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輪崗交流方案【匯編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教師輪崗交流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教師輪崗交流方案1
根據《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xx〕4號)、《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遼教發〔20xx〕159號)和《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大委發〔20xx〕21號)有關精神,為建立相對穩定、流動有序、公平合理、資源共享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特制訂本方案。
一、交流輪崗工作目標
以骨干校長、教師為交流重點,建立并完善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進一步擴大校長、教師交流覆蓋面,科學有序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促進區域內優秀校長、教師資源均衡配置,整體提升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水平,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
二、交流輪崗工作原則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指各區市縣(含先導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為了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而統一組織的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校校長、教師的異校流動。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科學合理。遵循義務教育規律以及校長、教師成長規律,創新管理模式,統籌規劃,有序推進校長、教師合理流動。
2、公開規范。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規范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程序和辦法,嚴肅紀律,加強監督。
3、以人為本。尊重校長、教師主體地位,引導其積極支持、主動參與交流,保障其合法權益。
4、促進發展。保持和發揚學校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干校長、教師引領作用,促進學校內涵發展。
三、交流輪崗范圍和比例
(一)交流輪崗范圍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范圍為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干部和教師(以下簡稱校長、教師)。
1、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9年及以上的教師(男55周歲及以下,女50周歲及以下)必須交流輪崗(個別偏遠農村地區、海島學校無交流輪崗條件的除外)。處于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輪崗的教師并在校公示后,可暫不交流輪崗;學校傳統項目、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經本人、學校申請,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暫不交流輪崗,但延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對于任教滿9年教師較多的學校,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有計劃安排在3—5年內完成交流輪崗。
2、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干部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三屆(每屆三年)應交流輪崗,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一屆的可不交流輪崗。
3、各區市縣可以根據本地區師資隊伍實際,通過放寬交流輪崗教師年齡等方式,擴大優質師資交流輪崗范圍,加大對超編學校和超編學科教師的交流輪崗力度。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教師,經本人申請,學校同意,也可參加教師交流輪崗。
4、根據《關于轉發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xx〕75號)要求,公費師范生服務期由10年改為6年,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公費師范生工作滿兩年后原則上由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有計劃地組織安排其赴農村學校支教交流輪崗。
(二)交流輪崗的比例
區市縣每年交流輪崗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干部總量應不少于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總量的15%。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每三年確定一次本地區義務教育優質學校、一般學校和薄弱學校,其中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數量原則上分別不超過本地區義務教育學校總數的30%。城鎮學校或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輪崗條件教師總數的15%,一般學校每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
四、交流輪崗期限和方式
城區學校之間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要調轉人事關系,形成真正意義的“人走關系動”;以城帶鄉交流到農村學校或農村學校之間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交流期間的人事關系可因地制宜,靈活管理,交流的時限原則上不少于2年(具體年限由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堅持組織選派與個人志愿相結合,采取多種途徑和方式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1、區域內校際交流。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將應交流教師指標落實到具體學校,根據學校層次、學科結構、教師隊伍實際等統籌安排,統一組織實施。
2、區域內劃片交流。對部分地域較大的地區,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將地域內距離相對較近的學校劃定為一個“片區”。“片區”內未完成交流輪崗的,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調配其交流輪崗。
3、教育集團內交流。實施緊密型辦學模式的教育集團,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可在集團內學校之間交流輪崗,主校區交流至分校區視為薄弱學校交流輪崗經歷,分校區交流至主校區視為異校交流輪崗經歷,交流輪崗期限不少于3年。
五、交流輪崗實施步驟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原則上在每學年開學前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按交流輪崗實施步驟統一組織完成。具體的'交流輪崗實施步驟如下:
1、統籌規劃。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全面梳理轄區內學校師資需求和學校用人情況,統籌規劃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2、制定方案。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地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明確交流輪崗的基本原則、條件、形式、程序、要求及獎懲措施等。
3、宣傳動員。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對交流輪崗政策的宣傳,進行廣泛動員部署。通過宣傳,讓校長、教師充分了解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參與交流輪崗的自覺性。
4、個人申報。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校提交交流輪崗申請。
5、審批實施。各學校結合學校教師隊伍實際確定交流輪崗教師名單,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六、保障措施
1、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調整義務教育學校崗位設置方案,滿足教師交流到農村和薄弱學校崗位聘用的需要。探索逐步提高農村學校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推動區(市、縣)域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的總體平衡。
2、在職務(職稱)評聘工作中,將教師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經歷作為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和特級教師的必備條件。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鎮學校交流、支教)、經考核表現突出并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安排本轄區小學、初中在本校崗位結構比例內,預留部分中、高級崗位,專項用于聘任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交流輪崗的教師。優先任(聘)用具有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管理崗位任職經歷的人員擔任校級干部。
3、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參評特級教師、區市縣及以上名師名校長、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時,須有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不得低于2年,或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新任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應有在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經歷,且在農村學校或相對薄弱學校工作時間不少于3年。
4、要加強對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針對性培訓,培訓工作納入各級校長教師培訓計劃和項目,并予以優先安排。對積極參加交流輪崗工作并在新崗位做出突出貢獻的校長教師,要在各級評優表彰工作中予以傾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領導,確保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順利完成。市教育督導部門將義務教育階段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情況納入市政府教育督導考核,并作為認定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優質均衡縣(市、區)的重要指標。
2、加強宣傳,積極引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廣泛宣傳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重大意義和優化師資配置的政策,引導學校、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理解并支持交流輪崗工作,為推進交流輪崗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3、認真組織,穩步推進。在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過程中,要妥善處理好校長、教師交流與學校辦學特色傳承的關系,優質學校交流輪崗到薄弱學校和一般學校的骨干教師數量必須多于薄弱學校和一般學校骨干教師交流出的數量,防止骨干教師“逆交流”現象發生,保護和調動各層次學校校長、教師積極性,確保交流輪崗工作穩步推進。
4、建立機制,規范管理。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常態化機制。每學年實施一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各學校要強化人文關懷,認真開好教師歡送會和歡迎會。每年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在完成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后,要將本地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人員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保證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本方案印發后,《大連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同時廢止。
教師輪崗交流方案2
