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錯峰生產方案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寫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錯峰生產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錯峰生產方案1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大氣污染整治工作及“秋冬防”攻堅精神要求,進一步削減秋冬季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有效應對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xx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技術指南》)《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業秋冬季錯峰生產指導意見》《臨汾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方案》等法律規定及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為核心,以完成省、市下達的考核指標為目標,以科學劃定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為抓手,在嚴格執行省、市錯峰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工業企業績效等級、守法違法差異等確定錯峰停限產比例,采取綜合防控、協同減排等措施,突出對重點行業、重點時段、重點環節的精準施策、科學調控,最大限度減少重污染天氣,倒逼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持續提升重點行業環保治理管理水平,努力打造行業標桿企業,全力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管控范圍
全縣鋼鐵、焦化、磚瓦、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點涉氣行業企業。
三、管控時間
20xx年10月21日—20xx年3月31日。分兩個時段實施,第一個時段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個時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管控停限產時長在兩個時段平均落實。
四、管控原則
錯峰生產管控執行分治理水平、分守法違法差異化管控。
一方面嚴格治理水平差異化管控。按照不同污染治理、環境管理水平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績效分級為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不予管控,對績效分級為B、B—、C、D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分別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達到超低排放改造標準且國家、省和社會普遍認可的標桿企業,予以適當生產比例。
另一方面嚴格守法違法差異化管控。對錯峰管控類別內企業實施違法加嚴管控,對其他工業企業實施“守法不管控,違法嚴管控”,協調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與經濟高質量發展。
五、管控內容
(一)長流程鋼鐵行業(包括獨立軋鋼企業,不包括鋼鐵聯合企業中的焦化分廠)
按照《技術指南》要求,晉南鋼鐵、通才工貿等2家企業被評定為C級,高爐、燒結、球團、配套石灰窯限產50%,每座轉爐日出鋼數不大于26爐。
(二)焦化行業(包括長流程鋼鐵企業中的焦化分廠和獨立焦化企業)
立恒焦化、閩光焦化等2家企業被評定為C級,焦爐負荷降至設計生產負荷的65%以內。
(三)磚瓦行業
浩益建材、恒昌建材等2家企業被評定為C級,停產3個月。
建盛建材、盛通建材等2家企業被評定為D級,達勝泰建材、諾航建材等2家企業被評定為非績效引領性,20xx年10月21日——20xx年3月31日停產。
(四)獨立石灰窯行業
裕都建材、勝利工貿、志誠灰業等3家企業被評定為C級,停產3個月。
(五)水泥熟料生產行業(不包括粉磨站工序)
中條山水泥水泥熟料生產線被評定為C級,未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并備案公示,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停產。
(六)粉磨站和礦渣粉行業
中條山水泥粉磨站生產線、盛源建材、旭東建材、立恒鋼鐵礦渣粉項目、威頓水泥等5家企業被評定為C級,未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并備案公示,20xx年10月21日——20xx年3月31日停產。
(七)工業涂裝、煤焦發運站、洗煤、混凝土攪拌、石膏線/板、家具制造等其他行業
1。在百日攻堅行動和20xx—20xx年秋冬防期間,未出現環境違法行為的.,不予錯峰。
2。在百日攻堅行動和20xx—20xx年秋冬防期間,出現環境違法行為的,停產4個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是秋冬防攻堅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決定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指標能否圓滿完成的重要環節,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對于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完成年度空氣質量指標具有決定性作用。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錯峰生產管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務必高度重視,強化“軍令狀和交總賬”意識,壓緊壓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切實把思想和行為統一到縣政府決策部署上來,堅決把管控各項要求落實到位。
(二)明確責任落實。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是秋冬季錯峰生產管控工作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要把重點行業錯峰生產管控擺在秋冬防攻堅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實加強對管控工作的領導、推進、落實。縣大氣辦要按照縣政府安排,做好錯峰生產管控相關事項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通報、整改等工作。縣工信局負責鋼鐵、焦化、水泥行業;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家具制造行業;縣住建局負責粉磨站、礦渣粉、混凝土攪拌站行業;縣能源局負責洗煤、煤焦發運等涉煤行業;其余未明確主管部門的企業由屬地政府監管;市生態環境局曲沃分局負責對各鄉鎮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落實秋冬防減排措施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三)嚴格管控要求。錯峰停限產期間,如遇其他類型生產管控的,其他類管控時限可納入錯峰時限;其他類管控措施嚴于錯峰停限產措施的,嚴格執行其他類管控措施。對未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務的水泥、粉磨站(礦渣粉)企業實施加嚴管控,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整治。長期停產的企業在未按標準完成治理前,不得恢復生產。對部、省、市級錯峰生產管控要求嚴于我縣要求的,縣大氣辦將根據實際情況下發通知,對管控措施進行調整。
(四)細化管控措施。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在落實錯峰生產管控要求時,要指導企業提前調整生產計劃,確保減排量不低于上一個“秋冬防”;要將管控措施細化到生產線、設備,明確相關停限產要求。限產方式優先選擇錯時或輪流停產措施,要將停產時限平均分配在第一和第二時段,停產時間優先選擇在20xx年12月和20xx年1、2月份;停產方式嚴格采用生產線整體停產方式實施,焦化等企業無法整體停產的,嚴格按可停產生產線和生產設備停產以及不可停產工序產量限產相結合方式實施。對涉及城市供氣的民生保障類企業,嚴格核定供氣需求,嚴格“以需定產”。對涉及居民供熱的民生保障類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逐一核實供熱能力和供熱量,嚴格落實余熱承擔居民供暖5000戶以下(以上一年度采暖季實際供暖戶數為準)“供熱解綁”、5000戶以上“以熱定產”等要求,未能做到“解綁”的,秋冬防結束后停限產天數實施2倍補償;對5000戶以上超過“以熱定產”負荷進行生產的,秋冬防結束后實施2倍補償。
(五)強化執法監管。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充分利用熱點網格、在線監控、用電管控、無人機巡查、第三方“環保管家”建議成果等“人防+技防”方式,持續開展錯峰生產管控監督檢查,嚴查重處環境違法行為。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門處置。對秋冬防期間發現企業存在自動監控數據造假、偷排直排的,加嚴一級管控,直至停產整治。秋冬防期間未嚴格落實錯峰生產的企業,環保績效評級做降級處理或加大錯峰管控比例,問題嚴重的,將違規企業納入“黑名單”,涉及項目實施限制審批。對發現存在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超標時段(以日計)實施等量補償。對發生違法行為靠近秋冬防結束,停產時間不能達到應停產時限的,秋冬防結束后實施2倍補償。加強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格企業和負責人“雙罰制”,對存在以上違法行為企業法定代表人、管理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采取嚴厲處理措施。
(六)嚴肅追責問責。縣政府將對各級各部門錯峰生產管控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抽查,對發現落實不力、工作消極、行動遲緩的,將進行全縣通報、公開曝光,并對相關部門和鄉鎮主要負責人實施約談懲戒,督促整改。對在管控工作過程中敷衍應付、推諉扯皮甚至為不法企業和業主充當“保護傘”的,將由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七)明確細化要求。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方案要求,認真核對涉及企業數量,制定本部門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清單(對報送的清單,要認真核對,確保做到涉及企業或主要生產線全覆蓋;對方案中未涉及企業類型,可結合實際自行增設并明確管控要求)。同時,要指導企業結合錯峰生產管控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編制“秋冬防工作一企一策”,明確細化停限產等管控要求。
企業錯峰生產方案2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進一步削減秋冬季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參照省內外錯峰生產管控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將工業企業錯峰生產作為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舉措。突出對重點時段、重點行業的科學施策、精準調控,基于污染排放績效水平實施差別化管理,切實增強錯峰生產管控的精準性、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避免“一刀切”。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底線思維。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是重污染天氣應對的根本底線,錯峰生產是減少工業排放強度的重要措施。各縣(市、區)要深刻把握國家、省、市關于錯峰生產的要求,嚴格落實各項減排措施,確保各項污染物排放達到相應的減排比例,確保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對涉及居民供暖等重大民生保障項目,要提前開展熱源調整或備用熱源建設,在保證停限產減排措施實施的同時,保障民生供應。
2.堅持分類施策精準減排。以年度環保治理任務完成情況為基本要求,對所有涉氣企業實施動態停限產管控;以優先控制重污染行業主要涉氣排污工序為主,綜合生產裝備、能源消費、污染排放、治理水平、運輸水平等因素,實施分類分級管控;根據區域環境容量的差異,實施分區管控。推動工業企業加快提標改造、升級轉型、布局調整,實現高質量發展。
3.堅持常態管控與應急相結合。錯峰生產管控評級不等同于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績效評級。重污染天氣期間,重點行業應按照應急減排績效評定結果,結合《臨汾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xx年修訂)》中有關要求采取減排措施。重點行業企業要按照“一廠一策”要求,制定錯峰生產管控方案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在常態下執行錯峰生產管控措施,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采取進一步停限產、運輸管控、提高污染治理設施處理效率等應急響應措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三)實施時間
平川縣(市、區)從xx年10月1日—20xx年3月31日;山區縣從xx年11月15日—20xx年3月15日。
二、錯峰生產管控要求
(一)所有涉氣企業
鋼鐵、焦化企業根據治理情況實施動態評定分級。除鋼鐵、焦化企業外,xx年9月30日前,對未按期完成深度治理改造任務并通過驗收的工業企業,以及未按要求完成用電管控系統建設的所有工業企業,予以停產治理。深度治理任務和用電管控系統建設未完成不得恢復生產;長期停產企業,未達到深度治理要求和完成用電管控系統建設的不得擅自恢復生產。
(二)重點行業
1.鋼鐵行業(含高爐鑄造一體和鐵合金企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的,企業可結合實際,自主采取減排措施。
⑴滿足《臨汾市xx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xx〕35號)要求并通過驗收核查的標桿企業;
⑵主要生產設備(高爐、燒結機、轉爐、軋鋼等)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和淘汰類;
