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擔保合同[精選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質押擔保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質押擔保合同[精選15篇]](/pic/00/l/bacfcdac03.jpg)
質押擔保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一、_________向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申請貸款,丙方同意為此提供保證擔保。
二、甲方愿以其在乙方開立的下列資金賬戶及其下掛的證券賬戶內全部資產向丙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資金賬戶:_________;證券賬戶:_________。
三、丙方委托乙方對甲方上述資金賬戶及證券賬戶進行監管,乙方接受委托。甲方同意丙方及乙方對其賬戶進行監管。
四、乙方對上述資金賬戶及證券賬戶在其電腦系統內進行質押監管記載。
五、如甲方上述賬戶內資產總值低于_________萬元,甲方在接到丙方通知后應即時采取填補資金等措施。
六、若乙方未收到丙方出具的書面通知,不得為甲方已質押資金賬戶辦理資金劃出,不得為該資金賬戶下掛的證券賬戶辦理股票轉托管、撤銷指定交易、銷戶等導致甲方資產減損或轉出的手續,否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監管期間,甲方在本協議約束下可自由進行證券交易。
八、甲方不可撤銷地同意:如甲方賬戶內總資產低于_________萬元,丙方有權指示乙方賣出甲方證券賬戶內證券并禁止甲方基于上述賬戶的證券交易權。乙方同意予以辦理,但不承擔證券賣出過程中由價格變動及市場承接能力因素而造成的損失。
九、甲方不可撤銷地同意:如借款人屆期未還清借款,丙方有權僅持貸款行出具的.借款人未還清借款的證明,指示乙方賣出甲方證券賬戶內證券并扣劃甲方資金賬戶內款項至丙方指定的賬戶。乙方同意予以辦理。
十、乙方在收到丙方出具的申請書后,應及時為丙方提供資金及證券對帳單。
十一、如借款人屆時依約履行還款義務,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解除本監管協議。
十二、簽約時所打印之資金及證券對帳單作為本協議。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自簽約時即時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2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xx元(小寫:xx元),用于本借款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
第二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個月,即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息%,服務費xx元。
第四條還款
還款方式為到期以現金方式一次性還本,每月初支付當月利息。
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還款,均按照先還相關費用后還本的原則償還,相關費用系指利息、擔保費、違約金,甲方、丙方為追回借款本息、違約金等所有支出費用或其他約定的相關費用。
第五條提前還款
乙方提前還款需及時通知甲方及丙方,已繳納的擔保費不退還。(注:利息最低以十五天為限。例:未滿十五天,按十五天結算利息,超過十五天但未滿一個月則按一個月結算)
第六條罰息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借款,甲方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三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第七條借款擔保
丙方自愿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質押/抵押)擔保,第三人、借款人也可以向保證人(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質押/抵押)反擔保,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出借人、保證人債權的變化的,借款人應及時按出借人或保證人要求另行提供經出借人、保證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或反擔保。
第八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發生下列條款之一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 、借款人未完全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 、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 、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 、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 、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F 、發生第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 、在經營性借款中,借款人的經營實體拒絕或不配合出借人對其財務和經營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和檢查的;
H 、影響或可能影響借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借款人未按時按期足額償還借款本息,及其他產生的費用,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丙方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對未及時按期歸還本息的,由丙方代償還后,丙方可以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違約保證金,超過7天的,丙方可以采取一切強制措施向乙方及反擔保方追償。
借款人違約,出借人和丙方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及其他措施或由丙方用民間方式處理。
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所欠借款本息按月支付利息的二倍乘以違約天數。
第九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出借人和保證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索要和追索未償還的借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保證人(丙方)提供擔保,借款人和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條保證方式
A、丙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滿不能履行債務的或違約時,出借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B、丙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一般保證責任。如乙方在合同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清償借款本息且確定無力清償或違約,以至在合同經訴訟或仲裁,并就乙方財產經依法強制執行后仍不足以清償時,丙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超出丙方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的任何款項,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丙方的保證責任隨乙方履行合同還款義務或丙方代為償還或出借人因乙方違約收回借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十一條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保證期間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一個月內;出借人依據合同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一個月內。
第十三條丙方的代位求償權
丙方在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或反擔保人歸還丙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日千分之一)以及丙方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評估費、擔保費、律師代理費5%)和損失等。
第十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向丙方支付費用,并在簽訂合同之時一次繳清:
(一)擔保費:(二)違約保證金:
1、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后五天內向丙方清償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的全部款項。上述書面通知對乙方有法律約束力。超出五日的,丙方有權委托相關銀行從乙方的帳戶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必須承擔合同規定的債務(各)履行期屆滿(即還款期末)以后的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須符合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按照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
未經丙方同意,乙方不得處理任何向丙方抵質押的物品。
應甲、丙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丙方報送反映個人或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借款使用情況、項目進度情況等財務報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積極配合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否則,由此發生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需舉借新債或實施可能影響丙方作為保證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經營決策時,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企業若發生合并、分立、合資、合營、重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實行承包、租賃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轉制變更時,均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征得丙方的同意。同時丙方有權參與上述各種情形下清產核資和有關協議、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擬定。
10如需變更乙方的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信所、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等,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不得因此而影響丙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
