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整治方案合集8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整治方案9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整治方案 篇1
河東縣畜禽養殖業污染綜合整治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畜禽養殖業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河東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國家環保總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畜禽養殖發展現狀,特制定本方案,畜禽養殖業污染綜合整治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綜合整治,合理開發與利用農業資源,有效防治畜禽養殖業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我縣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要求
根據畜禽養殖場養殖規模數量、所處的地理位置及對周圍環境影響的程度進行綜合整治。
(一)城區禁養區內的養殖場,對水源污染嚴重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在20××年底前停止養殖,其他的應在20xx年5月1日前停止養殖。
(二)禁建區內養殖場建設污染物處理設施,在20××年5月1日前全部達標排放。
(三)加強對禁建區內監控,禁建區內不得出現新的養殖場。
三、工作職責
(一)成立縣畜禽養殖業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農業局、環保局、國土資源局、城鄉規劃建設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棲山管理局為小組成員單位,具體負責綜合整治工作。
(二)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縣農業局:
(1)負責養殖場污染整治的牽頭工作。
(2)推廣先進的規模化畜禽養殖技術,發展“豬—沼—果”等形式的立體生態農業,提高農業生態經濟效益,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2.縣環境保護局:
(1)積極配合開展養殖場污染治理工作。
(2)檢查督促禁養區內養殖場按期關停;指導督促禁建區內的養殖場污染處理設施建設,開展養殖場污物排放監控,對于超過排放標準的,要求限期達標。
(3)抓好新、改、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批、排污申報登記工作;加強對新建養豬場執行“三同時”制度進行監督檢查,規劃方案《畜禽養殖業污染綜合整治實施方案》。
(4)受理、處理養殖場污染事件。
3.縣國土資源局:
(1)積極協助開展養殖場污染治理工作。
(2)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新、擴、改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土地使用手續。
4.縣城鄉規劃建設局:
(1)做好違章搭建養殖場所的整治。
(2)積極協助縣農業部門開展養殖場污染整治工作。
5.各鄉(鎮)人民政府,棲山管理局:
(1)組織對本轄區內禁養區、禁建區的養殖場情況進行摸底。
(2)開展有關污染整治法規宣傳教育。
(3)做好本轄區內禁養區、禁建區養殖戶的思想工作。
四、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20××年6~8月)
1.召開養殖業主污染綜合整治工作會議,學習貫徹關于規模化養殖畜禽的'有關法律法規,傳達縣政府關于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的會議精神(責任單位:縣農業局、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棲山管理局)。
2.利用縣有線電視臺播放《河東縣人民政府關于劃定河東縣畜禽養殖禁養區禁建區的通告》(責任單位:縣廣電局)。
3.按照整治對象責任劃分情況,分別入戶調查宣傳,掌握全縣畜禽養殖業生產現狀和污染防治設施現狀,摸清養殖企業的規模、法人、養殖數量、建成年份等,確定禁養區內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養殖的養殖戶名單,以及禁建區內養殖戶的名單,并發放《河東縣人民政府關于劃定河東縣畜禽養殖禁養區禁建區的通告》(責任單位:縣農業局、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棲山管理局)。
(二)綜合整治階段(20××年8月~20××年5月1日)
1.由縣環保局、縣農業局根據調查摸底情況,通知禁養區內第一批禁止養殖的專業戶在20××年12月31日前停止養殖,第二批在20××年5月1日前停止養殖;通知禁建區內養殖場禁止改、擴建,并于20××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處理設施建設,做到達標排放(責任單位:縣農業局、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棲山管理局)。
2.協助需搬遷的養殖場做好選址工作(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棲山管理局,縣國土資源局、城鄉規劃建設局、環保局、農業局)。
(三)檢查驗收階段(20××年6月) 檢查禁養區內是否按要求停止養殖,禁建區內養場是否按照《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和《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建設污染治理設施和排放污水,以及禁建區內禁止建設新的養殖場等。
整治方案 篇2
為規范食品“三小”(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經營店、食品小攤販)生產經營行為,按照《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開展“三小”專項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認真排查,明確監管對象。
