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那么什么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篇1
一. 指導思想
1.認真貫徹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意見,以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依法健全和規范本校六年級新生招收入學制度和行為,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2.在義務教育階段,為升六年級的學生可持續優質發展提供擇校機會,滿足部分學生擇校(明珠中學)的需求。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加強學校和家庭、社會的相互溝通與理解,一律實施網上報名。
二. 招生辦法
根據《黃浦區初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中關于對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的規定,本校六年級新生招收辦法為:
1.擇校學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網站《招聘招生》欄目內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擇校報名學生來校面談時,家長偕學生本人帶戶口簿原件和四年級第二學期,五年級第一學期《學生成長記錄冊》以及五年級第二學期作文本、數學、英語練習本各壹本。
3.對報名學生提供的`上述材料進行審閱。并于5月14、15日來校面談,擇優錄取。
4.拒收奧數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不進行學科考試。
三. 招生計劃和范圍
根據學校辦學規模,學校的實際狀況,20xx年六年級擬招收四個班級160人。招生范圍為:本區在籍小學五年級學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戶籍在本區就讀在外區小學五年級學生。(已在就讀小學填寫過回戶籍地就讀登記表)。
四. 招生步驟
1.五月上旬向社會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擇校學生在明珠中學網站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報名表。
3. 面談時,報名學生提供小學五年級第二學期的作文本、數學、英語練習本供老師參閱。
4.組織招生人員審閱報名學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審意見。
5.召開招生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擇優錄取名單,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錄取工作。
6.新生錄取名單上報黃浦區教育局中教科和黃浦區招生考試辦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關單位領取新生材料。
五. 加強對自主招生工作的領導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訂招生工作計劃,確立招生工作指導思想、方法、步驟,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
2.依法進行自主招生,學校向區教育局上報招生工作方案,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進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門公布學校教職工數、招生數、收費標準。學校接受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專項督查。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篇2
為深入實施素質教育,進一步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減輕生過重課業負擔;為確保推薦工作公平公正原則,同時確保政策的延續性和提前告知的時效性;根據xx區教育局民辦初中招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薦對象:
我校在冊畢業生
二、推薦學校及名額:
xx外國語學校、xx實驗學校、xx書院,推薦名額由教育局在招生協調會議上分配。
三、報名及推薦時間:
4月中下旬(以教育局文件為準)。
四、報名方式:
意愿報考三所民辦學校的畢業生由學生及家長自主向本校報名,領取并填寫《xx區民辦初中推薦申請表》。
五、推薦辦法:
(一)推薦學生的依據為報名學生的綜合成績。報名學生的綜合成績由平時學業成績和素質特長評價加分等兩部分組成。
1、學生平時學業成績仍由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等四門學科學業成績組成,四門學科的滿分分值分別為語文40分、數學40分、英語10分、科學10分,總分100分,其中語文、數學平時學業成績以六年級第一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和六年級第二學期的中期推薦摸底調研的兩次考試平均成績為準,英語、科學學業成績以六年級第二學期的中期推薦摸底調研為準。四門學科的測試試卷均由學校聘區外專家負責命題、由學校組織教師進行批改。
2、學生的素質特長評價采取量化評定加分的辦法,學生個人的加分值最多為1分。素質特長包括藝術類、體育類、科技類等三大類,每一大類評定加分值最多為1分。
(1)素質特長評價加分的有效時限為9月1日~4月30日,即志愿報考民辦初中學校的小學畢業生在此時間段內所取得的體育、藝術、科技等比賽成績、榮譽均可視作素質特長評價加分有效因素。
(2)體育類、藝術類、科技類比賽僅限于區教育局及上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發文組織開展的并經學校同意組隊,代表本校參賽的各項比賽活動(包括集體項目),體育類、藝術類、科技類等同一大類中的不同比賽項目不作累計加分,如多次獲獎,則按最高獎項的相應加分值加分。
(3)體育類、藝術類、科技類比賽活動項目范圍。體育類僅包括區教育局發文組織的區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區中小學生籃球聯賽,區中小學生羽毛球球比賽,區中小學生排球比賽區中小學生足球比賽,區中小學生乒乓球比賽,區中小學生棋類比賽;
藝術類僅包括區教育局發文組織的區中小學三獨比賽,區中小學生舞蹈、器樂、合唱比賽,區中小學生現場書法繪畫攝影工藝制作動漫比賽;科技類包括省、市、區教育局發文組織的`區中小學生三模比賽,省、市、區中小學生風箏比賽,省、市、區中小學生創新大賽,省、市、區中小學生計算機程序設計比賽,省、市、區中小學生無線電測向比賽。由區教育局的上級政府、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發文組織開展的與上述區級比賽相對應的比賽活動,均可納入素質特長評價范圍。
(4)體育類、藝術類、科技類比賽活動獲獎加分辦法。市級二等獎(包括前四名)或區級一等獎(包括前二名)及以上榮譽的,可以評定1分;
市級三等獎(包括第五~八名)或區級二、三等獎(包括第三~八名)榮譽的,可以評定0.5分。體育類集體項目僅限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田徑運動會4×100米接力賽等比賽項目,其中籃球、足球比賽項目主力隊員僅限5人,排球比賽項目主力隊員僅限6人,乒乓球比賽項目主力隊員僅限4人。體育類集體項目的主力隊員的素質特長評價加分值為該集體項目獎項對應分值的100%。藝術類集體項目比賽活動僅限三人以上合唱、合奏、群舞,其中學生個人素質特長評價加分值為該集體項目獎項對應分值的20%。
3、推薦學生須在校內公示三天。