⑶按照《關于加強鋼鐵行業煤氣放散治理的緊急通知》(臨環發〔xx〕39號)完成煤氣放散治理并通過驗收。
Ⅱ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限產30%。(以高爐產能為基數,以高爐停產數量、停產時間、停產負荷核定限產比例,高爐停產的同時,配套的燒結、球團、轉爐、軋鋼同步停產。下同)
⑴按照《臨汾市xx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xx〕35號)要求,全面完成深度減排治理并通過驗收核查的企業;
⑵按照《關于加強鋼鐵行業煤氣放散治理的緊急通知》(臨環發〔xx〕39號)完成煤氣放散治理并通過驗收。
Ⅲ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限產50%。
⑴按照《臨汾市xx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xx〕35號)要求,完成鋼鐵行業有組織排放治理任務并通過驗收核查的企業。
⑵按照《關于加強鋼鐵行業煤氣放散治理的緊急通知》(臨環發〔xx〕39號)完成煤氣放散治理并通過驗收。
Ⅳ類:達不到Ⅲ類條件的,涉及居民供熱的企業限產70%,不涉及居民供熱的停產。
2.焦化行業
Ⅰ類:滿足《臨汾市xx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xx〕35號)要求并通過驗收核查的標桿企業,企業可結合實際,自主采取減排措施。裝備和治理水平不同的生產線實施分類管理(下同)。Ⅱ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結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清潔熱回收焦爐結焦時間延長至150小時左右。
⑴按照《臨汾市xx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xx〕35號)要求,全面完成深度減排治理并通過驗收核查的企業;
⑵熄焦方式為干熄焦。
Ⅲ類:穩定達到焦化行業特別排放限值標準的,結焦時間延長至48小時(清潔熱回收焦爐結焦時間延長至180小時左右)。
Ⅳ類:達不到Ⅲ類條件的,焦爐炭化室停止裝煤。
3.火電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企業可結合實際,自主采取減排措施。
⑴煙氣主要污染物顆粒物、SO2、NOX排放濃度分別在基準氧含量6%的條件下不高于5、35、50mg/m3標準。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臺建設并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標準的車輛并嚴密封閉。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涉及居民供熱的企業采暖季后立即停產整治,治理不達標不得恢復生產,不涉及居民供熱的停產。
4.水泥行業(不含粉磨站)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的,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停產。
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水泥窯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在基準氧含量10%的條件下不高于10、50、150mg/m3的標準;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臺建設并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標準的車輛并嚴密封閉;⑶按要求完成在線監測設施的更新改造和聯網傳輸。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5.鑄造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正常生產。
⑴滿足《臨汾市鑄造行業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xx〕9號)要求并通過驗收;
⑵采用電爐作為熔煉設備,且沖天爐已拆除。
Ⅱ類:達不到Ⅰ類的,全部停產。
6.磚瓦行業(不含非燒結磚瓦)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停產。
⑴按照《臨汾市磚瓦行業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xx〕22號)要求完成治理驗收,在線監測設施聯網傳輸并穩定達標;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臺建設并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標準的車輛并嚴密封閉。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7.煤焦發運站、洗煤、混凝土攪拌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正常生產。
⑴按照行業整治要求,完成深度治理任務并通過驗收;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臺建設并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標準的車輛并嚴密封閉。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8.陶瓷行業
Ⅰ類:完成深度治理任務且采用焦爐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電等為燃料的企業,正常生產。
Ⅱ類:以煤(含煤氣發生爐)為燃料的企業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停產。
9.石灰窯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正常生產。
⑴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xx〕21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
⑵以焦爐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電等為燃料。
Ⅱ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限產50%。
⑴按照《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xx〕56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
⑵以煤為燃料。
Ⅲ類:達不到Ⅰ、Ⅱ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10.石膏線/板、礦渣棉、炭黑
Ⅰ類: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xx〕21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的,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停產。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11.粉磨站(有工業爐窯的)
Ⅰ類: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xx〕21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的.,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停產。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12.工業鍋爐。沒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鍋爐和沒有完成低氮改造的燃氣鍋爐,xx年10月1日起實施停產整治。
三、配套管理辦法
(一)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錯峰管控相關要求,組織對轄區內所有企業深度治理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核查,在xx年9月30日前將企業底數、各行業未完成深度治理任務和行業治理任務的停限產企業名單報市大氣辦,經市大氣辦審核修改后備案,作為監督檢查、考核評定的依據。
(二)錯峰管控的重點行業中,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治理任務完成情況由企業自主驗收,市生態環境局組織核查,實施績效評級;其余行業深度治理任務完成情況由各生態環境分局按要求組織驗收核查,實施績效評級;未完成驗收的視為未完成深度治理。
(三)秋冬季錯峰生產管控期間,市大氣辦將組織行業責任部門對企業進行不定期抽查,開展縣(市、區)互查。對未按照管控措施執行的企業實施停產整治;應納入而未納入重點行業名單的企業,一經發現,立即實施停產,秋冬季不得恢復生產。
(四)對納入錯峰生產管控的工業企業實施評級動態調整,對污染排放不能穩定達到治理標準要求、存在環境違法行為、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工業企業,直接納入企業最低評級。
(五)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措施要確保可操作、可核查。限產比例優先考慮采取按時段停產方式,停產時段應安排在xx年12月、20xx年1月和2月重污染天氣易發期間;其次考慮按生產線或設備停產,確實因工藝原因無法停產的,按負荷限產。涉及供熱企業要嚴格按照供熱解綁承諾要求,確保滿足錯峰生產管控要求的基礎上保證供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市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實施,各縣(市、區)政府是本地秋冬季錯峰生產管控工作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要把重點行業錯峰生產管控工作作為大事特事,擺在秋冬防攻堅工作的突出位置,制定本地落實方案,落實到企業、生產線和生產設備,對列入管控的企業逐一明確監管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值守。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管理優勢,明確職責分工,加強監管力度,對分管行業制定現場監管方案,確保錯峰生產管控工作扎實推進。
(二)強化監督檢查。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按照“管發展管環保、管行業管環保、管生產管環保”的要求,持續開展錯峰生產管控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各地企業錯峰生產管控落實情況、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是否符合分類分級標準、是否按照管控方案細化落實到企業停產時間、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對發現落實不到位的實行清單式管理,掛賬督辦,限期整改,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依法依規處罰;決不允許借中央、省級環保督察、專項督察、執法檢查等名義采取一律停工停業停產的敷衍整改、機械整改、表面整改做法。
(三)嚴格追責問責。市大氣辦將對秋冬季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情況進行動態審核,對照在線監測數據、用電管控系統、生產量、運輸量和環境稅等,對工業企業進行核查,對有環境違法行為、未能落實錯峰生產管控方案、不及時響應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等情況將依法實施高限處罰,并降級加嚴管控;各縣(市、區)要建立重點管控行業主要領導包聯機制,特別是涉及企業供熱的,供熱解綁包聯領導要采取措施,確保相關要求落實到位,對未落實錯峰生產管控和供熱解綁承諾的縣(市、區)有關責任人依法嚴肅問責
(四)加強信息公開。全市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清單將在官方媒體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各縣(市、區)和市直相關部門要把信息公開作為推動秋冬季錯峰生產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強制公開制度,及時回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重點管控企業要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境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企業通過電子顯示屏的方式向社會公開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企業錯峰生產方案3
為了打贏藍天保衛戰,切實做好20xx-20xx年秋冬季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工作,結合我縣(壺關縣,下同)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錯峰生產范圍
錯峰生產行業:鋼鐵、有色、化工、建材(陶瓷、石灰、商砼)等重點行業企業。
二、錯峰生產時間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三、錯峰生產要求
1、按照市生態環境局提供的《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xx年修訂版)》,被評定為A、B、B-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工信部認定的綠色工廠,不納入錯峰(秋冬季鼓勵采取協商自主減排)。我縣磊發氧化鈣經山西省生態環境廳確認為B級,符合要求。
2、被評定為C級、非引領性的企業,實施錯峰生產。
3、被評定為D級的企業,或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企業,實施停產(因生產工藝和安全因素無法停產的,實施最嚴格錯峰)。
4、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錯峰企業按照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采取相應的停限產措施。
5、各行業差異化管控清單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適當進行調整,總停產天數不變。調整企業需經縣工信、生態環境部門同意后,報市工信、生態環境部門備案。
四、錯峰生產措施
(一)鋼鐵行業:
1、鋼鐵企業名單:(金燁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2、錯峰生產措施:
在未預警期間:
A級、B級、B-級企業結合實際,自主采取減排措施。
C級企業:每座轉爐(電爐)日出鋼數不大于50爐,帶動整體降低生產負荷。
