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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房地產合同

    時間:2025-12-17 13:57:35 房地產合同

    房地產合同【優選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地產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地產合同【優選15篇】

    房地產合同1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_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為保障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和義務,以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大連房地產租賃合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號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場地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用途為______;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租該房地產。

      第二條,房地產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房地產總價值核定為(大寫)______元。房屋租金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月租金為______元(不含水、電、暖、煤氣、設備等使用費用)。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金按年(月、季)結算,由乙方在______前交付給甲方。

      第三條,乙方逾期交付房地產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收取______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日,即視為乙方一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租賃期間內的房屋、設備、場地、等維護維修費用,由______甲或乙方負責;水、電、等費用另行計量計價,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地產權屬清楚(為甲方所有),沒有糾紛。若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并由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各種損失。

      第六條,甲方因______需要提前終止合同,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及時將承租的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對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給予合理補償。

      第七條,乙方必須合法經營,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乙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場地上存放對周邊環境和房地產及其附屬設備有腐蝕、污染和破壞的.有害物品,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給予賠償。

      第八條,乙方不得對所承租的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新建,確需建設的,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按甲方批準的方案施工。

      第九條,乙方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造成房屋或設備損壞的,應當由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乙方如要轉讓所承租的房地產,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鑒證,新的承租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合同范本《大連房地產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應當持本合同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和登記備案,其手續費由乙方自理。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未履行方承擔。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租賃的房屋、場地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除可采取停水、停電等措施外,同時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強行收回房屋、場地,并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乙方擅自轉租、轉讓的,擅自違章搭建的,擅自改變使用用途的;

      (2)違反甲方有關管理規定的和有關國家、政府法律、法規的。

      (3)逾期不交還房地產的;

      (4)乙方空關3個月以上的;

      (5)乙方承租期內造成甲方房地產受損的;

      (6)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的。

      3、在租賃期內,乙方對租用的房地產范圍內的治安、計劃生育、環衛及其他地方政府政策性規定等負責任。

      4、在租用期內,乙方承租的房屋、場地及經過甲方批準新(增大建的房屋(包括裝修等)及其附屬設施自建設之日起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合同期滿后,乙方將新建的一切房屋(包括裝修等)及其附屬設施和承租的房地產完好無損地無償移交給甲方,乙方不得拆毀、運走、變賣、轉讓。在租用期內,若甲方規劃建設調整需要,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交還寂述房地產及其設施設備。

      第十六條,合同期滿之日,若乙方未辦理續租手續,也未交還承租的房地產,乙方所承租的房地產范圍內乙方的物品視為乙方自動放棄其所有權并無償移交給甲方,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第十七條,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房地產合同2

      發展商:(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建設物業達成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委托項目

      甲方開發建設位于德慶商住小區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總用地面積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平方米。為實現優勢互補,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該項目的銷售策劃工作,甲方負責策劃評估,銷售財務管理、合同契約管理,銷售組織監督;乙方負責該項目銷售策劃、組織實施和現場管理,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監督管理。

      第二條雙方責任及權利

      (一)甲方的責任及權利

      1、該項目向社會公開發售前,為乙方提供辦公地點及銷售現場,提供有關物業銷售工作的便利,負責協調乙方、承建商、物業管理公司、銀行及中介機構等之間的工作關系。

      2、負責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及按現行國家房地產法律法規所規定對外銷售所必需具備的政府批文及相關文件,確保乙方向認購者銷售該項目單元物業的合法有效。

      3、負責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圖紙、面積數據、建材設備和裝修標準、《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等合同文本以及銷售所需的各種宣傳用品。

      4、負責對銷售現場進行包裝(包括售樓部和示范單位的布臵及裝飾、廣告牌的修建、現場綠化與美觀、道路平整等),提供現場售樓部及辦公設備給乙方使用,并指派財務、保安、清潔等人員配合銷售工作,有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5、負責審核乙方提供該項目銷售策劃方案,包括:推售套數、售樓價及付款辦法、折扣比例等,客戶群的甄選及推廣工作進行中所制作的樓盤宣傳資料,并監督乙方的具體執行工作,甲方對上述事務擁有最終權決定權。

      6、負責審核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廣告推廣計劃及協助安排媒介廣告、展銷會所需宣傳資料和物品,并監督乙方具體執行。按經審批同意乙方提供的廣告預算范圍及標準承擔相應的宣傳、廣告制作費用。

      7、負責檢查策劃方案的實施情況并提出調整意見。

      8、保證該項目有關資料的合法性、準確性,確保乙方向認購者銷售行為受合法有效,負責與有關部門辦理該項目有關售樓、按揭、辦證等相關手續,并承擔相關責任。

      9、負責收取客戶定金、房款及相關的房地產稅費,負責安排與購房客戶簽訂《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等相關合同文件,并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合同鑒證手續。負責指定按揭銀行,協助購房客戶辦理按揭手續。甲方另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辦理上述事項,乙方應予以必要的配合和協助。

      10、負責監督乙方銷售進度,并派員參加乙方定期周會。

      11、在乙方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基礎上,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12、甲方有權隨時審核本項目的銷售情況,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關的銷售資料,并在甲方監督和指導下統籌該項目的銷售工作。

      13、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只通過乙方代理出售該項目之住宅,避免銷售程序紊亂及重復。

      (二)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負責按期完成該項目的包裝和推廣計劃,包括該項目的硬件配套、管理服務、銷售計劃及技巧、組織管理辦法、風險規避建議。每月末第三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當月銷售情況總結及下月銷售計劃,確保策劃方案有效實施和及時調整。

      2、負責編制和設計及提交該項目的價格表、裝修標準、付款方式、展覽板、宣傳單張、樓書、服務管理手冊及認購書等所有的宣傳資料;但必須報甲方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3、協助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負責整理和催促購房者提供簽約所需的各項資料。

      7、乙方銷售人員須經培訓后上崗,確保對甲方確認的《商品房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內容條款有充分的認識和理解,為客戶提供銷售物業所需的咨詢及答疑;乙方負責項目售后服務跟進工作。

      8、在代理銷售過程中,乙方銷售人員應注意個人形象,統一著裝,維護甲方的市場聲譽,堅持文明銷售、禮貌待客,以良好的服務態度為客戶提供最優質的服務,對不符合條件或客戶投訴意見較多的銷售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9、根據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進行銷售,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取得甲方負責人審批同意后作個案處理。

      10、負責舉辦定期周會,就銷售過程中出現的.情況及問題及時向甲方匯報,自覺接受甲方的管理與監督。

      1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或全部完成該項目銷售后,乙方不得泄露屬于甲方的各項商業秘密。

      12、協調安排印制該項目的宣傳資料和其他有關銷售所需之資料文件,協調相關公司制作風格突出的高質素樓書、銷售價單及其他宣傳品,且在經甲方確認的宣傳推廣資料上印有“總代理:廣州全景地產機構”的企業名稱、地址及電話以利于開展該項目的銷售工作。

      第三條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的期限:由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20xx年6月1日止。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提前全部完成該項目銷售工作,本合同代理銷售工作完畢之日止終止。如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仍未完成該項目物業銷售工作,經甲方同意可延長合作期限,雙方另行簽訂代理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四條銷售代理費標準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同意按成功售出銷售總額(不含各項稅費、手續費、服務費、雜費),按以下計提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并繳交首期款后,乙方方可就該售出物業要求計提銷售代理費。

      1、如已成交的銷售總額低于人民幣(下同)1000萬元的,乙方按銷售金額的1.5%計提銷售代理費。

      2、如已成交的銷售總額高于1000萬元,低于20xx萬元的,該部分按

      4、如已成交的銷售總額高于20xx萬元的,超出部份按銷售金額2%計提銷售代理費。

      備注:代理費的支付時間以當月實際銷售的額度計提,即按月支付。

      5、銷售傭金提計及獎懲:

      根據當前市場狀況,每個季度甲乙雙方協商設定一個均價元,當合同到期或者銷售完畢時,按實際總銷售額均價超出部分,甲乙雙方按7:3分配,(如實際均價為2200元/方,即超出的100元有30元是給乙方的)。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7個月內(售樓部裝修好計起)的銷售目標為20xx萬,如果乙方完成的銷售額不足目標的60%,甲方有權解約,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解約費(銷售傭金除外)。

      第五條銷售代理費結算方式、墊付款及違約罰款的處理

      1、簽約額以認購書為準,代理費用結算以購房者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并交付首期樓款為準,每月的最后一天為結算日,在雙方確認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本月銷售代理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發票。

      2、乙方代甲方墊支的任何費用,須事前獲得甲方書面批準,甲方應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墊付費憑證之日起天內將墊付款返還給乙方;如所需款項較大,經甲方審批同意后可先向乙方撥款,乙方應提交相關的正式付款憑證給甲方。

