果發生,我愿意接受開除等一系列的處罰,凡開除的人員工資一律不發,嚴重的經有關部門處理。

      二、基本工資為每天80元,如果在中途因出現問題,飼養不完這批的,沒有特殊情況視為自動放棄,不得向廠里索要工資。

      三、養殖成活率在基本標準為90%以上,如超90%的加以獎勵,低于90%的.扣除基本工資的30%-50%,情節嚴重的,不予發放工資,如苗、藥、料都是一樣的,按同行列對比,因個人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本人承擔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

      四、如發生爭執或無理取鬧,經有關法律部門處理。

      五、本人簽字或按手印生效。

      自愿人: 證明人:

      年 月 日

      

    勞動雇傭合同 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________年齡:

      聯系電話: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2、甲方招用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的質量要求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時,甲方有權解聘乙方。

      三、工作內容和要求

      3、工廠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4、乙方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為元。

      5、甲方在每月日發放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6、甲乙雙方依法參加工作保險。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7、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 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所屬店內做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該崗位職責如下:甲方可以根據其人事制度、經營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乙方愿意服從。

      三、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經營及業務的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的,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2、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在以下地點工作:________ ;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臨時在以上工作地點之外工作的,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每月休息日_______天,每天工作八個小時。休息日的選擇應當不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休息的`前一日須向甲方說明,不得隨意休息。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工作時間:夏季為早8:00-晚18:00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 11

      雇傭合同

      雇傭合同是指雇員按照雇主的指示,利用雇主提供的條件提供勞務,雇主向提供勞務的雇員支付勞動報酬。勞務合同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純粹以提供勞務為內容而簽訂的協議。勞務合同與雇傭合同在合同主體關系、報酬支付、履行方式、風險承擔等方面均有不同。

      勞動合同

      主體資格的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包括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用人單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及個體經濟組織。在勞動合同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提供的生產資料相結合,從而實現勞動的社會化,而且勞動者已經成為該經濟組織中的一員,他與用人單位具有身份上的從屬性和依附性,這也是其與雇傭合同最大區別之所在。在雇傭合同中,其主體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傭合同主體之間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獨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隸屬性和依附性。

      國家干預的力度不同

      勞動合同的建立雖然也體現了當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強調國家意志的主體地位。為了規范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國家的干預貫穿于勞動合同履行的始終。而在雇傭合同中,主體雙方是完全平等的 ,在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的過程中以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為主,國家基本不做干預。

      爭議的處理方式不同

      勞動爭議的處理受《勞動法》的調整,而且其處理的程序是仲裁前置,即對于勞動爭議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對仲裁不服的當事人方可起訴。而在雇傭關系中發生的爭議則主要由《民法通則》進行調整,發生糾紛后當事人可直接訴諸于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

      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

      在勞動合同中,勞動法律關系的存在具有相對的穩定性,用人單位負有為勞動者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的義務;而在雇傭合同中,其穩定性較差,雇主也沒有為受雇人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

      風險負擔不同

      在勞動關系中, 勞動者“在執行職務中致人損害的”, 應由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責任。至于勞動者本人是否承擔責任, 如何承擔責任, 法律并未明確規定, 可依用人單位內部規章制度做出規定。勞動者若發生工傷, 可按《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處理。同時, 依《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 12 條規定, 勞動者從理論上講可以獲得雙倍賠償。在雇傭關系中,“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 依《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 9條, 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而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 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 可以向雇員追償。這里, 雇主和雇員應當如何承擔責任, 法律做了非常明確的規定。而當“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的,不能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處理, 只能依《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11條和其他相關條文處理, 但從理論上講, 雇員不能獲得雙倍賠償。

      承攬合同

      1、雇傭合同中雇員與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員在一定程度上要服從雇主的監管和安排,具有隸屬性。而承攬合同中承攬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獨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攬人自己決定,不受定作人的監控,承攬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術力量和能力來完成工作,雙方之間不存在支配與服從關系。