D級企業:每座轉爐(電爐)日出鋼數不大于30爐,帶動整體降低生產負荷。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xx年修訂版)》執行。
(二)有色金屬:
1、有色金屬:(山西中鋼再生能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2、錯峰生產措施:
未預警期間:企業整體限產50%,停產75天。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2月18日停產,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按照市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采取相應停限產措施。
(三)建材行業:(陶瓷、石灰、商砼)
1、商砼行業:
(1)企業名單:(藍鉆商砼、潞海商砼)
(2)錯峰生產措施:
未預警期間:錯峰生產企業限產50%,停產75天。
潞海商砼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停產,20xx年2月11日至20xx年2月24日停產。
藍鉆商砼于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2月18日停產,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按照市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采取相應停限產措施。
2、石灰行業
(1)企業名單:(宏海高鈣)
(2)錯峰生產措施:
未預警期間:錯峰生產企業限產50%,停產75天。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2月18日停產,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按照市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采取相應停限產措施。
3、陶瓷行業:
(1)企業名單:(太行陶瓷)
(2)錯峰生產措施:
未預警期間:錯峰生產企業限產50%,停產75天。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按照市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采取相應停限產措施。
(五)企業廠區內錯峰運輸:
鋼鐵、焦化、有色、化工等企業廠內運輸用車一律實施錯峰運輸。廠區內作業車輛全部采取國三以上非道路移動機械。有條件使用鐵路運輸的,原則上全部采用鐵路運輸。
五、錯峰生產調度
對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的水泥企業及承擔居民供暖、供氣等民生保障任務的企業、保障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維持環保設施政策運行或其他特殊情況的企業,若其排放的大氣污染物達到行業特別排放值的并已進行環保備案的,應根據其承擔的任務量核定最大生產負荷,由項目單位申報,經縣政府審核后,報市政府批準執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企業是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的責任主體,要高度重視,明確責任,細化任務,安排進度,積極主動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加強環保設施運行維護,嚴格落實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做好秋冬季錯峰生產工作。
(二)制定錯峰方案。各企業要根據本方案的'要求,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制定工業企業錯峰生產方案,分類、分行業列出管控企業清單,將錯峰生產要求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確保可操作、可核查。并于10月25日前將本企業的錯峰方案報送縣工信局、縣生態環境局。
(三)強化任務落實。相關企業是本次錯峰生產和企業廠區內運輸的實施主體,要切實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要制定具體的操作方案,明確停產生產線、工序或工藝環節、設備,將任務落實到具體生產線,具體責任人,積極為改善環境質量做貢獻。
(四)嚴格監督檢查。要嚴格落實錯峰生產網格化監管職責,嚴格監督各企業落實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任務,加大錯峰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和檢查,確保錯峰生產措施落實到位。
(五)建立信息報送機制。為及時掌握錯峰生產工作進展情況,從20xx年11月起,錯峰期間,每月5日前將企業上月錯峰生產工作進展情況報送縣工信局、縣生態環境局。
企業錯峰生產方案4
一、《方案》的編制背景
為深入貫徹《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國發〔20xx〕22號)和《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晉政發〔20xx〕30號)決策部署,按照《長治市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十大任務十項措施》(長辦發〔20xx〕41號)和《長治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xx年行動計劃》(長政辦發〔20xx〕33號)的具體部署要求,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切實做好20xx-2020年秋冬季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峰生產工作,結合長治市實際,制定了長治市20xx-2020年秋冬季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峰生產實施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內容
《方案》分為指導思想、基本原則、錯峰生產實施時間、差異化錯峰生產要求、錯峰生產調度、企業廠區內錯峰運輸和工作要求七個部分。
第一部分:指導思想。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以改善長治市秋冬季環境質量為核心,以錯峰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量為目標,圍繞工業大氣污染重點領域,堅持問題導向,嚴禁“一刀切”,科學精確實施錯峰生產,引導企業開展深度治理,推進工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第二部分:基本原則。堅持因地制宜、分類分級管控、管控與應急相結合、實施重點工業企業精準化減排。
第三部分:錯峰生產實施時間。20xx年10月1日00時至20xx年3月31日24時。
第四部分:差異化錯峰生產要求。對涉及鋼鐵、焦化、電力、水泥、醫藥、鑄造、化工、其他行業的工業企業,按照是否完成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環節超低排放、特別排放限值、揮發性有機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工序、工業窯爐及燃煤機組治理的全市企業,依據限產比例,執行差異化錯峰生產。
第五部分:錯峰生產調度。對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的水泥企業及承擔居民供暖、供氣等保民生任務的企業、保障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維持環保設施政策運行或其他特殊情況的企業,若其排放的大氣污染物達到行業特別排放值的并已進行環保備案的,應根據其承擔的任務量核定最大生產負荷,由項目單位申報,經縣級人民政府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執行。
第六部分:企業廠區內錯峰運輸。鋼鐵、焦化、有色、電力、化工、煤炭、玻璃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一律實施錯峰運輸。重點用車企業要合理安排運力,封存自有車隊中排放較高的.車輛,優先選擇排放控制水平較好的國五以上標準車輛承擔運輸任務。有條件使用鐵路運輸的,原則上全部采用鐵路運輸。
第七部分:工作要求。主要從加強組織領導、制定錯峰方案、強化任務落實、落實監督檢查、建立信息報送機制、實行企業豁免制度六個方面提出加強20xx-2020年秋冬季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峰生產實施方案的具體要求。
三、名詞解釋
豁免企業指:符合以下標準之一的企業均被列入豁免清單:
(1)完成治理任務列入工信部綠色工廠示范的企業。
(2)污染物排放達到超低排放標準(沒有超低排放標準的行業,污染物排放低于行業特別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運輸采用鐵路運輸或其他清潔運輸方式的。
四、解讀機關
《長治市20xx-2020年秋冬季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峰生產實施方案》由起草單位長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解讀。(來源:長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企業錯峰生產方案5
為了進一步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切實抓好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根據晉城市及我市《20xx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晉城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晉城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做好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工作的通知》(晉市經信字〔20xx〕112號)文件要求,決定在20xx-20xx年秋冬季,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深入開展工業企業秋冬季錯峰生產的攻堅行動,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央環保督察為契機,堅持問題導向,以重點行業、重點工業企業實施秋冬季錯峰生產為舉措,認真貫徹落實好晉城市及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工作要求,深入推進工業企業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力爭持續有效改善市區環境空氣質量。
二、總體要求
按照國家、省、晉城市關于采暖季錯峰生產的總要求,以錯峰生產減少的污染排放量不得少于取暖新增排放量為原則,對鋼鐵、鑄造、焦化、建材、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行差別化管理,嚴禁“一刀切”方式,采取更加精準的措施,實施秋冬季錯峰生產,加強聯防聯控,嚴格環境執法、嚴格督察問責,確保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起到實效。
三、實施錯峰生產的行業及要求
(一)實行差別化錯峰生產
1.企業污染排放績效水平明顯好于同行業其他企業的環保標桿企業,應少限產或不予限產。
2.對使用天然氣、電、電廠熱力等清潔燃料或熱源的鑄造、陶瓷、磚瓦、玻璃棉、石膏板、巖棉、礦物棉等企業可不予限產。
3.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要提高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
4.未完成特別排放限值改造或無組織排放治理的工業企業,納入錯峰生產方案中,實施停產治理。
5.涉及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保障重點工程或環保設施運行以及其他特殊情況的',市經信局、環保及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核,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制定細化執行方案,9月10日前由市經信局報高平市政府,高平市政府向晉城市政府統一報備。堅決杜絕以保障民生為由規避錯峰生產要求,不納入錯峰生產的項目。
錯峰生產清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整,未經備案或擅自調整的,按未落實錯峰生產要求處理。
(二)錯峰生產行業及要求
1.焦化、鑄造行業
焦化企業:限產30%,20xx年10月1日前達到大氣特別排放限值且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的,可不予限產。
鑄造企業:鑄造熔煉設備(含鑄造用生鐵高爐)采暖期實施停產,滿足達標排放要求的電爐、天然氣爐,以及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且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穩定達到20、100、150毫克/立方米的鑄造熔煉設備,可不予限產;
各種鑄造熔煉設備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應停產。特殊情況確需生產的,9月10日前由各企業向經信局提出申請,經信局統一報高平市政府,高平市政府向晉城市政府報批。
2.建材行業
加大建材行業錯峰生產力度,水泥(不含粉磨站)、磚瓦、陶瓷、玻璃棉、巖棉、礦物棉、石膏板等建材行業,除符合上述差別化錯峰生產條件的,采暖季全部實施停產,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應實施停產。石灰窯限制30%(以企業數量計);
商砼攪拌站實施末位停產(根據環保檢查發現的問題,由環保局每月一評)。
3.化工行業
煤化工行業采暖季限產30%,建議以整廠停產或整條生產線停產的方式執行。
4.醫藥行業
涉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實施停產,由于民生等需求確需生產的,9月10日前由各企業向經信局提出申請,經信局統一報高平市政府,高平市政府向晉城市政府報批。
四、實施時間
焦化行業錯峰生產時間:20xx年10月1日0時—20xx年3月15日24時。
鑄造、建材、煤化工、醫藥行業錯峰生產時間:20xx年11月15日0時—20xx年3月15日24時。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市經信局、中小企業局等企業主管部門及企業所在地鄉(鎮)政府、辦事處要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廣泛調研,摸清底數,制定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盯住薄弱環節,采取更有效的針對性措施,扎實做好我市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工作。
