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擔保合同模板八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擔保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擔保合同 篇1
鑒于: ,身份證號:,(以下簡
稱:“債權人” )與(以下簡稱“債務人” )于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借款本金為人民幣 萬元整,利息為萬元整)的有關約定,債權人向債務人出借萬元整。
為確保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依照誠實信用之原則,本人愿以個人所有的財產,以無限連帶責任的方式,向債權人提供保證反擔保:
一、 本人同意上述《借款合同》的全部條款,并保證債務人能夠按期清償所有債務。
二﹑本人同意對《借款合同》項下債務人的所有債務向債權人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1、如債務人未履行《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任何義務而給債權人造成損失,本人保證在接到債權人索賠通知五日內,無條件予以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2、上述情況下,債權人無須先向債務人追償或起訴或處置其他反擔保措施,而有權直接向本人索償。一經債權人要求,本人將無條件負責清償債務人欠付 的上述所有債務。
三﹑本人用于清償債務人欠付債權人所有債務的資產和權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所有的資產和財產性權益(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利息、股息、股權、紅利、財產租賃、財產轉讓等所取得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
2、夫妻共同財產中減去對方基本生活費用(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規定標準)后的部份(內容比照本條第1款確定)。
3、本人已經及未來因任職、受雇、履約等提供勞務,或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或轉讓建筑物、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及轉讓其他財產,或許可各種特許權的使用,或作為個體工商戶進行生產和經營,或對企事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等所取得的一切資產和權益以及從公司、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等。
四﹑本人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期間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債務人欠付債權人的所有債務悉數清償為止。
五﹑如本人未按前述約定履行無限連帶保證責任,由此而造成債權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人承擔。債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通過法律程序追索所有應付款項。
六﹑本保證書是不可撤銷的,在下列情況下,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本保證書持續有效:
1、本保證書中當事人的身份地位發生任何變化;
2、本保證書中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無清償能力或變更名稱、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其地位、財力狀況的改變或與任何單位簽定任何法律文件等事項;
3、《借款合同》有任何補充、變更、修改。
八、在所有的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本人放棄取代 債權人地位的一切權利,并保證:
1、在所有的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債務人即使欠下本人任何款項或將任何資產或權益抵押、質押或轉讓給本人,本人將不與債權人并列分享追討上述款項、資產或權益;
2、非經債權人書面同意,本人不能同時向債務人索取任何擔保或款項,如有已索取者,該項擔保或款項一經債權人要求,須照數交還債權人;
3、在債務人發生破產或任何債務重整的訴訟時,本人如可從中取得任何資產或款項,所得的資產或款項亦作為代債權人取得,并一經債權人要求即全數交還,直至債權人全數收回債務人欠付債權人的所有債務為止。
總之,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債權人均享有優先受償權,待債權人收回債務人欠付債權人的所有債務后,本人方可取代 債權人地位。
九、本人對依據本保證書規定所應付的'一切款項,均不得提出任何扣除、抵銷或反索償的主張,亦不得附帶任何限制或條件,以保證債權人實際足額收到本保證函規定的債權人應得款項。
十、債權人給予債務人和本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借款合同》及本保證書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債權人依本保證書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債權人對本保證書項下應承擔的任何債務。
十一、本保證書為一獨立附加擔保,債權人可以在本身認為合適的情況下,接受債務人或任何第三者現時或將來提供的任何抵質押或其他擔保,或者解除或變更已持有的抵質押或其他擔保而無需知會本人,在任何一種情況下,本人均應
對債務人的所有未清償債務承擔個人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十二、本保證書自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借款合同》和本保證書項下全部債務履行完畢為止,本人保證對前述所有債務不提出任何抗辯。
十三、本保證書如有任何修改、補充、變更均須征得債權人的同意。
十四、本保證書經公證,對費用支付和承擔違約責任條款,即成為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條款,本人負有支付義務,債權人即可依本保證函直接向債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無須經訴訟或仲裁,本人不會對此提出任何異議。 十五、本保證函壹式叁份,債權人執貳份,公證處執壹份。
保證人姓名: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電話:年月日
保證人配偶聲明:本人對于保證人在本保證書中所作的任何聲明、承諾均無條件支持、配合,并視為本人對 所作的聲明、承諾。
保證人配偶: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年月日
附:附個人財產清單
擔保合同 篇2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 (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擴大生產經營活動,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佰 拾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為 月。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 零 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動資金借款,用于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
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擔保合同 篇3
擔保借款的合同
借款方: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
經貸款方與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__。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________%。
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四、借款方應按合同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 計算。
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 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八、貸款到期后1 個月,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九、本合同書一式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 份,公證機關1 份。
十、本合同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公證員:(章)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的合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資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管理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商定,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借款額給乙方,丙方為乙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個月。以借款借據上記載的日期為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執行月利率_______‰,付息方式:每月20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借款的具體時間以借據為準。
第四條 乙方鄭重承諾: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條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2日內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資金。
