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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益金勵耕計劃實施方案參考

    時間:2025-10-23 18:05:06 智聰 方案

    公益金勵耕計劃實施方案參考(精選5篇)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益金勵耕計劃實施方案參考,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益金勵耕計劃實施方案參考(精選5篇)

      公益金勵耕計劃實施方案參考 1

      一、資助范圍、對象、標準

      符合以下條件的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公辦教師: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三)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工作認真負責,生活儉樸,誠實守信;

      (四)在崗并堅持工作在一線的教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1.夫妻或未婚子女因得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特別貧困,除住院及外出治療期間外仍堅持工作的;(有醫院診斷證明和病例原件及復印件)

      2.家庭因遭受人力所不能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家庭特別貧困的;(有消防、保險、居委會、交警隊等有關部門開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喪偶的單身家庭有未成年子女上大學,且至少有一方老人無固定收入需獨自贍養而導致家庭特別貧困的;(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及相關學校、戶籍管理部門、居委會開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近十年來獲得過省級或省級以上優秀教師,并且近三年來獲得過教師節大會表彰,家庭成員中只本人有收入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校和居委會開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

      以上資助條件均以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素質優良、業務精湛、愛崗敬業的家庭貧困教師作為資助前提。資助名額是個人申請后由學校推薦,再根據家庭貧困程度來產生的,以確保能把資金用到最需要的貧困教師家庭中。

      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萬元。

      二、資助程序

      (一)公開宣傳。學校通過有效途徑廣泛宣傳“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勵耕計劃”政策,公開資助條件(包括資助的條件、資助的名額、資助的申請、審核、監督等)。

      (二)學校初審。符合資助條件的教師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并由教師本人如實填寫“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勵耕計劃教師申請表”。學校收到教師申請表后,須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申請教師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申請表必須有校長簽字,校長是第一責任人。

      (三)縣“勵耕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復審。初審通過的教師申請材料(包括申請表、典型貧困教師的文字材料或影像資料、疾病證明、困難證明、災害證明等)報縣“勵耕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復審。經復審后,在教育體育局及教師所在學校進行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中,如有異議,縣“勵耕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作出相應處理;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縣“勵耕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有關財料報上級部門復核(紙質及電子文檔),最后上報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

      (四)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在確定并公布最終受資助教師名單后,將每位受資助教師應得的資助資金直接劃撥至縣教育體育局。縣教育體育局收到資助資金后,縣“勵耕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規定的資助標準發放到每位受資助教師手上,并組織教師簽收。

      (五)縣“勵耕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勵耕計劃”受資助教師檔案,由受助教師本人簽字的簽收單一律要造冊登記并保存3年以上,以備基金會和有關部門檢查。

      三、資金管理

      (一)“勵耕計劃”資金的使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任何人、任何部門都不得截留、擠占、挪作他用或拖延支付,不得利用資助資金進行任何形式的投資,以確保資金安全。

      (二)縣“勵耕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勵耕計劃”專賬,實行獨立核算,分賬管理,不得與其它資金混合管理使用。

      (三)教育體育局主要負責人為本縣實施“勵耕計劃”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對本縣受資助教師評定的公正性及資金的專款專用負全責。

      四、監督檢查

      (一)教育體育局審計督查室要全程監管,具體操作規程按《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勵耕計劃”管理和實施暫行辦法》的要求進行。

      (二)在“勵耕計劃”執行過程中,如發現申請人弄虛作假,一旦查實,將取消該申請人三年晉職評優資格,并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一律暫停勵耕計劃在該校的執行。

      (三)縣“勵耕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校要嚴格按資助條件確定受助教師,做到公正、公開、公平、透明運行,確保資助款用于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教師。

      五、組織保障

      成立縣教育體育局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勵耕計劃”領導小組:

      具體負責組織、協調、督導資助工作,確保資助工作科學、規范、平穩、有序開展。

      公益金勵耕計劃實施方案參考 2

      根據《陜西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24年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學項目的通知》精神,現對我區開展2024年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學項目勵耕計劃工作安排如下:

      一、組織機構

      為了確保2024年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教育資助項目勵耕計劃的順利實施,區教育局成立“2024年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學項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臨渭區學生資助和后勤管理中心,辦公室主任由宋衛平同志擔任,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相關股室協助完成。派駐組和局督查室全程監督本次資助工作的各個環節;人事股負責核查資助對象的身份。

      二、資助對象

      勵耕計劃資助對象是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資助長期就職于鄉村學校的教師。具體范圍如下:

      (一)區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含區級)批準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及民辦普惠性幼兒園在崗教師;

      (二)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學校在崗專任教師(含特崗教師);

      (三)兩年內因病離開教學崗位、轉崗至教育系統其它崗位教師;

      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參照上述要求執行。上年度獲得資助的教師不得連續申報。

      三、資助標準

      勵耕計劃資助項目包括一般資助和重點資助兩部分,一般資助為每人每年1萬元,重點資助標準為2-5萬元。其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教師資助標準為2—3萬元;見義勇為、因公等重傷、致殘的教師資助標準為4萬元,犧牲的教師資助標準為5萬元。

      四、申請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三)忠于黨的教育事業,工作認真負責,生活儉樸,誠實守信;

      (四)因遭受自然災害、突發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教師。

      以下教師不得作為資助對象: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違法違紀行為;

      (三)通過課堂、網絡等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不良信息;

      (四)不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有違反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的行為;

      (五)師德師風存在突出問題,嚴重影響教師群體形象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五、工作程序

      1、政策宣傳。各學校(園)要制定方案、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認真學習文件精神,宣傳政策,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透明度,做到資助范圍、對象、標準,申請程序等人人皆知。

      2、資助申請。符合申請條件的教師應向所在學校評審推薦小組提供申請資料:①申請表(附件一)原件;②損失認定材料(醫療發票、事故鑒定等)原件、復印件 ;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④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包括家庭成員);⑤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學校推薦小組對申請教師進行資料審查,審查通過后交由評議小組開展評議。

      3、校內評審。學校評議小組嚴格按照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教師進行公開評議,初步確定受助名單并提交學校(幼兒園)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評審。審核通過后,學校進行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名單不得涉及教師敏感信息及隱私;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學校及時調查、核實,并作出相應處理;經公示無異議后,填寫“勵耕計劃困難教師資助項目教師名單表”(附件2)。

      4、資料上報。各學校(園)在公示完成后要將受助教師的申請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人一檔)交至中心校(其中申請表、損失材料掃描為一份PDF文件,命名為“省+市+區+學校名稱+教師名”一并上報中心校),中心校收齊后統一上報區學生資助和后勤管理中心進行審核(所有原件查看后當場返還),高中自行上報。

      5、資格審查。區學生資助和后勤管理中心對上報資料進行初步審查確定擬資助對象。由派駐組、局督查室核查擬受助對象是否有違規違紀記錄,由人事股對擬資助教師進行身份審查。

      6、資金發放。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對各省級部門報送的材料組織終審,審核完成后在基金會網站上公示終審結果。公示無誤后將確定的重點資助教師名單向各省反饋,并在15個工作日內向受助教師撥付資金。

      7、檔案整理。各學校(園)要建立受資助教師檔案,按照上級文件、工作方案、個人申請表、損失材料、評審公示原件及影像資料、各類表冊等順序整理檔案,以備省教育廳和相關部門檢查。

      六、幾點要求

      1、健全機構,明確職責。各學校(園)成立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教育資助項目勵耕計劃工作推薦小組、評議小組和領導小組,負責資助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對實施方案的審核、條件的審定、資助對象的核實確認,負責對資助對象情況的公示和上報等工作。各校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

      2、提高認識,規范實施。資助項目涉及人數多,資金額度大,教師關注度高,各校要認清當前形勢,增強工作責任感,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嚴格組織實施,一定要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

      3、嚴格程序、精準落實。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開展工作,切實把好審核關,確保工作程序規范,申報材料真實、完整,資助對象符合條件。

      4、要注重實施過程的監督檢查,適時處理上訪問題,加強過程公開公正,增強工作透明度,堅決杜絕不良現象發生。如個別學校無家庭經濟困難教師或不能及時處理上訪問題,區局將收回指標,重新分配。

      5、各學校(園)按照規定程序積極推進此項工作,各中心校按時上報相關材料。7月26日前上報資料;8月2日前上報工作總結及受助教師典型材料,未按時上報的取消本次資助項目。

      公益金勵耕計劃實施方案參考 3

      為落實2024年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開展的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學項目“勵耕計劃”,做好全市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教師資助工作,制定《臨江市2024年度“勵耕計劃”評選工作實施方案》。

      一、目的意義

      通過實施“勵耕計劃”,對全市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教師實行資助,解決優秀教師生活困難,激勵一線教師工作積極性,促進教師隊伍建設上水平,推動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資助對象

