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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時間:2025-09-12 22:06:06 文婷 方案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通用2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績效工資發放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通用25篇)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

      為做好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工作,充分發揮其激勵作用,促進學校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規定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重崗重酬”原則。

      2、堅持“向教學一線、骨干教師、關鍵崗位傾斜”的原則。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4、堅持“科學、規范、簡便”的原則。

      二、對象及范圍

      我校事業編制內的在編在職教職工。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標準

      根據上級要求,此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調整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具體項目為:

      1、課時津貼:根據教學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實際授課時數和承擔崗位工作等為主要依據計發課時津貼。學校課時安排應以學期教學考核成績優良者優先。20xx年9月1日起,教干不超過4節課/周,兼職人員不超過8節課/周,超出部分不記入工作量。課時津貼具體標準為:

      2、班主任津貼:學校鼓勵課時量不足的老師擔任班主任。教干原則上不擔任班主任。20xx年9月1日起,班主任由系部會同學工處、教務處聯合考察推薦,報校長室考核任命,無教學任務的教干須經校長批準后方可兼任班主任。依據學校班主任考核辦法分類發放班主任津貼。

      3、兼職津貼:指在各部門兼職的工作人員和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后勤服務中心主任,以崗位為主要依據計發津貼。

      4、教輔、工勤崗位津貼:根據上級文件精神,依據學校教輔、工勤崗位考核辦法分類發放,標準見表四。

      5、管理崗目標任務津貼: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校長目標任務津貼以不超過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5倍確定,教干以完成崗位目標任務為主要依據考核發放目標任務津貼。

      6、教案津貼:每篇教案按6元標準計發津貼(舊教案與字數在500字以內的教案不計入),由教務處審核。

      7、輔導教師津貼:指導學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文體活動及比賽、指導社團或興趣小組活動一次(不少于1小時)折合為1標準課時20元;開一次講座折合為5標準課時;校內組織的學科競賽、專轉本輔導、活動評委及裁判以及其它指令性工作,視實際工作量大小折算成標準課時。

      8、教研活動津貼:根據學校教育教學實際,每周由系部組織開展學科教研活動,每次教研活動按20元標準計發教研津貼。

      9、考勤獎勵津貼:指執行學校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在有效工作日內發放5元/天考勤津貼。

      10、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教師在教育教學研究、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專業發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發放獎勵津貼。

      11、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志、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符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志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符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2、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志、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符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志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符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3、特級教師、名教師、市學科帶頭人、市雙師型骨干教師及校級學科帶頭人等書報費。對于在任期內并完成一定教學任務的教師,根據每年考核結果,稱職的每月享受相應標準書報費,不稱職的不享受,不上課的`不享受(考核由教務處等部門分工負責)。

      (1)上述人員完成相關工作并考核合格后,按規定標準發放津貼。

      (2)凡由學校發放的各類津貼,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發放;上級部門已發放的,學校不再配發,不足的學校補齊。

      13、年終考核津貼。根據學校年終考核結果,對年度考核取得一、二等獎的教職工,每人按20xx元、1900元標準計發年終考核津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按月考核、公示后發放。

      1、教師課時津貼:由各系統計,教務處把關,按月匯總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2、班主任津貼:由學工處把關,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3、兼職人員、教輔及工勤人員獎勵津貼:兼職人員由辦公室牽頭,各部門考核;教輔及工勤人員由教務處、學工處、后勤處等部門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4、中層干部考核由分管校長負責;副校長考核由組織人事處根據其分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報校長審核;校長考核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長負責。

      5、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由教務處根據《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辦法》按學期統計、考核、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6、組織人事處負責審核、匯總、造表,報主管領導審批并公示后,由財務處統一進入工資卡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管理

      1、對年度績效考核優秀、合格等第人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基本合格減半發放,不合格不發放。

      2、婚假、產假、喪假的人員不享受假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工傷假人員享受對應崗位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常年病假的人員,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每年給予慰問。

      3、因違紀造成不良后果的,視情節輕重,除給予紀律處分外,停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要求其轉崗直至解聘。

      4、在職攻讀學位、外出進修、借調等人員,其績效工資的發放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5、違反《教職工考勤制度》的,按相應條款處理。

      6、工作中因不負責任出現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7、各部門要從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的角度出發,加強管理,嚴格考核,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辦法。通過績效工資改革,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六、相關說明

      1、根據學校實際,教師周滿課時標準為:12課時/周;男教師滿55周歲,女教師滿50周歲,周滿課時按2/3標準執行。

      2、音樂、體育、計算機等無書面作業批改的課程每節課為1課時;語文、數學、外語等每節課按1.1課時計;政、史、地、理、化、生、教心、口語、美術、語基、語音等按1.05課時計。

      3、學生外出(見)實習期間,由學校安排的跟班(見)實習指導教師每天為3個標準課時,原班主任津貼減半執行。

      4、每位教師原則上在一個系內擔任一個班級班主任。擔任兩個班級班主任工作的,需經校長室研究批準,班主任津貼按一個班主任津貼加400元標準發放。

      5、上合班課的:2合班按1.3計,3合班按1.5計,4合班及以上的按1.6計。

      6、需扣發、停發或補發、調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事項和人員,由校長室研究決定。

      7、本方案經教職工代表會議通過后實施。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

      為充分調動中小學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全市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國、全區、全市教育大會精神及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意見和《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xx〕53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績定薪、責薪一致、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績效工資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傾斜,解決“干多干少、干優干劣一個樣”問題。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導向功能,調動教師堅持立德樹人,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的工作積極性,更好地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個性化成長。

      (三)堅持實施績效工資改革與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相結合,完善考核分配機制,實現收入分配的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

      二、實施對象和崗位劃分

      (一)實施對象:全市各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在編在崗在冊教職工。

      (二)崗位劃分:實施對象按崗位劃分為教學崗位人員、非教學崗位人員兩類。教學崗位人員指承擔教學工作的專業人員(含教練員);非教學崗位人員指行政管理人員、教學輔助人員和后勤保障人員等。

      三、績效工資總量、分配和來源

      (一)績效工資總量。按照《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xx〕53號)中“市人民政府綜合考慮經濟發展、財力狀況、物價消費水平、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水平、公務員規范后的津補貼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體水平。按照‘托低、穩中、限高’的原則,確定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和最高控制線,最高控制線原則上在基本標準線的2.5倍以內”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中小學績效工資總量按照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4萬元的1.5倍核定,提高績效工資總量至6萬元。

      (二)績效工資分配。中小學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60%為基礎性績效工資(3.6萬元),隨月發放;40%為獎勵性績效工資(2.4萬元),由學校根據考核結果拉開檔次按學期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包含班主任津貼、課時(工作)津貼、超課時津貼、考核獎勵、教學成果獎勵等項目。

      (三)績效工資來源。將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列入各級財政預算,綜合考慮各旗區財政收支情況,參照《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辦發〔20xx〕57號)有關規定,資金由市、旗區財政按比例承擔,市對杭錦旗補助100%,對東勝區、康巴什區補助50%,對達拉特旗、烏審旗補助30%,其他旗補助20%。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權重

      (一)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從師德水平、綜合考評、滿意度測評三個方面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

      1.師德水平(權重10%)

      嚴格遵守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圍繞堅定政治方向、自覺愛國守法、傳播優秀文化、潛心教書育人、關心愛護學生、加強安全防范、堅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誠信、堅守廉潔自律、規范從教行為等十個方面進行考核。

      2.綜合考評(權重85%)

      (1)工作業績(權重40%)

      從過程性評價、效果評價兩部分進行考核。

      過程性評價要圍繞專業素養、課程建設、教學常規、教研教改、示范引領、課題研究、研修培訓等方面開展。其中專業素養主要包括教師的知識素養、人文素養、專業技能、授課能力、信息素養等;課程建設主要包括課程模式和教學模式建設等;教學常規主要包括備課、授課、作業留批、輔導、考試與評價、課后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學研討和教學內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創新等;示范引領主要指骨干教師發揮傳、幫、帶等示范引領作用;課題研究主要指教師參與課題研究及運用成果情況;研修培訓主要指教師參加的學歷提升培訓、繼續教育等。

      效果評價要圍繞學生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五育并舉,培養學生的核心素養等方面開展;要圍繞教師的教研教改成果、創新成果、業務考試,教學質量等方面開展。

      (2)工作量(權重40%)

      普通中小學教師工作量按照《鄂爾多斯市教育局轉發<內蒙古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規程(試行)>的通知》(鄂教基發〔20xx〕10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工作量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制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的意見》(教職成廳〔20xx〕5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各學校在各學段各學科教師滿工作量標準的基礎上,增加或減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應增減。工作量不滿60%的教師,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考勤(權重5%)

      按照《鄂爾多斯市委組織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日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鄂人社發〔20xx〕21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關于印發〈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事假期間工資待遇兩個規定〉的通知》(內人薪字〔1999〕19號)規定,結合各學校的考勤制度進行考核。超過文件規定時限要求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滿意度測評(權重5%)

      學校通過信息化手段以無記名方式,在學生、家長、領導班子中對教學崗位人員圍繞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滿意度測評。滿意度測評低于60%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非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結合崗位工作實際制定崗位考核細則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非教學崗位人員的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原則上不得高于教學崗位人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60%。

      (三)班主任津貼單獨進行考核賦分發放。參照《鄂爾多斯市委、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鄂黨發〔20xx〕18號)確定的班主任津貼標準,各學校圍繞班級建設與管理、班級特色、學生核心素養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細則,其中班級建設與管理主要包括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文化建設、教學管理和學生管理等;班級特色主要指創建溫馨班級、特色文化等;學生核心素養主要包括學生的人文底蘊、科學精神、學會學習、健康生活、責任擔當、實踐創新等。考核賦分分三個檔次,檔次之間的差距原則上不低于10%。

      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方法:個人考核得分×(資金總額/參加考核教職工總分數)。得分中最高分與最低分之間的差距不低于3倍,充分體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各旗區、各學校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時,考核內容權重可上下浮動,但不得超過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旗區、各學校要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各學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大會通過,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批復后方可實施;學校績效考核結果須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備案,經同級人社部門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后方可發放。各旗區和直屬各學校要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按學期報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二)科學透明實施。績效工資的考核、分配過程要公開透明,主動接受教職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各學校要充分發揚民主,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參與、表達與監督權。考核結果要在適當范圍公布并反饋教職工本人。

      (三)強化資金監管。市旗區兩級財政部門要足額安排中小學績效工資預算。按照“誰支出、誰負責”的原則,將中小學績效工資主體責任落實到資金具體使用部門和學校,由用款學校負責填報績效目標和開展自評,用款學校所屬教育體育局會同財政局負責績效目標的審核。績效工資實施后,各旗區、各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四)強化督導檢查。各級教體、人社、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評估、檢查工作機制。市教育體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負責對直屬學校績效工資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對旗區進行抽查,并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納入市對旗區教育督導評估。對實施不力、資金落實不到位、存在“吃大鍋飯”等現象的,要追究相關責任,并核減下一年度資金。

      六、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歧視、侮辱、虐待、傷害學生。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七)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有猥褻學生行為。

      (八)在招生、考試、推優、保送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九)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七、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由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3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根據省、市關于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意見和市教育局關于市直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堅持正確的政策導向,引導教職工將主要精力集中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務育人上,完善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實行競爭上崗。

      2.強化激勵作用,以教職工在學校完成的工作數量、質量和工作紀律為依據,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的原則,堅持公平、公開、公正,進一步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3.堅持簡單易行的原則,便于操作管理。

