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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擔保合同

    時間:2025-10-27 09:32:34 擔保合同

    擔保合同15篇【經典】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擔保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擔保合同15篇【經典】

    擔保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鑒于: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20__年月日簽訂了編號為[20__]字第10103號的《抵押合同》,并其他未盡事宜簽訂補充協議,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關于免責聲明

      該筆擔保貸款在貸款期限內形成的一切債權(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等),以及因該筆貸款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均與丙方無關。

      第二條關于乙方權利及義務

      根據借款人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稱債務人)與甲方簽訂的編號為“[20__]字第10103號”《委托擔保合同》和甲方與*銀行簽訂的“(20__)年保貸字74號”《保證合1

      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人追加人民幣叁佰萬元整流動資金貸款“(20__)年流貸字74號”《流動資金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茲乙方受借款人所托同意以反擔保保證人的身份自愿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并與甲方簽訂本《反擔保抵押合同》。乙方抵押期限界滿之時,債務人未能履行甲方擔保債權,乙方所有丙方承租的門面房租由甲方收取,直至債務人履行債權,還清甲方擔保貸款及其追償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如乙方與丙方已經簽訂的租賃合同,已超過門面房屋抵押權期限,并已支付租賃期間的所有房租費用,乙方應將超出抵押期限門面租金支付給抵押權人甲方所有,直至債務人履行債權,還清甲方擔保貸款及其追償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第三條關于丙方權利及義務

      丙方在乙方抵押期限界滿之時,債務人未履行債務,丙方自愿承諾主動將房租及相關費用交給甲方,直至債務人履行債務,還清甲方擔保貸款及其追償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第四條三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應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及承擔相關費用。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由三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則通過地方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五條本協議與《抵押合同》獨立存在,互不影響其效力。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經當事人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抵押權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財產共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簽章)

      本協議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2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以下簡稱借款人/委托人)與乙方簽署的編號為_的《委托擔保協(以下簡稱債權人/受益人)的?貸款?(貸款/履約/其他)提供擔保,現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財產抵押給乙方作為反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抵押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項下反擔保的主債權:為借款人/受托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債權人/受益人所申請的期限為?金額為?人民幣?(幣種)議書》(以下簡稱協議)中的規定,因乙方為?(以下簡稱借款人/委托人)向元的?貸款?(貸款/履約/其他)。

      第二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附后)

      名稱:。產權證書編號/車輛登記證書編號:,車駕號:。面積/數量:。抵押物評估值:。所有權人:。所在地:。

      第三條、本協議下的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中的(幣種)人民幣(金額)$萬元和其產生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如本協議下抵押物的最終變現價值大于前述反擔保的金額時,?甲方承諾在抵押物實際變現價值的范圍內對反擔保的主債權承擔責任。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債權人/受益人償還擔保債務之日后兩年止。

      第五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之抵押物依國家法律規定擁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該抵押物在本協議達成之前未設定抵押,在抵押給乙方的期間內亦不再設定抵押,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書原件交由乙方保管。該抵押物所有權證書原件甲方保證于本協議簽訂之時交于乙方。

      第六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或處分權,甲方保證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爭議、被監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實現抵押權的情況。同時,甲方保證抵押物上也未設立任何抵押權或質押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第七條、抵押物總值為(幣種)人民幣(金額)?萬元,按抵押率100%(百分之百)折算,可暫作抵押反擔保價值人民幣(幣種)?萬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八條、在抵押期內,甲方應對抵押物辦理財產保險。抵押期內,該筆保險的唯一受益人為乙方,投保期限至少應長于乙方開具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的有效期六個月,并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條、如果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定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承擔代償責任的,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二十一條規定之方式折價、變賣、拍賣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并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第十條、在抵押物發生滅失、毀損、被征用或者其他損害的情況下,乙方(即抵押權人)有權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者其他款項優先受償。如果上述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款項不足以擔保乙方債權的,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與不足部分價值相當的擔保物。

      第十一條、本抵押協議書及有關資料,乙方認為有必要的,應經公證機關對其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公證。本協議書項下的抵押物依法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日內到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十二條、抵押物的咨詢、公證、見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負擔。?第十三條、凡屬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甲方負責保管。在抵押期內甲方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拆遷、出租、出售、互易、轉讓、贈與、清償、出資、重復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如經乙方書面同意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甲方應將其取得的全部價款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轉入乙方賬戶。處分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甲方必須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否則無效。

      第十三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耗,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在抵押期間,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或其他影響抵押物價值變化的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并限在____日內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其他經乙方認可的等值的財產(凈現值相等)作為抵押物。甲方違反本約定的,乙方有權提前實現抵押權。

      第十五條、在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立即行使抵押權:

      1.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定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2.委托人/借款人未按照與乙方簽訂的《委托擔保協議書》履行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4.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停業、歇業、申請破產、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的;

      5.委托人/借款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權人債權登記的情形;

      6.委托人/借款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將無法償還主合同債務

      7.委托人/借款人下落不明或變更住所致使乙方無法向其主張權利的

      8.甲方無力保持抵押物的完整和良好狀態的;

      9.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其他事件。

      第十六條、處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在內)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從處理抵押物所得多于擔保債權的價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均應賠償守約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守約方因處理該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律師費損失在內的一切損失。

      第十八條、甲方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九條、本抵押協議不因主合同和《委托擔保協議書》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本抵押協議不受主合同效力影響,本抵押協議始終有效。若有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雙方,在達成新的協議之前,本協議仍然有效。

      第二十條、甲方同意乙方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方式實現抵押權:

      1.以抵押物折價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可與甲方協議,按協議價格受償,也可按照乙方委托的具有相應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的價格受償。甲方對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和該機構作出的評估價格不提出反對或異議。

      2.以變賣抵押物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可自行或委托甲方或中介機構找買主,也可標售抵押物。變賣價格的確定,適用本條前款的約定。

