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停車場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停車場方案1
一、車場運行管理細則
1、停車場設固定車位及非固定車位,固定車位需對號停泊,非固定車位車輛進入停車場均采取就近泊車原則停泊。
免費車輛的使用
免費車輛需由三翔置業公司總經理簽署后,交由物業服務部安排秩序維護班長發行免費卡。
3、月租車輛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車位的客戶可與物業服務部接洽,由財務部同事全面介紹車場使用及收費情況;
(2)財務部同事與租戶簽訂車位租賃合同,租約復印件交物業服務部部備案,同時知會秩序維護班長車位出租情況。由秩序維護班長發行月票卡。
(3)每月由財務部根據租約的規定時間發單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繳租金。
(4)租戶在繳完租金后,憑繳款單位由秩序維護班長對卡進行延期。
(5)注意事項:
A:領取月票卡時,需向財務部繳納100元/張作為押金。
B:如因原卡遺失、損壞等原因,需重做卡時,需向秩序維護班長闡明原因并出示繳款證明后方可重新領卡,并交納卡費。
4、時租車輛使用方法
(1)車輛駛至車場范圍內向車場管理員取得泊車票進行停放車輛;
(2)司機按車道標志指示駛入停車場;(注意服從車廠管理員指揮)
(3)車輛選擇車位泊好,檢查車箱內無貴重物品后鎖好車門,離開;
(4)離開車場時,司機應主動到車場管理員處繳費;
(5)泊車未到十五分鐘者,免收停車費,每小時2元/小時收取;
(6)司機在繳完費后需盡快駛離大廈停車場,以免阻塞車場出入口;
5、卸貨車輛使用方法
貨車進入首層卸貨時,需停泊在卸貨區內;
卸貨車輛必須憑卸貨單到出口崗亭處持駕駛證換取卸貨車輛停車證,享受免費服務;半小時之內享受免費服務,超過1小時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貨車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貨車在卸貨區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貨物,并把貨物運走;貨物不可在停車場長時間擺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貨主自行負責;
貨車在卸完貨物、清點完畢后,需盡快離開,以便其他貨車進場;
貨車離場時,持卸貨車輛停車證換取駕駛證或持時租卡到車場管理員繳費;
6、摩托車使用方法
摩托車進場后,由車場管理員發卡,一半懸掛于摩托車上,另一半由車主妥善保管;
(1)摩托車主必須聽從摩托車收費員安排,排放整齊;
(2)摩托車出場時,需由車場管理員對卡進行核對后交付存放費方可離場;
(3)摩托車收費標準為一元一張,每月存放費30元/月;
7、停車場保安維護
停車場內特設1名秩序維護員負責巡邏,維護車場秩序及治安及協助車場收費人員進行管理;
24小時閉路電視**及錄映,由消防**中心秩序維護員負責**,發現可疑人物在車場行動,立刻通知車場秩序維護員及班長前往處理。
停車場周邊應加設護欄裝置,便于日常管理。
8、車場清潔管理
(1)停車場之清潔由負責一層大廳的保潔員執行,每天定期清掃地面2次,其余時間保持地面沒有垃圾、積水;
(2)保持車場內各種標志牌、指示牌干凈無灰塵、蜘蛛網;
二、車場保安員工作細則
(1)車場進場秩序維護員須熟記車場守則,對進入車場的租賃客人,要熱情有禮;
(2)維持車場出入口秩序,保證車道暢通;
(3)車場保安要合理安排停泊車輛;分清是否固定車,并對號停泊;編號外的地方禁止停車;送貨車輛要停泊在指定的貨車停泊位;停車不能壓線。
(4)固定車位不能安排其他車輛停泊;固定車離開后,要將障礙錐標志放在固定車位上。
(5)禁止無關人員玩弄車輛及停留于車場。
(6)車輛停泊后,要求司機熄火將貴重物品取走,關好門窗。
(7)搬運人員,施工人員在車場工作,需申請并做好登記,進出物品需有秩序維護班簽發的.放行條,方能放行;
(8)禁止送貨或搬運人員在車場閑坐、躺睡,應勸其離開;
(9)熟記固定車位及月保車車輛,公司車輛牌和司機;
(10)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班長、主管前往處理。對車場的設備損壞及衛生情況要及時上報秩序維護班長
(11)車主丟失停車證(卡)的憑車輛執照取車,并做好登記,無停車證(卡),又無車輛執照的一律不得取車,以防車輛丟失;
(12)防止停放的車輛被騙取走或被盜,發現可疑人員或車輛及時上報級;
(13)注意取車和停放車輛的秩序,特別是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會出現停車和取車混亂,因此,要求取車和停放車輛的車主,遵守秩序和互相謙讓,注意安全;
(14)不準在停車場內加油和燃放易燃物品等,禁止在停車場內修理車輛及洗車;
(15)停車場內嚴禁堆放任何雜物,確保場內的車輛安全出車;
(16)車場管理員定時巡查車輛及登記車輛停泊車位號碼,指揮車輛出入及管理卸貨區秩序。
(17)對進入卸貨區車輛進行指揮,維持卸貨區秩序;
(18)對卸貨車輛有權檢查其送貨單,禁止非卸貨車輛進入卸貨區,并督促卸貨車輛領取卸貨車輛停車證;要求卸貨車輛盡快卸貨,離開車場。
《露天停車場管理方案》
三、車場收費員工作細則
在出口處設置一名收費員,專門負責車場的時租車輛收費工作。
(1)車場收費員需熟習車場收費程序的操作;
(2)注意**車道出入口的車輛情況,隨時與車場保安保持聯系;
(3)對卸貨車輛進行檢查,并發給卸貨車輛停車證。
《露天停車場管理方案》四、停車場管理守則
1、進入車場
(1)一切車輛進入車場必須遵守車場保安指示或路標指示;
(2)必須遵守停車場內行車速度;
(3)遇有輪候進入車場時,應耐心等候服從保安員指揮,嚴禁超越前列車輛。強行進入,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該車駕駛員負責;
(4)除非必要,不得響號。
2、使用車場
(1)泊車妥當后請馬上關引擎;
(2)泊車不得超越一個車位;
(3)泊車不得超越指定界線;
(4)泊車與泊車證顯示車位相符,嚴禁亂停亂放;
(5)泊車后司機應關好車門、車窗,取走車匙,貴重物品不應留置車內。如因大意造成之損失,物業服務部概不負責;
(6)使用車場卸貨,貨物應盡量堆放在卸貨區內,并及時運走。嚴禁在車道內或卸貨區外一切地方卸貨。如有違反,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制止卸貨,并責令違反在最短時間內使道路恢復暢通;
(7)用戶應對自己貨物負責,裝卸貨物應快捷,以免影響他人使用上落貨區;
(8)一切司乘人員在車輛停妥后,應盡快離開車場;
(9)車場內停泊車輛不準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如有違反而造成任何后果,該車輛所屬單位/車主或司機應負責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10)保持車場內整潔。
3、離開車場
(1)在停車場出口,視情況需要,保安人員有權要求駕駛司機出示該車行駛證、駕駛證、身份證等有關證件;
(2)出閘時,嚴禁不聽指揮,強行駛離;
(3)載貨時駛離本停車場,應出示本車廠認可的放行條;
(4)車輛繳款放行后,需盡快離場,以免阻塞車道。
(四)車場應急措施
1、停車場發生火警——需即時通知消防**中心,或打119報警。
如火勢較小,可以即時用滅火筒進行撲救;
如火勢劇烈,難以控制時,則協助其他人員疏散撤離。
2、如遇車輛失竊
注意保護現場,并通知保安部報警,在警察未到達現場之前先用圍欄圍住現場守候,同時給失主作簡單記錄。
3、車場發生車禍
如發生人員損傷,需馬上打“120”電話叫急救車;
保護現場,并通知秩序維護班長、主管或報警;
對現場進行拍照留底;
疏導其他車輛,免致車道堵塞。
4、車場發生水浸
-應準備一定的沙包,以作應急之用;
如發現水浸,應即時通知秩序維護班長及維修人員,進行緊急排水;
調派人手用沙包進行堵截水源;
如遇水管爆裂,馬上到水制房關閘。
5、發現可疑物品
發現可疑的物品,請不要搬動,可通知秩序維護班長處理。
6、發現可疑人物在車場行動
-先知會秩序維護班長,同時報告自身位置,待增援同事到達后上前盤問。
7、如遇與客戶糾紛時:
及時通知秩序維護班長,如實匯報雙方損失情況;
由秩序維護班長確定處理方案;
盡快恢復車場正常運作;
將事件報告及時反饋給物業服務部主管;
停車場方案2
一、基本情況
紫蓋山廣場停車場位于市紫蓋山廣場門前,占地面積0.8畝。根據市領導工作安排,市園林局于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城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宜城市智泊停車服務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20684MA49BXJT06)管理,現宜城市智泊停車服務有限公司對其完成配套設備改造升級,可提供車位17個。
二、收費標準制定
(一)申請情況
根據《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第十四條規定: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機動車停放服務的收費標準,由經營者向價格主管部門提出申請。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智泊停車服務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關于臨時停車場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的請示》。
(二)停車場現場踏勘情況
我局2名工作人員分別對紫蓋山廣場停車場進行了現場踏勘,停車場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合適場地,申報場地與現場踏勘位置相符;
2、設有明顯的車輛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標志及標線;
3、宜城市智泊停車服務有限公司配備管理人員5名;智慧城市指揮中心配備工作人員4名;
4、停車場道路均已刷黑,內設計費、監控設施,綠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實行專人巡檢、無人化收費,使用軟件支付系統,無縫對接支付寶、微信支付、銀聯接口,為用戶提供多樣化支付選擇,無需取卡,零停留,輕松入場,停車場出口通行效率高。
6、內部收費管理、財務管理、安全防范、崗位責任等規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費標準的依據
1、定價權限。根據《湖北省定價目錄》規定:“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及公益性特征的機動車停車實施服務收費標準”定價部門為:市(州)、縣人民政府,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工作,我局有定價權。
2、是否屬于政府定價。根據《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第五條規定,下列場所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可實行政府定價管理: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辦公場所配套建設或內設的停車場;
政府的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交通投資)公司全額投資建設的停車場。
3、制定收費標準的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xx〕2975號)、《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和《宜城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宜價字〔20xx〕31號)等相關規定。
4、定價原則。一是規范管理,優化資源配置原則。通過采取規范使用、合理定價等手段,有效緩解紫蓋山廣場附近“停車難”的問題,實現停車資源的優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科學合理,推進改革原則。制定收費標準,綜合考慮停車場所的設備設施、服務條件、服務功能、地理位置、供求關系及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別化停車服務收費政策”。實行半小時內停車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務市民有效規范停車秩序。三是用者付費,倡導綠色出行原則。車主使用公共停車資源應當支付使用費,引導市民選擇公共交通出行,優化交通出行結構,減少機動車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飽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緩解交通擁堵狀況。四是累進加價,設置最高限額原則。短時停車行為實施較低收費,長時停車行為實施較高收費,可讓車主享受短時停車的優惠,達到收費政策惠民目的'。
三、收費標準方案
紫蓋山廣場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方案:
1、小、中型車3小時內(含)收費5元,3—24小時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額20元。
2、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360元。
3、超過24小時重新按以上規定計收。
4、對懸掛公安部門核(換)發的新能源汽車號牌的車輛,3小時內(含)收費2元;3—24小時每增加1小時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額10元。
5、停車半小時以內免收停車費,停車時長超出半小時的,前半小時納入計費停車時長。
6、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遞車、環衛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殯葬車等免收停車服務費。
