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封閉管理方案(通用11篇)
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園區封閉管理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園區封閉管理方案 1
園區作為一個集生產、辦公、生活等多種功能于一體的區域,為了確保園區內人員、資產的安全與秩序,營造穩定、和諧、高效的環境,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管理目標
通過實施封閉管理,加強園區的出入管控、安全防范、環境衛生維護以及應急響應能力,提升園區整體管理水平,保障園區的正常運轉和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園區內的企業和居民創造一個安全、舒適、便捷的環境。
二、管理原則
1.安全性原則:將安全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各類安全風險,包括人員安全、財產安全、消防安全等。
2.規范性原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管理工作,確保管理流程的規范化和標準化。
3.便利性原則:在保障安全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盡量為園區內人員提供便利,減少對正常生產生活的影響。
4.靈活性原則:根據園區實際情況和突發狀況,能夠及時調整管理措施,具備一定的靈活性和適應性。
三、封閉管理范圍
明確園區的邊界范圍,包括所有園區入口、出口以及周邊圍墻、柵欄等隔離設施所包圍的區域。
四、管理措施
(一)人員出入管理
1.園區門禁系統
在園區各出入口設置先進的門禁設備,如智能刷卡機、人臉識別終端等,所有人員需憑有效授權的門禁卡或通過人臉識別認證后方可進入園區。
為園區內企業員工、長期居住居民、物業工作人員等不同類型人員設置相應的門禁權限,根據工作時間、居住區域等因素進行精準授權,確保人員只能在規定的時間和區域內通行。
定期對門禁系統進行維護和升級,保證其正常運行和數據安全,及時記錄和存儲人員出入信息,以便追溯查詢。
2.訪客管理
設立專門的訪客接待區域,位于園區主入口附近,配備專業的接待人員和訪客登記設備。
訪客進入園區前,需在接待處提供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登記,詳細填寫來訪事由、受訪人等信息,并由接待人員聯系受訪人進行確認。
經受訪人同意后,為訪客發放臨時訪客證,并告知其在園區內的活動范圍和注意事項。訪客離開園區時,需在出口處歸還臨時訪客證。
對于經常來訪的業務合作伙伴等人員,可由園區內相關企業提前向物業申請辦理長期訪客證,簡化登記流程,但仍需每次進行出入記錄登記,以便掌握其來訪動態。
(二)車輛出入管理
1.車輛門禁系統
在園區出入口設置車輛道閘系統,與門禁系統聯動,實現車輛的自動識別和放行。園區內企業車輛、居民車輛以及長期合作的供應商車輛等需提前在物業進行車輛信息登記,錄入車牌號碼等關鍵信息,車輛進入園區時,道閘系統自動識別車牌,比對無誤后抬桿放行。
對于臨時來訪車輛,在入口處設置臨時停車登記牌,司機需領取停車卡,并告知園區內目的地,由保安引導至指定的臨時停車區域停放。離開園區時,根據停車時長收取相應的停車費用,并歸還停車卡后放行。
2.車輛行駛與停放管理
在園區內道路設置清晰的交通標識和標線,規范車輛行駛路線和停放區域。明確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確保交通安全。
設立專門的停車場,包括地面停車場和地下停車場,根據園區內不同區域的功能需求和人員分布情況,合理規劃停車位數量和布局。對于企業辦公區域附近的停車場,優先保障企業員工車輛停放;對于居民生活區域附近的停車場,主要滿足居民停車需求;同時設置一定數量的公共停車位,供臨時訪客和公共服務車輛使用。
加強對園區內車輛行駛速度的管控,在主要道路設置限速標志,并安排保安進行巡邏,對超速行駛的車輛進行提醒和糾正,確保園區內交通安全。
(三)安全巡邏與監控
1.巡邏制度
組建專業的'保安巡邏隊伍,按照規定的巡邏路線和時間間隔進行24小時不間斷巡邏。巡邏路線應覆蓋園區內所有重要區域,包括辦公區域、生產區域、生活區域、公共設施區域等,確保及時發現各類安全隱患和異常情況。
巡邏人員配備對講機、強光手電筒、警棍等必要的巡邏裝備,并定期接受專業的安全培訓和應急處置演練,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在巡邏過程中,巡邏人員需認真填寫巡邏記錄,詳細記錄巡邏時間、地點、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等信息,以便后續查閱和分析。
2.監控系統
在園區內各出入口、主要道路、公共區域、重點部位等安裝高清監控攝像頭,實現園區監控全覆蓋。監控系統應具備實時監控、錄像存儲、回放查詢等功能,存儲時間不少于xx天,確保能夠隨時追溯和查看園區內的人員和車輛活動情況。
設立專門的監控室,安排專人負責監控系統的值守和管理,實時關注監控畫面,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巡邏人員前往處置,并做好相關記錄。同時,定期對監控設備進行維護和檢查,確保其正常運行和圖像清晰。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垃圾清理與處理
在園區內合理設置垃圾桶和垃圾收集點,根據不同區域的人員密度和垃圾產生量,配備足夠數量的垃圾桶,并進行分類標識,引導園區內人員進行垃圾分類投放。
安排專業的保潔人員定時對垃圾桶和垃圾收集點進行清理,確保垃圾不堆積、不溢出。清理后的垃圾應及時運往園區外指定的垃圾處理場所進行處理,防止垃圾在園區內滋生細菌、傳播疾病,影響園區環境衛生和人員健康。
2.環境衛生維護
定期對園區內道路、廣場、公共設施等進行清掃和沖洗,保持園區內環境整潔干凈。特別是在惡劣天氣后,要及時清理積水、落葉、雜物等,確保道路暢通和行人安全。
加強對園區內綠化區域的養護管理,定期修剪花草樹木、澆水施肥、防治病蟲害,保持綠化景觀的美觀和整潔,為園區內人員提供舒適的綠色環境。
(五)應急管理
1.應急預案制定
針對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如火災、地震、治安事件、公共衛生事件等,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包括應急組織機構、職責分工、應急響應程序、處置措施、救援資源保障等內容,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有序、有效地進行應對和處置。
2.應急演練與培訓
定期組織園區內企業員工、居民和物業工作人員等開展應急演練,包括火災逃生演練、地震應急演練、反恐防暴演練等,通過演練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人員的應急反應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
開展應急知識培訓,邀請專業人員對園區內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急救技能、應急逃生方法等方面的培訓,使大家掌握基本的應急知識和技能,能夠在突發事件發生時正確應對,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應急物資儲備
設立專門的應急物資儲備庫,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如滅火器材、消防水帶、急救藥品、防護用具、應急照明設備、食品和飲用水等,并定期對物資進行檢查和更新,確保其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調配應急物資,滿足應急救援的需要。
五、溝通與協調機制
1.建立園區管理委員會:由園區內企業代表、居民代表和物業管理人員共同組成園區管理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就園區封閉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溝通協調,共同商討解決方案,促進園區的和諧發展。