      3.以拍賣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有權委托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具備相應資格的拍賣企業拍賣抵押物,甲方對乙方選定的拍賣企業不提出反對或異議。乙方可按屆時未清償的主合同的債務總額或不低于該數額?%的比率提出拍賣保留價,也可不提出拍賣保留價。凡依此進行和成交的拍賣,甲方同意接受。如拍賣未成交,乙方有權委托該拍賣企業或其他拍賣企業再行拍賣。

      第二十一條、甲方保證乙方為上述抵押反擔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權利。若甲方對提供的上述反擔保抵押物在本協議書簽訂前或簽訂之后有重復抵押、再抵押、轉讓、轉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為,則甲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以下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爭議: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抵押協議按以下約定的方式生效:

      1.甲方(抵押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XX后生效。

      2.甲方(抵押人)是法人的,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XX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特別提示:乙方已將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向甲方做了提示,并應甲的要求在本協議中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協議的每一條款均進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已做了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地址:地址:

      聯系人/電話:聯系人/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3

      甲方:xx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丙方: (乙方提供第三人擔保時適用)

      地址: 聯系電話:

      各方經友好協商,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

      乙方與XX市 銀行已于 年 月 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為 ),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乙方借款本金的75%,即 萬元人民幣。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愿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

      (選擇一項或兩項):

      □ 以其自身擁有所有權的實物為甲方的上述擔保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形式

      (僅限抵押或質押);

      □ 提供丙方為反擔保人,反擔保形式為 (抵押、質押或保證)。

      第二條 釋義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于擔保的法律規定,反擔保人亦即擔保法規所稱的擔保人,

      根據選擇反擔保情況,本合同中反擔保人指乙方或丙方或乙丙兩方。如無特指,以下所稱的擔保與反擔保為用義語。

      2、本合同所稱擔保期間指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3、本合同所稱擔保財產指對抵押物、質押物及質押權利的通稱。

      第三條 擔保物狀況

      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或質押物情況如下:

      1、乙方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乙方提供擔保物清單》;

      2、丙方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丙方提供擔保物清單》。

      第四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如由丙方提供保證,則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五條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所有律師費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六條 擔保財產的占有、保管、使用及處分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依所有權歸屬由反擔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擔保財產的權利憑證正本應由甲方保管。反擔保人同意隨時接受甲方對擔保財產的檢查、評估。

      2、乙方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擔保財產,確保擔保財產的安全、完整、有效并處于正常適用狀態。

      3、擔保期間,反擔保人對擔保財產不享有獨立處分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擔保財產。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換、轉移、轉讓、拋棄、隱匿、發包、贈予、再擔保、重復擔保、托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合作、入股等處分方式。

      4、擔保期間,不論是否出現不可抗力,如發生擔保物價值減少或面臨減少、毀損、滅失時,反擔保人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負責盡可能恢復擔保財產價值。如在30日內無法恢復足擔保財產價值,反擔保人需另行提供、補足與減少及滅失價值相當的擔保財產,并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

      5、擔保的效力及于擔保財產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6、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面以拍賣、協議折價、變賣擔保財產等方式處分擔保財產:

      (1) 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2) 反擔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3) 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定;

      (4) 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解散、關閉、歇業、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5) 反擔保人非法使用擔保財產或擅自改變擔保財產正常用途。

      甲方處分擔保財產時,可視情況通知或不通知反擔保人。如決定通知反擔保人,反擔保人需按通知要求無條件配合甲方辦理處分擔保財產的過戶、變更登記等手續。

      第七條 擔保登記及費用承擔

      1、依法應當辦理擔保登記的,在甲方配合下由反擔保人負責辦妥擔保登記手續并將獲得的相關登記文件交由甲方收執。

      2、反擔保人應確保在擔保期間擔保登記持續有效。

      3、如應擔保登記機關要求需另行簽署申請書、合同等相關文件,若該等文件與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為準。

      4、有關本合同所涉及公證費、擔保登記費、維持費、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稅收等費用,概由反擔保人負擔并支付。如反擔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導致甲方墊付時,反擔保人應及時向甲方清償。

      第八條 獨立擔

      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九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 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 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擔保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貸款,現委托乙方為其保證人。根據《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

      一、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借款合同》(貸款本金:人民幣10000元,貸款期限:個月,貸款利率: )中約定的債務,以及因甲方違約導致的所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委托保證期:保證借款合同約定的本金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二. 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宜另行訂立合同。

      三. 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在與貸款人簽訂相應的擔保貸款合同時,應以轉賬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大寫)。

      四. 甲方以資金到位x%的轉賬形式或委托付款人從貸款中轉賬支付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應按以下原則操作:

      1. 風險保證金所有權屬于甲方,來源于甲方對貸款人的`貸款,貸款利息由甲方承擔;

      2. 清償乙方為甲方承擔的補償性債務;

      3. 支付違約金、賠償金和滯納金;

      五.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主合同,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屬于甲方違約;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下列違約金額:

      六.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合同。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判決不應通過協商解決。

      七.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x年xx月xx日

    擔保合同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保證人及第三方(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省________市 (區/縣) 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商鋪。

      2、甲方告知乙方該房屋 (已/未)設定抵押。

      二、租賃用途

      1、乙方租賃上述房屋用于經營________ 加盟店,非經甲、丙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用途。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變房屋用途的情況下,以承包、轉租等形式變更實際承租人,但不影響甲、乙之間的租賃合同關系。

      3、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或丙方不得將房屋擅自對外轉租。若乙方擅自對外轉租的,丙方有權接替乙方作為該房屋的承租人。若丙方仍然對外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交付日期、合同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交付房屋,該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若甲方未能在交付日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則乙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內將乙方已支付(若有)的保證金雙倍(無息)退還給乙方,并將乙方已經支付的租金雙倍一并退還乙方。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

      四、租金及其他費用的支付

      1、甲、乙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計算租金:

      該房屋租金每天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合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年租金 元;在 年后年租金遞增 %,為人民幣 元。

      2、租金每 (月/季度/年)計收一次,乙方于每檔租期開始日起的 個工作日內,在收到甲方開具的發票后向甲方支付房租。第一期租金乙方在 年 月 日支付甲方。

      3、租賃期間,因乙方使用租賃房屋所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收到相關職能部門的賬單后支付。

