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ousso"></address>
<form id="ousso"><track id="ousso"><big id="ousso"></big></track></form>
  1. 反擔保合同

    時間:2025-10-03 21:00:36 擔保合同

    反擔保合同[推薦]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反擔保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反擔保合同[推薦]

    反擔保合同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

      丙方(抵押權人):________

      為確保甲方(借款人)與丙方(抵押權人)簽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________號委托擔保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理的財產抵押,丙方經審查,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自愿訂閱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件)所列財產或權利設立抵押。

      第二條乙方抵押擔保金額(大寫)整。抵押期限為。

      第三條乙方在合同第____日起將抵押物權屬證明交于丙方,抵押期間該權屬證明(或有關部門登記的證件)由丙方代為保管。

      第四條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的本金(大寫)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息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抵押財產由乙方辦理保險并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小時,乙方應及時通知丙方,并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相應的擔保,保證總值不小于所擔保的債務。

      第六條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賃,重復抵押或以清償其他債務,丙方有隨時對抵押物進行檢查的權力,乙方因轉制、兼并、破產其他原因危及丙方實現抵押權的應及時通知丙方。

      第七條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和評估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從丙方已代甲方清償債務之日起,無須再行協議,丙方既有權對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依《擔保法》規定應向有關機關登記的,本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依法不須抵押登記的,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既使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無效,本合同仍然有效,乙方仍需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擔保責任。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開戶行:

      帳戶: 帳戶: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詳見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佰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 代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意識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使用說明

      一、使用范圍: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以一定的財物為抵押而與貸款人之間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抵押人”即提供抵押財產的當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它第三人,“抵押權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

      三、第一條中的“財產有效證書”,只有公證機關等出具的證明抵押財產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四、第二條中的“抵押率”,指抵押貸款額與抵押財產作價限額的比率。

      五、第三條中的空格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六、第十三條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它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在第十四條中約定。

      八、第十六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它任何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反擔保合同3

      甲方一(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電話:

      乙方(抵押權人): ***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電話:

      鑒于乙方為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萬元(借款合同編號為:** )提供擔保,應乙方的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擔保,甲方和乙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擁有的房產/土地抵押給乙方,作為乙方為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擔保的反擔保。

      第二條 (1)抵押房產狀況: 房產座落于**建筑面積**平方米,房產產權編號:**,房產權利人:**共有權人:**,抵押房產價值:**.

      (2)抵押土地狀況:土地位于**,土地面積**平方米,土地證宗地號:**,土地產權人:**,共有權人:**,抵押土地價值:**.

      第三條 抵押房產/土地反擔保的范圍: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項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墊付借款本金、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四條 本抵押擔保的保證期限為乙方為借款人承擔擔保責任后二年。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應會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憑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文件、相關材料,以及有權登記部門出具的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的,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維護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八條 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向乙方申報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擔保的情況,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承諾如下:

      一、甲方保證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對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有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保證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為抵押擔保的標的物,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隱瞞出租、隱瞞共有等情形。否則,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額10%的違約金,如果給乙造成損失的,還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抵押物所有權人已仔細閱讀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協議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簽字已經過合法授權。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四、甲方保證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將會對抵押物的價值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訴訟、扣押、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五、借款合同項下本息全部結清前,并經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設立其他任何擔保,亦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否則,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抵押物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拆遷或其他爭議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過錯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乙方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或提前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七、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抵押物的檢查。當抵押物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價值減少,足以影響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清償的,甲方應及時將情況告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前結清借款本息。

      八、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足額履行還款義務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處置、變現抵押物的,甲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及相關手續。

      九、抵押物權存續期間,抵押物被列入拆遷范圍的,甲方應在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遷補償金或置換財產繼續作為抵押財產,不足部分甲方應在達成拆遷協議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條件的抵押物重新辦理抵押登記或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一十、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與第三人就抵押物發生任何糾紛的,須在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足額賠償責任。