      二、資金來源

      財政下撥的全校全年教職工績效工資。

      三、發放人員

      校長聘任的能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在編在崗教職工。

      四、月績效考核辦法

      學校教職工應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和學校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全額發放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請事假扣20元/天,請病假扣10元/天;長病假人員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納入病假工資計發基數,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凡無故曠職,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無視勞動紀律屢教不改,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師德失范,有違法亂紀行為的,扣發直至全部取消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并要在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中體現。(整月病假、事假,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基礎崗位津貼根據有關規定酌情扣發。)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

      根據學校工作特點,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項目主要有:特殊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行政崗位津貼、值日津貼等);超工作量津貼;優秀個人和集體榮譽獎、年終考核獎勵(年度考核獎、崗位責任獎、業績獎等)。

      (一)特殊崗位津貼

      1.班主任津貼

      (1)基礎班主任津貼中學400元/月,小學350元/月,按10個月發放。班級人數在15人以下按50%發放,人數在16-40人按100%發放,班級人數在41人以上每月增發100元。

      (2)臨時代理班主任:20元/天。因故未履行班主任職責,扣20元/天。

      (3)獎勵性班主任津貼:按月考核,根據學期班級及班主任考核結果分一、二、三等獎發放。(見班主任考核細則)

      (4)中層兼班主任的,考慮到工作中的實際情況,按班主任津貼的70%計算。

      2.行政崗位津貼

      中層正職400元/月,每月考核,按10個月發放。因工作確需在寒暑假加班的,根據實際情況發放加班費。

      3.校值日津貼

      按照學校值日的考核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值日效果好,30元/次,遲到、早退5元/次。

      能積極參與春節值班,按時到崗,認真負責,80元/次。

      4.早讀津貼

      按時到班早讀的教師3元/次,遲到給一半,不到崗扣3元/次。

      5.凡年滿58周歲的.男教師和年滿53周歲的女教師,能堅持正常教學工作的,每月可照顧4課時,后勤人員每月增加20元。

      6.經校長室同意的加班,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折算成課時發放加班費。

      (二)超工作量津貼

      1.超課時津貼:標準課時10元/節。按實際超課時數和各學科系數每月測算。

      超課時數=實際周課時數—額定周課時數上限

      超課時津貼=10×超課時數×學科系數

      (1)各學科額定周課時標準及系數

      (2)因病事假等個人原因需要他人代課時,每節課扣除10元。臨時代課10元/節,看課5元/節。

      (3)校級領導工作量按上級規定執行,中層周額定工作量為所教學科教師周額定工作量的一半,超出部分按超課時的0.5計,不足部分按實際缺課課時扣發。

      (三)優秀個人獎和集體榮譽獎

      1市級骨干教師100元/月;校級骨干教師50元/月,按10個月發放。

      2局嘉獎以上600元/人。校先進300元/人。

      3.班主任連續擔任6年,應休整一年,確因學校工作需要繼續擔任班主任的,一次性獎勵1200元。

      4.學校獲得各級榮譽,經學校辦公會研究,視財力酌情發放。

      5.安全責任獎:學校通過安全評估或檢查,師生無重大安全事故,每年教職工經學校考核后按500元/人發放。

      (四)年終考核獎

      1.年度考核獎

      學校根據教職工一年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9月至次年1月占40%,2月至—6月占60%。考核通過個人自評、民主測評、綜合評定、校內公示,確定等次。績效考核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a.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情扣發:

      (1)病假(一天及以上需醫院證明),10元/天;事假(必須事先請假),20元/天。

      (2)累計病假20天,事假10天,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

      (3)有損師德(沾染黃、賭、毒、打架、罵人、),50-100元/次。

      (4)教育或批評學生不當,造成不良影響或造成流生,每一人次視情節扣20-50元;未經教務處批準隨意停學生的課,每一人次扣10元。

      (5)教師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上課中途擅離課堂,每次扣10元。

      (6)教師擅自不上課,發現一節扣20元,擅自調課,有一次扣5元。

      (7)監考時有抽煙、看報、批改作業、備課等情況之一,扣20元;擅離考場或丟失試卷等失職行為扣100元。

      (8)上課和監考時使用通訊工具的一次扣20元。

      (9)搬弄是非、影響團結,50元/次。

      (10)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50-100元/次。

      (11)上班玩游戲、看電影、炒股等50元/次。

      (12)無故不參加升旗、政治學習、校會等集體活動或不守紀律,20元/次,遲到5元/次。

      (13)無教學計劃、教案上課,不布置、不批改作業,10元/次。

      (14)工作馬虎、敷衍了事、完不成任務者,視情況扣20—50元/次。

      (15)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夫妻雙方父母亡故可請3天喪假;結婚(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可請3天婚假,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可延長請10天婚假;生小孩可請90天產假,剖腹產、難產等可再延長15天假期,晚育可延長30天;妻子生產可請10天護理假;其余出差和公事可以請公假。以上請假只作記載,不扣發考核獎。

      b.教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合格以上等次,不發年度考核獎以致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有曠職行為者,解聘或緩聘人員。

      (2)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或上班時間擅自離崗辦私事,影響學校正常工作造成嚴重后果者。

      (3)從事有償家教者。

      (4)有其他違法行為者。

      (5)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者。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者。

      2.崗位目標獎

      (1)崗位質量獎

      ①教師課時獎:每月實際課時數=每周實際授課數×4.3(周)×學科系數。

      課時津貼為8元/節

      ②行政崗位質量獎:凡能認真履行其崗位職責的中層干部按月考核,年終計發,280元/月,經考核和民主測評,不能全部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按實際情況扣除相應的津貼:若因病事假缺席,且影響到其行政工作,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計算公式如下:

      行政崗位質量獎=(本人津貼÷21.5)×實際工作天數

      ③教輔質量獎

      凡能認真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教輔人員按月考核,年終計發,280元/月,經考核和民主測評,不能全部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按實際情況扣除相應的津貼:若因病事假缺席,且影響到其本職工作,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計算公式參照行政崗位質量獎。

      ④退居二線的校級領導,不參加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正校級按人均系數1.3倍、副校級按人均系數1.1倍年終計發。

      (2)常規考核獎

      學校根據教師、行政、教輔的崗位分別設立常規考核獎。具體操作根據相關部門的考核細則分別進行。每年對照考核細則分類進行考核,評定出一、二、三等獎。

      一等獎:5000元(3名);二等獎:4500元;三等獎:3500元(2名)。

      教師、行政、教輔人員常規考核:

      見徐南中學教師、行政、教輔人員考核細則。

      (五)業績獎

      (1)論文、課件獲獎和指導學生學科獲獎及獲獎課等。

      (2)讀書征文活動得獎獎勵為相應級別的一半。

      (3)未經學校教師系統培訓的學生代表學校獲獎,由校長室研究后,酌情獎勵。

      (4)發表圖片和文章獎市級20元,省級40元,國家級60元,系統內部10元,系統內部門欄目5元。

      (5)論文大市級交流40元,省60元,國家80元。

      (6)校級課題結題,有完整的過程材料,有效果,獎課題組500元(每高一個級別上浮200元)。若過程材料不完整或有作假、無效果,視情況扣減。

      (7)優質課獎:市級一等140元,二等120元,三等100元;市屬一等100元,二等80元,三等60元;校級一等60元,二等40元,三等20元。

      (8)集體獲獎(不含文明處室、組織獎)市屬60元、大市100元、省140元、全國160元(上浮或下調20-40元)。

      (9)工作突出成效獎:取得業績明顯,為學校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校長室酌情獎勵。

      (10)市體、衛、工先進個人60元、市新秀60元。

      (11)優秀團組織市60元,市局50元。

      (12)公開課市屬60元,大市80元,省100元,全國120元。

      (13)中考文化課獎:根據畢業班學生情況,參照往屆中考成績,根據教務處制定的標準,視完成情況酌情獎勵。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4

      根據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關于市直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補貼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對在職人員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的發放等做了調整,并形成《長春市第一實驗小學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將執行此方案。

      一、執行時間

      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從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每年執行12個月。

      二、執行范圍

      我校在編人員、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的人員。

      三、績效工資總額的組成

      1、年終一次性獎金。

      2、節假日補貼。

      3、現行的生活補貼。

      4、20xx年11月規范后的津貼補貼(陽光工資)。

      5、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

      四、發放辦法:

      在職人員的現行生活補貼發放渠道不變,即由單位自籌,經統發中心發放;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的50%由市財政補助,其余部分由我校自籌解決。

      五、績效工資的項目設定

      共設立5個欄目即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

      六、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等五項目的具體解釋:

      (一)工齡補貼

      按參加工作年限累計計算,每滿一年增加工齡補貼2元。

      (二)課時費:

      1、標準:

      滿課時為每周18節,每月按四周計算。

      中學高級教師每課時15.5元,每月為:15.5×18×4=1116

      元;小學高級教師每課時11.5元,每月為:11.5×18×4=828

      元;小學一級教師每課時8.5元,每月為:8.5×18×4=612

      元;小學二級教師每課時5.5元,每月為:5.5×18×4=396元

      工人課時費計為中級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發放辦法:

      (1)每周上18節課及18節以上的教師以周實際上課節數乘以相應職稱標準的課時費。

      (2)有教學任務,但不滿18節課的教師及沒有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其滿工作量。該同志每天的課節視為3.6節,該教師的課時費以實際出勤天數乘以3.6節課再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3)有教學任務但每周課時不滿18節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不滿工作量的人員,該教師的課時費以本月實際上課的節數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三)出勤獎金:

      1、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2、發放辦法:

      (1)在完成已規定的工作任務外,病假一天(含累計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計事假一天)不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2)當月統計病假超過一天者(含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15元;如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25元。

      (3)當月統計事假過一天者(含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30元;如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出勤獎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計病假超過兩周(含兩周)、累計事假超過一周(含一周)者,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四)代課費:每代一節課增加一課時費用。體育教師間操一周按一課時計算。課時費計算標準詳見“六、課時費標準”。

      (五)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班主任費80/月,副班主任費40/月。

      七、其他有關政策問題

      (一)在新增績效工資的同時,我校原生活補貼中超出省直同職務人員生活補貼部分進行沖銷(在職57元、離退休47元),真正實現同城同待遇。

      (二)在職人員職務發生變化的,從任職后的.下一個月起執行新任職務的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在職人員退休后,從離退休的下一個月起,執行退休人員的新增生活補貼標準。

      (三)規范后的地方性津貼補貼,不作為職工醫保、住房公積金等按比例繳費項目的繳費基數。

      (四)離退休人員按《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的相應金額落實到個人。

      (五)在職人員執行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離退休人員執行新增生活補貼標準后,學校自行設定的行政類(校長、主任、教研員、組長、班主任等)、教學類(首席、骨干等)獎金項目同時廢止。

      (六)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規定,執行新增績效工資后,各單位一律不得在國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資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變相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

      (七)學校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新增績效工資和新增生活補貼,并依法代扣代繳職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八)績效工資的組成中含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執行此方案后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不再發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獎金發放辦法與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第二條第四點不一至,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執行本方案。《教職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條款繼續執行。

      (十)此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以往有關工資方案同時廢止。

      附表:

      1、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標準表

      2、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5

      按照有關績效工資發放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工作實際,廣泛采納全校教職員工的意見,現制定實驗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30%部分)發放辦法:

      一、管理層面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1、六個年級的級長、少先隊總輔導員、電教部部長、青聯主席、安全保衛部部長、黨支部委員每人每月170元;大隊輔導員、青聯副主席、組長每人每月150元(此數值的參考坐標是副班主任費為每月144.8元)。以上崗位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從我校3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列發。