      4、甲方提供以下銀行信息供乙方按時繳納房租:

      銀行賬號:

      開戶人:

      開戶行:

      五、保證金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計人民幣 元。甲方收取前述款項后,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2、租賃期限屆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終止,乙方交還甲方正常使用狀態的房屋后二天內,甲方將保證金無息返還乙方。

      3、因乙方原因導致第三方對乙方的投訴、索賠或任何形式的權利主張,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六、裝修免租期

      1、乙方可享受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裝修免租期。

      2、裝修免租期內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乙方仍應繳納該期間使用房屋所發生的其他費用。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內,乙方必須保持該房屋的可租用及安全狀態(除自然損耗外)。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2、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3、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盡快進行維修。如甲方在合理的時間內未進行修復的',則乙方有權自行維修,費用由甲方支付。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甲方提供該房屋內水、電滿足乙方的經營需要,確保正常規范的排污系統,提供三相電電容不低于 KW;預留 個空調位置。

      八、裝修

      1、若乙方在該房屋交付后需對該房屋進行裝修的,由乙方自行負責實施。乙方同意自行處理施工過程中非因甲方原因所導致的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事故。

      2、在租賃期內,政府主管部門對乙方在該房屋的裝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設施等,提出任何書面整改要求,乙方須按照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整改。

      九、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租賃期屆滿合同終止,乙方將正常使用后的房屋返還甲方,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應對租賃物內的裝修予以評估作價后,對乙方的裝修損失進行補償。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不得主張裝修損失。

      2、乙方如在搬離過程中造成租賃物主體結構損壞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十、特別約定條款

      1、丙方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應當承擔的全部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租賃關系終結時,甲方與依據本合同確定的合同相對人各自依法履行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后合同義務。

      十一、解除、終止本合同的條件

      1、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可變更、解除本合同,各方互不承擔責任。

      2、租賃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各方互不承擔責任:

      ①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②該房屋因社會公益被征用的;

      ③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納入城市拆遷范圍的;

      ④該房屋因不可抗力毀損,滅失或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合同任一方欲提前解除租賃關系的,應當提前1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雙方應當在擬終止租賃關系之日前辦理房屋的交接,因一方原因導致無法或逾期辦理交接的,該方應當對擴大損失部分承擔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1、甲、乙、丙三方同意,在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相對方支付相當于同期月租金的 倍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①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②甲方未及時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導致乙方在租賃物內無法正常經營的;

      ③其他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租賃物內正常經營的;

      ④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租金,連續拖欠超過 個月,且經書面通知丙方壹個月后仍未收到拖欠房租的;

      ⑤因乙方原因導致租賃物主體結構損壞,無法繼續使用的,丙方亦不愿意接受的。

      2、若乙方違反第二條之規定,或發生如下情況之一的,丙方有權取代乙方成為該房屋的唯一合法實際承租人,丙方行使該權利的,自丙方書面通知甲方送達之日起即告生效:

      ①乙方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②乙方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強制措施的;

      ③乙方發生重大財務問題,可能影響乙、丙雙方之間的加盟關系的;

      ④乙方在經營加盟店期間有違法經營情況,被行政部門行政處罰的;

      ⑤乙方經營之加盟店嚴重虧損,丙方認為有必要收回加盟權自行經營的; ⑥乙方違反加盟合同約定或丙方公司規章制度,與丙方發生法律訴訟的;

      ⑦乙方單方欲終止租賃關系的;

      ⑧其他丙方認為有必要收回加盟權的情況。

      十三、稅費、規費承擔

      1、甲方、乙方應依照法律規定各自按時繳納稅收和有關費用。

      2、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印花稅、登記費及一切附帶手續費(如有)將由甲方與乙方各負擔一半。

      十四、郵寄

      1、依據本合同規定及本合同有關文件而發出的所有通知、單據均采用書面形式,并用快遞或掛號發至對方。

      2、使用快遞發送的,在發出后視為收訖;使用掛號信發出的國內郵件,在掛號信寄出五日后視為收訖;國外郵件,在掛號信寄出三十日后視為收訖。

      3、雙方的聯系地址為本合同上所列地址,任何一方變更地址,應及時以掛號信形式通知另一方,因一方疏于通知而導致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十五、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由甲方負責向房屋所在地區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附件。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電話: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6

      什么是擔保合同?

      擔保合同是指為保障債權的實現由當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設立的合同。

      從擔保合同的性質看,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擔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擔保主債合同的實現,由此可見,若沒有主債合同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設立擔保合同。因此,擔保合同必須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為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而且與之共始終。

      如何認定擔保合同的效力?

      擔保合同效力的認定主要是從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擔保合同的主體、客體和內容是否合法妥當等幾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當主合同無效時,擔保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自然也無效。若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另有約定(比如約定為不得撤銷的擔保),則按當事人約定的內容來處理。

      其次,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如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國家禁止為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為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為保證人都應認定為無效。

      第三是擔保合同的'客體若是違背國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會利益也應認定為無效。例如,不能以人身為標的設立擔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確規定不能作為抵押物的財產作為擔保合同的標的;如以土地所有權作為抵押標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的內容如違背法律或有害社會公共秩序應為無效,如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就砍下債務人的一支胳膊,這樣的擔保合同無效。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其民事責任的承擔應依據當事人各方的過錯程序予以確定,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都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以上就是本次小編整理帶給大家的有關分公司簽訂的擔保合同效力如何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擔保合同7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

      負責人:

      電話:

      傳真:

      甲方同意作為出質人,為__________ (在編號為_____)授信合同項下的債務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質押標的

      (一)質押標的為甲方在乙方開立的特定保證金賬戶內的全部現金存款,具體金額以乙方的對賬單為準。

      (二)甲方應在乙方開立特定保證金賬戶:

      (三)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將甲方的款項作為保證金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特定保證金賬戶。

      (四)保證金將一次或陸續存入而混合成為一份不可還原分割的保證金,用于保證被擔保人在編號為 授信合同項下的債務能夠得予全數償還。保證金一旦存入該特定賬號,即行凍結封戶,不得支取,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五)甲方為被擔保人提供不可撤銷擔保責任,保證金與授信額的比為_____%.