7、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的車輛,如殘疾人隨身必備的專用車輛等免收停車服務費。
8、車型大小具體分類,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有關機動車類型劃分的規定確定。
9、實施收費時,在停車場入口處和交費處醒目位置,按明碼標價規定公示車型分類、計費時段、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服務承諾、監督機關及價格舉報電話(12315)等有關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四、執行時間:
擬定標準于印發之日起執行。
五、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
20xx年9月30日。
六、提交意見方式
停車場方案3
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我局做了大量推進和落實工作。
一是我局的權責清單經過歷次動態調整,現有行政審批事項143項。通過精細化梳理,盟級執法重心下移105項,下放7項,機構改革后劃轉3項,合并1項,取消6項;
二是在“內蒙古自治區一體化平臺”共認領、編制、發布了依申請六類承諾事項26項和公共服務事項3項,完成了情形化梳理事項10項,承諾事項改即辦事項10項。將這些依申請審批事項的無關證明材料全部予以了取消,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三是對所有事項的'承諾辦結時限由231天壓縮到102天,壓縮比率由57%精進到81%;
四是1項公共查詢類服務事項接入蒙速辦APP,可以適時查詢,29項掌上辦事項實行“蒙速辦·掌上辦”APP端申報、一網通辦;
五是還梳理了“綜合一窗受理平臺的事項清單”、“24小時自助服務辦理事項清單”、“排隊叫號事項清單”、“代辦幫辦事項清單”;
六是完成了“證照分離”改革事中事后監管方案,印制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辦事指南,實現了1項電子證照應用工作;
七是實現了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和自治區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數據共享;
八是完成了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知識庫信息采集工作,年內及時更新完善了14條服務信息;
九是完成了工程建設項目區域評估成果應用工作,梳理了《錫林郭勒盟水利事項區域評估負面清單》和《錫林郭勒盟水利事項區域評估成果應用指南(試行)》。
停車場方案4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長,城市機動車“停車難”“收費亂”“管理亂”(以下簡稱“一難兩亂”)等問題日漸突出,嚴重影響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有效解決當前停車收費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黨史的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走深、走實,現結合工作職能,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管理理念,深入貫徹落實省紀委監委全省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監督試點工作部署會議精神,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以群眾需求為導向,進一步優化城市公共資源,規范城區停車管理秩序,全力解決我區停車需求和停車場建設不充分、分布不平衡之間的矛盾,著力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范、安全有序的停車管理秩序。
二、整治目標
開展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全力落實各基層單位的監管職責,堅持問題導向,找準找實問題,列出問題清單,逐一整改銷號,切實解決公共停車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的“一難兩亂”問題,到2021年底,全區城區機動車“停車難”問題有效緩解,“收費亂”“管理亂”問題得到有效治理,實現“一活一擴一降一升”階段性目標,即停車泊位存量資源有效盤活、增量逐步擴大,群眾投訴舉報大幅下降、滿意度明顯提升,逐步實現停車有位、停車有序、停行一體的良好局面。
三、整治時間與范圍
(一)整治時間:2021年7月至12月底。
(二)整治范圍:城區所有占用城市道路設置的停車場(點)及納入我局管理范圍的地下停車場。
四、整治任務及分工
(一)“停車難”方面
1、未充分利用城區公共道路資源,在盤活停車泊位存量資源、新增停車泊位的設置上缺乏科學規劃。
整治要求:充分利用城區公共道路資源,在現有停車泊位的基礎上,進一步盤活存量停車泊位資源,優化停車泊位,對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住宅周邊合理增設停車泊位,最大化滿足周邊群眾“停車難”問題。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 人:康軍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2、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區域安裝地樁、地鎖,“僵尸車”“罩衣車”長期霸占道路公共停車泊位,導致群眾車輛“無位可停”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對道路公共停車泊位停車情況的執法檢查,整頓長期霸占停車泊位問題。
責任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責任 人:周淼鋒李華何銳強葛連玉
配合單位:廣場管理處、機動中隊
3、中心城區、繁華地段以及學校商場醫院車站景區等人員密集、車流量大的重點區域停車泊位緊缺問題。
整治要求:各責任單位對各自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商業設施、寫字樓、旅游景區、體育場館、居民小區等停車設施進行摸底普查,積極協調對接,鼓勵在加強安全管理和滿足基本停車需求的前提下,在空閑時段向社會車輛合理開放,盤活存量資源,提高使用效率。對醫院、學校,以及餐飲、購物場所集中的區域,結合實際增設特殊時段臨時停車泊位或減免停車費用等措施,合理滿足重點區域群眾就醫、上學、就餐等出行停車需求。
責任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等城區各中隊、廣場管理處
責任 人:周淼鋒李華何銳強康軍
(二)“收費亂”方面
4、未按照規定設置停車公示牌,群眾對收費標準不清楚問題。
整治要求:對城區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車場(點)設置情況的排查,對未按照規定設置停車公示牌的,督促停車場(點)經營者在入口等顯著位置設立停車公示牌,明確路段類別、收費時間、收費標準等信息,實行明碼標價。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5、未經批準私自設定或擅自提高停車收費標準,加重群眾停車負擔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城區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車泊位收費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經營者嚴格執行機動車停放分區分類定價收費標準。對不執行計時收費、不執行政府定價政策、擅自提高停車收費標準以及不落實免費停車政策的停車場(點),責令整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停車場(點)經營資格,并移送發改部門依法查處。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 人:康軍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6、未經審批或備案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廣場、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劃停車泊位,私自設場收費問題。
整治要求:對未經審批或備案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廣場、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劃停車泊位,擅自設定收費標準開展停車收費的,移送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7、停車發票管理不規范,存在收費不給票、多收費少給票、不要票少收費、收費給廢票等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停車場(點)經營者及收費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統一為收費人員配發工作服裝、工作證、發票等,要求收費人員主動向繳費人提供發票。實行無人收費管理的停車場,通過科技手段,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公示發票索取方式,為有需求的繳費人提供電子發票,促進停車管理收費規范化。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 人:康軍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二)“管理亂”方面
8、擅自施劃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車,以及車輛亂停亂放,影響道路通暢和公共安全的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城區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車泊位經營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整頓規范停車場(點)停車秩序,嚴肅查處停車場(點)擅自施劃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車以及車輛亂停亂放,影響道路通暢和公共安全的問題,營造安全、暢通的停車環境。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 人:康軍
配合單位:機動中隊及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9、停車場管理不規范問題。
整治要求:健全完善城區停車場(點)考核管理制度,對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停車場(點)經營者實行末位淘汰和清退,并督促停車場(點)經營者落實“誰受益、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全面加強停車安全隱患排查,不斷提高停車服務水平。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 人:康軍
配合單位:辦公室、執法股、法制股、督查股
10、停車場(點)內車輛違規停放、人行道上亂停亂放機動車輛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靜態道路交通秩序綜合管控,采取勸導教育、批評警告、拍照取證、張貼違停告知書等措施,對人行道上停車場(點)外亂停亂放機動車輛的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強制拖離長期占用人行道亂停放的僵尸車、無主車等,并依法查處不按照管理要求與標準,在停車場(點)內隨意違規停放(如跨線停放、已繳費但未停放在停車位等)機動車輛的行為,著力營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責任單位:機動中隊及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責任 人:宋菲周淼鋒李華何銳強葛連玉
配合單位:廣場管理處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安排階段(2021年7月底前)。結合城區現有停車資源現狀和單位職能,研究制定全局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召開專題工作會議,把解決城區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堅持問題導向,明確整治要求,全面分解工作任務,靠實工作責任,扎實組織開展專項整治。
(二)排查摸底階段(2021年8月1日—8月31日)。各單位依據職責分工,按照逢場必進、逢場必查的要求,對城區所有停車場(點)、停車資源以及停車場(點)運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等進行全面細致地摸底排查,詳細掌握停車場(點)基本信息、經營單位、審批手續、突出問題等,分類建立排查摸底工作臺賬,并列出問題清單,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為專項整治奠定堅實的工作基礎。
(三)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9月—11月底)。各責任單位細化工作措施,明確整治任務,集中時間、精力,全面開展城區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加強協作配合,對摸底排查階段所發現的問題,堅持發現一件、查處一件、銷號一件,并定期組織執法檢查,徹底治理停車場(點)管理亂象,有效改善城區停車環境。