為建立校長教師科學合理的交流輪崗制度,優化學校校長教師資源配置,推進我鎮教育均衡發展,根據市教體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輪崗交流對象及條件
(一)教師交流對象及條件
教師輪崗交流對象為公辦學校的在編在崗、在現任教學校服務已滿2年的專任教師。具有較強的事業心,愛崗敬業,業務素質好,身體健康。每學年教師交流的比例應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2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30%。交流期限原則上為2年,交流期限滿,申請繼續交流的,需按程序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其中下列人員不屬于輪崗交流對象:
1、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市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市教體局批假為準)。
2、當學年內有妊娠、產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長期患病臥床不起或長期住院的。
4、其他特殊困難的教師。
(二)校長交流對象及條件
校長交流對象為學校正、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任同一職務滿5年的正、副校長原則上均應交流。在同一所學校任職不滿3年的正、副校長原則上不交流(提拔重用、違規違紀等特殊情況除外)。
二、交流形式及選派方式
(一)教師交流形式及選派方式
教師輪崗交流實行統籌安排。符合輪崗交流條件的教師按照個人申報、學校推薦、組織調配的方式確定。
1、調整型交流。人員編制富余學校教師向人員編制緊缺的學校交流。鎮中心學校根據各學校實際編制、師資配置、學科結構、年齡層次等情況,對各村小教師進行調整型輪崗交流。
2、強制性交流。xx初中和xx鎮中心小學教師,教學質量嚴重下降的;社會反響差的,不積極配合教育教學工作,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經教育后仍舊不改正的,實行強制性輪崗交流。
①同級班次位于全鎮同年級倒數前二名的。(雖名次靠后,但學生平均成績與排名前一位的班級文科相差不到2分的、理科相差不到5分的例外。)
②同年級的班級數少于3個,與同級同科平均分文科低于5分、理科低于10分的。(如接手的班級原來相差很大,但后來教師接手后成績有進步,雖名次未變,但縮小了差距的例外。)
③同一班級的學科名次與上個年度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按全鎮同年級同學科排列。但與前三位平均分相差文科不到2分、理科不到5分者例外。)
3、順向性交流。在村小工作,連續兩年教學成績位列我鎮同級同科第一的,由本人申請,經鎮中心學校審核同意后,可以輪崗交流到鎮中心小學或初中的小學部任教。
(二)校長交流形式及選派方式
村小校長在全鎮村小內部進行交流,校長交流由鎮中心學校根據工作需要,結合校長考核情況確定交流去向。
三、保障機制
(一)職稱評聘。
交流期間保留原工資待遇不變。崗位編制保留在原學校的,職稱評聘、崗位晉級在原學校進行,輪崗交流期間的工作業績及年度考核情況由交流學校提供;崗位編制接轉到交流學校的,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級在交流學校進行。
(二)優惠政策(僅限順向交流人員)。
1、職稱評聘優惠。政治覺悟高,大局意識強,服從組織安排,能夠出色完成地方黨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務的,在職稱評聘上給予優先考慮。
2、考核獎勵優先。輪崗交流期間,由交流學校負責考核評優評先。在考核評優評先及各級各類表彰獎勵評選活動中,優先考慮參加交流輪崗并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
3、培養培訓優先。對輪崗交流人員,優先安排“國培”“省培”“市培”及其他各級各類中小學培訓項目,在學科帶頭人、名師名校長、教學能手等培養、評選中,優先考慮參加輪崗交流的人員。
4、xx初中和xx鎮中心小學教師在輪崗交流期間,年度考核為優秀者,在同等條件下,職稱晉升和崗位晉級優先考慮;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者,可以申請回原學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廣泛宣傳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政策精神和重要意義,為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創造良好的氛圍和環境。要引導校長教師消除思想顧慮,進一步激發校長、教師參與交流輪崗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交流輪崗取得實效。
(二)交流學校要為輪崗交流人員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要加強對輪崗交流人員的管理,輪崗交流人員的考勤情況、年度考核、工作量評估、績效考核等由交流學校負責進行。輪崗交流期限已滿,要組織學生、教職工,公平公正地對其服務期的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議考核。
(三)交流輪崗人員在交流期間,要堅決聽從交流學校的指揮,服從交流學校的分工安排;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勇挑重擔,切實發揮示范帶動作用;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接受交流學校的考核,考核等次為:優秀、合格、不合格。
(四)輪崗交流教師如年度考核為不合格者,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扣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享受輪崗交流的優惠政策,并繼續延長輪崗交流年限。
輪崗交流教師如拒不接受學校分工,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工作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不得職稱晉升和崗位晉級;對有嚴重違規違紀的,交紀檢監察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教師輪崗交流方案3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教師〔20xx〕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粵教師〔20xx〕1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推進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有關工作的通知》(粵教師函〔20xx〕48號)和“強師工程”有關要求以及市縣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要求,20xx年樂昌市將繼續落實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有關工作,創新交流輪崗方式方法,不斷提高交流輪崗實效。結合樂昌市教育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立足縣域教育實際,深入挖掘本地師資潛力,有效整合教師資源,構建交流互助共同體,激發教師隊伍和學校管理活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效促進樂昌市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育均衡、快速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加強同等條件下的校際融合,師資互換,激發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二)進一步加大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的教師交流輪崗力度、廣度和深度,激發隊伍活力,均衡配置師資,縮小教育水平差距,有效促進當地教育均衡發展。
(三)通過教師市內競崗激發教師隊伍活力,促進縣域內師資合理流動,實現師資均衡配置。
三、工作內容
(一)校長交流
20xx年樂昌市中小學正副校長繼續加大交流輪崗力度,合理調配資源,有效激發校級領導活力,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和管理實效。具體由市教育局結合實際組織實施。
(二)教師交流
20xx年,縣域內教師的交流輪崗工作采取結對交流、競崗和支教等多種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交流范圍。
(1)城區及鎮義務教育學校繼續按學校整體情況互派教師結對交流。
(2)加大中心小學(學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交流輪崗力度,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繼續互派教師交流。
(3)直屬學校優秀教師到薄弱學校、農村學校支教或鄉鎮學校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
(4)市內競崗。通過競崗加大城鄉師資交流,激發教師隊伍活力。
2.交流對象。結合樂昌市實際,參與交流的'城區和鎮義務教育學校的教師在現學校原則上任教9年(含9年)以上的需進行交流輪崗(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除外)。
3.交流人數。
(1)結對交流學校交流人數原則上按學段雙方各派6人。鑒于實際情況,實際派出交流學科由雙方按需協商后確定。
(2)中心小學(學校)與村小(教學點)間的交流輪崗人數由各校根據本校實際進行統籌安排、合理配置。
(3)競崗和支教等方式的交流人數均由市教育局結合實際予以確定。
4.交流時間。每位教師參與交流時間為1年。
5.交流安排。校際間需就交流工作進行充分溝通和協商,依照下表安排選派相關學科教師進行交流。
(1)結對交流安排如下:
略
除上表安排的交流學校及人數外,各校還可自行協商安排各學科其他教師參與交流。安排交流的教師信息需在確定人選一周內報市教育局人事股備案。
(2)全市各中心小學(學校)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的教師交流輪崗,由各中心小學(學校)參照上級文件要求并結合本校實際,自行制定交流實施方案,并認真、扎實開展教師交流活動。9月10日前各中心小學(學校)還需將當年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教師交流活動方案、交流教師名冊,以及上學年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教師交流情況總結報備樂昌市教育局人事股。同時,學校需做好資料歸檔工作。
(3)市內競崗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四、管理要求
(一)宣傳動員。
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實現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實施結對交流、競崗及支教等教師交流方式是立足縣域實際、突破教師交流瓶頸的有效途徑。各校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加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宣傳力度,將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有關政策精神傳達給每位教師,并動員廣大教師積極參與交流輪崗活動。
(二)交流管理。
交流輪崗教師接受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的雙重管理,按照“接收學校為主,派出學校為輔”的管理原則,由接收學校將交流輪崗教師納入本校教師管理范疇。
1.結對交流。按照原交流管理辦法進行。
2.支教。按照原支教管理辦法進行。
3.市內競崗。理順交流輪崗人員的崗位關系和工資關系。
(三)考核管理。
1.交流教師的各方面表現、工作情況、教學成績等列入當年交流學校的管理成績中,作為評價雙方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成績以及學校和學校領導評優評先等的重要依據。
2.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納入職務評定、職級晉升等考核指標;在同等條件下,評優評先優先考慮。
(四)組織管理。
除競崗人員外,其他參與交流輪崗教師的工資、人事關系均在原任教學校。
五、保障措施
1.加強指導與落實,成立中小學校長教師交流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股,辦公室主任由何思同志擔任,負責教師交流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成立六個督導組,負責校長教師交流的指導和協調工作。
第一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樂昌二中、金雞小學、沙坪中學、沙坪中心小學、云巖中學、云巖中心小學、樂昌四中
第二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九峰中學、九峰中心小學、兩江中心學校、北鄉中心學校、樂園小學
第三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中英文學校、三溪中心學校、老坪石中心學小、坪梅中學、坪梅小學、坪石實驗學校、關春中學
第四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樂昌一中、樂昌中職學校、樂城一小、鳳凰小學
第五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新時代學校、樂昌實驗學校、樂昌四中、啟智學校、樂昌小學、樂城二小、樂城三小、河南小學、果育小學
第六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城關中學、梅花中學、梅花中心小學、秀水中心學校、長來中學、長來中心小學、樂昌三中、廊田中心學校、五山中心學校、大源中心學校、白石中心學校、黃圃中心學校、慶云中心學校
2.交流學習經費按相關規定執行。
教師輪崗交流方案4