11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實施出租、出售、轉移、轉讓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而損害丙方權益的行為。
12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將本企業抵押給丙方的抵押物向保險公司投保并交納保險費,并以丙方為保險第一受益人。
13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如改變借款用途),不得擅自將債務轉讓給第三人。
14乙方的其它義務: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丙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借款金額3%的違約金。如發生代償,乙方還應承擔自代償之日起日千分之一的利息。若因此給丙方造成其他損失,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含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一切費用)。
如乙方未及時按期交納利息,丙方將扣除部分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15天者,向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應承擔的全部費用,并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
如乙方到期未及時歸還本金,丙方將扣除全部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7天者,丙方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
質押抵押反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丁方)向丙方提供質押抵押物反擔保時,抵押人、借款人、反擔保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六條反擔保人(丁方)向丙方交納xx元(小寫:¥xx元)反擔保保證金,并提供丙方認可的質押抵押物。保證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三天內向丙方清償履行擔保責任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因實現債權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第十七條質押抵押反擔保范圍
質押抵押反擔保范圍包括:丙方在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八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的期間為合同約定的債務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十九條質押抵押反擔保方式: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物
質押抵押人、反擔保人自愿向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借款提供質押抵押反擔保物,質押抵押物詳見《質押抵押物清單》 。《質押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質押抵押物清單》對質押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丙方行駛代位權時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丙方質押抵押權的`效力及于質押抵押反擔保物產生的孽息、及其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質押抵押反擔保期間,質押抵押人或反擔保人是該質押抵押物和反擔保物的合法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隱瞞質押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共有、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質押抵押、出租等情況。未經丙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質押抵押物轉移、轉讓、出租、出售、贈與、再質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并不得實施降低質押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
由于質押抵押人或反擔保人的行為而使質押抵押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應在5天內向丙方提供新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鑒定、運輸、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質押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質押抵押物,保證質押抵押物的完好,質押抵押權存償期間,質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通知丙方并將質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借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丙方書面同意,并將質押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用于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和費用。
第二十一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物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質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抵押登記手續,質抵押登記證明在借款全部還清之前由丙方保管,質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質抵押人應辦理變更登記,乙方應予協助和配合。
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丙方協助乙方辦理注銷登記手續或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出質人應當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丙方,丙方驗收無誤后應當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證,質物的保管費由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二條質押抵押權的實現
在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乙方或反擔保方在3天之內仍未清償的,三方協商以質押抵押反擔保物折價優先受償,也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拍賣、變賣該質押抵押反擔保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質押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向借款人或反擔保人及有利害關系的人追償。
處分質押抵押反擔保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質押抵押的質押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在處分質押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第二十三條保險
當事人應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借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借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第一受益人為丙方。
第二十四條違約責任
2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丙方損失時,丙方按丁方反擔保金額的2%向丁方收取違約金,丙方將丁方交納的保證金扣轉為違約金,收歸丙方所有。丁方還應向丙方賠償所有費用。
2如乙方和丁方未及時按期交納利息,丙方將扣除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15天者,向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應承擔的全部費用,并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
如乙方和丁方到期未及時歸還本金,丙方將扣除全部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7天者,丙方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
其他條款
第二十五條轉讓
甲方或丙方行使代償義務后,可以無需征得借款人和反擔保人同意,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他人。轉讓時應當通知借款人和反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配合。第二十六條公證經協商同意,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不辦理公證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乙方、丙方、質押抵押人和反擔保人(丁方)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乙方、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或者丙方替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的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十七條獨立性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其他
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第三十條補充條款
本合同由各方共同申請公證機關出具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法律文書,如任何一方違約,則違約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并承擔強制費、評估費、擔保費、律師代理費5 %及其它實現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
本合同各條款,已經各方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各方已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共同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丙方)(公章):
反擔保人(丁方):
抵押(質押)物所有權人:
xx年xx月xx日
抵押質押物清單
抵押物清單
質押物清單
抵押(質押)物所有權人簽名:
xx年xx月xx日
質押擔保合同3
質權人:
出質人:
鑒于乙方依法擁有在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權,為保證還款,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質押。因此,雙方茲達成如下股權質押協議:
第一條有關各方
1.乙方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標的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2.標的公司是依法經批準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_元,總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條質押內容
乙方依法擁有在標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權,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作為其對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還款保證。
第三條質押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后至標的公司股權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或以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質押。
第四條乙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乙方茲向甲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乙方是標的公司_______%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人,并有權力、權利和能力將其擁有的上述股權依據本協議質押及轉讓給甲方;
2.乙方未在本協議項下擬質押及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3.乙方保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還清對甲方欠款,如到期無法償還,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甲方。股權轉讓協議另行簽訂。乙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標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確保甲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并成為標的公司的股東之一。
第五條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第六條爭議解決
1.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2.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判。
第七條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本協議的雙方蓋章簽字。
第八條生效和文本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并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述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其它約定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賬號: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人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 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質押財產清單
出質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質權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5
質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以下簡稱《委托合同》)及甲方與____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作為擔保人,向貸款人為借款人[()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年號(以下簡稱《主合同》)借款人民幣1萬元,為保證甲方的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委托,自愿為甲方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主債權類型及金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100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三.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1)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利、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由甲方代位支付,以及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賠償基金占用費..賠償基金占用費以被賠償的全部債務為基礎計算,從賠償后的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50%計算。
(2)委托合同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保證費。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金額、擔保率計算。
四.反擔保質押財產:乙方的工資收益權。
動詞(verb的縮寫)特殊事項: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同意借款人和貸款人變更主合同;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同意貸款人允許借款人延長還款期限;
4.甲方與貸款人協商,以“還舊債”的形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5.貸款逾期且甲方未按要求發出書面通知(貸款到期后30天內)。
(2)甲方可委托乙方所在單位從賠償(包括因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產生的賠償)的次月起,逐月從乙方的全額工資及其他合法收入中扣除,直至甲方的賠償資金全部付清。如果乙方變更工作單位,甲方將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扣款。如果乙方被裁員、辭職或辭退,即無工資收入,甲方將繼續依法申請落實乙方個人家庭財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在事件發生后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財產或合法收入為第三方債務提供擔保,或為自己或第三方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2.乙方工作單位、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不及物動詞違約責任:
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10000元的%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還應當賠償。
七.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某一條款,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由乙方自費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和借款人各執一份,乙方工作單位和貸款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地址:
乙方工作單位: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質押擔保合同6
出質人:
質權人:
第一條質押標的
乙方將其合法持有的出具的編號為倉單質押于甲方名下。
第二條質權生效
乙方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質押標的背書后交甲方占有,質權生效。
第三條擔保的范圍
本合同第一條所述質押標的對下述債務擔保:
甲方代向清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份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補償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對甲方產生的債務。
甲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受到的實際損失。
甲方為實現上述債權所支付的費用。
第四條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現持有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它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并擁有合法資產、經營業務;
乙方保證其質押于甲方名下的'倉單合法有效;倉單不存在任何所有權或處分權方面的爭議或瑕疵;
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已完成,且合法有效;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為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
第五條庫存管理
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乙方授權甲方在倉單質押期內甲方可對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進行檢查或提取樣品,并協助甲方完成。
第六條乙方義務
在本合同反擔保有效期內乙方應當履行下述義務:
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
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質押倉單所記載倉儲物的存放地點。
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出現毀損的乙方應當及時補足倉儲物。
乙方變更企業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公司類型,修改公司章程,或在財務、人事方面發生重大變化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并將有關資料報甲方備案;
第八條質權實現
下述條件成立時,甲方有權行使所質押的權利:
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償還借款,甲方承擔保證責任代其償還欠款;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違反合同約定所產生的違約金或因其違約行為對甲方所造成的損失,且拒絕支付違約金或賠償甲方損失;
乙方或第三人擅自處分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
