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環境治理方案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礦山環境治理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礦山環境治理方案1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方針,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創建省級生態縣為目標,以改善礦山生態環境為重點,積極推進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努力實現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最大化、環境影響最小化,礦產資源利用集約化、開采方式科學化、生產工藝環保化、企業管理規范化、閉坑礦區生態化,步入礦業經濟與生態環境和諧發展的軌道。
二、綠色礦山的基本條件
(一)礦山企業證照齊全,具有工商營業執照、采礦許可證、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涉及林地的,具有林業主管部門批準的征(占)用林地手續。
(二)具有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水土保持方案。
(三)礦山年開采規模:露天開采6萬噸以上,地下開采1萬噸以上。
(四)誠信守法,依法經營,礦山企業三年內沒有被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的記錄。
(五)無因礦山企業主觀原因引發的和糾紛。
三、綠色礦山創建標準
(一)資源利用集約化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縣礦產資源規劃》的要求。礦山開采加工布局合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科學規范。
2、產品結構優化。加大投入,提高生產技術水平,提升產品檔次,提高產品附加值。
3、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率地下開采達到85%以上,露天開采達到95%以上;廢渣、尾礦的處置率達到100%。
(二)開采方式科學化
1、嚴格實施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和開采設計方案,露天礦山實行自上而下分水平臺階式開采,爆破方案符合爆破安全規程。
2、礦山開采作業選擇合理的生產工藝,先進的采掘加工設備和設施,使用先進的開采作業方式。
3、編制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方案并嚴格實施,實現邊開采邊治理。對局部閉坑礦區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同時進行復墾、復綠,礦區范圍內可綠化面積綠化覆蓋率不低于75%。
(三)生產工藝環保化
1、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保“三同時”制度和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認真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2、采場和選廠粉塵達標,噪音達標。按國家標準配備生產工人的勞動保護用品并嚴格佩戴。
3、礦區主要運輸道路防塵措施到位,礦石運輸車輛駛離礦區時采取有效的防塵保潔措施。
4、建立規范完備的廢水處理設施和工藝,各種廢水經處理后達標排放,盡可能循環使用處理后廢水,實現零排放。
5、廢渣、尾礦等各類固體廢棄物有安全規范的專用堆場和存儲場地,并根據經濟與社會發展水平,得到最大限度地綜合利用。
(四)企業管理規范化
1、建立礦山生態環境保護長效管理機制,組織健全,分工明確,責任落實。
2、制定綠色礦山創建工作方案,重點突出,目標明確,措施有力。實行礦山企業法定代表人為綠色礦山創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度。
3、礦產資源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規章制度完善,各類報表齊全且上報及時準確,臺帳、檔案資料完整。
4、礦容礦貌整潔,秩序井然。
5、依法納稅、繳費,足額交納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
(五)閉坑礦區生態化
1、有完備的礦山閉礦后的生態環境治理和土地利用方案。閉坑和局部閉坑后的生態環境和土地利用符合設計要求和預設功能。
2、礦區范圍無地質災害隱患和安全隱患。
3、礦山企業承擔閉坑礦區復墾復綠的`責任和義務,閉坑礦區的復墾復綠必須達到驗收標準。
四、申報和命名
(一)申報
1、綠色礦山按采礦許可證的發證權限實行逐級申報。省、市級發證的礦山根據省、市級綠色礦山的創建條件,可直接申報省、市級綠色礦山;縣級發證的礦山在獲得縣級綠色礦山稱號滿一年后,可申報市級綠色礦山。
2、縣級綠色礦山創建申報工作按以下程序辦理:
擬申報創建縣級綠色礦山的企業,須填寫縣級綠色礦山創建申請表(詳見附件2),并附相關資料,正式行文上報。申請材料經所在地的縣級國土資源管理局和環境保護局初審,報縣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領導小組批準。
申請批準后,礦山企業委托具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編制資質的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縣級綠色礦山創建相關文件,編制縣級綠色礦山創建方案。由縣國土資源局組織對創建方案進行評審。礦山企業按評審通過的方案實施綠色礦山創建工作。