為進一步優化教育資源,保障教師的合理配置,促進興慶區教育均衡、優質、特色發展,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推進興慶區義務教育階段教師資源的合理配置,科學調配教師資源、學科結構,有效化解學校學科搭配不均、人員只進不出流動緩慢的矛盾,建立興慶區城鄉中小學教師之間 交流機制,進一步促進興慶區師資隊伍優化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分批推進原則。各中學從20xx年秋季開學起,以本單位第五輪崗位設置核準和實聘人員數為依據,通過交流和自然減員的方式,分期分批逐步完成落聘教師的流動工作,力爭到20xx年秋季開學前將各個崗位級別超出數額人員消化在核準數額內。
(二)雙向選擇原則。按照編制管理有關要求,結合興慶區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區管校用”的實施方案,中學教師的交流調整采取雙向選擇綜合考察,教育局根據編制核定要求,對超編教師統一進行調配。
(三)分類實施原則。中學教師交流調整至空編中小學,主要通過兩種方式進行交流調整:一是對自愿申請到小學任教的教師,教育局根據個人意愿,結合意向學校編制配備和學科缺額情況,在雙選基礎上,協調在本人申請的學校任教。二是超編中學落聘教師,教育局根據系統內總體編制配備和學科需求情況,通過輪崗、支教、調動等方式調整至其他學校任教,逐步解決。
(四)相對穩定原則。發揮好學校間學科互補作用,積極動員和鼓勵教師廣泛參與,采取按崗和缺編學科逐步調配,在持續發展原則上確保學校穩定發展。
三、交流辦法
(一)范圍
興慶區直屬各中學在職在編教師。
(二)形式
中學教師交流調整主要采取人事關系調動、輪崗交流兩種形式。
(三)程序
中學教師交流到缺編學校采取個人申報、擬調學校考察、教育局統一調配、審批。
(四)工作流程
每年暑假期間完成擬交流教師個人申請受理工作,填寫《興慶區城市中學交流小學申請表》,經學校審后上報興慶區教育局,教育局于秋季開學前調配安排。
(五)人事關系及待遇
1.自愿交流到小學的`教師,人事關系可根據教師意愿調整到相應學校或保留到原學校。
(1)人事關系保留到原學校,交流期限為三年,其交流可視為在興慶區農村或薄弱學校支教經歷,工資待遇和職稱待遇不變,在評定職稱和崗位晉級時,同等條件優先考慮。并按興慶區交流輪崗方案的相關政策執行。
(2)人事關系調整到城市小學的,其交流可視為在興慶區農村支教經歷,工資待遇和職稱待遇不變,職稱指標調整到所任教學校,在職稱評定和崗位晉級上享受與所在學校教師同等待遇。
(3)人事關系調整到農村小學的,其工資待遇和職稱待遇不變,職稱指標調整到所任教學校,在職稱評定和崗位晉級上享受與所在學校同等待遇。并享受興慶區農村教師應享受的一切待遇。
2.各超編學校落崗人員不服從交流的,根據本單位崗位晉聘辦法從落聘之日起當年扣發相應等次的績效工資,第二年仍不能上崗的并不服從超編交流的教師,學校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四、工作要求
(一)興慶區教育局成立城市中學教師交流工作領導小組,由教育局局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任副組長,各直屬中小學校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人事財務辦公室統籌協調安排此項工作。各學校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組員由書記(副校長)、工會主席和教師代表組成。
(二)各中學要認真做好宣傳組織等各項工作,認識到交流到小學任教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顧全大局、統籌安排,嚴格按照工作程序操作,增加工作透明度,同時耐心細致地做好教師的思想工作,及時排除和化解各種不穩定因素,做好相關預案,確保交流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各中學要根據核定的教職工編制數,科學合理的核定好教師工作量,對超編中學教師做好教師交流準備,認真做好教師思想工作,積極動員到城市小學去任教,交流教師名單每年暑假期間上報教育局人事財務辦公室。教育局將根據小學需求進行調劑分配到相應學校任教。確實因學科原因不能去小學任教的,教育局將根據部分中學學科缺失情況進行統一調配。
(四)接收學校要根據學科配置、師資需求等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好交流任教教師的工作,做到與本校教師同等待遇。
(五)交流任教的教師要認真遵守所在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自覺接受所在學校的工作安排和各項考核,并在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起示范作用。對不勝任小學教學工作的教師一年后退回原學校。
教師輪崗交流方案5
為貫徹落實《中共山西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加快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見》(晉教師〔20xx〕14號)、《山西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轉發<教育部等六部門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晉教師函〔20xx〕31號)等精神,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校長、教師交流制度化、常態化,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現就推進大同市20xx年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以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按照“統籌兼顧、均衡發展、因地制宜、以人為本、科學規范、積極穩妥”的原則,著力構建科學、規范、有序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機制,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內在活力,縮小城鄉、區域、校際之間師資差距,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
二、交流范圍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
縣域內以優質學校為龍頭,分別聯合周邊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形成若干個片區(學區、盟區),實行教師在片區(學區、盟區)內學校間交流。鼓勵城區學校教師跨片區交流。校級領導一般在縣域內交流。有鎮區和鄉村學校的縣(區),以城鄉學校之間交流為主;沒有鄉村學校的市轄區,以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之間的交流為主;鄉鎮范圍內以中心小學與村小學、教學點交流為主。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機制,逐步擴大交流范圍。
三、交流對象
1、凡男50周歲、女45周歲及以下,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6年及以上的校長(含其他校級領導),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滿6年及以上且完成一輪教學任務的專任教師為應交流對象。校長的交流按照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確定。教師每年交流人數要達到應交流對象總數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參與交流的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骨干教師、縣級以上模范(優秀)教師以及中高級教師要達到應交流對象總數的20%以上。同一學校級領導每次交流人數一般不超過校級領導總人數的30%。
2、在山區、丘陵地區農村學校任教滿9年或在條件更為艱苦的邊遠農村學校、教學點任教滿6年的教師,自愿繼續留校任教的,應尊重本人意愿,視為具有交流經歷。
3、處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并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在校內公示后,可暫不交流。學校傳統項目、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暫不交流,但延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
4、校長、教師自愿申請參與交流的,經學校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實施交流。
四、交流形式
交流堅持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和組織安排相結合,堅持與教師培養、使用和優化教師隊伍相結合,堅持多形式、多層面開展交流工作。
1.指導性交流。鼓勵城區學校的.名師、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城區薄弱學校流動,指導農村學校、薄弱學校的學科建設、隊伍建設等。
2.合作性交流。采取名校辦分校、集團化辦學、聯盟校等形式進行交流,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3.優化型交流。特長教師向特色學校流動,富余學科教師向該學科短缺學校流動,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超編學校與缺編學校根據學科余缺進行互補式流動,進一步促進教師結構優化。
4.走教型交流。采取就近片區內走教兼課的辦法,解決部分學校音體美、勞技、信息、心理健康等結構性崗位空缺問題。
5、其它形式交流。各縣區教育局、各學校要不斷創新交流方式,采取名師名校長特聘崗交流、對口幫扶、支教、送教下鄉等形式,支持優秀校長、優秀骨干教師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有序流動。
五、工作流程
縣屬學校將符合交流條件的所有人員花名冊報送各縣(區)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各學校教師編制、崗位及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的情況,下達各學校應交流的學科及交流名額指標。各學校將參與交流的人員名單報各縣(區)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確定交流人員的服務學校。各縣(區)教育局將本學年度教師交流情況報告、校長教師交流花名表、交流人員報到單上報市教育局備案。
六、保障措施
1、評職評優優先機制。對積極參與交流并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發揮骨干示范作用的校級領導、教師,在職務晉升、評優評先等方面給予傾斜,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給予表彰獎勵。
2、改善工作生活條件。各縣教育局和各學校要努力改善交流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加快建設教師周轉房,可根據各縣實際情況給予交流人員一定的交通補貼。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的教師,享受農村教師補貼。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全面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優化中小學校長和教師隊伍結構的有效手段,是推進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合理分布,縮小師資校際差距、城鄉差距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各有關部門和學校主要領導要深刻認識這項改革的重要意義,消除對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片面認識,在總結以往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組織開展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大力提升校長教師隊伍素質,激發校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本區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2、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教師校長交流的重大意義,予以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市教育局成立校長教師交流工作領導組。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科室人員擔任成員,具體指導和落實全市范圍內的校長教師交流工作。選派交流教師的學校,要深入細致地開展思想工作,組織教師有序開展交流,努力幫助教師解決交流中遇到的各類困難。接收交流教師的學校,要熱誠對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師,盡快幫助流入教師熟悉學校環境和文化,及時融入學校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流入教師的作用。
3、分級規劃實施。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掌握所屬義務教育學校師資需求和在編教職工基本情況,統籌制定年度交流計劃,將交流指標落實到各校;各學校每年進行調查摸底,核清人員學科、年齡、教齡結構和學校工作年限等情況,根據交流指標,確定交流人員名單。
4、加強政策宣傳。要統籌協調各方面的關系,深入細致地做好政策解釋、輿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多形式引導教師深入認識交流的意義和價值,消除思想顧慮。要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教師校長交流工作方案。要大力宣傳和總結交流教師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