(四)社會評議階段(2021年12月)。面向社會公示整治情況,重點公示落實承諾、解決具體問題等情況,讓群眾切實感受到看得見、摸得著的成效,并通過發放調查問卷、開展網絡調查等方式,接受社會監督和群眾評議。
(五)常態管理階段(長期堅持)。各責任單位對本次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檢查分析,總結管理經驗,不斷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完善各項制度,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全面規范停車場(點)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靠實責任。全局成立以局主要領導任組長、班子及黨組成員任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城市機動車“停車難”“收費亂”“管理亂”問題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艱巨性,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進專項整治。結合日常管理實際,細化具體工作措施,確定專人具體抓好落實,真正做到組織得力、任務清楚、分工明確、責任靠實,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集中整治。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整治任務,對各自承擔的工作任務要做到情況明、底子清,特別是對一些重點區域和管理亂象問題,要精心組織,合理部署,抽調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責任性強的執法人員,集中時間,限期突破。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單位要通過各種方式,深入各機關事業單位、住宅小區、商場、酒店等,廣泛宣傳全省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相關政策和要求,積極爭取全區各界對專項整治工作的支持,自覺參與并配合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四)強化督查,嚴肅紀律。局“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限時整改;對需要其他部門配合的,積極向區“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請示匯報。局紀檢組要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強力推動專項整治,對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排查整治不實不細,基層單位之間相互推諉扯皮,以及漠視群眾利益,對群眾反映和合理訴求遲遲不辦、久拖不決的,要嚴格按程序啟動執紀問責程序,追究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停車場方案5
(一)停車場設固定車位及非固定車位
固定車位需對號停泊,非固定車位車輛進入停車場均采取就近泊車原則停泊。
(二)免費車輛的使用:
免費車輛需由公司總經理簽署后,交由車場主管發行免費卡。
(三)月租車輛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車位的'客戶可與財務部接洽,由財務部同事全面介紹車場使用及收費情況;
2、財務部同事與租戶簽訂車位租賃合同,租約復印件交管理處財務部備案,同時知會車場主管車位出租情況。由車場主管發行月票卡。
3、每月由財務部根據租約的規定時間發單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繳租金。
4、租戶在繳完租金后,憑繳款單位由車場主管對卡進行延期。
5、注意事項:
領取月票卡時,需向財務部繳納100元/張作為押金。如因原卡遺失、損壞等原因,需重做卡時,需向車場主管闡明原因并出示繳款證明后方可重新領卡。
(四)時租車輛使用方法:
1、車輛駛至車閘旁取得泊車票,閘桿升起;
2、司機按車道標志指示駛入停車場;(注意服從保安員指揮)
3、車輛選擇車位泊好,鎖好車門,離開;
4、離開車場時,司機駕車并持時租車票駛經收銀處繳費;
5、泊車未到十五分鐘者,免收停車費,每小時5元/小時收取;
6、司機在繳完費后需盡快駛離大廈,以免阻塞車場出入口;
(五)卸貨車輛使用方法:
1、貨車進入首層卸貨時,需停泊在卸貨區內;
2、卸貨車輛必須憑卸貨單到出口崗亭處領取卸貨車輛停車證,享受免費1小時之服務,超過1小時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3、貨車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4、貨車在卸貨區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貨物,并把貨物運走;貨物不可在停車場長時間擺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貨主自行負責;
5、貨車在卸完貨物、清點完畢后,需盡快離開,以便其他貨車進場;
6、貨車離場時,持卸貨車輛停車證時租卡到收銀處繳費。
(六)摩托車使用方法:
1、摩托車進場后,由摩托車收費員發卡,一半懸掛于摩托車上,另一半由車主保管;
2、摩托車必須聽從摩托車收費員安排,排放整齊;
3、摩托車出場時,需由摩托車收費員對卡進行核對后交付保管費方可離場;
4、摩托車收費標準為一元一張,月保費40元/月。
停車場方案6
為深入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有效整合利用縣區停車資源,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城市治理服務水平,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家住建部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管理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的意見〉》(國辦函〔20xx〕46號)和南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順應城市工作新形勢、改革發展新要求、人民群眾新期待,緊緊圍繞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提高城市停車資源集約利用效率、緩解供需矛盾,促進停車產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切實解決群眾停車難的問題,努力探索建立順應城市發展規律的停車服務管理體系。
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規劃,分步實施原則
統籌安義縣現有的城區停車泊車位資源,按照城市交通管理和停車信息服務為智慧停車建設的發展主導,依照系統建設管理與運營管理的組織架構,根據統一規劃和規范,分區域分階段組織系統建設。
(二)標準化原則
系統設計符合國家和城市有關政策、法規和相關的技術規范和標準。
(三)頂層設計原則
統一構建智慧停車管理架構,按照架構確定統一的系統接口標準與采用的技術規范,按照“路內路外打通、線上線下聯動、社會資源共享”的原則,有序推進安義縣城市級智慧停車建設,及時發揮系統效能。
(四)先進性原則
采用市場上具備領先性、穩定性兼顧的智慧停車管理設備,搭配先進和成熟的運營管理系統,保證后期的擴充和兼容。
(五)可靠性原則
硬件設備具備安全防護設計,系統設計采用相對成熟的設備和技術,盡量減少系統的風險,確保系統能長期穩定可靠地運行。
(六)經濟性原則
設計進行相關財務(投入和產出)分析,充分挖掘軟件模塊的通用型價值,減少重復投資。同時,考慮到智能化停車設備和系統的整體造價及其本身的投資回報期長的特點,應在滿足性能要求的前提下盡量使整個系統能獲得更大的收益。
三、建設目標
按照統一標準、統一規劃,開展智慧停車建設,匯聚停車資源,構建停車管理系統平臺,實現靜態交通分析、停車服務、收費結算、車位共享、停車誘導等功能,具體實現以下五個目標:
(一)停車資源全方位整合。通過政策引導、市場運作等手段逐步有序整合各類停車設施,進行標準化改造;政府投資建設停車場(位)原則上統一納入智慧停車平臺,其他各類資本投資建設運營停車場(位)按照自愿原則接入;開發建設全縣統一的智慧停車管理服務平臺,推動數據交換共享,實現全縣停車信息全面聯網。
(二)有利于建立先進的停車管理體系。本項目建設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環境以及交通整體發展,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實現主動停車需求管理。通過信息化手段和科學數據支撐指導泊位供給控制,實現管理力度從停車主干道-停車次干道-停車路段-停車泊位的下沉。本項目的建設有利于融合人、車、位、費四位一體的管理體系,綜合協調政府監管、停車管理、停車服務、駕駛員泊位使用等行為,滿足各級管理對象的需求。有利于形成統一指揮、監督有力、溝通快捷、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反應快速、處置及時、運轉高效的城市靜態停車管理長效機制。
(三)有利于建立科學的停車收費管理體系。路內泊位智能化改造及全縣停車場智能化改造有利于構建分層次、分區域、分路段、分時段的科學計費模式,針對不同區域、不同時段、不同類型用戶實行分層次計費,支持多種繳費方式。通過價格機制,調整縣城泊位供給。通過不同區位、不同出行目的、不同服務水平等條件下泊位供給和需求的匹配,實現城市綜合靜態交通效益最大化,與動態交通更好的協調發展。
(四)有利于搭建統一的靜態停車管理綜合平臺。本項目設計搭建完善的后臺管理控制平臺,對泊位、停車場、定價策略、停車繳費、信息服務實行統一管理。以泊位全面共享為業務應用核心,通過互聯網把碎片化的泊位資源連接起來,打破信息孤島;解決泊位總量缺口大,泊位空置率高的矛盾。通過實時監控和數據分析合理地安排引導停車,提高停車設施泊位利用率,促使停車設施利用均衡化,減少違規停車現象,減少排隊等待,減少駕駛員尋找停車泊位的時間,緩解因停車導致交通阻塞,實現交通信息化管理。
(五)有利于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提高城市形象。通過地圖服務、泊位空閑狀態信息推送、泊位商圈信息推送、多種支付方式等為市民提供快速、優質、高效、多元化的停車服務;通過停車泊位的規劃及占用狀態等信息共享可以有效引導停車需求,疏導道路停車矛盾;通過停車歷史及停車軌跡等數據可以為政府部門提供公共安全協查服務;通過泊位資源利用率等數據可以為城市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四、建設主體
由縣政府下達會議紀要,將縣城區域內地上和地下停車場資產和經營權劃撥給縣城投集團(今后新增地上和地下停車場參照執行);將地面停車位特許經營權劃撥給縣城投集團(今后新增停車位參照執行)。明確縣城投集團為業主單位抓好項目實施和后期運營管理。
五、建設內容
(一)建設全縣停車場(位)、設施資源庫。確定資源范圍,規范數據格式,開展全縣停車場(位)、設施資源普查,建立停車場(位)、設施資源基礎數據庫,全面掌握停車場(位)和設施資源總量、分布狀況、權屬、收費等基礎信息。將分散在不同區域的泊位信息和停車交易記錄信息等數據互聯集中,形成規范化、標準化的泊位信息庫和交易記錄信息庫,為區域內停車資源統籌管理、停車誘導和車位共享提供條件。同時依托大數據分析,為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公安交警、城管等管理部門提供統計分析及科學決策支持,為停車管理運營機構提供數據分析及科學決策支持。
(二)開發智慧停車平臺系統。建設以縣級平臺應用系統、運營管理系統、統一車主服務、精準停車誘導及反向尋車系統、運營展示系統、清分結算系統、充電樁管理系統等內容為支撐的智慧停車服務平臺。建設以停車場(位)和設施資源管理、數據交換共享、數據統計分析系統、監測預警、決策輔助系統及預留平臺后續功能擴展接口等系統板塊為支撐的智慧停車管理平臺。
(三)規范平臺體系建設。結合國家相關標準,制定平臺技術標準,建立數據接入、道路停車泊位信息化建設和停車場(庫)管理規范,并對覆蓋范圍區域內已建停車場(庫)開展聯網接口改造,統一數據規范接入縣大數據中心。
六、重點任務
(一)建設全縣統一的智慧停車平臺系統。開發建設縣級智慧停車平臺系統。統籌利用現有軟硬件資源,按照需求預留拓展空間接口,實現不同停車管理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促進停車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做到一個城市,一個平臺,一張網絡。
(二)提升停車設施信息化水平。針對現有和新建停車設施,制定智慧停車設施信息化改造實施標準,鼓勵停車設施權屬單位按標準實施改造,配備相應裝置,建設互聯互通的智慧停車系統。
(三)推動停車資源實現共享。建議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企事業單位統一開放有條件的停車位,率先接入智慧停車平臺系統,發揮引領示范作用。鼓勵其他各類資本投資建設運營停車場(位)全天開放,通過智慧停車平臺系統共享停車資源,為公眾提供實時在線服務。
(四)研發、推廣電子發票系統。在停車行業中試點和推廣應用電子發票系統,聯通各停車區域智慧停車系統接口,推進智慧停車行業發票開具和納稅等便利化舉措實施。
七、實施步驟
(一)實施范圍。安義縣城區路內臨時停車位及公共停車場(具體數量以實際改造為準)。
(二)項目業主單位。縣城投集團
(三)運營模式。BOT合作模式(建設-運營-移交)。
(四)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五)合作期限。地上停車位及地下停車場為15年6個月。合同期內由投資方全額出資建設安義縣數字城市智慧停車服務平臺,并負責路內臨時停車位及公共停車場的智能化改造;投資方在當地與縣城投集團成立合資公司,由合資公司負責項目實施及運營管理;合作期滿后無償移交,包括運營平臺、設備、基礎建設等歸政府所有。
(六)實施方案。
縣城投集團與社會資本方合作,由對方全額投資建設安義縣數字城市智慧停車服務平臺,并負責路內臨時停車位及公共停車場的智能化改造;投資方與縣城投集團在當地成立項目合資公司(縣城投集團以現有停車位和停車場評估后作為入股合資公司的資產),負責項目實施及運營管理(產生的所有稅收交于當地政府),停車位投資方按照每個路面停車位(含后期新增)365元以上/年上繳政府管理費,對地上和停車場由投資方進行改造后,驗收合格,按每個停車位及大數據平臺收益按合資公司入股比例分成。