2.信息發布平臺:利用園區公告欄、微信群、公眾號等多種渠道,及時發布園區封閉管理的相關政策、規定、通知、公告等信息,確保園區內人員能夠及時了解管理動態和要求,避免因信息不暢引發不必要的誤解和矛盾。
3.意見反饋渠道:設立專門的意見箱和投訴電話,鼓勵園區內人員對園區封閉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于收到的意見和建議,物業管理人員應及時進行整理和分析,并在規定的時間內給予回復和處理,不斷改進管理工作,提高服務質量。
六、管理監督與評估
1.內部監督檢查:物業成立專門的監督檢查小組,定期對園區封閉管理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檢查和評估,包括人員出入管理、車輛管理、安全巡邏、環境衛生、應急管理等方面,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之處,并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督促相關責任人限期整改落實。
2.外部監督評估:邀請園區內企業和居民代表組成監督評估小組,不定期對園區封閉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滿意度調查,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對管理工作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為進一步優化管理方案提供參考依據。
通過實施以上園區封閉管理方案,將有效提升園區的整體管理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為園區內的企業和居民創造一個安全、穩定、舒適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促進園區的可持續發展。
園區封閉管理方案 2
隨著工業園區的不斷發展和規模擴大,為了進一步提升園區的安全性、穩定性以及運營效率,營造一個更加有序、規范的生產和工作環境,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管理目標
1.增強園區的安全性,減少外部無關人員和車輛的隨意進出,降低安全風險,確保園區內企業及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2.優化園區內的交通秩序,提高物流運輸效率,保障企業生產運營的順利進行。
3.便于對園區資源進行統一調配和管理,提升整體管理效能,塑造良好的園區形象。
二、封閉范圍及時間
1.封閉范圍:明確工業園區的圍墻、大門等物理邊界,將整個園區劃定為封閉管理區域,包括所有生產區域、辦公區域、公共設施區域以及園區內道路等。
2.封閉時間:實行xx月xx日-xx月xx日的全天24小時封閉管理模式,特殊情況(如重大節假日、自然災害等)除外,屆時將提前發布通知并制定相應的臨時管理措施。
三、人員進出管理
1.員工通道設置:在園區各主要出入口設置專門的員工通道,并配備智能門禁系統,如人臉識別閘機或刷卡閘機等。員工需提前在園區管理部門進行信息錄入,通過驗證后方可進入園區。對于忘帶門禁卡或人臉識別出現故障的員工,設置人工登記處,核實身份信息后予以放行,但需記錄相關情況,以備后續查詢。
2.訪客管理:所有訪客需提前與園區內被訪企業或單位取得聯系,由被訪方通過園區訪客預約系統進行預約登記,提交訪客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到訪事由、預計停留時間等信息。訪客到達園區后,在指定的訪客接待中心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換取臨時訪客證,并由被訪方人員到接待中心帶領進入園區。離開時,需在接待中心歸還臨時訪客證,記錄離開時間。
3.施工及服務人員進出:施工單位及各類服務提供商(如設備維修、保潔、物流配送等)需提前向園區管理部門提交施工或服務申請,包括人員名單、身份證復印件、工作內容、工期等信息,經審核通過后,為其發放臨時出入證。臨時出入證需注明有效期、工作區域等信息,人員進出園區需佩戴證件,并接受門衛檢查。
四、車輛進出管理
1.車輛登記制度:園區內企業及長期合作單位的車輛需在園區管理部門進行車輛信息登記,包括車牌號、車輛型號、所屬單位、駕駛員信息等,發放長期車輛通行證。臨時車輛(如訪客車輛、物流配送車輛等)在進入園區時,需在門衛處進行詳細登記,包括車牌號、進入時間、來訪事由、預計停留時長等信息,并領取臨時車輛通行證,放置在車輛前擋風玻璃明顯位置。
2.停車場管理:在園區內合理規劃停車場區域,分為員工停車場、訪客停車場和物流停車場等,設置明顯的標識牌引導車輛停放。加強停車場的巡邏管理,確保車輛停放規范、安全,防止車輛被盜或被損壞。對于違規停放的車輛,及時通知車主進行整改,并記錄相關情況,多次違規者可采取限制進入園區等措施。
3.車輛通行路線規劃:根據園區的布局和企業分布情況,制定合理的車輛通行路線,設置交通指示標識,引導車輛有序行駛,避免交通擁堵和混亂。特別是在物流運輸高峰期,加強對物流車輛通行路線的指揮和疏導,確保物流運輸的順暢。
五、安全保障措施
1.安保人員配置:在園區各出入口配備足夠數量的安保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負責人員和車輛的進出檢查、登記以及園區內的巡邏工作。安保人員需經過專業培訓,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和安全防范意識,掌握基本的安全技能和應急處置方法。
2.監控系統建設:完善園區的監控系統,在園區內主要道路、出入口、生產區域、公共設施區域等關鍵位置安裝高清攝像頭,實現園區監控全覆蓋。監控數據需保存一定時間,以便隨時查閱和追溯。建立監控室,安排專人負責監控畫面的實時查看和分析,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安保人員進行處理。
3.應急處置預案:制定完善的應急處置預案,包括火災、盜竊、安全生產事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流程和措施。定期組織園區內企業和員工進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協同配合能力,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應對,減少損失和影響。
六、后勤保障及服務
1.餐飲服務:園區內設置員工食堂,為員工提供安全、衛生、營養的餐飲服務。食堂需嚴格遵守食品衛生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加強食材采購、加工制作、餐具消毒等環節的管理,確保食品安全。同時,根據員工的需求和反饋,不斷優化菜品口味和種類,提高服務質量。
2.公共衛生設施:合理規劃和建設園區內的'公共衛生設施,包括衛生間、洗手池等,保持設施的清潔衛生,定期進行消毒和維護。加強園區內的環境衛生清掃工作,配備足夠數量的垃圾桶,及時清理垃圾,保持園區環境整潔。
3.商業服務配套:根據園區員工的實際需求,逐步完善商業服務配套設施,如便利店、自動售貨機、銀行ATM機等,為員工提供便利的生活服務,提高員工的生活舒適度和滿意度。
七、監督與評估
1.監督機制:成立園區封閉管理監督小組,由園區管理部門、企業代表等組成,定期對園區的封閉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檢查內容包括人員進出管理、車輛進出管理、安全保障措施、后勤服務等方面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整改意見。
2.評估與改進:定期對園區封閉管理方案的實施效果進行評估,收集企業和員工的反饋意見,分析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之處,結合園區的發展實際情況,對管理方案進行優化和改進,不斷提高園區封閉管理的水平和質量。
通過實施以上封閉管理方案,將有效提升工業園區的整體管理水平,為園區內企業的發展創造一個更加安全、穩定、高效的運營環境,促進工業園區的可持續發展。
園區封閉管理方案 3