(二)細化分工,明確職責。市經信局和中小企業局要組織、指導有關工業企業,制定落實好“秋冬季”錯峰生產方案。20xx年9月10日前,全市焦化、鑄造、建材、煤化工等行業相關企業要制定“一廠一策”錯峰生產,將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并報市經信局備案。
(三)嚴格督查,務求實效。市經信局、市環保局、中小局等部門要組成聯合督查組,采取專項督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對企業錯峰生產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按照“網格管理、即督即辦、立行立改、追責問效”的督查原則,及時向責任單位移交督查發現的問題。對于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著手進行整改,對措施不力、進度遲緩、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務的責任人追究相關責任。
(四)強化宣傳,正面引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做好政策的宣傳解讀,正確引導企業實施錯峰生產,并對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報道,切實做好信息發布、宣傳報道、輿情引導等工作,全力營造落實秋冬季錯峰生產工作的良好氛圍。
企業錯峰生產方案6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xx-2022年采暖季鋼鐵行業錯峰生產的通知》《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河北省20xx-2022年采暖季鋼鐵行業錯峰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工信原函〔20xx〕941號)精神,進一步鞏固鋼鐵去產能成果,促進鋼鐵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和質量效益提升,持續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深化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鋼鐵行業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聚焦全市采暖季環境空氣質量的重點縣(市、區)、重點企業、重點時段,結合各企業能源消耗、環保績效、安全生產、技術裝備等因素,采取市場化、法治化辦法實施差異化管控,避免“一刀切”。抓住關鍵的煉鐵環節,對焦化、燒結、球團等相關配套設備實施全流程管控,按照“可操作、可核查、可統計”原則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政府科學制定錯峰規則,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企業合理安排生產運營,自覺履行社會責任,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保障鋼鐵生產供給平穩有序。
(二)堅持分類指導、差異管控。合理安排承擔供暖任務的鋼鐵企業錯峰時間,優先保障民生和社會公共需求。把握市場供求規律,科學安排集中錯峰時段,有效保障供給和減少污染。鼓勵環保水平高、管理規范、裝備先進企業發展,適當減少先進生產線錯峰時間。
(三)堅持科學謀劃、注重實效。系統研究生產供應和市場需求,科學制定錯峰生產規則,引導企業合理安排生產計劃,保障生產高效、供給穩定。發揮龍頭企業市場主導作用,調節規避集中錯峰,協調市場供需動態平衡。
三、總體安排
(一)實施對象。鋼鐵冶煉企業,環保績效評級A級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全廢鋼短流程煉鋼企業自主采取減排措施,但須確保錯峰生產期間粗鋼產量同比不增加。20xx-2022年度新投產且單線運行的搬遷企業可自主采取減排措施,但須按照錯峰比例壓減粗鋼產量。
(二)錯峰時間。本輪次采暖季錯峰生產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第二階段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15日。
(三)工作目標。第一階段,嚴格落實《河北省20xx年粗鋼產量壓減工作方案》(冀發改產業〔20xx〕1098號)要求,確保完成我市粗鋼產量壓減目標任務。第二階段以削減采暖季增加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量為目標,原則上全市鋼鐵企業錯峰生產比例不低于上一年同期粗鋼產量的`30%。
(四)錯峰安排。鋼鐵企業根據錯峰時間和規則,結合企業實際,科學制定錯峰生產計劃。企業錯峰生產計劃經所屬縣(市、區)政府同意后,于20xx年12月10日前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市生態環境局對企業錯峰生產計劃開展錯峰規則符合性審查。
四、錯峰規則
(一)B、B-、C、D級企業根據不同環保績效評級執行差異化錯峰生產比例,環保績效評級越低錯峰生產比例越高,企業環保績效等級以20xx年10月10日前評定情況為準。
(二)重點對長流程企業實施錯峰生產。錯峰以高爐設備停產為基礎,不得以減負荷生產方式代替,企業停產高爐設備產能天數占當前在產高爐產能天數的比例計算方法為(∑(停產高爐產能×停產天數))/(在產高爐總產能×74天)。與高爐配套的焦爐、燒結、球團、石灰窯等生產設備錯峰生產比例不得低于高爐錯峰生產比例。
(三)對20xx年以來中央環保督察、鋼鐵去產能“回頭看”檢查等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鋼鐵企業,錯峰比例上調5%。
(四)對未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鋼鐵行業規范公告的鋼鐵企業(新投產但暫未經工信部規范公告的企業除外),錯峰比例上調5%。
(五)對20xx年1-9月份產能利用率超過120%的鋼鐵企業,錯峰比例上調5%。
(六)對噸鋼(以粗鋼產能計)供熱面積大于2平米的鋼鐵企業,錯峰期間最高生產負荷比例按照實際供暖面積需求(以上一年度供暖面積計)與2倍粗鋼產能的比值來確定。
(七)對提前關停產能置換裝備、新建裝備20xx年一季度未滿負荷生產的企業,為其補足粗鋼產量核算基數,計算方法為((受影響的裝備產能/365)×受影響天數)。對產品屬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xx年本)》鼓勵類的企業,錯峰比例下降2%。對存在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xx年本)》限制類冶煉工藝和裝備的企業,錯峰比例上調2%。
(八)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和重點時段管控期間,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應急減排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鋼鐵行業錯峰生產工作,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制定轄區錯峰生產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建立領導包聯機制,組織轄區鋼鐵企業落實國家、省、市方案要求,嚴格按照“一企一策”錯峰生產計劃執行。錯峰生產期間,企業可結合實際在保持停產比例不減的情況下,申請動態調整減排措施,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批準后執行。各縣(市、區)20xx年1月起,每月10日前將錯峰生產工作進展(包括轄區鋼鐵企業錯峰生產落實情況、各縣(市、區)政府督導檢查情況等)分別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生態環境局,確保工作有序推進,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履職盡責。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鋼鐵企業為錯峰生產實施主體,要統籌協調謀劃,處理好錯峰生產和經營管理的關系;要科學組織,保障鋼鐵市場供應和員工工資福利。錯峰生產期間統籌做好冶煉裝備檢修、技術改造等工作,著力改善生產環境。骨干企業要充分發揮引領帶頭作用,持續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
(三)確保任務落地。各企業錯峰生產計劃要落實到生產線、生產設施和時間段,明確具體高爐、轉爐(電爐)、燒結、球團、石灰窯的停產時間,以及具體焦爐的錯峰時間和措施。全市范圍內隸屬同一集團的鋼鐵企業可統籌使用錯峰生產指標,但需確保高爐停產產能天數與粗鋼壓減量達到要求。
(四)強化監督檢查。各縣(市、區)要對錯峰生產工作實行臺賬式管理,通過電量分析、現場核查、臺賬核查、運輸核查、在線監測、衛星遙感等手段持續跟蹤轄區內鋼鐵企業錯峰生產工作落實情況,確保企業嚴格執行錯峰生產計劃。各縣(市、區)要按月向社會公示企業錯峰生產落實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各縣(市、區)要將錯峰生產實施情況納入鋼鐵企業排污許可證管理,對不按證排污、不執行錯峰生產、存在弄虛作假行為、錯峰生產期間超總量排污的企業加大處罰力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將適時組織檢查,對工作進度明顯滯后、屬地責任落實不力、錯峰生產計劃執行不到位等問題嚴重的縣(市、區)和企業在全市范圍內予以通報,必要時進行約談。
(五)加強輿論引導。各縣(市、區)要充分利用傳統媒體、新興媒體等各種渠道,大力宣傳錯峰生產對鞏固去產能成果、節能減排、促進行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的重大意義,提升鋼鐵企業的責任感、榮譽感和自律意識,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及時掌握鋼鐵行業錯峰生產執行情況,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防止借機炒作,保障鋼鐵行業平穩運行。
企業錯峰生產方案7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水泥常態化錯峰生產的通知》(工信部聯原〔20xx〕201號),現就我省進一步做好水泥常態化錯峰生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全面實施錯峰生產
為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20xx年3月23日我省在全國率先發布《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4/3576-20xx),并于4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有組織排放的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為10、50、100mg/m3,為目前執行的國家《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xx)特別排放限值的50%、50%、31.2%。為進一步緩解水泥產能嚴重過剩矛盾,促進水泥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和質量效益提升,進一步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根據國家要求,所有水泥熟料生產線都應進行錯峰生產。
二、科學謀劃,有序組織錯峰生產
各地要科學妥善謀劃,將常態化錯峰與差異化錯峰結合起來,在春節、酷暑伏天、雨季和重大活動、重污染天氣期間開展錯峰生產,統籌做好水泥窯、環保設施檢修及技術改造等工作。綜合考慮我省各地環境空氣質量月際變化和企業污染物治理水平,分區域、分等級開展錯峰生產。淮北、宿州、蚌埠、淮南、滁州等市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原則上于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實施錯峰生產,合肥、馬鞍山、蕪湖、宣城、銅陵、池州、安慶等市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原則上于冬季、雨季伏天實施錯峰生產。其中,電石渣生產水泥熟料的生產線也應參與錯峰生產;有全年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廢棄物等任務的熟料生產線可以不進行錯峰生產,但要適當降低水泥生產負荷。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評級為A級企業可在上述時間段內自行安排錯峰時段,B級企業錯峰生產時間不得少于30天,C級企業不得少于60天,D級企業不得少于90天。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水泥熟料生產企業應按照企業績效落實響應的應急減排措施實施,應急響應減排時間不計入常態化錯峰時間。
三、發揮企業作用,實施錯峰生產
我省水泥產能集中度高,其中海螺集團和中國建材集團在皖水泥熟料產能占全省產能70%以上,上峰、珍珠、盤景、磊達、相山等企業產能占20%以上。各地要指導上述企業帶頭做好錯峰生產的時間和停窯順序安排,執行錯峰生產政策。其他水泥企業根據周邊情況作出相應的錯峰生產或降低生產負荷安排。在常態化錯峰生產的同時,確保市場供應平穩有序。
四、增進行業自律,強化監督管理
省水泥協會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編制水泥熟料企業錯峰時間計劃,調度錯峰生產實施情況,及時反映錯峰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配合政府部門做好政策執行的督查等工作。各地要通過大氣污染在線監測系統和排污許可等手段,加大錯峰生產落實情況檢查力度。
對錯峰生產發現的問題和建議,可向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反映。
企業錯峰生產方案8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決戰“秋冬防”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精神要求,進一步削減秋冬季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決戰決勝藍天保衛收官之戰。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技術指南》)《臨汾市2020-2021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方案》(臨政辦發〔2020〕55號)等法規和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為核心,以科學劃定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為抓手,采取綜合防控、協同減排等措施,突出對重點行業、重點時段、重點環節的精準施策、科學調控,實施差異化生產管控,避免“一刀切”,最大限度減少重污染天氣的發生,全力助推人民群眾獲得更多藍天幸福感、環境獲得感,決戰決勝藍天保衛戰。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改善質量與保障民生相結合。始終將持續向好改善環境質量、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作為根本底線,既嚴格落實省、市錯峰生產相關要求,從嚴實施分類分級停限產,最大限度抵消不利天氣造成的影響,有效防范重污染天氣,又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對承擔城市供熱、供氣和涉危險廢物處置的企業予以適當豁免。