      2、雇傭合同履行中所發生的危險、意外事故或損失,一般是由接受勞務的雇主承擔。承攬合同履行中所產生風險則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攬人承擔,除非損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過失原因所造成的。

      3、雇傭合同以直接提供勞務為目的,合同的標的是提供勞務,雇員只要提供了勞務就有權獲得報酬。承攬合同則是以完成工作成果為目的,提供勞務僅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4、雇傭合同中,雇員的工作對雇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雇主所從事業務整體的一部分。承攬合同中,承攬人的工作通常不屬雇主所從事的工作內容,或是定作人工作的附屬部分。

      5、雇傭合同中,雇主一般按星期、按月按時向雇員支付報酬,該報酬相當于勞動力的價格。承攬合同中,定作人因承攬人完成某項工作或做完某件事支付報酬,該報酬不僅包括勞動力價格,還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費等。

      6、雇傭合同雇員的工作方式要聽任于雇主的指揮與分配,承攬合同中承攬人完成工作有自主權,只要其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任務,具體的完成方式和時間由承攬人自己決定。

    勞動雇傭合同 12

      由_________(以下簡稱雇主)和_________(以下簡稱雇員)締結。根據本合同,雇主將聘用雇員且雇員同意受聘于雇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一、義務和責任

      合同雙方同意雇員將受聘從事_________工作,并履行以下職責。

      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工作日和工時

      雇員每周工作從星期_____至星期_____,每天從______點至______點,一周共_____小時。

      四、報酬

      雇主同意就雇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___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_____美元,每兩周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報酬(紅利、傭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

      五、扣除款

      每次發薪時,除從雇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____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雇主不得克扣雇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項目為(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主要工作地

      雇員主要工作地為______________。但根據雇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雇主也可要求雇員在_______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七、差旅費

      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雇主將負責雇員返回雇傭地的機票費用。

      八、保險和醫療費

      雇主應負責雇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雇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雇員因故死亡,雇主應承擔尸體保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九、最近的血親的通知

      雇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雇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雇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十、食宿及其他

      雇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1.(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雇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_______美元。(同上)雇主免費提供住宿。(同上)雇員自備住宿(附聲明和房租協議)

      2.每日_________餐,每月收費_________元。

      3.(同上)雇員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雇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5.(同上)津貼:___________________。

      6.(同上)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他規定

      下列附加規定適用于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雇員行為規范。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雇主和雇員簽字。)

      十二、終止合同

      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后,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因故解除合同時,雇主應支付雇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并為雇員購買他(她)返回雇傭地的'單程機票。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雇員_______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_____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雇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_____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雇員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雇傭規定的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雇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

      1.雇員須就雇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雇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雇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

      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雇主和雇員的雇傭關系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準予的除外。

      十四、匯款及其他義務

      雇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

      十五、不可分割協定

      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

      雇主(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雇傭合同 13

      甲方:

      乙方: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崗位工作,乙方如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第三條____月工資元,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具體事宜需甲、乙雙方協商。

      第四條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工資款中,已包含勞動部門所規定的一切保險及相關一切費用。

      第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有偷拿酒店財物、吸毒、打架斗毆行為的;

      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

      嚴重違反服務規范、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六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有權扣發當月工資。

      第七條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所在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接到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 14

      甲方(雇主):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家政服務員):

      戶名:

      地址:

      電話:

      賬號:

      開戶行: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家政服務員)自愿為甲方提供家政服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服務內容為:(服務的家庭人口數人)□一般家務(做飯、洗衣、打掃衛生等)□帶養小孩(輔食制作、洗澡撫觸等)□醫院陪護

      其它:

      2、甲方向乙方商定的服務費為__元/月,休息日:2天/月。甲方必須保證每月對應日前一天將服務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3、如協議期乙方取得甲方同意離職,需提前半個月(15天)進行口頭通知,服務費支付至工作結束當日。如家政服務員離職時未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可以以其擅自離職為由拒付未通知緩沖期(即半個月15天)的服務費。