      “勵耕計劃”困難教師資助項目資助對象是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資助長期就職于鄉村學校的教師。具體范圍如下:

      1.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在崗專任教師(含特崗教師);

      2.公辦幼兒園及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含縣級)批準設立的民辦普惠性幼兒園在崗教師;

      3.兩年內因病離開教學崗位、轉崗至教育系統其他崗位的教師;

      4.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參照執行。

      以下教師不得作為資助對象: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違法違紀行為;通過課堂、網絡等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不良信息;不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有違反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的行為;師德師風存在突出問題,嚴重影響教師群體形象,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受資助教師出現上述情況的應取消資格并追回資金。

      三、資助標準

      “勵耕計劃”包括一般資助和重點資助兩部分,今年我市分配計劃名額8名。一般資助對象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萬元;重點資助對象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2-5萬元。

      四、評選標準

      1.因遭受自然災害、突發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教師。

      2.一線教師優先;長期就職于鄉村學校的.教師優先;師德師風良好、教學業績突出的教師優先;教師本人患重大疾病優先;上年度獲得資助的教師不得連續申報。

      3.家庭成員2人以上在教育系統工作只能由1人申報參評。

      五、評選程序

      1.初評(7月2日—7月5日)

      各校不設名額,符合條件教師自愿申報。教師填寫申請表、提供戶口、身份證復印件、學校工會出具家庭收入情況證明、本人或家庭成員病歷材料、學校會議記錄、公示材料及其他貧困證明材料,學校召開初評會議審議。

      2.復評(7月8日—7月10日)

      學校初評通過后將材料上報學生資助服務中心,學生資助服務中心組織各校代表召開評審會議,市教育局黨建工作辦公室全程監督,逐一評議、核實佐證材料,以投票方式評出擬資助人選。

      3.終評(7月11日—7月12日)

      學生資助服務中心將評審會議評出的擬資助人選上報局黨組會終審,最終確定擬資助人選。

      4.公示(7月15日—7月19日)

      局黨組會議研究通過后,在“臨江發布”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上報省教育廳。

      六、資金發放

      審核通過后將資助金直接匯入教師本人姓名銀行卡,由學生資助服務中心組織教師簽收。

      七、工作要求

      1.嚴格落實工作程序。各校根據實際情況細化工作要求,按規定程序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2.注意資料收集與留存。注意留存工作各環節工作檔案及影像資料,同時注意搜集典型案例材料,以備檢查評估。

      3.材料報送。請各校與7月5日將學校初審會議記錄、申請書、申請表、戶口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本人或家屬病歷材料(第1、2頁和報銷發票)按規定時間匯總報學生資助服務中心,同時將申請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

      材料報送時間為2024年7月5日早8:30—晚4:30。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地址:

      公益金勵耕計劃實施方案參考 4

      根據《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關于開展2024年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學項目的通知》要求,2024年中央財政安排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委托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繼續開展勵耕計劃困難教師資助項目,資助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教師,現就做好“勵耕計劃”教師資助有關事項方案如下。

      一、名額分配

      根據《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學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要求,勵耕計劃困難教師資助項目各縣(市、區)資助名額方案由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確定。2024年安排我省勵耕計劃困難教師資助項目名額2004人,其中可按照不超過4%的`比例推薦重點資助對象。請各地登錄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項目申報系統具體查看分配名額,登錄方式詳見系統操作手冊。

      二、工作任務和時間安排

      (一)名額查看。2024年6月底,各市、縣級管理員可登錄項目申報系統查看分配名額,有問題及時反饋。

      (二)線上申報。勵耕計劃困難教師資助項目教師名單于8月15日前通過項目申報系統逐級上報名單。

      (三)資金撥付。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終審確定勵耕計劃困難教師資助項目教師資助名單后,直接將資金撥付至教師個人賬戶,請各地及時通知教師查收,有問題及時反饋。

      (四)總結自評。2024年12月15日前,請各地報送2024年度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學項目工作總結、績效自評、典型案例(報送郵箱:)。

      三、工作要求

      (一)高站位部署開展工作。各市(州)、縣(市、區)教育局要高度重視勵耕計劃困難教師資助項目,提早謀劃,加強項目全過程管理。申報系統各級管理員要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加強上下協調溝通,及早完成教師申報、審核公示、信息報送等工作,為爭取追加名額贏得時間。要堅決避免因遲報、漏報、不報教師信息,導致重點資助對象被降級資助的情況發生。同時要認真審核填報數據信息后,確保無誤后提交上級管理員,避免數據反復修改的情況發生。