      2、電教、教務人員每人每月100元假日管理費,體育教師每人每月訓練管理費100元(論貢獻大小組內重新分配)。

      3、按照文件規定并參考其他學校的實施辦法,我校四位領導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烏魯木齊地區各校的最低值確定:

      校長按教師平均值的2.6倍發放;

      副校長按教師平均值的2.3倍發放;

      主任按教師平均值的2.1倍發放;

      副主任按教師平均值的1.9倍發放;

      按照文件規定,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應從我校3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列發。

      以上崗位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不得多崗多頭發放,發放時就高不就低。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不影響下列教職員工考核量化的獎勵性工資發放(校領導不拿量化分值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教職員工考核量化的獎勵性工資發放

      教職員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按年終教職員工考核量化的成績發放。用我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管理層獎勵性績效工資后的數字與我校教職員工量化總分相除,算出量化分每分的錢數,再用教職員工個人的量化分與這個數相乘既可得出教職員工個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數值。

      附:實驗小學教職員工考核指標體系及評分辦法

      三、正班主任及副班主任津貼的發放

      按照上級的相關文件并結合學校實際,我校實施副班主任制度已經多年了,副班主任已成為班級管理的必要力量。正副班主任制度的實施對落實我校的辦學理念、提升我校的辦學水平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考慮到小學班主任的.配置不同于中學,考慮到我校的班級管理為正副班主任共同管理,我校決定對班主任津貼實施二次分配(每月發放):正班主任分配60%的班主任津貼,副班主任分配40%的班主任津貼。

      四、教職員工考勤分從70%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和30%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扣減。

      為了進一步激勵教職員工的積極性,經學校教代會廣泛征求教職員工意見,大家一致認同:教職員員工平時因病因事請假的,70%的扣減實行每月結清的方式,因考勤應扣除的績效工資將從70%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當月扣減,扣除下來的數額當月發放給相應代課人員。年終計算30%獎勵性績效時按量化考核表“教學工作量及教學效果”標準予以核算。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6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努力推進我鎮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

      全鎮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一)班主任津貼發放辦法。

      1、班主任津貼按實結算到學校。各校再根據學校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方案發放。

      2、班級生數超過班額基本標準10人(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110元;低于班額基本標準(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90元;其他的班主任每月得100元。(班額基本標準為:全鎮學生數÷全鎮班級數)。

      (二)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百分制考核結果發放。考核分四部分:師德考核、工作表現、教師業務考核和學歷、資歷、職務。

      (1)師德考核25分。(考核辦法具體見附件1)

      (2)工作表現10分。其中在校表現6分、考勤4分,上述兩方面均實行單位總量控制。各校在考核中,要把教師的在校表現劃分成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類(至少要分成三類),優秀人數占比,村小原則上不高于20%,中心小學原則上不高于25%;要把考勤劃分為三類。(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2)

      (3)教師業務考核50分。根據業務考核意見積分后,按總人數2:6:2的比例分為三檔,第一、二、三檔分別得50分、47分、44分。另外,前20%人數中,村小人數占比不少于20%,英語教師人數占比不少10%。(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3)

      (4)學歷、資歷、職務共15分。學歷:中師及以下的1分、專科1.5分、本科及以上的2分;職稱:初級及以下的1分、中級1.5分、高級2分;教齡:教齡×0.3分;職務:中心小學校級2分、中層正職1.5分、中層副職1.2分,村小校長1.7分、副校級1.3分、主任級1分;鎮教研員1分。

      2、計算辦法: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班主任津貼部分及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后進行測算,即:【(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班主任津貼部分和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全鎮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

      五、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

      六、其它說明:

      1.20xx年度退休人員:本年度仍然堅持上崗代主要學科的,在績效總分中另加3分;20xx年度退休人員:按縣批復核定時間確定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

      2.年度內,在縣教育教學工作考核中,因教學研究方面為全鎮累計爭得1、2、3、4分及4分以上的教師分別加2、3、4、5和8分。在縣學生學業水平測試中名列同類學校學科1-3名、4-6名分別加6、3分。在鎮組織的學業水平測試中,村小與中心小學學期累計相比,語數英三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學的,其村小所有任教人員加2分,若單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學的執教者加1分。

      3.學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業務考核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分的90%作為基準分,后根據各自承擔工作及分管工作的實績、教科研實績及所在單位教職工及領導班子(按6:4的比例)對其進行的滿意度測評情況,計算最后得分。(滿意度達90%的得基準分,滿意度每上升3個百分點的另加2分,滿意度每下降2個百分點的另減1分,該項得分不得高于所在單位的最高分。)

      4.因病等不能上崗,但按有關規定要求,有人承擔其課務的.人員:其業務考核分根據不同年齡及請假原因,男56、女52周歲以下的,學期累計請假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檔3、6、12分的分值,計入績效總分,男56、女52周歲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檔2、3、4分計入績效總分。

      5.患有重大疾病仍然堅持到崗的人員:總體予以適當照顧,原則上業務考核分低于上述第四條所述人員(在一定的年齡段內比較)。

      6.因病或因事請假,但逾期未到崗人員:逾期每超過一天在其績效工資中扣除總額的1%,情節嚴重的報上級主管部門,并按相關的教職工管理規定執行。

      7.抽借用人員:有一定的手續被鎮或局抽用的,其業務考核分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值的90%計算,后根據其服務發展、招商引資及吸稅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量分。同時結合上述情況計算其績效考核最后得分。

      8.第十三個月工資按實發放到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一年考核兩次,根據考核結果,年終一次性發放。

      9.實行本辦法后,各學校一律不得另立任何名目自行發放津貼、福利等。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7

      為了發揮績效工資的調節功能,體現多勞多得、優級優酬、適當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學校經過多次研究談論,參照兄弟學校做法,結合本校實際,在以前多學期試行的基礎上,經行政會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工資構成和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量由上級撥付的獎勵性工資、門店效益、寄宿部和幼兒部利潤及社會贊助款合并構成,在總量內進行班主任和校務津貼、超課時津貼、加班和質量獎懲金四個方面的分配。

      二、績效工資考核監督小組以及考核形式

      1、領導小組 組長:zz 成員:zz

      2、監督小組: 組長:zz

      3、考核形式 考核結果由考核組負責統計公布,監督組復核后交組長確認發放。

      三、績效工資計算和發放辦法

      1、月超課時津貼計算辦法:教師實際周超平均課時節數(不含午間課)x 10元為本人月課時津貼。①教師周課時節數按學科系數和班額系數折算。學科系數:語文、數學1.2,其它有單元測試的1.0,無單元測試的0.8。班額系數:20人以下的0.8,20-30人的1,30人上每多5人加0.1。②任教兩班或以上語文數學者每月另加50元。③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教主課的每月另加50元。④畢業班主科教師每月加20元。此項由教務主任制表。本學期平均課時按校長任課9.6節計算,督導員享受一半平均課時。

      2、班主任基本津貼計算辦法:30元+1元x學生數,畢業班每月加10元,護送每次1元(雨天取消),低年級就餐維護每次中餐1元。在此基礎上進行責任追究。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班主任每月另加10元。此項由政教主任制表。學前班班主任暫納入學校計發。

      3、月校務津貼計算:校長、書記120元,副校長100元,副園長、教務主任、政教主、總務主任、財務80元,辦公室等50元。校務兼職適當加10—30元,但不得超過校長津貼。校務值日按每天30元發放加班補助(午休期間40元)。此項由校長制表。

      4、加班計算:⑴兼職崗位(速印、飲水、備課組長、水電、網絡維護、校園博客、遠教、圖書等)、教師午間值日/課按工作量大小和慣例進行發放。⑵集體走訪、教學教研活動、大型文體活動以及教職工集中勞動按參加次數和工作量適當發放加班補助和車費補助。⑶專項加班按工作情況和效果發放補助和獎金。④臨時緊急性加班按工作強度和工作量適當發放,一般一天不超過30元。節假日加班按國家相關制度執行,一般一天不超過50元。⑤教師跟車由幼兒園或寄宿部制表出賬。此項由分管校務成員制表。

      5、教育教學教研獎金,按相關制度執行。此項由教務主任制表。

      6、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達到平均課時的足額享受,未達到的按所達到(校長課時)的比例發放,超過的不再加發。此項由教務主任制表。

      7、專職安保(zz)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另每月設立50元目標獎。目標獎由綜治主任追究制表。

      8、專職后勤人員(zz)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假日門店或食堂進貨每周發放補助30元。

      9、派到幼兒部或寄宿部的專職教師和管理人員在本部領取工資。①足額享受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②另外發放實際周超課時節數(本學期以校長課時為基準)x N元的月課時津貼(N小于10),③就餐午休維護的`補助,每天4元。第②項由園長制表。

      10、省資教老師和鎮輪調老師每學期發放500元交通補助。由本人用領款單領取。

      11、責任追究罰款

      學校對在常規教學和管理中出現問題的教職工進行責任追究,相應罰款從本人所得績效工資中扣除,若超過應得部分,從福利中扣除。此項由校長根據校務值日及月查、抽查制表。

      四、說明

      1、績效工資一般在學期結束發放,經濟條件允許則按月發放。若總量不足,則按比例發放。

      2、病休人員、提前自愿退休或因其他情況不承擔責任崗位的教師不參與績效評估,不享受績效工資,不享受全員性福利。因特殊情況不能上崗的教師,按臨近退休年限每學期向學校交一定的頂崗費:每差一年交500元。臨近退休教師在退休前六個月按上崗教師對待。

      3、公司聘請人員除不享受超課時津貼外,凡承擔較多教學任務者可以參加學校其他績效分配,并免除伙食費,每月發放校齡津貼(從承擔教學工作日起算,每年50元遞增,本學期止章欽第三年150元,zz第二年100,zz第一年50)。

      5、以前相關制度與此方案不符的,按此方案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8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認真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好幼兒園績效工資發放工作,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激發教職工工作熱情,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提升辦園水平。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績效工資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以及我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實施意見》精神,特制定我園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二、實施范圍和時間

      20xz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績效工資構成與發放辦法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已經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以出勤獎、工作量獎、業績獎三個方面進行考核后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的'基本原則

      獎動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要充分體現以人為本,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和教師勞動的特點。堅持以德為先,把工作量考核作為重點,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不搞平均,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發放辦法必須科學合理,簡便易行。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按年度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幼兒園根據市局每年劃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量,全額用于發放。根據歷史、現狀及發展目標,在充分聽取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修訂、完善分配方案,形成科學合理、便于測算、便于操作的分配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執行。發放總量由管理津貼、考核獎勵兩部分組成:管理津貼包括園長津貼、副園長津貼、中層津貼、班主任管理津貼;考核獎勵工資包括考勤獎勵津貼、工作量獎勵津貼、業績獎勵津貼。

      (一)考核發放及標準

      1.管理津貼發放標準及辦法

      (1)管理人員。根據規定園長崗位考核為全園績效工資的平均數,其業績由教育局考核,副園長150元/月;中層干部和主辦會計120元/月,經考核后按10個月發放。幼兒園所有行政人員不參與質量獎的分配。

      (2)班主任。每月120元,每月考核后全年按10個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標準

      (1)考勤獎勵

      當月出滿勤、無曠職、病事假等現象,發放足額津貼。請假考核細則詳見《臺東市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細則》。

      (2)工作量獎勵津貼

      凡擔滿幼兒園規定的實際工作量并認真履職者,發放足額津貼。幼兒園安排的代班發放費為每半天10元。

      (3)業績獎勵津貼

      ①師德20分:依據教師工作責任心、工作態度、職業道德、對幼兒的愛心、班級管理、班級生源、家長工作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發放師德津貼。對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進行體罰、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財物、違反市局五嚴規定等行為,一經舉報查實的,實行一票否決,扣除全月考核獎。