隨著科技園區的發展和企業的入駐,為保障園區內的安全、秩序以及高效運營,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對園區實施封閉管理措施。
一、管理目標
1.確保園區內人員、財產和信息的安全,減少外部不安全因素的干擾。
2.優化園區內的交通秩序和物流配送流程,提高運營效率。
3.營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提升園區的整體形象和品質。
二、封閉范圍及時間
1.封閉范圍:科技園區邊界以內的所有區域,包括辦公區域、生產區域、公共設施區域、停車場、綠化帶等。明確園區的出入口位置和數量,確保封閉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封閉時間:實行24小時全天候封閉管理,除特定的開放時間和緊急情況外,禁止未經授權的人員和車輛進出園區。
三、人員管理
1.園區人員出入證制度
為園區內的工作人員、企業員工、長期服務人員(如保潔、保安、物業維修等)辦理統一的出入證。出入證應包含個人照片、姓名、所在單位、有效期等信息,并采用智能卡或二維碼等技術,便于門禁系統識別和管理。
出入證的辦理流程應規范、嚴謹,由園區管理部門負責審核申請人的身份和工作關系,確保信息真實有效。
2.訪客管理
建立訪客預約登記系統,所有訪客需提前通過園區官方網站、手機APP或電話等方式進行預約,填寫訪客信息(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拜訪單位和人員、預計到訪時間和離開時間等)。
訪客在園區入口處出示預約憑證,經安保人員核實身份并進行登記后,發放臨時訪客證。臨時訪客證應具有明顯的標識和有效期限制,訪客離開園區時需交回臨時訪客證。
3.人員進出流程
園區工作人員和持有出入證的人員在進出園區時,應通過門禁系統進行身份驗證,門禁系統記錄進出時間和人員信息。
安保人員在出入口進行值守,對進出人員進行必要的檢查,如攜帶的物品是否符合園區規定,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等。對于可疑人員,有權進行進一步的詢問和排查。
四、車輛管理
1.車輛通行證制度
為園區內的企業車輛、員工車輛、長期服務車輛辦理車輛通行證,車輛通行證應注明車牌號碼、車輛所屬單位、有效期等信息,并與車輛綁定。
車輛通行證的辦理流程與人員出入證類似,由園區管理部門審核車輛信息和使用情況,確保車輛符合園區的安全和管理要求。
2.車輛進出流程
園區入口處設置車輛道閘系統,車輛在進入園區時,通過自動識別車輛通行證或車牌號碼,道閘自動抬桿放行。對于無車輛通行證的.車輛,需按照訪客車輛管理流程進行登記和引導。
車輛在園區內行駛時,應遵守園區的交通規則和限速要求,在指定的停車場或停車區域停放車輛,不得隨意停放。
車輛離開園區時,同樣通過道閘系統進行驗證放行,如有需要,安保人員可對車輛進行檢查,確保車輛未攜帶園區內的違禁物品。
五、安全管理
1.安保人員配置
根據園區的規模和布局,合理配置安保人員數量和崗位。在園區的出入口、圍墻周邊、重要設施區域、停車場等重點部位設置安保崗亭和巡邏路線,確保24小時不間斷的安全防范。
安保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具備安全防范、應急處置、消防知識等技能,定期進行演練和考核,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安全監控系統
建立完善的園區安全監控系統,包括視頻監控攝像頭、入侵報警系統、電子巡更系統等。視頻監控攝像頭應覆蓋園區的各個角落,確保無監控盲區,監控數據應保存一定的時間,以便后續查詢和分析。
安全監控系統應與園區的安保指揮中心相連,安保人員能夠實時監控園區內的安全狀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進行處置。
3.應急處置預案
制定針對火災、盜竊、治安事件、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應急處置流程和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園區內人員的應急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處置,減少損失和影響。
六、后勤保障
1.物資配送管理
對于園區內企業的物資配送,建立專門的物資配送通道和流程。物流車輛需提前預約并在園區指定的物流區域進行裝卸貨,由園區內的運輸工具或企業人員將物資轉運至目的地,避免物流車輛在園區內隨意行駛和停留。
保障園區內生活物資的供應,如餐飲、超市等服務設施的正常運營,確保園區內人員的生活需求得到滿足。
2.設施維護管理
加強園區內公共設施的維護和管理,包括水電供應、通信網絡、環境衛生等方面。定期對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處理設施故障和損壞,確保園區的正常運轉。
七、監督與評估
1.監督機制
成立園區管理監督小組,由園區管理部門、企業代表和業主委員會等組成,定期對園區的封閉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建立投訴舉報渠道,鼓勵園區內的人員對封閉管理工作中的違規行為和不合理現象進行投訴舉報,園區管理部門應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反饋給投訴舉報人。
2.評估機制
定期對園區封閉管理方案的實施效果進行評估,評估指標包括安全事故發生率、交通擁堵情況、人員和車輛進出效率、企業和員工滿意度等方面。
根據評估結果,對封閉管理方案進行優化和調整,不斷完善管理措施和流程,提高園區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
通過實施以上封閉管理方案,科技園區將實現更加安全、有序、高效的運營環境,為園區內的企業和人員提供更好的發展空間和保障。
園區封閉管理方案 4
為提升園區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園區內各項活動有序進行,保障所有入駐單位及人員的安全與利益,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人員管理
1.進出控制:園區實行嚴格的.進出管理制度,所有進出人員需通過身份驗證,外來訪客需提前預約并獲得許可。
2.日常巡邏:設立專門的安全巡邏隊伍,24小時不間斷巡邏,確保園區內無安全隱患。
3.培訓教育:定期對園區內人員進行安全知識與應急處理培訓,提升全員安全意識。
二、車輛管理
1.進出登記:所有進出園區的車輛需進行登記,包括車牌號、進出時間、事由等,確保車輛管理有序。
2.限速行駛:園區內設置明確的限速標志,確保車輛行駛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3.停車管理:合理規劃停車區域,確保車輛停放有序,避免擁堵與安全隱患。
三、物資管理
1.出入庫管理:對園區內所有物資實行嚴格的出入庫管理,確保物資安全,防止丟失與損壞。
2.定期盤點:定期對園區內物資進行盤點,確保物資數量與記錄相符,及時補充短缺物資。
3.安全檢查:對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資進行定期檢查,確保存放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四、應急處理
1.應急預案: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包括火災、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等,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響應,減少損失。
2.應急演練: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升全員應急處理能力,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冷靜應對。
3.應急通訊:建立應急通訊機制,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傳遞信息,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救援。
