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合同(精選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地產開發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地產開發合同1
甲方:_______市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路
甲乙雙方此前共同參與了合作開發____市____街以北地塊的項目,并參與簽訂了相關的合同文本。為保障乙方的權利,雙方經過協商,達成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交付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用以保證乙方在上述合作項目過程中對合作項目的借款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沒有任何法律風險、在上述合作過程中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否則,一旦出現乙方因此而承擔民事、行政等法律責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保證金先行處理。如出現保證金不足時,則甲方繼續愿意承擔乙方對外承擔的責任。
二、保證金的留置期限為________年,期間,對最終因乙方沒有風險而應當返還甲方的部分(下稱余下保證金),由乙方按照________的利率支付給甲方利息;
三、余下保證金的歸還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市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立合同單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項目內容及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征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筑安裝費____萬元)。
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
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負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占用費按月利率__‰計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_,最后一次還款時,資金占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愿以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合同副本___份,報送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并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簽章)法人代表: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保證方:______(公章)地址:______法人代表: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
房地產開發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房字第_________號
借款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擔保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方經_________批準,開發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元,因資金不足,經向乙方申請,同意給予貸款。現經雙方商定,根據《城鎮土地開發和商品房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特簽訂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大寫)_________元,用作開發_________的周轉金。附用款計劃。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為月息_________‰,每季結算一次。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時,計算復利。
四、逾期貸款,加計利息_________%,挪用貸款加罰利息_________%。
五、甲方以_________和其它資金作為還款來源,在貸款到期前還清貸款本息(附還款計劃)。
六、甲方用_________人為借款的保證。全部貸款到期,貸款方發出逾期通知三個月后,仍未歸還,貸款方可以直接從借款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
七、甲方應用自有財產或開發產品作為貸款的.抵押。借款企業無力償還本息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作為貸款保證的財產或開發產品。
八、甲方出現《貸款辦法》中第十七條所述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部分或全部貸款。
九、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響甲方用款時,按照《貸款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付給甲方違約金。
十、其他事項,按照《貸款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擔保單位簽章后生效,貸款全部還清后失效。本合同正本簽章方各執一份,副本報各自主管上級一份。
十二、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國家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合同3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地產項目經營開發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以維護其在整個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行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權益,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服務組成人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相關房地產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項目結束時自行失效。項目結束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具體包括:
(一)房地產投資開發法律事務
1.創設房地產項目公司
(1)為開發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協助開發商設立、組建房地產開發公司,取得房地產開發權;
(2)起草設立公司的各類法律文件;
(3)協助申辦公司設立的法律手續;
(4)起草公司各類規章制度。
2.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1)為開發商提供審慎調查,確認土地的法律屬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征用土地,起草征用土地的文件;
(3)參與征用費、青苗補償費及付款期限的談判,制作談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確認土地用途,并起草有關法律文件;
(5)幫助協調開發商與土地管理部門、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種關系;
(6)協調與土地管理部門的關系,起草用地申請書,參與土地出讓金額的談判,幫助開發商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申領《土地使用證》;
(7)協調與規劃部門的關系,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8)通過行政裁決、訴訟等方式解決土地開發中的糾紛。
3.拆遷安置補償
(1)協助確定委托拆遷單位,草擬、審核委托拆遷協議等文件;
(2)協助制定拆遷政策,草擬拆遷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拆遷安置文告,拆遷安置協議等;
(3)協助處理拆遷人與被拆遷戶之間的糾紛;
(4)起草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各類法律文件,協調開發商與拆遷行政主管部門的關系,協助開發商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
(5)參與拆遷補償與安置的談判,起草審查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發生糾紛協商不成時,代理委托人進行仲裁、訴訟、行政裁決及協助強制拆遷;
(6)起草申請《房屋預售許可證》的法律文件,申領《預售許可證》。
4.工程建設施工
(1)起草開工報告,整理申請開工的所有文件,并向建設管
理部門申領《施工許可證》,為項目盡早開工準備好全部法律手續;
(2)出具從工程勘察、設計、招標至工程竣工驗收階段的整體框架的法律意見書,其主要內容為:
①提出有利于工程質量的意見;
②降低成本的建議;
③分析該階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
④提出規避風險的具體方案;
⑤工程履約管理;
(3)參與勘察、設計、施工、招標工作小組,對可能中標的企業進行資格、資信審查,為此進行必要的調查;
(4)起草、審核招投標文件,監督招標工作程序;
(5)起草、參與簽訂建筑承發包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見書,監督合同的按時履行;
(6)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突發事件,確保工程進度;
(7)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起草各類法律文件,協助開發商協調好與供電、自來水、電話、公安、衛生、環保等部門的關系;
(8)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5.房地產項目融資
(1)向貸款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出具法律建議,說明以土地使用權或在建工程或房地產實物抵押融資的法律可行性;
(2)與貸款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談判、草擬或審核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關法律文件;
(3)代辦抵押登記手續、代辦抵押權解除手續;
(4)辦理抵押權實現時的抵押物處置手續,草擬、審核處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6.物業管理
(1)協助設立或選聘與小區服務相符的物業管理公司,起草、審查與物業管理公司所簽訂的管理合同;
(2)起草、審核物業管理公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委托管理合同及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3)起草、制訂物業管理辦法;
(4)協助開發商行使對公寓、小區的命名權、外墻和樓宇臺的廣告權,公共場地的改造權;