      ②家長測評10分

      家長測評即每學期末家長對班級教師測評的滿意程度調查,最高分為10分。

      得分統計方法為:

      班主任(配班教師、保育老師)滿意票數×10分

      家長投票數

      ③教學測評10分

      教學測評即每學期對幼兒發展情況的書面等級評價,以“☆”為衡量單位,一般最高等級為“☆☆☆”,最低為“☆”。其中“☆☆☆”得全分,“☆☆”扣0.1,“☆”扣0.2分

      ④各類競賽10分

      一等獎1.5分,二等獎1分,基礎分為10-(一學期競賽次數×1.5),如:一學期總比賽次數為5次,則基礎分為2.5(10-1.5×5=2.5),得分為基礎分+實際獲獎分數。

      ⑤一日活動20分

      按活動表開展活動、一日活動的組織、教師儀表、班級常規管理、普通話使用情況、保育工作配合、作業欄、主題墻、自然角、區域活動等。根據考核記載進行減分計算,每次扣0.5分。

      ⑥資料完成10分

      資料完成情況包括教師保教日記、周計劃表、保教筆記、家園聯系、聽課筆記等各項資料的完成情況,進行減分計算。按時完成得10分,未完成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⑦安全工作20分

      安全工作總分為20分,班級每出現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1分,因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安全事故一次扣20分。

      加分項目

      1.班主任:+1

      2.臺東市會教:一等獎+0.3 二等獎+0.2 三等獎+0.1

      3.鹽城市會教:一等獎+0.4 二等獎+0.3 三等獎+0.2

      4.公開課、送教下鄉:+0.1

      5.報刊發表:

      國家級:+0.5 省級 +0.4 市級 +0.3

      論文獲獎:

      省級:一等獎+0.3 二等獎+0.2 三等獎+0.1

      市級:一等獎+0.2 二等獎+0.1

      考核方法采用平時考核、期末匯總。考核人員為分管教學園長、主任。教學人員考核前50%,每人獎勵100元;后勤及教學輔助崗考核前50%,每人獎勵100元。

      (二)核算

      每月考核一次,每學期核算一次,計入每人分戶帳。每年再核算一次總帳,用[撥發總額-管理津貼(含班主任津貼) ——考核發放獎勵性工資]的所得部分再平均分配一次,計入每人分戶帳。

      (三)解釋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屬幼兒園考核領導小組。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9

      根據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xx縣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基層計生事業單位按崗取酬、績效掛鉤、多勞多得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基層計生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責任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鉤”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縣服務中心和鄉鎮計生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考核辦法。由縣服務中心負責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體考核評分細則,報縣局進行監督審核后,自行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組匯總干部職工考核量化得分,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人人簽字制度,無異議后上報縣局備案,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干部職工對公示的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本人必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組提出復議,對于考核組難以答復的問題,可經全體職工會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職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量化考核結果將同時記入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中,作為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基層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后,工資稱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績效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護士10%津貼為基本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保留補貼不變;原工資構成中的統一補貼、績效補貼、臨時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部分歸并為績效工資。實施績效考核后,將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自xx年xx月份起執行。

      (二)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按各單位干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范后津補貼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主要體現干部職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考核結果,重點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干部職工進行傾斜;所有干部職工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為本單位本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30%先行提取單位一把手獎勵性績效工資后,剩余部分作為單位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每半年兌現一次,各單位不得超支與截留。績效考核結果是干部職工考核周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干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

      各單位要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專題通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況,并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寫出書面公示報告,上報縣xx局、人社局。

      經縣xx局、人社局審核后,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審批手續。

      六、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抽調到縣行政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抽調到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干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準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縣服務中心要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所轄職工和鄉鎮計生站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縣服務中心考核小組由單位領導和職工代表5人組成,單位一把手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職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組平時要收集、整理單位職工的相關考核資料,切忌到考核時憑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縣服務中心制定本單位和鄉鎮服務站的具體考評細則。考評細則必須經過全體干部職工大會討論通過,考評細則一旦通過,一年內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程序通過。考評細則報縣局審查,xx局認為符合規范程序的,予以審批,并報縣人社局備案。

      (三)縣局把干部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將納入各單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四)縣服務中心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八、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績效考核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縣、鄉服務單位要切實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組織廣大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和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統一思想認識,讓每一名干部職工都明白,實行績效考核分配是國家用來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一種政策,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屬于干部職工個人,只是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按人頭、職稱等進行了測算。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縣鄉服務單位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職能和任務,對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單位集體研究后,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報縣局批準后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平公正。縣鄉服務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不按規定程序、標準、辦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結果分配的,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制。考核結果及時公布,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同時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后,縣鄉服務單位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0

      為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加快天星山小學教育改革和發展,提高教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桑植縣教育局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和相關部門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按勞分配,兼顧公平,適當拉開差距。

      2、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3、樹立責任感和責任心,注重職責崗位和貢獻,客觀公正,簡便易行。

      4、教師月績效工資分配,分三塊:教學津貼(250元)、班級管理津貼(200元)、職務津貼(根據分配的工作部門確定)。

      二、發放對象

      在職在編教職工和學校聘請人員(底薪600元除外)。

      三、績效工資核算

      1、教育教學績效250元按積分核算(含部門工作核算積分)并參照學校教學常規管理方案實施發放:1節1分

      (1)按課時量積分課時量計算,語文1.5/節,數學1.4/節,六年級英語和綜合1.3/節,其他學科1/節,復試二班的1.1/節,三班的1.2/節,自習課0.5/節。

      (2)、部門工作納入課時量積分,1節1分,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教研室、少先隊、食堂管理,核計3節;工會、出納、電子政務、辦公室、安全保衛、圖書管理,核計2節;成教、支部、教育技術、德育專干、關協、寢室管理、勤雜人員,核計1節;校委會人員加核計2節。

      (3)、核算方法:將所有教學課時和部門工作折合成積分,算出個人分值,然后相加得總分值,個人月績效工資=250×相關人數÷總分值×個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獎勵津貼,底薪100元,獎勵津貼參照學校班主任管理細則發放。

      四、部門工作津貼(參照部門管理細則發放)

      副校長 50 教導主任 40 總務主任 40 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 少先隊輔導員 20 辦公室主任 20 工會主席 40

      圖書管理員 10 德育專干 10 教育技術 10 成 教 10

      寢 管 20 電子政務 10 計育專干 10 勤雜 20

      出納 20 關協 10

      五、獎勵績效

      1、教學成績獎勵績效參照學校獎勵方案實施。

      2、年終獎勵績效人平500元,參照教師年度考核記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發標準差額核算)。

      3、村小教師參照校長績效工資核發。

      4、年人平績效工資含所有教職工核算。

      5、聘請人員,參照聘請合同發放。

      6、教師績效工資包含教師平時發的所有獎勵和各項補助,最后納入人平核算。

      備注:20xx年上學期績效工資發放,經全體教師研究決定:班津和教學津貼按人平發放。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1

      根據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財政局《關于優化直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景人社發〔20xx〕231號)文件精神及要求,為切實做好我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實施工作,進一步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勵機制,理順收入分配關系,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改革的方針和原則,在不斷完善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調控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圍繞搞活內部分配,以工作業績考核為依據,建立體現人才價值的分配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廣大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全縣統計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考核對象

      普查中心全體干部。

      三、組織保障

      成立景泰縣統計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扶海,副組長趙中瑞、廖玲月,成員張國鈞、李力。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統計局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負責全局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日常工作。

      四、考核時間

      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確定績效考核結果,考核結果經績效工資分配領導小組評審后,報縣人社、財政部門核準,半年發放一次。

      五、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及分配方式

      績效工資總量為事業單位按照規定的績效工資標準和各崗人數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并隨工資標準調整和人員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占規范性津貼補貼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占規范性津貼補貼3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工作實績和出勤情況考核后,半年發放一次。

      六、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工資主要考核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具體內容包括:對職工工作作風、政治表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效率、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分別由領導干部與全體干部職工對干部職工進行評議和民主測評。領導干部測評分值比例為70%,全體干部職工測評評分值比例為30%,測評結果為兩項得分相加。設立100分,其中職業道德15分、出勤情況30分,工作能力15分、工作實績30分,廉潔情況10分。

      職業道德包括愛崗敬業,工作熱情,遵紀守法,遵守單位規章制度等;出勤情況以辦公室統計結果為準;工作能力以干部職工的決策能力、洞察能力、管理能力、組織能力、協調能力、創造能力為主;工作實績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務、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廉政情況主要考查干部職工廉潔自律、有無吃拿卡要等行為

      七、考核內容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法要注重實效,采取簡便宜行,易于操作,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單項與綜合相結合,考核要充分聽取本人,其他職工以及相關人員的意見,其他人員及相關人員測評等方法進行。

      (二)考核分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日常考核隨時進行,年度考核在年末進行,聘期考核在聘期結束前考核。日常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礎,以年度考核為主,考核結果是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考核準備。考核前夕,我局將確定專人負責、考核小組安排具體考核工作,被考核對象按要求撰寫書面述職報告,并對照考核內容自查。

      2、公開述職。所有考核人員作本人半年或年度工作總結匯報,由分管領導核定,初步提出被考核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等次。

      3、民主測評。在聽取考核對象述職匯報的基礎上,統一對全體考核對象以表格的形式進行民主測評,測評表的發放、收繳、統計和匯總由考核領導小組負責。

      4、調查核實。由考核組負責,按照本人述職情況,對考核對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核實,并評分。

      5、領導評議。由我局領導班子對干部職工進行評議打分。

      6、統計匯總。由考核組成員根據逐項考核結果,綜合考核得分,匯總結果。

      7、通報考核結果。

      八、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20個工作日以上(含)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對年度或半年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同期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

      5、對因工作嚴重失職或瀆職,對違反法律、法規,且被公安、司法機關處理的,扣除同期績效工資的50%。

      6、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扣發同期績效工資。

      7、借調出的干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8、經單位批準長期病休的按同職級人員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9、病假人員按相關文件精神執行。

      九、工作要求

      實施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干部職工的監督。考評的各項得分必須保存有原始依據,考核量化分數及結果應告知被考核人員并在局單位公示欄公示,有異議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核。

      十、其他事項。

      (一)考核領導小組要切實履行職責,按照規定的辦法實施考核。

      (二)不準拉幫結派,嚴禁不利于團結的行為。

      (三)不準弄虛作假,謊報、瞞報考核數據和工作情況。

      (四)本方案由局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本方案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2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健全獎勵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提高辦學質量,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市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兼顧的原則。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將根據教職工的出勤情況按月隨工資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學校集中統籌使用,依據有關文件精神和分配方案,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組織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和公開,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不勞不得的原則。績效工資的分配與教職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態度、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掛鉤,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3、正常工作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依據分配方案逐月核算并進行公示,按學期(或學年)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一)確定標準課時值

      學校以語、數、外學科的1個課時為標準課時(周滿工作量為10課時),1個標準課時值為10元/節。

      (二)各崗位課時標準:

      1、教學崗位:

      根據教育部原有標準,結合我校實際適當調整各學科每周課時數。

      2、附加工作量

      3、行政教輔崗位:參照其他學校方案,結合我校實際,行管人員周工作量以標準課時數為準逐日計算,并確定如下標準:

      校級正職:10標準課時/周;

      校級副職:9.5標準課時/周;

      中層正職:8.5標準課時/周;

      中層副職:8標準課時/周;