(七)收費標準。收費標準由縣發改委參考周邊地區的收費標準,即:首小時3元/車(15分鐘內免費,晚上10點至早上7點免費),每超1小時加收1元,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每日上限15元/車。
八、建設步驟
第一期(現有停車位):本期投資金額約5000萬元。對安義縣城區路內臨時停車位(20xx個車位)、公共停車場建設改造(890個車位)、搭建安義縣大數據監管平臺。第一期分三步實施:
1.完成新城區的路內臨時車位建設。前進路(336個)、向陽路(296個)、沿河路(153個)、教育路(29個)、延雄路(21個)、和平路(21個)、解放一巷(37個)、北門路(22個)、建設西路(46個)、達端路(68個)、鳳山路(47個)、學府路(39個)、彩云路(85個);
2.完成老城區路內臨時車位建設。人民路(60個)、花園路(25個)、解放路(99個)、楊梅一路(10個)、楊梅二路(38個)、楊梅四路(43個、環城東路(31個)、陽湖路(119個)、景苑路(36個)、文峰路(311個)、商城南路(43個);
3.完成現有公共停車場內車位建設。新鵬泰購物廣場(52個)、老鵬泰購物廣場(69個)、為邦生活廣場(120個)、雕塑公園停車場(449個)、沿河停車場(200個)。
第二期(規劃建設停車場與路內停車位):本期投資約8000萬元。(1)建設智慧城市,發展“共享車位”,運營單位與機關、企事業單位協商制定,對現有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場進行建設、提升、改造。制定“錯峰錯時”停車管理制度,把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場納入平臺,實現車位的增量效應。(2)路內臨時車位1600個車位,公共停車場車位1500個車位。擬在縣城管局和縣交警大隊確定鳳凰大道、學府大道、建設東路、濱河大道等的停車位后,再對這些區域內的停車位進行建設。(3)擬對規劃建設縣政府對面地下停車場、安義中學地下停車場、綠地廣場地下停車場、南門橋邊地下停車場、文峰塔周邊片區地下停車場等地下停車場進行建設。
第三期(規劃停車位):本期投資約16000萬元。(1)工業園區、規劃區內、職教城約8000個車位,地下停車場改造約2200個車位。
九、操作流程
1.專題會議:縣政府組織召開“智慧停車項目”專題會議,參與方包括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司法局、縣發改委、縣教體局、縣科技工信局(縣大數據中心)、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交通局、縣林業局、縣市監局、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縣稅務局、縣經濟發展研究中心、縣消防大隊、縣住房保障中心、縣城投集團等,成立專題領導小組,確定各相關部門職責及分工。會議研究由縣政府下達會議紀要,將縣城區域內地上和地下停車場資產和經營權劃撥給縣城投集團(今后新增地上和地下停車場參照執行);將地面停車位特許經營權劃撥給縣城投集團(今后新增停車位參照執行)。明確縣城投集團為業主單位抓好項目實施和后期運營管理。
2.由縣城投集團組織實施可行性研究,出具《安義縣城市智慧停車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明確項目范圍和建設經營模式。
3.向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申請立項,完成項目可研、立項批復。
4.縣發改委按照定價程序確定全縣停車收費標準。
5.縣城投集團組織實施穩評和交評。
6.咨詢公司進場進行招標代理服務,對合作公司進行公開招標。
7.中標方與縣城投集團成立合資公司。
8.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大本地新聞宣傳力度。
9.項目建成驗收后由合資公司按規定依法運營。
十、任務分工
(一)各部門分工
1.縣城投集團:縣城投為縣智慧停車項目的.業主單位,根據縣政府授權依法通過公開招標等競爭方式選擇我縣智慧停車投資經營者,會同公安交警部門調研、審核停車泊位設置,抓好縣城區域內智慧停車工作;
2.縣城管局:負責配合協同交警規劃縣城區域內停車位和停車場設置,整治街邊小巷等非停車點位和停車點位車輛亂停亂放等。
3.縣發改委:負責出臺《安義縣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方案》。
4.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停車收費市場的監督檢查。
5.縣財政局:負責委托第三方對公共停車泊位資源(資產)進行評估。
6.縣交警大隊:會同縣城管局對道路停車泊位設置和使用情況,每年不少于一次評估并及時調整道路停車泊位;依法查處道路違法停車行為;配合相關部門推進智慧停車項目的建設和運營;設置“交通文明崗”,疏導行人和非機動車,實現人、車各行其道。
7.縣住建局:對后期停車設施規劃布局和停車設施配建標準的審定。
8.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優化公交線路和運營時間,最大程度釋放公共交通紅利;加大對出租車和客車違法載客的查處力度。
9.縣住房保障中心:負責打通符合條件的住宅小區內道路與主干道路的內外循環,實現主干道路“動脈血管”與小區“毛細血管”互聯互通,減輕主要路口的“點位擁堵”。
10.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辦理智慧停車建設相關手續。
十一、具體任務
1.開展交通亂象專項治理。20xx年1月30日前,交通組態化對全區交通亂象特別是機動車不按規定亂停亂放等行為進行整治,在重點時段、重點道路、重點區域開展專項整治,依托日常巡邏和定點值守相結合的辦法加強對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為的管理,做到見違必糾,進一步改善靜態交通秩序,每月底定期通報整治情況。
2.開展機動車數據摸底。20xx年2月15日前,交通組常態化開展全縣所有機動車車型及數量的摸底和統計工作,進行分門別類臺帳管理,每月底定期更新數據,對摸底出的全區“僵尸車”提出處置辦法。
3.開展機動車泊位數據摸底。20xx年2月15日前,完成全縣所有類型機動車泊位數據摸底,進行分門別類臺帳管理。
4.開展機動車停車場的智能化改造及數據接入。20xx年12月31日前,建設組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停車場改造接入計劃,按照“先公后民、先易后難、先急后緩、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的原則,實施停車場智能化改造和數據接入,優先接入中心城區的停車場數據,特別是中心城區醫院、學校、商業綜合體、公園周邊停車場數據;重點建設中心城區停車堵點、熱點區域的誘導屏。
5.召開總結大會。20xx年1月31日前,智慧停車體系第一期建設完成,召開全縣智慧停車體系建設總結大會,總結建設經驗,推進工作深入。
十二、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安義縣智慧停車建設推進領導小組,建立溝通會商聯動推進機制,統籌全縣停車資源發展和監管,協調解決智慧停車平臺系統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對智慧停車建設工作的協調推進和監督指導。組長由縣委副書記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分別由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司法局、縣發改委、縣教體局、縣科技工信局(縣大數據中心)、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交通局、縣林業局、縣市監局、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縣稅務局、縣經濟發展研究中心、縣消防大隊、縣住房保障中心、縣城投集團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領導擔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城投集團,辦公室主任由縣城投集團主要負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縣發改委、縣公安局、縣科技工信局(縣大數據中心)、縣城管局分管領導擔任。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和智慧停車平臺系統前期工作;指導、協調智慧停車平臺建設管理,組織起草相關標準規范,統一協調停車場(位)、設施改造、建設。
(二)實行目標責任考核。各部門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分工負責,協調配合,加強對本方案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確保責任到位、任務落實。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對未完成任務目標的部門依法予以責任追究。
(三)加強宣傳引導。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向社會宣傳智慧停車的知識、作用和工程進展情況,指導市民正確認識智慧停車平臺,擴大公眾知曉率和參與度,引導市民樹立停車付費、合法停車意識,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環境。
停車場方案7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住建廳、發改委、財政廳等7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陜建發〔20xx〕1267號)精神,進一步緩解城市停車矛盾,切實改善城市出行環境,現就20xx年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為出發點,以解決中心城區停車設施供需矛盾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引領、社會共治、公眾參與”的總要求,盤活存量,擴大增量,合理配置停車資源,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引導交通需求,創新信息化應用,構建有序停車環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車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規劃引領,保障供給。依據漢中市中心城區整體規劃,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資源,科學編制完善停車場專項規劃,優化停車設施布局,切實保障用地供給,解決停車亂、停車難等靜態交通問題。
(二)堅持突出重點,統籌推進。聚焦醫院、學校、商場、黨政機關、體育場館等停車矛盾突出的區域,強化周邊停車秩序管理,充分挖掘資源潛力,著力增加停車設施供應,分區域、分路段穩步實施,以點帶面,整體推進。
(三)堅持簡政放權,共建共享。按照轉變職能、主動服務的工作思路,堅持政府投資和社會資本參與雙輪驅動,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進一步簡化投資建設、運營管理手續,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停車產業化發展。
(四)堅持信息驅動,規范管理。加快智慧停車管理平臺建設,融通停車資源數據信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合理制定停車收費標準,提升停車資源利用率、周轉率。完善停車設施建設、運行管理規章制度,健全長效監管機制,推動停車管理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三、主要任務
(一)修改完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
統籌考慮中心城區停車現狀及長遠供需關系,結合城市區位特征、停車矛盾等因素,按照差別化供給和需求調控的基本原則,明確停車設施布局、規模和建設時序,修改完善具有前瞻性和長期性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二)科學配建建筑物停車設施
加強建設項目管控力度,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工程規劃等關口,保證新建、擴建、改建建筑按照國家標準配建相應的停車設施,對不按要求配建停車設施的不予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核發不動產權證,確保新建停車設施不欠“新賬”。(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三)盤活現有停車資源,擴大停車設施供給
1.挖掘道路資源擴充停車泊位。在不影響通行能力的情況下,可在符合條件路段單側或雙側規范施劃路內停車泊位。對已施劃車位的路段和新開通路段,可視具體情況增設車位。對較為寬敞、路面條件允許的廣場和道沿以上超過8米的人行道,在兼顧行人出行暢通的前提下增設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交警支隊、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漢臺區政府、南鄭區政府、濱江新區管委會、興漢新區管委會)
2.利用閑置資源增設停車泊位。在未開發空地、拆遷征收空地、邊角空地上新增停車泊位,面向社會停放車輛。充分發揮人防工程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在不影響國土防空及戰時保障情況下,利用部分地下人防工程新增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人防辦、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漢臺區政府、南鄭區政府、濱江新區管委會、興漢新區管委會)