園區封閉管理方案 5
隨著工業園區的不斷發展,為了進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園區內企業的正常運營及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硬件設施建設與完善
1.對園區的主要出入口進行封閉化改造,僅保留必要的車輛和行人通道,并安裝先進的門禁系統。這些系統需具備自動識別、記錄進出車輛和人員信息的`功能,以確保園區安全。
2.在園區內增設監控攝像頭,實現全園區無死角覆蓋。同時,建立監控中心,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及時發現并處理安全隱患。
3.設立專門的停車區域,對進出園區的車輛進行統一管理,外來車輛需經過嚴格審查并登記后方可進入。
二、人員出入管理
1.園區員工需憑有效證件(如工牌)進出園區,外來訪客需提前預約,并在入口處進行身份驗證和登記。
2.對于需要頻繁進出的合作伙伴或供應商,可發放臨時通行證,但通行證需定期更換,以減少安全風險。
3.建立嚴格的訪客管理制度,訪客在園區內的活動需有專人陪同,并限制在指定區域內。
三、安全管理措施
1.定期對園區內的安全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正常運行。
2.開展定期的安全培訓和演練,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3.建立園區安全巡查制度,安排專人定期對園區進行巡查,及時發現并處理安全隱患。
四、應急管理體系
1.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包括火災、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應對措施。
2.建立應急隊伍,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響應并處理。
3.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如消防器材、急救藥品等,以備不時之需。
五、宣傳與教育
1.通過園區公告欄、內部通訊等方式,向員工和訪客宣傳園區的安全管理規定和注意事項。
2.開展安全知識講座和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園區的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營造安全、和諧的園區環境。
園區封閉管理方案 6
隨著科技園區規模的不斷擴大和入駐企業的日益增多,為確保園區的安全運營、高效管理和良好的工作環境,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園區入口管理
1.門禁系統升級:采用先進的生物識別技術,如指紋識別、面部識別等,對園區人員進行身份驗證,確保只有授權人員可以進入。
2.訪客管理:設立訪客登記處,所有外來人員需提前預約并獲得臨時通行證后方可進入。同時,訪客需在指定區域活動,并由專人陪同。
二、園區內部管理
1.區域劃分:根據園區功能布局,將園區劃分為不同的`管理區域,每個區域設立專門的管理團隊,負責日常管理和應急響應。
2.安全巡邏:組建專業的安全巡邏隊伍,定期對園區進行巡邏,及時發現并處理安全隱患。
三、交通與停車管理
1.車輛識別:采用車牌識別系統,對進出園區的車輛進行自動識別和管理,確保園區內交通秩序井然。
2.停車規劃:合理規劃停車區域,設置足夠的停車位,同時加強對違規停車行為的監管。
四、環境與健康管理
1.綠化維護:定期對園區內的綠化進行修剪和維護,創造宜人的工作環境。
2.清潔消毒:加強對公共區域的清潔和消毒工作,確保園區環境的衛生和安全。
五、應急響應機制
1.應急預案: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包括火災、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的應對措施。
2.應急演練: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升園區人員的應急反應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園區封閉管理方案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區五里工業園區(以下簡稱工業園區)開發、建設和管理工作,規范各項工作程序,提高入園項目的質量和水平,加快園區建設步伐,促進區域工業經濟發展,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工業園區包括富硒食品園、現代物流園、綜合產業園(朝陽產業城)、新型材料園、汽車產業城等。
本辦法適用工業園區內的所有企業和與工業園區管理有關的部門及單位。
第三條通過工業園區的建設和管理,創新管理機制,規范工作程序,實現優勢互補、園區承載、產業集聚目標,使工業園區成為我區經濟特別是縣域工業經濟發展的主要支撐點,為我區經濟、社會長足發展做出貢獻。
第二章產業發展及原則
第四條工業園區作為我區工業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開發建設應科學、規范,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規劃先行原則。工業園區建設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產業政策導向。
(二)特色優勢原則。工業園區建設應立足和提升現有產業基礎,按照區域工業產業發展布局,充分發揮比較優勢,突出自身特色,形成優勢特色產業或產品。
(三)可持續發展原則。要把工業園區建設與合理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結合,優化資源配置,發展循環經濟,實現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協調發展。
第五條通過科學布局,形成產業定位明晰、規模優勢明顯、集聚效應突出、發展與環境相協調的發展格局。
第六條按照“統一規劃、一區多園、分步實施、重點發展”的思路,實施工業園區的總體規劃、產業規劃和建設規劃。
第七條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全面體現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充分考慮發展前景和生態環境,合理安排分區布局和配套設施。
第八條工業園區分階段進行土地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形成一定規模和項目承載能力。
第九條工業園區實行“一區多園”的發展模式。根據區位、環境等因素,科學布局產業區域。
(一)富硒食品園。充分利用資源優勢,重點開發富硒食品。
(二)現代物流園。合理利用交通和區位優勢,發展現代物流業及相關產業的加工企業。
(三)綜合產業園。重點發展電子、電器加工業和農副產品加工業。
(四)新型材料園。著力發展新型材料產業。
(五)汽車產業城。以汽車零配件加工和汽車整裝為主,突出機械加工制造業。
第三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為加強工業園區的組織管理,成立區五里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園區管委會)。園區管委會屬區政府派出機構,代表區政府管理工業園區的黨建、經濟和行政事務。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市上有關文件精神。
(二)受區政府委托,行使政府賦予的管理權限,落實區委、區政府的各項決策和工作部署,加快推進工業化進程。
(三)制定工業園區發展規劃,經區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四)制定園區各項管理辦法、優惠政策和管理制度等,并組織實施。
(五)負責園區內項目用地的規劃布局。
(六)負責園區內基礎設施建設計劃和運營管理。
(七)負責園區內的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和企業監督管理及服務。