      一般行政、教輔人員:7.5標準課時/周。

      注:1、行政管理人員兼課的工作量標準,校級正職原則上可不兼課,校級副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和其他管理人員兼課標準分別為2、4、6、8節/周。

      2、行政管理人員中在教學一線任課的同志工作崗位分為主副崗。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每學期初進行選擇,確定主副崗位,并填寫擇崗申請表。若選擇教學崗位為主崗,則管理崗位為副崗,課時津貼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計算,管理崗位津貼折半計算;若選擇管理崗位為主崗,則教學崗位為副崗,管理崗位津貼按本崗位津貼標準計算,教學崗位課時津貼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折半計算,超工作量標準部分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計算。

      (三)津貼或補貼:

      1、班主任津貼:以每月350元為基準,由政教處根據《市三高班主任量化考核辦法》,對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綜合量化考核評價后,逐月核算。

      2、職稱津貼:

      (1)學校正式聘任并被上級人事部門批準的具有相應專業職稱和技能等級的人員:高級職稱90元/月,中級職稱、高級工60元/月。

      (2)高級職稱人員承擔課堂教學達到規定滿課時量的每月另補貼80元/月。

      (3)男滿58周歲、女滿53周歲的高級職稱人員承擔課堂教學達到規定滿課時量的每月再追加職稱津貼50元。

      3、實超課時補貼:標準為20元/節,實超課時同時計入本人工作量。

      4、代課補貼:由學校業務部門安排的代課享受代課津貼,標準為20元/節。(注:代課教師代課時間在四周內享受代課津貼,超過四周后,從第五周起代課量納入本人工作量,享受課時津貼。)

      (四)工作績效獎

      1、教學質量獎、管理服務質量獎按學校制定方案執行(見附件1)。

      2、教育科研獎:按現有辦法執行(見附件2)。

      3、學科競賽輔導獎:按現有辦法執行(見附件3)。

      4、全勤獎:教職工在每月的工作中出滿勤者,即可獲得當月的全勤獎。高級職稱、中級職稱、一般人員每月全勤獎標準為80元/月。

      5、突出貢獻獎(視實際情況而設定)。

      四、其它情況

      1、每年寒暑假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依據本人市財政拔付標準發放給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按具體時間計算)。學校安排的考試、軍訓、運動會等大型活動期間及高三年級高考后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安排監考、學習或其他工作,不參加者必須請假,按獎勵性績效標準減扣,同時不再享受該月全勤獎。

      2、凡在業余時間(正常工作八小時以外)發生的工作補助或補貼均按月統計公布,定期發放。如:早晚自習補貼、雙休日及寒暑假上課的課時費、行政安全值班補助、各種加班補助等等。

      3、學校中層以上干部及年級主任、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每月的'職務津貼,參照我市同級同類學校的標準發放,不占獎勵性績效工資份額。

      (1)校級領導津貼標準分別為:校級正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1倍,校級副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8倍。

      (2)中層管理人員津貼:中層正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6倍,中層副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4倍;教研組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3倍;備課組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15倍。

      4、凡各處室根據工作需要,報校長辦公會批準配備的兼職人員每月補助100元。

      5、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市直事業單位提高績效工資水平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政辦【20xx】53號文),學校將績效工資的提高部分中獎勵性績效工資(即30%部分)按本人崗位足額發給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附則: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工作失誤給造成嚴重大事故的;

      (2)不服從學校工作分配的;

      (3)言行不當造成不良影響的;

      (4)違紀違法受到行政處分法律制裁的;

      (5)每月曠工達2日(或曠課四節)及以上者,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2、教職工在享受國家法定假(如婚假、產假、喪假)時,若因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則在提前上班期間,教學人員上課的課時補貼按所任學科課時津貼的2倍計算;管理人員的崗位補貼按其崗位津貼的2倍計算。

      3、因工作需要,上級主管部門借調的我校教職工,其崗位津貼、職稱津貼等與在校工作的同級同類人員同等對待。

      4、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5、本方案解釋權歸學校校務委員會。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3

      根據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625號令)和《甘肅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甘人社廳〔20xx〕60號)、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發〔20xx〕654號)以及市縣人社部門有關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發揮獎勵性績效工作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單位實際,經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單位縣財政撥款的全額事業管理人員。

      二、分配原則

      1.在績效工資分配形式上,建立總量宏觀控制、加大崗位考核兌現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崗位目標考核上,建立崗位目標考核、擴面目標考核和綜合目標考核的立體考核制度,按期公布考核結果,實現量化考核,確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績效工資分配兌現上,建立重工作目標、重工作實績、重爭先創優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合理拉開分配檔次,保證收入分配客觀公正、科學合理。

      三、績效工資分配

      按照績效工資分配的要求,為切實搞活內部分配,強化分配的激勵機制和績效機制,適當拉開分配檔次,實行績與效掛鉤,按分配工資的總額和個人基本績效工資為基礎,以量化分數來進行分配,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獎勵性績效工資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干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由于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額不一致,每人每月500元納入績效考核分配,其余部分由個人所得。

      四、考核方法

      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組成考核領導小組,對事業干部進行績效工資考核評分,從干部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具體內容包括: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工作態度、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陪產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抽調到其他單位工作的人員,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經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長期病休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有關要求

      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發〔20xx〕654號)的精神執行,或黨支部委員會擴大會議研究確定。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4

      根據南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南丹縣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丹人社通字〔20xx〕16號)和《中共南丹縣委員會辦公室南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丹縣事業單位履職考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丹辦〔20xx〕119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進一步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勵機制,理順收入分配關系,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改革的方針和原則,在不斷完善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調控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圍繞搞活內部分配,以工作業績考核為依據,建立體現人才價值的分配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廣大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全縣農業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范圍

      (一)實施范圍。

      1.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員。

      2.經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列入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范圍。

      3.借調的事業單位人員應在借調單位進行考核,績效工資的核算也按照借調單位執行。

      (二)實施時間: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三、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定的標準按月發給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四、績效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及構成比例。

      績效考核每年進行一次,結合年終考核進行。主要是考核每個職工全年的工作紀律、工作實績、總體表現、突出成效等情況,分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的內容(見附件)。基礎分實行百分制,局直事業二層站和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水產畜牧獸醫站個人考核綜合得分由局班子、二層站按3:7的比例組成。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二)加分項目。

      1.科研成果加分: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獎的一等獎加6分、二等獎加5分、三等獎加4分;地廳級一等獎加4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分;縣處級科技成果獎的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的加3分。同一成果同時獲得縣處級、地廳級、省部級成果獎的按最高級別計分,不重復加分。成果獎不論排名先后,均獲得同等加分。

      2.榮譽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內獲得省部級先進工作者榮譽加3.5分、地廳級加2.5分、縣處級加1.5分、局系統先進加1分。同一年內年度同時被評為和縣處級、地廳級、省部級先進工作者的,按最高級別加分,不重復加分。

      3.參加稻田畫加分:年內參加稻田畫制作人員每人加1分。

      4.在考核年度期內年度考核評為優秀的,加1分。

      5.崗位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內擔任單位正職領導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職領導加2分、副職領導加1分,身兼多職者,就高不就低,不重復加分。

      6.信息加分:年內個人向報刊、電臺、新媒體投稿,反映我縣“三農”方面取得的成績、經驗及做法等,被《河池日報》《河池清風網》《河池先鋒網》、河池電視臺等市級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1分/篇;被《廣西日報》、廣西廣播電視臺等自治區級媒體采用給予個人加3分/篇;被《人民日報》等中央級新聞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5分/篇;被河池日報、新河池、河池手機TV、奇美南丹等新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1分/篇;被廣西農業等自治區級以上新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3分/篇。如同一篇信息被多家新聞媒體采用的以最高媒體采用進行加分,不得重復加分。信息最高加分不超過5分。

      (三)扣減分數項目。

      1.本單位被上級單位通報批評的,單位人員每人每次給予扣減5分。本單位被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單位人員每人每次給予扣減2分。

      2.個人年內受黨紀、政紀處分的,扣個人10分。

      3.個人被上級單位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個人10分。個人被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個人2分。

      4.無故曠工1—4天的,每人每天扣2分,無故不請假的每人每次扣1分。

      5.上班期間在辦公場所有爭吵現象的,爭吵當事人雙方每人扣2分。

      6.因服務態度、服務質量等被投訴,經核實情況屬實的,涉及人員每人扣3分。

      7.不服從局班子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每次扣個人2分。

      8.年內每位干部職工至少完成信息并被錄用2篇,每少一篇扣5分。局駐政務中心窗口人員、屠宰廠檢疫人員、因工作需要抽調到外單位人員及到我單位工作不滿3個月人員無信息任務要求。

      同一事項按最高扣分值扣分,不重復扣分。

      (四)考核分值。

      個人績效考核分值=基礎分+加分值-扣減分值。

      (五)考核程序

      1.考核由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在當年底或次年初進行考核測評。

      2.考核結果公示: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將考核結果在所在單位張貼公示5天,接受民主監督。在公示期間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者,可以署真實姓名以書面形式向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反映。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要對反映的情況和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復議處理,形成最終考核結果。

      (六)其它事宜。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國家及我縣相關規定休假、產假、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

      2.工作人員崗位發生變動的,從崗位變動的次月起按變動后的崗位執行基礎性績效工資。因調動、聘用、安置等原因,新進入本系統的正式工作人員,按相關文件執行。

      3.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工作人員職務職稱晉升、續聘與解聘的重要依據。

      4.當年到齡退休、正常流動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考核結果按實際工作月發放。

      5.事假累計超過3天、5天、10天、15天、20天、25天、30天以上40天以內的或病假累計超過5天、10天、15天、20天、30天、60天、90天、132天以內的(政策規定的法定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時限和工傷治療期間除外),個人績效考核分值按考評分的95%、90%、85%、80%、75%、70%、65%、60%計。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享受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國家機關處理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2)在工作中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后果;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一年內無故曠工累計5個(含5個)工作日以上、全年病假累計達到或超過6個月的、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40天的、事假連續超15天或累計達到或超過40天以上的;

      (5)年底考核不合格或未參加考核的。

      五、兌現辦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扣除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以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審定后的綜合考核結果為準。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局財務股設立專賬管理,根據考核領導小組審核簽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表(見附件2)下撥發放。

      1.考核分值在100分以上(含100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105%;

      2.考核分值在90-99分(含90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100%;

      3.考核分值在85—89分(含8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95%;

      4.考核分值在80—84分(含84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90%;

      5.考核分值在75—79分(含7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85%;

      6.考核分值在70—74分(含74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80%;

      7.考核分值在60—69分(含6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75%;

      8.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不得參與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

      分值取整數,不是整數按四舍五入計。

      (二)所扣、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管理使用。

      以上所扣、停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用于獎勵本單位工作成績突出的職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組織保障。

      為做好我局績效考評及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等工作,特成立南丹縣農業農村局事業單位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事業單位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考核辦公室,由吳秀高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下設兩個工作小組,一是績效工資核算發放小組(由局財務股羅小梅、朱珍銳負責);二是績效考評管理小組(由局辦公室人員組成)負責組織農業農村局系統事業單位全體干部職工績效考核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要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嚴禁編造、篡改考核資料,嚴禁利用考核謀取個人利益,確保考核客觀公正。

      (二)健全考核制度,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干部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方案,規范績效考核程序,合理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切實提高單位工作效能與管理水平,促進各項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三)透明考核程序,確保監督到位。考核工作在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督導下,由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加大檢查,加強監督,全過程公開透明,陽光操作,隨時接受干部職工的監督,及時解決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做到實事求是的評價工作成績。