(5)協助物業管理公司組織業主大會,建立業主委員會,構建、理順物業公司與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法律關系;
(6)協助物業公司與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專業公司確定物業服務中的各項協作、管理、維護、保養、專項服務合同、協議關系。
(二)房地產交易法律事務
1.房地產預售、銷售
(1)協助開發商獲取預售、銷售批準;
(2)參與按揭事宜的談判,起草按揭協議及附件;
(3)參與委托銷售事宜的談判,起草委托銷售合同,并調查、審核銷售公司的資質、資信等情況;
(4)對銷售人員進行房地產銷售的法律知識培訓,指導銷售人員簽訂銷售合同;
(5)起草審查租賃、抵押等法律文件,協助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6)審查房地產廣告內容的合法性;
(7)審查商品房預售合同和銷售合同;
(8)購房簽約及見證、辦理預售登記。
2.房地產抵押
(1)提供房地產抵押的相關法律政策信息;
(2)解答辦理房地產抵押的各項法律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代為起草、審查和修改房地產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書;
(4)審查抵押房地產的狀況,協助設定抵押權,并協助進行房地產評估;
(5)協助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
(6)辦理其他約定的法律事務。
3.房地產權屬登記
(1)提供有關房屋過戶相關的法律政策咨詢,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2)協助準備房地產交易過戶的文件資料;
(3)協助辦理申請過戶、代理申報應繳契稅、費用、代領房地產買賣契證。
4.房地產調查
(1)提供有關房地產抵押、查封等相關法律政策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2)到有關行政機關對房地產的權屬、抵押情況以及是否查封進行調查;
(3)辦理其他約定的法律事務。
(三)其他房地產相關律師事項
1.進行房地產開發人員、銷售人員、管理人員相關法律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
2.及時向開發企業介紹新頒布的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并結合開發企業實際管理狀況,出具相關法律意見;
3.為開發企業提供《勞動法》、《公司法》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綜合性法律意見;
4.為開發企業及時解答和解決有關法律咨詢和法律事務;
5.協助企業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包括廠規、廠紀、合同管理、稅收、勞動保險、專利和專有技術管理、商標和廣告管理、資金信貸等管理制度;
6.參加合同和重大經濟活動的談判,承辦其它法律事務,如代理公證、商標注冊、調查資信等;
7.代理參加調解、仲裁及其它非訴訟法律事務和訴訟活動。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用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
劃至乙方指定帳戶:帳戶名:_________, 帳戶號: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用的依據為《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_________。
四、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與乙方合作真誠,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2.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服務小組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律師到甲方處辦公時,甲方應為律師提供必要的辦公及生活條件;
4.甲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5.甲方應隨時告之乙方其房地產項目進展情況,并告知乙方其聯系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等;
6.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辦理的相關法律事務提出明確的要求,但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7.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師隱瞞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
8.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由于甲方提供虛假信息而導致其遭受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9.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策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10.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11.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律師的工作服務內容,但不得影響乙方律師的正常工作秩序;
12.甲方有證據認為乙方律師沒有盡勤勉義務為其進行法律服務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律師;
13.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14.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房地產行業又熟知工程建設行業的專業知識及專業法律規定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有權查閱甲方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4.乙方律師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5.乙方律師應根據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6.乙方律師有權獲得所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
7.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8.乙方律師應及時承辦甲方委托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并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
9.乙方律師要堅持以事實為根據、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發現甲方有不當行為時,應當及時予以勸阻;
10.乙方律師應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授權委托進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11.乙方律師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甲方對立一方當事人的代理人;
12.乙方律師在同時受聘擔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顧問期間,遇到兩公司之間發生爭議時,應當進行調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參加訴訟或仲裁;
13.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14.乙方律師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費用,收受委托人的財物;
15.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16.乙方律師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甲方與另一方爭議的權益;
1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指派的律師。
七、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5.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6.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7.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8._________。
八、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
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二、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五、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房地產開發合同4
甲方: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帳號: 乙方: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帳號:
根據城市規劃建設的需要,甲方與乙方聯合共同開發東城國際項目(下稱該項目,地點位于廣元市苴國路北側、環保局西側)。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達成東城國際項目聯合開發協議,特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原則
甲乙雙方的合作原則為合法、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在合作過程中雙方若有其他分歧,應本著以上原則進行協商解決。
第二條 合作標的
(一)雙方聯合開發標的位于廣元市苴國路北側、環保局西側土地,面積及范圍以政府主管部門最后批準的土地使用權宗地圖為準(宗地圖見附件),在該地塊上擬建東城國際項目。
(二)甲方投資的土地類型為商住,開發房地產手續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匯報政府和有關部門達成一致意見,行文執行。甲方以現有全部土地約7100㎡(以原劃撥土地面積為準)土地使用權宗地圖面積評估價為限出資,四址界線以土地使用權宗地圖為準(宗地圖見附件)。
(三)甲方投資聯合開發的該宗土地,應合法無任何糾紛,如因該宗土地四址界限圖內遺留產生的糾紛,以及相關民事責任和經濟責任由甲方負責解決,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如因該宗土地宗地圖外新規劃涉及到周邊相鄰單位及居民因建設所發生的糾紛由乙方解決,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該項目建設實施中需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和需要甲方出面協商的,甲方應積極提供并參與協調。
第三條合作方式
(一)甲方將其擁有的廣元市苴國路北側、環保局西側土地按廣元市國土資源局編制的基準地價進行評估,將其評估價格作為合作出資份額。
(二)乙方出資1700萬(大寫:壹仟柒佰萬元),負責該項目開發資金籌集、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銷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并承擔該項目的全部法律責任。