      實際服務時間未滿1個月,服務費用按實際服務天數計算。

      4、甲方對家政服務員的`工作不滿意,可以提前三天向其提出辭退要求,服務費用按實際服務天數計算。

      5、甲方向家政服務員提供免費正常食宿。

      不得安排其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視、保證家政服務員服務期間人身財產的安全。

      6、甲方有權要求和安排乙方進行體檢,如果體檢不合格,費用由乙方承擔,反之,由甲方承擔。另外,甲乙雙方不得隱瞞各自病史。

      7、甲方家中手飾、珠寶、現金等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于乙方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同其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其人身權益。

      8、各方如需延長協議期限,應在協議期滿前7日內辦理續簽手續。

      9、本協議服務期限為10個月:自_年_月_日始至_年_月_日止。

      10、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的可提請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仲裁。

      11、本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雇主):

      乙方(家政服務員):

      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

    勞動雇傭合同 15

      一、問題的提出

      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法發〔20xx〕11號)的規定,勞務合同糾紛是放在"第四部分、債權糾紛"中之"合同糾紛"中之"勞務(雇傭)合同糾紛",而勞動糾紛時放在"第六部分、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中之"勞動爭議",這就需要在司法實務中區分什么是勞務(雇傭)合同,什么是勞動合同。

      二、雇傭、勞務與勞動合同的含義

      (一)雇傭合同

      雇傭,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的契約[1]。按照梁慧星教授主持的民法典專家建議稿中的定義,"雇傭合同是受雇人向雇傭人提供勞務,雇傭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我國"臺灣地區民法"第482條,《瑞士債務法》第319條第一項,《德國民法》第611條,《日本民法》第623條,都對雇傭合同作出了規定。

      由于存在反剝削的思想等原因,我國民法沒有正式定義雇傭合同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涉及雇傭合同糾紛時的訴訟主體、民事案由及賠償原則進行了規定。

      (二)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雖然在實務中經常提及,但在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中沒有規定。一般認為勞務是指以活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通常表現為一種活勞動形態勞務關系[2]。廣義的勞務合同包括合同法中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有名合同、消費服務合同及雇傭合同等,比如王全興教授就認為"勞務合同是一種以勞務為標的合同類型,它包括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間合同等"。而狹義的勞務合同只包括雇傭合同。

      (三)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xx]12號)從另外一方面提出了勞動關系成立的要件: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四)雇傭、勞務、勞動合同之間的關系

      雇傭、勞務、勞動合同三者之間的關系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1)一種觀點認為,由于勞動合同是在17世紀資本主義商品經濟較為發達時從雇傭合同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廣義上的雇傭合同包括勞動合同。該觀點為包容說。

      (2)一種觀點取廣義的勞務合同含義,勞務合同包括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居間合同、消費服務合同以及雇傭合同等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合同。但是由于勞動關系由《勞動法》規范,所以勞務合同不包括勞動合同。

      (3)一種觀點取狹義的勞務合同含義,把雇傭合同等同于勞務合同,如《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把雇傭和勞務合同等同,歸為一類案由"勞務(雇傭)合同糾紛",把勞動合同和勞務(雇傭)合同并列。該觀點為并列說。

      (五)總結

      由于我國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中沒有明確定義勞務合同(關系),且勞務合同(關系)的含義過于寬泛和模糊(按上述第二種觀點即一些學者的說法,提出勞務合同是為了與勞動合同區別,但是由于勞務合同包括的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托合同、居間合同為有名合同,可由《合同法》規范,信托合同可由《信托法》規范,而消費服務合同可由《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范,只有除這些以外的勞務提供才涉及雇傭合同,這樣看來只要明確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就足矣,沒有必要再提出勞務合同從而增加概念的混亂。),本文以下內容也不再單獨采用勞務合同(關系)概念,而是采用上述第三種觀點即將勞務合同等同于雇傭合同,將勞務(雇傭)合同與勞動合同看做是并列關系。

      三、勞務(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辨析

      (一)理論上的區別:

      1、合同主體方面的不同

      (1)用工主體的要求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中的用工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照《勞動法》規定,勞動關系中的用工主體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同時包括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非法用工單位(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系也按照勞動關系處理。

      由于勞動合同的用工主體不能為自然人,所以當用工主體為自然人的時候,用工主體和提供勞務者建立雇傭關系。當用工主體為單位時,就要通過其他方式進行分辨兩者之間是什么關系,區分方法后面詳述。

      (2)主體地位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中雇傭方和受雇人兩者主體地位是平等的。它們之間是一種"勞務"與"報酬"之間的交換,受雇人可以不遵守雇傭方的內部規定,受雇人還可以同時選擇給兩家以上的雇傭方提供勞務。

      勞動合同中主體雙方具有一定的隸屬、管理關系。勞動者是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應當遵守其內部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領導與安排。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只允許勞動者在其一家單位上班。

      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獎勵懲罰措施可以約束其內部員工,但未經受雇人同意卻不得約束受雇人。受雇人只需要按照雇傭契約完成工作任務,無需接受雇傭人的其他無關指示。

      2、合同的權利義務和國家干預程度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是一種私法上的關系,強調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只要當事人雙方的約定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國家就不予干預,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規范。

      勞動合同也有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的體現,但《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以及工作時間、最低工資、休息制度、工傷保險等均有明文規定,體現國家強制力對勞動關系的干預,一定程度約束了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勞動法》。

      3、爭議處理程序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糾紛應當按照民事爭議處理,而勞動合同糾紛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處理。按照現行的勞動法律規范,發生勞動爭議必須先進行勞動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而雇傭關系中發生糾紛,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需要經過仲裁程序。

      4、合同的形式

      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的。勞務(雇傭)合同的法定形式除書面的以外,還可以口頭或其他形式加以規定。

      (二)實務中的操作

      在《工傷保險條例》頒布前,司法機關一般通過審查用人單位是否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來區分是勞動關系還是雇傭關系。如果用人單位具有營業執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記、備案手續,則被認定為屬于勞動關系的范疇,反之被認定是雇傭關系。《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以后,由于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系也按照勞動關系處理,不能再按照主體資格來區分勞動關系和雇傭關系。

      目前實務中的操作不盡相同。有些勞動仲裁部門依然采用審查主體資格的辦法,遇到涉及未經工商部門登記的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向其申訴的案件即不予受理,于是有些法院對于不符合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爭議的案件直接以勞動爭議案件處理。一些法院受理案件以勞務(雇傭)合同糾紛為案由,在審理中卻援引《勞動法》。當事人在起訴時也有意識的選擇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式,比如有些勞動者在非法用工單位發生工傷后,本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處理,但是實踐中有些當事人為了取得精神損害撫慰金,卻更愿意選擇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起訴。

      (三)總結

      1、勞務(雇傭)合同的'形式

      勞務(雇傭)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幫工形式。

      ①家庭幫工。如家務鐘點工、保姆、家庭教師、家庭護士等。

      ②農村幫工。如雇請他人代為耕作等。

      ③工作事務幫工。如單位請人臨時搬運貨物、看門、掃地、"棒棒軍"等。

      (2)承包人雇工形式。主要是在建筑工程中,承包人(自然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后,由該承包人招聘雇工從事該勞務作業,城市中建筑工地上的農民工就大多屬于這種情況。

      (3)合作型雇工形式。雇主一方面雇傭人提供勞務,一方面自己也從事該工作,比如個體出租車老板雇傭另外一名司機和自己一起合作分時間段開出租車等。

      (4)返聘形式。離退休人員退休后在受聘從事一些工作,比如為企業看門的老大爺,為單位掃地的老大媽等。

      (5)勞務派遣形式。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到三方關系,即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即用工單位,以及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等三個關系,該形式后面詳細介紹。