(八)負責與市、區有關部門就園區管理工作進行協調。
(九)負責園區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條為加快工業園區開發建設,成立區五里工業園區投資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園區投資公司)。園區投資公司在園區管委會領導下,作為工業園區投資融資平臺。負責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和土地整理與開發。實行有償服務、獨立核算。
第四章準入條件及權利
第十二條進入工業園區的企業或項目,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標準。
(二)符合市、區產業發展規劃。
(三)符合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要求。
(四)符合工業園區產業發展規劃。
(五)有相應的資金保障,且資金來源明確。
(六)項目投資強度
1、注冊資本的要求:入園企業的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
2、投資強度的要求:入園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強度(不包括征地費用)不低于100萬元/畝,特殊行業企業不低于80萬元/畝;
3、供地標準: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下和用地小于50畝的項目原則不單獨供地,全部進駐標準化工業廠房。
(七)省級以上高新技術項目,投資額度可以放寬。
(八)高污染、高耗能、低產出企業或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生產工藝及設備不得入園。
第十三條申請進入園區的企業或者項目,應當向園區管委會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園申請書或投資總額承諾書。
(二)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及投資人身份證明文件。
(四)銀行提供的資信證明或有效資產證明。
(五)有效的前置審批項目批準文件或生產經營許可證。
第十四條凡符合條件的入園企業或項目,由園區管委會組織入園可行性評審后,簽訂入園項目投資建設合同書。
第十五條入園企業享有工業園區公共服務及相關優惠政策的`權利。
第十六條入園企業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守法經營、依法納稅;
(二)遵守工業園區管委會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按時填報園區管委會及業務主管部門下發的各類調查和統計報表。
第十七條入園企業因法定事由合并、分立或注銷的,在作出決定前,應以書面形式告知園區管委會。
第五章項目用地管理
第十八條入園企業用地由園區管委會與國土部門先期銜接,審查擬入園企業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符合國家用地政策。
第十九條園區管委會負責入園企業用地資料的收集整理。
用地資料主要包括計劃立項、建設選址、環境影響評估、項目初步設計、勘測定界圖件及報批所需的文件材料等。
第二十條經國土部門實地勘察、預審同意后,由區土地統征儲備中心委托園區管委會負責土地征收和拆遷安置工作。
土地征收和拆遷安置資金由項目單位向園區管委會交納,園區管委會負責向被征地單位和拆遷人兌付。資金兌付方式經鎮辦、村組和統征中心三方確認后方可兌付。
耕地占用稅、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土地征用管理費等稅費,由稅費征收單位提出收費依據和數額后,由園區管委會代征代繳。
第二十一條確定項目單位建設用地后,由園區管委會協調,國土部門負責,按照國有土地使用管理有關規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
土地出讓金須返還企業的,由園區管委會負責銜接辦理。
第二十二條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項目單位,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完成投資額度,對已動工但完不成投資額且造成土地閑置二年以上的,由國土部門或委托園區管委會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二十三條項目單位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按規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變用途,由園區管委會負責監督管理。
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并報經區政府同意,重新確定土地使用者。
第二十四條項目單位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方可開工建設。
未取得土地使用權,擅自開工建設的由國土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按照違法占地嚴肅處理。
第二十五條項目單位的法律責任:
(一)投資額度、投資強度、建設速度和產出密度其中任何一項指標達不到工業園區管理規定的,按該項目最低標準核算用地面積。多項指標達不到要求的,以最低一項為依據核算用地面積。多余的用地面積依法收回或按土地出讓價的二倍標準收取土地出讓金。
(二)未經審批將工業用地改為其他用途的,依照國家土地管理局《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1995]國土[籍]字第26號)之規定,園區管委會報請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將該宗土地收回重新安排使用,或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因項目單位原因造成未按合同規定不按期開工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等法律規定,依法收取土地閑置費。
(四)簽訂的入園項目投資建設合同書,應約定開工之日起連續三個月未開工建設的,視為投資人違約,將終止履行合同,收回項目用地;已動工建設但建設面積占建設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總額占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準中止建設連續滿十二個月的,項目單位則限期繳納土地閑置費,并限期復工;逾期不繳納土地閑置費或不復工建設的,依據有關法律規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注銷土地使用證件。
(五)減免土地出讓金單位的項目已竣工而未按期投產,第一年按該宗土地當年評估價的50%補繳土地出讓金;第二年仍未投產的,按該宗土地當年評估價的100%補繳土地出讓金,第三年仍不投產的收回土地使用權,并對其建筑物等不動產評估作價予以拍賣,動產部分由項目投資者自行處理。
停產企業,應在六個月內恢復生產,確因無法恢復生產的,由園區管委會組織中介機構拍賣處理,并依法收取土地閑置費和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
第六章項目建設規劃
第二十六條企業廠區建設工程在設計前,須與園區管委會先期銜接,并按照工業園區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設計,制作企業廠區規劃總平面圖和效果圖。
工程建設報建設主管部門辦理“一書兩證”。施工中要主動接受質量、安全生產、消防等執法單位的監督檢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規范施工。
第二十七條加強建設管理,嚴格執行工業項目建設控制指標。