      第十條 如借款期限屆滿,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的,乙方應自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辦理解壓手續。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委托人(簽字): 授權委托人(簽字):

    反擔保合同4

      甲方(借款人):

      乙方(保證人):_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鑒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編號為_________的《保證借款合同書》,貸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為_________萬元,期限_________個月,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為該合同項下的借款為甲方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為甲方向出借人借款_________萬元提供擔保,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第二條、甲方所提供的反擔保方式為_________。甲方以作為反擔保。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會同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抵、質押登記。

      第四條、甲方所提供的反擔保責任的范圍為:

      1、乙方代甲方向出借人支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2、甲方依據《保證借款合同書》及乙方的約定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

      逾期管理費、處置違約金、催收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以及乙方代甲方償還上述款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甲方承擔反擔保責任的期限:自乙方代甲方向出借人履行擔保責任,實際支付代償款項之日起二年(如連續多筆支付代償款項則從最后一筆代償款項之日起計算)。

      第六條、乙方代甲方向出借人履行擔保責任后將在三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乙方向出借人代墊的款項及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逾期管理費、處置違約金、催收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一并歸還乙方,逾期未支付的,對逾期款項應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每日萬之五的罰息,并按逾期款項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未按約定向乙方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有權直接對甲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行使抵、質押權利。

      第八條、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應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

    反擔保合同5

      ________________甲方(名稱)

      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稱)

      應甲方要求,________與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________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XX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________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

      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________,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________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________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

      1、

      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________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________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________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________。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________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________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________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反擔保合同6

      1:反擔保合同提到的第三方擔保人是誰?除了擔保合同的擔保人,借款人,第三方反擔保人是借款人自己嗎?

      1、并不一定是借款人自己,具備擔保能力的人都可以成為反擔保人:

      反擔保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要求債務人提供的擔保。在債務清償期屆滿,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由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第三人即成為債務人的債權人,第三人對其代債務人清償的債務,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當第三人行使追償權時,有可能因債務人無力償還而使追償權落空,為了保證追償權的實現,第三人在為債務人作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為其提供擔保,這種債務人反過來又為擔保人提供的擔保叫反擔保。比如,甲為債務人乙向債權人丙提供了擔保,同時可以要求乙向甲提供反擔保。在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作擔保的情況下,反擔保是保證擔保人利益不受損害的有效方式,反擔保也是擔保活動中普遍使用的方法。

      2:第三方反擔保人應以自己的哪些資產作為擔保抵押呢?比如說他擁有一份才購買到的土地,但是那已經拿那份土地去申請貸款了,那他還能拿那份土地作為反擔保嗎?如果以后他的貸款出現問題,那么他用來抵押的貸款的這塊土地在擔保抵押資產上是否有效呢?

      2、反擔保人所抵押的財產必須是跟他本人有著切人利益的資產。但是像你問的,如果購買的土地已經申請貸款了,那是不可以申請再抵押的。最好的辦法是,反擔保人提供的抵押財產經過公證處公證,這樣將來你在追償的時候才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償成功。所以這塊地就算是在私下里寫明為抵押財產,但是并沒有法律效力。所以建議最好詢問相關律師和公證處,做一個全面協議。

      反擔保合同

      合同編號:[ ]反保字第 號

      甲方(抵押權人): 新野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

      乙方(借款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產就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物賬面價值為 元,評估值為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間,該抵押房地產的產權證書等相關資料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后二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單證由甲方代為保管。

      5.2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5.3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4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移、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

      5.5抵押期間,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5.6乙方保證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

      5.7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8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四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之日起五日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

      年 月 日

      附件: 年 月 日,抵押物清單。

    反擔保合同7

      合同編號:[ ]反保字第 號

      甲方(抵押權人): 新野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 元,評估值為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十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 險 費 由 乙 方 承 擔。保 險 項 目 如 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5.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三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

      年 月 日

      附件: 年 月 日,抵押物清單。

    反擔保合同8

      甲方(借款人):