當上述條件成就時,甲方有權將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以拍賣、變賣等方式進行處置,并以所得價款甲方優先受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由于乙方的過錯,造成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恢復或甲方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乙方因隱瞞質押標的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過抵押等情況,給各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約定或在本合同第四條中的任何陳述和保證被證明是不正確的或是具有誤導性的,并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乙方違反本條、項之約定的,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且向甲方支付乙方與于
簽定的編號為《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的%作為違約金。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條、項之約定,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且向甲方支付乙方與于簽定的編號為《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的%作為違約金。
甲方有權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條質權解除
完全履行《借款合同》及本合同所有義務后,甲方向乙方出具解除質押通知書并返還所質押的倉單,甲方對乙方的質權解除。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產生糾紛,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當然解除或終止;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或者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起生效,至本合同第二條所約定的全部債務清償完畢后終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定地:
質押擔保合同7
出質人: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傳真:
電話:
質權人: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傳真:
電話:
出質人:
質權人:
為確保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的的履行,保障乙方債權的實現,經甲方依公司章程通過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并授權,甲方愿意為債務人與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保證金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擔保方式
甲方以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專戶中的保證金提供質押擔保,并辦理登記止付手續。
甲方保證上述保證金專戶中的保證金不存在權屬爭議。
第二條保證金專戶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人民幣的保證金存入其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專戶,視為保證金交付乙方,質權設立。保證金擔保存續期間,甲方不得對保證金專戶內資金進行支用、劃轉或做其他任何處分。
保證金專戶名稱:保證金專戶賬號:
若擔保范圍涉及多筆債權,保證金專戶賬號明細見本合同第三條中的“保證金質押清單”。
第三條擔保范圍
債權本金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乙方墊付的有關費用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若擔保范圍涉及多筆債權,債權具體情況見下表“保證金質押清單”。
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乙方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乙方均有權直接要求甲方在其擔保范圍內優先承擔擔保責任。乙方對上述保證金專戶中的保證金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四條保證金擔保的.存續期間
保證金擔保的存續期間至被擔保的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五條被擔保的主合同的變更
甲方確認,乙方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的,視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甲方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延長債務履行期限;
增加債權本金金額。
第六條合同效力的獨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則甲方以保證金專戶中的保證金對于債務人因返還財產及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質押擔保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質押權不因甲方的任何變動而受影響。不受甲方或借款人合并、分立、重組、變更、股份制改造、隸屬關系的變更等因素的影響。
第八條孳息的收取
在質押期間內,乙方有權依法收取質押標的所生孳息。收取的孳息在優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后存入保證金賬戶作為質押物。)
第九條擔保權利的實現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從其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專戶中直接劃收相應款項:
主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債務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未受清償的;
根據主合同的約定乙方可以提前實現債權的其他情形。
甲方承諾,如本合同約定的保證金賬戶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凍結,甲方將提供其他乙方認可的擔保。
第十條違約及處理
甲方同意,如本合同約定的保證金賬戶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凍結,而甲方未提供其他乙方認可的擔保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在貴州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所轄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開立的賬戶中劃收任何幣種的相應款項,本條約定視同劃收的授權文件。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公章及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公章;
甲方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將保證金存入其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專戶。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
第十五條聲明條款
一、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向甲方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
二、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經營范圍、授權權限。
三、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并特別注意了本合同字體劃線的條款。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四、甲方有權簽署本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以“質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__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月日將抵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元。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_________________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押保管費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_________________
(1) 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抵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_________________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質押擔保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該抵押擔保借款合同,雙方保證嚴格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合同內容的貸款:
借款金額: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貸款利率:
借款用途:
第二條 乙方自愿以本人坐落位于 區
有房產權證第 號,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產為借款抵押擔保,該房產價值為 ,抵押權利價值為 ,債務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雙方約定事項如下:
當乙方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甲方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將抵押物作價、拍賣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償還;
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財產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乙方保管、使用并負責保養、保全。
《房屋他項權證》交甲方保管。
第三條 借款人承諾:
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如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為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保證抵押物系抵押人所有的合法財產;
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并承擔維護、保養抵押物所需費用;