      (六)乙方將對上述保證金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____利息計付給甲方,并將利息存入保證金賬戶作為質押物的組成部分,為被擔保人提供不可撤銷擔保責任。

      第二條 質押擔保范圍

      甲方同意將存入乙方保證金賬戶的全部保證金質押給乙方,作為對被擔保人在編號為 授信合同項下的債務能夠得予全數償還的擔保,具體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被擔保人在授信合同項下的債務本息及公證、評估、拍賣、訴訟、律師代理費等所有費用。被擔保的乙方債權未清償完畢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取和使用保證金。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質押權不因甲方的任何變動而受影響。不受甲方或借款人合并、分立、重組、變更、股份制改造、隸屬關系的變更等因素的影響。

      第四條 質押標的的交付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標的和權利憑證由乙方占有和保管。

      第五條 孳息的收取

      在質押期間內,乙方有權依法收取質押標的所生孳息。收取的孳息在優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后存入保證金賬戶作為質押物。

      第六條 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占管質押標的或有關權利憑證。

      (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讓、兌現、再出質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標的;經乙方同意,甲方轉讓、兌現質押標的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務。

      (三)甲方確認為本合同項下設置質押擔保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權利憑證等均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甲方確認乙方給予借款人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授信合同的履行,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應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應視為對本合同項下規定的乙方權利的放棄。

      第七條 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一)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甲方董事會/股東會決議同意或甲方財產共有人同意。

      (二)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保證金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保證金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三)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于乙方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四)本保證金質押項下的授信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保證金質押項下的授信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五)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充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第八條 質押標的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項或數項時,乙方有權直接扣劃保證金賬戶內的資金,用于清償乙方在本保證金質押擔保項下授信本息及費用。

      (一)在保證金擔保期限內,如被擔保人未能依照授信合同的規定,向乙方償付授信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二)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的。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或發生分立、合并的。

      (四)質押人、被擔保人有其他違反本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授信合同規定事項的。

      第九條 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記、公證、評估、拍賣、訴訟、律師代理費等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擔。

      第十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書面形式作出,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二)如國家法律、法規的任何變化導致本合同任何條款成為非法或無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均不受影響。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在下列條件同時滿足后生效。

      1.甲、乙雙方有權簽字人簽署并蓋章。

      2.質押標的或其權利憑證已交付乙方占有。

      3.依法需辦理審批、登記或記載的,已辦妥有關手續。

      (二)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授信合同等其他任何法律文件,授信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有權簽字人(簽字): 有權簽字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

    擔保合同8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___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___等______人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委托銀行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定的________年________字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保證范圍為借款人根據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三條

      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____________年,自借款合同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本保證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本擔保合同為連帶責任保證和住房公積金質押。

      第六條乙方保證在借款人未還清借款本息之前,不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上的存款。

      第七條

      如借款人未按合同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后三十日內履行還款義務。

      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上扣收,償還借款人的貸款本息。

      如乙方住房公積金的本息不足以償還借款人的貸款本息,乙方有義務主動償還不足部分。

      第八條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保證人中的一人或全部保證人履行還款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條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方需要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乙方意見必須是全部保證人的一致意見。

      第十一條

      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征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范圍內承擔責任。

      但甲方由于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9

      出借人(全稱)

      借款人(全稱)

      保證/抵押人(全稱)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

      (一)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

      (二)借款用途: .

      (三)出借人以現金方式支付 元,其余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借款匯入借款人賬戶: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執行固定借款利率,為月利率 ‰。借款期限內不變。

      (五)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借款償還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規定到期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月 日。

      (三)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按每天 計收違約金,直到全部本息還清為止。

      第三條 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由 用 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 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后,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第四條 權利義務

      (一)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人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出借人為規避風險,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三)借款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出借人的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財產(動產和不動產)作借款擔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上述資產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條 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出借人由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償還。

      第六條 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的約定

      (一)出借人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自由轉讓給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異議。

      (二)如出借人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保證人承諾對轉讓的債權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借款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必須經出借人書面同意。

      第七條在借款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承諾以其全部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條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必須提供真實的信息資料、印鑒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資料和印鑒章不真實,導致出借人該筆出借款損失的,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認可出借人以經濟詐騙的方式來追償。

      第九條如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還款義務,提起訴訟的,出借人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其他條款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各方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及所涉債務完全清償時終止。

      第十四條 聲明條款

      1.借款人、保證人有權清楚的知悉貸款的各項條款。

      2.借款人、保證人已經全面閱讀、準確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借款人、保證人要求,出借人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后果都已經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簽章) 借款人(簽)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

      保證/抵押人(簽章) 保證/抵押人(簽)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10

      需方: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

      一、定義

      本合同中的定義適用于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本合同的全部附件以及需方招標文件和供方投標文件。

      1.1合同:載明需方和供方就本次招標內容所達成的一致意思表示的書面合同。

      1.2需方:_________。

      1.3供方:_________。

      1.4合同價款:根據合同規定,供方完全履行合同義務之后需方應付給供方的總價款。

      1.5服務:根據合同規定,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以《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數據采編錄入和維護為主要內容的服務。

      1.6服務成果:供方根據合同規定應向需方交付并歸需方所有的《_________》數據及作為該數據載體的采集加工應用軟件。

      1.7交付:供方向需方提供合同項下的服務和服務成果。

      1.8日:指日歷日數。

      二、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服務范圍:供方的服務范圍為《_________》數據庫數據的采集、核實、分類、翻譯、翻譯校對、錄入錄入檢驗和數據更新維護。

      2.2服務規格和要求

      2.2.1數據內容:

      (1)數據采集對象:我國現已出口和具有出口潛力的所有產品和相關企業。

      (2)采集內容:企業基本信息和企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產品信息,具體包括:

      (a)企業信息:企業名稱、企業經營性質(生產廠家、貿易公司、生產貿易兼營)、企業代碼(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授予)、企業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銷售(出口)負責人姓名、職務、聯系電話、傳真、電子信箱、企業網址、成立時間、雇員人數、注冊資本、進出口經營權、企業上年出口額、經營產品、境外辦事機構名稱、所屬母公司名稱;