      乙方(保證人):河南瑞遠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鑒于20xx年xx月xx日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編號為_________的《保證借款合同書》,貸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為_________萬元,期限_________個月,自20xx年xx月xx日。乙方為該合同項下的借款為甲方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為甲方向出借人借款_________萬元提供擔保,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第二條、甲方所提供的反擔保方式為_________。甲方以作為反擔保。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會同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抵、質押登記。

      第四條、甲方所提供的反擔保責任的范圍為:

      1、乙方代甲方向出借人支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2、甲方依據《保證借款合同書》及乙方的約定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

      逾期管理費、處置違約金、催收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以及乙方代甲方償還上述款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甲方承擔反擔保責任的期限:自乙方代甲方向出借人履行擔保責任,實際支付代償款項之日起二年(如連續多筆支付代償款項則從最后一筆代償款項之日起計算)。

      第六條、乙方代甲方向出借人履行擔保責任后將在三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乙方向出借人代墊的款項及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逾期管理費、處置違約金、催收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一并歸還乙方,逾期未支付的,對逾期款項應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每日萬之五的罰息,并按逾期款項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未按約定向乙方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有權直接對甲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行使抵、質押權利。

      第八條、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應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合同簽訂地:

    反擔保合同9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以下簡稱借款人/委托人)與乙方簽署的編號為_的《委托擔保協(以下簡稱債權人/受益人)的?貸款?(貸款/履約/其他)提供擔保,現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財產抵押給乙方作為反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抵押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項下反擔保的主債權:為借款人/受托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債權人/受益人所申請的期限為?金額為?人民幣?(幣種)議書》(以下簡稱協議)中的規定,因乙方為?(以下簡稱借款人/委托人)向元的?貸款?(貸款/履約/其他)。

      第二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附后)

      名稱:。產權證書編號/車輛登記證書編號:,車駕號:。面積/數量:。抵押物評估值:。所有權人:。所在地:。

      第三條、本協議下的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中的(幣種)人民幣(金額)$萬元和其產生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如本協議下抵押物的最終變現價值大于前述反擔保的金額時,?甲方承諾在抵押物實際變現價值的范圍內對反擔保的主債權承擔責任。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債權人/受益人償還擔保債務之日后兩年止。

      第五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之抵押物依國家法律規定擁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該抵押物在本協議達成之前未設定抵押,在抵押給乙方的期間內亦不再設定抵押,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書原件交由乙方保管。該抵押物所有權證書原件甲方保證于本協議簽訂之時交于乙方。

      第六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或處分權,甲方保證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爭議、被監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實現抵押權的情況。同時,甲方保證抵押物上也未設立任何抵押權或質押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第七條、抵押物總值為(幣種)人民幣(金額)?萬元,按抵押率100%(百分之百)折算,可暫作抵押反擔保價值人民幣(幣種)?萬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八條、在抵押期內,甲方應對抵押物辦理財產保險。抵押期內,該筆保險的唯一受益人為乙方,投保期限至少應長于乙方開具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的有效期六個月,并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條、如果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定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承擔代償責任的,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二十一條規定之方式折價、變賣、拍賣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并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第十條、在抵押物發生滅失、毀損、被征用或者其他損害的情況下,乙方(即抵押權人)有權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者其他款項優先受償。如果上述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款項不足以擔保乙方債權的,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與不足部分價值相當的擔保物。

      第十一條、本抵押協議書及有關資料,乙方認為有必要的,應經公證機關對其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公證。本協議書項下的抵押物依法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日內到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十二條、抵押物的咨詢、公證、見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負擔。?第十三條、凡屬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甲方負責保管。在抵押期內甲方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拆遷、出租、出售、互易、轉讓、贈與、清償、出資、重復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如經乙方書面同意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甲方應將其取得的全部價款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轉入乙方賬戶。處分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甲方必須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否則無效。

      第十三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耗,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在抵押期間,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或其他影響抵押物價值變化的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并限在____日內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其他經乙方認可的等值的財產(凈現值相等)作為抵押物。甲方違反本約定的,乙方有權提前實現抵押權。