第四條 合作時間
甲乙雙方合作時間從簽訂本協議時起,到全部條款履行完畢后止。全部條款履行完畢應理解為:⑴該項目工程完全按照設計圖紙全部建設完畢;⑵該項目的銷售部分的房屋銷售完畢或甲乙雙方認為銷售完畢的;⑶該項目完成各種行政報批手續、辦理各種竣工手續、完成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手續的;⑷其他雙方認為應該完成的事項。
第五條 項目規模
建筑規模按乙方報審的經政府主管部門最后批準的方案為準。
第六條 利益分成
分配比例為: 甲方:51%,乙方:49%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辦理合建項目占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二)落實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三)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
(四)若乙方自籌資金不足確需貸款,乙方會通甲方后,以項目名義向銀行貸款,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該銀行貸款的情況。
(五)甲方應及時配合乙方辦理有關項目報批、工程施工、銷售等手續。
(六)甲方應及時繳納本協議規定的由甲方繳納的各種稅費,否則由此產生的各種責任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全權負責該項目的開發資金籌集、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銷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
(二)為使該項目如期完工,實現較好的經濟效益和取得良好的社會信譽,乙方須設立專項帳戶,該項目的所有銷售收入必須進入該帳戶,實行專款專用。
(三)乙方不得挪用以該項目名義向銀行所貸的款項,所得貸款須在甲方的監督下用于項目開發建設。項目開發銷售收入除一部分用于保持正常施工進度外,其他優先用于償還貸款,否則由此產生的銀行債務及其它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供氣、通訊報裝手續。
(五)乙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許可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六)乙方應保質保量按期完成項目建設。
(七)乙方應及時繳納本協議規定的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費,否則由此產生的各種責任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 聲明及保證
甲乙雙方應保證以下事項真實可信:
(一)甲方為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法人,有權獨立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二)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三)甲乙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四)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任何一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雙方按照實際情況約定。
第十一條 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或終止本協議的,要求變更或終止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簽訂書面變更或終止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
第十二條 協議的轉讓
除協議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協議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按照本協議合作原則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廣元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真實情況,合作的該地塊不合法致使項目無法繼續進行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自項目開發以來所發生的費用總額及該費用總額的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息;合作的地塊有其他糾紛影響項目建設的,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不配合或不及時配合乙方辦理項目開發所需要的各項手續致使項目開發延期的',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隱瞞真實情況,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自項目開發以來所發生的費用總額及該費用總額的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息。
(四)乙方不能如期籌集項目開發所需資金的,甲方可視為乙方違約而與乙方解除協議另尋合作方。
(五)乙方不能如期保質保量完成項目建設,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私自挪用以該項目名義向銀行的貸款,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合作的某一方違反本協議保密規定泄漏秘密的,造成的損失由泄漏方負責。
(八)合作的某一方違反本協議關于協議更改規定的,所作出的更改內容無效,由此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九)合作的某一方違反本協議關于協議轉讓規定的,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六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抵觸。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附件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協議的效力
(一)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全部條款履行完畢后自然失效。本協議壹式陸份,壹份捌頁,甲乙各執叁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項目全權委托人: 項目全權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鑒于:
1.甲方將于20xx年月日依法以招拍掛方式取得位于德平鎮的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的規劃用途為、容積率為、計劃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甲方是經主管部門批準獲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一條合作開發
以甲方公司名義參與土地掛牌、建設、運作,此地塊屬甲乙雙方按份額共有。
甲方同意提供依前述所指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征地總價款為3200萬元,甲方出資2176萬元,占68%股份,按股份享受利潤分成或承擔風險;乙方同意出資1024萬元,占32%股份,按股份享受利潤分成或承擔風險,雙方合作開發建房。
第二條建房資金
建房資金由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籌集,一方資金不到位或不足部分,重新計算分成比例。
第三條報批手續
除按規定應由雙方共同辦理的報批手續外,包括本合同在內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建設同地規劃許可證》、《預售許可證》等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甲方負責辦理。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按比例負責并承擔。
第四條設計建筑
工程設計與建筑招標、施工監督由雙方共同負責。
第五條管理人員的構成
合作雙方共同指派人員組成的項目部以董事會形式存在,其中甲方指派董事長一名副總經理一名,乙方指派總經理、副總經理各一名。其他人員由社會招聘,共同管理。
第六條財務制度
例會制度、財務制度根據工作進展一并建立,項目部的進、支財務狀況由雙方共同管理。
第七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為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不得將本項目土地、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或其他形式的擔保等等。
乙方:
1.乙方為共和國合法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八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熟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證。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作協議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或補充合作協議的,要求變更或補充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
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知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果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需為此承擔。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認真遵守以上條款,任何一方違約(不可抗力原因除外),須向對方賠償本合同土地總額的15%。
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除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均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并生效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6
甲方: 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正、相互誠信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其所擁有完全所有權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評估價值為金額(大寫)__________萬元的20畝________性質的土地作為抵押,向甲方借入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利率______%,期限壹個半月, ,_______,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須以該土地合法取得的國土使用證作為交存甲方的抵押,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妥此項手續(以甲方書面出具的收條為憑).