接受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檢查、監督;
第四條 抵押權人承諾
按期、按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妥善保管《房屋他項權證》,待借款本息償還完畢后協助乙方一同辦理他項權利注銷手續;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貸款人各執一份,房管局執一份。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章并依法辦理他項權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 如雙方發生糾紛,抵押權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請解決。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定地點:
質押擔保合同10
質權人(貸款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證件種類: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和___________(貸款人)簽訂了___________借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借款___________元,出質人愿意以其提供的質押財產為借款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質標的
1.1出質人提供的質押財產是
動產□匯票□存單□倉單□公路收費權□股權□其它:___________。質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質物(動產或權利憑證)清單(以下簡稱質押物清單)為準。
1.2《質押物(動產或權利憑證)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質權人對質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質權人行使質押權的任何限制。
第二條擔保責任
2.1出質人擔保范圍為主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2.2出質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質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
第三條質物的移交
3.1本合同項下質物(動產或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應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保管,并對交付的質物(動產或權利憑證)及相關資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質權人收到后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
3.2借款人履行主債務后,質權人應當憑收押憑據及時將該質物(動產或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返還出質人。
第四條出質人的陳述
4.1出質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出質人為自然人的),或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4.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質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出質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質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4.4出質人對質物享有完全所有權或獨立處分權,若質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準。
4.5質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第五條出質人承諾與保證
5.1不以任何方式處分質物包括轉讓、贈予、設定擔保物權等。
5.2質物權屬發生爭議或者,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質權人,并按質權人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5.3質權人認為質物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的,出質人應按質權人的要求提供另行提供擔保。
5.4質物非因質權人保管不善給質權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5.5了解借款人借款用途,同意借款人按《提款申請書》說明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由于借款人可以循環借款和還款,借款人可能出現借新還舊情況,保證人同意借款人借新還舊。
5.6在不增加出質人責任的前提下,允許貸款人與借款人變更借款合同的條款。如果借款合同條款的變更,增加了出質人的責任,出質人在原合同條款約定的責任范圍內承擔責任。不因借款合同條款的變更而免除出質人的責任。
第六條質權人承諾
質權人承諾妥善保管質物,若因質權人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質權人在貸款歸還后30日內向出質人賠償。
第七條質權的實現
7.1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質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質物:
(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一《借款憑證》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及相應利息;
(2)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
(3)出質人為非自然人的,發生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出質人為自然人的,發生失蹤、死亡。
7.2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后所得的價款按如下處理:
(1)優先償還已到期的債務;
(2)借款人有尚未到期的債務時,清償后的余額存入質權人指定的保證金賬戶,債務到期時,質權人有權扣劃該款項。
7.3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后所得的價款清償債務后尚有不足的,出質人對不足部分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拍賣、變賣質物之日起兩年。
7.4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后所得的價款清償債務后,超出部分歸出質人所有。
7.5如協議以質物抵償債務,一切過戶費用及各種稅費均由借款人或出質人承擔。
7.6出質人出質的'有價證券、倉單、提單等兌現或提貨日先于債務履行期的,質權人可以在主合同到期日前兌現或提貨。
7.7出質人同意:被擔保的債權同時受其它擔保合同擔保的,質權人有權自行決定行使權利的順序,質權人有權直接行使質權而無需先行向其他擔保人主張權利;質權人放棄在其他擔保合同下的擔保物權或其權利順位或變更擔保物權的,出質人仍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而不免除任何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出質人在本合同中作虛假陳述或質物有瑕疵沒有充分說明,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8.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辦理公證的,經公證機關公證后即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逾期不還款,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9.2未辦理公證的,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解決方式為:
□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成立和生效
10.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出質人為自然人的,簽字生效。
10.2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0.3本合同各條款效力獨立。部分條款無效,其余條款繼續有效。
10.4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質押部分無效或合同有效但約定質物的質權未設立、無效的,出質人對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附則
12.1出質人已認真閱讀了借款合同和本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特別是劃線部分已充分協商和了解,對合同條款無異議。
12.2本合同一式份,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公證機關、質物登記機關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解釋權歸貸款人所有,貸款人的解釋為最終解釋。
質權人(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出質人(公章/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作為質押,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本人在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本合同為主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定權利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質押權利擔保的范圍
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
第四條出質權
本合同項下用于出質的權利為出質人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權利期限為:_____個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質權的實現
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時未受清償的部分,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依法行使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收益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乙方依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在質權受到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并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原質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甲方償清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后,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押權,并從處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的家庭財產總額已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甲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開戶金融機構及帳號:___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
