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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時間:2025-11-16 11:07:56 雪桃 讀后感 我要投稿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精選10篇)

      認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獲不少,讓我們好好寫份讀后感,把你的收獲和感想記錄下來吧。那么你會寫讀后感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血字的研究》讀后感,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精選10篇)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1

      血字的研究是由英國作家阿瑟柯南道爾所著,道爾先生是英國甚至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推理小說作者之一。

      血字的研究就是福爾摩斯列傳的前言或者說是他的引子,凸顯了福爾摩斯聰明的才智,也為后續的六部續集坐下鋪墊。

      全書以華生醫生的角度所寫。

      血字的研究,講述的是美國俄亥俄州克里夫蘭市發生的一起人命案,主人公福爾摩斯通過一系列推理,最后找到了兇手,最后,通過兇手的自述,讓所有人了解了背后的一切秘密,宗教信仰的邪惡傳統,也有令人可悲的愛情慘劇,整本書大概可以分為兩章,第一章是福爾摩斯尋找兇手,第二章是兇手的自述,我認為兩章沒有順序之分,先讀哪一章都有不同的感受,先讀偵查兇手再讀兇手自述,這就是標準的.順向結局,但你先讀兇手自述的話,剛開始可能會看不懂,當你看到偵查兇手的時候,你就會為兇手可惜。

      本書是19世紀最重要的推理小說,非常值得看。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2

      偵探歇洛克福爾摩斯是許多同學崇拜的人物,我也非常喜歡他。我很欣賞他的推理能力和斷案方法,一樁樁棘手的案子在這個“咨詢偵探”的點撥下都逐漸明朗起來。讀了《血字的研究》,對此我深有體會。

      比如,在勞里斯頓花園街奇案中,偵探們在死者所在的房間墻角發現了用鮮血寫成的`詞:雷切格雷格森和萊斯特雷德兩位偵探都認為寫字人要寫一個人的名字,叫雷切爾但是還沒來得及寫完。可是福爾摩斯經過對房間的仔細檢查,卻得出了另一個答案:“雷切爾”在德文中是“復仇”的意思。他沒有想當然地得出結論,避免了偵探們在探案過程中走過多的彎路。

      我還非常欣賞他的一些新穎的觀點,比如他認為人應該記憶一些有用的東西,因為人的大腦就像一個小閣樓,它并沒有有彈性的墻壁,所以沒用的知識放多了,就會把有用的知識擠出來。因此,他竟然不知道地球圍繞太陽。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3

      “‘我早就預料到了’,他點起一根香煙,慢慢說起來……”這是福爾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一案的結尾說起破案的方法的一幕。整個劇情我都被福爾摩斯高超的破案手法所震驚。

      福爾摩斯是世界偵探小說之父—柯南·道爾所塑造的一個偵探角色。《血字的研究》是福爾摩斯系列中的一篇:在一個凄涼的夜晚,街道旁一間平常沒有人的屋子里有一點亮光,在最里面的房間的地下躺著一具尸體,房間的墻上還用鮮血寫下了兩個字:復仇……福爾摩斯與醫生華生來到了命案現場,福爾摩斯對一枚戒指展開了調查,最后終于找到了兇手!

      本篇小說是通過以華生為主人公的方式寫出福爾摩斯用科學、假設、觀察等方法破案的故事,劇情跌宕起伏、引人入勝。福爾摩斯跟平常人一樣,會自滿、會失落,甚至還有依賴毒品的嗜好。但是他精密的觀察力與準確的判斷力絕對是一流的.,他破案的說詞無一不跟前面的許多不起眼的線索產生必然的聯系,讓人看完后恍然大悟。

      福爾摩斯是一個高級偵探、是一個很會驕傲的人、也是一個科學家。福爾摩斯的高大形象會永遠活在我的心中!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4

      高高的個子,敏捷的思維,堅定的意志,加上一雙讓難題迎刃而解的眼睛,構成了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血字的研究》這本書我剛讀了幾頁就愛不釋手了。《血字的研究》講述了在貝克街先后發生的兩起命案,命案中,在案發現場,都有相同的一行血字。福爾摩斯先從門口的泥巴腳印分析出罪犯穿的是尖頭鞋,騎的是換過的新的馬蹄鐵。身高大約1.8米,之后從墻上的血漬中分析出罪犯有著長指甲,是個德國的紅臉大漢,最后拋磚引玉,用發現的戒指引誘兇手到來,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兇手輕松抓獲。

      當我看完這個故事后,如同纖纖細手撫過光滑的`琴弦,內心久久不能平靜。仔細觀察、認真分析、善于思考,就能讓費解的問題水落石出,讓一切變得簡單明了。偉大的發明家愛迪生曾經說過,如果你年輕時不多加思考,那么你年老師想思考就來不及了。福爾摩斯之所以能將一個個罪犯繩之以法,是因為他善于思考,認真分析。