      2、在用工主體為單位的情形下區分勞務(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

      由于勞動合同的用工主體不能為自然人,所以當用工主體為自然人的時候,用工主體和提供勞務者建立雇傭關系。當用工主體為單位時,就要通過其他方式進行分辨兩者之間是什么關系。本文認為在該情形下,辨析勞務(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的關鍵點在于勞動合同中,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具有從屬性,此乃勞動合同的特色,也是與勞務(雇傭)合同的明顯區別之處。

      (1)人格上從屬性

      在勞動合同關系中,勞動者自行決定的自由權受到約束。勞動者必須遵守用人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指揮、領導與安排,勞動者對自己的作息時間不能自行支配,勞動崗位和內容由用工單位決定,接受用人單位獎勵懲罰措施,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只允許勞動者在其一家單位上班。

      勞務(雇傭)合同中,①受雇者的自由權相比受到的約束較少,作息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自由支配,在完成自己的工作的同時,可以從事其他的活動,比如不是公司職員的門衛在盡到保安職能的同時看書、保姆在照看小孩的時候可以看電視消遣等;②受雇者一般不用遵守用工單位的內部規章制度,而只是完成自己份內的工作就行,比如用人單位不會要求臨時雇傭的搬運工在搬運車上貨物時遵守其復雜的內部規章制度;③受雇者一般可以在一家以上單位上班,比如一些學校的教授在外兼職上課,雇他們兼職上課的單位和教授之間就是雇傭關系。

      (2)經濟上從屬性

      勞動者完全被納入單位的經濟組織與生產結構之內,勞動者并非為自己勞動,而系從屬于單位,為單位而勞動,勞動者的創造性受到限制,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工資、福利等待遇,其待遇不僅與其工作業績有關,而且一般與企業的效益掛鉤,勞動者在經濟上完全依附于用工單位,用工單位要解聘勞動者,需要提前通知。

      勞務(雇傭)合同中,用人單位不必為受雇者提供有關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所給的報酬只是受雇者提供的勞務的對價,與企業的效益無關,只與受雇者提供的勞務的數量和質量有關。用人單位根據企業的情況和受雇者簽訂合同,如果要解聘受雇者,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該勞務(雇傭)合同沒有到期,單位只需承擔違約責任。一些自由職業者如畫家、攝影愛好者、作家等,他們可同時為多家單位工作,但不享受該單位的福利待遇,他們所得的報酬只跟其提供的作品即勞務有關,在經濟上沒有從屬和依賴關系,他們和用工單位之間就是勞務(雇傭)關系。

      (3)組織上從屬性

      在現代企業組織型態之下,企業的經營、生產活動一般是靠將勞動者編入其生產組織內遵循一定生產秩序而完成,也就是說勞動者一般不能獨自完成企業的生產經營任務,企業要將勞動者依據企業組織編制,安排其職務讓其成為企業從業人員之一,同時與其它從業人員,共同成為有機的組織,勞動者為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由于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組織結合緊密,勞動者提供的勞動為企業生產經營的重要的一部分,勞動者如果要離職,需要提前通知用工單位。

      勞務(雇傭)合同中,受雇者不是企業組織中的一員,即受雇者非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受雇者和單位的組織結合不緊密,其工作性質一般不重要,從事輔助性的工作,受雇者可以隨時離開用工單位。比如象單位雇的鐘點工、清潔人員等,他們在組織上不從屬于用工單位,不是該單位的職工,可以隨時離開。

      (4)其他參考因素

      是否具備從屬關系,還應從工作時間長短、工作場所是否有限制、支付報酬情況、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有無一般管理指揮監督權、勞務的提供有無代替性等因素,作綜合判斷。

      一般來說,具備工作時間短且為臨時性工作、工作場所不固定、按工作次數即提供勞務次數支付報酬、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沒有一般的管理指揮監督權、所提供的勞務可替代性強等因素可以用來支持沒有從屬性,但是,不能反過來推斷,具備工作時間長期、工作場所固定、非按勞務次數支付報酬、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指揮監督權、所提供的勞務可替代性弱等因素就具有從屬性,因為衡量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是否具有從屬性,主要還是從人格上、經濟上和組織上這三個因素考慮,而以上所述的工作時間長短等只是參考因素。