5、平穩有序推進。要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結合本地實際,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把握工作重點和進度,循序漸進。保持和發揚學校的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干教師的引領作用。堅決防止部分學校因交流而引發學校超編、超崗位結構比例配置等現象發生。要制定相關配套政策,解決交流教師的后顧之憂,尤其要關心交流到農村學校任職任教教師校長,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6、其他要求。各縣(區)教育局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全力推進校長、教師交流工作,確保圓滿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從9月份起,于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書面報告該項工作進展情況。建立責任制度,確定1名分管領導和1名具體責任人負責日常管理、考核評價、信息報送等工作。
教師輪崗交流方案6
為推動全縣教育事業協調發展,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根據人事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關于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國人部發〔20xx〕24號)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及中共河南省委編辦、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挖潛創新加強教職工管理的意見》(豫編辦〔20xx〕6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請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選聘部分教師到城區義務教育學校交流輪崗,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堅持自愿申報,擇優聘用的原則;
(四)堅持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原則。
二、交流對象
虞城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在編在崗一線教師。
三、學科及人數
本次交流教師150名,其中:
(一)小學(100人):語文30人、數學35人、英語18人、信息技術2人、體育5人、音樂5人、美術5人;
(二)初中(50人):語文10人、數學10人、英語6人、物理3人、化學1人、生物3人、歷史3人、地理3人、道法1人、信息技術2人、體育5人、音樂1人、美術2人。
四、申報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嚴謹治學,為人師表;
(三)45周歲及以下(以檔案年齡為準);
(四)申請初中教師崗位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小學教師崗位應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五)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申請低學段的崗位,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不得申請高學段的崗位;
(六)身心健康,能適應申請崗位工作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特崗教師服務期限未滿3年的人員;
2.小學定向全科教師服務未滿6年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
4.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近三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年度考核結果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員;
6.存在其他違背師德師風行為的人員。
五、方法及程序
(一)報名及初審
由各鄉鎮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填寫申請表,并進行資格初審。各鄉鎮要嚴格把關,不得弄虛作假,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凡被發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除取消當事人交流資格外,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復審及面試
8月15日下午6點前以鄉鎮為單位將本鄉鎮教師申請表(見附件),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獎勵證書復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標準證件照2張統一報送至縣教體局干部人事股,由干部人事股組織人員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結束后,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總成績100分,其中試講70分、答辯30分。備課時間15分鐘,面試時間共10分鐘(試講時間8分鐘,答辯時間2分鐘)。試講主要考察申報人員的學科專業素養、教育教學基本素養、教育教學能力、職業道德素質和心理素質等,試講不使用多媒體,不帶教具,可帶試講提綱進入面試室。答辯主要考察申報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和臨場應變能力。每組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三)公示與聘用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1:1確定考察人員,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交流輪崗人員,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最終確定人員在各鄉鎮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交流輪崗教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參與學校學年度綜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員,統一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人員,退回原工作單位。另外,交流輪崗教師需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凡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能勝任教學工作的,原則上退回原工作單位,三年內不得申請交流。
(四)人員補充
各鄉鎮對符合條件報名的教師,不得以各種理由推諉拒絕,對因教師交流輪崗空缺的崗位,原則上由20xx年招聘的特崗教師、小學定向全科教師及城區輪崗支教教師進行補充。
未盡事宜由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教師輪崗交流方案7
為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根據省、市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的意見和《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促進優質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蘇政發〔20xx〕1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深入推進我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破除影響和制約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合理配置優質教師資源,完善相對穩定、流動有序的義務教育教師輪崗交流制度,基本消除區域內城鄉、校際間教師配備差距,提升區域義務教育發展水平,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更公平、更優質的義務教育。
二、交流對象
(一)交流對象的范圍
列入交流范圍的是除校級領導之外的專任教師(含骨干教師)。專任教師是指按照教師職稱核定工資,并在教育教學崗位上工作的人員;骨干教師是指獲得區級及以上專業稱號的專任教師。具體條件為:
1、原則上為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及以上且在本校工作滿6年的專任教師。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也可以列為交流對象。
2、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區教育文體局批準,可以暫不列入交流范圍: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教師;
(2)處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教師;
(3)患有嚴重疾病并經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
(4)夫妻一方在交流期間的另一方。
(二)交流對象的確定
1、學校按不少于局下達的專任教師和骨干教師應交流數(詳見附件2)派出和接收教師。學校派出和接收的交流教師原則上數量和學科要對等,領銜學校和部分教師富余的學校可適當增加交流教師數量。
2、交流對象確定的基本原則:
(1)原則上以在本校連續任教時間長短為序,時間長的先交流;如任教時間相同,則再以年齡為序,距退休時間較短的先交流。
(2)各校要在教師學科分布、中層干部、學科負責人等
方面統籌安排,制定分批交流計劃,以最大限度保證符合條件的教師獲得交流鍛煉的機會。派出學校應根據學科分類整理專任教師情況,并將符合交流條件的教師按照進本校工作時間從長到短(同等時間再按照年齡從大到小)逐個排序(樣表見附件3)。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可以優先安排交流:城區擬申報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區級以上骨干教師專業稱號或省教學名師等榮譽,無兩年以上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的;40周歲以下、擬申報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無20xx年以來由區教育文體局認可的輪崗交流經歷的;學校后備干部培養對象。
3、采取個人申報和組織安排相結合的方式確定交流對象。
(1)個人申報。教師自主申報,提出交流意向申請。
(2)學校推薦。當個人申報數量小于應交流數量時,由學校根據基本原則,結合本校教師隊伍實際情況,經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提出本輪交流教師推薦意見。
(3)統籌協調。列入本輪應交流名單的教師,如遇家庭等特殊情況,可通過個人自行協商或學校協調,由本學科其他教師先交流,本人順延至下一輪;教師沒有特殊困難,應服從安排參加交流。片區內交流的,由學校間根據學科分布等情況統籌確定;跨聯盟交流的,經所在學校、接收學校同意,報區教育文體局審核后確定。
三、交流方式
(一)區內行政調配(辦理人事調動手續)
由區教育文體局根據區域教育發展和學校教學實際需要,實施統一調配管理。
(二)城鄉校際聯盟合作交流(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單位)
將全區公辦中小學按就近區域劃分為7個城鄉校際合作交流聯盟(詳見附件1),每個聯盟設一所召集學校,負責組織協調本聯盟內各校教師交流工作。
(三)鄭陸片區學校既可參加城鄉校際聯盟合作學校交流,也可參加鄭陸片區學校校際交流。
(四)跨聯盟校際交流(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單位)
除聯盟內交流以外的校際交流,包括區內外學校間的交流,由個人、學校自主申報,區教育文體局協調安排。鼓勵城區學校的骨干教師、管理人員到鄉村學校、薄弱學校交流,鄉村學校、薄弱學校教師、管理人員到城區學校、優質學校掛職鍛煉,鼓勵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交流、富余學科教師向空缺學科教師交流、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的教師向低學段學校交流,以進一步促進教師結構優化。
四、交流時間
聯盟內結對交流和跨聯盟校際交流,時間原則上為兩年一個周期,交流期滿后根據個人申請和學校工作需要,可適當延長交流時間,但交流時間最長不超過兩個周期(四年)。
五、交流教師的管理和考核
1、交流對象確定后,一律不得擅自更改,以確保交流工作順利有序進行。
2、對于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單位的教師,交流期間,管理和考核以接收學校為主,派出學校配合。年度考核時,交流教師列入派出學校指標,派出學校應合理分配優秀等次和合格(嘉獎)名額,由接收學校提出等次建議,兩校會商后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接收學校的有關政策執行,納入接收學校考核測算,由派出學校統一發放,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須做好工作月份計算等的銜接工作。
3、堅持考核管理與教師聘任相結合,把考核的結果與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崗位聘任、職務(職稱)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掛鉤,對認真完成交流任務、成效顯著的教師,在上述工作中給予優先考慮;對在交流中不服從組織安排、不按規定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給予待崗處理,年度考核等第為不合格。
4、交流結束,教師填寫考核鑒定表(附件5),報局人事科存入個人檔案。
六、工作職責
(一)學校