      3、如購房者交納定金后違約,按合同規定應予以沒收定金,所沒收客戶的交定金甲、乙雙方各占50%;如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并交付首期樓款后違約,按合同規定應收取的違約金及沒收的款項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該物業的銷售代理費;如購房者簽約后要求轉名、更換單位等所收取的手續費,甲、乙雙方各占50%。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違約不將該項目交由乙方獨家代理,或中途無故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大寫)貳拾萬元整(¥100000.00),若乙方中途無故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大寫)貳拾萬元整(¥100000.00)。

      2、如甲方未能在雙方約定期限內按本合同約定提交有關資料及履行各項義務,導致乙方推廣計劃延遲,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項目代理期順延。

      3、若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費,每延遲一天,甲方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一支付滯納金。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各項銷售代理方案或履行各項義務,每延遲一天,乙方應按300元/天向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4、、銷售進程中,乙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有關規定,隨意承諾客戶或作出與該項目實際情況不一致的陳述等違法行為,導致客戶投訴或要求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聲譽及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終止雙方合作關系。

      第七條其它約定

      1、本合同期滿,雙方決定不再續約的,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合同終止后的相關工作交接事宜。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3、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相關補充協議,有關補充協議并與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該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合同項下糾紛所產生的律師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合同3

      甲方:

      乙方:

      鑒于:

      1、甲方經合法方式獲得 地塊項目的房地產開發權,項目土地性質為住宅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為 70 年,項目產品種類為公寓、花園住宅、別墅等。路項目總占地約 19.74 萬㎡,規劃設計總建筑面積約 20 萬㎡。為快速回收開發資金,樹立甲方公司的品牌,降低房產開發和營銷的市場風險,甲方需要借助于擁有項目策劃和營銷經驗的房地產中介機構支持或介入,幫助開發項目的順利運作。

      2、乙方系全國知名的專業房地產營銷策劃機構,其策劃、營銷團隊具有多年房地產項目的策劃營銷、銷售執行的經驗,有能力為甲方的項目提供全過程的營銷、策劃及銷售代理服務。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投資開發的南潯年豐路項目交由乙方策劃和全程營銷總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內容

      根據本項目的特殊情況,以及目前項目開發的進度,甲方決定分階段對乙方進行業務服務委托。甲方承諾在乙方無重大過錯情況下,甲方將繼續委托乙方擔當本項目后續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工作(若甲方安排銷售人員,到時由雙方共同銷售)。待項目開盤前3個月,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的補充協議,進一步明確代理傭金、銷售進度、銷售底價等事項。本合同階段甲方委托乙方進行項目前期研究定位及推向市場銷售前的全程咨詢服務,具體委托范圍為:

      1、 房地產市場調研與分析:南潯房地產住宅市場調研與分析,項目同類物業類型房地產市場調研與分析,項目周邊住宅市場分析,項目周邊同類型物業競爭市場分析,未來一定階段內的房地產市場走勢分析;

      2、 項目及產品定位:根據市場需求、根據市場競爭態勢、根據項目位置特征,以及對未來市場走勢分析的基礎上,對該項目進行定位、對開發的`產品進行定位,以及各類不同產品的體量配比;

      3、 項目、產品規劃設計建議:規劃、建筑效果、房型設計、景觀設計、物業管理、會所功能等建議。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項目開始推向市場銷售后失效;執行銷售則階段另行簽署合同。

      第三條、前期咨詢服務內容

      1、項目目標市場調研與分析。

      2、項目產品定位及規劃設計建議。

      3 、項目企劃概念策劃及現場銷售(另行簽訂合同,費用另行商定)。 具體明細詳見附件。甲方與乙方簽訂營銷代理合同時,則前期咨詢服務費用實行優惠收取,即乙方返還全部前期咨詢服務費用給甲方(在傭金中扣除)。

      第四條、前期服務費支付方式

      前期咨詢服務費用總計25萬元整,服務周期為8個月,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5天內,甲方支付前期服務啟動資金10萬元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元整);

      2、本合同簽訂后30個工作日內,乙方提交《目標市場研究報告》;

      3、本合同簽訂后60個工作日內,乙方提交《項目產品定位及規劃建議報告》,甲方支付前期咨詢服務費5萬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元整);

      4、本合同簽訂后5個月內,乙方提供市場、產品跟進服務,甲方支付前期咨詢服務費5萬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元整);

      5、本合同簽訂后8個月內,乙方提供市場、產品跟進服務,甲方支付前期咨詢服務費5萬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元整)。

      第五條、其它約定

      1、本合同簽訂后一周內,乙方向甲方遞交為本項目服務的工作小組人員名單,以及工作小組內人員主要工作業績介紹。并確定固定的工作小組組長人選,如果乙方更換工作小組主要人員,或工作小組組長,必須事先告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認可。

      2、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除相關的工作小組人員參加外,乙方保證指派總監以上級別技術管理人員參加。

      3、乙方提交報告后,甲方應該在一周內給予確認;

      4、甲方承諾,如果在乙方無重大過錯的情況下,甲方與乙方簽訂后續的銷售代理補充協議,按市場傭金結算。

      第六條、雙方的權責

      1、甲方的責權

      1.1、在乙方代理過程中,甲方有權派出代表檢查乙方的工作進度,督促乙方的工作;

      1.2、乙方制作的對外宣傳廣告、涉及甲方利益對外簽訂的合同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1.3、甲方有權力要求乙方修改乙方提交的方案、各類報告。

      2、乙方責權

      2.1、全面地、適當地、及時地完成代理事項;

      2.2、信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機密,積極維護甲方的利益與名譽;

      2.3、乙方有權力、有義務本著順利做好項目的本意,真實向甲方提出一系列的合理化建議,不能無原則的迎合甲方而最終使項目造成損失。

      第七條、違約處理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責任方均按未支付總金額的 2倍標準賠償給對方。

      第八條、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如戰爭、地震、臺風、海嘯、傳染病、火災及其他不可預見、不可預防、不可避免的事件,造成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致當事人無法繼續履約的,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3、一旦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雙方應積極協商,并盡其最大努力為雙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及補救或減輕該等相應而應采取必要措施。

      第九條、糾紛的處理

      1、本合同在履約中發生糾紛的,可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訴。

      2、合同的簽約地為 市,合同的履約地為 。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法人公章后即行成立且生效。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3、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合同4

      抵押權代理人:______

      抵 押 人:______

      債券發行人:______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為了確保XX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愿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XX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XX簽訂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XX作為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定義

      第一條 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XX。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XX發行的專門用于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XX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抵押權人--指XX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抵押權--指在抵押民法典律關系成立后,當XX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 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聲明

      第七條 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 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于防范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兌付風險;

      5、 如XX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并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XX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XX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 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 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 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 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1、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12、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XX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XX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3、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并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六章 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 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 抵押擔保的范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托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 抵押資產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

      以上抵押資產建筑面積共計

      第十四條 根據 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為人民幣

      第十五條 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資產的占管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并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 乙方占管的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

      第十八條 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于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 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并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該項資金作為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并進行抵押登記后,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為抵押資產投保,并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 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采取如下方式: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XX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 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XX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并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并從處分后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乙方或XX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XX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XX敗訴,以致對XX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XX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

      6、 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 。

      7、 當因國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

      8、 在XX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財產保險、鑒定、評估、登記、過戶、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XX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XX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XX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 XX的權利和義務:

      1、 XX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XX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 XX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說明,如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 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偽負有審查義務。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XX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 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簽訂后3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 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并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并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為復印件):

      1、 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 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 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XX、抵押登記機關、 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房地產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

      授權代表:____

      職務: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

      授權代表:____

      職務: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一條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依法以招標(或拍賣、行政劃撥,購買)方式取得位于_準格爾旗沙圪堵__、編號為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的規劃用途為_商住_____、容積率為___、計劃建筑面積為__萬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權證(或用地紅線圖)編號為____;

      2.由乙方提供建房資金,并承建全部建筑及附屬工程。

      第二條合作建房

      1. 甲方同意提供依現狀上述第一條所指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供建房資金,雙方合作開發建成約____萬平米的辦公(或商業、住宅)樓,并按本合同第 六條的約定進行利益分成。

      2.工程造價以國家預算計算(不降點),全部由乙方承建。

      第三條建房資金

      1.工程建設資金預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實際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該預計數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和享有。

      2. 建房資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經驗收合格時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費用。該建房資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繳的土地使用費或因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補繳的地價款。

      第四條報批手續

      除按規定應由雙方共同辦理的報批手續外,包括本合同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甲方負責辦理,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報批手續,包括毫不遲延地提供乙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條設計、建筑

      1.工程設計費用由甲方負責,但需經得乙方通過設計方案,建筑的招標、施工監督由乙方負責。

      2. 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應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內完成,整個建筑工程應在本合同生效后第20天內開工,并在第10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