三、乙方保證用于抵押的該項土地已完備所有土地款繳款手續并已取得相應繳款憑證,否則由此引起的經濟及法律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在雙方訂立本合同且收妥乙方作為抵押證明的國土使用證后的____天內分___次向乙方提供的以下賬戶劃款(以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證明為憑):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應于本項借款到期日將款項全額歸還甲方,還款劃入甲方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賬戶.
六、乙方于借款到期日還款后的`_______天內,甲方應將乙方抵押的全部有關土地權屬的證明交還乙方(以乙方收條為憑),同時本合同作廢.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遲于甲方所要求的期限提交上述有關抵押證明,甲方有權決定取消本次借款.
2.乙方如在借款到期日后未能按時還款,逾期_______天之內除按照本合同規定計付活期利息外,還應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逾期超過______天的,則乙方應以整個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數)計付利率為_______%的定期利息.同時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逾期超過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拍賣乙方所抵押的該項土地,或要求乙方以整個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數)計付利率為_______%的定期利率的本息.同時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兩種方式由甲方選擇其一),乙方土地拍賣凈所得不足以償付乙方欠款(含逾期應付甲方的上述全部款項)的,甲方享有對乙方未盡債務的追索權,乙方應于________天之內向甲方清償該未盡債務并支付以相當于銀行同期同檔次定期存款計算的利息.
八、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為打印件,合同條款手寫與涂改無效.
3.合同訂立后雙方認為如有必要,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條款有沖突的,以補充規定協議為準.
4.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交付該項土地國土證等抵押憑證且甲方向乙方劃款的當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寶代表人(簽名): 法寶代表人(簽名):
簽定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定地點: 簽定地點:
房地產開發合同7
第一部分建設項目
委托人(全稱):某某賓館
代建人(全稱):某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東湖路146號
工程內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投資(估算投資):壹億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館1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20xx。7。1—20xx。1。20,
三、質量標準: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2%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9000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1000萬元)。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武漢東湖賓館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代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投資責任并委托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代建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及其責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
(4)“項目管理機構”是指代建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組織。
(5)“項目經理”是指經委托人同意,代建人派到項目管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工程項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范圍和內容。
(7)“工程項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項目管理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原因,使項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8)“工程項目管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而暫停或終止代建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代建業務的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個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0)“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委托人權利
第四條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五條委托人對工程監理、施工、設備采購等專業工作單位招標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審核,監督代建人與專業工作單位簽訂相關合同。
第六條委托人有權對代建項目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并參與工程驗收工作對代建人提出的資金計劃進行審核,對代建項目的合同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七條委托人有權要求代建人提交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月度報告及工程項目管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八條委托人有權對代建人組織的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進行監督。
第九條委托人有權對代建人的違規行為予以糾正。
第十條代建人調換項目經理需經委托人同意。
代建人權利
第十一條代建人根據委托人授權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以下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及協調權:
(1)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的程序選擇專業工作單位,并監督委托人與其簽訂合同。
(2)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施工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3)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原則,向設計方提出建議;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代建人有權要求設計人更正。
(4)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審核并批準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同時上報委托人。
(5)主持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事先向委托人協商。
(6)代建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7)代建人有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決定權和對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對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代建人批準,并經監理單位下達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8)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9)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復核確認權與否定權。
(10)對項目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
(11)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
第十二條代建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施工、監理及大宗材料采購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需經委托人事先批準。
第十三條代建人有權拒絕委托人提出的本合同約定之外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
第十四條代建人有權取得代建報酬,并有權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從項目投資節余額中提取獎酬金。
第十五條代建人處理代建業務時,因委托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賠償損失。
委托人義務
第十六條委托人應協助代建人與代建項目有關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和賓館內有關部門的關系的協調,為項目管理公司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第十七條委托人應當授權3名以上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代表委托人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負責與代建人聯系,協調關系,監督代建工作。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代建人。
第十八條委托人應按代建合同規定支付代建管理費。
第十九條委托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及時足額將建設資金撥付到代建人工程項目資金專戶。若因委托人資金不能按時到位影響工程進度,由委托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委托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代建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
事宜給予書面答復。
第二十一條,委托人協助代建人辦理須以委托人名義辦理的各項建設手續,并根據代建人申請,經雙方與有關部門交涉認可后,由委托人及時交納規劃、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種相關政策性費用。
第二十二條委托人應當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代建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項目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二十三條委托人應在項目建成、代建人組織竣工驗收合格后,在規定時間內與代建人辦理項目移交手續。
第二十四條委托人應協助代建人辦理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事宜。
代建人義務
第二十五條代建人對建設工程全權負責。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代建人應嚴格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月向委托人匯報代建工作進展。
第二十七條代建人應按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條代建人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補簽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并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后,由代建人報委托人核準。
第二十九條代建人在委托人的監督下負責組織施工、監理等招標工作,簽訂施工、監理等相關合同,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代建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委托人的財產,在項目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三十一條代建人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向委托人提出資金計劃申請。第三十二條代建人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使用建設資金,并接受委托人監督。第三十三條定期向委托人匯報工程進度,接受委托人的監督和管理。