3.推進集約化停車設施建設。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引導醫院、商場、酒店等單位利用現有資源新建、改建、擴建停車設施,積極推進停車樓、機械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
4.整治規劃停車位挪作他用現象。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嚴格排查整治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挪作他用現象,對規劃停車場、地下人防工程改作商場、超市等行為要求限期整改,恢復原規劃用途,增加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人防辦、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
5.有效解決小區車位閑置問題。對中心城區部分小區配套車位只售不租、租價過高等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實行租售并舉,滿足小區業主停車需求。推動具備條件的小區配套停車設施面向社會開放,實行有償使用、錯時共享,充分釋放小區停車資源,緩解小區周邊停車難問題。(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
(四)實施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
充分利用價格調節機制,對我市中心城區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實行分區域、分時段、分路段管理模式,制定和調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合理調控出行停車需求,引導機動車輛向城市中心外圍停放,提高停車泊位周轉率、利用率。(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五)加大停車管理執法力度
健全停車執法聯動機制,綜合運用巡邏、執法車攝錄、監控抓拍等手段,嚴格查處機動車亂停亂靠、隨意侵占人行道等違法行為,對占用公共資源私設私劃車位的現象進行強力整治。加大對違規收取停車費的整治力度,規范停車經營秩序,實現停車管理執法全覆蓋。(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隊、市市場監管局、漢臺區政府、南鄭區政府)
(六)優化城市交通出行環境
通過進一步增設公交線路、提高公交車發班頻次和優化公交、客運站點布局等措施,有效擴大公共出行供給。提高共享單車管理水平,打造便民出行交通體系,引導市民綠色出行,進一步緩解交通壓力。對學校上、下學期間安排專人維護引導,減少接送車輛的通行干擾,改善學校周邊交通秩序。(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交警支隊、市教育局、漢臺區政府、南鄭區政府)
(七)提升停車管理信息化水平
建立智慧停車管理系統,逐步將中心城區既有和新建的停車設施納入智慧停車平臺實施統一管理,利用手機APP、微信小程序等現代信息手段,科學引導停車,減少尋位繞行時間,促進靜態交通高效運轉。(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智慧城市建設局、市交警支隊、漢臺區政府、南鄭區政府)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制定規范減免、減稅降費等優惠政策,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簡化停車設施審批手續,鼓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統籌做好停車設施項目建設財政資金安排和管理工作,加大財政資金支持保障力度,對公共停車設施及老舊小區改造中新增的停車設施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對單獨建設、超配建及結合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項目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全力推進城市停車產業化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城管局局長為副組長,漢臺、南鄭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人防辦、市智慧城市建設局、市交警支隊,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為成員單位的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和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統籌推進各項任務細化落實,及時總結工作經驗,不斷健全長效化停車管理機制。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相關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提升使命感和緊迫感,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任務分工,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應工作方案,緊盯任務目標,采取靈活有效措施確保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作任務。請各相關部門、單位將本部門、單位的工作方案及分管負責人、聯絡員信息(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報送至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同時抄送市城管局。每月25日前將本月工作開展情況及相關印證資料(含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影像印證資料)加蓋公章報送至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匯總后向市委、市政府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堅持跟蹤問效。由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對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工作進行定期督查,對工作開展過程中動作遲緩、推諉敷衍、未按計劃完成任務的予以跟蹤督辦,推動工作有序開展。年底由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牽頭,市城管局配合,對各成員單位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并向社會進行公開,確保年度任務圓滿完成。
(四)加大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刊、網站、微博、微信等平臺,積極宣傳城市停車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及相關優惠政策,發動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共同補齊停車設施短板。大力開展交通文明宣傳活動,進一步提倡綠色出行,培養市民文明停車意識,爭取廣大群眾對停車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最終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停車場方案8
為進一步做好浦東新區全國文明城區復評工作,持續保持良好的校園環境和秩序,提升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水平,經研究成立由紀委辦監察處、保衛處、后勤服務中心、宣傳部、團委組成的“三亂”專項治理工作小組。專項治理工作小組自9月25日起,利用一個月的時間對校內出現的'“亂停車、亂擺放、亂張貼”現象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治理內容
目前校園范圍內,尤其在公共區域,一定程度上存在“亂停車、亂擺放、亂張貼”的現象。其中,“亂停車”主要表現在:未在學校劃定停車位區域停放車輛,未按照學校保衛部門要求進出學校等現象。“亂擺放”主要表現在:校內活動所臨時搭建的宣傳廣告展板、展臺及附屬衍生設施等擺放且事后未及時清理,工程建設垃圾未及時清理等現象。“亂張貼”主要表現在:在學校規定地點以外隨意張貼各類張貼物、懸掛各類橫幅,未經負責部門審批同意進行張貼和懸掛,張貼物、橫幅內容過期不清除等現象。
二、治理要求
(一)針對“亂停車”問題
1、進入校內的機動車輛一律按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不得亂停亂放,不得影響其他車輛的停放,不得影響交通。
2、車輛在校內行駛要遵從保衛部門的指示和引導,不能任意行駛。
3、嚴禁共享單車進入校園。
停車場方案9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部署,筑牢更高質量的全國文明城市堅實基礎,實現全國文明城市“三連冠”,根據市委、市政府創建文明城市“十項重點工程”和市文明辦《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城區停車秩序“雷霆風暴”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保障
為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成立市城管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區城管局成立相應的組織架構和推進機制。
二、整治范圍
海陵區、醫藥高新區城區范圍內,姜堰區、高港區、興化市、泰興市、靖江市參照執行。
三、整治重點
1、整治人行道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為。對整治范圍內的人行道停車秩序進行全面梳理排查,列出整治重點,專項部署。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做到“發現一起、糾正一起、處罰一起”。合理安排整治力量,對駕駛人不在現場的或不聽勸阻、拒絕駛離的違停車輛堅決予以拖移。(責任單位:執法支隊、各區局)
2、規范人行道停車。及時復劃不清晰停車泊位標線,維護缺失殘損的禁停標志標線,更換補設損壞缺失的各類告示牌。(責任單位:執法支隊、各區局)
3、配套開展各類專項整治。整治“僵尸車”占用人行道違停行為,全面清理人行道地鎖、錐桶、雜物等擅自占用公共停車位行為。(責任單位:各區局)
4、盤活停車資源,增加停車泊位。20xx年底,海陵區、醫藥高新區增加各類停車泊位20xx個。升級智慧停車平臺,接入超市、商場、企業等各類停車泊位3000個,實現停車數據共享。出臺《泰州市停車場管理辦法》,編制《市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實現差別化收費,提高停車泊位周轉率。停車難點熱點問題,一點一策,最大化盤活現有停車資源,鼓勵有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向社會開放停車位。(責任單位:執法支隊、各區局)
5、深入推進“路長制”工作。發揮“路長”作用,督促沿街商家履行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積極勸導市民將機動車、非機動車等整齊有序停放在人行道施劃停車泊位的區域。建立舉報獎勵機制,鼓勵市民使用交通違法“隨手拍”APP和“啄木泰州”市民隨手拍平臺,對機動車違停行為進行舉報。(責任單位:市容處、數字化城管中心)
四、整治步驟及工作安排
(一)突擊治理階段(即日起至11月底)。全面執行停車秩序“雷霆風暴”行動安排,在開展常態化執法整治的同時,迅速組建由轄區公安、城管、消防、街道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隊伍,協同開展停車秩序百日集中整治行動。各區城管局、醫藥高新區綜合執法局要加大停車秩序治理的人員和資金投入,實現全覆蓋、無縫隙執法,不斷鞏固和擴大治理成效。
1、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充分利用公共媒體和自媒體宣傳停車秩序整治工作,引導市民群眾遵章守紀、規范停車。要開展經常性的專題報道,正面引導、反面勸導,在全社會形成自覺維護停車秩序,維護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圍。要及時組織城管志愿者開展引導、勸導活動,糾正各類不文明停車行為。
2、全面動員,充實力量。進一步加大執法管理力量投入,迅速掀起整治工作高潮。市局及各區局要積極踴躍參與一線違停執法管理,建立健全全員一線巡查貼單工作機制,全面充實一線執法管理力量,始終保持對違法行為發現查處的高壓態勢。
3、加大違停拖車管理力度。加大人員、設備投入力度,增強違停拖車執法管理力量,不斷增加違停拖車的`覆蓋面,強化違停治理效果。統籌兼顧群眾合理訴求和執法管理效能,合理設置違停車輛集中存放地點,全面保障違停執法管理工作。
4、啟用“城管違停執法管理平臺”。加快執法管理平臺的建設和投入使用,迅速完善平臺設備和人員配備,加大人員上崗技能培訓,強化日常運營、使用和維護,為違停治理工作提供強有力技術支撐。
5、強化違停治理法制保障。研究人行道違停處罰依據、措施,論證人行道機動車違停計分的可行性和處理辦法,加大違停處罰力度,提高人行道機動車違停成本。
(二)持續治理階段(12月底前)。加強停車秩序執法管理,保持常態化嚴管態勢。各部門要結合自身管理工作動態,改進完善城市停車秩序治理機制,深度治理停車亂與停車難問題,促進緩堵保暢,全面改善我市停車秩序環境。
各區局與街道、社區協同發力,進一步開展停車秩序提升工作;發揮“路長制”作用,強化市容環衛責任制,督促臨街商戶和業主自覺維護好門前停車秩序;發揮好街道社區和城管志愿者作用,積極勸導市民將機動車、非機動車等整齊有序停放在停車泊位內,實現停車秩序常態化管理效果。