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下稱借款人)簽署的榮_________年委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委托擔保合同》(以下稱委托合同),以及甲方與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____農信社_________年保字第_________號《保證合同》,甲方作為擔保方為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的貸款提供信用擔保,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農信社_________年借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
為確保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經借款人全體股東同意,自愿將其在借款人持有的股份質押給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類型及金額:
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署的上述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元。
二、債務履行的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同意以其在重慶市峰高水泥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股份的具體情況詳見本合同下的《質押財產清單》(附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為借款人清償的所有債務,包括本金、利息、復利、違約金、實現貸款人債權和甲方擔保債權所需的費用等,以及借款人應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按照代償的全部債務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50%進行浮動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規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度及費率進行計算。
五、質押財產移交的日期:
乙方將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縣工商局辦理股份轉讓登記手續,以便將甲方記載為借款人的股東。
六、其他特別約定:
(一)股份轉讓的相關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不得隱瞞質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質押權等)。
(三)質押股份在質押期間所產生的孳息歸甲方所有。
(四)當甲方為借款人代償后,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10日內協商處理質押股份的折價、拍賣或變賣,乙方需積極配合。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應優先償還甲方(實際款項為拍賣或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償還,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追索不足部分;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清償甲方的余款歸乙方所有,清償后15日內支付給乙方。
(五)借款人還清上述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后,甲方將在15日內將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質押股份按原價再轉讓回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上述擔保貸款金額萬元的%作為違約金。如違約方對對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違約方還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爭議或需變更,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抄送貸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14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 號: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 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根據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借款協議》(以下簡稱主合同)的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為確保主合同中甲方的有關權益,現乙方以其有權處分的(依法有權處分的) (以下稱質押物)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現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保證及聲明
一、 乙方保證自己是本合同項下權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二、 向甲方提供權利質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 乙方保證設立本合同項下權利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也無其他設定質押權的情況。
四、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以致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
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五、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并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一、 主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了保證義務所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損失等;
二、 主合同中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損失費用以及擔保費本息等;
三、 實現債權的費用(如:實際發生的律師代理費、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資產評估費、資產過戶費用、交通費、打印費、差旅費等)。
第三條 質 物
一、質物事項
(一)名稱:
(二)數量、質量:
(三)狀況:
(四)所有權歸屬:
(五)其他:
二、如果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除基金份額和股票外,其他股權應當注明: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乙方以股權出質的應取得 各股東的書面同意,并將股東會同意質押的決議及出資證明書交甲方保管,同時還須出具乙方股權出質已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的證明。
三、質物的質押價值依據雙方認可的 出具的《評估報告》,評估價值為 ,也可依據雙方認可的權利憑證上標明的價值,價值為 ,雙方商定質物的權利價值為 。
四、對質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甲方依本合同第五條對質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甲方行使質權的任何限制。
五、乙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即日內將質物的權利憑證和相關有效證明及資料經甲、乙雙方確認后,由乙方交與甲方保管,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
第四條 質押登記
一、權利質押需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由乙方提請到有關質押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三、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的,甲乙雙方應到有關質押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辦理變更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四、債務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一、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或債務履行期限未滿但甲方已代償的,或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一、二款之約定,甲方與乙方協議將乙方出質的權利憑證兌現價款受償或提存,也可與乙方協議以質押的權利折價、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所得的價款受償或提存;協議不成的,甲方可請求人民法院將權利憑證兌現或提存或將質押的財產權利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受償或提存。
二、質權人對質押的權利處置所得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質押反擔保債權的范圍為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擔保范圍。質物處分后,其款項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三、如果是股權轉讓,出質人各自股權依本合同轉讓給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第三人,屆時,本合同自動作為股權轉讓合同,合同涉及到的股東會質押決議自動作為股東會同意轉讓決議。但當質權因質押標的的股權為零或零以下負數而消滅時,終止股權轉讓,乙方對本
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反擔保范圍應以其他財產給甲方清償。
四、出現特別情況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甲方有權依法處分該質物。
五、甲方依據上述約定處分質押的權利時,乙方(關聯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利憑證及其所有權的有效資料。
二、 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鑒定、評估、登記、過戶及訴訟的費用。