      第十五條、在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立即行使抵押權:

      1.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定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2.委托人/借款人未按照與乙方簽訂的《委托擔保協議書》履行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4.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停業、歇業、申請破產、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的;

      5.委托人/借款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權人債權登記的情形;

      6.委托人/借款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將無法償還主合同債務

      7.委托人/借款人下落不明或變更住所致使乙方無法向其主張權利的

      8.甲方無力保持抵押物的完整和良好狀態的;

      9.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其他事件。

      第十六條、處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在內)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從處理抵押物所得多于擔保債權的價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均應賠償守約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守約方因處理該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律師費損失在內的一切損失。

      第十八條、甲方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九條、本抵押協議不因主合同和《委托擔保協議書》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本抵押協議不受主合同效力影響,本抵押協議始終有效。若有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雙方,在達成新的協議之前,本協議仍然有效。

      第二十條、甲方同意乙方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方式實現抵押權:

      1.以抵押物折價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可與甲方協議,按協議價格受償,也可按照乙方委托的具有相應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的價格受償。甲方對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和該機構作出的評估價格不提出反對或異議。

      2.以變賣抵押物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可自行或委托甲方或中介機構找買主,也可標售抵押物。變賣價格的確定,適用本條前款的約定。

      3.以拍賣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有權委托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具備相應資格的拍賣企業拍賣抵押物,甲方對乙方選定的拍賣企業不提出反對或異議。乙方可按屆時未清償的主合同的債務總額或不低于該數額?%的比率提出拍賣保留價,也可不提出拍賣保留價。凡依此進行和成交的拍賣,甲方同意接受。如拍賣未成交,乙方有權委托該拍賣企業或其他拍賣企業再行拍賣。

      第二十一條、甲方保證乙方為上述抵押反擔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權利。若甲方對提供的上述反擔保抵押物在本協議書簽訂前或簽訂之后有重復抵押、再抵押、轉讓、轉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為,則甲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以下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爭議: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抵押協議按以下約定的方式生效:

      1.甲方(抵押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XX后生效。

      2.甲方(抵押人)是法人的,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XX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特別提示:乙方已將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向甲方做了提示,并應甲的要求在本協議中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協議的每一條款均進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已做了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地址:地址:

      聯系人/電話:聯系人/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10

      保證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如甲方是公司,這項則需要。經過法律貓了解到,甲方絕大多數都是公司。)

      聯系電話:

      反擔保人(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鑒于甲方為 (以下簡稱借款人)向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階段性擔保貸款人民幣 萬元(¥ 萬元)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為保障保證人擔保權利的實現,乙方愿意為借款人申請的貸款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形式的反擔保。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主債權和債務履行期限

      第1.1條按照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和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的約定,主債權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 萬元),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至鄭少茂辦妥以貸款人為抵押權人的他項權證之日止。暫定為叁個月,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以借款借據記載的日期為準)。

      第二條 保證反擔保的范圍

      第2.1條乙方為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項下的所有擔保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擔保范圍為所有擔保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復利、罰息、索償費用、甲方為實現清償全部代償款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和其他所有相關費用等。

      第三條 保證反擔保的期限

      第3.1條乙方保證反擔保的期限為:自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

      第四條 保證反擔保的方式

      第4.1條乙方保證反擔保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五條 保證反擔保的義務履行

      第5.1條如果甲方按照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合同》約定,為借款人履行了代償義務,乙方就應立即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向甲方償還其代償的貸款本息、罰息、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和其他所有相關費用等。

      第六條 乙方的'其他義務

      第6.1條根據甲方的要求,應向甲方提供其真實的財產狀況及相應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

      第6.2條配合甲方對借款人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了解和監督。

      第6.3條乙方不得以違背法律的手段和行為來逃避保證反擔保的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第7.1條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

      第8.1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兩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8.2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兩方協商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指模和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名)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11

      擔保方(甲方):