      (二)高標準落實工作指南。請各地詳細閱讀工作指南,按照規定程序組織開展相關工作(特別要注意教師申請原則為隔年申請,即:去年已獲得資助的家庭經濟困難教師,今年不得申請,請各地做好審核把關)。項目執行過程中,各地務必要注意留存各環節工作檔案及影像資料(如項目啟動、工作布置、實地走訪、評審公示和發放儀式等圖片或視頻),確保流程規范、材料報送及時、效益明顯、社會滿意度較高。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將適時針對師生、學校開展滿意度調查。

      公益金勵耕計劃實施方案參考 5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實施2024年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學項目的通知》要求,為切實做好“滋蕙計劃、勵耕計劃”資助工作,現做相關方案如下:

      一、滋蕙計劃

      (一)資助金額、人數、標準

      滋蕙計劃資助安龍縣學籍2024年考取全日制正式學籍本專科學生,資助金額共11.2萬元,資助人數共180人,其中:省內學生136人,資助標準為500元/人,資助金額6.8萬元;省外學生44人,資助標準為1000元/人,資助金額4.4萬元。

      (二)資助對象

      安龍一中、安龍四中、加油書院、普坪高中、安龍職校應屆畢業通過高考、高職單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資助下列學生:

      1.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

      2.烈士子女、孤殘學生、殘疾人子女。

      3.因突發事件等其他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三)工作程序

      1.政策宣傳。各普通高中學校、職校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學校宣傳欄、學校和班級QQ群、微信群等加強政策宣傳,讓所有高三畢業班學生知曉該項資助政策。

      2.申報應交材料。(1)滋蕙計劃學生申請表(附件10);(2)學生錄取通知書復印件;(3)學生身份證復印件;(4)學生貴州省內辦理的農商行銀行卡復印件; (5)資助申請書;(6)貧困印證資料。

      3.評審公示。學校收集完成學生申報資料后,組織資助工作領導小組人員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評審,對擬資助學生名單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將相關資料上報縣教育局。

      4.資料上報。請各校于8月16日前將滋蕙計劃學生名單表(附件4)(紙質和電子版)及學生申報資料(紙質資料)上報縣教育局資助股曹紅麗老師處。

      二、勵耕計劃

      (一)資助人數、標準

      勵耕計劃資助安龍縣家庭經濟困難教師17人,資助包括一般資助和重點資助兩部分,一般資助的標準為每人每年1萬元,重點資助標準每人每年2-5萬元。

      (二)資助對象

      勵耕計劃資助對象為因病、因災、因突發事故等原因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教師。

      (三)工作程序

      1.政策宣傳。縣內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政策宣傳,通過召開教職工大會、教職工微信及QQ工作群等方式加強政策宣傳,確保資助政策人人知曉,確保符合條件的師生按時申報資助。

      2.申報應交材料。(1)勵耕計劃困難教師資助申請表;(2)教師書面申請(須真實客觀反應困難原因和家庭情況);(3)教師資格證復印件或證明教師身份有效材料;(4)教師職稱證或職稱文件復印件;(5)教師聘任證或聘任文件復印件;(6)身份證復印件;(7)家庭困難佐證材料:家庭遭受自然災害的困難教師須提供縣級民政部門的相關證明材料及受災圖片資料;家庭遭遇突發事故的困難教師須遞交具有實際意義的證明材料;本人(或本人家屬,家屬應為配偶、子女或教師本人負有贍養責任父母)患重大疾病的困難教師須提供縣級或縣級以上醫療部門出具的'醫院診斷書、發票及用藥清單復印件;(8)申報勵耕計劃資助項目困難教師情況登記表。

      (四)申報時限

      請符合條件的教師在8月6日前將申報資料交到安龍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郭毅教師處,逾期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評審公示

      縣教育局收集教師申報資料后,組織局黨組成員、領導班子、各股室負責人對申報資助的教師資料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評審,評審結束后對擬推薦的教師名單進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到縣教育局資助辦郭毅在系統上完成資助名單上報及信息錄入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縣內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政策宣傳,確保資助政策人人知曉,確保符合條件的師生按時申報相關資助,若因學校(園)政策宣傳不到位,導致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教師、學生不知曉政策未能申請資助的,由涉及的學校(園)承擔全部責任,并納入年終績效考核扣分依據。

      四、聯系方式

      滋蕙計劃聯系人:,聯系電話:

      勵耕計劃聯系人:,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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