      (b)產品信息:產品名稱、產品介紹、注冊商標、國際認證(ISO/UL/CE/GS/ANSI/IEEE/BSI/DNI/ITU/其他)、已出口地區、型號、年供貨量、產品圖片。

      (c)企業名稱、產品名稱、企業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和企業代碼數據項為不可缺少的必備數據。

      2.2.2數據要求:

      (1)入庫數據數量:三年合同期內供方須完成入庫的最小數據量為_________條,覆蓋企業大于_________家。

      (2)入庫數據的質量要求:

      (a)必備項數據完整率為100%;其他數據項完整率>50%;

      (b)入庫數據的隨機抽樣誤差率須滿足下列要求:必備項數據信息誤差率<5%;其他數據項信息誤差率<10%;文字錯誤<萬分之五。

      (3)數據入庫時間要求:供方在收到出口商品數據登記表后,應在7日內及時分類、翻譯和錄入完畢。

      2.2.3數據庫文字:

      (1)《_________》數據庫數據信息的文字為中、英文兩種;

      (2)企業英文名稱應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英文翻譯,沒有英文注冊名的企業名稱按該企業習慣翻譯。企業未能提供英文名稱,按照先標準、后專業的原則進行翻譯;

      2.2.4數據信息維護:

      (1)數據庫數據須反映出口商品最新信息,更新期為12個月內。所有出口商品數據每12個月必須至少核對、更新一次,保證數據庫內出口商品數據始終為動態最新版本數據。每條數據要注明核對、更新的時間。

      (2)供方在收到需更新的數據內容后,須在7天內完成新數據的分類、翻譯和錄入。數據維護從數據入庫開始,維護期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3)維護、更新數據采取電子郵件、電話、傳真、信函等多種形式,并有工作記錄。

      2.2.5產品資料登記表

      (1)第一次入庫數據應有對應的加蓋企業公章的產品資料登記表,數據跟表格須一一對應,登記表原件歸檔備查;

      (2)供方負責產品資料登記表的印制工作并承擔印刷費用,其印制的產品資料登記表的內容、格式和印刷質量須符合需方要求,未經需方同意供方自行不得改動。

      (3)供方應按照需方要求的采集方向發放產品資料登記表。

      三、合同期限及實施進度

      3.1合同期限:本合同服務期限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

      3.2實施進度:

      3.2.1入庫數據量進度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

      3.2.2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出口商品數據入庫量>6萬條;

      3.2.3合同生效后1年內出口商品數據入庫量>20萬條;

      3.2.4合同生效后2年內出口商品數據入庫量>100萬條;

      3.2.5合同生效后3年內出口商品數據入庫量>120萬條,企業數>50萬家。

      四、轉讓和分包

      轉讓和分包的程序

      4.1經需方書面同意,供方可部分轉讓和分包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但轉讓和分包不能解除供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4.2供方應就其簽訂的所有分包合同報經需方審核同意后生效。

      4.3供方與第三方簽訂分包合同時,必須在合同中說明供方與需方通過招標投標的方式簽訂本合同的事實,接受分包的第三方必須在分包合同中承諾就分包項目與供方共同向需方承擔連帶責任。

      五、質量保證

      5.1供方責任

      5.1.1為保證合同履行質量,供方須切實履行投標文件的各項承諾,保證數據采集、核實、翻譯、分類、錄入和維護的程序和工作質量。

      5.1.2供方應履行投標文件的承諾,建立和完善系統的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并提供相關文件給需方并接受需方的檢查。

      5.1.3供方應履行投標文件的承諾,保證項目實施團隊人員的數量和素質滿足履行合同要求并隨時接受需方的檢查。項目團隊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需方。

      5.1.4供方應履行投標文件的承諾,配置必要的軟件和硬件設備保證合同有效實施。在計算機軟硬件的配置上,供方應接受需方指導。

      5.1.5鑒于服務性質的特殊性,供方將對所提供的服務按照合同規定的功能要求不斷調整,以達到優化目的,并在數據的采集方法上接受需方的指導。

      5.2合同的監控

      5.2.1合同的監控

      5.2.2本項目合同執行監控權屬需方。

      5.2.3同期內需方有權隨時采用各種方式對合同實施的質量和進度進行監控。

      5.2.4有權隨時對下述內容實施各種方式的抽檢:

      (1)錄入數據是否與原始數據登記表內容相符;

      (2)錄入的數據量是否與收到的數據登記表數量相符;

      (3)數據錄入進度;

      (4)入庫數據的準確性;

      (5)數據是否及時更新等。

      5.2.5供方須積極配合需方的抽檢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檢查或在檢查中弄虛作假。

      5.2.6如首次抽檢不合格,需方將在10日內進行再次抽檢;如再檢不合格,需方則有權根據有關條款對供方追究違約責任。

      六、合同文件和資料

      6.1技術資料

      6.1.1供方在向需方提交本合同項下的服務和服務成果時,必須同時向需方提交相關的技術資料。

      七、驗收

      7.1驗收內容和方法

      7.1.1供方完成相應的工作后,應按本條規定的期限通知需方驗收,需方及其下設機構負責本合同內容的驗收。

      7.1.2第一次驗收:合同生效后3個月。驗收內容為數據采集、翻譯、錄入前期工作進展情況。驗收前供方應提前向需方提交下述文件:

      (1)硬件和人員配置說明書;

      (2)數據采集渠道、方法和數據核實方法及程序詳細說明;

      (3)數據分類方法說明和分類操作實施細則;

      (4)數據翻譯校對的方法和程序的詳細說明;

      (5)數據錄入方法、程序和錄入數據校驗方法、程序說明;

      (6)供方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7.1.3第二次到第五次驗收內容為:

      (1)入庫出口商品數據量是否滿足合同要求;

      (2)入庫數據的質量是否滿足合同的要求;

      (3)數據更新是否滿足合同的要求;