      第六條利益分成

      1. 全部建筑按每平米4200元的價格交由乙方銷售,除去乙方投入的建房資金,乙方找差價補足甲方每個建筑平米4200元。

      2 .超出每平米4200元銷售以外的溢價,為乙方所得,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3.每平米4200元(含4200元)的銷售稅由甲方承擔,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4.乙方的`銷售房款所得,除保證正常施工外優先支付甲方每平米4200元的差價部分。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約定時間完成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天內開工、或在第____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誤的,乙方工期順延,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報批手續或工程的延誤,當拖延時間在____個月以內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應按主管部門發布的指導租金價格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當拖延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房地產合同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家樂福國際商廈項目廣告推廣工作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家樂福國際商廈項目廣告整合推廣工作。附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討的工作項目內容,(見附件一,共5頁)。

      二、服務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工作時間將視甲方項目實際執行時間做出相應調整。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需要,以書面《項目委托單》(見附件)形式下達工作要求給乙方;

      2、甲方提供工作項目所涉及的準確產品功能信息文字;

      3、指定工作項目對接人及項目負責人代表甲方與乙方對接;

      4、配合乙方完成雙方即定的項目時間目標及績效目標,如因甲方配合不利造成項目延期,乙方只承擔邊際責任;

      5、甲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四、乙方責任

      1、乙方需嚴格執行從業標準,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見附件四)。

      2、乙方負責甲方項目廣告代理期間,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和乙方為甲方策劃服務的任何內容(含未定構想)。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項目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扎項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于甲方競爭品牌。

      五、服務形式

      1、甲方以《項目委托單》的方式下達要求服務內容、時間,未經甲方《項目委托單》簽認的項目,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設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于6人(含策略總監、品牌總監文案、客戶人員、平面設計師及環境設計師等),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六、合同金額

      經雙方友好協議,家樂福國際商廈整體項目廣告服務費用確定為0元,大寫人民幣萬元整

      1、廣告服務費用包含項目工作內容共四大項,(詳見附頁一,共5頁)

      A項目營銷部分1市場深度調查分析2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3整合營銷策略4整合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5促銷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6公共關系策略7

      第二營銷渠道開發策略

      B品牌識別系統建立與設計部分(按工作階段劃分)

      第一階段———系統建立與設計

      第二階段———銷售氛圍及現場包裝應用系統設計

      第三階段———項目宣傳物料及戶外廣告設計

      第四階段———項目宣傳媒體廣告創意設計

      C項目招商部分工作內容1招商市場調查分析2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3整合招商策略4招商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5招商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6公共關系策略7

      第二招商渠道開發策略

      D項目招商涉及的設計部分1招商系列及事務用品2導示系統設計3項目招商形象系統4招商氛圍包裝5戶外廣告類6招商印刷宣傳物料實施7影視廣告類8媒體廣告類E媒體軟性宣傳文章撰寫

      2、以上廣告服務費用不含制作費用及與

      第三方發生費用,如:印刷制作、C拍攝制作、平面拍攝、輸出XX等費用。

      3、以上服務費用不含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員至項目所在地及全國各地布展、組織會務所發生之差旅費用。乙方品牌服務人員來往機票費用由甲方具實報銷。

      七、付款方式:

      1、雙方在簽定服務協議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廣告服務費總金額的30%,即人民幣元整(xxx元)做為首期款;

      2、項目正式開售一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廣告服務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元整(xxx元);

      3、項目正式開售的五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三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整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元整(xxx元);

      4、項目正式開售的九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四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整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元整(xxx元);

      5、項目正式開售的十三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五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整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元整(xxx元);

      6、本協議廣告服務費用余下的10%,即金額為人民幣元整(xxx元)在項目廣告服務期滿后支付。

      7、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員至項目所在地及全國各地布展、組織會務等來往機票費用每月由甲方具實報銷。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時完成相關工作,或者工作態度消極,甲方有權單方終止雙方合作;

      2、甲方未按照合同書按時支付設計費用,乙方有權不提交正式宣傳設計電子文件及樣稿,并向甲方按相關規定收取滯納金(未付金額的0.5%天)。

      3、乙方設計的作品,如在版權、肖像權、著作權、攝影權等方面侵犯了第三者,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糾紛、訴訟及賠償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九、知識產權歸屬乙方提供之項目策劃設計服務成果,甲方已簽收且已支付項目費用全額,則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擁有本項目作品發表的署名權。

      十、爭議的解決因執行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友好協解決,協商不成則訴于轄地法院。

      十一、其它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各執兩份,雙方簽章生效。合作到期后,雙方視合作情況另行確定是否續繼合作。

      2、本協議的所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合同7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

      地 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國籍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律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___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幣)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房地產合同8

      合同編號: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

      賬號: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

      賬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經過協商,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房地產基本信息及交易價格

      1、房地產坐落于_______市_______路街巷(里、坊)_______號_______房,《_______證》_______證號_______號,測量:_______圖_______幅_______地號。

      2、該房地產結構_______層,使用土地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出售部位為該屋_______樓(棟)_______單元(詳見房地產證確權面積),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連同室內附著設施。

      3、買賣雙方議定交易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簽定本合同時,買方已按房地產交易價____%元,(大寫: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作為定金支付給賣方,余額____元,(大寫: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應在_____房地產交易所(簡稱:交易所)辦理房地產過戶之日支付給賣方。

      二、交付事項

      1、本合同所購房地產交付日期為:合同生效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

      2、本合同實際支付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

      3、甲方給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電匯;()銀行匯票;()LC;()T/T。

      4、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_______。

      5、甲方未付齊貨款全款(100%)之前,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6、定金:

      三、違約事項

      賣方或買方不按規定日期辦理過戶手續,視為違約。

      四、免責條款

      1、雙方約定由于水災、火災、地震、臺風、戰爭、海關檢查、進口手續及廠商供貨延遲,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適當履行)的,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

      2、受到上述免責事項影響的一方,應在_______天內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責事項的影響,使本合同只要義務之履行延遲的時間超過_______天,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接觸合同而不承擔任何后果,也可有雙方協議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3、簽訂合同后,買方中途不買,合同即告解除,買方無權請求退還定金;賣方中途不賣,合同即告解除,賣方須雙倍退還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繳納解除合同登記費給交易所;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記費即定金中的20%由雙方各負擔一半。

      六、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交通費等相關合理費用。

      七、其他

      1、甲、乙雙方應保守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取的對方之商業及技術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關技術文件、相關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

      2、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簽訂后,凡違反《廣州市房地產交易管理辦法》(簡稱:《交易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交易所將不予以辦理,賣方應將定金退回買方。交易所將按照《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處理

      甲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房地產合同9

      貸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簡稱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于年 月日 簽訂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擁有的房 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并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二條:抵押房地產

      座落(四至范圍):(見附圖) 建筑面 積: 房屋、土地用途: 房屋結構(類型): 抵押房地產評估價值:人民幣 萬元整 權證號: 地號:。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擔保范圍

      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 相關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金額) 萬元整。 借款月利率:%,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借款到期后歸還借款本息。

      第五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占有權。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并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愿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承諾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抵押房地產滅失,因滅失所得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

      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證履行,并承諾對本合同各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作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及訴訟權。

      第七條:房地產抵押物關系的終止

      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相應費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合同即告終止。甲、乙雙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托甲方)在抵

      押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到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第八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

      乙方違反第十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死亡、征地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或乙方行使抗辯權、抗訴權,本合同即提前終止,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

      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屆滿后5日內,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

      本合同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還本付息,借款人(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合同經公證后成為具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合同作為乙方不可撤消授權甲方將抵押房地產提交有關拍賣機構進行拍賣的文件依據,乙方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由于拍賣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拍賣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九條:拍賣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抵押權委托拍賣機構將上述房地產公開拍賣,賣收入扣除拍賣費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均委托甲方代為辦理。

      第十條:費用 與抵押房地產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

      乙方違反第四、七、八、九、十條規定及補充協議規定必須按借款金額的20%

      承擔違約賠償。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變賣、拍賣或訴訟期、執行期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復計算。 展期合同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某一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議中未改修的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若今后新頒布或修改的相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與本合同的基本條款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上述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的規定共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修改。

      第十四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公證處公證,按第五條約定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公證處各存檔一份。

      第十六條:其他事項約定

      本合同中的抵押部分內容作為辦理抵押登記時按照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要求簽訂的房地產抵押合同補充內容,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蓋章): 借款人(簽字/蓋章):

      電話 : 電 話 :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合同10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貸款單位(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日

      甲方為_________需要,依據《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保證用于_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年____月,即從?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___年____月___日___元;

      ___年____月___日___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

      ___年___月___日___元;

      ____年___月___日___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采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變更后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產合同11

      簽署購房合同須知

      一、產權證要齊全。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此三證是辦理產權證的必要條件。銷售許可證的證件原件應該在售樓現場懸掛,可以在售樓現場看到證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證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證有一個備注頁,如果開發商向銀行進行了開發貸款,在土地使用權證上會有注明。還有開發商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里是不是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土地經營許可。