1、妥善安排好交流教師的工作和生活,努力為他們營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2、接收學校要將交流進校的教師與本校教師一同管理和考核,定期總結,及時研究解決交流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加強對交流教師的師德、出勤、業務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完善教師交流檔案管理機制,交流期滿時作出綜合鑒定。
(二)交流教師
1、自覺維護派出學校的形象,以身作則,為人師表,服從接收學校的安排。
2、認真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上好1-2節研討課。
3、骨干教師要發揮引領作用,把好的教風、教法帶到接收學校,協助完善教師培訓、教學研究等工作,指導接收學校教師,全面提高教育教學水平,每學期至少上1次示范課、作1次專題講座,聽課評課不少于20節,在學期內開展交流學校間同課異構教學研究活動。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教師輪崗交流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政策性強,各校務必高度重視,要切實加強對輪崗交流工作的領導與管理,認真研究相關政策,嚴格按照規定精心組織實施,按時完成輪崗交流任務。成立教師交流工作領導小組和具體工作小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二)提高認識,營造良好氛圍。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是加強義務教育階段教師隊伍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對推動我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各校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教師輪崗交流的重要作用,動員教師自覺參加輪崗交流活動。各校以人為本,耐心細致做好交流教師的思想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努力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困難,使他們能及早適應新學校的工作和環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同時積極宣傳先進典型,努力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三)加強考核,嚴格規范落實。區教育文體局將根據上級有關教師交流工作的要求和學校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完善教師輪崗交流工作方案,逐步規范,確保交流工作取得實效。各校要嚴格執行交流工作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甚至拒絕執行交流規定,不得漏報、瞞報應交流教師;要切實加強對交流工作的過程管理,規范嚴格操作程序。各校落實輪崗交流工作的情況將列入學校年度考核內容,對違規學校,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八、時間安排
1、 6月中下旬,各校組織發動,宣傳有關政策。
2、 7月5日前,各校將申請交流的教師名單和相關信息報送局人事科。申請區內外行政調配的,仍暫按原區內流動辦法執行。在前一年年底前報送材料。
3、 7月20日前,由召集學校召集,會同聯盟內的其他學校商量確定本輪交流教師名單;各校將《天寧區20xx—20xx學年交流教師匯總表》(見附件4)紙質版1份報局人事科。
4、 7月31日前,學校做好交接工作,交流教師參加接收學校的活動。
九、相關政策
1、 40周歲以下的義務教育學校申報人員,申報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時,須具備20xx年起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輪崗交流經歷。(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xx年常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聘工作的意見》(常教人〔20xx〕9號))
2、城區教師評聘高級職務(職稱)時,須有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兩年以上的經歷。(省政府、市政府關于統籌推薦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促進優質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蘇政發〔20xx〕1號、常政發〔20xx〕51號))
3、縣域內城區學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教師,在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申報特級教師和轄市區級以上骨干教師時,應有2年以上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建立江蘇省特級教師、江蘇省教學名師等優秀教師與鄉村學校共建制度。
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教師輪崗交流方案8
為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合理配置,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優質均衡發展,同時打破教師“一校所有”的格局,積極推行“學校人”向“系統人”的轉變,結合區教育武教人〔20xx〕13號《關于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交流工作的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現制定禮河實驗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通過交流,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活力,為辦好每一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提供有力保障。
二、交流原則
(一)優化結構、合理流動、注重實效的原則;
(二)個人主動申請與組織統籌安排相結合的原則;
(三)個人發展、學校發展與區域均衡發展相結合的原則;
(四)教師交流與隊伍穩定和學校長遠發展相結合的原則。
三、交流形式
交流分為頂崗交流、結對互助交流、跟崗學習交流、指導性交流和走教交流五類以及區教育局認可的其他形式。
1.頂崗交流。超編學校(學段)向缺編學校(學段)派出教師,派出的教師在交流周期內,原則上在另一方學校(學段)工作。
2.結對互助交流。雙方學校互相派出教師,派出的教師在交流周期內,原則上在另一方學校工作。原則上雙方學校互派出同學段同學科同數量的教師。
3.跟崗學習交流。中層及以上學校管理人員參加區教育局組織的跟崗學習。
4.指導性交流。區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和學校中層以上干部,日常工作主要仍在原學校,但通過定期到交流學校上示范課、開展教研活動、結對培養青年教師等,開展指導性交流工作。
5.走教交流。區域內學校之間,緊缺學科教師可以安排走教交流,即在雙方學校都擔任一定課務。
四、教師交流的范圍、對象、人數及時間
(一)交流范圍: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完中初中部。
(二)交流對象與條件:男50周歲以下,女45周歲以下,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6年以上的公辦教師,原則上都應分期分批循環參加交流。
(三)交流人數:結對交流人數原則上不少于2人,骨干教師、專任教師的'比例原則上不少于15%。
(四)交流時間:頂崗交流、結對互助交流,2年為一個周期;指導性交流、走教交流,3年為一個周期;跟崗學習交流每期時間由區教育局確定。
五、交流辦法與程序
(一)成立輪崗交流領導小組,
組長:蔡自力
副組長:龔廣發、陳建國
組員:莊小芬、金建中、丁東偉、楊莉亞
(二)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教師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三)符合交流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
(四)工作責任和要求
1.交流教師:
⑴交流教師由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雙重管理,其中頂崗交流、結對互助交流以接收學校管理為主。
⑵交流期間教師的人事、工資關系不變,參加頂崗交流和結對互助交流的黨員的組織關系轉入接收學校,在接收學校參加組織活動。
⑶指導性交流的骨干教師應通過青藍工程、師徒結對等形式,為對方學校培養1-2名青年教師;同時,每學期至少在交流學校開設4次以上示范課,或學科專題講座,或指導集體備課,至少進行8次聽課評課等教科研活動。
⑷跟崗學習交流原則上不少于參加2期不同學校的跟崗學習。
⑸教師交流期滿后,回派出學校工作。要求繼續交流的教師須經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雙方同意并報區教育局批準。
2.派出學校:
⑴要精心選派交流教師,有序安排教師參加交流,確保教師交流工作取得實效。
⑵及時向接收學校了解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
⑶對參加交流教師的交流時間、交流效果等建立詳細的基礎臺賬,并報區教育局組人科存檔備查。
3.接收學校:
⑴要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交流教師,妥善解決好他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問題,促使其迅速適應崗位變動,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定期與派出學校溝通交流教師的情況。
⑵要根據交流教師的專業及特長合理安排工作,為交流教師提供專業成長與發展的良好平臺。
⑶要加強對交流教師的過程管理。認真記載其業務檔案,每學期進行考核,交流期滿時作出綜合鑒定,并將考核情況報區教育局組人科進行交流認定。經區教育局組人科認定的交流材料交派出學校存檔。
⑷要認真做好教師交流的考核工作。教師交流期滿后,由接收學校和派出學校、并以接受學校為主共同做好交流教師的考核工作,認真填寫《武進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工作考核表》,在雙方學校公示后報區教育局審批。
六、保障措施
(一)頂崗交流和結對互助交流教師,享受每月最高1000元的教師交流補貼,具體標準由區教育局根據實際家庭住址與交流學校路途遠近等分別確定。
(二)頂崗交流教師和結對互助交流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接收學校考核發放,其他形式交流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仍由原學校考核發放,其在交流接收學校的工作和現實表現反饋給派出學校并可納入派出學校的考核。
(三)在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中,同等條件下,具有交流工作經歷的教師優先聘用。教育系統組織評優評先、高層次學習培訓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實績突出的交流教師。
(四)從20xx年起,凡申報中級、高級職稱評審的應交流教師,均需具備交流工作經歷才可參與擇優申報。
(五)頂崗交流教師由接收學校實行單獨年度考核,考核優秀比例可放寬至頂崗交流人數的30%。
(六)區教育局將按學年度對各校教師交流工作進行專項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學校工作考核評價的內容之一。對政治思想合格,專業技術過硬,業績突出、符合基本條件的交流教師,經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推薦,組織考核,可列為學校后備干部。擬提拔的學校中層正職以上干部,原則上應有交流工作的經歷,或者在提拔試用期內必須參加交流。
(七)嚴肅教師交流紀律。
凡屬應交流對象的教師,如果不服從學校交流安排的,按照以下條款處理:
1.學校不得推薦其參加市、區“五級梯隊”等專業榮譽稱號的評選;
2.當年年度考核不能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交流教師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導致教學質量嚴重滑坡,或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重大事故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教師交流工作事關教師的切身利益和學校教育的優質均衡發展,我們要充分認識教師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廣泛宣傳,加強教育,認真組織,統籌安排;要深入細致地做好交流教師的思想工作,及時化解各種矛盾,保證教師交流工作平穩、有序地推進;要及時總結教師交流工作經驗,及時反饋好的做法和建議,不斷改進和完善教師交流工作。
教師輪崗交流方案9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xx年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學校、幼兒園實際,制定20xx年校(園)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方案如下。
一、交流輪崗人員范圍
全區中小學、職業學校、幼兒園、局所屬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學校)的在編在崗(含人員控制總量、合同制教師)校(園)長、教師(以下簡稱校長、教師)。
二、交流輪崗的對象和人數
符合以下條件的校長、教師均須按規定參加交流:
(一)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2屆的校長。其中,校長每屆任期一般為5年、副校長為3-5年,同一所學校校長、副校長一般不同時進行交流;
(二)已聘任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超過2個聘期的專任教師。高級教師及以下每個聘期為3年、正高級教師為5年;
(三)新晉升履職的教師原則上3年內至少安排其參加1次不低于1學年的城鄉教師輪崗交流。
除上述條件以外,本人自愿交流的校長、教師,所在單位要給予積極支持。