三、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做出贈與、轉讓、許可他人使用、再質押或任何其他方式的處分。但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轉讓、許可他人使用的除外。乙方轉讓、許可他人使用質押權得所得的價款,應當向債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向甲方提存。
四、 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發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等變更情形,應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
五、 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六、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新的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七、 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質押期間對質押權利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八、 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一)乙方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二)經營范圍及注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三)破產、停業停產、歇業、解散;
(四)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五)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六)權利權屬發生爭議;
(七)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發生上述(一)至(四)項的情形時,應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發生上述(五)至(七)項中任何一項情形的,應在事后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九、 乙方清償了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反擔保范圍的全部款項后,有權要求甲方協助辦理解除本合同項下質押。
十、 對出現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約定的任何一種情形之一的,乙方保證做到與甲方協議對質押財產直接進行拍賣、變賣或折價處置。
十一、 其他: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利,并從處分后的價款中優先受償或提存:
(一)債權人依據法律法規或借款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已由甲方代乙方清償的,甲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的權利;
(二)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停業停產或宣告解散、歇業或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三)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擔保貸款利息或擔保費,或甲方雖未代償但乙方未能清償到期貸款本金或利息,或乙方未能履行擔保物權所擔保的任何其他債務;
(四)已對乙方啟動或即將啟動破產或清算程序;
(五)其他擔保物權人已對該擔保物權所及乙方的擔保財產啟動或即將啟動執行程序或者扣押乙方擔保物以實現留置權;
(六)乙方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在其正常經營活動之外未經授權轉讓擔保物權所及的財產,或乙方違反擔保合同的規定在擔保財產上為另一債權人設立擔保物權;
(七)乙方有其他危及擔保物權安全情形。
二、因不能歸責于甲方的事由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或者價值明顯減少,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并與乙方通過協議將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三、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防范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如第三方侵害發生,甲方有權提起訴訟排除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轉讓、贈與給第三人的,其轉讓、贈與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質押的權利行使權利。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再設立任何形式質押,其質押行為無效。
六、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七、甲方處分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所得,不足以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依法另行追索;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甲方將剩余部分還給乙方。
八、在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解除本合同項下的質押。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動產質權自交付時發生效力,權利質權自乙方將權利憑證移交于甲方占有時設立;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完畢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到有關部門辦理完畢出質登記時設立,至清償了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其他費用,同時又清償了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質押反擔保范圍內的全部款項之日終止。
二、 本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押反擔保的相關責任。
三、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補充、修改、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約定的其他條款
一、 乙方應及時、全面、準確地向甲方披露其關聯關系及關聯交易。乙方不履行上述信息披露義務及其關聯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并可能對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產生不利影響的,甲方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救濟措施:
(一)乙方的關聯方財務狀況惡化;
(二)乙方或其關聯方被司法機關或稅務、工商等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采取處罰措施;
(三)乙方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控制或被控制關系發生變化;
(四)乙方的關聯方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
(五)乙方的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中異常變動或涉嫌違法犯罪行為而被司法機關依法調查或限制人身自由;
(六)乙方關聯方發生的可能對乙方產生不利影響的其他事項。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本條中的關聯方是指:
(一)乙方直接或間接地控制的其他企業,或直接或間接控制乙方的其他企業,以及與乙方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其他企業;
(二)乙方的合營企業;
(三)乙方聯營企業;
(四)乙方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五)受乙方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
本條中的其他詞語與 《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的相同詞語具有同樣含義。
二、 其他:
第十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的雙方義務和責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財力等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合同、文件的無效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發生合并、分立等變更情形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保證與聲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五款和第四條、第六條約定的,甲方除要求乙方依約定履行外,還可要求乙方按所獲擔保貸款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三、 如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生效或無效,乙方應在原質押反擔保范圍內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按擔保貸款總額的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并且甲乙雙方均可直接采取訴訟程序維護各自權益。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提 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乙方確認了所有條款。
第十四條 文 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各送 備案。
本合同附件: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質押擔保合同15
本質押擔保合同由以下三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簽署:
甲方(出質人):
居民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家庭住址:
乙方(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股權質押合同聯系方式:
住所:
丙方(債務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住所:
鑒于:
1、丙是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甲系丙之股東,持有丙【_______】%(合計【_______】萬股)的股份;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條款和條件,甲擬將其所持有的【_______】股份中【_______】股(以下簡稱“標的股份”或“出質股份”)出質,為丙接受乙提供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及企業全面提升咨詢服務提供質押擔保。