(三)優化提升階段(20xx年后)。進一步加強停車秩序治理工作研究,及時總結整治工作經驗,查找停車秩序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改進對策。要結合各地管理工作實際,制定常態化治理工作計劃,確保停車秩序治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五、相關要求
1、統一思想,狠抓落實。停車秩序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是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全國文明城市創建重點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合力攻堅,穩步推進,務求實效,確保全面高效地完成整治工作任務。
2、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整治過程中,要秉持文明城市創建的要求,強化教育引導;要堅持嚴格、公正、規范執法和理性、平和、文明執法相結合,注意執法方式方法,杜絕因執法不當造成不良影響;要嚴格落實執法記錄儀全過程記錄制度,做好違法取證工作。
3、強化考核,獎懲分明。各責任單位建立集中整治工作臺賬,按時上報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局督查考核組將對各責任單位集中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考核,并將執法量作為考核的重要指標,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嚴格問責問效,確保整治行動取得預期成效。
停車場方案10
根據省辦公廳印發《xx省公共停車收費管理專項整治實施方案》(xx政發〔20xx〕xx號)通知要求,規范市區公共停車收費管理,整治利用公共停車資源謀私貪腐問題,提升停車管理水平,結合xx市實際,特制定xx市公共停車收費管理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公共停車收費管理專項整治行動作為黨史的學習教育“為群眾辦實事”的重要內容,整治規范停車收費管理行為,嚴肅查處利用公共停車資源謀私貪腐問題,堅決防止公共停車領域的“腐敗”,以整治促規范,以規范促提升,全面提高公共停車長效管理水平,讓市民群眾從專項整治中有更多的獲得感。
(二)基本原則。
1.政府統籌,部門聯動。政府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有關部門(單位)、街道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作聯動,共同推進整治工作。
2.科學組織,系統治理。將整治工作與解決停車難問題協同推進,排查存在問題,分析管理現狀,因地制宜、分類整治,提升城市停車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水平。
3.聚焦問題,嚴肅懲處。聚焦公共停車收費管理中損害群眾利益和費用流失等突出問題,綜合運用批評教育、告誡提醒、行政處罰、通報問責等手段,加大整治力度,維護公共利益,確保停車收費財政收入不流失。涉嫌違法違紀的,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依紀、依法查處。
4.鞏固成果,整體提升。全面鞏固整治成果,推動停車設施建設,完善日常監管機制,綜合運用信息化手段,進一步提高停車便利化程度和長效化管理水平。
(三)整治范圍。本次整治范圍為市區道路停車泊位、公共停車場等公共停車資源。重點整治公共停車資源管理中的收費問題。
(四)工作目標。圍繞“集中整治、統一規范、整體提升”的總體目標,對非法設置的停車設施實施集中整治,全面取締擅自設置且不符合條件的停車設施,符合條件的,督促按規定完善手續;對合法設置的停車收費設施實施統一規范,糾正停車管理的各類違規收費行為,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實停車管理特別是收費制度;對城市的公共停車管理實施整體提升,推動公共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和道路停車泊位合理施劃,提升信息化、智能化、長效化管理水平;對停車收費管理中的違法違紀問題實施有效懲處,嚴肅查處利用公共停車資源的謀私貪腐問題。
二、整治內容
(一)整治停車收費問題。整治各類停車收費管理違法違規問題,重點包括:未經批準自行設置停車設施并收費的行為;未獲得收費許可擅自收費的行為;未按規定的收費區域、標準、時間以及優惠政策收費的行為;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不按規定收費方式收費、不提供發票的行為;私自收取包月費等截留行為;擺放物品、私設地鎖等強行占用行為;公共停車收費未及時繳入財政的行為。
(二)規范停車服務管理。按照《xx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泰府規〔20xx〕x號),完善停車服務收費機制,發揮價格杠桿對供需關系的調節作用,提高停車資源利用效率。推行差別化收費,體現“路內高于路外、室外高于室內、白天高于夜間”的政策導向。督促停車服務經營單位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落實內部經營管理制度和服務規范,加強對停車服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服務技能培訓,避免違規收費,加強停車收費人員的收費行為監管,提高停車服務水平。
(三)提升長效管理水平。按照《xx市推進“停車便利化工程”實施意見》(xx委〔20xx〕x號),加快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從嚴控制道路停車泊位設置,科學劃定停車泊位,加快補齊停車設施短板。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泊位對外開放,探索小區停車泊位錯時共享,有效緩解停車難問題。推動智慧停車系統和電子支付平臺建設,綜合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物聯網、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提高停車泊位利用效率,逐步實現人工現場收費向電子收費轉變。積極推進停車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停車管理機構,完善停車管理制度,建立管理長效機制,推廣應用“停車指數”,推動停車管理規范化和智能化發展、提升市民群眾滿意度。
(四)查處違法違紀行為。聯合開展停車收費專項檢查,加強派駐監督和巡察監督,堅決查處私自截留停車費、收取停車管理員好處費、“吃空餉”等違法行為,堅決避免權力壟斷滋生腐敗和監管漏洞“有隙可乘”,堅決遏制停車收費管理領域的私用公共資源謀私貪腐問題。全面梳理停車收費信訪舉報案件,查處市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停車收費管理違法違紀問題。
三、方法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從20xx年6月至9月,共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6月)。對照整治范圍、目標和內容,結合有關部門職責,組織開展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停車收費管理總體情況,認真填報省、市下發的相關表單,建立城市道路停車和公共停車設施及收費情況檔案。對排查出的停車收費管理問題、違規違紀和信訪舉報線索等,形成問題清單。
第二階段:整治規范階段(20xx年7月至8月)。對照問題清單開展整治,逐一解決問題;針對共性問題完善機制、建立制度,提高停車收費管理規范化水平。紀檢監察機關開展暗訪督查,發現案件苗頭開展有針對性的深入調查。
第三階段:提升總結階段(20xx年9月)。結合問題發現,分析問題成因,梳理有效措施,研究制定長效管理的對策措施,全面提升停車收費管理長效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為推進公共停車收費管理專項整治,強化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市成立公共停車收費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發改委、公安局、住建局、xx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審計局、綜合指揮中心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xx局,負責統籌協調整治工作,各責任單位結合自身所承擔的工作任務抓好落實。
(二)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市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共同推進整治工作。發改委負責完善停車服務收費管理政策、標準。公安局負責道路停車泊位設置,組織查處違法停車行為。xx局負責加強對停車設施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服務行為的監管,制定和完善服務標準和規范。住建局負責人防設施停車的監管。市場監管局加強對停車服務收費行為的監管,對停車設施經營者或者管理者的價格違法行為予以查處。財政局負責加強公共停車收費收支管理。審計局加強停車收費的審計監督。xx市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綜合指揮中心發揮12345政府熱線作用,加強停車收費投訴舉報的接收、轉辦和督辦。紀檢監察機關負責查處停車收費違法違紀行為。其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協助做好整治各項工作。
(三)完善推進機制,推動工作落實。建立信息報送機制,各有關部門(單位)每月月底前匯總上報整治工作進展。建立工作調度機制,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調度會議,聽取情況匯報,推動解決存在問題。建立情況通報機制,宣傳推廣整治工作中經驗做法和創新舉措,對重視程度不高、推進措施不力、整治進展緩慢、工作成效不明顯的部門(單位)給予通報。建立紀檢監察聯動機制,對涉及停車收費管理中的謀私貪腐問題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辦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建立公眾參與機制,加強宣傳發動,暢通市民舉報渠道,引導市民廣泛參與,保證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營造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圍。
停車場方案11
1、一站式停車管家——陽光海天。
2、陽光海天,泊車伯樂。
3、陽光海天,給你家的感覺。
4、車行天下,一站式陽光服務盡在陽光海天。
5、讓愛車停靠的港灣——陽光海天。
6、陽光世界,海天相連。
7、愛她,就讓她休息好。
8、陽光海天,汽車經紀,品質享受。
9、陽光海天,與智慧同行。
10、停車場一站式解決方案。
11、陽光停車,樂享陽光。
12、陽光、大海、藍天,不僅僅是停車。
13、車的最愛,陽光海天。
14、愛車享受陽光的地代——陽光天海。
15、無限山河闊,海天陽光設。
16、車行到天邊,服務在眼前。
17、陽光海天,座騎驛站。
18、愛停車,愛驛站。
19、陽光海天,讓您永遠期待下一站。
20、陽光海天,也能讓車洗個海水浴。
21、陽光海天,省心、省力、省時間。
22、我們讓您每一次停車都有海天陽光般的.感覺。
23、陽光海天,停這好一點。
24、陽光海天,給您的座駕一個周全的保險。
25、停車找我,完美無缺。
26、我為你守候,你為我停留。
27、停車尊貴首選,難忘陽光海天。
28、停下您的愛車,放飛您的心情。
29、創新型停車場所綜合增值管理解決方案。
30、愛車保姆,專職管家。
31、愛車伴侶——陽光海天。
32、陽光無限,海天一色。
33、陽光海天,享受生活,不再為愛車而煩惱。
34、共享歡樂時光,盡在陽光海天。
35、陽光海天:智能停車運營,管理隨需應變。
36、陽光海天,解決一切愛車問題。
37、陽光海天,停車有一套。
38、給愛車安個家,讓心情去旅行。
39、停車風尚,家車共享。
40、停車、養車“雙”享受的解決方案。
41、車的問題,我來解決——陽光海天。
42、我和愛車有個約會,一起享受陽光海天。
43、陽光海天——人的智慧,車的尊貴。
44、陽光海天,是您購車后花園。
45、陽光海天,您和愛車的休閑港灣。
46、一路相伴陽光,海天處處宜停車。
47、陽光海天,讓停車成為一種享受。
48、蓄力陽光下,駕騁海天間。
49、停車坐愛楓林晚,陽光照耀海天間。
50、停靠一下,享受生活。
51、陽光海天,世界品質經紀,汽車超前享受。
52、陽光海天——您愛車的港灣。
53、做最現代的停車場——陽光海天。
54、陽光海天,駕馭精彩。
55、停車坐愛陽光海天,心情與車一樣新鮮。
56、后車時代陽光海天,泊車全套解決方案。
57、每一個停車的地方,都能看到陽光海天。
停車場方案12
為進一步破解城區停車難,加快智慧城市建設,提升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管理水平,根據《寧波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和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和品質城市建設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貫徹寧波市“城鄉爭優”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補短板,抓好停車資源供給側改革,統籌規劃、建設、管理三大環節,加強公共停車資源的建設管理,引入智能化停車系統,有序推進城區停車規范化、交通順暢化,改善市民停車和出行環境。
(二)目標任務。在中心城區約75平方公里(東至月梅路、東外環路,南至杭甬高速公路,西至蘭周路,北至姚慈路的合圍區域)范圍內,建成覆蓋城區的智慧停車系統,實現停車點位精確合理、車位數量動態更新、車輛引導清晰明了、停車資源高效利用、停車環境整潔有序、群眾停車文明便捷的總體目標。