      地址:北京

      營業執照號碼:

      借款方(乙方):

      地址:北京

      營業執照號碼:

      為有利于雙方發展,充分利用雙方對外融資的有利因素,加強企業間經濟合作,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保證此項業務順利進行,防范風險,甲方特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就融資擔保問題經過充分醞釀,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在融資領域內進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雙方共同承擔借款責任擔保,并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履行各自責任。

      三、甲方同意為乙方融資擔保的資金金額為肆仟貳佰萬元,最長擔保期限不超過三年,收取費用按照一年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50%來收取擔保費,經協商年擔保費率按6%收取。

      四、融資款項必須專款專用。擔保方有權對被擔保方的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甲方根據乙方的.經營現狀,應進一步加強借款的后期管理,及時進行跟蹤調查,重點檢查乙方是否按照協議預定使用借款金額,防止資金被挪用,對其資金分配、生產經營及產品行情進行調查了解,隨時掌握乙方經濟狀況以及項目經營情況,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

      五、甲方為乙方融資擔保時,乙方應如實為甲方提供各項財務報表,營業執照、信用證明復印件以及有關企業概況等資料。

      六、擔保方的繼受人(包括因改組合并而繼受)將受本協議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擔保責任,未得到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擔保方不會轉讓其擔保義務。

      七、乙方抵押所抵押資產項目:土地250畝,價值2845萬元,辦公樓2600平方米,價值455萬元,職工宿舍樓3300平方米,價值480萬元,生產車間20000平方米,價值1300萬元,機械設備500萬元,倉庫庫存車輛等其他相關機械設備、倉庫庫存機械設備成品一批,抵押資產總值為70000000.00元大寫人民幣七千萬元整,甲方按乙方資產總值的60%進行抵押,總抵押價位為肆仟貳佰萬元。

      八、防范措施:

      1、甲方不參與經營,但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狀況,通過對其生產經營的發展狀況,隨時掌握企業動態,不斷研究防范措施。

      2、乙方通過融資,有利于企業的穩定及增量生產,乙方應做好企業內部管理及市場發展動態。積極對生產工藝流程作進一步的分析研究,提高業務技能,提高辦公效率,減少工作失誤,降低管理成本,優化資源配置,整合產業結構,努力提升企業的競爭能力。

      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解除或變更本協議,確需變更本協議條款時,應經對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協議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壹佰萬元,并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的爭議,由乙、乙雙方協商或通過協調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擔保方(甲方):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借款方(乙方):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12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乙方與甲方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范圍

      乙方愿意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后,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范圍外的余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后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后尚不能清償的債權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4、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5、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6、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7、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8、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9、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10、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11、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12、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13、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并書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4、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15、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16、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7、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18、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19、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七、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后,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20、限期糾正違約;

      21、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22、甲方有權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23、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4、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甲乙雙方簽章后,該合同即時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反擔保合同13

      抵押人: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住所地:

      抵押權人: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住所地:年____月____日

      (以下稱主合同借款人)向 (以下稱主合同貸款人)申請辦理了人民幣 萬元的 貸款業務,期限為 個月。《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編號為 。 乙方為主合同借款人的該項借款向主合同貸款人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為 。為了確保乙方權益不受侵害,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依據《物權法》、《民法典》、《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抵押反擔保的主合同債權種類、數額、貸款期限:

      二、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狀況等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位于 。基名稱、數量、價值詳見抵押物清單。(該抵押物清單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抵押物價值的確認及抵押率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經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或經乙方所認可的中介機構評估,在本合同簽字之日的評估價值為 。抵押率為 %,雙方暫確認的權利價值為 ,但最終的權利價值以抵押實現時抵押物的實際價值為準。若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特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若甲方拒絕,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抵押反擔保的范圍本合同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

      1、乙方為主合同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

      2、乙方與主合同借款人簽訂的《協議書》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評審費、違約金、賠償金等;

      3、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執行費、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4、從乙方代償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全部抵押反擔保義務之日止甲方應付的違約金及其他應付費用。