第三十四條代建人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組織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并接受委托人的監督。
第三十五條代建人應在項目建成后,會同委托人組織竣工驗收,并將驗收合格的項目在規定時間內向委托人辦理移交手續。
第三十六條代建人應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檔案,在代建項目完成后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委托人和有關部門移交。未征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三十七條代建過程中若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代建人應付全部責任,做好善后工作,并應及時通知委托人。
委托人責任
第三十八條委托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代建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委托人責任使項目建設發生變化,而造成代建人實際損失的.,委托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代建人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代建人責任
第四十一條代建人的責任期即工程項目管理合同有效期。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第四十二條代建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代建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
第四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由于委托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礙、延誤、暫停或終止,以至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代建人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委托人應采取相應的措施。完成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四十六條在委托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簽定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代建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代建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天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
第四十七條代建人在應當獲得工程項目管理代建費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代建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已暫停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代建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代建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獲得額外的報酬。
第四十九條當委托人認為代建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工程項目管理義務時,可向代建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天內沒收到滿意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終止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代建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在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五十一條代建人與委托人辦理完成項目移交手續,并經委托人審核通過工程竣工財務決算,代建人收到代建報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終止。
代建人報酬
第五十二條正常的工程項目管理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工程項目管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五十三條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代建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五十四條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所采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五十五條如果委托人對代建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代建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五十六條代建人駐地管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工程項目任何參建各方的任何報酬或經濟利益。代建人不得參加合同規定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五十七條隱蔽工程的驗收。進行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施工、隱蔽工程驗收及使用功能試驗時,代建人應事先書面通知委托人到場,在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其它施工。
第五十八條工程變更。發生工程變更在施工合同額5%以內或者變更總額在50萬元以內的
由委托人、代建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簽證同意后實施,并填寫備忘錄報委托人備案;超過5%或總額超過50萬元由代建人報委托人審核,并填寫備忘錄,委托人按現行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審查批復后實施。若工程出現意外的安全及質量險情,代建人可邊采取緊急搶險避險措施,邊通報委托人。
第五十九條建設工程項目所必要的委托人、代建人、設計人外出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經委托人同意,從建設費用中支出。
第六十條在工程項目管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代建人聘用的,其費用由代建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從建設費中支出。
第六十一條代建人在工程項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六十二條代建人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不得泄露設計人、施工方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十三條代建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第六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五條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解決。
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標準及及工程項目管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及其他有關相關法律、行政法規。
2、本工程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工程項目管理合同以及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其他合同及文件。
3、湖北省現行的預算定額、取費標準及有關建設管理辦法。
第二條代建范圍和代建工作內容
代建范圍:————————————————————————。
代建工作內容:
1、負責辦理土地征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有關手續。
2、負責組織工程監理、施工、設備材料采購招標。
3、負責與施工單位及建筑材料、設備、購配件供應等單位簽訂合同并監督實施。
4、編制適應于本工程實際的資金及進度計劃,報委托人批準;負責建立項目資金專戶,按
計劃領取并撥付建設資金,按月委托人報送工程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
5、負責組織工程竣工結算,組織竣工驗收,組織項目后評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
6、嚴格按批準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概算和工期組織建設,如有重大設計變更,報委托人審批執行。
7、項目管理合同約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的時間
委托人應在前向代建人提供如下工程資料:
1、項目可行性報告
2、立項批文
3、用地建筑規劃報批情況
4、項目建筑總體方案
5、規劃紅線圖
6、施工設計(包括施工圖及方案)、施工概算
7、資金來源和總投資金額
第四條委托人應在3個工作日內對代建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五條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
第六條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建設資金和代建人的報酬:建設資金核撥程序:
1、代建人根據代建項目概算投資、進度控制目標及項目建設計劃,編制項目資金計劃報委托人審批;
2、根據核批的資金年度計劃,及時撥付到代建人的資金專戶,確保工程順利進行;代建項目管理費用支付方式:
1、正常代建費按工程總概算****萬元的2%計算,其中————****萬元,———****萬元,在工程結算之前按概算總價計算并支付工程項目管理費。
2、本合同簽定后一周內支付———————代建管理費(**萬元的)30%計**萬元;
3、——————工程進行一半時,再支付代建費的40%計**萬元。
4、工程竣工審計后支付至全部實際費用的95%。
5、代建費5%作為質檢費一年后支付。
6、——工程代建費支付方法按此進行。
第七條工程建設質量達不到合同規定質量標準,按有關部門確認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第八條因代建人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應對代建人進行處罰,按以下方式計算處罰金:罰金=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
第九條因代建人管理不當,未科學安排施工造成投資增加,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處罰:處罰金額=工程費用超支額×30%
第十條委托人原因導致工期延長,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方法計算并支付代建人延長期工程項目管理費:
延長期管理費=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
延長期管理費從合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并按月支付;
第十一條因代建人的合理化建議、科學管理、規范操作在達到設計要求滿足使用功能和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所節約的工程投資,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獎勵: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30%
工程費用節省額=工程概算投資(不含征地拆遷投資)—竣工審計決算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一方如不接受仲裁結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壹式*份,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份,雙方各執*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爭議時以正本為準。
房地產開發合同8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項目內容及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____萬元(其中:征地費________萬元、開發費________萬元,建安費____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
三、合作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各方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資金償還及占用費
資金占用費按月利率_________‰計付,并于每季末月的20日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最后一次還款時,費隨本清。