2.堅持錯峰生產與精準管控相結合。全縣所有工業企業要嚴格落實錯峰生產管控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管控,重點行業企業要按照“一廠一策”要求,制定錯峰生產管控方案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在常態下執行錯峰生產管控措施,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采取提高污染治理設施處理效率、應急停限產、運輸管控等應急減排響應措施,確保各項管控措施“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積極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3.堅持績效分級與動態調整相結合。參照《技術指南》,結合我縣實際,以年度環保治理任務完成實際為基本要求,對所有涉氣企業實施錯峰生產動態管控清單,重點行業按照績效分級從嚴落實分類分級管控措施;鼓勵工業企業加快對標提升改造,根據企業環保升級改造進展情況,及時調整績效等級,更新管控清單。同時,結合今年疫情防控與企業復工復產的有關規定,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
(三)管控范圍與實施時間
全縣所有涉氣重點行業企業(詳見管控內容),長流程鋼鐵、焦化、燒結磚瓦企業從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其他行業企業從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
二、錯峰生產管控要求
(一)長流程鋼鐵行業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為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峰。
Ⅱ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為B級的企業,限產20%。(以高爐、轉爐產能為基數,以高爐、轉爐停產數量、停產時間、停產負荷核定限產比例,高爐和轉爐限產、停產的同時,配套的燒結、球團、軋鋼、石灰等工序同步限產、停產。下同)
Ⅲ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為B-級的企業,限產30%。
Ⅳ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為C級的企業,限產40%。
Ⅴ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為D級的企業,限產50%。
(二)焦化行業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為A級的常規機焦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峰。
Ⅱ類:完成了《臨汾市2019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35號)規定的有組織和無組織治理任務,采用了干熄焦工藝的,且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進行了收集和焚燒處理的,常規機焦企業結焦時間延長至30小時。(分焦爐進行管控。下同)
Ⅲ類:完成了臨氣指辦發〔2019〕35號文件規定的有組織和無組織治理任務,未采用干熄焦工藝的,且對VOCs進行了收集和焚燒處理的,常規機焦企業結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
Ⅳ類:未達到Ⅰ、Ⅱ、Ⅲ類條件的,常規機焦企業結焦時間延長至48小時。
(三)水泥熟料生產行業(不包括粉磨站工序)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為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峰。
Ⅱ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為B級的企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停產。
Ⅲ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為C級的企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停產。
Ⅳ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為D級的企業,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停產。
(四)燒結磚瓦行業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為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峰。
Ⅱ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為B級的企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停產。
Ⅲ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為C級的企業,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停產。
Ⅳ類:未達到Ⅰ、Ⅱ、Ⅲ類條件的,錯峰停產6個月。
(五)煤焦發運站、洗煤、混凝土攪拌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峰。
⑴按照行業整治要求,完成深度治理任務并通過驗收;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臺建設并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不含改裝)標準的車輛并嚴密封閉。
Ⅱ類:未達到Ⅰ類條件的企業,錯峰停產4個月。
(六)獨立石灰窯行業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為A、B級的,或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21號)要求,顆粒物、SO2、NOX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且以焦爐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電等為燃料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峰。
Ⅱ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企業,限產50%。
⑴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21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
⑵以煤為燃料。
Ⅲ類:未達到Ⅰ、Ⅱ類條件的企業,錯峰停產4個月。
(七)石膏線/板行業
Ⅰ類: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21號)要求,顆粒物、SO2、NOX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的企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停產。
Ⅱ類:未達到Ⅰ類條件的企業,錯峰停產4個月。
(八)粉磨站和礦渣粉行業(包括有工業爐窯的熟料企業粉磨站生產線、獨立粉磨站和礦渣粉企業)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為引領性的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峰。
Ⅱ類: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21號)要求,顆粒物、SO2、NOX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的企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停產。
Ⅲ類:未達到Ⅰ類、Ⅱ類條件的企業,錯峰停產4個月。
(九)工業鍋爐
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鍋爐和未完成低氮燃燒改造的燃氣鍋爐,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停產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組成、重要抓手。全縣各級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強化“軍令狀和交總賬”意識,壓緊壓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是秋冬季錯峰生產管控工作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要把重點行業錯峰生產管控工作作為大事特事,擺在秋冬防攻堅工作的突出位置,落實到企業、生產線和生產設備,對列入管控的行業企業逐一明確監管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值守。縣工信局負責鋼鐵、焦化、水泥行業;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負責“散亂污”企業;縣交通局負責汽修行業;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家具制造及食品加工行業;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石料廠、采石場等非煤礦山企業;縣住建局負責水泥粉磨站、商砼攪拌站行業;縣能源局負責洗煤、儲煤、煤焦發運等涉煤行業;縣文旅局負責包裝印刷行業;其余未明確主管部門的`企業由屬地政府監管;市生態環境局曲沃分局負責對各鄉鎮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落實秋冬防減排措施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各相關行業企業要結合錯峰生產管控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編制“秋冬防工作一企一策”,明確限產、停產等要求。縣大氣辦要加強協調、指導和督促,完善健全全縣管控清單,并按時上報市大氣辦。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管理優勢,明確職責分工,加強監管力度,堅決確保錯峰生產管控工作如期完成。
(二)強化監督檢查。
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一崗雙責”“屬地管理”的責任,按照“管發展管環保、管行業管環保、管生產管環保”的要求,持續開展錯峰生產管控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責范圍內的企業錯峰生產管控落實情況、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是否符合分類分級標準、是否按照管控方案細化落實到企業停產時間、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對發現落實不到位的實行清單式管理,掛賬督辦,限期整改,對存在未批先建、超過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排放濃度或排放量排放大氣污染物、未落實錯峰生產管控要求等違法違規情況的企業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同時報縣大氣辦采取降級加嚴管控。對未能如期完成年度生態環境治理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安裝用電量管控系統,或安裝點位未達到全覆蓋要求的重點行業企業,要立即予以停產整治。同時,根據秋冬防期間疫情防控需要,在經市、縣政府同意的前提下,縣大氣辦將適時調整錯峰管控的相關要求。
(三)強化落實問效。
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在落實錯峰生產管控要求時,要指導企業提前調整生產計劃,重點行業減排量原則上不低于2019-2020“秋冬防”;限產方式優先選擇錯時或輪流停產措施,停產時間優先選擇在2020年12月和2021年1、2月份;停產時,優先選擇整體停產,無法整體停產時,優先選擇次序依次為生產線停產、設備停產、按產量限產。對涉及居民供熱的企業,要逐一核實供熱能力和供熱量,嚴格落實“供熱解綁”“以熱定產”等要求,未能做到“解綁”的,采暖季結束后實施1.5倍補償。要核實錯峰生產企業的車輛運輸量,確保做到與生產設施停限產比例相匹配。重污染天氣期間,要嚴格執行應急減排措施。縣大氣辦將對秋冬季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情況進行動態審核,對照在線監測數據、用電管控系統、生產量、運輸量等進行核查,對不能落實錯峰生產管控、不及時響應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的,將依法實施高限處罰,并降級加嚴管控;同時建立重點管控行業主要領導包聯機制,特別是涉及企業供熱的,供熱解綁包聯領導要采取措施,確保相關要求落實到位,對未落實錯峰生產管控和供熱解綁承諾的有關責任人依法嚴肅問責。
(四)強化信息公開。
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清單將在官方媒體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環境保護信息強制公開制度,及時回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重點管控企業要及時公布自行監測數據、錯峰生產管控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環境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通過電子顯示屏的方式向社會公開各類環境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企業錯峰生產方案9
一、實施范圍
全區所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含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線)。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廢棄物等任務的生產線,根據實際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