根據《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辦法》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要協調網格員、市場管理人員,對“三小”做好認定工作,建立健全“三小”管理臺賬。
二、抓好宣傳,落實主體責任。
各村(社區)要廣泛宣傳《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辦法》,督促“三小”經營責任人嚴格遵守《辦法》相關規定;嚴格落實“三小”經營責任人從業職責,簽訂相關《食品安全承諾書》和《食品安全風險控制要點告知書》,持續規范經營人員的從業行為。
三、規范經營,主動備案登記。
(一)規范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經營店管理。各村(社區)要告知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在從事經營活動前,要按照《辦法》規定,提供營業執照、備案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健康證明等相關材料到縣級食品監督行政部門備案登記,辦理證照,具體說明依照《辦法》執行。
(二)規范食品攤販管理,要重點整治。要求各村(社區)主動作為督導,對照排查出的`食品攤販嚴格進行登記備案,登記備案時,要求食品攤販嚴格填寫《食品攤販登記申請書》、提供身份證復印件1份、健康證明復印件2份、一寸經營人彩照2張、清晰的經營現場照片1張。村(社區)村(居)委會將登記備案的相關材料于每周四交由鎮食安辦統一辦理發放《食品攤販登記卡》;登記備案資料不齊、經營要求不合格或不屬實的不予辦理《食品攤販登記卡》。
四、嚴格監管,明確治理機制。
各村(社區)對新排查的符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的“三小”經營單位要及時按照《辦法》規定辦理登記備案;對不合法、不合規、違反食品安全相關規定的要及時上報縣食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予以處罰和取締;對已登記備案的“三小”,要持續強化監管,當違反《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時,直接注銷《食品攤販登記卡》,并上報縣食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予以處罰。
整治方案 篇3
為認真貫徹全區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動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對明膠生產和使用的管理,嚴厲打擊使用工業明膠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明膠生產和使用專項整治,進一步摸清明膠生產企業底數,全面掌握明膠生產企業情況,嚴厲打擊和查處非法使用工業明膠替代食用明膠銷售和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規范明膠銷售單位誠信經營,遏制非法使用工業明膠隱患。進一步完善明膠行業規范管理長效機制,切實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內容
(一)摸清底數
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排查力度,摸清轄區內工業明膠和食用明膠生產、銷售企業底數,掌握使用食用明膠生產加工食品基本情況。
(二)強化明膠及相關產品生產、銷售企業的監督管理
1、強化工業明膠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督促工業明膠生產企業公開向社會進行承諾,嚴格規范產品標識,建立銷售臺賬記錄,嚴禁生產無包裝標識的“白包”產品。組織開展工業明膠生產企業檢查,嚴查企業產品銷售去向,一旦發現銷售工業明膠到食品生產企業的,立即組織開展調查。
2、強化食用明膠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加大對食用明膠生產企業的原料的來源管理,依法查處使用不符合衛生規范要求的原料生產加工食用明膠生產行為。食用明膠生產企業在食用明膠廠區內不得生產工業明膠。
3、強化明膠銷售單位的監督管理。開展對明膠銷售企業大檢查,重點檢查購貨記錄和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依法查處用工業明膠冒充代替食用明膠的行為。
4、強化食品生產企業使用明膠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落實原料索證索票和臺賬記錄,嚴厲查處食品生產企業使用標識不清、來源不明的明膠或無許可資質企業明膠產品,依法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三)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各相關部門對監管過程中發現工業明膠生產企業生產無包裝標識的“白包”產品,銷售工業明膠到食品生產企業、銷售來源不明食用明膠和食品生產企業用工業明膠替代食用明膠、使用工業明膠加工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從重從快處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組織分工
各相關部門要建立非法使用工業明膠生產食品專項整治工作小組,加強對專項整治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
質監部門要進一步抓好食用明膠生產企業和使用明膠食品生產企業管理,督促食用明膠生產企業和食品生產企業落實質量管理制度,完善采購、生產、銷售等臺賬,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協調相關部門對使用非食用原料生產明膠和用工業明膠生產加工食品實施嚴管重罰。
經信部門要加大明膠行業管理,摸清全區工業明膠生產企業底數,對工業明膠企業加強管理,督促企業規范標簽標識和加強產品銷售管理,嚴防工業明膠流入藥品、保健品和食品生產企業。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企業行業管理,強化企業誠信意識。
工商部門要加強對流能環節經營明膠的監管,掌握明膠銷售企業情況,對流通環節中銷售來源不明食用明膠、用工業明膠冒充食用明膠等行為進行查處。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31日前)