六、操作流程:
1、學校成立由校長室、教導處、校黨支部紀檢干部、家委會代表組成的推薦委員會,校內外相關人員若有子女、親戚在本屆六年級就讀,則實行回避。推薦委員會所有成員需參加考前的考務會議。推薦委員會于本學期末考試前成立。
2、試卷命題:由校長室委托外聘專家命題,并交由外校進行審核。
3、試卷印刷:考試前兩小時,在學校領導、紀檢干部、3位家長代表的監督下到指定地點領取密封的試卷,(試卷不得給家長見面)。
A、領取的密封試卷在家長監督下統一放入檔案室。考試前20分鐘監考老師到檔案室領取試卷。
4、試場與監考:30人為一個考場,最后余下10人以下的可與前一試場合并,每個考場兩位教師監考,六年級老師、同學科老師、有子女親戚在六年級就讀的老師實行回避。
5、試卷裝訂:監考老師在考試結束后將試卷收到會議室,按10份試卷裝訂一疊,每疊各班2份或4份進行裝訂,裝訂規格由教導處統一,在考務會議上宣布,家長代表在場監督。
B、試卷收集密封統一放入檔案室,在最后一科試卷收集后檔案室密閉貼上封條。試卷批改前在家長監督下,啟封檔案室,領取試卷,檢查試卷密封條。
6、試卷批改:學校安排同學科教師進行批改,批改教師批改期間手機上交(語文作文與閱讀題分開批改),批改教師實行回避制。批改地點無關教師一律不得入內,推薦委員會的家長代表可在室外進行監督。
7、試卷登分:批改、復核結束,試卷啟封,按班級歸類,由閱卷教師登分,推薦委員會監督并簽名(本班家長代表回避)。若對成績有疑義,可以委托本班任課教師查閱試卷,其他情況一律不查試卷。
8、試卷按班級登入數據庫,登入后電子稿與原告校對,無誤后,推薦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名。
9、學校將報名學生各項成績以班級為單位匯總,電子稿交班主任和學生本人校對、簽名確認。核對無誤后,學校進行全體報名學生總排名,排名結果交班主任再次核對,無誤后公布。
10、召開被推薦學生家長會,進行推薦。學校根據分配名額總數,確認每班第一名進入第一批次推薦申報,再按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推薦。總分相同比文化課成績;文化課也相同,比第二學期文化課成績;若還相同,比素質加分以外的比賽成績;比賽成績還相同,比代表學校參賽的次數。在被推薦對象自愿放棄推薦學校后,自愿填寫放棄承諾書,則按總分先后從高到低逐一替補進入推薦名額,排名在棄權學生后的各位推薦學生可以根據總分由高到低逐一進行第二次選擇。
七、方案有效性
本方案經本屆六年級家委會代表討論并在六年級全體家長會上告知全體家長。前五部分為保證政策的延續性不作修改,第六部分操作流程可以廣泛征求家長意見,簽名確認,最后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確定實施方案。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xx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xx〕1號)及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20xx-20xx學年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出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合理劃分義務教育學校學區范圍,均衡配置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學區范圍內生源,緩解生源飽和學校的壓力,保障外來人員隨遷子女、轉戶農民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促進教育公平和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
二、工作原則
㈠堅持“免試、就近、劃片”原則,為適齡少年兒童分配學位。
㈡堅持市、區協作,屬地管理原則。市教育局統籌管理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組織實施市直學校學區內適齡少年兒童入學工作。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義務教育招生工作。
㈢嚴格執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公辦不擇校、同城不借讀”“低齡不入學”的原則。
三、時間及地點
㈠小學新生入學。20xx年6月30日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做好適齡兒童入學情況摸底工作,并開展預報名。20xx年8月下旬,城區小學新生正式報名,具體由各學校自行確定。小學新生入學工作由學校自行組織,家長持就讀材料到學校報名。
㈡初中新生入學。
1、在城區小學就讀的畢業生,20xx年5月將就讀證明材料提交至所在班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驗檔錄取工作,20xx年6月下發初中入學通知書。20xx年9月1日,學生持通知書到校報名。
2、凡20xx年12月31日以前學籍屬于市鐵路小學、新鋼一小、市西湖小學的畢業生,原則上采取直升的方式分別錄取至市九中、新鋼中學、市五中,即鐵路小學直升市九中;新鋼一小直升新鋼中學;西湖小學(北師大附校的生源除外)直升市五中。上述小學畢業生需在其他初中就讀的,按第1條辦理。
3、從外地市小學畢業或鄉(鎮)小學畢業后需轉入城區初中就讀的學生,于20xx年8月15-25日持相關就讀證明材料至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市教育局103、104辦公室)辦理就讀手續。
㈢殘疾少年兒童入學。20xx年6月30日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市殘聯做好適齡殘疾少年兒童入學需求摸底工作。全市適齡殘疾少年兒童入學為20xx年9月1日。家長持戶口簿、兒童預防接種卡、殘疾證(或醫院證明)、體檢證明等材料到市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可按學區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
四、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報名時家長按類別提供以下就讀證明材料:
1、在學區內有房產的須提供:戶口簿、房產證(未辦理房產證的家庭出示購房合同、銷售不動產統一稅務發票、銀行按揭合同或市房管局已購房證明)。非住宅房如商業用房、工業用房、辦公用房、閣樓、地下室、車庫等,均不能作為入學依據。房產證發證時間或購房發票付款時間須在20xx年8月25日前。
2、廉租房等公房居住者須提供:戶口簿、租房證明(20xx年8月31日以前租住)、繳納煤氣水電相關費用的原始憑證(20xx年1-3月)。
3、外來經商人員隨遷子女須提供:戶口簿、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x時間為20xx年8月31日以前。
4、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須提供:戶口簿、父母(一方或雙方)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工資明細、社會養老保險憑證等。用工合同簽訂時間為20xx年8月31日以前。
5、外籍員工、企業股權人(投資金額1000萬以上)、持有綠卡的企業家、外省商會副會長以上、高層次人才、軍人(含武警)、烈士等人員子女須分別提供:戶口簿、商務局開具有關企業投資證明或人事部門開具的高層次人才證明或部隊證明、父(母)親軍官證、烈士證等材料。
6、城區拆遷戶子女須提供:戶口簿、拆遷證明材料,這類人員可選擇在原住所就近入學,也可在安置地就近入學。
另外,小學新生入學還須提供:兒童預防接種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等有關材料證明年齡符合就讀要求。
五、錄取方式