      實話實說,我原來是一個不愿意思考的孩子,但是讀完這本書以后,我變得愿意思考了。那是一次數學考試,最后一道思考題把我給難住了,我感覺要做出這道題比登天還難。我環顧左右,見有的同學在奮筆疾書、有的同學在冥思苦想、還有的同學干脆放棄了。我暗自對自己說,再堅持一下,再想一想,別輕易放棄。我再仔細的看了一遍題。突然發現了一個以前我沒有注意到條件,但這還是不行呀,我心想。之后我畫了一個圖,重新整理了一下條件,驚喜地發現這幾個條件之間是有關聯的。最終,我將這道題解了出來,并考到了100分。

      這件事情對我的啟發很大。毛主席曾經說過,世上無難事,只要肯攀登,是啊。多觀察一下,多思考一下,多再分析一下,往往能超出預期的效果,往往就能到達成功的彼岸。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5

      它是福爾摩斯的第一個案子,當柯南·道爾決定開始從事寫作時,他只是一個26歲的開業醫生。他是個偵探小說愛好者,但又覺得當時書中的主角們的破案過程充滿了太多的巧合。這時他想起了他在愛丁堡的老師貝爾博士,于是便有了靈感。

      故事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紹案情。

      華生醫生從戰場因受傷回到英國后,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認識了要和他共同租房的`福爾摩斯。有一天,福爾摩斯接到了格萊森上校的來信邀請他去破一件案子,于是他便與華生一同前往勞瑞斯頓街的兇案現場,在那,他們在一座無人居住的空房子里發現一具沒有外傷的尸體,死者是美國人。現場的墻壁上用鮮血赫然寫著“RACHE”。同時,還發現了一枚滾落的戒指、兩種不同的腳印、幾處墻上的指痕,之后,經過福爾摩斯細致的調查和縝密的推理,終于找到了兇手。

      第二部分主要回憶了兇手之前在美國與死者的一些恩怨情仇,解釋了兇手的殺人動機,使故事變得更加圓滿。

      雖然《血字的研究》幾經退稿才發表,但他卻讓大家認識了福爾摩斯,也讓大家見證了福爾摩斯完美的推理和聰明的腦袋。

      我十分的佩服福爾摩斯,平常他都呆在家里,等待委托人。一旦有案子,他立刻會變成一條追逐獵物的獵犬,開始鎖定目標,將整個事件抽絲剝繭、層層過濾,直到水落石出。另外,他的劍術,拳術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當高超。

      如果柯南道爾還活著,我真希望他把福爾摩斯系列一直寫下去。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6

      今年寒假,我讀了一本叫《福爾摩斯探索選集》的書。這本書里,有的故事生動有趣;有的故事讓人不寒而栗;還有的故事出人意料,讓人時而淚流滿面,時而不禁哈哈大笑。其中,《血字的研究》像天空中的一顆星,在我的記憶中抹不去,擦不掉。

      很多人對歇洛克?福爾摩斯這個名字不陌生,對他的事跡也都很感興趣,但對他的長相卻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下面就先讓我來給大家介紹一下吧!歇洛克?福爾摩斯,他身高六尺有余,體型消瘦,非常精神;他的眼睛,目光銳利得像鷹,給人以機警果斷的印象。那么,你們想不想知道這樣一個人在《血字的研究》中的表現呢?

      那是發生在一個夜晚的兇案。 一位富翁在一間無人居住的房間中被暗殺。但經檢查,除了發現屋內的幾處血跡外,未見死者身上有任何傷痕,現場也沒有搶劫跡象。而且,兇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寫了一個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歇洛克?福爾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細地檢查起來,他敏捷地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發現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還蹲下來檢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從中抓住了幾條重要的破案線索:首先,通過兇手留下的腳印大致確定兇手是個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著一雙方頭靴;其次,通過馬車留下的痕跡推斷這匹馬的馬蹄只有右前蹄的鐵片是新的……通過這些明顯的提示,歇洛克?福爾摩斯判斷出兇手是個外鄉人,因為富商搶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歡而死,他就想替妻子報仇。他拿了一顆毒藥和一顆糖,把它們放在一個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給醉了的富翁那顆毒藥。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發現場用血寫下“拉契”,這個德語中“報復”的`單詞。

      通過這個故事,我明白了:第一,在現實生活中,無論遇到什么事都要細心觀察,仔細思考,這樣才容易發現平時被我們忽略的地方;第二,我們要培養創新精神,用和別人不一樣的角度去發現問題,思考問題,尋找更簡單的解決方案。