      (4)人員配置的合理性以及項目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等。

      7.1.4第二次驗收為合同生效后6個月。驗收前供方應提前10日向需方提交下述文件:

      (1)庫內數據的數量和質量說明;

      (2)數據采集渠道、方法和數據核實方法及程序補充說明和已購買的版權清單及說明;

      (3)數據維護、更新操作實施細則;

      (4)硬件和系統軟件維護管理細則;

      (5)供方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7.1.5第三次驗收為合同生效后1年。驗收前供方應提前10日向需方并提交下述文件:

      (1)庫內數據的數量和質量說明;

      (2)數據采集渠道、方法和數據核實方法及程序補充說明和增購的版權清單及說明;

      (3)1年內數據維護更新記錄和說明;

      (4)1年內的項目管理說明;

      (5)需方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7.1.6第四次驗收為合同生效后2年,驗收前供方應應提前10日向需方提交下述文件:

      (1)庫內數據的數量和質量說明;

      (2)數據采集渠道、方法和數據核實方法及程序補充說明和增購的版權清單及說明;

      (3)2年內數據維護更新記錄和說明;

      (4)2年內的項目管理說明;

      (5)供方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7.1.7驗收為合同生效后3年。驗收前供方應提前10日向需方提交下述文件:

      (1)庫內數據的數量和質量說明;

      (2)數據采集渠道、方法和數據核實方法及程序補充說明和增購的版權清單及說明;

      (3)3年內數據維護更新記錄和說明;

      (4)3年內的項目管理說明;

      (5)供方通過ISO9001認證證明;

      (6)需方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文件和資料。

      7.1.8從第二次驗收開始,需方將對數據采集、加工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進行考核,并對檔案保存情況、數據加工各工序運營情況進行抽樣檢查,重點是對庫內數據進行檢查。具體檢查方案如下:

      (1)數據量核查:現場檢查數據庫記錄并與原始數據登記表格進行核對;

      (2)驗收方法:驗收采取隨機抽樣方法,具體驗收方案由需方依據統計分析原理確定。

      7.1.9對每次驗收,如首次驗收不合格,需方將給供方10日時間準備二次復驗;如復驗不合格,需方則有權對供方追究違約責任。

      八、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8.1合同價款

      8.1.1合同的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8.1.2分項價格見附件一。

      8.2支付方式

      8.2.1合同價款采取分期方式支付。對前4次合同款支付,計算公式為:(每次驗收完成時已入庫數據總量—已付款的入庫數據量)×_________元×70%;具體支付為

      8.2.2合同生效后3個月第一次驗收合格后支付:_________萬條×50%×_________元×70%;

      8.2.3合同生效后6個月第二次驗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驗收完成時已入庫數據量-______萬條×50%)×________元×70%

      8.2.4合同生效后1年第三次驗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驗收完成時已入庫數據量-已付款的入庫數據量)×________元×70%

      8.2.5合同生效后2年第四次驗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驗收完成時已入庫數據量-已付款的入庫數據量)×________元×70%

      8.2.6第五次即合同結束時合同生效后3年第五次驗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驗收完成時已入庫數據總量-已付款入庫數據量)×_________元×70%+本次驗收完成時已入庫數據總量×_________元×30%。

      8.3最高合同款支付額

      根據合同附件1的規定,本合同需方支付的總合同款將不高于_________元(_________)。

      8.4支付時間

      驗收合格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

      九、違約責任

      9.1延期交付出和處置

      9.1.1供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向需方提供服務和交付服務成果。

      9.1.2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出現供方因故不能按時提供服務和交付服務成果的情況,供方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將不能按時交付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需方。需方如同意延期,可通過修改合同,酌情延長交付出時間。

      9.3除第11.1.1條款規定外,如果供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數據入庫,需方有權從相應的支付款中扣除逾期違約金。逾期違約金為每延遲一天扣當期應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一。如延誤期超過30日,需方有權終止合同。

      9.4如第一、二、三、四次驗收時復驗結果不合格或抽檢時再檢結果不合格,需方有權對供方處以相應合同支付款的5%的罰金,并在10日內作再次驗收或抽檢。如檢驗結果再次不合格,則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未付的合同價款不再支付。

      9.5如3年合同期末第五次驗收時出現復驗不合格,需方有權對供方處以相應合同支付款的5%的罰金,并在10日內作再次驗收。如檢驗結果再次不合格,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未付的合同價款不再支付。

      十、知識產權

      10.1知識產權歸需方

      10.1.1 《_________》數據庫及其數據、軟件、設計等知識產權歸需方所有。為履行本合同所購買的合法版權和知識產權,其所有權屬需方所有。供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之中和之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使用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_________》數據庫以及與數據庫相關的信息和資料。供方違反本條的規定,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供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總價款50%的違約金。

      10.1.2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需方知識產權被侵害,由供方負責賠償與之相關的一切損失。

      10.2知識產權無糾紛

      10.2.1無論需方以何種方式運行或以任何介質傳播《_________》數據,供方都保證需方不會受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專利和知識產權的指控。

      10.2.2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供方必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10.2.3如果由于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成立而造成需方的損失,供方必須負責賠償。

      10.2.4需方因處理與第三方知識產權糾紛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和訴訟費,由供方負擔。

      十一、不可抗力

      11.1定義

      11.1.1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使得本合同一方當事人無法履行合同義務,如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風災和地震以及其他經雙方同意屬于不可抗力的事故。

      11.1.2不可抗力不包括因一方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合同時的疏忽或故意行為引起的事件。

      11.2不可抗力的發生和對策

      11.2.1如果供、需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2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事故發生后盡快通知對方,并在事故發生后兩周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送達對方。如果不可抗力影響時間延續120日以上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在合理的時間內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的協議。

      11.2.3需方保留在不可抗力發生而導致項目發生重大變化時單方面解除和修改本合同的權利。

      十二、不競爭條款

      供方不得利用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得的服務成果進行與需方擬進行的《_________》項目內容有競爭的活動。供方違反本條的規定,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供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總價款50%的違約金。