工業項目的容積率、建筑占地率、綠化率、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總用地的比例執行國家的控制性標準。
工業用地范圍內不得建造住宅、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廠區建筑物、構筑物退讓主、次干道規劃控制紅線最小距離按園區規劃的標準執行。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項目單位要限期改正。預期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則強制拆除建筑物或構筑物,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項目單位自行負擔。
第二十八條工業園區內的建筑設計須經園區管委會、建設、消防、環保等部門共同評審,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方可施工。
第二十九條工業園區內企業沿路的圍墻和綠化,園區管委會統一設計后,由企業組織實施和管護;企業廠區出入口設置位置須報工業園區管委會同意。
第二十三條工業園區內企業不得建筑民房式的廠房,不得擅自分割、轉讓房產和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一條入園企業工程施工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私拉亂接供電、供水、供氣、網絡、通訊等管網設施。
(二)在公路和園區道路上堆放砂石、水泥、鋼材等建筑材料。
(三)損壞園區公共設施。
(四)亂堆濫放建筑垃圾、臨時工棚和腳手架等,影響工業園區衛生的。
(五)其他造成污染、破壞園區環境和公共衛生的行為。
園區封閉管理方案 8
安全管理是物業管理中最敏感、最重要、最為業主所關注的工作,只有安居才能樂業,這是大家共同的心理。為業主營造一個平安、舒適、和諧的社區,也是我們物管企業的服務宗旨。為了有效地控制外來閑雜人員和車輛出入,最大限度保障園區安全,為廣大業主提供一個平安和諧的居住生活環境,根據園區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硬件設施建設和準備
1、東、西大門道閘系統和收費系統好,設立崗亭;未正式收費前,道閘系統能夠兼容業主卡,業主車輛刷業主卡能進入小區,開始停車收費后,啟用停車收費卡,道閘系統禁用業主卡;
2、機動車道兩旁增設非機動車道(供行人和電動車、自行車、摩托車出入),非機動車道兩旁用鐵藝欄桿完全封閉,便于人員的管控;
3、沿江大門的小拱門安裝伸縮門或鐵門封閉,西大門非機動車道外側空白區域安裝伸縮門或鐵門封閉;
4、非機動車道加裝門禁系統,并在門禁系統上方增設防雨棚,便于門崗值班員在雨天對出入車輛和人員的管控以及便于業主出入刷卡不被雨淋;
5、各樓棟負一層與車庫間出入口加裝鐵門,并安裝門禁系統,加裝攝像頭監控;
6、地下車庫出入口安裝道閘系統,加裝攝像頭監控;
7、商鋪加裝對射攝像頭便于夜間的監視管控;
8、大門出入口、地下車庫出入口工作人員、服務前臺工作人員統一配備對講機,統一頻道,方便工作聯系。
二、宣傳和提示
1、宣傳手段:張貼公告、電話告知、上門拜訪;
2、宣傳內容:封閉式管理的動機和好處、實施封閉式管理前業主應做的準備和實施封閉式管理后應做的準備;
3、在門禁系統出入口顯著位置張貼提示告知業主進出注意事項。
三、人員配置
1、東、西大門非機動車道出入口各配置秩序維護員2人,兼顧機動車輛出入秩序維護,共計四人;
2、地下車庫每個車輛出入口配置秩序維護員1人;
3、地下車庫設置1人,負責對車場進行巡查和管控;
4、戶外設置2人巡邏園區,并對裝修戶進行巡查;
5、監控中心設置2人,進行24小時值班,加強對監控畫面的巡視和對可疑目標的跟蹤。
四、小區出入口管理
(一)人員出入管理
1、行人或二輪車輛只能通過地面非機動車道出入小區,禁止走地下車庫出入口或地面機動車道。
2、非機動車道嚴格執行出入分道:進入小區的行人、電動車、自行車、摩托車只能走“入”道;離開小區的行人、電動車、自行車、摩托車只能走“出”道。
3、業主通過非機動車道進入小區,須刷業主卡;如果忘帶業主卡,門崗人員禮貌須詢問業主房號和身份證后四位并登記,之后通過對講機向客服前臺核實,無誤后放業主進入,并友善提示業主下次帶好業主卡。
4、業主親戚或忘帶業主卡的家人進入小區,秩序維護員需仔細詢問當事人姓名、需要去的房號等信息并做好登記,經前臺向業主征詢同意后,方可放行。
5、外來人員要參觀園區,請參觀人員出示公司有關部門出具的介紹信、聯系函等或接相關領導電話通知,方可放行,并立即通知相關部門。
6、本園區老年人想要進入園區,門崗隊員應主動、熱情問候,看見老人手上提物品,門崗人員應呼叫巡邏人員至門崗主動幫老人拎物品陪老人至家門口;非本園區老年人想要進入園區,問清老人去哪后,門崗人員應呼叫巡邏人員至門崗,幫老人拎物品陪老人至業主家,并予以確認,如業主不在家,及時與業主聯系,如業主短時間內不能回來,則請老人至物管處休息片刻,直至業主回來。
7、推銷人員進入小區前,門崗人員應詢問去向,經核實確因有業務聯系,經客服前臺向業主征詢同意后,方可放行,否則應婉轉地拒絕其入內。如在園區內巡邏發現或經業主舉報有推銷人員后,應及時地對推銷人員進行攔截,確認無違法行為后,逐出園區,如有違法行為,可交派出所。
8、裝修(含空調打洞、鋁合金安裝)工人憑出入證進入小區,無出入證禁止進入,除非前臺確認確是業主來電通知同意進入后,方可放行,并通知巡邏隊員帶其到客服前臺其辦出入證(只來一次人員可不辦理)并加強對他們的裝修巡查,杜絕違規行為。
9、公司員工憑加蓋物業服務中心印章的工牌方可進入園區,特殊情況,經向其他部門或領導請示后,方可放行。
(二)車輛出入管理
1、地面機動車出入口車輛管理
(1)業主車輛刷停車卡進入小區(收費系統啟用前刷業主卡),如果業主忘帶停車卡或業主卡,經確認無誤后,可放行;
(2)拉裝修材料、搬家車輛、拉家具或送水車輛,門崗人員確認無誤后,告知其不能駛入小區人行道路且停放時間不能超過1小時(超1小時按規定收費)方可放行進入,并立即通知巡邏人員做好車輛停放安排,且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做好詳細記錄;
(3)公司員工車輛禁止進入小區;
(4)消防車、救護車、運鈔車、郵政車、工程搶險車、垃圾清運車輛、清污車輛、政府公務車,可靈活放行;
(5)對于其他車輛,禁止進入小區,可引導其停在小區外。
2、地下車庫車輛出入口車輛管理
(1)禁止拉裝修材料、搬家車輛、拉家具或送水車輛進入地下車庫;
(2)業主刷月租卡或臨時停車卡方可進入地下車庫,刷臨時卡進入地下車庫的車輛離開地下車庫時須按規定向車輛收費員繳納臨時停車費用后,收費員方可放行;
(3)員工車輛可停放地下車庫,如公司有免費政策,可免費停放,否則須交按規定納停車費用。
(三)物品出入管理
1、發現業主(住戶)進入小區攜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等管制物品進入小區的,值班人員應善意提醒。當業主(住戶)執意要帶入時,當班員應做好登記,同時將情況逐級上報;
2、來訪者及施工人員進入小區攜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時,當班人員應禮貌的'拒絕物主將此類物品帶入小區內;
3、物品出區憑服務中心開具的有效放行條,認真核實后放行(重在核實);
4、如服務中心下班后有物品出區,需業主到現場出示業主卡和業主有效證件登記或者通知人員業主家核實情況后方可放行;
5、服務中心下班后若有租戶物品出區,則應婉言拒絕其將物品搬出區,待服務中心上班后核實開具放行條放行;
6、每班下班前,秩序維護員應收集所有放行條交中隊長,并由中隊長上交客服統一保管,《物品放行登記》及放行條保存期為2年。
(四)裝修材料管理
1、裝修材料進入時,門崗應仔細檢查詢問,同時用對講機向前臺核實是否已辦理裝修手續,經核實允許,人員方可入內;
2、如有防盜窗、空調、防盜門入區通知裝修巡查組跟進核實安裝,杜絕違規;
3、露天太陽能、雨棚、大型槽鋼,易燃易爆物品禁止進入園區。
五、監控中心管理
1、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保證通訊器材正常使用,保證與外界聯系暢通。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進行迅速處理,并定時、定位、定人作好記錄和錄像,對發生的打架、斗毆及盜竊、交通事故、火災等錄像另存入U盤存檔保留,并做好標記;