二、時間安排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10日。
三、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錯峰置換
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在錯峰生產期間不能停窯的,應當主動尋求與區內非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合作,由非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在非錯峰生產期間增加停窯時間予以置換補償,未能達成錯峰置換的,必須按照錯峰生產的有關規定停窯。參與置換的非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增加的停窯時間必須在冬季錯峰停窯后連續進行,即增加的停窯時間與冬季錯峰合并實施。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線錯峰置換的對象必須是非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線且全年穩定運行。單條非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線全年產能利用率低于30%(及實際開窯時間低于100天)的,不得參與置換(因長期與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產能置換而停窯的生產線除外)。
四、工作措施
(一)統一思想認識,嚴格執行水泥錯峰生產規定。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水泥常態化錯峰生產的通知》中國涂料網,錯峰生產作為減少冬春季大氣污染排放和化解水泥產能過剩的`有效手段,將成為常態化的運行機制。各企業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踐行社會責任為己任,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嚴格執行國家錯峰生產政策,合理縮短水泥熟料裝置運轉時間,有效壓減過剩產能,避免水泥熟料生產排放與采暖鍋爐排放疊加,減輕采暖期大氣污染,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開展行業自律。自治區水泥協會要就錯峰生產制定行業自律規定,約束各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加強自律,維護行業秩序;組織區內水泥企業積極落實錯峰生產計劃,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做好市場監督,主動幫助企業解決錯峰生產中出現的實際問題;協調落實電石渣錯峰置換,持續跟蹤匯總電石渣水泥熟料加權平均售價、實際產量并定期公布;定期組織專項聯合檢查組,對全區水泥熟料生產企業錯峰生產、能耗和環保等的執行情況進行實地檢查,并及時上報反饋檢查結果;定期開展明察暗訪,加強監督,建立舉報電話,通過微信、短信、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等渠道進行監督檢查。同時要采取措施防止違規企業利用錯峰生產哄抬水泥價格或低價傾銷,保障市場穩定供給。
(三)加強部門協調,加大督導檢查力度。
1.組織制定錯峰生產實施方案。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要聯合制定本市的水泥熟料企業錯峰生產實施方案(見附件),明確錯峰生產企業清單及停窯時間節點,實行臺賬管理,確保清單可操作性、可查詢。并在11月27日(星期五)前分別報自治區工信廳、生態環境廳,公示公告后實施。
2.建立錯峰生產調度制度。各市工信部門要按照行業管理職責,建立錯峰生產工作調度制度(自20xx年12月起,各市每月6日前報上報上月錯峰生產工作落實情況,直至錯峰生產結束),隨時掌握重點企業錯峰生產動態,對錯峰生產執行情況進行督促督導,及時協調解決錯峰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3.強化監督檢查。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要提前檢查企業停窯準備工作情況,督促所轄企業按規定時間停窯,及時對轄區內水泥企業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12月1日要組成聯合檢查組到現場監督企業停窯中國涂料網,期間要不定時抽查停窯落實情況。必要時通過調取企業用電情況進行實時監控。生態環境部門要通過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平臺,及時了解掌握企業錯峰生產執行情況,組織開展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依法查處超標排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反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為。要加大服務力度,協調督導各企業在錯峰生產期間統籌做好設備檢修、技術改造等工作,嚴格落實企業排放限值要求,有效降低供暖季大氣污染,著力改善環境空氣質量。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及時在門戶網站上向社會公開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網絡等多種舉報渠道,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不開展錯峰生產的企業通過媒體公開曝光。
4.嚴格責任追究。自治區工信廳、生態環境廳將不定期開展錯峰生產執行情況和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專項監督檢查。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不開展錯峰生產的企業水泥的生產方法,必要時進行約談;對拒不改正的企業由自治區工信廳核實后,在年度更新并公告的水泥熟料生產線清單中注明,限制其產能置換指標交易,并取消享受自治區工信廳的各類獎補政策,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錯峰生產執行情況納入自治區黨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和冬春季大氣攻堅行動下派工作組幫扶指導內容。
企業錯峰生產方案10
日前,山東省淄博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淄博市20xx年夏秋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實施方案》的通知,宣布從7月份起開展為期3個月的夏秋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此次錯峰生產實施范圍為PVC手套、工業爐窯、玻璃(含日用玻璃)、有機化工、制藥、石油化工、水泥(不含粉磨站)等,最高限產30%。
據實施方案,7月重點對PVC手套、有燃燒過程和氮氧化物排放的各類工業爐窯采取錯峰措施,8月重點對玻璃(含日用玻璃)、有機化工、制藥等行業采取錯峰措施,8月—9月重點對石油化工、水泥(不含粉磨站)等采取錯峰措施。
制藥,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或其他有機物,涉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生產原料藥、醫藥中間體或其他醫藥產品的企業,限產30%。原則上以連續停產時間計算,錯峰生產實施期內,需連續停產超過30天,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8月。
PVC手套,生產乳膠手套或PVC手套的企業,限產30%,以停產生產線數量或停產時間計算,停產的生產線數量應當在20xx年實際產量的.基礎上進行核算,停產天數應當是連續停產,不少于30天。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7月—8月。
水泥(不含粉磨站),以山東省水泥行業協會《關于支持組織山東省水泥企業熟料生產線實施夏季錯峰生產的函》(魯水協字〔20xx〕05號)文件中規定的停產時間為準,協同處理固廢或危廢的企業應當按照停產時間要求,核算限產比例和實際產量。停產時間為8月17日—9月5日,時間20天。前期6月1日-20日,未落實錯峰要求的,需在本方案規定的夏秋季錯峰期間一并補齊。
玻璃(含日用玻璃),有玻璃熔窯(爐)的企業,限產或限排15%,以NOx排放量或產品產量計算。限產或限排基數以20xx年度NOx實際排放量(以在線監控折算數據為準)或實際產品產量為準。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8月。
工業爐窯,使用煤及煤制品、天然氣(不含電)等為燃料,有燃燒過程和氮氧化物產生的各類工業爐窯,限產20%。有多條生產線的,在20xx年實際產量或產能利用率基礎上停產超過20%的生產線或全部連續停產超過20天;單條窯爐的,連續停產超過20天。在20%基礎上主動提高比例、擴大范圍的,超過的部分在秋冬季錯峰生產期間,可以按一定比例予以核減,具體核減標準另行研究。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7月。
企業錯峰生產方案11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大氣污染整治工作要求,有效削減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有力應對冬季重污染天氣。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xx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技術指南》)等法規和文件規定,以及《臨汾市20xx-20xx年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方案》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以完成國家、省、市下達的考核指標為目標,在嚴格執行市級錯峰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工業企業生態環境治理績效等級等確定錯峰停限產比例,不斷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強化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倒逼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持續提升重點行業環保治理管理水平,努力打造行業標桿企業,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二、管控范圍
全縣鋼鐵、鑄造、磚瓦、混凝土攪拌、活性炭、鐵礦采選等涉氣行業企業。
三、管控時間
20xx年10月21日-20xx年3月31日。分兩個時段實施,第一個時段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個時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管控停限產時長在兩個時段平均落實。
四、管控原則
(一)嚴格治理水平差異化管控。按照不同污染治理、環境管理水平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績效分級為A級、引領性的企業不予管控,對績效分級為B、B-、C、D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分別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達到超低排放改造標準且國家省市和社會普遍認可的標桿企業,予以適當調整生產比例。
(二)嚴格守法違法差異化管控。對錯峰管控類別內企業實施違法加嚴管控,對其他工業企業實施“守法不管控,違法嚴管控”,協調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與經濟高質量發展。
五、管控內容
(一)鑄造用生鐵行業
1.被評定為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峰。
2.被評定為B級的企業,限產20%。
3.被評定為C級的企業,限產50%。
4.被評定為D級的企業,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并備案公示的,限產60%,其他的錯峰停產。
(二)鑄造行業(包括鑄造用生鐵企業的鑄造工序)
1.被評定為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峰。
2.被評定為B級的企業,停產1個月。
3.被評定為C級的企業,停產3個月。
4.被評定為D級的企業,錯峰停產。
(三)磚瓦行業
1.被評定為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峰。
2.被評定為B級的企業,停產2.5個月。
3.被評定為C級的企業,停產3個月。
4.被評定為D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錯峰停產。
(四)混凝土攪拌行業
在百日攻堅行動和20xx-20xx年冬防期間,出現涉氣環境違法行為的,停產4個月。
(五)活性炭行業
1.冬防期間,按照《浮山縣20xx年生態環境治理決戰行動實施方案》(浮辦發〔20xx〕9號)文件中活性炭企業治理標準和要求完成治理,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峰。
2.達不到治理標準和要求條件的,錯峰停產。
(六)選礦、鐵礦開采及其它涉氣行業
冬防期間,按相關要求完成深度治理的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峰;未按相關要求完成深度治理的企業,實施治理。重污染天氣期間按預警級別響應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
(七)其它新建項目
其它新建項目在建期間按預警級別響應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
冬季期間,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對于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完成年度空氣質量指標具有決定性作用。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錯峰生產管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把思想和行為統一到縣政府決策部署上來,堅決把管控各項要求落實到位。
(二)加強組織領導