      比如一退休老人被一生產食品的單位雇為看門人,看門2年有余,報酬每月結清,雖然該看門工作時間長、工作場所固定、報酬支付不是按提供勞務次數結算,但是由于該退休老人在工作中受到的約束較少,不用遵守該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只需要看好門等,在人格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系;另外,該退休老人看門工作不構成該生產食品單位的生產業務組成部分,老人不享有福利待遇,在經濟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系;最后,老人沒有被納入該單位為生產經營而建立的組織編制中,與該單位其他職工的工作沒有結合在一起從而成為有機的組織整體,不是該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在組織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系,所以該退休老人與該用工單位只是勞務(雇傭)關系。

      四、實務中的幾種關系

      (一)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到三方關系,即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即用工單位,以及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等三個關系。

      通常認為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是民事關系,雙方訂立派遣協議確定雙方權利義務,派遣單位根據用工單位的標準派遣符合要求的勞動者,用工單位根據協議向派遣單位支付報酬或管理費。

      派遣單位行使對勞動者的人事管理權,如處分、辭退權,以及承擔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社會福利等《勞動法》的義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具有人格、經濟和組織上的從屬性,存在勞動關系。

      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構成的則是勞務關系,雖然用工單位負責在勞動過程中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指揮和管理,勞動者需要遵守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但是被派遣勞動者在人格上、經濟上和組織上是從屬于派遣單位的,由派遣單位發工資、辭退或處分,而用工單位只是行使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管理權。

      (二)事實勞動關系和勞務(雇傭)關系

      目前學界主流觀點認為事實勞動關系既包括未簽訂書面合同的事實上用工關系(包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期滿后未續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包括當事人履行無效合同而產生的事實上用工關系。[3]

      事實勞動關系是勞動關系的一種,只是由于其不符合法律規定要件的要求比如沒有訂立書面合同、合同到期后繼續勞動、非法用工單位等情形,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法律規定在這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成立事實上的勞動關系。事實勞動關系和勞務(雇傭)關系的區別也就是勞動關系和勞務(雇傭)關系的區別,勞務(雇傭)關系和事實勞動關系沒有重疊的地方,不能把長期從事雇傭活動的人認定為勞動者。

      (三)用工單位和農民工的關系

      農民工的戶籍仍在農村,主要從事非農產業,有的在農閑季節外出務工、亦工亦農,流動性強,有的長期在城市就業,已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務院20xx年3月發布的《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第八條規定指出: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制度。所有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必須依法訂立并履行勞動合同,建立權責明確的勞動關系。該意見主要是為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用工單位和農民工之間不全是勞動關系。依照該《意見》的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必須依法訂立并履行勞動合同,依"法"依照什么法,依照《合同法》,《民法通則》,還是《勞動法》?由于《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不規范勞動合同的成立和履行,而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受《勞動法》規范,依法訂立合同就是依照《勞動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即《勞動法》規定在該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即使名義上簽訂的是勞務(雇傭)合同,在司法中也應該被認定為勞動合同;在屬于勞務(雇傭)關系不屬于《勞動法》規范的情形,比如用工單位請農民工臨時搬運車上的貨物,就是勞務(雇傭)關系。

    【勞動雇傭合同】相關文章:

    勞動雇傭合同02-26

    勞動雇傭的合同08-28

    勞動雇傭合同11-30

    勞動雇傭合同09-09

    單位勞動雇傭合同12-07

    勞動雇傭合同【推薦】10-08

    【薦】勞動雇傭合同09-23

    勞動雇傭合同【熱門】12-21

    單位勞動雇傭合同10-13

    勞動雇傭合同【薦】09-12

    <address id="ousso"></address>
    <form id="ousso"><track id="ousso"><big id="ousso"></big></track></form>
    1. 日日做夜狠狠爱欧美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