縣級綠色礦山的申報時間從每年3月1日開始,3月31日截止。
(二)驗收及命名
1、驗收申請。礦山企業通過實施市級綠色礦山創建方案,經自查達到了創建方案所確定的工作目標和考核指標后,可向縣國土資源局提出縣級綠色礦山驗收申請。縣級綠色礦山的驗收申請提交以下材料:
(1)綠色礦山驗收申請;
(2)綠色礦山創建方案;
(3)綠色礦山創建投入資金審計報告;
(4)綠色礦山創建工作總結及相關附圖、照片及光盤。
2、驗收。接到礦山企業的綠色礦山驗收申請后,縣國土資源局會同縣環境保護局組織有關專家到現場進行考核驗收。
3、命名。經考核驗收達到縣級綠色礦山標準的礦山,由縣國土資源局會同縣環境保護局批準并命名為縣級綠色礦山,頒發證書和標志牌。
(三)復查
1、縣級綠色礦山有效期限為三年。三年期滿后進行復查,復查通過的,再延三年;復查不合格的,給予半年的整改期;經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綠色礦山稱號。
2、縣級綠色礦山有效期滿前6個月,礦山企業應向縣國土資源局提出復查申請。
3、縣級綠色礦山復查申請應提交的材料為綠色礦山復查申請和有效期限內保持綠色礦山的工作情況匯報。
4、縣國土資源局會同縣環保局在每年的3月份按照規定的程序對申請復查的綠色礦山進行復查。
五、實施步驟
(一)開展試點階段
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為試點階段。在深入調查研究、明確創建目標的基礎上,全縣選定1家礦山企業進行綠色礦山創建試點。試點礦山企業應具備三方面基本條件:一是采礦權有效期在3年以上(含3年);二是基礎條件較好,管理工作規范;三是生態環境意識強,創建積極性高。試點工作由礦山企業自愿申請,經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和環境保護局審查通過并報縣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二)全面實施階段
20xx年3月開始為全面實施階段。在完成試點、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全縣所有執證開采的礦山都要開展綠色礦山創建工作,達到綠色礦山標準。對限期內達不到綠色礦山標準的礦山企業實行限期整改,經限期整改仍達不合格的,依法責令停產整頓,依法予以關閉。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統一認識
創建綠色礦山是建設生態市、實現礦業經濟與生態環境和諧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這項工作由縣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領導小組領導,國土資源管理局具體組織與實施,環境保護局負責相關工作的指導與監督,財政、發改、公安、安監、林業、水利、經貿等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工作。
(二)堅持標準,確保質量
創建綠色礦山要堅持標準,加強監督檢查,規范工作程序。創建縣級綠色礦山企業應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制定創建方案,開展創建工作。專家組要嚴格按照標準進行創建方案評審和驗收核查,國土資源管理局和環境保護局每年應對創建礦山進行不定期檢查,各相關部門要堅持標準,加強監督,共同確保綠色礦山質量。
七、扶持政策
建立綠色礦山激勵機制,礦山企業在獲得綠色礦山資格后的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一)優先推薦申請部、省級礦山生態環境治理資金補助。
(二)獲得縣級綠色礦山滿一年后,優先申報市級綠色礦山,通過市級推薦可申報省級。
(三)可按礦山生態環境治理進度,按規定程序和比例提前返還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
礦山環境治理方案2
一、尾礦開發利用設計與施工
尾礦是采礦企業在一定技術經濟條件下排出的“廢棄物”,但同時又是潛在的二次資源,當技術、經濟條件允許時,可再次進行有效開發。積極研究尾礦的礦物成分分析,開拓新的用途,實現無廢料排放,是礦產資源得到充分利用和保護生態環境的需要。同時,加強尾礦綜合利用的技術創新,研發先進技術、先進設備、先進工藝,加快研究成果轉化。
二、礦山開采廢水處理
礦山廢水是在礦山范圍內,從采掘地點、選礦廠、尾礦壩、排渣場以及生活區等地點排出廢水的統稱。開采、選礦、運輸等諸多生產及輔助工藝均需使用大量的.水,這些廢水的排放量大、持續性強,對環境污染嚴重。對于礦山廢水的處理,采取持續地發展高效、廉價、安全及操作簡便的處理技術,實現廢水達標排放。
三、礦業廢棄地復墾、利用設計與施工
礦山廢棄地是指為采礦活動所破壞的,非經治理而無法使用的土地。礦山廢棄地復墾與利用,有利于盤活存量用地,緩解土地資源瓶頸約束,促進耕地資源保護和生態建設,遵循“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規劃協調”的原則對礦山廢棄地進行復墾與利用,取得較好的社會、經濟、環境效應。
四、礦山生態恢復治理設計與施工
遵循因地制宜、統一規劃原則,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礦山生態保護和修復方案并實施,有效實現對礦山環境進行生態恢復、生態治理。如對礦山損毀的土地進行復墾,對礦山“三廢”進行綜合治理、綜合利用,對礦山開發造成的次生地質災害、采空區及煤層自燃、植被破壞、水土流失等礦山生態環境問題進行勘查與整治。
【礦山環境治理方案】相關文章:
礦山治理方案08-09
礦山治理方案范文10-25
礦山環境整治方案02-13
(實用)礦山環境整治方案02-14
礦山治理施工方案優秀(精選7篇)11-23
周邊環境治理方案11-06
環境綜合治理方案11-04
村內衛生環境治理方案12-10
環境污染治理方案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