縣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全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工作。縣環委辦按照縣政府安排,做好錯峰生產管控相關事項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通報、整改等工作。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要分別履行錯峰生產管控工作職責,加強對管控工作的領導、推進、落實,為管控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同時加大服務力度,協調督促企業利用錯峰生產間隙期,加快工藝裝備、環保設施升級改造和更新大修,及時協調解決錯峰生產過程中出現的重點難點問題。指導企業結合錯峰生產管控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編制“冬防工作一企一策”,明確細化停限產等管控要求。
(三)嚴格管控要求
錯峰停限產期間,如遇其他類型生產管控的,其他類管控時限可納入錯峰時限;其他類管控措施嚴于錯峰停限產措施的,嚴格執行其他類管控措施。對部、省、市級錯峰生產管控要求嚴于我縣要求的,縣環委辦將根據實際情況下發通知,對管控要求進行調整。
(四)細化管控措施
縣直有關部門要對照管控要求,指導企業提前調整生產計劃,確保減排量不低于上一個“冬防”;要將管控措施細化到生產線、設備,明確相關停限產要求。限產方式優先選擇錯時或輪流停產措施,要將停產時限平均分配在第一和第二時段,停產時間優先選擇在20xx年12月和20xx年1、2月份;停產方式嚴格采用生產線整體停產方式實施,無法整體停產的`,嚴格按可停產生產線和生產設備停產以及不可停產工序產量限產相結合方式實施。
(五)強化執法監管
縣直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充分利用在線監控、用電管控等科技手段,持續開展錯峰生產管控監督檢查,嚴查重處環境違法行為,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門處置。對冬防期間發現存在自動監控數據造假、偷排直排的企業,加嚴一級管控,直至停產整治。對冬防期間未嚴格落實錯峰生產的企業,環保績效評級做降級處理或加大錯峰管控比例,問題嚴重的,將違規企業納入“黑名單”,涉及項目實施限制審批。對發現存在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對超標時段(以日計)實施等量補償,對發生違法行為靠近冬防結束,停產時間不能達到應停產時限的,冬防結束后實施2倍補償。對不按證排污、不執行錯峰生產、存在弄虛作假行為、錯峰生產期間超總量排污的企業加大處罰力度。嚴格企業和負責人“雙罰制”,對存在以上違法行為企業法定代表人、管理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采取嚴厲處理措施。
(六)嚴肅追責問責
縣政府組織對各有關部門錯峰生產管控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抽查,對發現落實不力、工作消極、行動遲緩的,將對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實施約談懲戒,督促整改。對在管控工作過程中敷行應付、推諉扯皮甚至為不法企業和業主充當"保護傘”的,將由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企業錯峰生產方案12
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鞏固藍天保衛戰成果,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和《山西省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xx年行動計劃》《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晉中市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xx年行動計劃》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錯峰生產范圍
對建材(磚瓦、耐火、石灰)等重點涉氣行業企業實施冬季錯峰生產。
二、基本原則
1. 統籌保障安全。將安全生產放在首位,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基礎上開展錯峰生產。
2. 統籌保障民生。全面落實“六保”工作,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對城市供熱、供氣的企業,根據供熱、供氣需求優化錯峰生產措施;對保障民生的其它類企業,按照保障需求開展錯峰生產。
3. 統籌應急管控。參照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錯峰生產計劃安排要優先滿足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基本要求,與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做好銜接。錯峰企業在冬季期間(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執行錯峰生產措施,在預警管控期間要嚴格執行相應級別的.應急減排措施。
三、錯峰生產時間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階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四、錯峰生產方式
錯峰生產方式以停止生產線或主要生產工序(設備)為主,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采取輪開輪停方式實施,對不可中斷的生產線或生產工序,采取整個冬季調整生產負荷方式實施。結合我縣實際,因行業、因企施策。
五、錯峰生產差異化管控要求
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確定的環保績效分級、綠色工廠評定、超低排放改造等情況,實施差異化管控。
被評定為D級的企業或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實施錯峰停產。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冬季期間實施錯峰停產;對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冬季期間實施最嚴格的限產措施(不低于紅色預警措施進行生產調控)。冬季結束后仍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復生產或解除限產。
被評定為B級、B-級、C級、非引領性的企業實施錯峰生產。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實施輪開輪停,按照不低于橙色預警減排比例確定停產天數,生產期間如遇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嚴格執行應急減排;對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冬季期間按照不低于橙色預警措施進行生產調控。
被評定為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工信部認定的綠色工廠可豁免錯峰生產。
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對城市供熱、供氣的企業,根據供熱、供氣需求,制定科學合理的錯峰生產措施。
(五)錯峰生產期間,針對重點涉氣行業如出臺更嚴格的管控措施要從嚴執行。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各社區、鄉鎮政府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加大宣傳引導力度,督促企業提前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同時加大生產調度,營造落實冬季采暖季錯峰生產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聯合聯動檢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社區、鄉鎮政府要有效整合檢查執法資源,強化聯動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錯峰生產方案,對拒不執行錯峰生產方案要求,甚至偷排偷放的,依法從嚴從重查處。
(三)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縣環保局牽頭,會同縣工信局成立督查組,對各社區、鄉鎮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落實情況開展督察檢查。對督察檢查中發現的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工作進度滯后、措施不落實、監管不到位等情況,將倒追責任,立即啟動問責程序,并對各社區、鄉鎮工業企業采暖季錯峰生產落實情況進行通報。
企業錯峰生產方案13
為全面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水泥常態化錯峰生產的通知》(工信部聯原〔20xx〕201號)有關精神,扎實推動水泥行業綠色低碳和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嚴格落實水泥常態化錯峰生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當前,我區水泥產能嚴重過剩的結構性矛盾依然嚴峻,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和能耗雙控目標任務仍然艱巨。全行業要深入踐行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各企業要踐行社會責任,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突出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導向,立足水泥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低碳發展,科學謀劃、分類指導、差異管控、落實責任,加強績效分級和區域聯動,合理縮短水泥熟料裝置運轉時間,有效壓減過剩產能,避免水泥熟料生產排放與取暖污染排放疊加,減輕采暖期大氣污染,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做錯峰生產的倡導者和節能減排的先行者,促進水泥行業提高綠色生產水平,加快實現綠色高質量發展。
二、錯峰時間安排
(一)錯峰范圍。全區所有水泥熟料生產線都應進行錯峰生產。
(二)錯峰時間。根據我區實際,從20xx年起,12月1日至3月31日共4個月實行錯峰生產。
各盟市要明確每條水泥熟料生產線具體停窯時間,經所在盟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審核后,每年11月20日前將下一輪次錯峰生產方案報自治區工信廳。盟市工信局負責企業錯峰生產計劃與錯峰規則符合性審查;生態環境局負責審核協同處置危險廢物企業錯峰生產、指導企業錯峰生產計劃與本區域環保管控要求的銜接。
自治區水泥協會可根據我區實際,在達成一致的基礎上,以自律方式在夏秋季開展錯峰生產。
三、錯峰規則
(一)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企業。
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企業(以下簡稱:電石渣企業)應當主動與當地非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企業(以下簡稱:非電石渣企業)溝通協調,通過“錯峰置換”參與錯峰生產。鼓勵電石渣企業通過上下游聯動等方式錯峰停窯,不足部分以錯峰置換的方式補齊。電石渣企業應當對非電石渣企業在非錯峰期增加停窯時間,按照非電石渣水泥企業生產成本價給予一定的補償。單條非電石渣生產線全年產能利用率低于30%(即實際運行時間低于100天)的,不得參與置換。
電石渣企業每年11月20日前需將雙方簽字蓋章的置換協議、置換停窯方案,經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審核后,分別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廳、生態環境廳審核,公示公告后執行。電石渣企業若未按期報送置換協議,必須在12月1日停窯執行錯峰生產。
(二)承擔居民供暖任務的生產線。
采暖季優先保障居民供暖,應在非采暖季、非錯峰生產期間一次性補足錯峰時間。采暖期結束之日起,立即一次性停窯補足4個月錯峰時間。
由該企業在每年11月20日前通過盟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上報錯峰生產停窯期限安排。經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審核確認,公示公告后執行。
(三)承擔協同處置危險廢物任務生產線。
承擔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的水泥熟料生產線應當在滿足協同處置任務的前提下,降低至最低生產負荷。錯峰期結束后,應繼續降低生產負荷,以沖抵采暖季錯峰期最低生產負荷運行產生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
由企業提出申請,根據錯峰期危險廢物的處置量,在確保儲存庫最大限度臨時儲存的基礎上,確定最低的生產負荷和運行時限,以及非采暖季、非錯峰期的生產負荷和運行時限,制定具體的錯峰限產方案。經當地盟市生態環境局初審認可后,11月20日前報生態環境廳審核確認,抄送工信廳備案。
(四)有關要求。
1.因應對重污染天氣、設備故障檢修等特殊原因出現的計劃外停窯時間,不得沖抵采暖季錯峰生產,不計入年度錯峰生產停窯時間。
2.同一盟市范圍內擁有多條熟料生產線(規模不相同的生產線按照國家產能置換辦法確定的窯徑換算錯峰時間)的企業內部,在達到能耗、排污標準的前提下,鼓勵能耗低、污染排放少的生產線多開,能耗高、污染排放多的生產線少開。
3.水泥熟料企業因應對能耗雙控、重大活動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停窯的,經企業申請,盟市工信、生態環境部門審核,報自治區工信廳確認后,停窯天數計入錯峰時間。
4.承擔協同處置市政垃圾、污泥任務的生產線都應停窯執行錯峰生產。
5.承擔居民供暖、危險廢物任務的生產線,需將供暖或協同處置項目核準備案、竣工驗收文件及服務合同、服務資質等相關佐證材料報自治區水泥協會審核,報自治區工信廳、生態環境廳備案后,方可執行相應差異化錯峰規則。
6.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生產線如不按照生態環境部門確定的負荷生產,經認定屬實的,企業必須立即整改,并將整改方案報生態環境廳、抄送工信廳。如再次發現的,將在下一輪次錯峰期停窯進行錯峰生產。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各水泥企業為錯峰生產實施主體,要提前謀劃、科學組織,保障水泥市場供應和員工工資福利。錯峰生產期間統籌做好水泥窯、環保設施檢修及技術改造等工作,著力改善生產環境,深化環境治理,發揮好工會作用,結合業務工作開展豐富多彩的職工活動。在達到能耗、排污標準的前提下,鼓勵能耗低、污染排放少的生產線多開,能耗高、污染排放多的生產線少開。大型企業應發揮龍頭作用,共同營造健康有序的良好市場環境。鼓勵企業進行脫硫脫硝技術和降低顆粒粉塵物排放和噪聲的超低排放改造。鼓勵企業加強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加快推進綠色礦山綠色工廠建設。骨干企業要充分發揮引領帶頭作用,持續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