六、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行開戶管理,雙方確認________行有權監督資金使用。
2.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份,報送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一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并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借用甲方名義從事房地產開發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阿巴嘎旗蘇XX改樓項目開發。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元,作為管理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收回資質管理費不予歸還。
2、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關所需的手續和資質證復印件。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盡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兩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證書。
(3)充分利用XX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開發建設項目。并可刻制項目部公章一枚用于日常工作。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2、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開發過程中的.事件,相關施工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解決開發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對動遷、回遷施工質量問題和事故的發生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關。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并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6)乙方開發建設項目不得超過甲方資質證所規定的范圍,如超出甲方資質證范圍的項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四條
(1)乙方實施的工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2)乙方在項目中所發生的稅費應及時繳納,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因銷售房屋到甲方處辦理相關手續時,甲方有權確認相關稅費是否已經結清,并有權要求其先行繳付所有稅費后,或暫扣部分稅款。
第五條乙方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六條乙方應獨立承擔該項目開發對外所產生的債務及其他責任。若因乙方未及時償付對外債務,造成甲方代償的,由甲方代為承擔的責任。甲方有權收回該項目所有工程,用于彌補自己的損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協議期定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樓房銷售可延用本協議)協議有效期滿后如項目部仍有工程未完工的經雙方協商。
第八條乙方應將房屋銷售款的%交由甲方作為保證金,待房屋交付使用后無質量及其他債權債務糾紛,甲方將該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為________年。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10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清心園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基本情況
建筑面積:約3萬平方米(含住宅和非住宅)。
二、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道、屋頂、外墻、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廓通道、門廳。
2、共用設施設備的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煙道、共用照明、樓內處消防設施設備。
3、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停車場院。
4、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
6、公用環境衛生、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份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等。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9、協助社區開展社會文化活動。
10、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費。
三、委托管理期限及物管收費標準
1、委托管理期限為叁年。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2、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25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根據建筑面積大小按5至5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有關物管法規,及業主確認的業主公約和管理辦法。
(3)審定乙方擬訂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費用收支情況。
(4)檢查、都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了解業主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管理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6)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壹萬陸仟元,作為開辦費。付款方式:20xx年9月1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捌仟元;如果小區業主大會正式選聘乙方進行管理,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捌仟元。
(7)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和門衛室各一間(產權歸屬甲方),由乙方無償使用。
(8)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車場地,出租費用由乙方收取。
(9)非住宅在末銷售之前每月向乙方繳納200元管理服務費,銷售后,由業主向乙方繳納正常的物管費(甲方繳納該項費用最長不超過五個月)。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履行委托接收管理項目內容。
(2)負責向業主或物業全用人告知并都督其對物業的使用規定,對違反法規和業主公約等行為進行規勸、批評、警告、制止或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負責編制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維修養護和大、中型維修計劃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報告管理服務費收支帳目。
(5)對所受托管理的物業及共用設施、設備不得擅自占用、處理、抵押和改變用途。
五、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行目標管理:
1、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維護人員晝夜值班,保證正常、有效使用。出現故障及時處理。
2、公共環境:做到樓道及場地、通道每日清掃保潔,生活垃圾每日清運。
3、綠化:定期防治病蟲害,施肥、除草、修剪、澆水。
4、保安:24小時值班守衛。
5、保證所托管理區域內的秩序穩定,不準機動車或非機動車亂停放。
6、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80%。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標,造成乙方經濟虧損的,甲方或當事人應當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達到管理標準不能正常使用物業的,甲方業主有權提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繳管理服務費或要求雙方解除合同,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3、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拒繳物管服務費的,乙方或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糾紛、問題,甲乙雙方應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自貢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2、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由甲乙雙方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11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名稱:
辦公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開戶行: 賬號:
乙方名稱:
辦公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合作雙方協商解決。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共同組織銷售。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筑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1.8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本項目總投資 萬元(其中:征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筑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以作為出資。乙方出資____萬元,以 作為出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于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預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由 方選派人員擔任),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后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總經理主持,總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總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實際出資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占實際出資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占實際出資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總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總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人。 工程前期部的職責:
工程前期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的組成: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預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預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 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分配辦法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筑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分配辦法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 合作項目發生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分配辦法
3.4 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家具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分配辦法