      二、簽合同時要寫明交房日期、通水、通電、通氣等條件,要明確雙方違約責任。按規定入住70%以上才能開通燃氣,之前開發商要免費提供液化氣灌。

      三、延期交房:開發商《補充協議》規定,“若開發商延期交樓,則按業主已交房價每日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且違約金賠償總額以房款5%為限,如發展商仍不能交樓,業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這種約定非常不合理。

      四、購買合同的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在審核這一條條款內容時,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寫相關的內容,與開發商提供的相關證件是否一致,比如說編號和經營范圍。第二條,是商品房的銷售依據,您需要做的跟第一條基本相同,需要核對銷售許可證的號碼,批準的機構,以及銷售的方式,與開發商在售樓處懸掛的售樓許可證是否一致。

      五、公攤面積:不應該計入的包括倉庫、機動車車庫、非機動車車庫,作為人房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單獨使用的空間。還有售房單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說開發商在大堂里做的銷售中心等。為多棟房屋服務的管理用房,通俗來說,就是與這棟樓不相連的部分,比如說小區的物業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買賣附件里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說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條里,只是說分攤了多少,分攤的面積的數額,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應該有一個房屋面積分攤的說明表,分攤了哪一部分,是經過哪一個地方批準的。

      六、面積確認和差異的確定。建議購房人選擇在合同里已經規定的第二種處理方式,即確定雙方可以接受的一個誤差比例,也就是說正負3%,超過此比例的購房人可以選擇退房,開發商應退還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

      七、付款方式與期限。一次性付款可以跟開發商協商,是不是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之后給予付款,銀行貸款應該在約定的時間里款沒有到開發商的帳上,按照合同,你要支付相應數量的違約金,所以應該把時間約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簽訂正式購房合同之前,建議你向開發商指定的銀行,或者向律師咨詢一下你的資信條件,看你是否能夠得到資信貸款,避免出現其他的麻煩。

      八、賣售人預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也就是說開發商約定你超過30天未付清房款可以解約的,對預期交房的解約期限也只能定30天,這兩條應該對應,應該是平等的。

      九、有關規劃設計變更條款,這一方面,因為我們購買的是期房,在商品房施工的過程中,有可能某些方面,開發商認為需要做規劃的變更,設計的變更,應該在收到有關部門批準變更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購房人,購房人有權選擇退房。

      十、房屋的交接:開發商應該請房地產的管理部門認可的有資質的機構對房屋的面積進行實測,在交樓的時候,應該提供實測面積的數據,以及我們所說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以及住宅使用說明書,如果開發商提供證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絕收樓,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十一、開發商關于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的承諾,一般來說,標準合同中有五項,首先是通水通電通電梯,保證你售樓之后,這是最基本的保障。再有就是有關于天然氣以及燃氣管道的開通,一般來說,開發商會跟你說等到入住之后,比如說入住率是多少,但是目前北京市并沒有明確的規定,說入住率達到多少才可以開通天然氣,實際上跟開發商跟燃氣公司的工作協調都是有關系的,應該跟開發商進行約定,以免影響您的正常生活。對于您購買園區項目內,在樓書中開發商承諾過的,比如說象會所、園區的綠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車位,建議在這一條中,要求開發商承諾竣工時間。在本條款中還包括如果規定日期內未達到開發商承諾的使用條件,雙方約定的處理方式,應該按照對您比較有利的,在這一條上簽上,未達到使用條件,應該視為開發商逾期交房,應該承擔逾期交房的相關責任。

      十二、關于產權登記的相關規定,約定了辦理產權證的時限,以及違約的條款,購房人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可以選擇退房或者違約金。按照現行商品房銷售規定,在60天內,開發商應將登記資料提供給產權辦理部門備案。如果因為開發商的責任,沒有及時把所有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使購買人不能及時辦理產權證的,可以約定一個處理方式,可以退房,對于違約金,一般是合同金額的1%-5%之間,也是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選擇。也可以選擇不退房,如果選擇退房,操作起來有一定困難,比如說你已經入住了,因為辦理產權,是在入住之后的二三個月進行,如果這時你因為產權證的原因要退房,可能會不太利,建議大家在確認這個項目是一個合法的項目之后,那么辦理產權只是開發商工作的一個程序問題,以及和相關部門的協調問題,并不是說沒有辦理產權證,是因為這個項目的本身合法性有問題,在這個情況下建議你選擇不退房,讓開發商按照一定的比例來支付違約金。

      其它:比如說這個合同有多少頁、有多少份等,商品房買賣標準合同應該有四份,其中二份是正本,二份是副本。現在房管局在做備案的時候,房管局會備一份,購房人應該有一個合同的正本,如果是申請銀行按揭的話,合同正本應該交銀行來收押。在整個的合同最后一條,是做預售登記備案的一個條款,一般情況下在合同簽訂30日之內,開發商應該向房產所在區的房產管理局和房管局做登記。附件一是房屋的平面圖,在簽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這個圖紙要用坐標來確認這個房屋的朝向;第二要標注面積,或者是面積的`標尺。

      簽訂購房合同需要注意啥

      第一,在合約書中,應注明與發展商談定的付款方式與價位,是按揭付款還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繳款時間應注明。

      第二,發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寫明確,應明確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應用模棱兩可的措詞來表達,因為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違約問題。

      第三,對于購置房屋的面積要明確銷售面積(含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如面積誤碼率差超過約定范圍,客戶有權要求退房或追繳利息損失。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規定發展商實測面積大于客戶購置面積時客戶將不必追補面積款,而實測面積小于購置面積,發展商還要退款。

      第四,應提出天然氣或煤氣的準確通氣時間。因煤氣公司有規定,必須等到樓宅入住率達70%時才通氣源。因此,雖然煤氣管道已通,但客戶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氣,給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所以,在合約上應注明氣源通氣的準確時間或注明如入住率不夠不能按時通氣時發展商采取的應急辦法。

      第五,應在合同中明確提出產權證發放到手中的準確時間。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產權證發放比較慢,但也應有合適的日期,發展商不能無限制地拖發產權證。

      第六,發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除簽署正式合同外,為了更清晰地闡述協議內容,往往還會讓客戶再簽署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碼率差,若差異過大時在哪些情況下的免賠責任。一般情況下,發展商簽此合同,主要是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況下造成違約的規避風險的一種方式。但客戶也應多加注意,仔細研讀補充條款,以免落入某些不法發展商的文字陷阱。一般而言,簽約時最重要的就是上述幾個問題,但對其他條款也應在發展商處拿到影印件,回家仔細研究,一定要做一個明明白白的購房人。

      識別對購房人不利的合同條款

      一、合同約定: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允許誤差在5%,如誤差超過5%,按實際情況多退少補。從目前了解的情況看,購房者所得到的面積一般比合同約定的面積少,如果互不結算,吃虧的肯定是購房者,由此可見,上述條款對張先生的不利是十分明顯的。

      二、合同約定:購房者不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則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及繳納滯納金等,而發展商若沒有按時交房,卻什么懲罰措施也沒有。

      律師說法:這是一條明顯不公平的內容,許多購房者卻忽略了。現實中出現的發展商延期交房卻理直氣壯,購房者卻無可奈何的情況,就是因為在合同中沒有規定相應的懲罰措施,比如應參照購房者不按時付款的懲罰標準追究或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等。這樣,出現問題購房者才有計可施,有權可維護。

      三、合同約定:若因施工問題造成延期交房,屬不可抗力,與開發商無關,開發商不負違約責任。

      律師說法:這是強詞奪理,法律沒有規定施工問題屬不可抗力,若真的因施工問題延期交房,開發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所以,這一條應當從合同中刪去。

      四、合同約定:發展商交房后三個月內負責辦理產權證。

      律師說法:這里面有兩個問題,交房以什么為標準,很多人沒有意識到。甚至出現這樣的事:發展商交房時通知購房者到物業管理公司處領取鑰匙,而物業管理公司卻要求先交一筆錢才能給鑰匙,否則不給。到頭來購房者還是住不進新房。因此,律師建議購房者應將交房的含義具體化,即規定為:交房屋鑰匙。否則,應為發展商違約。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發展商在規定的時限內辦不下產權證該怎么辦,很多合同里卻沒有規定,以至于問題發生時不知所措。同樣建議應明確為:若不能按時辦理,則可約定違約金或可解除合同,要求退房。這樣,購房者的權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

      五、合同附件中對房屋的配套設備約定不清。在張先生的合同附件里,只約定“預留電話線、有線電視插座、管道煤氣入戶、24小時熱水……”卻沒有說明這些功能在入住時是否能正常使用,不能正常使用或達不到有關標準該怎么辦。這種含糊不清的約定是不完整的,希望也能引起其他購房者的注意。

      慎簽購房合同

      許多購房者買房時,往往不深入了解有關開發商的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在沒有明確房屋是否是合法銷售的情況下,就匆匆向開發商交付定金或購房款,結果到正式談判時只能被對方牽著鼻子走,違心簽訂合同。這種不慎簽購房合同從而導致落入購房陷阱的情況往往貽害無窮。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楊志民律師提醒購房者應注意以下問題:

      “五證”要嚴格審查

      購房者購買期房時應查看開發商所售房屋的“五證”原件,五證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建設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在“五證”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它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項目。如果房屋已驗收還應查看是否具有質檢

      站核發的《房屋質量合格證明》原件。開發商同時應出具《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認購協議要慎簽

      購房者在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前,開發商往往要求購房者簽訂《認購協議》,并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由于認購房屋到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有一段時間,有些購房者可能不想購買已預訂的房子,也有部分購房者由于不能與開發商達成一致,而沒有簽訂合同。這時定金能否要回就與所簽訂的《認購協議》有很大的關系。

      如果《認購協議》中沒有寫明未簽訂購房合同定金是否返還的約定則定金可以返還。如果開發商在《認購協議》中規定“購房者應在簽訂認購書之日起多少日內攜帶規定的證件到開發商售樓處簽訂正式購房合同,逾期購房者所交認購金(或定金、誠意金)不予退還”等此類條款。購房者特別要注意留下有力的證據,證明你已在規定期限內與發展商談了合同但因其他原因無法達成協議。

      合同附件不可缺

      目前使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除主合同要件外還包括四個附件,即房屋平面圖、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構成說明、裝修設備標準、合同補充協議。合同附件是主合同組成部分,是對主合同約定不明條款做出的明確約定,是對主合同沒有約定部分的重要補充。

      合同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購房者在洽購房屋時開發商往往做出許多口頭承諾。購房者絕不能輕信開發商的口頭承諾和廣告宣傳,購房者在訂立合同時可以以附件的形式把開發商承諾的內容寫進書面合同中。如果開發商沒有實現這些承諾,購房者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

      心明眼亮避開購房陷阱--謹慎簽訂合同

      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簽合同了,現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簽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簽一個認購書,然后再簽正式合同。這里面的問題就更多了。

      陷阱一:在認購書里沒有注明

      因何種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書后,就要交一定額度的定金,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有時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種種原因得不到銀行的貸款而無法購買該房產時,發展商一般都只退購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買家沒有履行合同,所以沒收定金。

      對策:律師建議買家與發展商在協議中約定,若買家得不到貸款時,定金該如何返還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為手續費等,這樣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煩。

      同時,開發商是沒有權利沒收定金的,這本身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陷阱二:合同主體認定不明

      購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識,往往會犯一些比較初級的錯誤。有時代表發展商簽約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開發商并不是該房產土地擁有者,這些都有可能產生問題。

      另外,也有可能該項目是A公司開發的,實際上卻是由B公司投資,作為買家還是應與A公司簽約,否則也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以后辦理各種手續會很麻煩。

      對策:在簽約前您查明代表發展商簽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則是否持有“授權委托書”。否則,這個人的簽字是無效的,同時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這樣可以避免發展商推卸責任。

      陷阱三:不要輕易在開發商提供的補充協議上簽字

      簽補充協議在購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購房者的是,開發商提供的補充協議一定要看清楚。現在有的發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會主動向客戶出示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差率差異過大在哪些情況下能免賠。這是發展商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況下造成違約規避風險的一種方式。

      善良的購房者不要僅僅把開發商的免責條款都簽了,而忘記保護自己的利益。

      對策:看清楚補充協議的條款,的辦法是找一個律師來幫你的忙。

      陷阱四:“最短時間”與“”

      合同是雙方意思一致的表達。但是,實踐中開發商往往會給購房者很多諸如“如果發生問題,在最短時間內解決”,“在裝修材料上,選擇的國外進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誘人但沒有實際意義的承諾。最短是多長時間,什么樣的才算的?不知道。

      合同里出現這種模糊的概念時,法律也沒有辦法,因此產生的糾紛購房者根本打不贏官司。

      對策:購房者一定要把每一個具體的時間、具體的地點、具體的材料以及開發商的口頭承諾落實在合同里。

      陷阱五:約定提前交納部分費用

      開發商是做商人的,而房地產開發又是一件對資金要求很高的行業。開發商面臨資金壓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為理由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不該交的錢。而在合同或是補充協議中,開發商常會將一些不該預先交納的費用寫進去,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這是顯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發展商在尚未確定物業管理公司及服務標準、收費情況的前提下,就要求買家在預售契約中承諾接受物業管理服務,并接受相關約束,這就是對消費者的侵害。

      對策——購房者應該將物業管理條款與預售契約分開簽署,或另外設置條款確定物業管理的費用標準。

      陷阱六:賣方解除合同

      在一些發展商制定的售樓契約或契約附件中,往往有這樣的條款:“買方無故逾期付款,經賣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賣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沒收買方全部已付價款。”

      這顯然是不公平條款,假如買家已經支付95%的價款,只剩5%的價款逾期未付,如果發展商以此為由,沒收其已付95%的價款,豈非很不公平。況且,沒收實際上是個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行為,作為當事人一方的發展商并沒有權利來沒收他人的財物。

      對策:依據《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本合同條款是無效條款。當然,還有其他一些類似的合同條款存在著這樣的問題,購房者可以依據法律的規定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陷阱七:處理結果不明確

      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這樣的條款,“應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沒有約定如果沒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該怎樣處理。這樣,即使最后認定是開發商的過錯,你也很難制裁他,最多是調解了事。

      對策:購房者與發展商簽署的合同中要明確對開發商如果沒有履行承諾、不按設計圖紙施工和達不到質量等級等等的處理辦法,做到越詳細越好。

      陷阱八:以偏蓋全

      這里所說的以偏蓋全是個泛指的概念。有時會出現這樣令人哭笑不得的問題,開發商承諾臥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時發現臥室窗戶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卻是普通玻璃等等。

      對策:對于這類問題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要把合同寫得越細越好。不給開發商一點空隙。當然也需要購房者有非常廣泛的建筑、建材方面的知識。

      陷阱九:拒簽補充協議

      前面說了,開發商在簽約時會主動出具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補充協議,購房者同樣也可以出具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補充協議。將開發商在其廣告宣傳中的條款和樓書里關于裝修、物業管理中的承諾都簽進補充協議中,不要怕麻煩。舉個簡單的例子,你買的塔樓(或板樓)里有幾部電梯,是否會全部同時開通,如果有不開的怎么辦?不要小看這個問題,為了出面積、增利潤,現在的高層住宅只安裝幾部電梯,而且平時還不全開,在上下班高峰時間極為不便,這種情況業主是否有權拒付部分電梯費呢?

      但是,就像你可以拒簽開發商的補充協議一樣,開發商也同樣可以拒簽購房者的補充協議。這種現象在北京是很普遍的,特別是一些賣得很好的樓盤都是如此。

      對策:不管開發商態度如何,購房者還是要爭取這個權益。實在不行,又覺得沒有把握,那就只好放棄了購房.

      合同附件“文章”多

      1、附件一是房屋平面圖。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提供的平面圖非常簡單,既無尺寸也無比例,一旦發生爭議,購房人明顯處于劣勢地位。對此,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在房屋平面圖中標明長、寬等基本數據,并盡可能要求開發商同時提供電氣、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線路和裝修的平面圖。這既是購房人的一個基本知情權,也是今后解決爭議的主要依據。

      2、附件二是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構成說明。這里購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凡不是為所購房屋所在的樓宇單獨服務的建筑設施,均不應計入該構成面積。分攤面積的計算應按京國土房管權字(20xx)第369號文件執行。雙方應約定,出賣人違背該分攤原則的,應退還不應計入分攤面積部分的相應價款,并按該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

      3、附件三是關于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的約定。對于購房人而言,此約定的關鍵是要把裝修標準具體化。要避免采用諸如“高級面磚”、“高級外墻涂料”、“高級木地板”之類的模糊性標準。應當盡量寫清裝飾材料和設備的商品品牌及其質量標準。

      4、附件四是雙方自由約定的補充協議。有些開發商事先擬好了補充協議,對此,購房人要仔細閱讀、審查,防止有的開發商利用補充協議擅自變更主合同的條款而單方加重購房人的義務。其次,購房人還要充分利用該補充協議把自己關注和擔心的一些事項在補充協議中做出詳細約定。例如,在前期物業管理中,由于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此階段的物業管理公司是由開發商自行組建或單方選聘的,為了保證前期物業管理的質量及合適的收費標準,購〈BR〉房人應當與開發商就前期物業管理的期限、收費標準和服務范圍與標準等事項做出具體約定。

      5、附件五是關于計價方式與價款的約定。目前許多購房人采取向銀行按揭貸款的辦法支付房款。一般來說,因為開發商與銀行事先都簽訂了合作協議,因而絕大多數的購房人都能如期取得貸款。但這并不排除由于種種原因,銀行沒有批準購房人貸款的情況出現。一旦這種情況出現,購房人將有巨大的付款壓力,難以繼續履行購房合同,面臨違約風險。有鑒于此,建議購房人在附件五中,除了約定好付款方式及期限外,還要明確約定:“如果購房人的貸款申請未獲銀行批準,則購房人有權與出賣人協商,采取買受人可承受的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房款或者選擇退房。買受人因此退房時,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房款全額返還給買受人。”