      特別是在我的學習過程當中,歇洛克?福爾摩斯啟發我:第一,當遇到答案不確定的時候,不必鉆牛角尖,可以換一種思考方法,說不定原本看上去“山重水復疑無路”的題目馬上就會變得“柳暗花明又一村”;第二,福爾摩斯在探案時,把每個細小的證據綜合在一起,做出大膽而又驚人的推測,這種魄力深深震撼了我。我也要學習他,在做數學題時,應該充分利用每個已知條件,代入基本公式,這樣就可以很快得出對結論有幫助的新條件。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7

      《血字研究》這個故事主要是講一宗連環殺人案,里面的主人公福爾摩斯和他的助手華生醫生通過這種種難關捉到了殺人犯,并且還讓殺人犯說出殺人目的。原來,是因為殺人犯殺的那個人殺了他的妻子和岳父,他一氣之下就把他們都殺了。這個故事很驚險,也很好看。里面說福爾摩斯只要看那個人的外表就能判斷那個人的詳細信息,真了不起。這本書還說了福爾摩斯的其他探案,如《紅發會》,福爾摩斯用他的機智勇敢大膽假設和實際推理幫紅頭發先生破解疑題。

      我們不僅要學習福爾摩斯仔細的觀察力和其推理方法,還要學習福爾摩斯熱愛學習的能力,在《血字研究》中,福爾摩斯說他很熱愛學習,但只記一些有用的東西,沒用的東西他只要看一眼就扔掉,他還說,人的記憶就像一間房子,如果同時把有用的.東西和沒用的東西都放在房子里,那就會很擠,如果再放多一點,房子擠不下去了,就會爆開,記憶就會消失,如果只放入一些有用的東西,那房子就會顯得很寬闊,就算你問福爾摩斯全世界都知道問題,他不知道。

      讀了這本書,讓我受益匪淺,因為書里面有很多好詞好句,能幫助我提高寫作文的水平,還能增加我的觀察能力。這本書太好了。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8

      我很喜歡偵探故事,所以我早就對“夏洛克?福爾摩斯”這位大偵探有了一定的了解。

      1878年,華生醫生在第二次阿富汗戰爭中不幸中槍,因此回到英國,華生在那里很貧窮,在朋友斯坦福的幫助下,認識了福爾摩斯,一起合租了房子。

      一天,他們收到了一封信,是一個叫格林格森的警官寫的,原來,昨天夜里三點鐘,在布瑞斯頓路的盡頭,羅里斯頓花園街三號發生了一件兇殺案,那個屋子原來是空的,巡邏的夜警兩點時看見那里有一點燈光,擔心出了狀況,他們見屋子的門開著,里面有一個尸體,服裝整齊,尸體的口袋里有幾張名片,上面寫著“伊瑙克?維伯,美國俄亥俄州,克里夫蘭人”。希望福爾摩斯能夠盡快來到案發現場,福爾摩斯叫上華生一起乘坐馬車去了,我本已為福爾摩斯會直接讓車夫把他們送到案發現場,但離案發現場還有一段距離時,福爾摩斯就讓車夫停下來了。到了案發現場后,格雷格森說:“我在屋里忙著,外面的事有我的同事管。”福爾摩斯問了一些問題后,便進了屋,他在尸體邊左觸觸,右摸摸,然后讓別人把尸體拿過去安葬,抬起來時,從死者的身上掉下來了一名女生的結婚戒指,談論一番后,格雷格森的同事雷斯垂德過來了,他帶著福爾摩斯,來到墻角邊,墻角上面用血寫了“RACHE”這五個字母。又經過一番談論后,福爾摩斯給出了幾條線索,他說:“這是一樁謀殺案;兇手是個身高在六尺以上的男子;他的腳很小,穿著方頭皮靴子;抽一種印度的雪茄;他和死者是乘坐同一輛馬車來的;馬蹄鐵有三個舊的和一個新的;那個兇手可能臉色赤紅;右手指甲很長,那個死者是中毒死的;那個“RACHE”是德文復仇的意思。”說完便轉身離開了。

      一天后,雷斯垂德過來對福爾摩斯說:“斯坦杰遜在好利得旅館被刀殺死了,已經死了很久,而且死者的身上還有用德文寫的“RACHE”。”我讀到這里的時候,感覺兇手和殺維伯的那個兇手是同一個人。福爾摩斯來到好利得旅館,發現了兩顆大小形狀都一樣的藥丸,便讓人把一條病了很久的獵狗拿來,他把其中的一顆藥丸切成了兩半,將一半放入牛奶,然后將藥丸融化,給那條小獵狗喝,那條小狗不一會兒就喝完了,并沒有什么情況發生。他又把另一顆藥丸像剛才的步驟操作,小獵狗喝著喝著就四腳朝天死亡了,證明這兩顆藥丸,一顆有害,一顆無害,這時,福爾摩斯已經知道了兇手是誰,便讓幾個小孩去找那個人,最后終于找到了那個兇手,兇手原來是霍普,那枚金戒指應該是他的妻子露西的',他們本應該過著幸福的生活,但是斯坦杰遜把他的妻子抓了回去,不到一個月,他的妻子就死了,而維伯是把他的妻子的父親給殺死了,所以和他們倆才有了這樣的仇恨。