認真學習省、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部署專項整治工作,做到目標明確、重點突出、措施有力,確保整治工作有序進行。
(二)排查摸底階段(20xx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各相關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全面開展非法使用工業明膠生產食品專項整治,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抓好各項措施落實。
(三)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12月15日前)
各相關部門要及時總結非法使用工業明膠生產食品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一步查漏補缺,為落實長效監管措施打下基礎。9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各相關部門向區質監分局報送上月本地區非法使用工作明膠生產食品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統計表,20xx年12月15日前上報工作總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部門要將明膠生產和使用情況專項整治作為本年度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之一,加強領導,統籌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抓緊抓好,嚴格落實部門職責,責任到人,確保整治工作效果落實實處。
(二)強化協調聯動。各相關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和明膠生產和使用情況專項整治工作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協調溝通,加強相互配合,及時通報情況,形成聯動打擊合力,確保不留隱患和死角。
(三)加強宣傳教育。各相關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識和相關法律知識,引導群眾科學消費,提高群眾的健康意識、食品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強化企業誠信和行業自律教育,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提高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律意識和食品安全意識,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環境。各相關部門要建立有獎舉報制度,支持鼓勵群眾積極參與專項整治工作。
(四)迎接督導檢查。迎接市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的對各縣(市)、區明膠生產和使用情況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的督導檢查。
整治方案 篇4
為認真貫徹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落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工作措施,現結合我市非煤礦山實際,制訂20xx年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20xx年全市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堅持“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為準繩,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強化安全生產工作基礎,提升企業安全生產保障能力,促進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狀況的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20xx年全市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要緊緊圍繞“安全生產年”這一主線,突出工作重點,加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強化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行為,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企業,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要正確認識當前的安全生產形勢,將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作為“安全生產年”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強領導,科學安排,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務求20xx年全市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突出工作重點。各鎮要針對本鎮非煤礦山的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以有效消除事故隱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為工作重點,著力解決影響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的關鍵性問題,促進全市非煤礦山行業安全健康發展。
3.嚴格安全準入。各鎮要以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為契機,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條件,對取證后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存在不規范行為或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其限期整改、停產整頓,并暫扣直至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從源頭上減少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可能性。