若學區范圍內適齡少年兒童總量未超過學校的招生計劃,由學校全部接納。若學區范圍內適齡少年兒童總量超過學校的招生計劃,則由學校按以下順序接收學生;超出計劃未被錄取的學生,由教育行政部門就近分配學位。
第一類:父母房產(如果是多人持有產權份額,其父母房屋產權份額須高于51%)、學生戶籍均在學區內。
第二類:學區內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學生本人,且學生戶籍在學區內。
第三類:(外)祖父母房產、戶籍均在學區內,學生戶籍報生在(外)祖父母戶籍上,且學生父母無房產。
第四類:學區內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學生父母或學生本人,學生戶籍不不在學區內。
第五類:學生父母無房產但租住在學區內的廉租房等公房內,且學生及其父母的戶籍在學區內。
第六類:能提供用工合同、社會養老保險憑證等材料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能提供本人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的經商人員隨遷子女。
第七類:其他情況。戶籍在學區內的學生,根據學區劃片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協調解決;轉戶人員子女按我市戶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執行。
市一中、市四中、市暨陽學校、市逸夫小學屬于超大校額學校,由于學位緊張,優先錄取上述的第一、二、三、四類生源,嚴格控制本市主城區內其他學校在籍學生轉入。
六、學區范圍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市直學校招生范圍由市教育局提出,渝水區區屬學校的招生范圍由渝水區教體局提出,仙女湖區管委會所屬學校招生范圍由仙女湖區管委會社會事業局提出。具體劃片范圍詳見附件。
市教育局于20xx年秋季改革“單校劃片”的方式,選取長青小學、明志小學、逸夫小學、渝水六小上述4所小學,以及新余一中魁星閣校區、新余三中、新余五中、新余九中上述4所中學試行“雙向學區”的學區劃分方法,即學校與學校的交接路段劃出一片區域屬于雙向學區,雙向學區內的適齡少年兒童可以在這兩所學校中任選一所入讀。
長青小學與渝水六小的雙向學區:贛西大道以北、仰天大道以南、勞動北路以西、寶鼎路以東。
明志小學與逸夫小學的雙向學區:鐵路以北、仙來西大道以南、五一北路以西、長林路以東。
新余五中與新余九中的雙向學區:白竹路以北、鐵路以南、長寧路以西、五一南路以東。
新余三中與市一中魁星閣校區的雙向學區:解放西路以北、鐵路以南、勝利北路以西、勞動南路以東。
七、工作要求
㈠實行陽光招生。學校應通過多種渠道將招生政策、招生程序、錄取結果等信息向社會公布。
㈡規范材料審核。在招生過程中無法認定的材料,由市教育局協調公安、房管等部門進行認定;如有必要,組織相關人員入戶調查,確保入學資格真實有效。
㈢規范招生行為。嚴格執行《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余府辦發〔20xx〕45號)精神,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各中小學不得受理任何單位、任何形式提出的非政策性擇校要求,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不招收6周歲以下兒童(20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市教育局監察室全程參與招生錄取的各個環節,受理群眾投訴,一經查實,予以嚴肅處理。
附件:略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篇4
根據《區教育局關于做好20xx年全區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見》(揚江教〔20xx〕32號)等文件精神,為確保每一個本施教區內適齡小學畢業生以及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都能按時升入實驗初中學習,確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規范。結合今年招生工作實際,現就做好20xx年我校初中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學校、積極促進教育公平為目標,堅持落實小升初免試就近入學政策,著力構建科學、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體系,確保我校20xx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規范地進行,確保每一個適格的小學畢業生都能按時升入實驗初中學習。
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楊國斌
成員:張健吳新華翁海俊周明廣 楊建華 嚴秋明 劉小平 金 中
唐寶泉 張麗娟 蔡其根 李一平 趙治清 殷曉安
下設辦公室
主任:翁海俊
三、與時間安排
(一)
今年,我校初中為:
1、具有本施教區常住戶口、父母具有永久性合法住房,年齡在15周歲以下(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2.在區外就讀小學、有回本施教區內就學意愿的江都籍應屆小學畢業生;
3、本施教區各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專業人才和外地來本施教區投資創業、務工人員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4、對年滿15周歲、已接受義務教育9年以上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不予錄取。對其中要求繼續升學的,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后,可作為非義務教育學生在本校試讀。
(二)報名登記要求
1.在本施教區內小學就讀的,原則上由畢業學校集體到江都鎮教育管理辦公室辦理報名登記手續。本施教區戶籍在區外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要求回本校升學的,持戶口簿、房產證、小學生素質報告書等相關材料,到仙女鎮教辦登記,領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驗核報名。
2. 因戶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初中就讀的小學畢業生,由家長持戶口簿、房產證(產權所有人須為學生的父母)、子女小學生素質報告書或小學六年級在讀證明材料,于20xx年6月20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辦公地點在仙女鎮政府內4號樓,即原市政府)辦理登記、領取派位卡手續,學生憑派位卡到本校報名注冊。
3. 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外地來江都(本施教區)投資創業和務工人員子女要求在實驗初中就讀,則持戶口簿、父母在區內的居住證明、父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合法勞動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計劃生育證明、小學生素質報告書或小學六年級在讀證明等材料,于6月20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登記、領取派位卡,學生持派位卡到本校報名。已在施教區內小學就讀的,由所在小學對照上述要求審核后統一辦理登記、領取派位卡手續。
(三)實驗初中施教區學生條件