      簽補充協議抓住八大要點

      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要增加補充協議,目前已受到越來越多的購房者的重視。但如何簽訂補充協議才更為有效呢?補充協議太少,不能充分保護購房者的利益,起不到補充協議的作用;但補充協議太多,動輒上百條,別說一般購房者,就是專業法律人員要想全部解釋清楚也非易事,其實際可操作性很小。其實只要抓住一些主要關鍵的內容來約束開發商,即使條款很少,也能起到保護購房者利益的作用,而又使開發商能夠接受,不影響交易的進行,這應是購房者明智的選擇。

      從整個《商品房買賣合同》來看,開發商容易利用合法手段侵犯購房者利益的主要有八個部分,只要針對這八個部分來簽訂補充協議,就基本可以保護購房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第一要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和公攤面積的合理誤差范圍,目的是防止交房時在合同約定范圍內套內建筑面積縮水、公攤面積增大。

      第二要約定公積金和商業貸款因銀行和開發商的原因辦不下來的處理問題,應約定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選擇退房,開發商退還首付款和定金,目的是防止開發商應退房而扣除購房者的定金或追究違約金。

      第三要約定房屋交付時開發商要提供房屋面積實測數據,應約定如果開發商提供不了,購房者可以退房或者拒收,而開發商要按日支付違約金,目的是防止購房者辦理入住后因裝修等問題而被動。

      第四要約定物業費、停車費等費用的具體數額,目的是防止入住后開發商或物業公司提高收費標準,而購房者又無當初開發商承諾的依據的情況。

      第五要約定精裝修房屋的具體裝修標準,不能被開發商以"進口"、"高級"、"優質"等不明確的說明誤導,要詳細約定與房屋有關的內外裝修、設施的種類、型號、顏色、位置、方向、可參考的價格等因素,目的是防止對裝修提出異議而無依據的情況。

      第六要約定開發商給購房者辦理產權證的具體時間,合同里約定的只是開發商提交材料的時間,目的是防止開發商無限期的給購房者辦理產權證,影響購房者行使所有權。

      第七要約定房屋的屋面、外墻面使用權歸業主所有,開發商使用要經過業委會同意,目的是防止開發商因商業目的使用而影響購房者的正常生活。

      第八要約定在合同和補充協議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用開發商發布的廣告、宣傳材料作為相關內容的依據。

      置業指南:合同附件陷阱逐個提

      合同附件本是為增加合同條款中可供買賣雙方協商的空間,更大程度地維護消費者利益。但因目前消費者的法律知識不足,附件有時就被發展商利用作為“對付”買家的工具。同時,不少買家認為正式的合同文本才具有法律效力,附件不重要,況且幾十頁的內容也懶得讀。

      實際上,根據《合同法》規定,若合同正式文本與附件內容有矛盾,以附件為準。即買賣雙方在合同附件中約定的條款最終是執行依據。因此,建議買家簽合同附件時慎之又慎。下面是合同附件中常見的一些不合理條款,買家可以此為鑒。

      在正式文本中有“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日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三項處理:詳見補充協議”,但補充協議中卻沒有關于何時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約定。

      專家評點:依據《合同法》的規定,買受人有權在合同中與出賣人約定交付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時間,如果出賣人未能及時辦證的,買受人有權選擇退房,由出賣人退還房款,并按已付房款支付一定比例的違約金,或者不退房,取得違約金。

      在合同附件中約定“商品房交付時,如花園等附屬項目的面積與合同記載的面積有誤差時,買受人同意接受交付時的實際面積”,或“商品房附屬花園面積經出賣人暫測為×平方米,該面積包括花園圍墻地基面積。如果商品房交付時花園面積與上述面積有誤差時以交付時的面積為準,誤差部分按每平方米×元人民幣多退少補”。

      專家評點:花園面積能否出售,目前法律未有明確規定,但這部分面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產權部分,買受者即使支付相應的價格也不能將這部分面積列入房屋的產權,這一點買受者一定要注意。“如《買賣合同》記載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套內面積+分攤面積)、套內面積、分攤面積與實測面積有差異時雙方按如下方式處理:1、建筑面積沒有差異但套內面積與分攤面積均有差異時商品房價款不變。2、建筑面積和分攤面積均有差異但套內面積沒有差異時商品房價款不變。3、建筑面積和套內面積均有差異時按套內面積誤差比進行調整。”

      專家評點:以上條款既確定了建筑面積不變價款不變,又約定套內面積不變,價款不變,而且當建筑面積與套內面積均有差異時又按套內面積的誤差進行調整,這個約定違反了建設部2001年6月1日頒布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單元)計價,也可以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廣州市2001年出臺規定,商品房應按套內面積銷售。而2001年實施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售房條款,也明確規定“該商品房屬預售,按整套(整層)出售,如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幣)元,總金額(幣)元,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建筑計入套內建筑面積銷售單價內,不再另行計價;如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積計算”。上述條款前后矛盾,且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應屬無效。“《買賣合同》所稱的已交房款是指買受人交付給出賣人的商品房建筑物和花園的款項,不包括稅費和買受人通過銀行按揭支付給出賣人的按揭款,銀行按揭借款的處理由出賣人按與銀行的協議執行,與買受人無關。《買賣合同》所稱的累計已付款是指買受人按照本協議附件二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所支付的商品房價款的總和,不包括稅費和買受人通過銀行按揭所取得的尚未償還的借款,銀行按揭的處理由出賣人按與銀行的協議執行,與買受人無關。”

      專家評點:買受人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已劃入出賣人的銀行賬戶,買受人實際上已經支付房款,出賣人不把這部分房款計入買受人累計已支付房款,顯然有失公平,且與商品房預售的慣例不符。“甲方領到‘該物業’竣工驗收證明后,應由代表律師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自交付使用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一年內,甲方負責‘該物業’的結構保修期,并對‘該物業’結構建筑質量問題負責保修,但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裝修或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破損及以下情形,甲方不負保修責任。”

      專家評點:根據1998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對住宅各部位、部件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保修期限均有明確規定。

      住宅保修從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用戶使用之日起計算,并非從“交付使用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一年內”,且物業的風險責任轉移時間劃分亦應從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而非“甲方(發展商)代表律師向乙方發出該物業交付使用通知書30天后”。“為保障各業主及用戶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乙方無條件地同意并接受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統一管理。”

      專家評點:根據《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從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之規定:“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50%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已超過一年的,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第七條);由業主大會批準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即由業主自行選聘物業管理公司。第21條規定:“建設單位須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綜合驗收合格后,方可將其管理權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未經綜合驗收的物業,建設單位不得移交,并應當繼續承擔物業管理費用。”“甲方在約定交樓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不能交樓的,才視為違約。”

      專家評點:人為約定了六十天的免責期限,對乙方不公平。

      購房合同如何簽之:買房警惕數字游戲

      購房人要把房地產商的承諾寫進合同,首先就要盡可能在合同第三條及該條提及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對購房人所購商品房基本情況描述清楚,并盡可能利用合同第三條后面的空白行,要求房地產商寫上如其表述的商品房基本情況與實際交付情況不符時,應具體承擔什么樣的賠償責任。沒有具體賠償責任的約定,第三條對商品房基本情況表述的作用將會大大降低。

      8號樓變成4號樓

      如果有人說他收房時找不到自己所買的房子了,您信不信?這并非是聳人聽聞,已有幾位買房人問我在這種情況下怎么辦?