2、監控中心是整個小區的神經中樞,是整個小區的眼睛,監控員責任重大,工作不得馬虎大意、更不能出現睡崗的嚴重違規行為,要起到指揮調度的作用,將各種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3、監控中心要隨時注意電梯內的情況,發現有裝修垃圾進入電梯,第一時間通知巡邏崗跟進,杜絕裝修垃圾亂堆亂放現象;
4、值班員要隨時注意監控畫面狀態,發現異常情況要第一時間通知巡邏人員進行核實;
5、值班員要學會利用監控跟蹤可疑人員和車輛,并適時通知巡邏崗嫌疑人或車輛的方位便于及時跟蹤。
園區封閉管理方案 9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進一步提升治理和服務水平,推進城市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服務群眾、做好群眾工作為目的,整合服務力量,提升服務水平,強化服務保障,全面凝聚社區治理合力,進一步理順我區封閉式物業小區物業管理職責和權責關系,按照“政府負責、行業管理、部門配合、鄉(鎮)組織、社區落實、企業服務、業主自治、屬地管理”原則,改善市民居住環境,構建平安和諧社區。
(二)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完善社區物業黨建聯建,充分發揮黨組織在社區治理和服務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及“橋梁”“紐帶”作用,搭建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多元參與的公共協商平臺,形成組織引領、多方互聯、民主共商、協同共進的社區治理和服務模式,構建社區物業服務新體系、新機制、新格局,組織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動解決社區建設、物業管理、民主自治和社會治理等方面的重大問題,不斷提高全區社區物業工作水平,讓人民群眾生活更有獲得感、幸福感。
(三)組織機構
1、成立物業行業管理聯席會議。借鑒周邊縣區經驗及我區網格化管理體系,建立三級物業服務管理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全區物業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通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好鄉(鎮)政府及職能部門作用,切實解決群眾最關心的物業服務管理問題,真正做到“問題發現在萌芽、矛盾化解在小區、難點處置在一線”,以依法治理和優質服務,提升城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管理水平,最終全面達到星級服務標準。成立以區委副書記為組長,區政府常務副區長和分管副區長為副組長,相關職能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物業行業管理聯席會議領導小組,指導全區物業行業管理工作。
2、成立xx區物業行業協會。通過成立行業性組織,切實加強行業間的統籌聯動、溝通交流、良性競爭,進一步促進我區物業管理服務整體水平的提高。積極加強與市物業協會對接,及時獲得行業最新動態信息,在聯系企業、連接市場、服務政府等方面發揮重要優勢,更好地提升我區物業企業品牌。
3、加大業主委員會建設力度。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把熱心公益、責任心強、樂于奉獻、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業主吸收到業主委員會。成立業主委員會要依托樓棟長、單元長等機制,注重吸納不少于50%的黨員進入,業主委員會主任一般由黨員擔任,并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建立黨支部、黨小組,打通社區黨建末梢,探索出“黨建引領、有序參與、依法依規”新模式,切實推動破解小區治理難題,激發基層治理活力。
二、健全機制
(一)糾紛調解機制。在物業行業管理聯席會議下設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專班和聯動機制,吸收懂法律、懂政策、懂操作的民間調解高手參與,著力協調在物業服務活動中產生的各類矛盾,引導群眾依法、合理表達利益訴求,推動矛盾在基層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二)考評獎懲機制。把文明創建、投訴處理等要求指標量化,建立考核清單,每年由區物業行業協會依據清單對物業項目開展考核工作。采取星級評定制考核:70—79分為一星級物業項目;80—89分為二星級物業項目;90分以上為三星級物業項目;對得分在60分以下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納入黑名單,限制承接小區物業服務項目,未消除不良記錄的,禁止參與新的物業服務招投標活動。同時,對物業項目及個人進行適當表彰和獎勵。
(三)信用管理機制。建立誠信檔案,對失信物業服務企業在五年內禁止參與我區轄區內物業項目競標;經仲裁裁決或者司法判決確認后仍欠繳物業費的'業主,按照個人信用信息管理有關規定錄入個人信用檔案。
三、完善物業服務管理制度
(一)完善物業服務企業的準入制度。
1、實行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招投標市場準入制度。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投標人少于3個或者住宅規模較小的,經區房管局批準,可以采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禁止房地產開發商直接指定物業服務企業。
2、實行物業服務企業招投標制度。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滿或業主委員會成立后,如更換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小區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申請參與投標的,應事先征求社區居委會、派出所、區市場監管局、區房管局的意見。
3、加強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區物業行業協會每年度對物業服務企業服務進行考核,由小區所在地鄉(鎮)政府、社區居委會、派出所、業主委員會簽署意見。對處于整改期內、評價差、被列入不誠信名單的物業服務企業,限制承接小區物業服務項目,未消除不良記錄的,禁止參與新的物業服務招投標活動。
(二)明確物業管理服務范圍。
在住宅小區房屋竣工驗收時,規劃內的物業管理用房、社區用房、停車場(泊位)、公共設施設備(含地下水管網、電網、雨污水管網等)驗收應當由區房管局、屬地鄉(鎮)政府、社區、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確認蓋章,避免因權屬不清導致管理混亂。
(三)建立誠信檔案,加大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扶持力度。
1、建立誠信檔案,對失信物業服務企業五年內禁止參與物業項目競標。
2、對星級物業項目實施獎勵支持政策:
(1)星級物業項目遇到業主拖欠物業費的,業主的從業單位及主管部門應當配合物業公司催繳物業欠費;
(2)區司法局監督指導小區成立人民調解組織,為處理物業管理糾紛提供法律幫助;
(3)星級物業項目采取司法程序追討物業費的,可向物業管理聯席會議領導小組申請法律援助“綠色通道”。
園區封閉管理方案 10
為迎接“四城同創”工作,根據《當涂縣落實市“四城同創”工作任務專項整治方案》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全縣封閉式小區整體環境,現對照“四城同創”有關物業管理小區整治的各項指標要求,結合文明小區創建工作實際,針對封閉式小區等各項突出問題,提出如下整治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的