3.5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分配辦法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干,超資不補,節余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銷售費用分配辦法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分配辦法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于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于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鑒,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后,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了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布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后,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出資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受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 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2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3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4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6.5 資金收還方式:
第七章:土地概況
7.1 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筑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筑面積:
7.2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甲方以該塊土地進行出資的,甲方的實際出資額地按每畝元進行計價,并以次數額作為甲方的實際出資數額。
第八章 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筑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筑設計單位),簽訂《建筑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托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 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 工程營造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采用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準后,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 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并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履行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履行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15.4 方愿以 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方不履行合同時,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六章 合同管理
16.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準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范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準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后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鑒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咨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合作項目完成后,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家具,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后,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簽定日期: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簽定日期:
房地產開發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項目內容及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_____元(其中:征地費_________元、開發費_________元,建安費_________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_____元,甲方出資_________元,預收款_________元;乙方出資_________元,預收款_________元。
三、各方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資金償還及占用費:
資金占用費按月利率_________‰計付,并于每季末月的20日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_,最后一次還款時,費隨本清。
六、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戶管理,雙方確認_________行有權監督資金使用。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份,報送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一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并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項目
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技術支持、信息咨詢、開發、管理、服務等項目。
二、合作的范圍及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目前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狀況,雙方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范圍及內容是為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提供技術顧問、信息咨詢等服務,包括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項目的推介及招商,為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信息交流、協調關系、公關、招投標、談判、簽約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責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務活動所必需的一切商務談判資料,如甲方的組織機構、管理機構、注冊資本、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等一切為合作項目服務的資料證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資開發所必須的資料基礎上,負責籌備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并及時告知乙方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及中小企業融資結果,并將中小企業融資所需的整套文件資料給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為其尋求及聯絡相應的金融機構或投資機構。
4。1。3、在乙方提供必須的資料的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項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資料,并為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中小企業融資或尋求開發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負責協助乙方進行中小企業融資或合作開發的相關的協議、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并協助乙方完成中小企業融資或合作的相關法律文件的準備和簽署。
4。1。5、為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并將談判內容、結果和合作方式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費用,土地費用,項目設計、招投標等前期費用,項目廣告推介費,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
4。1。7、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負責提供獲得項目服務事宜的公共關系支持。
4。2。2、負責取得項目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4。2。3、負責協調使甲方獲得項目服務合同及相應的授權。
4。2。4、負責協調關系并使甲方尋求、聯絡、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
4。2。5、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費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協議約定范圍內所付出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協議簽定后按每個項目信息為單位,按每個項目總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5。2、本協議自簽定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開辦費,之后按每月的實際投資額(含形象進度所代表的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前期開辦費在月支付管理費中扣減。
5。3、廣告費用、前期費用等雙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證與承諾
6。1、雙方有權簽訂并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并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雙方無論口頭或書面所提供的任何資料、信息、數據、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觀的、真實的、完整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虛假、侵權、故意疏忽或虛偽陳述。
6。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盡快通知對方,并提示對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或從事商業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一切違背法律和規定的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均自行承擔。
6。5、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的一切承諾及相關的意見、觀點、看法和操作,均應在甲方授權或雙方議定的范圍內進行,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6、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給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一年,若合作項目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后終止,若合作項目進展順利,甲方或甲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項目銷售封盤為止。
7。2、在下述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另一方后立即終止本協議:
7。2。1、一方停止營業或進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的、為了正當的有清償能力的重組或合并而進行的自愿清算)或解散或關閉;
7。2。2、一方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或其全部或部分財產被指定給破產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的任何類似官員或程序),或正進入任何破產程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應在盡可能快的時間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對方,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雙方應該通過協商暫緩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7。4、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協議的效力,但保密期限過后則不在此限。