三、交流輪崗的類別和時間
(一)調配交流。校長的調配交流,按校長職級制的有關規定,按程序辦理,人事關系同步調整。教師的`調配交流根據《墾利區教育系統人員調配暫行規定》(墾教發[20xx]41號),區教育局擬定人員調配方案,經區委編委領導同意后,報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備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手續,調配交流人員人事關系同步調整。
(二)校際之間交流。由各區直學校提報交流任教教師到鎮、街道學校任教的材料,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等保持不變;學校學科富余人員,根據學科情況,各學校提報人員名單,由教育局統籌安排交流,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鎮、街道學校教師交流到區直學校教師不再享受鎮、街道相應補貼)等保持不變。教師交流時間原則上為1-3學年。校長每次交流的年限原則上不少于一屆。
(三)局屬事業單位與學校之間的交流。局屬事業單位人員到學校交流,學校教師到局所屬事業單位交流,由所在單位提報人員交流材料,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鎮、街道學校教師交流到局所屬事業單位不再享受鎮、街道相應補貼)等保持不變。交流時間原則上為1-3學年。
四、交流輪崗的方式
(一)個人申請。符合交流輪崗要求的校長、教師本人提出交流申請,報學校和區教育局審批。
(二)學校推薦。學校根據教師交流的有關規定和本校教師隊伍實際,制訂年度交流計劃。主要依據教師在本校連續任職時間和個人申請,確定符合規定條件的校長、教師,原則上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人數的10%,分期分批進行交流,報區教育局備案后實施。
五、交流輪崗的實施步驟
(一)人員上報。確定全區各學校交流輪崗人員計劃,采取個人報名、組織安排的方式確定本單位交流人員,填寫《墾利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登記表》,上報區教育局備案。
(二)資格審查。根據報名條件要求,區教育局審核報名人員資格,確定交流輪崗人員。
(三)組織交流。根據報名情況和資格審查情況,對審查合格的教師做出統一安排。各單位要為交流輪崗校長、教師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支持、指導、幫助交流輪崗校長、教師履行工作職責。
(四)報送要求。以學校為單位,將《墾利區符合交流輪崗教師統計表》、《墾利區教師交流輪崗登記表》、《墾利區校長交流輪崗登記表》和《墾利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人員匯總表》紙質版一式兩份于8月31日前報區教育局509室;上年度交流輪崗教師所在單位和交流學校要認真總結教師交流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意見、建議,形成書面報告,一并上交。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報材料的學校,區教育局不再受理。
六、有關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個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區教育局批準,可以不列入交流范圍:
1.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2.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療,或正在孕期、哺乳期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安排參與交流: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2.因健康等原因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
3.存在嚴重師德問題的。
(二)交流范圍內的校長、教師參加職稱評審、聘任的必須具有交流工作經歷,其中: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稱、正高級教師職稱和評選特級教師的必須具有在鎮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對出勤達不到要求、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認定支教經歷。
(三)交流輪崗待遇。按照區委組織部下派干部的標準發放交通、生活補貼,交流期滿結束時經考核合格后根據考勤情況一并發放。交流輪崗校長、教師與接收學校教職工在培訓學習、假期安排、日常管理等方面同等對待。
(四)優先安排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培訓計劃和項目。
(五)嚴肅工作紀律。各學校在實施校長、教師交流工作中,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肅紀律,加強監督,切實維護參與交流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教師隊伍穩定。
教師輪崗交流方案10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工作全局,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切實解決各教學點教師資源配置上的結構性矛盾,優化本轄區內教育資源配置,實現教育資源共享,促進小學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質量實施義務教育,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決定建立趙坡中心小學教師輪崗交流機制,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辦好每一所小學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精神,立足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制度,真正形成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制度,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實現教師隊伍管理上的創新與突破,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本著“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職務晉級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弘揚艱苦奮斗、愛崗敬業的師德教育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確保教育系統安定穩定、推動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相結合。三、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趙坡中心小學在編在崗的專任教師,均為輪崗對象。其中下列人員不作為輪崗交流對象:
1、男教師年齡55周歲以上,女教師50周歲以上的專任教師。
2、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縣教育局批假為準)。
3、英語專任教師和“農遠”管理員(以各校確定的教師為準。若是教師職務晉級,也必須參加輪崗。)
4、各小學的校級領導(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
(二)輪崗措施
1、其他學區調入到趙坡中心小學或曹河教學點的教師必須參加兩學年的教師輪崗。
2、中心學校統考或學區統考連續倒數后3名的教師。
3、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影響惡劣的教師。
4、在中心學校各類檢查中受到點名批評的教師
5、各教學點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本校輪崗計劃。按照中心小學每年公布各校參加輪崗教師人數,妥善安排輪崗人員,便于中心小學對輪崗教師分配工作。
6、自愿輪崗交流。
(1)、鼓勵趙坡中心小學、曹河教學點的教師自愿到鄧崗教學點、謝營教學點交流,交流時間為一年。
(2)、自愿交流的`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中心小學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3)、交流期滿后,安排回原學校任教。
三、激勵措施:
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在評優選先時,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四、紀律要求:
1、各校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服從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校教育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了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及時給予關心和幫助,使其能夠思想穩定、工作安心。
4、輪崗交流教師的年度任職考核和教師工作量評估、教師職務晉級由接收學校負責進行。
5、確定輪崗而不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不能評優評先、不能晉升高一級教師職務。
6、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周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告誡;超過半個月時間拒不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上報中心學校予以除名。
7、各校校長是實施教師輪崗交流機制的第一責任人。凡對輪崗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實施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教師輪崗交流方案11
為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教育部關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教基一〔20xx〕1號)、省政府《關于江蘇省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改革發展示范區建設的意見》(蘇政辦發〔20xx〕65號)、《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和校長流動工作的意見》(蘇教人〔20xx〕19號)和市人社局、教育局《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干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的意見》(常教人〔20xx〕18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學校開展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破除影響和制約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合理配置優質人力資源,完善相對穩定、流動有序的義務教育干部、教師輪崗交流制度,基本消除區域內城鄉、校際間教師配備差距,提升區域義務教育發展水平,基本解決義務教育擇校過熱等問題,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更公平、更優質的義務教育。
二、交流對象、比例
1.交流的對象:原則上為距法定退休年齡滿5年的、在一所學校工作滿6年的專任教師。其他教師因本校流動范圍之內教師輪崗交流出現難以安排的情況,也須交流。
2.交流的比例:原則上參加交流的專任教師為本次應交流對象的15%;參加交流的骨干教師為本次應交流對象中具有市新秀及以上專業榮譽的專任教師的15%。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市教育局同意,可以不列入交流范圍: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因病不能保證正常工作及孕產期的教師暫不交流。
三、輪崗交流流出、接收數量與類別
根據《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流出、接收數量與類別情況統計表》,我校教師輪崗交流流出、接收數量與類別如下:略
四、當年流出專任教師、骨干教師的確定
1.成立專門組織:學校成立教師輪崗交流推薦小組,負責向學校推薦當年輪崗教師的人選。
組長:馮斌
副組長:王燕、徐晶磊
組員:史爾娜、許志剛、戴界蕾、周艷、李靜娟、姜皎、陳慶艷、于佳會、邵林峰、王詠皓、吳文普、陳華。
2.宣傳發動。召開干部會議和全體教職工大會,宣傳教師輪崗交流的法律、法規、政策、意義。
3.確定當年交流教師。
(1)自主申報。教師對照市教育局測算的輪崗交流數量、學歷、學科、職稱、專業稱號等要求,自主申報。填寫《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表》。
(2)小組推薦。自主申報數量小于應交流數量,由學校輪崗交流推薦小組推薦,推薦小組采用成員提名,全體成員評議表決的方式,確定初步交流人選,同意輪崗交流的票數超過推薦小組投票成員數三分之二以上的,即是當年輪崗交流的教師。推薦小組負責將推薦結果告知教師,教師沒有特殊困難,應服從推薦,參加輪崗交流。
(3)校辦公會討論確定。校辦公會討論確定當年交流的教師。
4.報送市教育局。
學校于20xx年6月30日前,將本校當年交流的專任教師、骨干教師名單(《20xx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輪崗交流教師名單》)報送市教育局人事處。
五、當年接收專任教師、骨干教師數的`確定。
學校依據輪崗交流的規定,召開行政辦公會,確認常州市教育局提供的接收專任教師、骨干教師的數量、學歷、學科、職稱、專業稱號。并填報《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接收輪崗交流專任教師、骨干教師數量確認表》,報送市教育局人事處。
六、交流形式及日程安排
1.交流形式:雙向選擇、行政指定