通過整治活動的開展,解決小區存在的各種突出問題,切實改善和優化小區居民居住環境,提高居民的各項生活質量,促使物業服務企業工作規范、制度健全、職責明確、履約到位,積極構建“整潔、舒適、安全、和諧”的物業管理小區,確保“四城同創”物業小區專項整治不失分、得高分,確保全面達標。
二、工作任務
1、完善物業小區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有高效的'投訴、回訪處理機制;開展“文明物業小區”評選表彰活動,推動物業小區管理上檔次、上水平。
2、工作人員著裝統一,持證上崗,掛牌服務,行為規范,文明禮貌,文明用語。
3、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服務等級標準、辦事制度。
4、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和巡邏制度,并做好值班、巡邏記錄,值班人員在位,各類車輛停放有序。保修及時(水電小修不過夜)。
5、物業小區環境干凈、整潔、無“牛皮癬”,公共雨、污水管道暢通,沒有無組織排水。
6、對小區綠化進行修剪和雜草清除,無人為損壞綠地或樹木、花草現象(對小區綠化空地應組織補栽或處理)。
7、督促物業公司在小區顯要位置設立“公共信息服務欄”,以滿足居民對信息服務的需求;物業小區的墻報、宣傳欄等有創建宣傳內容。
8、對涉及小區毀綠,飼養家禽、養狗,以及車輛亂停亂放等,經物業服務企業勸導難以整改到位的,報請規劃市容、公安等部門依法處理。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物業管理小區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寶春
副組長:徐書紅
成員:張明亮、張煒、姜文革及各物業公司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房地產綜合管理股(物業股),負責整治期間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整治措施
1、高度重視,明確任務。各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小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應當從講政治的高度去提高認識。根據本方案要求認真進行檢查,調查摸底,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歸類整理,拿出整治計劃、處理意見及具體整改措施,制定整治工作倒排進度表,并上報縣住建委房產綜合管理股。同時,各物業服務企業要自覺接受社區居委會指導和業主委員會監督,形成業主參與,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良好局面。
2、突出重點,立即整改。各物業管理公司按照方案要求,切實履行職責,緊緊圍繞整治重點,對照薄弱環節,立即行動起來,全力以赴抓好專項整治工作,在小區內開展環境衛生等各項突出問題整治大行動,切實把此項工作抓好、抓實、抓出成效,積極打造文明小區新亮點。
3、加大督查,確保實效。領導小組堅持做到每天一督查,明確每個時間節點的工作任務,跟蹤式抓好整改。并做好督查記錄,發現問題,能現場的整治及時整改到位,不能及時解決的,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對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將記錄檔案,作為年度文明小區考核評比依據,并予以警示,警示期間禁止參與物業管理招投標。
4、強化宣傳,營造氛圍。采取“一欄四牌”多種宣傳形式,并實行流動紅旗等考評制度,大力開展專項整治宣傳教育和動員活動,廣泛動員廣大居民群眾共同參加創建整治活動,做到人人動員,廣泛參與,迅速掀起“整治環境衛生,創造美好家園”的高潮。
園區封閉管理方案 11
為打造和睦、溫馨家園,進一步規范蘇州工業園區優租房小區機動車輛進出、行駛、停放秩序,維護安全有序的居住環境,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蘇州工業園區優租房小區文明公約》有關規約,結合優租房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車輛進出管理
第一條優租房租戶憑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在小區物業登記、申請辦理《車輛出入證》、簽訂車位租賃協議。由于小區車位有限,合租型租戶每人限辦理一張《車輛出入證》。申請停車位時租戶須出示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車輛保險等單證并提供復印件備案。未按國家規定購買保險及無環保標志的車輛將不予辦理。
第二條《車輛出入證》一車位一證,應放置于車輛前擋風玻璃明顯部位。《車輛出入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如有違反,小區物業有權收回出入證,沒收押金。《車輛出入證》遺失、車輛變更,請及時到小區物業補辦,不能提供《車輛出入證》的將視為臨時來訪車輛。
第三條臨時來訪車輛經核實來訪人、事由無誤,登記、換發臨時《車輛出入證》后方可進入小區。訪客車輛原則上不得在小區過夜。出租車載客進入,租戶下車后,出租車須立即離開小區。
第四條各種卡車、廂式貨車、中型以上客車,裝載易燃、易爆、劇毒、油罐車、無牌無證的`車輛、明顯故障、漏油車輛不得進入小區。遇客戶搬家或運送大件物品時,經核準后放行。
第五條車輛攜帶物品駛離時,小區物業有權詢問和檢查,并請客戶出示《大件物品出入單》,客戶須積極配合。遇到客戶陳述與實際攜帶物品不符或其他可疑情況時,由物業管理處做出判斷與處置。
第六條執行公務特種車輛如(如公檢法車輛、120、市政搶險搶修、消防車等)登記放行。
第二章車輛行駛管理
第七條進入小區機動車輛必須按照標志、標線緩速行駛,遵循行人優先原則,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第八條行駛時不得碾壓、損壞綠化或其他公共設施、設備,違者照價賠償。
第九條小區內禁鳴喇叭,禁止進行機動車輛修理、練習和教練。
第十條小區內發生交通事故、險情及其他意外情況,須等候交管部門及小區物業處理,所有損失后果由肇事人負責賠償。
第三章車輛停放管理
第十一條所有機動車輛須停入停車位,停放時注意前后左右安全距離,禁止占用他人專用車位,嚴禁跨車位或在停車位以外的人行道、車行道、綠化帶、隔離帶、殘疾人專用下車位及消防通道(含消防登高位)停放車輛。違規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違規當事人負責。
第十二條車輛安全停放后,租戶應將車內貴重物品隨身攜帶,關好車窗,鎖好車門,防止發生意外事件。
第十三條業主及小區物業僅負責提供停車場地,車輛停放期間發生失竊、自燃、劃痕、人員傷亡、意外突發及不可抗力等事件,租戶應第一時間向保險公司、派出所報案,業主及小區物業不承擔任何損害或損失賠償責任。
第四章車輛違規管理
第十四條車輛違規行駛、停放或發生其他違章時,業主及小區物業將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通報所在單位或報警等方式處理,并保留追究責任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五章停車收費管理
第十五條小區停車泊位實行收費管理,收費標準見小區公示。
第十六條車輛出入證、道閘遙控器分別收取押金及工本費(收費標準見小區公示),租戶須妥善保管,隨車攜帶,不得轉借。如有遺失或換車請及時到小區物業補辦或重辦,補辦或重辦時須繳納工本費。
第十七條租戶在簽訂車位租賃協議時繳付起租日至房屋租賃合同結束日期的車位費,租賃車位不足一月的按天折算。租戶因故須提前終止車位租賃協議的,預繳的車位費退回(當月不退)。房屋租賃合同到期租戶續租的,須在新合同開始前向小區物業支付下一租賃年的車位費,否則將視為放棄租賃停車位。
第十八條租戶到期未續簽車位租賃協議、支付車位費,視為自動放棄該車位。
第六章其他
第十九條業主及小區物業(經授權)有權根據需要對本規定進行修訂,新規定一經公示租戶即應遵守。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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