1、要求在實驗初中就讀的初中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原則上要求具有江都城區本施教區內常住戶口。具有江都城區本施教區內戶口、學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區本施教區境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的應屆小學畢業生,方具有本施教區學生的身份資格,學生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以房產證為證明材料)是確定學生就讀學校的主要依據。商業用房(非商住)、辦公用房、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為本施教區內住戶房產認定,學生就讀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統籌協調安排學校。20xx年起,當年5月31日前學生注冊江都城區常住戶口且學生父母持有本施教區境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的應屆小學畢業生,方具有本施教區學生的身份資格,否則,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另行安排入學。
2、確有實際困難需隨父母或監護人跨施教區至本校就讀的非本施教區應屆小學畢業生(進城務工子女),必須出具家長申請、單位證明、原施教區初中學校及要求就讀初中學校均表示同意的書面意見,經相關鎮教辦審核,報區教育局中教科辦理學籍。
3、引進高層次人才、來江都投資創業、務工人員的子女就學,應具有相關證明材料。實驗初中根據仙女鎮及中教科驗核發放的“派位卡”予以審核、登記、錄取。
(四)招生時間
根據區教育局統一安排,我校招生在江都區小學畢業考試后進行。時間為6月28日-7月10日。
四、具體進度安排
(一)驗核準備過程:
1、發放驗核預備通知:6月23日(龍川、雙語、鎮中心、實小、建樂、花園)。
2、成立驗核小組并召開小組會議。6月24日下午三時。
3、驗核房產證、戶口簿等材料后即時發放 “領取錄取通知書通知單”:6月24日——25日(6月24日驗核龍川小學;6月25日上午驗核建樂、雙語小學;下午鎮中心、附小。7月1日上午實小、花園)
5、整理編序登記檔案,確定施教區內生源數(6月27日)。
6、準備錄取通知書(6月27日—6月28日)。
(二)、正式招生錄取過程(6月28日—7月10日):
證薄合格者發放錄取通知書時序:
(1)、6月30日龍川小學
(2)、7月1日上午雙語小學、建樂小學。
(3)、7月2日上午實小、花園,下午鎮中心
(4)、有房無戶口者發放錄取通知書時間:7月3日
(5)、進城務工子女報名登記錄取時間:7月4日-6日
報名要求及材料:提供用工合同、住房協議、原施教區中學和本校校長共同簽字的同意證明并報中教科。
(6)、外來務工子女材料審核、發放通知書時間:7月7日—8日
驗核材料: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須帶新區有效居住證(公安部門或社區出具)、戶口簿、單位營業執照或用工合同、當地鄉鎮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子女的小學畢業證、素質報告書。
五、招生原則與實施辦法
(一)招生原則
20xx年實驗初中招生將依法規范進行。堅持實行免試、免費、按區就近入學。學校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變相的選拔性測試,不以獲獎證書作為依據組織所謂“擇優錄取”,不以舉辦“實驗班”“重點班”“強化班”等各種名義進行招生,也不以各種學科競賽成績、特長評級為依據錄取新生。對復核出的非施教區生源,退回原施教區學校就讀。
(二)新生入學編班辦法
20xx年初一新生一律實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額約50人左右。實驗初中分班工作則由區教育局中教科負責。新生入學編班程序堅持公正合理,公開透明,保證平行班之間的學額數量、教師配備、教學條件公平均衡。嚴格控制辦學規模和班額,努力實行小班化教育。招生結束后學校將本施教區內學生和擇校生分別造冊,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單將在8月29日在學校大廳公示并于開學后一周內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揚州市江都區實驗初中
20xx年6月10日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篇5
為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政策,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鞏固和發展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成果,為進一步規范我市中小學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則
(一)根據生源、學校分布情況,確定各校對口招生入學范圍與招生計劃,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堅持戶籍優先,以法定監護人的居住地為準,安排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劃片就近入學。
(三)小學秋季招收一年級新生的年齡須滿6周歲(即xx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四)由于校際之間差異的客觀存在和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需要,優質初中學校實行劃片就近和指標到校相結合的招生方式。指標到校生的招錄按照《xxxx年海口市小升初指標到校工作方案》執行。
(五)學校應依法保證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依法接受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
(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原則上不招擇校生,學校招生不得與贊助費掛鉤。
(七)新生錄取工作遵循“學校審批負責,招生辦備案”的原則進行。
二、招生辦法
(一)城區學校
1.本市戶籍人口子女就讀
(1)父母(法定監護人,下同)在城區購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購房居住地為準(有多處住房的',以現居住地為準),由劃片對口學校接收入學。
(2)父母租房居住的,應是本人與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戶一生,同一法定監護人不受此限制)。租房居住未滿2年的本市戶籍人員子女,根據所轄區學校學位空缺情況,隨機派位入學。
(3)與父母隨祖輩(直系親屬)同戶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無第二居住地的,視購房和租房情況,參照本條第(1)或(2)項執行。
2.非本市戶籍人口子女借讀
(1)父母在城區購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購房居住地為準(有多處住房的,以現居住地為準),由劃片對口學校接收入學。
(2)父母租房居住的,應是本人與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戶一生),且持續居住時間滿二年,以劃片對口學校接收入學為主。
如果租房居住時間滿二年的人數多于片區接收學校學位空缺數,由接收學校隨機抽簽決定入學新生名單。未被抽簽錄取的新生由所轄區教育部門隨機派位入學。
3.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借讀