3、乙和丙已簽訂《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及企業全面提升咨詢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服務協議》”)。現乙作為質權人接受前述質押物,并簽署本合同。
基于上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甲、乙、丙三方簽署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本次質押擔保之主債權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及企業全面提升咨詢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服務協議》”)項下,雙方約定的丙向乙支付的居間服務費【_______】,咨詢服務費【_______】。
二、主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丙履行債務的期限為《服務協議》的存續期間。
三、質押財產
3.1甲同意將其持有的標的股權出質,為丙接受《服務協議》約定的服務事項提供擔保。
3.2質押財產包括出質人提供出質的股權以及前述出質股權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質押登記有效期內產生的送股、轉增股、發放的現金紅利或其他現金收入)。
3.3根據本合同的相關約定,發生追加或釋放質押財產情形的,則質押財產的范圍應進行相應的變更。
四、質押擔保的范圍
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丙接受《服務協議》所支付的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費、利息、及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五、股權質押登記和變更
5.1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_______】日內,將出質股份在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保管,并同時將出質股份于工商登記部門辦理登記手續,自工商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質權生效。
5.2除非滿足本條下述條件之一,否則標的股權不得轉讓:
(1)甲與乙協商同意,且甲轉讓標的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2)該等轉讓行為不會導致標的股權的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且受讓方同意替代出質人繼續履行股權質押擔保合同相關條款;
該等轉讓行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規定。
六、質權的行使和實現
6.1如丙未按期清償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費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或實現債權、質權的合理費用,乙應當在丙方逾期履行相關債務之日起通知甲,甲可在收到通知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提議以協議方式實現質權,包括協議以質押財產折價、或協議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價款使質權人優先受償。乙可以與甲協商確定的方式行使質權。如甲在收到通知之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沒有提議以協議方式解決的,或者乙不接受甲提議的,乙可以通過訴訟、仲裁等相關司法程序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程序實現質權。
6.2甲可以在丙逾期履行債務之日起請求乙行使質權;乙在收到甲的上述請求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沒有答復的,甲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質押財產。
6.3乙在依照股票質押擔保合同規定的條款行使質權時,應甲的要求應當向甲提供相應充分、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七、質押物價值發生變化的后續安排
在質權存續期內,標的股權的'市場價值(以第三方估值為準)持續6個月低于未清償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費本息總額的110%,乙有權要求甲在30個工作日內追加擔保以保證擔保價值不低于未清償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本息總額的110%,甲應當按照本條約定追加擔保,追加擔保的具體方式包括甲或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和/或用財產提供抵押和/或質押擔保。如甲無法按時追加相應擔保的,乙有權對質押財產進行拍賣、變賣,并在清償償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費本息并
扣除其他相關費用后將所得價款依法進行提存,甲應同意乙對標的股權進行的該等處置并給予積極配合。
八、費用承擔
股權質押擔保合同項下可能發生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評估、公證、登記、保管、提存、拍賣等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承擔。
九、合同各方及利益相關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的權利和義務
(1)標的股權質押期間,甲仍享有標的股票的表決權。
(2)標的股權質押期間,甲仍享有新股優先認購權。
(3)若丙未按期清償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或實現債權的合理費用,乙要求行使質權的,甲有權在質權實現后依法向丙進行追償。
(4)甲在本合同所述質押期限屆滿或發生其他質權解除情形后,方可注銷質押登記。
(5)甲有義務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協議的約定占有、使用、收益或處分該等標的股權,并確保標的股權在質押期間不得出現爭議、被查封、被扣押等可能對質權實現產生障礙的情形。如果出現導致質權不能實現的事實出現時,甲必須另行提供擔保。
(6)甲欲將質物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時,有義務依據本合同之約定履行通知乙,取得乙的同意及將處分質物所得之對價進行提存等程序,不得損害乙的正當權益。
(7甲有義務配合或協助乙辦理相關質押登記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與質權相關的各項權利。
9.2乙的權利和義務
乙應當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配合辦理質押登記手續
十、聲明和承諾
10.1甲聲明并承諾如下:
(1)甲簽署本合同是出于甲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等情形;
(2)甲合法擁有出質財產,不存在權屬糾紛或潛在糾紛,截至股權質押擔保合同簽署之日,出質財產未被設定擔保或采取強制措施;
(3)股權質押擔保合同生效后,如因甲的財產狀況發生變化,或者甲涉及任何訴訟、仲裁、政府部門的調查、行政處罰案件,或者甲所持有丙的股份被司法凍結等導致出質財產受到或可能受到損害的情形,從而可能影響甲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甲應立即通知乙;
10.2乙聲明并承諾如下:
(1)乙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承諾并保證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在本合同簽署之時任何中國法律或任何法院或政府機構發出的任何判決或命令或其自身的章程;不會違反其為締約一方的任何合約、承諾或其它文件。
(2)乙保證其將按照本合同之約定履行對質物的持續關注義務。
(3)乙保證將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職責和義務。
十一、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署后,任何一方(違約方)未能按本協議的規定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其做出任何的聲明、保證及承諾被證實為虛假,則應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對另一方(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二、合同的生效
12.1股權質押擔保合同自甲、乙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12.2投資者認購、持有、受讓丙公司股份的,即視為其接受股權質押擔保合同規定的所有內容且無任何異議。
十三、合同的變更
13.1甲和乙可以根據以下事項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
(1)澄清有歧義的條款;
(2)校正或補充本合同中的瑕疵條款或與本合同其他條款相沖突的條款;
(3)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本合同條款進行適當修改或補充。
13.2若出質人在質押期間發生主體變更的情形,則繼受質物或出質人權利義務的主體將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四、合同的終止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所述質權消滅:
(1)丙已經按照《服務協議》約定按時足額償付全部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費本息;
(2)乙已經依據本合同之相關約定實現質權;
(3)乙同意放棄質權及/或變更擔保方式;
(4)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質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所述之質權消滅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除非發生上述質權消滅之情形,或經甲和乙協商一致,本合同不得隨意撤銷或終止。
十五、爭議的解決
15.1本合同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異議的解決,受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約束。
15.2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若出現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各方應盡量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予以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15.3在訴訟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項外,本協議應繼續執行。
十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出質人):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質權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債務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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