2.交流安排
(1)20xx年7月2日,召開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教師輪崗交流雙向選擇洽談會。
(2)地點:另行通知。
(3)參與單位:局屬初中。
(4)參與教師:局屬各初中當年輪崗交流的教師。
帶身份證、《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表》。
(5)要求:
某一學科中既有教師流入又有教師流出的學校須先流出再流入。
七、行政指定
雙選不成或部分學科交流人數少而無法雙選的,由市教育局指定交流學校。
七、工作要求
1.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新學期開學前,參加本次交流的教師憑交流表、市教育局工作調動介紹信到流入學校報到。各校要及時做好人員聘用合同的終止、解聘、簽訂、調動、崗位聘用的相關工作。
2.輪崗交流須同時調整人事關系,所聘專技崗位等級劃轉到工作學校,輪崗交流教師按原等級聘任,輪崗交流學校中學高級教師的結構比例達到系統內平均水平的,原則上不再劃轉中學高級教師崗位。
3.按規定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優先參與評優評先,可按規定晉升職稱、聘任高一級專技崗位、提拔高一級管理崗位。20xx年申報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時,40周歲以下(20xx年6月1日后出生)的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申報人員,須具備20xx年起由市教育局認可的輪崗交流經歷(須辦理人事調動手續)。不按規定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不得享受上述待遇,年度考核等第為不合格。
4.加強輪崗交流教師的檔案管理,記錄并保存輪崗交流的時間、學校、工作表現、年度考核結果等情況。
教師輪崗交流方案12
一、指導思想
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以提高柳北區中小學教師隊伍的專業素養和營造開放共贏的校園文化為目標,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和教育公平,整體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原則與思路
(一)政策引導、充分激勵。堅持教師隊伍輪崗交流與崗位設置、績效工資、職稱評聘等政策相結合,充分發揮對教師隊伍建設的激勵作用。
(二)城區統籌、城鄉互動。堅持城區內優質學校與薄弱(新建)學校之間雙向交流,市區學校送教下鄉與農村學校進城輪崗交流學習相結合,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三)有序推進、合理流動。堅持深入調研、科學制定輪崗交流方案,實現城鄉教師有序合理流動,推進教育公平。
三、形式與要求
(一)形式。
1.自治區“三區”支教、“非三區”支教輪崗。
(1)根據自治區相關部門關于開展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簡稱“三區”支教計劃)的要求和下達的任務,每年由柳州市教育局選派、協調一批教師到“三區”開展支教工作。
(2)“非三區”支教、輪崗交流。
根據市教育局安排,從轄區內教育質量較好的市區中小學學校選派優秀教師到村小支教,各村小同時選派同等人數、相同學科的教師到市區支援學校輪崗交流學習。
(3)“非三區”走教。
根據市教育局安排,選派英語、體育、藝術、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緊缺學科優秀教師,除完成原單位教學工作外,從城區內市區中小學到鄉鎮(街道)中心校及村小或中心校到村小(2個學校及以上,不包括本人所在學校)走教。
2.柳州市支教輪崗交流。
根據市教育局安排,每年由柳州市教育局選派一批市區學校教師到各縣(新區)相應學段的學校支教。各縣(新區)受援學校同時選派同等人數、相同學科的教師到市區支援學校輪崗交流學習。
3.城區內輪崗交流。
(1)“集團學校+農村學校”輪崗交流。
(2)“片區學校+農村學校”輪崗交流。
(二)要求。
1.各集團(片區)學校根據相關要求,制定并組織實施本集團(片區)教師隊伍輪崗交流具體實施方案,各學校制定本校教師輪崗交流方案。
2.支教、走教原則上選派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骨干教師參加。
3.輪崗交流的重點對象為男50周歲、女45周歲以下,在同一學校任教滿8年以上的教師。每年參加輪崗交流的人數,原則上達到本集團(片區)在職在編專任教師總數的10%以上(含10%)。各鄉鎮(街道)村小教師由中心校統籌安排到村小輪崗,輪崗交流原則上先安排到市區學校輪崗交流。
4.參加“三區”支教、對縣(新區)支教、“非三區”支教、“非三區”走教和城區內市區學校與鄉鎮(街道)中心校及村小互派輪崗交流學習的教師,可納入本集團(片區)學校當年參加輪崗交流人員總數。
5.城區內校級領導跨校任命因工作需要調動或選調進入新建、改(擴)建學校的教師,從進入新學校開始可視為交流輪崗經歷,新建學校原則上三年內可不安排輪崗交流。
6.“三區”支教、對縣(新區)支教、“非三區”支教和村小派出的頂崗教師,均實行離崗全職工作形式,時間一般為1年以上(含1年);城區內市區學校與鄉鎮(街道)學校(不含村小)交流時間一般為2年以上(含2年),視同為支教經歷;市區學校以及中心校與村小輪崗交流輪崗交流時間一般為3年以上(含3年)。
7.上級組織的“非三區”走教實行走教形式。原則上走教教師除完成原單位教學工作外,還必須到鄉鎮(街道)中心校及村小或中心校到村小(2個學校及以上,不包括本人所在學校)學校連續走教1個完整的'學年,擔任相應課程或專業的教學任務,并采用多種形式切實幫助走教學校教師提高教學水平和業務能力,視同為支教經歷。
四、相關政策規定
(一)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未滿50周歲,在縣城以上(含縣城)工作的城鎮中學教師,晉升教師系列高級職稱,必須要有到農村學校任教或支教一年以上的經歷。
(二)未滿50周歲,取得高級職稱聘任到專業技術5級崗位或取得中級職稱聘任到專業技術8級崗位的中小學教師,必須有1年及以上支教或3年及以上縣域內輪崗交流的工作經歷。
(三)每年安排的縣域內輪崗交流、市區學校與各縣(新區)學校之間的支教和輪崗交流學習交流人員中,校級領導要占2%以上。
(四)教師輪崗交流和支教期間,須安排滿工作量并擔任班主任或副班主任,每學期須要安排校級以上公開課、示范課1節以上或舉辦專題講座1次以上(其中市區支教教師須給全縣教師上1節示范課或組織1次集體備課。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領導機構。
1.成立柳北區中小學教師隊伍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具體人員名單詳見附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指導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教師隊伍輪崗交流活動的日常工作。
2.各集團(片區)學校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并指派專人負責日常工作。
(二)強化過程管理。
1.對參加支教、走教或輪崗交流學習的教師實行雙重管理,派出學校要積極解決教師的后顧之憂,接收學校要妥善安排教師的工作和生活,負責對支教、走教、輪崗交流學習的教師考核工作,并將考核結果及時送達派出學校。
2.嚴格考勤制度。加強對支教、走教及輪崗交流學習頂崗教師的日常管理,嚴格執行考勤請假制度,選派工作經費管理和審核發放必須以考勤為憑證。
(三)人員經費管理。
1.人員及人事工資管理。
在職在編和聘用控制數的教師在支教、走教、輪崗交流期間的編制、崗位、人事、工資不變。到轄區外支教和城區內走教的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原單位根據派駐學校給出的考核情況計發;轄區內輪崗交流、支教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隨人到接收學校考核計發,并適當給予傾斜。
2.參加自治區、柳州市教育局支教、走教計劃。
參加自治區“三區”支教工作、柳州市教育局組織的支教、走教工作活動所需經費由上級給予保障。其中,安排到三江、融水、融安縣的支教人員,按每人每年2萬元給予工作補助;安排到柳江、柳城、鹿寨縣的支教人員,按每人每年給予1.6萬元工作補助;安排到柳東新區、陽和工業新區的支教人員,按每人每年給予1萬元工作補助;安排到城區鄉鎮(街道)以下學校(村小)的“非三區”支教、走教工作經費,按每人每年給予1萬元標準補助。
選派工作補助經費主要用于向選派教師發放工作補助、交通旅差費及購買意外保險等,工作補助經費專款專用,全部用于支教教師,不得擠占、挪用。
3.參加城區內輪崗計劃。
城區內輪崗交流或跟班學習所需經費由城區本級財政給予保障。石碑坪片區、沙塘片區、長塘片區學校到市區輪崗交流的教師,每月給予300元工作補助(每學年按10個月計算)。
(四)用好獎罰手段。
1.在支教、走教、輪崗交流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在年度考核等級評定、各級獎項評選、培訓培養對象選拔等工作中,優先考慮正在參與支教、走教、輪崗交流或具有這一經歷的教師。
2.對不服從支教、走教、輪崗交流工作安排,或在支教、走教、輪崗交流期間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考核不合格的教師及相關工作人員,3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崗位、不得申報各級各類獎項,情節嚴重的要給予紀律處分。對組織管理不力、工作任務不落實的學校,取消其評選各類先進單位或示范學校資格。
教師輪崗交流方案13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xx鄉中小學教師的合理流動機制,不斷均衡協調我鄉中小學學校發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優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教師全面發展,辦人民滿意教育,結合我鄉中小學教師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輪崗交流方案。
一、輪崗交流原則
教師輪崗交流遵循“科學合理,統籌兼顧,穩步推進,均衡發展”的原則。本著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個人意愿與教育需求相結合,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均衡配置教師資源。
二、輪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個人申請,經新華中學研究報經中心學校批準后在全鄉中小學范圍內輪崗交流。
三、輪崗范圍及對象
1、凡男50周歲、女48周歲以下的(以當年8月31日為準)我鄉在職在編學校任教教師。
2、教師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輪崗交流指數確定方式為:新華中學當年超編人數的50%確定為交流到小學的人數;新華中學缺崗科目教師,從小學擇優交流到中學。
四、輪崗交流措施
1、自愿輪崗交流。
(1)鼓勵中學教師申請到小學任教,服務期為1年。
(2)從20xx年9月起,凡參加評審中小學高級、一級、二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履現職期間有一年及以上在小學任教經歷,且認真完成交流任務,成效顯著的人員,在職稱評聘、評先評優和考核中,在同等條件下原則上予以優先即在當年年終考核總分上加2分。
(3)自愿交流的教師,于當年7月31日以前由本人提出申請,中學簽署意見后,由鄉中心校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4)服務期滿后,原則上安排回中學任教,“自愿輪崗”的可在履現職期內同等條件下參與評優晉級。
(5)輪崗交流教師交流期間的人事檔案保留在中學。
2、需要磨練的交流。
(1)科目課時量課時聘任不足60%的教師。
(2)不服從學校工作調配的教師。
(3)上述人員人數在交流指標范圍內的直接確定為交流對象,到小學輪崗交流;
上述人員人數多于交流指標范圍的,經全校教師無記名投票的形式確定交流對象。
3、交流輪崗任教教師的`考核定性
(1)交流輪崗到小學的教師根據小學考核方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用小學第1名與中學第1名差異系數乘以該教師在小學的考核得分,即為該教師在中學的年終檔案分。
(2)輪崗交流教師最終考核成績居新華中學前15名者,年終考核定性為優秀,并推薦為當縣級優秀教師。
4、輪崗交流服務期滿后,如果愿意繼續留在小學任教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中心學校討論決定認可后,將該教師在中學的人事檔案轉到小學。
5、交流到中學的任課教師由中學進行考核。
五、輪崗交流要求:
1、統一思想,精心組織。教師交流工作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事關教師的切身利益,學校領導要加強宣傳和組織力度,顧全大局,統籌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鄉中小學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系不變。
4、當年確定的輪崗交流對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履職,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不服從輪崗交流的視為曠工處理。
六、本輪崗交流實施方案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
教師輪崗交流方案14
為了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和校長科學合理的流動機制,促進義務教育學校師資合理配置,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按市教育局、市編辦、市財政局、市人社局《轉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的要求和根據省教育廳、省編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的精神,結合本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著力構建科學、規范、有序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機制,優化隊伍結構,促進師資合理配置,提升隊伍整體素質,為辦好每一所義務教育學校、促進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總體目標