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瓊府辦〔xxxx〕22號)規定,即: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屬農村戶籍;第二、是九年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第三、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監護人進城且在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監護人在市區政府所在地務工就業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動人口管理規定》辦理暫住證或按《海南省流動人口暫住IC卡管理辦法》辦理暫住IC卡,不屬于辦證(卡)范圍的,須有申報暫住登記。符合上述條件的農民工子女,可在我市借讀,并視購房和租房(半年以上)情況,參照以上1、2項執行。
4.由于城區公辦學校學位有限,不符合(一)項1、2、3條就讀和借讀條件的新生建議到民辦學校或回原籍就學。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篇6
為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及上級有關招生文件精神,切實保證所有小學畢業生升入初中接受義務教育,確保九年義務教育的貫徹實施,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現教育公平公正,現就我鎮xxxx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原則
xxxx年我縣初中招生堅持“按戶籍劃片”與“多校劃片、電腦派位”相結合的原則,按戶籍或統籌派位組織小學畢業生就近入學。
二、有關政策
(一)片內生升學
1,按照xx鎮初中對口升學或統籌安排相結合的原則。
2,“去庫存”政策生、落戶商住房的居民子女、投親與租賃住房落戶的居民子女依序統籌安排。如劃片學校學位不足,由xx學區統籌安排入學。
(二)回原籍升學
1,在xx鎮就讀的本縣外鄉鎮學生,可申請在xx鎮升初中,由xx學區通過統籌安排或電腦派位的方式錄取就讀鄉鎮有學位余額的學校,不服從調劑的回戶籍所在地對口初中升學。未申請及無學位余額鄉鎮的本縣外鄉鎮畢業生,回原戶籍對口初中錄取。
2,xx縣戶口在外縣、市就讀,如申請回戶籍所在地升初中,應在就讀地參加畢業考試后,于xxxx年xx月xx日之前到縣教育局初教科報名,報名時應隨帶戶口簿和原畢業學校提供的學生檔案。由教育局初教科統一受理、審核,按戶籍就近入學。
3,外縣、市戶籍在本鎮就讀,需申請回戶籍所在地升學的,學生檔案一律由家長簽收帶走。
辦理程序如下:x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開具介紹信。x畢業學校憑介紹信將檔案交給學生家長,學生家長簽收。x學校留下介紹信復印件,作為學生去向的依據。原件交縣教育局留底備查。
(三)政策照顧生升學
1,在本鎮畢業的外商及港、澳、臺商子女及本地駐軍部隊干部子女申請就讀本鎮初中的,由xx學區統籌安排就近入學。外籍學生原則上統籌安排在經備案的'具有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資格的學校。
2,學籍在本鎮的省、市、縣少體校學生可參加甘蔗地區實驗中學、曇石山中學小升初招生。
3,根據《x省人民政府關于化解房地產庫存的若干意見》和市、縣有關去庫存政策文件,在我縣購買新建商品房,持有經房屋登記(住建)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預告登記證明(不動產登記證明)的農民或農民工,其子女如在我縣公辦小學畢業,視同片內生升入對口初中;如在我縣以外學校或民辦小學就讀,可根據購房所在鄉鎮中學學位情況統籌安排。不服從調劑的回原戶籍所在地錄取。
農民和農民工進城購房具體認定條件如下:購房者為鄉鎮及以下戶口或持農民身份證明的即視為農民和農民工;?“進城購房”是指購買新建商品房,購買辦公用房、店面及二手房的農民和農民工子女不列入照顧范疇,購買時間應在《x省人民政府關于化解房地產庫存的若干意見》印發后(xxxx年x月xx日及以后)。
為有序推進此項工作,購買新建商品房的農民或農民工需到現就讀地所在學校報名登記(在外縣市就讀的到教育局初教科報名登記)。各校匯總上報學區,由教育局和學區視中學學位情況統籌安排。不服從統籌的回原戶籍所在地錄取。
4,因住宅被征收需跨片區升學的,戶籍已遷移的按戶籍劃片升學,戶籍未遷移的經家長申請(附住宅征收安置協議、戶口簿、居住證明材料),拆遷辦審核蓋章后,由xx學區根據安置地中學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升學,不服從調劑的回原戶籍地升學。
5,為服務東南汽車城經濟發展,對東南汽車城(xx、祥謙、尚干三鎮重點企業)職工子女,符合有關政策的,錄取七里學校七年級(預招收一個班),被錄取的學生先行就讀于東南學校,待七里學校建成投入使用,這部分學生須回新校就讀。該校具體劃片范圍待學校建成投入使用后,另行研究確定。
(四)隨遷子女升學
1,升學條件:
在本鎮小學畢業的隨遷子女申請在我鎮初中就讀的,由家長填寫《隨遷子女初中一年級在閩侯縣入學申請表》(《入學申請表》,下同),提供原籍戶口簿和父母身份證、父母雙方轄區內居住證或房產證即符合條件。
2,學籍在xx學區的隨遷子女可由家長填寫《入學申請表》。學區根據隨遷子女居住證地址及填報志愿進行電腦派位安排本鄉鎮中學就讀,不服從調劑的回原戶籍所在地錄取。
優先派位條件:在畢業生填報志愿的基礎上,對第一志愿學生設置以下派位優先等級:
最優先:x父(母)持有志愿學校服務范圍內房產xxx%產權(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預告登記證、不動產登記證明);x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愿學校服務范圍內房產,且父(母)持有xx%(含)以上份額的隨遷子女。
次優先:x父(母)xxxx年xx月xx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區持有營業執照并具備年納稅證明(國稅、地稅電子發票)的隨遷子女;x父母一方具有申請入學所在鄉(鎮)戶口且另一方居住證在同一地點的隨遷子女;x父母雙方具有申請入學所在地戶口,并在父母戶籍所在地申請入學的隨遷子女。
第三優先:父母一方在縣內持續繳納社保一年(截止當年x月xx日)以上的隨遷子女。
3,xx育才小學畢業的隨遷子女,實際居住地在尚干鎮、祥謙鎮的學生,安排在居住證所劃片的尚干中學、祥謙中學或虎峰中學就讀,由教育局視學位余額情況統籌安排。其余居住在xx鎮的,由xx學區根據隨遷子女居住證地址及學生填報志愿進行電腦搖號安排就近入學。不服從調劑的回原籍錄取。
(四)民辦初中招生
1,經市教育局批準的民辦學校可申請向閩侯縣招生。招生錄取由市教育局審批,縣教育部門組織電腦搖號,學校根據市局批文及搖號結果在規定招生計劃內招生,一經錄取不得退檔。申請到民辦學校就讀的小學畢業生須填寫《閩侯縣初中招生報考民辦學校志愿表》一式二份。
2,xx縣民辦初中按照縣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規范招生。
(1)填報民辦學校的畢業生在就讀小學報名。所有報名學生實行電腦搖號隨機錄取,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予以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除按政策規定優待對象可單列錄取外,其他學生均實行電腦派位錄取。搖號、編班由教育部門組織進行,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2)填報民辦初中志愿沒有被錄取的畢業生,片內生可回原對口初中升學,隨遷子女統一參加xx學區組織的電腦派位安排本鄉鎮中學就讀,不服從調劑的回原戶籍所在地錄取。已被民辦初中錄取要求退檔的學生,由家長申請,經民辦初中同意,由所在小學學區統籌安排升學。退檔手續需在公辦校招生前辦理。
(3)為減輕農村貧困家庭經濟負擔,助力鄉村振興,x金橋學校特設初中鴻志班。招收xx名閩侯戶籍與學籍、品行端正、家庭貧困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被錄取學生享受金橋學校的優惠政策,
三、初中對口招生方案:
1,大義中學計劃招收xx個班:
招收雙臺片三個村:
xx片七個村:
xx片六個村:
xx片兩個村:
2,xx中學計劃招收x個班:
招收xx片十個村
3,xx學校計劃招收xx個班:
xx片七個村:
xx片四個村:
4,凡已經就近入學的學生原則上不得隨意選擇學校,以保證就近入學順利進行。
5,小學畢業生可填報民辦中學的志愿,報名和招生辦法按《閩侯縣xxxx年初中招生辦法》意見執行。
四、入學報名工作
1,xx鎮初中招生的報名工作由xx學區負責。
2,凡具備報名條件的學生,應按規定的時間在原畢業小學報名。
3,報名時間:x月xx日—x月xx日。小學畢業生的戶籍以報名時(x月xx日)的戶籍地為準。(所有學生的檔案應附學生戶籍復印件)
4購買新建商品房的農民和農民工子女應攜帶有效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相關學校登記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5,各小學在招生報名時要查驗核對學生戶籍信息材料,不得弄虛作假;要妥善保管學生報名登記表等畢業檔案,不得隨便交由他人。如有違規,一經查實,追究學校校長及經辦人員責任。
6,全面實行陽光招生,各校應通過多種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嚴禁招收任何名義的“條子生”。凡已錄取的學生無正當理由不予退檔改錄,以確保xxxx年我鎮初中一年級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五、小學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
為貫徹執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在把好小學畢業考試合格質量關的基礎上,綜合學生平時成績與表現實行小學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綜合評定要力求公正、客觀、反映學生真實情況。評定成績一律采用等級制。
小學畢業生畢業考試時間安排在x月xx日(星期四)。檢測的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
上午:x:xx—x:xx數學
x:xx—xx:xx英語
下午:x:xx—x:xx語文
x:xx—x:xx道德與法治
凡小學畢業生語、數、英、道德與法治及考查科目綜合成績(含補考成績)均及格者,發給小學畢業證書,不符合畢業條件的,可發給小學結業證書,全部升入初中就學。
以上意見,望各小學、民辦學校認真貫徹執行。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篇7
根據《區教育局關于2018年全區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落實好揚州市、江都區中小學招生工作的相關要求,確保每一個本施教區內適齡小學畢業生以及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都能按時升學,現就2018年江都區實驗初中招生工作擬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學校、積極促進教育公平為目標,堅持落實小升初免試就近入學政策,著力構建科學、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體系,確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規范地進行,確保本施教區內每一個小學畢業生都能按時升學。
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楊國斌
副組長:張 健 吳新華 楊建華 劉小平 王修明 姚愛萍范國文 嚴秋明
成 員:吳莉莉 向忠秋 湯傳軍 趙治清 殷曉安 馬茂兵 劉震寶韓 英
下設辦公室 主任:嚴秋明 副主任:吳莉莉
三、初中與時間安排
(一)
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區內常住戶口、年齡15周歲以下(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2、本施教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3、對年滿15周歲、已接受義務教育9年以上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不再發給初中入學通知。對其中要求繼續升學的,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可作為非義務教育學生試讀;
4、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權利,優先安排本施教區內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實行殘疾兒童入學“全覆蓋、零拒絕”。
(二)我校施教區:新通揚運河以南新區,東至陳莊、劉橋、佘橋、三友村,南至商貿城周邊部分區域(老寧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東路以南),文昌東路以北西至廣州路。
(三)報名登記
1、在區內小學就讀的,均由畢業學校集體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本施教區戶籍在區外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要求回我校升學的,持戶口簿、房產證、小學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或學校)報名登記,領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驗核報名。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鎮政府院內4號樓。
2、因戶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我校就讀的區內小學的應屆畢業生,持戶口簿、房產證、小學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或小學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于2018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領取“派位卡”后到我校驗核報名。
3、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就讀我校的,按照《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保障實施辦法》(揚辦發〔2018〕11號)文件要求進行報名;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讀,須持戶口簿、父母在區內的居住證、父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合法穩定勞動合同(須出具繳納個人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證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小學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報名或所在鎮教辦取得報名領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核準。已在區內小學就讀的,由所在小學對照上述要求審核后統一辦理報名手續。
(四)招生時間
按照區政府和教育局統一安排,我校招生將在江都區小學畢業考試后進行。時間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四、工作時序
(一)驗核準備過程:
1、成立驗核小組并召開小組會議:6月24日
2、發放驗核預備通知:6月25日(龍川、雙語、鎮中心、實小、建樂、花園)。
3、驗核房產證、戶口簿、小學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后即時發放 “確認卡”:
6月26日驗核龍川小學;
6月27日上午驗核建樂、雙語小學;下午鎮中心、附小、實小、花園;
6月28日上午驗核本施教區戶籍在區外就讀、因戶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初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小學畢業生;
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須帶新區有效居住證(公安部門或社區出具)、戶口簿、單位營業執照或用工合同、子女的小學畢業證、素質報告書。
4、根據“派位卡”整理編序登記,編制施教區內報名學生及待確認生源花名冊(6月29日)。
5、準備錄取通知書(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錄取過程( 7月1日—7月6日):
憑我校“確認卡”發放錄取通知書時序:
(1)7月1日 龍川小學
(2)7月2日 雙語小學、建樂小學、實小、花園、鎮中心、附小
(3)7月3日 、4日 本施教區戶籍在區外就讀、因戶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初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小學畢業生;
(4)如招生計劃內還有空余學額,將報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鎮教辦室批準后根據具體情況分批次、分時段補充錄取,當招生計劃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錄取。
7月5日 先后次序是:
①軍烈屬、現役軍人子女、公派出國人員子女、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對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子女(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戶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
③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戶口、學生父母在城區范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
④學生具有江都城區內戶口、學生在江都城區我校施教區內已購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購房合同和繳款收據為證明材料)。
五、招生原則與實施方法
(一)招生原則
2018年我校招生將嚴格執行上級文件精神,依法規范進行。
1、堅持免試、免費、按區就近入學的原則。學校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變相的選拔性測試,不以獲獎證書作為依據組織所謂的“擇優錄取”,不舉辦“實驗班”、“重點班”、“強化班”等名義進行招生,也不以各種學科競賽成績、特長評級為依據錄取新生。
2、堅持關注教育民生,促進教育公平。確保本施教區內隨遷子女與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權利,100%安排入學,100%享受免費入學的待遇,與本地學生一樣參加中考升學;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權利,優先安排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實行殘疾兒童入學“全覆蓋、零拒絕”。
(二)招生辦法
嚴格實行免試、按計劃、按劃定的施教區招生。嚴格控制班級數量和班額,禁止出現大班額現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具有施教區學生身份資格:
1、具有江都城區戶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且在城區內無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區戶口、學生父母在城區范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材料)。
學生父母在城區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關的房屋產權證為證明材料)是確定學生就讀學校的主要依據,學生戶籍、房產證和長期吃住地應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室統籌協調安排就讀。戶籍手續與房產權證等證明材料應為2018年5月31日前辦理完成,并實際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內只安排一名學生入學(同一家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況外,則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室統籌安排入學。商業用房(非商住)、辦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單位公房不作為施教區內住戶房產認定,學生就讀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統籌協調安排學校。
3、施教區學生錄取結束后,如在招生計劃內還有空余學額,由學校報區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鎮教辦室批準后根據各招生學校學額余缺情況和生源具體情況分批次、分時段補充錄取,當學校招生計劃用完時,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錄取。先后次序是:①軍烈屬、現役軍人子女、公派出國人員子女、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對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子女(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②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戶口、學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區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③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戶口、學生父母在城區范圍內施教區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④學生具有江都區內戶口、學生父母在江都城區施教區內已購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購房合同和繳款收據為證明材料)。
在完成上述兩批(施教區和補充批次)學生錄取后如仍有空余學額,采取公開報名和隨機派位(如電腦搖號等)的方式作補充錄取。錄取過程應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三直接”十大環節操作規范》(揚發〔2014〕25號)要求,按“信息公布、分類實施、備案管理、社會監督”的程序規范操作。
未參加補充錄取的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的子女就學,應具有相關證明材料。江都城區的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統籌安排學校,其他的由相關鎮教辦協調安排就讀學校。