(三)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有力引導。以總體規劃和綜合交通戰略為指導,以專項規劃為依據,制定停車發展戰略和對策,促進城市停車體系協調發展,引導城市停車供應結構合理發展。將公共停車場布局落實到控規單元層面,做到公共停車場布局合理、規模適當、使用方便,保障動靜態交通的協調有序。
2.方便群眾、有序建設。停車泊位的設置不得影響道路交通的安全和暢通,按照“成熟一塊、推進一塊、實施一塊”的原則有序推進。優先選擇周邊停車需求大、車輛周轉率和車位使用率相對較高、相對集中、便于管理的的停車泊位進行智能化建設,如大型商場、醫院、機關事業單位等周邊區域;政府部門建設和房產配建類的地上及地下公共停車場(位),以及道路泊位和已明確管養職權的退紅空間泊位一律統一納入余姚市城區智能停車系統運行管理。其他產權主體單位建設管理的具有公共性質的停車場,原則上也應納入余姚市城區智能停車系統。
3.智能運轉、有效管理。通過應用“互聯網+”思維和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輔以人工巡檢,高效管理和運轉智慧停車系統,利用“余姚停車”手機app、微信支付、ETC等方式實現自動識別、無感支付、后臺監管“三位一體”,用大數據促進停車資源高效利用,達到停車管理智能化、標準化、人性化。
二、建設運營
(一)建設內容。采用“高位視頻+巡檢+后臺、地磁+視頻+巡檢+后臺”和其他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智能化停車技術方案進行道路泊位和停車場智能化改造,建設集自動識別、停車服務、停車繳費、車場聯營、車位信息發布、停車誘導、違停抓拍、監管執法等功能于一體的智能化停車系統。
(二)實施主體。本著“政府授權、國企運營、行業監管”建設運營思路,由市政府授權寧波舜建集團有限公司按照市場化模式來負責投資建設、管理、運營和維護由政府部門建設和房產配建類的地上及地下公共社會停車場(位),融合由社會資本建設和運營的停車資源數據,加快形成以舜建集團為主的“1+X”運作模式,建設數據融合、業務協同的智能化停車系統,運營期暫定20年。同時,允許舜建集團開展與停車相關的增值業務經營,以取得其他經濟收益。國有主體單位和其他產權單位管理的`公共停車場,如醫院、機關事業單位、車站、商場、酒店等公共停車場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督促各類產權主體單位配合舜建集團進行智能化建設或改造,數據統一接入平臺。
(三)停車收費。按余發改價〔20xx〕13號文件,城區道路泊位(包括人行道泊位)和政府或國有資本投資興建的公共停車場由停車場地產權人或授其委托的單位或機構實行分級、分時段和分區域的差異化收費。其他產權主體單位建設管理的公共停車場,由各類產權主體單位按相應收費標準收費。
三、實施步驟
(一)第一階段:初步建立智慧停車平臺。20xx年3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區4000個泊位的智能化改造以及調試運行工作,不斷完善優化前端系統,初步建立城區智慧停車平臺系統,并按道路實際情況分路段、分片逐步實施收費。
(二)第二階段:試點吸收公共停車資源。20xx年9月底前完成對接部分其他產權主體單位建設管理的具有公共性質的停車場(如醫院、學校、商場、酒店、車站等大型公共停車場)的試點工作,通過建設改造、合理設置ETC通道,統一納入城區智慧停車平臺系統。
(三)第三階段:全面推廣不斷延伸擴面。積極推進由重點路段向一般路段延伸,中心城區向邊緣城區延伸,繼續對新建的公共停車場(位)、道路停車泊位和梳理出的退紅空間停車泊位,以及其他產權主體單位建設管理的具有公共性質的停車場等進行智能化改造和系統接入,逐步實現全市動靜態交通的統一管理、協調發展。
四、運營保障
為保障智慧停車體系高效運轉,明確相關單位工作職責: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編制智慧停車綜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會同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四街道辦事處等相關單位梳理、整治規范退紅空間停車資源,提出年度建設計劃。
寧波舜建集團有限公司:負責智慧停車系統的建設、管理和運維,以及停車業務咨詢受理、數據采集分析等工作。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建設運維單位進行監督,會同相關單位制訂出臺我市智慧停車逃單處罰機制,確保智能停車的健康運行,加強停車泊位周邊的秩序管理,加強對侵占城市人行道的違法停車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道路停車收費區域泊位梳理、設置等相關工作,合理規劃交通設施、交通線路,加強停車收費區域的道路違法停車監管、執法與秩序管理,牽頭推進全市停車誘導系統的建設。將收費道路泊位停車不繳費納入道路違停行為聯網查處并進行相應處罰,通過有效的執法保障確保智能停車的健康運行。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停車+適量商業”的停車場建設思路,做好新建公共停車場(位)的規劃選址工作和土地保障工作。
市財政局、市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做好政府部門建設和房產配建類的地上及地下公共社會停車場(位)產權及經營權以資產形式注入舜建集團的劃拔工作。
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智慧停車綜合管理項目的審批工作,做好城區停車收費服務標準的政策解釋工作。
市司法局: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解釋說明、執法監督和復議、應訴指導工作。
市信訪局:協調處理相關信訪問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市發展和改革局、寧波舜建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他產權主體按信訪投訴的類別,分別作好解釋回復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做好智慧停車綜合管理項目的宣傳指導,組織新聞媒體加強正面宣傳和反面曝光,營造良好社會輿論環境。
市融媒體中心:負責做好智能停車宣傳推廣工作,通過報紙、電臺、電視臺等多種途徑,多角度、多層次宣傳文明停車、依法停車、有償停車相關內容。
城區四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智慧停車系統建設、管理的相關政策處理、維穩和相應的宣傳解釋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 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智慧停車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詳見附件)。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智慧停車建設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必要性,從增進民生福社、提升城市品質的高度出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總體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理順管理服務體系,扎實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 強化統籌協調。智慧停車建設管理是城市管理系統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涉及面廣。有關單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細化責任分工,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同時,要積極配合,多方協作,形成推進合力,共同推進此項工作順利實施。
(三)強化輿論引導。宣傳部門要積極謀劃,多形式、多渠道加強對智慧停車建設管理工作的宣傳,廣泛宣傳智慧停車系統建設管理的重要意義及相關管理規定,提高市民的知曉率和認可度,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
停車場方案13
受委托,福州海峽縱橫電子競價平臺(以下簡稱“本平臺”)采用電子競價方式對福州市鼓樓區城市停車場項目進行公開招租,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前來參與競價。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支付方式:在簽訂合同后的15個工作日內按中標價支付全額轉讓費,先交經營權轉讓費用后使用,以轉賬方式一次性支付。如需延期支付,需事先征得轉讓方的書面同意。
2、履約保證金:3,000,000元。
3、裝修免租期:無。
4、租賃用途:僅限停車場使用(如超出以上列明的用途,須事先征得轉讓方書面同意方可經營)。
5、權屬狀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未辦理。
6、競價保證金:3,000,000元。
7、標的移交期限:標的將于成交公告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經營權轉讓合同并于簽訂合同后的30個工作日內移交。
8、裝修情況:無。
9、咨詢、看樣的時間與方式:咨詢電話13509337747,請有意競價人競價前須與轉讓方聯系到現場看樣,對標的物的所有情況做充分了解,一旦參與競價視為清楚競價標的所有情況。
競價保證金的匯款人名稱應與競租人在平臺注冊時填寫“詳細信息”中的企業機構名稱或姓名名稱一致,用途請注明“項目編號及競價保證金”字樣。
二、招租方式與內容:
1、本次公開競價采用電子競價方式確定承租人:各競租人在規定的競價時間內登錄本平臺的競價大廳參與本項目標的的報價,最后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承租人。
2、計租面積按不論標的所實際可使用面積多少,計租面積以公告面積為準。
3、競租標的的轉讓費按下列公式計算:轉讓費=最終成交價格,成交單價按競價結果確定。
4、受讓方確定后須立即自行辦理各項審批手續,一切費用自理,在規定的.區域、時段進行車輛收費看管,并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福州市物價局關于福州城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榕發改價格[20xx]117號)。若出現丟失、損壞,由受讓方自行負責賠償,與轉讓方無關。
5、如遇鼓樓區單位舉辦活動或防臺、防汛等需受讓方無條件配合提供臨時免費車位供使用。
6、在簽訂合同后的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按中標價支付全額轉讓費,先交經營權轉讓費用后使用,以轉賬方式一次性支付。如需延期支付,需事先征得轉讓方的書面同意。
7、轉讓方按現狀移交停車場,移交后在停車場維護、改造及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責任、風險(含地面劃線、道閘照明系統改造增設、防臺防汛等)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8、華僑小學停車場、井大小學停車場、達明小學停車場、溫泉小學停車場、屏山小學停車場、新開智學校停車場、科藝宮停車場、機關大院立體停車庫等8個停車場對外開放時段為:每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次日早上7:00;周末全天候對外開放,其余時段單位自用不對外開放。剩余39個停車場為全天候對外開放。
9、財富酒店停車場、溫泉公園南側綠地式停車場、則徐小學綜合樓的地下停車場、左海公園北大門停車場、南島漁村停車場等5個停車場為帶租賃轉讓經營權(詳見附件2),剩余租期約1-5年不等,受讓方需繼續執行現有租賃,轉讓方需在經營權轉讓合同生效后,將同期租賃收益全額轉交給受讓方。
10、經營權轉讓期內受讓方享有47個停車場的全部經營權(上述部分停車場有約定不對外開放時段除外),可自主選擇自營、轉租或合營等經營方式。
11、經營權轉讓期內受讓方不得擅自停業、歇業,如因受讓方擅自停業影響到社會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轉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讓方違約責任。
12、轉讓方實際提供的車位數與競價約定的車位數(5710個),如上下浮動不超過1%,則視同轉讓方提供車位數與實際一致,按原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如轉讓方提供的車位數少于競價約定車位數超過1%,則轉讓方需提供以下兩種方案供受讓方選擇執行: 1、提供相似地段同等價值車位用于置換減少車位;2、按車位數減少的時點,按競價中標價測算減少車位剩余年限總價值,按現值折算后返還給受讓方。當轉讓方已提供上述兩種方案供受讓方選擇,視為已按合同要求履約到位,受讓方如拒不選擇,視同違約。
13、未經轉讓方書面同意,受讓方不得將項目資產所有權、項目收費權、經營權抵押、質押或轉讓給第三方。一經發現,轉讓方有權按違約處理,沒收履約保證金,并收回場地,三年內不允許再參與轉讓方任何形式的資產經營權招標(含招租)。
14、每個報名競租人都必須對所報標的實際情況(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狀況、目前經營情況等)做充分了解,確認該標的能夠符合自身經營需要。今后,如因報名競租人對實際情況不了解而產生任何糾紛均由報名競租人自行承擔,與出租方和本平臺無關。
15、意向承租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合法存續的國有企業法人。
16、對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財務狀況、支付能力。
(2)僅限停車場使用(如超出以上列明的用途,須事先征得轉讓方書面同意方可經營)。