      現在有不少國人對數字非常重視,為了一個靚號,不惜一擲千金,有些房地產商為了迎合人們的心理,賣房時將幢(座)號、層數、門牌號避開4、13、14、24等數字,有的是跳過,有的是用3A、12A、15A、25A等數字代替。因此,購房人在約定合同第三條時首先要查驗清楚房地產商填寫的房屋坐落、層數、面積等基本情況是否符合該房屋所在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經過批準的設計等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自己所買的房屋所在幢(座)號、層數、門牌號是否與所附的規劃、設計圖的標注一致。

      如果不一致,對數字特別在意的人就要有心理準備,房地產商交房時幢(座)號、層數、門牌號發生變化怎么辦?現實中確實有不少簽合同時跳過去的號交房時不跳了,挑了8字的人實際收到的成了7字,甚至有的8號樓莫名其妙地變成了4號樓。因此筆者建議這些購房人事先在合同中和房地產商約定清楚如交房時出現這種問題,房子是可退還是可換,不然到時即使法官認定房地產商在這個問題上違約,但由于沒有具體賠償依據,憑法官自由裁量,購房人很難根據自己的“迷信”達到退房或換房的目的。

      圖紙尺寸、用途、凈高要標明

      合同第三條提及的合同附件一是房屋平面圖,房地產商通常會提供一個購房人所買房屋的平面圖,購房人不要接受不規范的草圖或沒有尺寸的示意圖,而應要求房地產商在這個平面圖上標清所有尺寸,需要文字說明的盡量詳細,平面主要尺寸、墻體厚度、門窗尺寸、管道井尺寸、空調位尺寸要全,房號和房屋在整幢樓中的確切位置及朝向也要在平面圖中標清楚,并在第三條的相關空格中填清楚房屋的用途、結構、層高。

      在這里需要提醒購房人注意的有兩點:

      1.有些預售許可證上的房屋用途寫的是公寓,這是一種似是而非的寫法,公寓就是住宅,不要以為公寓就可商住兩用。到目前為止,商住兩用房還僅僅是房地產商為了房屋促銷宣傳使用的一個詞,國家根本就沒有這個有關房屋用途的用語。當然我們不得不承認目前買這種商住兩用房開公司的人能得到稅低、貸款比例高等一些眼前利益,但長遠利益是否能得到保障仍是一個未知數。為了居住而買“商住兩用樓”,則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2.層高包括樓板的厚度,購房人自己在房間內量的高度叫凈高,因此購房人要求房地產商在合同中能說明樓層凈高。

      容積率和綠地率

      購房人在關注自己所買房屋平面圖的同時,還應盡量爭取讓房地產商把自己購買房屋所在小區的整體平面圖附上,在圖上準確標明小區內所有建筑的位置、大小和高度及綠地面積。由此購房人可以從圖紙上算出自己所購房屋所在小區的建筑容積率、綠地率,并確定自己所購房屋采光有無遮擋。

      購房人在進行這些約定前有幾個概念需要搞清:

      1.建筑容積率是指小區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全部建筑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附屬建筑物也計算在內,但應注明不計算面積的附屬建筑物除外。房地產商不是根據小區的土地面積而是根據建筑容積率繳納土地出讓金,人防工程屬國家所有,不計算建筑容積率。房地產商為了少交土地出讓金,往往也不把地下車庫算入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不同于建筑容積率,它是指小區所有建筑基底面積之和與規劃建設用地之比。規劃建設用地面積是指小區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全部土地面積,包括建設區內的道路面積、綠地面積、建筑物(構筑物)所占面積、運動場地等等。

      2.房地產商通常在廣告中使用綠化率一詞,根據園林專家介紹,這也是一個不準確、不規范的用詞。在國家關于園林綠化的用語中,準確的應為“綠地率”和“綠化覆蓋率”兩種叫法。綠地率是指小區用地范圍內各類綠地的總和與小區用地的比率。距建筑外墻1.5米和道路邊線1米以內的土地和地表覆土達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們上面是否有綠化,都不計入綠地面積。綠化覆蓋率是指綠化垂直投影面積之和與小區用地的比率。樹的影子、露天停車場可以中間種草的方磚都可算入綠化覆蓋率,所以綠化覆蓋率有時能做到60%以上。購房人要注意房地產商在銷售樓盤時宣傳的綠化率實際不少是綠化覆蓋率。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使用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機關制訂的,較好地平衡了開發商和購房人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簽訂合同有利于保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但切不可認為采用《示范文本》就萬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時也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認購書問題。

      在目前商品房交易過程中,許多開發商在與購房人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前,要求購房人簽訂認購書,交納認購款。開發商要求購房人簽訂認購書一般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開發商所銷售房屋倘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以向內部職工認購的名義進行銷售,俗稱內部認購;另一種情況是開發商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者銷售的是現房,開發商為購房人保留預訂的房屋,作為交換,要求購房人簽訂認購書,并交納一定數額的認購款,如果在規定的時間里,購房人不想購買該房屋,就可能無權要回所交納的認購款。

      第一種情況的認購書,由于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都明確規定,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前,是不能預售商品房的,而依據我國《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因此第一種情況的認購書在法律上是無效的。但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28日公布,于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法院解釋》)第2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根據該條規定,在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所簽訂的認購書,如果開發商在購房人起訴前仍未取得預售許可證,該認購書肯定是無效的;如果開發商在購房人起訴前取得預售許可證,那么該認購書的地位將和開發商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者銷售的是現房的情況一樣,即和下面要討論的第二種情況的認購書的性質相同。

      第二種情況的認購書,需要看認購書是否滿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條款是否完備。《法院解釋》第5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實踐中大多數認購書都不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這些認購書的法律效力如何?《法院解釋》并未作明確規定,筆者認為不能從《法院解釋》第5條的規定,反推出不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內容的認購書,就必然沒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認購書僅規定了房號、面積和價格等條款,那么該認購書未滿足合同應具備的基本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補充協議問題。

      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開發商除和購房人根據《示范文本》所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外,還要求購房人簽訂一份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的內容很多,由開發商的專業律師事先擬訂好。這種補充協議常包含許多對購房人不利的條款,如交房時間的確定、不可抗力條款的解釋、共有面積的確定分攤、關于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開發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許多針對開發商的免責條款。比如有些開發商在補充協議中規定:“政府部門有關文件批準的延遲、市政配套批準及安裝的延誤,導致開發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開發商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時間而相應延遲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擔延遲交付房屋的責任。”由于補充協議大多含有建筑、房地產、法律等專業術語,一般購房人很難完全搞懂。因此,購房人不要急于和開發商簽訂補充協議,先將補充協議拿回來,找專家進行咨詢,將補充協議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來,并對其進行修改。同時由于補充協議是由開發商擬定的,保護購房人的條款很少,因此,應在專家的指導下,在補充協議中增加保護購房人的條款。如果開發商不能滿足購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購房人不要和開發商簽訂補充協議。

      3、售樓廣告問題。

      開發商為宣傳、推銷其商品房,一般都散發售樓書,發布商品房銷售廣告,作出不少許諾。從法律角度來說,售樓書,廣告等都是開發商向不特定的對象發放的用以介紹其商品房的文字、圖片材料,主要是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優勢,遠不具備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此類廣告法律上一般視其為要約邀請,不能直接成為合同的內容。對于開發商的虛假廣告行為,購房人雖不能依據合同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但可以追究開發商發布虛假廣告的責任。根據《廣告法》第37、38條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不僅要承擔行政違法責任,而且要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因此,購房人發現受了虛假售樓書或廣告的欺騙和誤導,就要及時向政府有關管理機關舉報,申請予以查處,或訴請人民法院要求責任方賠償損失。

      同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商品房廣告發布暫行規定》也對房地產廣告所應遵循的原則、事項以及禁止出現的內容作了規定,購房人也可根據該暫行規定檢查銷售廣告問題。不過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購房人在簽訂合同時,要求開發商將廣告承諾的內容寫入雙方協議中,使其成為合同內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廣告名不副實時告開發商違約。

      4、樣板房問題。

      目前在商品房銷售過程中,開發商都要設置樣板房或樣板間。購房人入住后,發現房屋和樣板房有差距,當購房人要求退房時,開發商卻認為樣板房不是“樣本房”或“樣品房”,設置的目的是為了推銷商品房。在購房合同中并沒有約定商品房與樣板房不一致時,購房人有權退房,因此購房人無權要求退房。事實并不如此。《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1條明確規定,開發商設置樣板房的,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開發商未作說明,致使購房人因重大誤解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購房人可以根據《合同法》關于重大誤解的規定,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購房合同(變更還是撤銷購房合同由購房人進行選擇)。

      5、質量問題。

      有些購房人認為,商品房竣工后已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才允許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應當出現質量問題。而且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開發商在交付商品房時,應同時向購房人交付《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兩書已對商品房質量的細節作了規定,是購房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也就沒有必要在合同中約定商品房的質量問題。但事實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驗收,是以抽查的方式進行驗收,因而不能保證每一套商品房的質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驗收的質量標準和購房人所希望的質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關于房屋質量的規定,都是由開發商擬訂,側重保護開發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購房合同中約定房屋的質量問題。

      根據《法院解釋》第12條和第13條第1款的規定,在下列情況下,購房人因為房屋質量問題,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檢驗確屬不合格;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法院解釋》第13條第1款規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總之,你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不要著急,盡可能多咨詢一些專業人士,這樣才能簽訂一份權利、義務對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房地產合同12

      甲方(出租方)姓名:身份證:乙方(承租方)姓名:身份證: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達成如下租房協議:一、甲方愿把產權屬于房廳出租給乙方使用。二、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租金:人民幣/月(大寫)。按一季度繳租,計人民幣(大寫)四、繳租方式:一季度完結最少十天之前繳租下一季度房租;如不續租,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不退押金。五、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幣(大寫)元整(¥:元)作為有關費用(如水、電等)的押金。待本契約期滿或終止時,乙方結清一切費用后無息歸還。六、乙方應愛護甲方的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將承租房屋拆建、改建、擴建、裝修等,否則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分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另行處理,并且甲方不退還剩余租金及押金。簡單房屋出租合同書七、乙方不能以押金代房租。遇拆遷等不可抗力不能出租,按當月實際天數按月租費用計算租金。八、租賃期滿時,甲方房屋如不繼續租給乙方,應提早壹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如不續租甲方房屋,也應提早壹個月通知甲方。若續租也應提前壹個月重新簽訂租賃合約。出租方:(手印)聯系電話: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權代表)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權代表)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合同13