4.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各非煤礦山企業要以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積極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產投入,不斷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素質,增強防范事故發生和抵御災害的能力,努力消除生產過程的“三違”行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發生。要通過安全專項整治,建立和完善預防為主、持續改進的企業安全生產自我約束機制。
5.加大執法力度。各鎮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從嚴執法,堅決打擊各類非法違法操作行為。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事故的查處和責任追究,以達到吸取事故教訓、防范同類事故再次發生的目的。
四、工作安排
1.部署落實階段。3月至4月底各鎮要按照全市的統一部署,研究制定和部署落實20xx年工作方案,明確目標、重點、措施和要求,并部署落實到各非煤礦山企業。
2.整治階段。5月至11月底各鎮要按照所制定的工作方案,落實工作任務,并在企業自查自改的基礎上,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整治工作的質量。
3.總結階段。12月20日前,各鎮要對本鎮的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并將工作總結報送市局。
整治方案 篇5
為進一步深化作風建設,堅定不移、馳而不息糾正“四風”,根據全縣統一部署,決定在全局開展“糾四風、治陋習”專項整治工作,現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領導
為加強工作領導,確保取得實效,成立我局“糾四風、治陋習”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二、工作任務
圍繞當前我局黨員干部隊伍中存在的違規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獎金福利、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涉賭涉毒、公私不分、為官不為、執法不公等八個方面突出問題開展重點整治。
(一)違規公款吃喝方面。1、在公務接待中違規飲酒以及勸酒、斗酒、酗酒、飲酒過量等問題。2、用公款在私房菜館、農家樂等隱秘場所違規吃喝問題。3、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私人宴請費用。
(二)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獎金福利方面。1、將執收執罰工作與津補貼掛鉤,使用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發放津補貼等問題。2、超標準超范圍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醫療保險、干部個人商業險和發放績效獎等問題。
(三)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方面。⒈ 不按規定報告婚喪事宜操辦情況,超標準、超范圍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⒉
分期分批在不同地點操辦酒席,或不辦酒席只收禮金,或以聚會等名義違規操辦喬遷宴、升學宴、生日宴等問題。⒊ 借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之機斂財,違規收受服務對象、下屬等非親屬人員禮品禮金問題。⒋
將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費用用公款報銷或由服務管理對象及其他利益關聯者承擔等問題。
(四)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方面。1、索取、接受或以借用為名占用管理服務對象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商業預付卡等問題。2、借節假日之機違規收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商業預付卡等問題。3、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4、利用現代物流快遞、微信紅包、電子禮券和以禮品冊、提貨券代替實物商品等隱秘手段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問題。
(五)參賭涉賭、吸毒涉毒方面。⒈ 參與“帶彩”賭博活動,特別是聚眾賭博、挪用公款賭博、網絡賭博等。⒉
與服務對象、下屬等人員賭博、利用賭博進行利益輸送。⒊ 為賭博活動提供場所或其他便利條件、干擾阻撓查處賭博案件、為賭博活動充當保護傘等問題。
(六)公私不分方面。1、公車私用、私車公養等問題。2、公權私用、損公肥私、假公濟私等問題。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或利用職務職權影響不按程序辦理私事等問題。4、工作時間違規辦私事造成不良影響等問題。
(七)為官不為方面。1.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應盡的職責,辦事拖沓,敷衍塞責,工作效率低下等問題。2.工作不負責任,馬虎應付,質量粗糙,缺乏耐心,只求過得去,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等問題。3. 政令不通,欺上瞞下,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工作不落實,造成不良影響等問題。
(八)執法不公方面。1.特權思想、霸道作風、粗暴執法等問題。2.執法不透明、選擇性執法和侵犯執法對象合法權益等問題。3.徇私枉法、以案謀財,違規辦案,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問題。4.以權壓法、違法干預等問題。