      這個案子實在太有趣了,讓我深刻的感受到了福爾摩斯超高的邏輯思維能力和智慧。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9

      當柯南·當道爾決定開始寫作時,他只是一名26歲的開業醫生。他是一個偵探小說愛好者,但他覺得書中主人公的破案過程充滿了太多的巧合。這時,他想起了他在愛丁堡的老師貝爾博士,所以他有了靈感。

      故事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紹案情。

      華生醫生從戰場上受傷回到英國后,偶然遇到了想和他一起租房的福爾摩斯。一天,福爾摩斯收到格萊森上校的信,邀請他破案,于是他和華生一起去了勞瑞斯頓街的謀殺現場。在那里,他們在一所無人居住的`空房子里發現了一具沒有創傷的尸體,死者是美國人。現場的墻上寫著鮮血RACHE”。與此同時,我還發現了一枚滾動的戒指,兩個不同的腳印和幾個墻上的指紋。經過福爾摩斯的仔細調查和仔細推理,我終于找到了兇手。

      第二部分主要回憶了兇手在美國與死者的一些恩怨,解釋了兇手的殺人動機,使故事更加完整。

      雖然《血字研究》幾經退稿后才發表,但他讓大家認識了福爾摩斯,見證了福爾摩斯完美的推理和聰明的頭腦。

      我非常欽佩福爾摩斯。他通常呆在家里等客戶。一旦發生案件,他將立即成為一只追逐獵物的獵犬,開始鎖定目標,將整個事件分層過濾,直到水落石出。此外,他的劍術、拳擊和小提琴也相當出色。

      如果柯南道爾還活著,我真的希望他能一直寫下福爾摩斯系列。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10

      神秘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讓我真正經歷了一次頭腦風暴。里面的每個故事情節都是如此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讓我老半天都沒法從案件中走出來,簡直著了魔一般。

      故事的主人公——夏洛克。福爾摩斯是英國著名的偵探。他擁有十分敏銳的觀察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極強的推理能力,所有的罪犯在他面前最終都會露出馬腳。

      就拿《血字案的研究》來說吧!初到犯罪現場,他看到死者身上沒有任何傷口,身邊卻有一灘血跡,就判定這攤血應該是兇手流下的鼻血。一般情況下,只有血液旺盛的人才可能在情緒激動的情況下流鼻血,由此便判定兇手面色赤紅。他又發現馬車印在案發現場的門外停止了,說明兇手是這輛馬車的主人,兇手就是個馬車夫。在第二個死者的旅館里,福爾摩斯發現了兩粒藥丸,他第一次聞過死者的嘴時就判定他是被毒死的。于是他把藥丸喂給狗吃,得出結論,一顆有毒一顆無毒……像這樣的觀察和推斷推理在全文中數不勝數,逐漸讓我對福爾摩斯刮目相看,繼而佩服得五體投地。

      雖然現實生活中我們不需要去破案,但我們同樣需要一雙敏銳的眼睛去觀察生活中的點滴,去捕捉自然界的奧秘。

      去年夏天的一個傍晚,在清涼的海邊,同行的小伙伴們追逐著海浪。不經意間我發現了幾個寄居蟹。有趣的是,那五六個寄居蟹從大到小排起了隊。它們究竟在干嗎呢?其中最大那只寄居蟹旁邊還有一個空殼呢,這個空殼明顯比它原來的殼大。我尋思著,這個大殼應該就是最大的那只蟹找來的,這樣它不是可以搬進更大的房子,而它原來的房子不是就能留給下一只蟹了嗎?好奇心驅使我趴在沙灘上認真地觀察起來:果然,最大的那只慢慢鉆出自己的窩,爬入了那個更大殼里。緊接著其余幾只也依次爬出原來的`殼,住進了前一個略寬大的殼中。我饒有興致地足足看看個把小時,直到它們都喬遷新居。真是太神奇了,原來它們是如此默契地換窩的啊!通過細致的觀察,我探索到了寄居蟹換殼的奧秘,這讓我欣喜萬分。

      大自然就像個神奇的萬花筒,蘊藏著許許多多的知識和奧秘,等待著我們用明亮的雙眸去觀察和發現。給我一雙如福爾摩斯的慧眼,我要用它去探索生活,探索世界,發現和推敲大自然中隱藏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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