      五、抵押反擔保期間本合同所確定的抵押權與其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其抵押權也一并消滅。

      六、甲方的保證與承諾

      1、甲方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借款的情況,了解本合同中抵押人的責任,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本合同項上意思表示真實。

      2、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特擁有完全、有效與合法的財產權利。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抵押物做出過任何嫠及事實上的處分。特別是未在抵押物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讓與第三人。本合同簽訂前未對抵押特做出任何法律及事實上的處分。特別是未在抵押特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讓與第三人。本合同簽訂前抵押物不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等不利于乙方抵押權實現的任何情況。

      3、本合同簽訂前,如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特已出租,甲方應將租賃合同交乙方驗證并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特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出借或轉讓行為不得對抗乙方的抵押權。

      七、抵押相關事宜的約定

      1、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本合同項下抵押特的全部有效法律證明文件及有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將抵押特的權利憑證或權屬證明文件的原件交付乙方。

      2、甲方應嚴格按法律的規定和本合同中的約定,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到抵押權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權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特的他項權證書或抵押權登記憑證交由抵押權人執管。如甲方違反本約定造成抵押特登記記載的內容與抵押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并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同時,若甲方示按照前述約定在____日內到抵押權登記部門辦理登記的。乙方可請求甲方賠償損失或者請求其繼續履行辦理抵押登記的義務。

      3、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特,負責抵押特的維修、保養,保持抵押特完好無損。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有權要求甲方避免抵押特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抵押期間,因抵押特產生的相關費用(如倉儲、維修、保養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4、在抵押期間,若抵押特發生滅失,毀損或者被征用的情況,甲方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在事發后兩日內將此情況書面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該抵押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的申領手續。若甲方違反此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外重新廟宇或增加抵押物,以確實保障乙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1)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2)因抵押特的價值減少、匯率變化或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率高于本合同約定。

      3)抵押特遭受損失。若甲方拒絕,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7、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饋贈、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等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經乙方書面同意,處分抵押特所得價款,應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在承擔保證責任,為主合同借款人代償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后,有權處分抵押物,并從處分抵押特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主合同貸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

      2、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已到,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約歸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九、抵押權的實現主合同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甲方雙方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在乙方代償后,甲、乙雙方應在乙方代償的____日內協商將抵押物折價處理或在前述約定的____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授權乙方對抵押物予以拍賣、變賣處理,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不得設臵任何障礙。對抵押財產折價價款或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乙方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乙方處分抵押物所得,不足以補償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所代償的全部金額的,乙方有權依法另行追償,在補償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

      十、抵押物的保險如乙方需要,甲方應到乙方指定或認可的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全額保險手續,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期限至少且必須長于乙方與主合同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中的保證期限。在保險有效期內,乙方為該抵押物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甲方應將保險單據交由乙方保管。抵押財產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受償。

      十一、清償順序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依次分配:

      1、甲方尚未支付的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執行費、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咨詢費、差旅費、拍賣費、變賣費用、運輸費、勞務費等:

      2、乙方為主合同借款人代償的`貸款本自及乙方代償的其他款項;

      3、甲方及主合同借款人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除本條前兩款規定外甲方在其抵押反擔保范圍內應付的其他費用;

      4、清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十二、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因所作保證與承諾不實而影響乙方抵押權的實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若主合同借款人至期未能償還主合同下的借款或發生甲乙雙方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為主合同借款人代償后,乙方依法成為甲方的債權人,并有權依法向甲方追償。甲方應在乙方代償后兩日內按照約定履行抵押反擔保義務。若甲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履行抵押反擔保義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第____日起,每天按乙方向銀行代償的全部債務金額的余額的萬分之五計收。

      4、甲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物的保險,影響乙方抵押權的實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約定,影響乙方抵押權的實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對未履行完畢的本合同義務仍須繼續履行。

      十三、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作一定修改補充的,甲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項下的所有權益。