三、實施步驟
(一)部署動員(20xx年5月10日前)。5月初召開動員會議,對全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全面啟動專項整治工作。并成立專項整治領導機構,制定實施方案,于5月10日前報縣紀委黨風政風室。
(二)全面自查(20xx年5月11日至6月30日)。按照專項治理工作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一要重點查找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局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持問題導向,認真對照專項治理“八個方面”突出問題的具體表現形式,深入查找突出問題,以問題為導向、以問題找差距、以問題促整改,即查即糾,立行立改。二要加強干部作風狀況的監測分析。緊盯專項整治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對策建議,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咬耳扯袖”、談話函詢,及時提醒糾正。三要加大問題線索的排查力度。對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線索要按干部管理權限及時核查處理或移送,重大問題線索及時上報縣專治辦集中處置。四要及時報送自查自糾情況。自查自糾情況于6月25日前報縣專治辦。
(三)督導檢查(20xx年7月至12月底)。1、開展督查。局紀檢監察室要按照本局工作任務,在12月前至少開展一次專項督查,要實現所有單位全覆蓋,不留死角盲區、不能敷衍了事、不能走馬觀花,要善于發現問題,敢于發現問題、勇于處理問題。專項督查要有記錄,發現的問題線索要建立臺賬。督查活動結束后10日內將督查書面報告和相關統計數據報縣專治辦。對督查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線索,由局紀檢監察室調查處理,促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報縣專治辦處理。局紀檢監察室要認真總結專項治理工作,于11月10日前將總結材料報縣專治辦。針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問題,要根據自身工作性質和特點認真分析研究,制定相應的.工作流程和監管制度,形成有效機制,扎緊制度籠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局黨組要把“糾‘四風’、治陋習”專項整治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認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實。黨組書記要履行好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黨組班子其他成員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專項整治工作任務,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組織、有領導、有保障。
(二)注重協調聯動。建立專項整治工作線索排查、工作協調機制,每月進行一次問題線索清查。暢通監督渠道,利用網絡等方式(舉報電話:),引導廣大群眾參與監督。
(三)建立健全制度。一是實行考核機制,將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考核內容;二是實行通報機制,局紀檢監察室每月發一次通報,既通報曝光典型問題和案例,也通報各股所隊室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
(四)強化執紀問責。局紀檢監察室要加大執紀問責力度,嚴肅查處不收斂的頂風違紀行為,以問責追責推動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對問題多發頻發、抓專項整治工作不力的,嚴肅追究股所隊室負責人相關責任。加大典型問題問責力度,及時通報曝光,持續釋放從嚴從緊“糾‘四風’、治陋習”的強烈信號。
整治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標
分局統一協調各班組以及公安、建設、林業、國土、工商、安全等管理部門,堅持“全面排查、摸清底數、重點治理”的原則,扎實做好電力設施安全保護工作,
二、工作重點
工作重點是整治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行為和嚴厲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的行為。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為確保電力設施安全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分局決定成立電力設施安全保護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王駿、張曉薔
副組長:馬宏繼、蒙靜
組 員:班宇波、尹玉川、薛貴春、介武林、楊躍飛、溫建軍
四、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隱患,建立隱患擋案,重點治理,要將嚴重危害電力設施安全的.隱患全部清理、整改完畢。
2、各班組、站要嚴格按照工作方案,制定整改方案,嚴格履行各自職能,確保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圓滿完成。
3、各組、站要建立電力設施保護長效機制,將電力設施保護納入到班組日常工作中,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海南分局