      十三、保密條款

      供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需方商業密秘和技術密秘,不得泄露或不正當使用。

      十四、稅費

      14.1適用稅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涉及的稅務,一律適用有關稅法。

      14.2稅費承擔

      14.2.1根據國家現行稅法對需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需方負擔。

      14.2.2根據國家稅法對供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供方負擔。

      十五、終止合同

      15.1違約終止合同

      15.1.1供方如有下列任何一種違約的情況,需方有權向供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未支付的合同價款不再支付:

      (1)供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或需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提供該期限內應該提供的服務和服務成果;

      (2)如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并在收到需方發出的違約通知書后30天內,或經過需方書面認可的延長期內仍未能糾正其過失。

      15.1.2在需方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需方可以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終止的合同或部分合同。供方應對需方因此額外支出的費用負責。如被終止的是部分合同,供方還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被終止的部分。

      15.1.3前款所述情況并不影響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賠要求。

      15.2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供方破產或因經營狀況惡化、本項目團隊發生重大變化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能力時,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終止合同。此終止合同行為將不損害或影響需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補救措施的權利。

      15.3合同期滿

      合同期滿后,向需方移交與本項目有關的文檔是供方履行本合同的一部分,供方應保證向需方移交完整的資料。文檔不僅包括_____產品資料登記表,還包括與本項目有關的管理規章、監管記錄、購買的資料等。

      十六、索賠

      16.1索賠

      16.1.1如需方檢驗發現供方提供的服務和服務成果不符合同要求,包括潛在的缺陷,需方有權向供方提出限期改進的要求,也有權向供方提出索賠要求。

      16.1.2如供方未能在需方提出的期限內實施有效的措施進行改進,需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費用和風險由供方承擔。

      十七、計量單位

      17.1國家法定計量

      17.1.1除本合同中另有規定外,合同中的計量單位均應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十八、通知和合同修改

      18.1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的形式(信函、傳真)發送至對方。

      18.2修改

      對合同條款進行任何改動,均須由供需雙方簽署書面合同修改方為有效。

      十九、爭端的解決

      19.1友好解決

      供需雙方在履行合同時如有爭端,都應盡最大的努力友好協商解決。

      19.2仲裁

      19.2.1供需雙方在發生爭端而友好協商不能解決時,應依法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19.2.2在糾紛解決的過程中,除受爭端影響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印制及生效

      20.1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合同在雙方在本合同簽署頁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0.3如因任何原因需要修改合同,需按本合同第十八條辦理。

      二十一、其他條款

      21.1供方承諾在開展本合同所述工作時,采用需方統一制定的各種標志,制作費用由供方承擔。

      21.2為保證供方按時開展工作,需方將督促數據合成單位按時提供滿足供方需要的數據錄入界面和數據庫管理程序。

      供方(蓋章):_________需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11

      買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應甲方要求,丙方愿意于20xx年xx月xx日為甲、乙雙方簽訂銷售合同(合同總價:___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提供擔保。經審查,乙方同意丙方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證人。經協商,三方達成如下合同:

      一、丙方應保證甲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項下的義務,即向乙方支付貨款。擔保金額為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但未支付的金額,擔保期限為主合同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一年。

      二、丙方對前條所列款項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甲方未能按主合同約定付清貨款,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索賠。丙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催款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付清上述款項。

      三、丙方同意,當乙方根據合同提出賠償要求時,丙方應清償所有財產。丙方在履行債務后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乙方在此同意,在甲方暫時不能及時償還貸款的情況下,如果甲方能夠根據乙方的`要求提出合理有效的還款計劃,乙方暫時不會向丙方提出賠償要求,乙方將向丙方保證相應順延期限。但如甲方未能按還款計劃按期還款,乙方可在保證期內隨時要求丙方還清貸款。

      五、如丙方機構變更或取消,丙方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丙方發生合并時,變更后的機構承擔連帶責任。丙方破產時,甲方應在丙方破產前兩個月內重新提供擔保人。

      六、違約責任: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未按時清償到期債務的,乙方可向丙方收取擔保總額10%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甲、乙、丙三方的爭議解決方式與主合同約定一致。

      八、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自獨立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授權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

      丙方(公章)

      授權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

      丙方(公章)

      授權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

      簽署地點:__________

      簽署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擔保合同12

      一、擔保的概念與特征

      1.擔保的概念。擔保,是指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保證合同履行、保障債權人利益實現的法律措施。《物權法》、《擔保法》及《擔保法解釋》等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對擔保問題作有詳細規定。擔保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從屬性。擔保合同是從屬于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當然這種從屬性也有例外。《物權法》、《擔保法》已經明確規定了最高額保證(《擔保法》第十四條)、最高額抵押(《物權法》第二百零三條至第二百零七條)和最高額質押(《物權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允許為將來存在的債權預先設定保證、抵押權、質押權,而且《擔保法》規定了從屬性的前提下,允許"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可見合同擔保的從屬性是有條件。

      (2)補充性。擔保對債權人權利的實現僅具有補充作用,在主債關系因適當履行而正常終止時,擔保人并不實際履行擔保義務。只有在主債務不能得到履行時,補充的義務才需要履行,使主債權得以實現,因此,擔保具有補充性。

      2.擔保的方式。《擔保法》規定的擔保方式除了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以外,還有一種重要的擔保方式就是反擔保。

      反擔保,是指為了換取擔保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等擔保方式,而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向該擔保人提供的擔保,該擔保相對于原擔保而言被稱為反擔保。《擔保法》第四條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這條規定強調反擔保只能由債務人提供,忽視了債務人委托第三人向原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的情形。《擔保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擴張解釋,規定反擔保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當然并非《擔保法》規定的五種擔保方式均可作為反擔保方式。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反擔保方式可以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因此留置和定金不能作為反擔保方式。在債務人自己向原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的場合,保證就不得作為反擔保方式。

      二、擔保合同的無效與責任承擔

      1.擔保無效的情形。擔保合同必須合法方才有效。根據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下列擔保合同無效:

      (1)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違法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2)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即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3)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規定,下列情形的對外擔保合同無效:

      (1)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

      (2)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為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

      (3)為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方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的。