      七、其他事項

      (一)實施績效工資后,不得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和國家統一的補貼標準外另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將堅決予以糾正,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經費應專款專用,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有關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財庫〔20xx〕48號)規定,加強會計核算管理。績效工資應以銀行卡形式發放,原則上不發放現金。

      (三)本實施方案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備案后,在本單位公布實施,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四)本方案由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本方案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5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根據國家、省相關文件和《灌南縣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灌人社發【20xx】67號)文件精神,并結合實際,現制定《灌南縣新集鎮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如下:

      一、執行時間

      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二、實施對象

      新集鎮事業單位全體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三、分配原則

      (一)堅持人才導向,優績優酬原則。分配要重點向業務骨干、技術性人才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真正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二)堅持效率與公平并重的原則。樹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正確導向,激勵廣大職工愛崗敬業,開拓進取,提升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

      (三)堅持公開操作,嚴格考核的.原則。規范操作程序,各環節務必公開透明。建立科學的考核制度,提高分配的透明度、可信度和權威性。

      四、分配辦法

      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范圍內,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等次,出勤及處罰等情況分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小組,書記張峻松任組長,組織科負責人梁鵬任副組長,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并下設辦公室。

      (二)嚴格公正考核。年度考核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考核工作態度相統一的辦法。

      (三)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深化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確保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6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根據國家、省相關文件和《灌南縣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灌人社發【20xx】67號)文件精神,并結合實際,現制定《灌南縣新集鎮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如下:

      一、執行時間

      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二、實施對象

      新集鎮事業單位全體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三、分配原則

      (一)堅持人才導向,優績優酬原則。分配要重點向業務骨干、技術性人才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真正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二)堅持效率與公平并重的原則。樹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正確導向,激勵廣大職工愛崗敬業,開拓進取,提升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

      (三)堅持公開操作,嚴格考核的原則。規范操作程序,各環節務必公開透明。建立科學的考核制度,提高分配的透明度、可信度和權威性。

      四、分配辦法

      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范圍內,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等次,出勤及處罰等情況分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小組,書記張峻松任組長,組織科負責人梁鵬任副組長,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并下設辦公室。

      (二)嚴格公正考核。年度考核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考核工作態度相統一的辦法。

      (三)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深化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確保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7

      為進一步規范我單位工作人員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建立符合我單位分配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根據《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市本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和<規范柳州市市本級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津貼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柳政辦﹝2012﹞218號)文件要求,結合長塘鎮下屬事業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級事業單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則

      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實行按所聘崗位進行發放,無特殊情況,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季度按所聘崗位發放。調離人員按工資所在單位發放的月數計發。如有特殊情況,按照本方案中分配相關規定扣除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因特殊情況被扣除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國庫。

      二、分配相關規定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發放辦法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經審查核實,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或人民法院宣告無罪、免予刑事處罰,未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且未受處分的,恢復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準逮捕在逃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期間,未被開除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期滿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行政機關任命的除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處分決定機關尚未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期間,如單位未給予開除處分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期滿后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不再給予處分的,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恢復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6、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變更的,根據變更后的處分相應確定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執行。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處分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處理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警告或者記過處分且在處分期的,不降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的,從作出處分決定的次月起,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新聘任崗位確定。未明確新聘任崗位的,暫按本人原崗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0%發放。明確新聘任崗位后,被多減發或少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或扣發。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開除處分的,從作出處分決定的次月起,取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決定被變更,需要調整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從處分決定被變更的次月起執行。處分減輕或撤銷的,多減發或停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處分被加重的,少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扣發。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黨內警告的,且在處分期內的不降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內,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5%發給;因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而崗位沒有變化的,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0%發給;因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而崗位有變化的,按新聘任崗位確定發給獎勵性績效;受留黨察看處分且在處分期的,按85%發給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受開除黨籍處分的,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2年內按80%發給。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對獎勵性績效工資影響

      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享受所聘崗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基本合格的,其下一年度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0%發給;不合格的,按60%發給。

      以上分配方式中處分與年度考核結果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影響有交叉部分的,以就重不就輕為原則處理。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事假、各類假期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影響

      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比例發放。一年內病假2個月以內的按100%發給;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至6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9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100%;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至24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7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按80%發給。若出現病假超過24個月的情況,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方案則通過召開事業單位人員會議商議。

      30天內請事假累計15天及以上者,停發一個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以上者,按超過15天以上的時間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照常發放。

      三、如有未盡事宜,可經本級事業單位人員會議、鎮領導班子會議集體研究,另行調整修正方案。

      四、該方案從20xx年1月起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8

      為全面、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全鎮村(社區)干部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工作實績,進一步激發村(社區)干部干事創業熱情,增強村(社區)干部憂患意識和競爭意識,推進能者上庸者下,強化監督管理,密切干群關系,轉變干部作風,建設一支政治堅定、作風正派、素質優良、精干高效的村(社區)干部隊伍,通過實施村(社區)干部績效工資考核,建立獎懲激勵機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本辦法所針對考核對象為現任的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不含上級選派、選聘到村(社區)任職的干部。

      二、考核內容

      對村(社區)干部績效工資進行考核,干部工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村(社區)主職干部工資、社區副職干部工資,發放60%基本工資,拿出40%的工資作為績效工資;村副職干部工資,宜城市財政撥發的工資作為基本工資〔農經站長每年8880元(每月740元),其他村副職干部每年7680元(每月640元)〕,全年增資部分(9120元)全部作為績效工資。績效工資考核由民主測評考核、綜治信訪考核、黨紀政紀處分考核三個部分組成。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公開民主、績效掛鉤的原則,著重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考核干部,力求做到考核工作科學、全面、準確。

      (一)民主測評考核。民主測評考核共分九大指標,分別是政治表現、工作實績、學習情況、工作作風、生活作風、廉潔自律、宣講政策、工作紀律、社會穩定,滿分100分。

      1、民主測評考核結果作為個人評先表模、干部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

      2、村(社區)干部民主測評考核結果分為三個等次:95分及以上為優秀,60—95分為良好(不含95分),60分以下為不合格。根據民主測評情況,考核優秀的村(社區)干部發放全額績效工資;對考核良好的村(社區)干部,按得分×績效工資÷100發放績效考核工資;對考核不合格的不發績效考核工資。

      3、對民主測評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村(社區)干部,并由鎮黨委主要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村(社區)干部連續兩年被評為不合格等次,且經誡勉無明顯改正、群眾反響強烈的,由鎮勸其自行辭職,經組織勸辭后拒不辭職的,可由鎮作免職處理或依法啟動罷免程序。

      對村(社區)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況之一,考核結果直接定為不合格等次:

      1、政治素質較差,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場動搖的;

      2、對承擔的工作被“一票否決”或造成嚴重失誤;

      3、參與賭博、迷信、色情等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

      4、因打架斗毆、酗酒鬧事、無理取鬧,造成嚴重后果的;

      5、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工作安排,長期不在崗,擾亂村(社區)組織正常工作秩序的;

      6、嚴重影響班子團結,工作作風存在嚴重問題的;

      7、因其它原因確定為不合格的。

      (二)綜治信訪考核。對于村(社區)主職干部,本年度內轄區村(居)民發生集體上訪的'(3人及以上),赴京一批次扣除1000元,赴省一批次扣除500元,赴襄一批次扣除300元;發生個人上訪的,赴京一人次扣除500元,赴省一人次扣除300元,赴襄一人次扣除200元,扣完為止。因村(社區)干部分管工作造成赴襄陽市級及以上信訪,扣除相關負責干部一次100元,扣完為止。

      (三)黨紀政紀處分考核。本年度內村(社區)主職干部受到通報批評、誡勉談話或者行政警告處分一次扣除200元,受到行政記過或者黨內警告處分一次扣除500元,受到行政記大過或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一次扣除1000元,受到行政記大過或者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取消績效工資;本年度內村(社區)副職干部受到通報批評、誡勉談話或者行政警告處分一次扣除100元,受到行政記過或者黨內警告處分一次扣除200元,受到行政記大過或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一次扣除500元,受到行政記大過或者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取消績效工資;

      三、考核程序

      全鎮共組織15個考核組對村(社區)干部進行績效考核,其中,綜治信訪結果由綜治辦、信訪辦提供,黨紀政紀處分結果由紀委提供,考核時間為2021年1月25日—1月31日,考核結果由各考核組于20xx年2月1日上報鎮組織辦。

      1、考核準備。鎮黨委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考核工作組,培訓考核工作人員,進行考核預告。

      2、召開考核會議。會議由村(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召集,鎮考核組組長主持并作動員講話。參會人員包括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村民小組組長、社區網格員、部分群眾代表(不少于10人)及在本村(社區)的兩代表一委員。到會人數必須達到應參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3、兩委班子成員述職。主要總結本年度村(社區)班子及本人的履職情況、廉潔自律和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

      4、民主測評。向參會人員發放村(社區)干部民主測評票,以無記名方式進行投票。

      5、調查核實。如遇考核中群眾反映較大、情況比較復雜或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需要進一步核實和定性。

      6、匯總上報測評結果。考核組現場匯總測評結果,填好匯總表,封存原始測評票,考核組成員簽字確認,連同兩委班子的述職述廉報告一并上交組織辦。

      四、考核結果運用

      根據村(社區)干部民主測評考核、綜治信訪考核及黨紀政紀處分匯總結果,鎮黨委召開會議,確定村(社區)干部績效工資發放標準。

      五、考核要求

      1、傳達好考核要求。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及時召集班子成員,傳達干部績效考核目的、內容、程序等,并做好相關思想工作。

      2、準備好考核事宜。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提前做好謀劃,提前與考核組進行溝通聯系,確定考核時間;各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要提前起草好述職述廉報告,安排專人負責,親自把關,親自審核。

      3、組織好參會對象。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提前通知好參會對象,確保參會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2/3。

      4、準備好開會場所。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提前安排好會議室,打掃好室內衛生,座位干凈整齊。

      本實施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19

      為規范鹿寨縣寨沙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學的考核激勵機制,調動全鎮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績效工資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省、市、縣有關績效工資分配政策,正確行使績效工資分配的自主權。實行科學考核、績效掛鉤、按勞分配,建立自主靈活、符合事業單位工作特點的激勵分配機制,進一步擴大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增強競爭意識,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促進事業單位全面健康發展。

      二、分配原則

      (一)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責益相符”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科學合理”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事業單位財政撥款的在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技能人員,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本方案。

      未經編制部門核編及組織人事部門正式辦理手續的各類人員,暫不列入本實施方案的實施范圍。

      四、績效工資構成及分配辦法

      績效工資主要對干部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具體內容包括: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工作態度、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事業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為各崗位層級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平均標準減去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部分的總額(即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增量的總和。

      (一)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在職人員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平均標準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的差額構成,根據年終考核結果按半年發放一次。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主要考核貫徹落實鹿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寨沙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工作任務以及完成單位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效。連續請病假、事假等非國家規定帶薪休假超過一個月(含1個月),扣發一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參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年終一次性績效獎勵標準實行,根據年終考評結果一次性發放。

      (三)經組織批準派出學習、培訓的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享受崗位津貼。

      (四)30天內請事假累計15天及以上者,停發一個月崗位津貼;病假2個月以內的按100%發給;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至6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9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100%;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70%,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80%;請病假、事假不超過一個月的按《寨沙鎮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細則》規定執行。

      (五)新聘用、調入人員,凡按規定辦完編制、人事相關手續的,可從當月起執行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崗位津貼。

      (六)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婚、喪、產假期間崗位津貼照發。

      (七)工作人員受記大過處分且在處分期的,其崗位津貼按90%發給;受降職處分的,按降職后的職務發給崗位津貼;受撤職處分的,從撤職的下月起按重新確定崗位的崗位津貼標準發給。