      合同編號: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行政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的廣告制作,達成如下制作協議:

      制作項目

      第二條廣告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材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作要求

      第五條甲方要求乙方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要求乙方負責制作、安裝及審批等相應手續。

      制作周期

      第七條自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起__________天,驗收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八條該廣告工程總費用為:__________。

      驗收

      第九條制作完畢,甲方應在三日內完成驗收,超過三日,視為驗收完畢。

      付款方式

      第十條甲方應在合同簽約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即RMB¥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元整。

      第十一條驗收完畢,甲方應在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所有費用,即RMB¥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元整。

      違約

      第十二條甲方在不按合同規定付款時,每逾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總金額的0。5%的違約金,直至付清合同的應付款項。延期時間超過15日不付款,乙方有權停止廣告的廣告發布,保留起訴權,直至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的各項要求按期制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約定制作時間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甲方有責任確保自行制作或所提供的委托乙方制作的文字、圖片等廣告內容負責、內容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詳細條款見本合同附件:乙方廣告內容審查說明),否則,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凡涉及如下產品類別:農藥、圖書或期刊、化妝品、食品、保健補品、醫療器械、醫療、房地產、專利、獸藥的,甲方須提交營業執照和審批證明。

      第十五條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字樣、圖案負責做好材料采購及設備進場,保質保量,按合約期限按時完工交付使用。辦理工程結算,配合甲方接受工程驗收。

      其他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的合作均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雙方應共同保存廣告合同、設計樣稿、宣傳方案等重要文件。

      第十七條經過雙方協商,增加的其他未盡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房地產合同14

      廣告客戶(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廣告代理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開發的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廣告推廣事宜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為本項目指定整合推廣公司,并全程負責該房地產項目的整合推廣策略、廣告創意表現、銷售工具等平面印刷品設計、公關活動策劃、媒體建議與輔助實施、軟性宣傳等工作要求及內容。合同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詳盡的專業推廣服務(詳見附件)。

      第二條服務方式

      乙方為甲方成立項目專案服務小組,為甲方項目提供全程推廣服務。

      第三條服務期限

      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至項目售罄為止。

      第四條服務費用

      全程服務總費用:人民幣66萬元(大寫人民幣陸拾陸萬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預計該項目主要服務周期為15個月,具體付款方式如下:

      1、第一次付款:雙方簽訂合同一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10萬元(大寫壹拾萬元整),作為乙方項目組前期工作啟動費用;

      2、后續進度付款:從合同簽訂日的第二個月起,剩余服務費分為14個月分月支付,即甲方按每月4萬元(大寫肆萬元整)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甲方于每月的15日前向乙方支付此費用。

      3、根據項目具體銷售情況,若實際服務周期超過15個月,“第15個月的服務費用”甲方可推遲至“項目售罄”時(按合同約定的項目售罄標準)支付乙方,在此期間乙方有義務繼續為甲方提供該項目相應的`推廣服務,直至項目售罄為止。

      4、實際服務周期若不足15個月項目即售罄,甲方應將剩余款項一次性支付予乙方。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就乙方的工作進度及工作質量提出指導性意見;

      2、甲方有權在接獲乙方提交的策劃思路、廣告方案、設計稿和其他書面工作文件后及時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甲方簽字確認方為定稿。但甲方應尊重乙方的專業經驗和知識,并考慮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及時、完整地提出明確的意見,以便乙方有足夠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各項業務;

      3、如乙方無故解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甲方義務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并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而引起的法律糾紛,其相關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工作進度審核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議和作品,甲方若有異議或者修改要求應在五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確認或同意;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如期如數向乙方支付整合推廣服務費用;以保證項目的正常進行;

      4、甲方應指定專人與乙方進行業務聯絡;

      5、合作期內,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進行設計,否則視為違約;

      6、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向第三方透露乙方媒體計劃、涉及購買及服務費用等商業機密。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按約定取得本項目合同費用;

      2、乙方享有在不改變甲方既定目標與工作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組織開展工作的權利;

      3、乙方具有在乙方設計的項目對外宣傳資料及媒體發布上的署名權,即在報版、印刷品、影視廣告作品上標注“整合推廣:“智一天合”廣告字樣。

      乙方義務

      1、乙方為甲方成立項目服務小組,該項目小組由項目總監負責,并且根據工作量配備優秀的設計人員和文案。

      2、乙方須根據甲方要求保證交稿時間,所有的交稿數量均以甲方最后的確認稿為準。

      3、乙方須委派專人與甲方保持工作對接,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向甲方索要各類工作所需的相關資料并按甲方確認之正稿進行設計/輸出等業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項工作,并為甲方資料保密;

      4、乙方所有策劃方案及相關建議、文案應以書面或電子文檔形式向甲方提交,經甲方確認的廣告策劃方案,乙方應嚴格執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5、乙方每季度末的日內提供下季度廣告推廣和傳播計劃及本季度推廣總結,經過甲方簽字確認為準,并按此思路進行廣告創作和執行。

      第八條知識產權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確認之設計稿件,在所服務階段款項結清后,其所有權及使用權、版權歸甲方。但在設計成品發布后,乙方有權使用所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各類組織機構所組織的競賽評比活動和乙方的宣傳品上。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生效,甲乙雙方不得無故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應負違約賠償責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

      2、如乙方工作無法達到甲方工作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改正或更換項目人員,如仍不見效,甲方擁有提前解約權,但已經履行的服務期款項應予以結清;

      3、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有索取滯納金的權利,滯納金額每日按當期費用的1%計算;甲方逾期付款_____日以上,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甲方有義務結清拖欠款項、滯納金以及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經履行的服務期款項,并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10%的違約金。

      第十條免責條款

      如因不可抗因素致使甲、乙雙方不能按期執行本合同項目之下合作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該不可抗力的嚴重程度做出如下選擇:

      1、順延項目的完成期限。

      2、終止本合同。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如需延長,由雙方于期滿前一個月商定續簽事宜。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本合同于甲乙雙方公司授權代表簽字并公司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合同15

      甲方(貸款方)

      乙方(借款方)

      證件號碼:

      乙方為購買甲方所開發項目【 】的房屋 號樓 單元 樓 號,因資金不足,特向甲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平等協商,根據平等自愿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 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所借款項僅限于購買【 】的房屋 號樓 單元 樓 號之用,所借款項全部直接用于支付該房屋首付款,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提供現金用于他途。

      二、 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三、 借款期限及方式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止,乙方保證在借款期限到期之日前全部償清該筆借款。乙方在借款期限內有明顯違反甲乙雙方簽訂的購買上述房屋相關合同條款等行為或出現喪失還款信譽和能力及其他可能影響甲方收回借款的情況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要求乙方提前還款。

      四、 保證條款

      (一) 乙方所購上述房屋之全款發票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還清所有借款時歸還。

      (二) 乙方購買上述房屋需繳納的各種稅費由甲方代收代繳,發票契證等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還清所有借款時歸還。

      (三) 乙方未還清所有借款之前,甲方有權拒絕將其所購上述房屋交付乙方,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五、 借款利息

      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到期前償清全部借款的,不必向甲方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到期后乙方逾期未還款的,按逾期尚欠款項的日息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利息,同時計算復利。

      六、 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的,自本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到期日之第二天起至乙方還清所有借款之日止,乙方除應按第五天規定的日息向甲方支付利息外,還應承擔逾期未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超過30 天,甲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七、 本合同未作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借款合同范本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開發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 萬元,期限為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借款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信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空軍部隊施帳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是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_______.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所經歷的時間。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結束的期限。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準,項目交付使用。

      1.1.12 “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書、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空軍部隊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準文件;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準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______萬元的項目資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的其他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7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8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于_______開

      發項目建設;

      3.3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準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確定為年利息百分之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的同意。

      4.2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內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5.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4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5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6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帳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_____次提取;

      6.3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4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5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還款,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______

      6.6 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7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的,可以提前還款。對于提前償還的款工面,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8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并歸還。

      第七條 帳戶監管

      7.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托貸款人根據銀行帳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帳戶進行監管。

      7.2 帳戶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于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以償債基金帳戶直接劃撥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并保持下述帳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部還清為止;

      7.3.1 開立于_____的項目資金專用帳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金必須存入該帳戶,帳戶余額不得低于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帳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帳戶;

      7.4 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帳戶監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 在項目建設期間內,_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完工(見附件一)

      8.1.2 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于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 貸款人以依法獲得的_____項目工程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并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 項目建成后,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______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5 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6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經發生或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 對獲悉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款金額部分的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13.2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

      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部分按日計收萬分之_____的利息;

      13.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的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并按規定計收利息。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通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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