4、學生和家長必須如實填寫《小學畢業生情況調查表》,經審核確認后由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室統一發放《江都城區初中入學新生學位通知卡》。7月1日--6日學生按《江都城區初中入學新生學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初中學校報名,逾期不報名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學校不得拒絕接收施教區內符合條件的學生。我校將按時做好初中新生證件復核及錄取審批工作,對復核出的非施教區生源,退回施教區學校就讀。凡屬城區回遷就讀的我校施教區內的學生,一律到仙女鎮教辦室或中教科登記后憑打印的學位通知卡,復核后方可接受入學。
(三)新生入學編班辦法
1、切實保障所有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2018年初一新生一律實行均衡分班,不舉辦或變相舉辦各種名義的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
2、新生入學編班程序公正合理,公開透明,保證平行班之間的學額數量、教師配備、教學條件公平均衡。
3、在新生分班前一周將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報中教科審核通過后再進行分班,分班時學校向社會公布新生分班原則和方案,邀請各方人員共同見證和監督陽光分班,當場公布結果。
4、嚴格控制辦學規模和班額,提倡實行小班化教育,切實解決“大軌制”、“大班額”問題,按省規定班額(55人以內)招收初中一年級新生。嚴格轉學審批,嚴防通過轉學變相擇校,嚴防因轉學形成大班額現象,對于確實需要轉學且符合轉學條件的,依據省相關學籍管理規定,嚴格執行轉學審批程序。
5、招生完畢后,將招收的施教區內學生和非施教區學生分別造冊,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單在校內公示并于一周后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重視提升學生綜合素養。
鼓勵學生就近入學,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揚州市教育局文件,今年升入初一年級的學生,到2021年中考開始,全市各熱點高中學校繼續將不少于70%的招生指標作為定向指標按學生數均衡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江都中學指標生錄取控制在該校統一招生線下50分以內,其他熱點高中指標生錄取時在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上不設分數底線。享受定向指標生資格的初中畢業生必須在該校讀滿三年且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
適應中考改革,重視提升學生綜合素養。落實《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蘇教基〔2018〕3號)要求,推進中考改革,調整體育中考內容,開展藝術素質測評,全面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17年及以后招收的初一新生中考時,將學生耐力跑列入體育中考必考項目,將足球、籃球和排球列入選考項目;按照《揚州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藝術素質測評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揚教發〔2017〕88號)文件要求,對音樂、美術學科開展藝術素質過程評價和素養考試。
(二)高度重視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
擬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小組,充分利用家長會、校訊通、校園網、《告家長書》等渠道,大力宣傳今年初中招生的政策和日程,有序完成招生、入學工作。重點對小學畢業生進行正確的升學指導,宣傳義務教育免費就近入學、熱點高中70%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到初中學校政策,引導學生和家長理性、有序入學,減少盲目、非理性擇校行為。加強招生政策宣傳,讓小學六年級家長知曉就近入學的意義,充分宣傳指標生政策、均衡編班等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舉措。
(三)切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無條件接受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入學,保證在校生全面完成義務教育,確保鞏固率100%,順利完成區教育局在每年度、中考畢業考試中控輟保學檢查工作。
嚴格規范學籍管理,新生在我校辦理注冊、登記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學籍,學生不得無故退學,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堅持學生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原則,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
(四)嚴格執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規范和紀律
按照《關于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秩序的意見》(揚教發(〔2018〕32號)的要求,堅持“一把手”負責制,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嚴格按照程序和規定招生,確保招生方案順利實施和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做好招生咨詢工作和信息公開工作,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學生及其家長對各類學校招生的知情權,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嚴禁侵害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不組織教職工通過各種方式強拉生源、違規招生;嚴格執行招生序時進度,不在規定時間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時間。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務質量
招生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我校將牢固樹立全局意識、責任意識和紀律意識,從構建和諧社會、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做好這項工作。招生期間安排專人接受家長咨詢,實行首問負責制,積極主動幫助家長釋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務質量,提高家長、社會對初中招生工作的滿意度。
招生辦公室: “成蹊樓”四樓工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揚州市江都區實驗初中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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