      五、分配辦法:

      根據當月工作人員崗位系數、考核系數、系數基數等進行分配。(個人獎勵工資額=崗位系數×考核系數×工作月份)。

      六、分配計數辦法:

      (一)、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計數辦法

      1、崗位系數:按全區統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崗位津貼分配系數。

      2、考核系數:按《寨沙鎮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細則》考核結果為依據,分三個等次:考核分值95—100分,崗位津貼按1、0系數計算;考核分值90—94分,崗位津貼按0、9系數計算;考核分值90分以下,崗位津貼按0、8系數計算。

      3、工作月份:即當年實際工作的月數。

      (二)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計數辦法

      按職務崗位和年度鹿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為依據,分三個等次(同時符合兩項的,只享受一項,就高不就低計數):事業單位領導職務按1、2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優秀等次的,按1、1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合格等次的,按1、0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0、8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按0、5系數計算。

      扣發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經考核兌現后其余部分金額,由事業單位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自主統籌安排。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0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區政府、區教育局關于績效工資發放的精神,進一步推進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客觀公正地評價全校教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時間和對象

      1、時間:每學年上下末考核,第一學期9-1月,第二學期3-7月。

      2、對象:全校教職員工(校級領導參與區統籌計算)。

      三、經費來源:區財政劃撥績效資金(校級領導除外)的94%經費。

      四、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以思想表現、工作表現、期末成績為考核依據。

      2、堅持“ 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體現差距但不宜過大”原則。

      五、考核領導小組:

      六、本方案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量獎勵發放辦法;(約70%)

      第二部分:業績獎勵工資發放辦法;(約30%)

      第一部分工作量獎勵發放辦法(每月發放)

      一、各種管理崗位金額發放辦法:

      1、學校中層干部崗位獎勵:450元。

      2、級長、團書記崗位金額為350元,班主任:固定300+考核50元。

      3、科組長崗位金額:固定250+考核50元,備課組長崗位金額為100元,財務崗位金額為200元,會計崗位金額為200元。

      二、課時量計算辦法:

      每月任課教師發放金額=任課教師每周課程節數×4周×課時費標準

      課時費標準如下:(老百姓一般每周12節)

      1、教師任課節數補助:主科10元/節,術科、自習課9元/節,主科跨級11元/節。第五、九節課時量為10*0.5元/)

      2、學校中層干部可取全校教職工的平均值。

      3、后勤人員取普通教師最低節數計算。

      4、化學老師每學期補助100元實驗課健康津貼。

      三、考勤計算處理辦法

      1、遲到按5元/次,病事假按10元/天的標準扣除。并扣銷課時量補助(主動與教師調好課的不扣課時量補助)。

      2、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在上級文件規定天數之內, 不扣除考勤費。超過規定天數按事假處理。

      3、3天以上并經上級或學校批準的掛職、脫產進修學習、因公出差人員、外出考察人員,課時量以5元/節補助,不計算考勤。

      4、3天內因公出差、會議、學習、教研等需自行調好課,無法自調由學校安排的`,代課費由自己承擔。

      5、每月全勤者獎勵100元。每月第5次遲到起計算不全勤,病事假每請假1天扣全勤獎20%,此條例與第1條不矛盾。

      6、代課費用10元/節。

      7、經教育局批準的中途退休、重病等在職不在崗人員、產假人員,不計算課時量補助,不計算考勤。

      四、臨時加班補助

      1、教師本人工作量、集體性的學校或上級指派任務是正常工作量,不予補助。

      2、放學后經學校同意組織學生訓練培訓的,每節15元。

      3、假日帶學生外出活動的補助:區50元/天、廣州100元/天。

      4、假日由學校安排:會議、講座或回校工作的,區50元/天、廣州100元/天,回校加班的50元/天補助。

      五、在職補助:在上述四點結算,余下績效金額平均發放。

      第二部分業績獎勵工資發放辦法(每學期發放)

      一、評優評先獎勵辦法:

      1、學期末被評先進教師(如: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等)獎勵:鎮200元,區300元,市400元,省以上800元。

      2、年度干部考核評優獎勵:初級400元,中級500元, 高級600元。

      注:同一次評選取最高獎勵。

      二、各年級期末考試成績獎勵:

      1、語數英政物化成績在本鎮同級科名次獎:第一名的每人獎勵350元,第二名的每人獎勵300元,第三名每人獎勵250元,第四名每人獎勵200元,其余老師及術科老師的每人獎勵150元。(初三體育第一學期按第四名發放,第二學期列入名次獎發放)

      2、班級名次獎:全鎮排名1-5名獎100元,6-10獎80元,11-20名獎50元,21名后不設獎。初三體育以校平均分計鎮排名1-2名獎100元,第3名獎80元,第4名獎50元,第5名不設獎

      2、后勤人員統一獎勵100元。

      3、學校每年第二學期從業績獎勵總額中另抽出1萬元用于初三級中考獎勵。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三、個人獲獎(集體獲獎)

      1、校級、鎮級、區級、市級的公開課:20元/節、30元/節、50元/節、70元/節。

      2、科研、立項成果獎(個人):

      注:同一次評選取最高獎勵。

      5、集體獲獎金額是個人獲獎的2倍。(只獎到集體項目,不獎到個人)

      6、每學期剩余部分按教師人數平均發放。

      四、其他

      一、每年2、8月按個人績效標準額度發放,不納入本方案發放。

      二、本方案在執行過程中不斷完善,其最終解釋權和執行權歸校長室。

      三、本方案提交全校教職工會議討論,77.8%的教師通過,提交區教育局批準之后,自2009年12月1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1

      為切實貫徹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績效工資發放精神,進一步調動事業單位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本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合理拉開差距的原則,特制定我鎮績效工資獎勵部分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打破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激勵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愛崗敬業,扎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

      二、分配原則

      1.堅持以工作表現和工作實際效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2.力求科學合理,績效工資差距不宜過大。

      三、實施對象

      雙望鎮事業單位全體在職人員。

      四、分配方案及考核內容

      分配方案:績效工資分數實施基礎分數和浮動分數相結合的分配制度。

      考核內容:

      1、基礎分數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基礎分數按職級確定為:

      一般同志100

      副股級102

      正股級105

      2、浮動分數

      2、1考勤浮動分數

      2、1、1病假連續7天或全年累計15天,扣0、5分;連續15天以上或全年累計超過30天扣1分;連續30天以上或全年累計超過45天扣4分。病假60天以上180天以下,績效工資按本人基礎分值50%計發;病假180天以上扣發全年績效工資。

      2、1、2事假累計超過3天不滿7天扣1分;累計超過7天不滿20天扣2分,累計超過20天不滿30天扣4分。累計超過30天以上180天以下績效工資按本人基礎分值60%計發;累計超過180天扣發全年績效工資。

      2、1、3曠工1天扣1分,有幾天扣幾天,直至基本分數扣完為止。

      2、1、4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2、2考核浮動分數

      2、2、1根據上年考核情況,不合格者扣4分,優秀加3分。

      2、2、2本年內,部門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部門人員每人加1分。

      2、2、3部門受到縣級以上部門(正科級以上部門,不含各種臨時機構)表彰的部門人員每人加0、5分。

      2、2、4個人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每人加2分。

      2、2、5個人受到縣級以上部門(正科級以上部門,不含各種臨時機構)表彰的,每人加1分。

      2、3包村工作浮動分數

      2、3、1凡包村干部每人加3分。

      2、3、2凡所包村年內能夠全部完成縣及鎮下達的各項任務的,所包該村干部加2分。

      2、3、3凡所包村年內受到縣以上表彰的,所包該村的包村干部加1分。

      2、4二線人員和借調人員績效工資按基礎分值發放,無浮動分值。

      參照基本分數,根據實際浮動情況,計算最終考核的總分數之和。以全鎮績效工資總量除以計算最終考核的總分數之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個人實際得分數即為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本分配方案從二0xx年一月十五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2

      一、考核宗旨

      為了規范員工年終獎金發放的管理,合理核算年終獎金發放的數額。本著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按照績效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進行獎金分配。

      二、考核發放范圍

      適用于XX全體員工(董事長、總經理除外)

      三、考核程序

      (一)年終考核周期為每年一次;

      (二)年終獎計算周期:轉正不夠一年的員工從轉正當月開始計算,轉正滿一年級以上的員工從一月份開始計算

      (三)財務管理中心出各經營網點和操作平臺財務報表,提供各部門的盈利情況;人力管理中心提供各部門人員的考勤數據、工齡、崗位異動明細,績效辦公室提供abc測評數據并匯總各個部門數據,統一核算,于春節前15日,提交財務審核,并下發各部門核對。

      (四)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復核完畢,由績效辦公室轉發各部門、各人知悉;春節放假前2日發放年終獎50%,剩余50%年后元宵節發放.

      (五)年度考績事宜由綜合辦公室督導,財務管理中心復核,績效辦公室執行,各部門配合。

      四、年終獎核算及構成

      (一)年終獎涉及因素

      當年年終獎核算主要涉及的因素為:年底績效考核數據、日常表現、考勤、工齡、崗位、上級評價等。

      (二)年終獎計算工式

      年終獎=獎金基數(j)*崗位對應系數(g)*年終績效考核系數(k)*工齡對應系數(n)

      (三)年終獎涉及項目與數據對應關系

      1.獎金基數

      獎金基數=*效益系數

      其中效益系數= (效益系數,是指部門全年凈利完成情況,其中區域經理按區域完成情況,片區總監和片區內運作部門員工(含管理者)按片區完成情況,總部員工(含管理者)按全公司完成情況,效益系數1.2及以上統一按1.2計算,0-0.8統一按0.8計算,0以下統一按0.5計算而且不區分崗位級別,所有人員均按一線員工崗位系數核算.

      如有異動到其他部門的,按轉正后所在部門時間最長的部門效益系數計算獎金,如出現異動前后在職時間一樣的,按最高的部門效益系數核算,例如員工甲轉正后在總部工作4個月,后調上海5個月,再調北京3個月,則全年效益系數按上海的,再如員工乙在總部上班5個月,調深圳上班5個月,后調武漢2個月,如深圳效益系數高于總部,則按深圳的核算否則按總部核算.同一部門同一年內異動時間可累計,例如某員工在深圳上班5個月,后調總部上班5個月,再調回深圳2個月,則按深圳(深圳共7個月)計算).

      2、崗位對應系數:

      職級系數

      總監8

      高級經理(中心/高級經理)6

      部門經理4.5

      經理(非部門負責人)3.5

      主管2.5

      專員、技工1.5

      一線員工1

      備注:見習期和儲備期按下一崗位級別計算,例如儲備經理和見習經理按主管級別核算。

      一線員工劃分范圍:

      財務部一般員工、營銷部和運行部一般員工、人事行政一般員工、各部門助理及文員、司機、保安、廚工。

      專員、技工劃分范圍:

      各部門專員、it技術人員、修理工,見習主管。

      主管劃分范圍:

      各部門主管總經理助理、總監助理、見習經理和儲備經理。

      部門經理劃分范圍:各部門經理級別的負責人。

      在考核期內,對于晉升和降級的員工,按其在不同職位的實際月份數發放職位對應的年終獎。異動(包括任命晉升調崗和降職)執行時間每月15日(含)之前則算異動后職務崗位系數,15日之后次月起算異動后崗位系數,一月內多次異動的'按異動超過半個月時間的崗位算崗位系數,如無一次異動超半個月則按最初崗位系數。

      崗位系數= 例如某員工,1-3月是員工級,4-7月為主管級(3月16日至4月15日期間晉升為主管),8-12月為經理級(非部門經理,7月15日之前晉升為經理),那他的崗位系數為:(3*1+3*2.5+3.5*6)/12=3.