(二)強化監督檢查。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生態環境廳負責督促各盟市錯峰生產執行情況,不定期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弄虛作假、不履行錯峰生產、協同處置危險廢物企業不按照確定的負荷生產、電石渣企業未按時簽訂置換協議或簽訂后不履行的企業,必要時進行約談。拒不改正的通報電力部門實施拉閘限電,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內蒙古)協同監管平臺列入黑名單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對違法違規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實施聯合懲戒。同時,在下一年自治區工信廳按年度更新并公告的'水泥熟料生產線清單中注明,限制其作為產能置換指標交易,并納入生態環境部門重點監管對象。
各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要會同生態環境局組織本地區相關的水泥企業制定錯峰生產停窯計劃,督促所轄企業按規定時間停窯并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12月1日派人到現場監督企業停窯,3月31日前要派人檢查實際停窯情況,期間不定時抽查。必要時通過調取各企業用電情況進行實時監控。要建立錯峰生產工作調度制度(自12月起,每月5日前報送上月錯峰生產工作落實情況,直至錯峰期結束)。對未完成錯峰生產任務的企業,各盟市整改情況將納入督查檢查,適時開展“回頭看”,督促其限期整改。生態環境局要通過大氣污染在線監測系統和排污許可等手段,加大錯峰生產落實情況檢查力度,依法查處超標排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反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為。
(三)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去產能平臺作用。
各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要加強與自治區水泥協會溝通聯系,支持自治區水泥協會成立錯峰生產督導專門隊伍,建立錯峰生產臺賬檔案,對水泥企業實施常態化督導。自治區水泥協會要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引導和協調督促相關企業加強自律,制定錯峰生產行規行約,認真落實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同時防止違規企業利用錯峰生產哄抬水泥產品價格,保障市場穩定供給。去產能平臺(內蒙古水泥集團)負責編制電石渣與非電石渣錯峰置換方案,調度錯峰生產實施情況,并及時反映錯峰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配合政府部門做好監督檢查。
為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抑制產能過剩,支持行業協會牽頭組織企業開展夏秋季錯峰生產。加強與中國水泥協會及泛東北等周邊省份的溝通聯系,建立跨區域的業內協調機制,做好錯峰區域與非錯峰區域的協同協作。創新錯峰生產模式,積極探索利用能耗或電耗總量落實錯峰生產的有效方式。各相關企業要樹立大局意識,主動履行社會責任,加強行業自律。
(四)強化宣傳引導。
利用傳統媒體、新型媒體等各種渠道大力宣傳錯峰生產對化解過剩產能、節能減排、促進行業提質增效的重大意義,增強水泥企業的責任感、榮譽感和自律意識,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盟市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及時向社會公開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網絡等多種舉報渠道;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不開展錯峰生產的企業公開曝光。
各盟市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及時掌握水泥錯峰生產執行情況,保障水泥常態化錯峰生產平穩有序、順利進行。對上一年度錯峰生產執行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要認真總結好經驗好做法并予以宣傳,對落實不到位的負面典型及時通報處理,進一步實化細化錯峰生產常態化機制。并將上述情況在每年4月10日前分別報自治區工信廳、生態環境廳。
企業錯峰生產方案14
11月1日起,被稱為“史上最嚴”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的《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正式實施。《條例》規定了包括實行錯峰生產、建立聯防聯控機制、污染源頭控制、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約談與暫停審批、對重大案件和突出問題的掛牌督辦等12項監督管理制度。
“濟南版”錯峰生產方案出臺《條例》規定,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和重污染天氣集中出現的采暖季節,由政府部門組織推行錯峰生產。錯峰生產期間,重點排污單位、大型建設工程和產能過剩行業企業應當對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調整,減少或者停止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生產、作業。
根據相關方案,濟南市季節性工業企業生產調控措施實施時間為每年11月1日至下一年1月31日,實施對象為火電、鋼鐵、水泥、鑄造、磚瓦窯和玻璃行業。根據“濟南版”錯峰生產方案,水泥、鑄造、磚瓦窯行業除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和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生產線外,全部停產;燃煤發電機組(含自備電廠)除承擔居民供暖任務的`機組外,未達到超低排放的全部停產。
鋼鐵行業根據污染排放績效水平進行排序,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實施停產(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執行)。
玻璃行業生產燃料更換為天然氣、集中供應的煤制天然氣或電等清潔能源。“氣質”改善未達標約談政府主要負責人《條例》還規定,對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地區,省和設區的市政府環保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約談該地區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并暫停審批該地區新增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約談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
企業錯峰生產方案15
根據《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朔州市20xx-20xx年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實施方案的通知》(朔政辦發〔20xx〕32號)的部署要求,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切實做好20xx-20xx年冬季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峰生產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朔州市委市政府關于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以改善我市冬季環境質量為核心,以錯峰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量為目標,圍繞工業大氣污染重點領域,堅持問題導向,嚴禁“一刀切”,科學精確實施錯峰生產,引導企業開展深度治理,推進工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促進我市20xx-20xx年冬季環境質量目標圓滿完成。
二、錯峰原則
(一)加大重污染天氣頻發的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大幅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則,組織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全力促進冬季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打好藍天保衛戰。
(二)20xx年11月1日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務的企業(包括無組織排放治理),予以停產治理。鋼鐵、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達到相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要求的企業,采暖期實施差別化錯峰生產。
(三)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生產設施,限產40%,其中,位于市區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范圍內的,限產50%,不影響生產安全的情況下可采取停產錯峰。屬于產業政策鼓勵類的企業,限產20%,其中,位于市區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范圍內的企業,限產30%。20xx年11月1日前實際生產負荷已低于上述錯峰生產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進出廠區大宗物料公路運輸量不增加的原則,核定錯峰生產負荷。也可根據當地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提高錯峰生產比例。
(四)對承擔供氣、供熱任務等民生任務的企業,根據供氣、供熱需求,報市人民政府確定限產比例。國家關于錯峰生產有更嚴格要求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鋼鐵、建材、電力、化工、煤炭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一律實施錯峰運輸。重點用車企業要合理安排運力,封存自有車隊中排放較高的車輛,優先選擇排放控制水平較好的國五以上標準車輛承擔運輸任務。有條件使用鐵路運輸的`,原則上全部采用鐵路運輸。
(六)要建立錯峰生產企業豁免清單。列入豁免清單的企業必須符合以下標準之一:
(1)完成治理任務的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綠色工廠示范的企業;
(2)污染物排放達到超低排放標準(沒有超低排放標準的行業,污染物排放低于行業特別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運輸采用鐵路運輸或其他清潔運輸方式的。
三、錯峰生產實施時間
20xx年11月1日00時至20xx年3月31日24時。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各自責任。市工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任務要求,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共同推進錯峰生產工作有序開展,以錯峰生產倒逼企業提升綠色發展水平,優化區域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相關企業要嚴格落實當地政府錯峰生產要求,提前做好生產計劃調整。
(二)細化措施方案。要圍繞工作任務,在摸清轄區內涉及錯峰生產行業現狀的基礎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及時制定20xx-20xx年冬季錯峰生產實施方案,列出錯峰生產企業清單,細化錯峰生產措施,將錯峰生產要求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明確錯峰生產的執行內容,確保可操作、可核查。可根據實際情況延長錯峰生產實施時間,要指導轄區內參加錯峰生產的企業提前1個月制定工作方案,按時上報備案。
(三)實施電力監控。要落實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用電監控制度,對錯峰生產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用電量等指標實行監控,研判分析企業污染物排放和用電量變化情況,判斷企業是否執行停產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實限產措施,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報送市工信局、朔州市生態環境局懷仁分局,市供電部門要按月將列入錯峰生產企業用電情況報送市有關部門。
(四)嚴格監督檢查。要加大對錯峰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錯峰生產工作有序開展,嚴厲打擊不執行錯峰生產要求等違法行為,對未按照要求落實停限產要求的企業,一律納入停產管控范圍,并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加大巡查力度,對工作進度緩慢、措施不得力、監管等不到位的要追究監管責任。
(五)重視政策宣傳。要做好錯峰生產政策的宣傳解讀,廣泛宣傳錯峰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強正面宣傳和反面案例曝光,落實大氣污染有獎舉報,做好錯峰生產企業職工思想引導工作,營造全民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濃厚氛圍。
(六)確保信息暢通。相關部門、錯峰生產企業均要建立聯系人,并將牽頭部門及聯系人報市工信局、朔州市生態環境局懷仁分局,確保信息暢通。自12月起,每月5日前上報上月工作落實情況,需要上級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及有關工作建議等可一并報送。
(七)加強錯峰督導檢查。朔州市生態環境局懷仁分局、市工信局根據工作實際和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錯峰企業的落實措施進行督導檢查,定期通報,確保列入錯峰生產方案的停限產措施落實到位。加強錯峰生產執行情況檢查,發現不滿足豁免條件的企業,應及時從錯峰生產豁免清單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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