(3)競價人須為合法存續的國有企業法人(需國有獨資或持股超過50%的國有控股企業), 競價人需提供營業執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供的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需加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章),復印件均需加蓋競價方公章。
(4)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須含有停車場服務。
(5)須有相應的管理人員、停車服務人員和設施維護人員。
(6)承租人應于競價成交公告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競價服務費匯達本中心指定賬戶、應于簽訂合同后的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按中標價支付全額轉讓費并于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將履約保證金等款項匯達出租方指定賬戶。
(7)其他詳見經營權轉讓合同。
17、意向承租人現場資格審核應提供的競價材料依據《福州海峽縱橫電子競價平臺資產招租辦理規程》相關規定提交:
國有企業法人作為意向承租人:
①國有企業法人(需國有獨資或持股超過50%的國有控股企業)且經營范圍須含有停車場服務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交驗原件,若資質證明為三合一證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證件,復印件均須加蓋公章),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供的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需加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章),復印件均需加蓋競價方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交驗原件);
③授權委托書(經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簽章的《意向競價人報名表》、《競價提示書》和《網絡競價承諾函》。
有關單位按規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通過審核并繳納競價保證金后,即成為競租人。
三、時間安排
1、公告時間:20xx年9月6日至20xx年9月27日。
2、網上報名時間:意向承租人應于20xx年9月27日17時前至本平臺注冊用戶名,登錄賬號進入“標的申請管理”→“標的公告”→選擇對應的標的點擊“申請競價”,在線提交競租申請。(見本網站首頁服務幫助操作說明)
3、現場確認時間:并于20xx年9月27日17時前至本平臺(地址:福州市倉山區金山大道620號桔園洲商住樓A區前排一層28-29號店面)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4、保證金繳納截止日期:20xx年9月27日17時。
5、看樣時間:20xx年9月6日至20xx年9月27日(正常工作時間,節假日除外)。
6、澄清、修改文件時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對招租公告內容進行澄清,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提交書面材料。
四、注意事項
1、為避免因銀行間交易等原因影響保證金的及時到賬,建議競租人通過賬號轉賬(非現金)的方式繳納保證金。競租人的報名時間以保證金銀行系統到賬時間為準。競價保證金以現金方式繳納無效。
2、競價時間及加價幅度:
(1)自由報價階段從20xx年9月28日9點00分開始,自由報價時長為120分鐘。自由報價結束之后,以自由報價階段的最高報價作為限時報價的底價進入限時報價階段。限時報價周期為180秒,直至無人報價,則競價結束。具體操作方法見平臺主頁“服務幫助-操作說明”。
(2)加價幅度為1000000(元),報價只要不低于掛牌價或按加價幅度加價的,即為有效報價。
(3)本平臺有權就競價時間做出調整,如有調整將在本平臺網站進行公告,該項目意向承租人已繳納競價保證金在電子競價活動結束之前不予退還。
3、競價服務費:按照《福州海峽縱橫電子競價平臺競價服務費收費標準》向承租人收取競價服務費,交易當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該項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銷、解除、終止等情形的,競價服務費仍按《福州海峽縱橫電子競價平臺競價服務費收費標準》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還。若未繳清競價服務費,本中心為追索競價服務費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全費、郵寄費、訴訟保全保險費等),均由繳費義務人承擔。
4、競價規則參見《福州海峽縱橫電子競價平臺資產招租辦理規程》。
5、本項目最終解釋權歸福州市鼓樓區國有資產發展中心所有。
停車場方案14
隨著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停車難”、“行車難”的警報也在縣城響起,特別是鳳凰古城及其周邊,更為突出。由于受用地的限制,停車泊位供求矛盾日益尖銳,“占道停車”、“亂停亂放”現象尤其嚴重。
一、停車現狀
現狀停車是城市經濟發展的一大難題。由于歷史原因,城市大部分地段都沒有配建的停車場,僅在濱河東西路兩側近幾年新建的居住小區中配建有少量的停車位,且不能滿足小區內部居民自身的停車需求,更不用說解決外部公共停車的需求。
相關部門也曾多次進行停車場的規劃和建設,但由于特殊的地勢條件,土地成本昂貴,公共停車場的建設用地難以取得,即使有少量的可用土地也被土地所有者用來進行商業開發,從而取得建設停車場投資成本過大而無法取得理想的經濟效益。
二、停車政策
1、停車場發展模式:以配建停車場為主,路外公共停車場為輔,路內停車場為補充;
2、車輛擁有管理政策:推行車輛擁有者自備車位;
3、配建停車場建設政策:提高配建停車位指標,監督管理,嚴禁挪作他用;實行配建公共化;新建住宅采用較高標準配建停車場,按“一戶1.5車位”配建;
4、公共停車場建設政策:節省土地資源,形式靈活,總量控制,分散布局;鼓勵民間資金投資,采用政府指導、市場經營模式;
5、路內停車政策:嚴格限制路內停車,控制路內停車總量;舊城區停車緊張的住宅區附近,可利用交通條件較好的支路設置夜間路內停車場;
6、結合交通樞紐、重要公建建設公共停車場:在客運中心、公交車站、會展中心、體育中心等人流較為集中的地區配建公共停車場,有效解決停車問題。
7、停車場嚴格按照相關標準進行規劃建設,強化規劃、管理一體化;鼓勵和保障高科技應用,鼓勵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的建設和使用;并在主要地區建立停車誘導系統。
三、公共停車場規劃布局研究
1、古城停車場:針對舊城區商業服務中心,結合古城復興改造,對古城中的一些沒有保存價值的危舊民居進行拆除,同時結合古城內行政事業單位的遷出,整合出適量用地建設與古城未來居民數量相符的停車位,用來解決古城復興后少量的居民停車。
2、古城周邊地段停車場:對古城周邊風貌協調區,結合天橋路鳳橋段改造、榮澤路改造、后小河改造、濱河西路城中村改造和步行街兩側用地城中村改造等工程,在古城周邊規劃四處公共停車場,用來滿足古城復興后作為縣城旅游景點的旅游車輛停車需求,同時為古城商業配套服務。
3、結合城市交通發展戰略,在滿足服務半徑300米的條件下,本著布局均衡、規模適中的原則,同時保證可實施性和可操作性,優先考慮用地的`可得性,在城市各個區域規劃公共停車場,每個停車場的規模為100-200個泊位。
4、停車場建設的規劃控制:在城市規劃中,為停車場預留用地,為城市基本設施配套提供可持續性;結合交通基礎設施,政府出臺適當的優惠政策和條件,如零地價等,降低停車場的建設成本,在此基礎上,利用綜合開發,使停車場建設與商業開發相結合,通過政策引導,使停車場建設有利可圖,從而使停車場建設成為可能。
5、對于成片開發的地段,在規劃設計階段即加強停車泊位的數量控制,從而使小區車輛不進入公共停車位,減輕公共停車場的停車壓力。
停車場方案15
一、智能化停車場建設
智能停車場不僅僅是簡單的車輛出入道閘和收費管理系統。所謂智能是借助現代信息化、網絡化技術手段,通過建設部署統一泊位編碼、車輛地磁感應裝置、車載智能終端、北斗高精度地基增強定位技術、無線智能停車收費管理終端、城市級停車場互聯互通、面向用戶的手機APP應用、建立一個智慧停車管理服務平臺,實現在車輛統一停車管理、智能監督管控、電子支付以及涉車數據共享。
通過建設智能化、數字化的管理平臺可以達到對個人車輛里程數監控,自動形成維修保養提醒,通過遠程車輛監控和車輛健康指數診斷,完成自動報修,方便市民的出行,并提高了車輛的安全性。對于車輛運營企業而言,可以接入統一平臺管理車輛,通過油耗分析和路徑選擇減低成本,通過運行軌跡和視頻監控避免司機違規操作,通過平臺統一調度車輛,提高車輛使用率,完成企業從基礎管理到智能管理和精細化管理的進化,為企業發展帶來有效管理手段。
對個人而言,方便車輛出行,實現車輛安全自檢和智能維修等功能。同時與各個港口管理職能部門實現數據聯動,為各個職能部門提供管理過程中的數據支持,實現港口管理智能化建設。
(一)智能化停車場總體解決方案
數據采集→軟件平臺處理→應用服務表現。各種形式的信息交互,以達到更加方便快捷的管理,給用戶帶來更加舒適的“數字化”體驗。
系統構成圖
(二)智能化停車場系統架構
系統總體結構可以分為網絡層、數據層、支撐云平臺、應用層、表現層五層。其中網絡層提供網絡接入和數據通訊功能;數據層存儲數據,主要進行各種停車數據的管理;支撐云平臺為中間件、基礎構件和高級構件,為應用層提供服務和支撐;應用層為系統的各種應用軟件,分別完成具體的功能;表現層進行停車數據的展示和查詢。
(三)基于RFID的停車場管理及數據接入
電子不停車收費(ETC)是有源RFID車聯網卡在武漢的應用。系統的工作原理是利用微波技術、電子技術、計算機技術、通信和網絡技術、傳感技術、圖像識別技術等高新技術的設備和軟件所組成的一個先進系統。其技術主要采用車輛自動識別(AVI)技術,通過車道上方的`微波天線和車輛車載器(OBU)之間的通信,根據車輛上OBU內的特有編碼,判斷車輛,計算停車費用,并自動從車輛用的專用賬戶中扣除停車費,對于未安裝OBU或OBU失效的車輛實施圖像抓拍和識別。
(四)基于物聯網的車位信息采集
車位感應器:通過磁性和紅外感應車位狀態,將數據通過UHF無線網絡傳送到中繼節點。中繼節點:接收車位感應器數據,傳送至數據采集器。數據采集器:接收中繼節點數據,通過GPRS無線網絡傳送至停車服務器
(五)手機APP車位(停車)誘導
(六)手機APP自助繳費
(七)基于北斗(GPS)衛星定位技術的車載終端
該終端可以配合車位傳感器物聯網協同工作,也可以收集車輛行車電腦信息加以分析利用。
二、增值的盈利模式介紹
有了統一管理的平臺,為停車場增值服務創造了條件。我們可以利用信息化的手段,為客戶提供服務,為管理者提供創新的管理方式,同時也能探索很多好的盈利模式。
(一)車輛設備服務收入
1.通過部分車輛設備安裝收取設備安裝服務費用;
2.設備更新和持續升級服務費用。
(二)車輛運營服務收入
1.產品基礎運營服務費用;
2.為企業或個人提供個性服務費用,比如防盜報警、遠程診斷等;
(三)軟件平臺服務收入
1.為車輛管理企業提供車輛管理平臺,根據不同企業的個性化需求進行軟件開發服務;
2.對合作商家進行軟件接入部分功能服務。
(四)合作企業收入
1.網絡運營商收益
1)通過車聯網項目可以將3G網絡更廣泛的應用,使網絡運營商搭建一個車輛方面的網絡,增加合作的網絡運營商的收益;
2)可根據不同應用推出不同流量套餐服務,比如按流量或者按時長,增加網絡運營商影響;
3)通過提供多媒體點播業務,刺激網絡消費,提高網絡運營商利潤。
2.保險公司收益
1)為保險公司提供保險即將到期的車輛數據,為保險公司續約或增加銷售機會提供支持;
2)可根據車輛現狀所需要的保險類型推薦相關保險公司產品信息;
3)為保險公司提供車輛出險視頻數據,為保險處理提供視頻依據。
3.汽車產業鏈相關服務費用
1)形成制造+服務的商業模式,從單一的車輛生產商轉變為服務提供商,形成產品和服務的差異化,以合作的形式為車輛生產廠家帶來更大利潤空間;
2)根據輪胎數據分析,向輪胎廠家提供相關數據,為輪胎廠家產品定位、制定銷售策略提供依據,時可以為車主推薦適用輪胎產品;
3)為汽車美容行業提供相關數據,為車主推薦附近汽車美容服務及優惠信息,并可以提供預約服務;
4)遠程救援服務,為在途需要維修車輛提供遠程救援服務,推薦最近的救援服務;
5)為4S店或者維修中心提供推薦服務,系統可以實時對車輛進行自檢,如發現問題及時推薦最近或者最適合的維修單位,支持遠程預約功能;
6)在線跟蹤,避免配件耗材銷售機會的流失。通過對車輛運行數據的采集,同時也形成配件、耗材的使用情況報告,在需要更換以前,及時鎖定配件、耗材及維修的機會;
4.加油站
1)為加油站提供數據依據,可以提供年度、季度、月度、日油品需求數據,為加油站油量儲備及價格調整提供有力依據;
2)一卡通服務,為會員提供便捷優惠服務,通過會員積分制度提高會員忠誠度,為加油站帶來更多穩定客戶。
(五)管理部門收入
1.為執法部門提供依據,實時監控違法違規車輛,發現后立即為相關部門報警,可對違法違規車輛進行罰款;
2.減少售后糾紛,一切用數據說話。車聯網系統可以監控并保存車輛的運行數據,當車輛發生故障,并因此引起客戶損失,可以用數據平息雙方的爭端,幫助客戶避免重復不規范操作的錯誤,可收取一定的查詢費用;
3.故障預警,避免重大事故。車聯網系統平臺可以生成各種主題的歷史數據分析報表,趨勢報告,并通過頁面、郵件、短信等方式報告異常情況,為車輛所有者提供有償信息,避免小故障帶來大事故;
4.為管理部門提供監管依據,例如城管部門管理車輛拋物,可以對違規車輛進行罰款。
5.為行業專家提供數據分析依據,行業資訊的形式收取數據服務費用。
(六)廣告費用
企業運營平臺向車輛推送企業產品介紹,政府公告,公益廣告等,收取相關廣告費用。
因為項目中不只是有運營,同時還會有很多傳媒方式,由于產業鏈還沒有健全起來,很多盈利模式是需要通過我們項目的不斷進步,客戶不斷認識,而不斷完善的,針對車聯網項目有太多的盈利點可以挖掘,只要我們意識到車聯網的重要性,在項目運作的過程中,將創造更多的市場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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