      十四、無論主合同及擔保合同的效力如何,甲方仍在抵押反擔保范圍內對乙方因履行前述《保證合同》而產生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十五、生效條款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所指向的抵押權是否生效與本合同的效力無關。若因本合同中約定的抵押物存在權利瑕疵而未能辦理抵押登記的,在其事由消除后,乙方依然得向甲方主張辦理抵押權登記之權利。同時,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亦不因抵押物未能辦理抵押權利登記而歸于無效。對以上約定,雙方當事人均無異議。

      十六、爭議的解決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十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八、補充說明條款本合同中所指的《借款合同》包括所有與銀行貸款業務相關的,能夠確定借貸法律關系的合同;本合同中的《保證合同》則指所有與前述借款合同配套使用,能夠確定保證法律關系的合同或合同條款。

      十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各方簽字蓋章:

      抵押人(蓋章):

      抵押權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14

      抵押人: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住所地: 抵押權人: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住所地:

      年 月 日 (以下稱主合同借款人)向 (以下稱主合同貸款人)申請辦理了人民幣 萬元的 貸款業務,期限為 個月。《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編號為 。 乙方為主合同借款人的該項借款向主合同貸款人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為 。為了確保乙方權益不受侵害,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依據《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抵押反擔保的主合同債權種類、數額、貸款期限:

      二、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狀況等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位于 。基名稱、數量、價值詳見抵押物清單。(該抵押物清單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抵押物價值的確認及抵押率

      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經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或經乙方所認可的中介機構評估,在本合同簽字之日的評估價值為 。抵押率為 %,雙方暫確認的權利價值為 ,但最終的權利價值以抵押實現時抵押物的實際價值為準。若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特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若甲方拒絕,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本合同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

      1、乙方為主合同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

      2、乙方與主合同借款人簽訂的《協議書》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評審費、違約金、賠償金等;

      3、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執行費、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4、從乙方代償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全部抵押反擔保義務之日止甲方應付的違約金及其他應付費用。

      五、抵押反擔保期間

      本合同所確定的抵押權與其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其抵押權也一并消滅。

      六、甲方的保證與承諾

      1、甲方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借款的情況,了解本合同中抵押人的責任,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本合同項上意思表示真實。

      2、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特擁有完全、有效與合法的財產權利。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抵押物做出過任何嫠及事實上的處分。特別是未在抵押物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讓與第三人。

      本合同簽訂前未對抵押特做出任何法律及事實上的處分。特別是未在抵押特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讓與第三人。

      本合同簽訂前抵押物不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等不利于乙方抵押權實現的任何情況。

      3、本合同簽訂前,如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特已出租,甲方應將租賃合同交乙方驗證并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特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出借或轉讓行為不得對抗乙方的抵押權。

      七、抵押相關事宜的約定

      1、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本合同項下抵押特的全部有效法律證明文件及有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將抵押特的權利憑證或權屬證明文件的原件交付乙方。

      2、甲方應嚴格按法律的規定和本合同中的約定,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

      內到抵押權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權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特的他項權證書或抵押權登記憑證交由抵押權人執管。如甲方違反本約定造成抵押特登記記載的內容與抵押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并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同時,若甲方示按照前述約定在三日內到抵押權登記部門辦理登記的。乙方可請求甲方賠償損失或者請求其繼續履行辦理抵押登記的義務。

      3、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特,負責抵押特的維修、保養,保持抵押特完好無損。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有權要求甲方避免抵押特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抵押期間,因抵押特產生的相關費用(如倉儲、維修、保養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4、在抵押期間,若抵押特發生滅失,毀損或者被征用的情況,甲方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在事發后兩日內將此情況書面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該抵押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的申領手續。若甲方違反此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外重新廟宇或增加抵押物,以確實保障乙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1)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2)因抵押特的價值減少、匯率變化或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率高于本合同約定。

      3)抵押特遭受損失。

      若甲方拒絕,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7、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饋贈、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等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經乙方書面同意,處分抵押特所得價款,應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在承擔保證責任,為主合同借款人代償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后,有權處分抵押物,并從處分抵押特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主合同貸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