7。5、本協議合作期滿,如需延長合作期,雙方可簽訂書面文件延長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內,為本協議上述項目提供的服務全部結束,則本協議終止。
八、違約責任
8。1、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并且在另一方指出這種違反后15日內,這種違反仍未得到糾正,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另一方帶來的相應的經濟損失,并承擔法律責任;
8。2、如果任何一方連續三十天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則另一方可以在發出書面通知三十天后終止該協議或其中受到上述影響的任何部分,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于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政治封鎖、罷工(不包括其自身員工的罷工)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9。2、各方在知曉可能導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后應盡快通知另一方。
十、適用法律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0。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0。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10。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一、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11。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11。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文件均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協議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_市正式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住所:
開戶行: 帳號:
受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住所:
開戶行: 帳號:
房地產開發合同14
甲方:
乙方:
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公平交易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 ”整合推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項目名稱:
“ ”
二、 工作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為“ ”唯一指定廣告推廣公司,并全程負責“ ”房地產項目廣告的全程整體推廣策略、創作、實施建議、制作執行及產品監管等服務。(具體事項見合同附件)
三、 工作時間:自合同簽定日起至 年。
四、 服務費用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工作期間乙方的廣告整合推廣服務費為用為
萬元/月,共十二個月,合計費用為:人民幣 元整。
五、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 日前支付當月服務費用,即 萬元/月。
六、 權利與義務:
1、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與設計相關的各種必需資料,以確保乙方準確地
掌握有關設計要素;
2、 合同簽署后,乙方迅速組建項目小組和擬定該項目的工作進程表,
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各項工作內容;
3、 代理期間,甲乙雙方應委派專人負責對接工作并定期工作例會及舉
行項目分析會,由發展商組織安排每月最少一次工作溝通會,參會人員:項目小組成員(以具體會議內容,指定相關人員出席);
4、 雙方須積極配合進行不定期交流,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策劃思
路、廣告方案、設計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書面工作文件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認可方可定稿(乙方指定AE對項目合同內容的時間、具體每階段服務內容、質量進行把控,策略、創意、平面、文案由乙方指定人員各司其職,具體項目服務內容甲方可根據需要進行一對一的專業交流,乙方為甲方提供良好的溝通平臺,便于項目順利實施;
5、 項目進行過程中未涉及內容并需要由乙方完成的,雙方另簽單項工作
合同予以確認;
6、 代理期間雙方各項行動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地方法規的`規定;
7、 甲方應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執行付款,以便乙方順利開展項目工作;甲方結清應付工作費用后,甲方即時擁有所有創作的版權,在不影響甲方形象及利益的前提并征得甲方同意以后,乙方擁有所提供方案在非項目推廣渠道的使用權(即公司簡介、廣告評比參選及乙方宣傳自身的宣傳物料);
8、 乙方承諾工作期間嚴守甲方經營機密,恪守應有的職業道德。
七、違約責任:
1、 乙方必須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容,完成合同規定的設計、發包工作,如需變更內容時,必須經過甲方同意。由于時間延緩,阻礙項目相關工作進行,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乙方提出相應的賠償。
2、 雙方便于合同內容溝通及調整預留相應長的時間為前提,乙方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內容時間表,提前三天交給甲方;如遇特殊情況,雙方視具體情況而定。
3、 在乙方如期履行協議的前提下,甲方按照協議中的付款辦法如期向乙方支付費用。如甲方無故拖延付款,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甲方提出相應的賠償。
4、 如有其它因素甲乙雙方需終止合同,需由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方可終止。
八、其它事宜:
1、 合同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定補充合同;
2、 本合同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雙方有權訴諸法律解決;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署: 簽署:
日期: 日期:
房地產開發合同15
甲方(委托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受托方):
鑒于:
1、 甲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系由 公司與乙方合作投資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甲方已獲得了 房地產項目的開發權。
2、 項目概況: 房地產項目規劃占地面積約 畝,建設用地面積約 畝,代征地面積約 畝,容積率約 。
3、 根據乙方與 公司于 年 月 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地約定:乙方應協助甲方盡量以協議出讓的方式取得 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如該地塊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掛牌),乙方承諾以等同于協議出讓的價格條件協助甲方獲得 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
4、 甲方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將開發 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征地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工作,委托乙方進行辦理。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 委托事項
1.1 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取得開發 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
府文件的批復及項目征地、農民的安置補償、拆遷等事宜。
第2條 委托費用
2.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條1.1款委托事項的委托費用適用包干原則,多不退少不補。
2.2 第1條1.1款委托事項,即 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按照建設規劃用地每畝 萬元人民幣、規劃代征用地每畝 萬元人民幣的標準計算,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委托費用共計 萬元人民幣。
2.3 甲方支付的 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包含征地補償費、拆遷費、青苗補償費,該費用應計入甲方的成本。
2.4 除上述所列費用之外產生的其他開發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建安成本、管理費用等,由甲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股東按照股權比例分別承擔。
第3條 委托時間
3.1 開始時間:甲方原股東 向 轉讓股權完成的時間為準,即以甲方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取得新的營業執照為委托事項開始之日。
3.2 完成時間: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約定的委托事項。
第4條 付款時間
4.1 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由甲方按照實際征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讓金)的時間和金額予以按期足額支付。用款時乙方需提前申請用款,并將用款時間、用途填寫清楚,甲方應按照急款急用、不影響項目開發進度的原則及時審核、及時支付。
第5條 委托溢價
5.1 經甲方財務核算,若 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已經超過 萬元(不含 萬元)時,甲方應在財務報告出具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利潤的 %。
5.2 經甲方財務核算,若 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在 萬元(含 萬元)以下時,甲方應按向乙方支付實際利潤的 %。
第6條 違約責任
6.1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應按委托費用總額的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委托包干費用的,應每日按當期應付費用的萬分之三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天,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不退還已為該項目支付的全部款項。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賠償款。
6.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條的約定完成委托事項,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費用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是因為甲方逾期支付委托費用導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托事項的,應相應的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按投資股權比例所分配的利潤中予以直接扣除。
6.5 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
認定為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7條 爭議的解決
7.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書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8條 其他
8.1 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自乙方與 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
二零零五年 月 日 二零零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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