以促進教育的均衡發展為目標,積極構建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的流動機制,力爭用3-5年時間實現區域內教師交流輪崗的制度化、常態化,推進區域內優質教師資源共享,著力解決教師隊伍中“職業倦怠”和發展后勁不足等問題,形成有利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教師管理制度和資源均衡配置機制,整體提升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
三、交流輪崗時間
教師交流輪崗到區一小(中心小學)、平東分教點的應不少于2年,到二小(大魁小學)、其它分教點應不少于1年;校長(負責全面工作的副校長)交流輪崗應不少于一個任期3年。
四、交流輪崗對象
(一)全區所有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含副校長,下同)在同一所學校(不含分校區,下同)任職滿2屆以上(每屆任期一般不應少于3年)、教師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滿9年以上,原則上要在本區內交流輪崗。
(二)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校長、教師可不納入交流對象范圍。
(三)有以下特殊情況之一的,可暫不納入交流對象范圍:
1、曾在本區內2所以上其他學校工作共6年以上(每所學校均工作2年以上),或曾在鎮街外村辦分教點工作共6年以上的鎮街學校教師。
2、處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教師,或患有嚴重疾病且經區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市級以上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
3、正在現學校承擔區級以上重要教科研項目的教師,或有1年以上交流支教經歷的教師。
以上情況經區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后,可延遲進行交流,但延遲時間一般不超過3年;學校特殊崗位的個別人員經學校同意報教育文體衛生局核準后可不參與交流輪崗;不納入交流范圍和暫時不納入交流范圍的校長和教師,本人申請進行交流的,也可以進行交流。
五、交流輪崗方式
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主要通過定期交流、跨校競聘、支教的方式有效推進。
1、校長交流輪崗。對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學校校長,按管理權限,由區教育文體衛生局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交流輪崗,交流輪崗的校長的人事工資關系轉入新單位,交流輪崗期滿后教育主管部門可根據實際繼續安排下一周期的輪崗。
2、教師交流輪崗。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以漠南中學教師到一小(中心小學)、二小(大魁小學)、村分教點支教和一小(中心小學)、平東分教點的教師到二小(大魁小學)、其他村分教點支教的途徑為主,交流輪崗原則上不帶編進行(本人申請調入的除外),交流輪崗期間的工資、人事、編制關系保留在原單位,參加交流輪崗學校年度考核,績效工資由區教育主管部門核撥到交流輪崗學校發放,交流輪崗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回原單位上班,考核不合格則繼續下一周期的交流輪崗,下一周期交流輪崗的學校由區教育主管部門按實際安排。
3、漠南中學教師交流輪崗到一小(中心小學)、二小(大魁小學)、村分教點支教的形式以富余學科教師向空缺學科流動為主,具體科目及需求人員數量由區教育文體衛生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區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4.新招聘的教師,按照教師隊伍建設的有關規定,首先安排到各分教點任教(任教時間最少要2年以上),并納入教師交流工作計劃。
六、實施步驟
1.制定計劃。區教育文體衛生局按照交流輪崗條件進行排查摸底,統計掌握交流輪崗人員情況,結合實際,制定交流輪崗計劃并把計劃于6月30日前報區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2.名單公示。各學校對照本方案,對凡是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都在原學校進行公示。
3.核定名單。區教育文體衛生局根據本實施方案,結合本區教師隊伍實際,對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進行資格審查,確定交流輪崗初步人選,并將結果名單于7月20日前在教育文體衛生局和學校公示。
4.人員選用及調配。交流輪崗人員由區教育文體衛生局按需要選用,其中到一小(中心小學)、平東分教點支教的主要根據空缺學科的需要按任教年限的長短分批選用,每周期一批;到區二小(大魁小學)及其他各村分教點支教的不分科目由區教育文體衛生局按學校實際調配進行交流輪崗。
交流輪崗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暑假期間進行,區教育文體衛生局審定后的交流輪崗人員名單經區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核準并公示后,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執行交流輪崗,屬組織原因的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并通報批評;屬個人原因超過一周不報到的,停發工資,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保障措施
1.校長選拔。新任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應有2所及以上學校任教的工作經歷,或有3年以上村辦分教點任教的工作經歷。
2.職稱晉升。中小學教師評定高級職稱時,必須具有村辦分教點任教1年以上的經歷。
3.崗位聘任。參加交流輪崗的教師保留原聘教師職務崗位級別,原沒有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優先聘任到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等級。
4.評優評先。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評選區級及以上名師名校長時,參評人須具有2所及以上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不得低于2年,或在村辦分教點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其他層次的評優評先也要在同等條件下,把交流輪崗的經歷和業績作為優先考慮的依據。
5.培養培訓。充分發揮骨干教師、優秀教師的傳、幫、帶作用,以交流輪崗的教師為重點,進一步加強音樂、體育、美術、英語、信息技術、科學等緊缺學科培訓。在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名師名校長等推薦評選和骨干教師培訓中,優先向交流輪崗的骨干教師傾斜。
八、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為了加強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組織領導,更好的推進該項工作的開展和具體實施,區黨委、管委會成立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由區黨委副書記任組長,分管教育的管委會副主任任副組長,教育、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落實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育文體衛生局。
2.提高認識。各部門、學校要正確把握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做好教師交流的政策宣傳和思想教育工作,著力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圍,進一步激發教師的積極性、主動性,確保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取得實效,努力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目標。
3.精心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是一項長期性、艱巨性工作,實施過程要體現以人為本,要注意科學、合理地把這項工作做實、做細,防止方法簡單化,既要積極開展、注重實效,又要操作有序、維護穩定,堅決杜絕只顧眼前利益的短視行為,促使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
九、部門職責
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行“省級指導、市級統籌、以區為主”的工作機制,區教育、人社、財政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統籌規劃、政策指導和督導檢查。
區教育文體衛生局應根據區域內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的實際情況,在區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在編制部門核定的教師編制總量內,按照“總量控制、鎮村統籌、按需配備、結構優化、動態管理”的原則,采取互補余缺、有增有減的辦法,根據班額、生源變化情況統籌使用教師編制。
區組織人事和勞動保障局負責對學校教職工人事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管理,要根據交流輪崗計劃,及時調整中小學校崗位設置方案,以適應和滿足教師交流到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崗位聘用的需要,會同區教育文體衛生局對學校的崗位設置實行總量和結構比例控制。
區財政局進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供財力保障,為義務教育教師交流輪崗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教師輪崗交流方案15
為了促進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促進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決定建立本校教師輪崗支教交流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趙化學區教育工作督導組和xx鎮政府關于均衡發展教育的精神,以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立足本校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支教交流制度,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本著“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職務晉級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弘揚艱苦奮斗、愛崗敬業的師德教育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確保教育系統安定穩定、推動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相結合。
三、基本情況
本校下轄青山、楊寺村小。青山村小現有五個教學班,學生110余人,教師6名。楊寺村小現有四個教學班,學生90多人,代課教師4名。
三、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1、凡我校完小的在編在崗專任教師,均為輪崗對象。
2、當村小一旦出現差缺教師時,在完小教師中按照下列次序確定交流對象:
(1)教師自愿申報到村小任教。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根據學科結構等情況確定是否安排輪崗支教。
(2)在近一學年期末統考中,所任教學科平均分與學區平均分差距最大者【教多班科的取平均,再乘以系數(1-0.1x),x為教師任教的統考班科數】,按照輪崗支教人數,按平均分差距從大到小依次確定。
(3)若統考成績名次相同,則年齡較小者為輪崗支教交流對象。
3、符合下列條件者,不作為輪崗交流的對象:
(1)男教師年齡58周歲以上,女教師53周歲以上的專任教師(時間截至到當年8月31日為準)。
(2)校委會成員。
(3)孕婦、身體殘疾或長期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為準)。
(二)輪崗年限要求
到村小支教原則上應滿1學年,期滿后可申請回完小工作,也可申請繼續在村小工作。
四、激勵措施
1、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在評優評先時,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2、在崗位等級晉升時,在同等條件下有到村小支教工作經歷者優先晉升。若均有到村小支教工作經歷,則以支教工作時間較長者優先晉升。
3、到村小支教的教師,學校給予路費生活費補助:青山:300元/月,楊寺:500元/月。一學年按10個月計算。
五、紀律要求
1、全體教師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校教育事業均衡發展做出貢獻。
2、對于學校考核確定應該到村小支教而不參加輪崗支教的教師處理辦法:①師德師風年度考核“不合格”。②教師學年度考核“不合格”。
3、到村小支教的教師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不得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天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效能告誡;超過2天時間仍然拒不到崗的,按上述第2條處理。
4、本實施方案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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