      2、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已到,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約歸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九、抵押權的實現

      主合同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甲方雙方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在乙方代償后,甲、乙雙方應在乙方代償的10日內協商將抵押物折價處理或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授權乙方對抵押物予以拍賣、變賣處理,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不得設臵任何障礙。對抵押財產折價價款或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乙方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乙方處分抵押物所得,不足以補償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所代償的全部金額的,乙方有權依法另行追償,在補償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

      十、抵押物的保險

      如乙方需要,甲方應到乙方指定或認可的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全額保險手續,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期限至少且必須長于乙方與主合同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中的保證期限。在保險有效期內,乙方為該抵押物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甲方應將保險單據交由乙方保管。抵押財產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受償。

      十一、清償順序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依次分配:

      1、甲方尚未支付的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執行費、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咨詢費、差旅費、拍賣費、變賣費用、運輸費、勞務費等:

      2、乙方為主合同借款人代償的貸款本自及乙方代償的其他款項;

      3、甲方及主合同借款人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除本條前兩款規定外甲方在其抵押反擔保范圍內應付的其他費用;

      4、清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十二、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因所作保證與承諾不實而影響乙方抵押權的實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若主合同借款人至期未能償還主合同下的借款或發生甲乙雙方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為主合同借款人代償后,乙方依法成為甲方的債權人,并有權依法向甲方追償。甲方應在乙方代償后兩日內按照約定履行抵押反擔保義務。若甲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履行抵押反擔保義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第二日起,每天按乙方向銀行代償的全部債務金額的余額的萬分之五計收。

      4、甲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物的保險,影響乙方抵押權的實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約定,影響乙方抵押權的實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對未履行完畢的本合同義務仍須繼續履行。

      十三、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作一定修改補充的,甲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項下的所有權益。

      十四、無論主合同及擔保合同的效力如何,甲方仍在抵押反擔保范圍內對乙方因履行前述《保證合同》而產生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十五、生效條款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所指向的抵押權是否生效與本合同的效力無關。若因本合同中約定的抵押物存在權利瑕疵而未能辦理抵押登記的,在其事由消除后,乙方依然得向甲方主張辦理抵押權登記之權利。同時,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亦不因抵押物未能辦理抵押權利登記而歸于無效。對以上約定,雙方當事人均無異議。

      十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十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八、補充說明條款

      本合同中所指的《借款合同》包括所有與銀行貸款業務相關的,能夠確定借貸法律關系的合同;本合同中的《保證合同》則指所有與前述借款合同配套使用,能夠確定保證法律關系的合同或合同條款。

      十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各方簽字蓋章:

      抵押人(蓋章): 抵押權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15

      XX銀行_____

      _____(下稱甲方)與_____(下稱乙方)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就_____項目簽訂了第_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

      應甲方要求,XX行與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第_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_元整的第____號保函(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XX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1.我們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們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XX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2.如乙方未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XX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XX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XX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XX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XX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帳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XX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XX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5.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

      (2)XX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而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6.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擔保責任。

      7.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以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義務而獲得的求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XX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XX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XX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8.本擔保人將按XX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5條第

      (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XX行。

      9.本擔保書自開之日起生效,直至XX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全部得到清償之日終止。

      10.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向XX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XX行執二份,甲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簽發日期:_____開戶行及帳號:_____

    【反擔保合同】相關文章:

    反擔保合同12-13

    反擔保合同08-27

    【精選】反擔保合同10-28

    反擔保的合同09-29

    反擔保合同06-22

    貸款反擔保合同11-21

    反擔保合同熱08-31

    抵押反擔保合同11-08

    反擔保合同(通用)08-06

    關于反擔保合同12-23

    <address id="ousso"></address>
    <form id="ousso"><track id="ousso"><big id="ousso"></big></track></form>
    1. 日日做夜狠狠爱欧美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