二O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整治方案 篇7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打擊各類涉校違法違規行為,治理學生溺水隱患,營造安全、穩定、和諧的學習、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東莞市20xx年集中整治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東綜委學組〔20xx〕1號)通知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就全鎮集中開展20xx年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整治行動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平安建設”的工作部署,統一思想認識,組織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抓緊治理校園及周邊存在安全隱患,深化“平安校園”建設工作,維護學校安全穩定,保障廣大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治理行動,治理校園及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集中打擊涉校違法犯罪行為,嚴防不法勢力對校園的`滲透,治理校園周邊治安及交通“亂點”,查處校園周邊違法違規經營場所,整治學生溺水隱患區域,化解涉校矛盾糾紛,完善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工作,持續改善學生學習、生活和成長環境,嚴防各類針對學校和師生的違法犯罪活動,努力遏制各類學生安全事故。
三、工作機構
為加強領導,統籌開展工作,成立Xx鎮20xx年集中整治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簡稱“專項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鎮委委員)
副組長:(宣傳教育辦)
(維穩及綜治辦)
成 員:(社會事務辦)
(黨政辦)
(經貿科技辦)
(婦聯)
(團委)
(公安分局)
(城管分局)
(交通分局)
(工商分局)
(食品藥品監督分局)
(交警大隊)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分隊)
(文廣中心)
(教育辦)
各村(社區)分管宣傳文教工作干部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教育辦,李賀鵬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綜合整治工作牽頭、組織、協調和督查等工作。同時,各成員單位明確1名責任人員,具體負責專項行動工作,并進行跟蹤督查,直至問題得到徹底解決。
四、整治步驟
㈠ 排查摸底階段(5月21日—27日):組織各成員單位、學校(幼兒園)進行全面排查,抓好清查可能存在隱患的區域、復雜部位和重點人員,建立隱患工作臺賬,確定整治重點區域和需要解決的問題。全鎮各中小學(幼兒園)分別于5月31日前,向專項組辦公室提交排查摸底表。
㈡ 集中整治階段(5月28日—6月17日):根據校園及周邊環境隱患工作臺賬,鎮教育辦、維穩及綜治辦、公安分局共同牽頭,組織有關職能部門、村(社區),根據各自工作職責,有針對性地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對整改情況進行研究、分析,逐步鞏固整改成果,建立和完善長效服務保障機制,各中小學、幼兒園做好行動的配合工作。
㈢ 總結驗收階段(6月18日—19日):專項組及時總結專項行動情況,并組成檢查組,對全鎮集中整治工作措施落實情況檢查驗收,工作情況作為平安單位建設工作考評重要依據。
五、主要措施
㈠ 整治校園周邊環境:1、治理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打擊各類侵入校園不法勢力,以學生為盈利對象的不法分子,排查穩控“重點人員”。2、堅決打擊校園及周邊邪教活動點,取締非法傳教場所。3、治理學校及周邊交通安全問題,落實學生上、下學等重點時段“護學崗”工作。4、查處向學生出售止咳水等處方藥、香煙、非法出版物、獎券的違規店鋪。5、查處學校周邊200米范圍內無證飲食攤檔、小賣部、書店、違規建筑和娛樂場所,以及各類非法網吧、游戲機室和容留學生進入的娛樂場所。
㈡ 治理學生溺水問題:1、組織各新聞媒體,開展社會面的防范溺水宣傳。2、組織各學校開展防范學生溺水專題教育,檢查落實發放《致家長的一封信》,并回收回執。3、開展轄區內水源地(含建筑工地積水區域)隱患排查整改,完善和規范水源地警示標識和防護設施,加強重點區域安全巡查。4、組織轄區內輔警、志愿者和社工,加強水源地巡查,并利用婦女之家、家長學校和兒童友好社區等陣地,豐富學生校外文娛活動,減少學生下水游泳等行為。
㈢ 完善學校安全管理:1、加強校園安全保衛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加快一鍵報警、校園主出入口治安視頻建設。2、強化校車安全管理,加快校車許可審批工作進程,加強校車安全路檢路查,打擊校車違法違規行為。3、強化消防、建筑、食品、用水、用電和用氣安全等方面管理,全面排查整改各類安全隱患。4、加強安全教育,著力做好防范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拐帶、預防和應急避難等教育工作,開展法制安全講座和應急疏散演練。
六、工作要求
㈠ 加強工作組織領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原則,進一步強化工作組織領導,協調統籌所屬職能部門,以對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群眾家庭幸福高度負責的態度,把專項整治行動作為推進平安建設、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實抓出實效。各成員單位務必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形成齊抓共管良好局面,努力確保廣大學生健康成長。
㈡ 強化工作職責落實。宣傳教育辦發揮牽頭單位作用,統籌做好行動組織落實,并加強督促學校落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維穩及綜治部門做好統籌協調工作,督促職能部門落實方案要求;公安分局發揮主力軍作用,協調治安巡警、交警和刑警等警種,嚴厲打擊各類危害學校師生安全的違法違規和犯罪行為;工商分局、食品藥品監督分局和文化市場執法綜合分隊等部門強化對校園周邊各類店鋪、文化市場和餐飲場所等違規行為查處;城管分局加強對校園周邊亂擺亂賣行為查處,凈化環境;文廣中心落實社會安全宣傳工作,規劃建設辦開展對建筑工地積水場所和校園周邊違規建筑清查;經貿科技辦、社會事務辦、團委和婦聯等部門根據工作職責,做好各項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㈢ 健全長效工作機制。鎮專項組建立校園周邊治安秩序綜合治理長效工作機制,在集中行動結束后,開展“回頭看”活動,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確保整治行動效果。學校法制副校長落實工作職責要求,定期到校工作,強化對校園周邊環境日常監管,有針對性組織專項行動,確保學校周邊長治久安。