      (4)無權經營外匯擔保業務的金融機構、無外匯收入的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法人提供外匯擔保的。

      (5)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公司法》、《證券法》修訂之后,證監會、銀監會發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xx〕120號),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該通知規定,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必須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應當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審批對外擔保的權限及違反審批權限、審議程序的責任追究制度。

      應由、股東大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方可提交股東大會審批。須經股東大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

      (2)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

      (3)單筆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

      (4)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股東大會在審議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議案時,該股東或受該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與該項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應由董事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必須經出席董事會的2/3以上董事審議同意并作出決議。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2.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承擔《合同法》規定的締約過失責任。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規定:

      (1)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

      (2)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則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

      (3)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

      但為了保證債權人的利益,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另外,如果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擔保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擔保合同13

      1、擔保對象

      依據《納稅擔保試行辦法》第三條規定:如納稅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適用納稅擔保:

      一是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經責令其限期繳納應納稅款,在限期內發現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收入的跡象,責成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的;

      二是欠繳稅款、滯納金的納稅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三是納稅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而未繳清稅款,需要申請行政復議的;

      四是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提供納稅擔保的其他情形。

      2、擔保條款

      (1)雙方當事人的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開戶行及賬號

      (2)納稅擔保人自愿擔保的意思表示;

      (3)擔保的金額范圍和擔保期限;

      (4)擔保方的`義務;

      (5)違約責任;

      (6)爭議的解決方式;

      (7)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8)簽約方的簽字蓋章,簽約時間及簽約地點。

      納稅擔保合同

      被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代碼:稅務登記號:

      納稅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代碼:稅務登記號:

      稅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擔保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擔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訂立。

      鑒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建筑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為了確保乙方與_________(下稱承包商)簽署合同編號為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號建筑合同項下乙方支付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擔保經營權愿意為乙方向業主提供保證責任。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方在對建筑合同的條款已做明確了解的情況下,愿意按合同的擔保條款為乙方與承包商簽訂的建筑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甲方在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前,乙方必須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項或數項反擔保:

      (1)經甲方認可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簽發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

      (2)以財產抵押(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債務的擔保。雙方另訂“抵(質)押合同”。其中抵(質)押物的有關內容見合同附件。

      (3)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反擔保措施。

      2.同意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證責任的債務,甲方有權處分以上抵(質)押物。

      第四條、當承包商按保證責任規定向甲方索賠,且甲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責任規定,甲方出于履行擔保義務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時,甲方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乙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條、甲方有權自代償乙方收費外,還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償之日起,按代償金額的_______‰/天(______‰)乘以實際代償天數的補償金。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追債通知后的______日內,無條件地向甲方償清全部款項、費用及應付補償金。

      第六條、擔保條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擔保函內容時,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銀行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乙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甲方的保障,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請。

      第七條、擔保費用

      甲方在與乙方簽署擔保合同時,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具體見收費通知單):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年率______%計收。

      (2)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費。

      2.其它費用:

      甲方因開具擔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甲方在對乙方進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約保證金:

      部分委托人在申請甲方為其擔保前,需要向合作銀行存入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該筆保證金主要用于債務到期后,乙方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而產生的履約費用,保證金以現金形式提供,數額為提供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當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銀行直接將本息劃回乙方賬戶。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乙方。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未履行義務,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甲方。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份,承包商與建筑主管部門各執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15

      借款人: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貸款

      第一條貸款

      1.1貸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1.2貸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貸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4借款利率:

      第二條先決條件

      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2.1保證人獲得保證本合同所需的合法有效的授權。

      2.2借款人和保證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和收據,并辦理相關手續。

      2.3 .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存在影響貸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況。

      第三條資金劃轉按照以下方式進行

      3.1現金

      3.2貸款人根據合同將上述貸款金額劃入借款人在____________的賬戶,賬號/銀行卡號碼為____

      第四條還款

      4.1借款人和貸款人同意按以下方式償還本息:

      4.1.1按季結息時一次還本,每季末付息。

      4, 1, 2.每月結息時付一次本金,每月月底付利息。

      4、1、3利益以本金結算方式返還。

      第五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5.1按本合同約定取得并使用貸款。

      5.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5.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文件。

      5.4、住所、通訊地址、電話、工作單位、收入狀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5.5、遇有影響還款的重大不利情況,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經貸款人批準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六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有權了解和核對借款人、貸款用途、擔保人和抵押物的基本情況。

      6.2 .借款人出現重大不利情況,貸款人可停止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貸款。

      6.3、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賠償金、訴訟(仲裁)費、律師費及其他實現債權、擔保權的費用收回或提前收回時,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6.4如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保證人不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可公開披露借款人或保證人的違約行為。

      6.5根據本合同向借款人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保證

      第七條貸款擔保

      7.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7.2擔保范圍: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

      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由于貸款人的原因,借款人和保證人未能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8.2借款人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償還貸款本金的,貸款人應自逾期之日起收取違約金,直至本息全部清償。

      8.3對于應付和未付利息,貸款人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算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貸款期間應付未付利息(含罰息)和貸款逾期后應付未付利息(含罰息和罰息)。貸款期間應付未付的利息,在貸款期間按照合同約定的貸款執行利率復利,從貸款到期之日起,按照逾期貸款利率計算復利;逾期貸款的應付和未付利息按逾期貸款利率復利。

      8.如果借款人和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其限期改正違約行為,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并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其他的

      第九條承擔費用

      本合同的公證、登記、評估、鑒定、見證、運輸和保管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條爭端解決

      10.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0.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應履行。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1.1本合同中的“到期”或“期滿”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及貸款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況。

      11.2本合同提及的主要不利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借款人完全或部分喪失還款能力;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的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收、征用,以及因查封、混合加工或權屬爭議等原因造成的抵押物屬于第三方的所有權。,影響貸款人擔保權的實現。

      11、3其他協議: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和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借款人____份,貸款人____份,保證人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保證人注意全面、準確理解本合同的條款,并應借款人和保證人的要求做出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合同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有相同的理解。

      借款人(簽字蓋章)貸款人(簽字蓋章)

      簽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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