      3、年終績效考核系數

      年終績效考核系數=abc考核系數+考勤系數,

      (1)abc考核系數

      考核等級倍數

      a1.2

      b1

      c0.8

      注:a、考核期內剛入職沒有abc的員工,則系數為0;

      b、沒有納入考核的部門員工每月默認為b;

      c、納入考核但沒有評abc的員工當月默認為c.

      (2)考勤系數加減情況:

      累計遲到時間未打卡事假曠工

      -0.02/小時-0.01/ 3次-0.1/天-0.3/天

      上限為-6

      備注:無需打卡人,不核算未打卡次數。

      例:某員工考核期內入職10個月份,其中,1個月被評為a,7個月為b,2個月為c;累計遲到時間4.5小時,未打卡10次,事假10天,曠工1天。則:

      年終績效考核系數=1*1.2+7*1+2*0.8-0.02*4.5-0.01*10/3-0.1*10-0.3*1=8.37。

      4.工齡與系數對應關系

      工齡/年對應系數備 注

      (0,1]1

      (1,3]1.1

      (3,5]1.2

      (5,∞)1.3

      舉例:一線員工,入職1年半,考核當年,請假5日,遲到10小時,曠工0天,未打卡20次,全年評a 2次,9次,c 1次,全公司考核當年效益系數為1.1,年終獎金為:=1*1.1*(1.2*2+1*9+0.8*1-0.1*5-0.02*10-0.01*20/3)*1300/12*1.1

      =1498.

      5.特殊情況說明

      下列員工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1、臨時工;

      2、處于醫療期的員工;

      3、企業外聘的專家、顧問;

      4、待崗職工;

      5、在12月份時仍然處于試用期的員工;

      6、勞動合同中未約定試用期,在本公司工作不滿一個月的社會招聘員工;

      7、年終獎金分配前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或離職的員工不享有年終獎。

      8、員工休產假期間不享有年終獎,(其他假期超出公司制度規定期限的按事假核算)。

      9、企業的實習學生或已經簽訂三方協議并已經上崗實習的;

      10、年終獎二次發放,年后沒有回來上班的,另50%年終獎,不享有。

      五、考核分工

      1、人事行政部門負責將各被考核人員的考勤考核相關信息在農歷春節休假前20日給績效辦公室。

      2、經理負責組織部門主管及員工的abc考核。

      3、績效辦公室負責年終考核系數的監督和核實及年終獎金的核算工作。

      六、年終獎核算結果的反饋與申訴

      1、績效辦公室有權對所有部門核算結果進行監督。

      2、部門負責人需在第一時間知會被考核人年終考核系數。

      3、員工在年終獎核算后2日內可向績效辦公室提出申訴。

      七、考核的紀律

      1、如員工因個人原因或非正當理由不參加核算中的每月abc測評,視該員工自動放棄年終獎并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2、考核者或被考核者人徇私,一經發現將作嚴肅處理。

      八、其他

      1、本辦法解釋權歸績效辦公室所有。

      2、本規定由20xx年1月起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3

      一、目的與意義:

      明確銷售人員年終獎金的計算標準,同時為銷售人員的薪資調整、職務晉升及年終獎的發放提供依據。

      二、發放時間:

      春節前指定日期發放。

      三、獎金構成:

      年終獎金由“第13個月工資”與“獎勵基金”構成。

      四、第13個月工資:

      數額構成:年度月平均工資×(在職月數÷12個月)

      五、獎勵基金:

      1、獎勵基金:年度實際銷售總額×5‰。

      2、獎勵基金劃分:省區經理設名次兩名占“獎勵基金”的40%;業務代表設名次三名占“獎勵基金”的60%。

      3、獎勵基金發放:以“年終績效分值”排名,省區經理:第1名60%、第2名40%,共計2名;業務代表:第1名40%、第2名35%、第3名25%,共計3名。

      六、年終績效分值計算方法: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度實際銷售額÷年度目標銷售額×權重(60%);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年度工作績效總分÷在職月數×權重(40%);

      3、年終績效分值=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終工作績效分值。

      例:小林20xx年目標銷售額為20萬,實際完成銷售額為15萬,且12個月的平均工作績效達成率為80%,小林的年終績效分值為: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150000÷200000×60%=75%×60%=45%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80%×40%=32%

      3、年終績效分值=45%+32%=77%

      既:小林年終績效分值為:77分(注:在績效考核中達成率1%即為1分)

      七、相關規定:

      1、在公司工作時間<6個月或年終績效分值低于60分的.人員不參與獎勵基金發放方案。

      2、公司領導或部門主管提出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3、年底發薪當日必須仍在公司工作崗位,如發薪前離職,包括發薪日前提出辭職或者過失、非過失解除勞動合同的將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年終獎績效考核發放方案范文(精選10篇)5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員工年終獎金發放管理,確定年終獎金發放的程序及額度,本著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發放。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年度獎金發放方案。

      (二)本規定僅適用于長沙先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所有在職已轉正員工。

      (三)考勤、績效考核時間為二年終獎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評由綜合部依據《公司人員考勤表》、《先馳投資員工手冊》得出考評結果上報董事會。

      (二)獎金分配以轉正后員工工作時限標準進行核算,獎勵分配原則如下:工作時限年終獎金

      3個月≤X<6個月當月工資的30%

      6個月≤X<12個月當月工資的50%

      12個月≤X<24個月當月工資的90%

      24個月≤X當月工資的110%

      三發放方式

      (一)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下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7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30%。

      (二)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上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5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50%。

      四確定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范圍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時間超過3個月的員工有資格參加年終獎金分配。

      (二)下列員工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1、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項目股權獎勵者;

      2、即將辦理或正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

      3、年度請假超過10天的員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產假除外。

      4、次年五個月內離職的員工,年終獎金全部沖抵應發工資。

      五其他

      經公司董事會商議,年度不能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可提前發放當月50%的基本工資。(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項目股權獎勵者除外)

      六附則

      (一)本規定的解釋權、修改權歸董事會所有。

      (二)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4

      根據《xx縣教育體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導意見》(平教發[XX]47號文)規定,對管理人員績效工資的考評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職業道德(10分)

      參照任課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執行。

      二、考勤(30分)

      根據各校的考勤制度執行。

      三、工作實績(3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事業心和工作態度,宗旨觀念,群眾觀念,工作作風,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實干精神和進取精神,以及自己分管工作完成情況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30%)、全體教師評議(30%)及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三部分(40%):

      1.管理人員互評(3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3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3.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40%):根據全縣千分制考核時個人分管工作得分,折合成統一分數,最高分記40分,用個人分管工作所得分÷最高分×40即為個人該項最后得分。

      4.以上三項合并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三項最后得分,最高分記3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30即為個人工作實績最后得分。

      5.沒有參與本年度全縣千分制考核的完小依據《xx鎮中心校完小考核評估方案》中各校最后評價得分進行賦分。

      四、工作能力(2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決策能力,合作能力,協調能力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3.以上二項合并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二項最后得分,最高分記2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20即為個人工作能力最后得分。

      五、清正廉潔(1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能否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關系,執行民主集中制、維護班子團結、廉潔自律以及抵制消極腐敗現象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3.以上兩項合并起來即為個人以上兩項最后得分,最高分記1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10即為個人清正廉潔最后得分。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篇25

      為激勵、督促教師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打破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激勵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本著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并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考核細則:

      本細則采用百分制,主要考核教師的德(20分)、能(30分)、勤(10分)、績(40分)四個方面。

      一、思想政治表現(20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此項不予記分,實行一票否決。

      1、違反四項基本原則,在教師中發現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嚴重抵觸的言論或參加封建迷信、邪教活動,造成不良影響者;

      2、違紀違法受到治安處罰或黨紀政紀處分者;

      3、對學校有建議,不積極與學校直接溝通,致使學校形象嚴重受損者。

      4、由于失職給學校或師生造成嚴重損害或不良影響者;

      5、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響團結者;

      6、嚴重違反校規校紀,嚴重損害學校形象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評先選優,扣除該項分值的1/3。

      1、偶有體罰行為,或隨意停學生的課造成不良影響者;

      2、有變相體罰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現象,或歧視后進生造成不良影響者;

      3、在學生中亂收費,造成不良影響者;

      4、確有矛盾糾紛需逐級上報學校,如因私自解決方法不得當,致使學校形象受損者;

      5、應參加的集體活動、會議或學習,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每學期累計達兩次(含兩次)以上者;

      6、無故曠課四節(含四節)以上,或其他有損教師形象者;

      (三)下列工作實行量化積分。

      1、服從分配,按時完成各項任務;遇事不推諉,履行工作職責不存在有力不使的現象,否則一次扣2分。

      2、有創新意識,如果有合理化建議要積極與學校直接溝通交流,如被采用每次(項)加0.2分,最高分值2分。

      3、嚴禁上課時在教室內打電話,如確有緊急或重要事情,請到教室外接聽,違者每次扣1分。

      二、業務能力(30分)

      1、思想工作細致,能根據具體情況不分班級,不分學校內外隨時對學生進行教育,目睹學生違反紀律,沒有及時給予教育的'行為。(以校內外人士反映,經查實為依據),一次扣除1分。

      2、各教研組活動每學期不少于2次,根據計劃合理組織,每少活動一次,則從教研組長該項分中扣除2分。

      3、各教師參加教研組活動無記錄一次扣除0.5分。

      4、自愿承擔公開課、示范課、研討課、學科教育講座等教研活動一次校級記4分。 若某次教研活動無人自愿承擔,則由教研組長指定人選,推委者從該項分中扣除1.5分,若是教研組指定的一次加2分。

      5、計算方法:用教學常規目標考核分值×30分得到該教師的業務能力得分。再從該得分中扣減1-4條的應扣分,從而得到該教師的業務能力的最后得分。

      三、出勤(10分)

      1、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管哪位教師,因私事要離校外出,必須與領導請假,并寫出請假條。經批準后方能離校,否則仍視為未請假。按曠課論處。

      2、曠工一課時扣0.5分;病、事假每課時扣除0.1分(住院治療和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公事除外)。

      3、上班無故遲到一次扣0.2分,早退每一次扣除0.3分。

      4、凡一學期全勤者另加5分。(全勤指一學期無調課、無請假、無遲到、無早退、無曠工等現象出現,公假除外)

      四、工作績效(40分)

      以學校的業務考核辦法中的教學效果計算方法進行量分(鞏固率10分,合格率5分,平均分20分,優良率5分。) 具體的計算方法:

      1、鞏固率:任課班級為所在學校最高鞏固率的計10分,低于最高鞏固率的以最高鞏固率為參照按比例量分。如某班鞏固率為100%,則計10分;鞏固率為97%,所得分為( ×10)分。擔任多個班級課程的教師要按班計算,然后求出平均分作為此項分。

      2、合格率、優良率、平均分的比較在同級同科中進行比較,計算方法與鞏固率的計算方法相同。若某學科不存在優良率或合格率,合格率、優良率分值與平均分分值合并計算。教師同時擔任多個學科課程的,要分別進行計算,然后再按標準課時比例求出總平均分。

      3、平均分即教學成績在鎮組織的綜合訓練中,同學科同年級,第一名的為20分,第二名的計算辦法如下:個人得分除以第一名的成績的商乘以20分,就是第二名的成績。其它名次算法相同。

      4、總和即個人工作績效得分。

      五、績效工資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額除以全體教師績效總分得出分值

      教師個人績效得分乘以分值得出個人績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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