各成員單位務必做好記錄,填報《Xx鎮20xx年集中整治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專項行動記錄表》、《學生溺水問題治理工作記錄表》(附表1、2),連同工作總結,一并于6月19日前,報鎮專項組辦公室。鎮專項組在集中行動結束后,匯總整理基本數據,并形成800字以內的行動總結,于6月22日前報市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專項組辦公室。
整治方案 篇8
為認真落實省、市、縣政府關于治理道路交通擁堵問題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優化校園周邊交通環境,緩解學生上下學期間交通擁堵狀況,有效改善群眾的出行環境,結合我縣“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會戰”和教育系統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總體要求,堅持嚴管治理、人文治理原則,開展大宣傳、推動大教育、營造大氛圍的“治理”活動,引導廣大師生及學生家長改變出行理念和習慣,優化校園周邊交通環境,提高群眾出行滿意度。
二、工作目標
按照“暢通、有序、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標,加大校園周邊交通擁堵治理宣傳教育力度,切實增強廣大家長、教師、學生的文明出行、遵守交規和交通安全意識,有效改善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秩序,解決學生上學、放學高峰期交通堵塞的突出問題,營造良好的校園周邊交通環境。
三、工作重點
針對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和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秩序亂點、違法行為高發點、擁堵多發點等重點路段,依法查處校園學生無證駕駛機動車、電動車及周邊車輛超員超速、酒后駕駛、假牌假證、無牌無證、違法停車、闖紅燈、人行橫道不讓行人等嚴重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管理力度,維護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秩序。一是各中隊要科學合理調配警力,針對學生每天上學和放學的重點時段、重點路段,建立動態科學的勤務制度,落實警力維護交通指揮疏導工作。二是各中隊要組織對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秩序亂點、違法行為高發點、擁堵多發點進行摸排,廣泛征求學校和周邊群眾意見,開展針對性整治。三是各中隊要依法從嚴查處機動車無牌無證、亂停亂放、超速行駛、闖紅燈、人行橫道不讓行人等違法行為和學生無證駕駛機動車、電動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凈化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環境。四是教育部門要加強學校上下學時段校門前交通路段的管理,安排值班老師負責上、放學時段學校門前交通秩序的維護,組織學生從斑馬線或安全路段過馬路,發現學生交通違法行為及時采取管制措施并進行記錄,學校將學生交通安全違法情況進行通報并納入個人德育考核。
(二)完善交通設施,改善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出行條件。各中隊要深入排查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和管理設施存在的隱患,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提出改善建議,優先完善學校周邊道路警示和提示標志、信號燈、人行橫道和車輛減速設施等,為學生出行創造安全通行條件。
(三)立足長效機制,加強校園學生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各中隊要對本轄區校園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摸排,查找安全隱患和管理漏洞,落實整改。二是教育部門要嚴格落實學校的`安全主體責任,嚴禁未成年或無駕駛證的學生駕駛機動車、電動車。三是教育部門要督促學校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堅決杜絕學生乘坐低速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車輛。四是健全工作機制,各中隊對學校學生駕駛機動車、電動車上下學的交通違法行為,要及時通報教育部門進行嚴肅批評教育。抓好典型教育,對管理不到位的學校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五是各中隊要以維護學校幼兒園安全為契機,進一步密切警民關系,迅速開展走訪活動,重點走訪老師、學生和家長,廣泛征求群眾對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建議。
(四)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一是教育部門要印制“致家長一封公開信”,提醒學生家長提高安全意識和監護人責任意識,告知接送學生家長自覺遵守和維護學生上下學交通秩序。二是各中隊要會同教育部門深入本轄區學校開展豐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力度,增大宣傳教育的密度、廣度和深度,加強對周邊隱患點的巡邏執法,提高廣大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三是教育部門要督促學校把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做到位,在校園內設立交通安全宣傳欄、板報、標語,組織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競賽活動,通過校訊通、校安平臺定期向家長發送交通安全信息,努力營造濃厚的家、校交通安全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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