第六條 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執行。
第壹種方式:直接匯款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指定的帳戶為:開戶人全稱: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
第貳種方式:直接支付現金給甲方。
第七條:丙方受乙方委托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若到期乙方沒有按時還款,丙方在到期后三日內無條件向甲方代償。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材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⑵、乙方拒絕甲方或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⑶、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或卷入、即將卷入重大的法律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能力的重大事項的;
⑷、借款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或借款方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方履行償還本息義務的;
⑸、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額償還到期利息和本金,經催告后仍不履行償還義務的;
⑹、乙方或反擔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稱變更或地址遷移。
3、甲方需保證借款資金的來源是合法的,因資金來源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4、資金交付后,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5、丙方向甲方代償后,甲方同時將其享有對乙方的債權及建立在該債權之上的擔保物權轉讓給丙方,在代償的同時甲方應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償款的證明,移交并配合丙方到有關部門變更他項權利證書等證書或文件,將擔保物權人變更為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義務,丙方有權拒絕代償。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根據丙方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聯系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前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4、乙方需配合丙方保后對借款的管理與風險監控;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還款義務造成丙方代償的,甲方對乙方所擁有擔保物權權力自動轉移至丙方,擔保范圍為本合同十二條規定的全部責任。
第十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受甲方委托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
4、根據甲方要求如辦理房產抵押,受甲方委托領取乙方房產的他項權利證等事項。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內無條件向甲方代償。
2、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額和欠利息總金額(包括滯納金)的萬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費。
3、如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導致丙方采取相關措施,乙方應向丙方支付實現債權而采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訴訟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人員工資、借款金額的30%討債費等全部費用。
4、在借款期間,若乙方預留在丙方處的聯系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系或乙方未按時足額還款,最終導致丙方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違約金;地址:聯系電話:
5、從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內,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6、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一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且保證金余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7、借款合同簽訂后,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資金交付給乙方,甲方應承擔出借款額百分之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資金的,需經過乙方和丙方同意(經了解急需用款情況屬實的話),要扣除最后一個月利息及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二作為合同未到期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乙方可以提前償還借款資金,除按照實際用款月數支付利息(不足一個月的部分按一個月計算)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叁份,由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資方(甲方): 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的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 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本項貸款用于_____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
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利率)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 +(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法償還。
本合同首期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還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剩余款項分_____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四條 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 保證人與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保證金存款賬戶上按償款期逐期扣還當期應償還款本息金額。不足償還部分,由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貸款本息的連帶責任。
第七條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八條 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于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并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九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后,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請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一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十條 借款人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保證人自愿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一條 借款期內,借款人或保證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后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經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合同自動失效。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
貸款代表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合同 篇4
近年來,隨著房地產、汽車等大型商品按揭貸款銷售政策的推行,各類專業擔保公司越來越多,涉及日常商品交易行業60多個,為消費群體分期付款購物提供方便的同時,也存在適用格式合同違法違規現象。其中,銀行放貸指定擔保公司,擔保公司在合同中強行加入霸王條款等行為,嚴重地損害了借貸人員的合法利益,擾亂了擔保行業的正常經營秩序,也引發了銀行與保險公司之間商業賄賂問題,給基層監管工作帶來較大壓力,亟需引起各級工商部門的高度重視。
一、當前擔保行業合同存在的主要問題
20xx年,市工商局對全市41家重點擔保企業以及下轄設立的256個營業網站進行了排查,檢查各類擔保合同580份,發現當前擔保企業與借貸人員簽定的合同中主要存在6類問題。
(一)提前兌現反擔保,變相推脫擔保責任。部分存在反擔保的擔保合同中,擔保公司要求反擔保的保證人直接或間接提前承擔反擔保責任,而根據法律規定,擔保公司只有先承擔了擔保責任后,才有權向反擔保的保證人追索反保證責任。因此,此類格式條款屬于變相推脫擔保責任,將本應由保證人承擔的責任推向了反擔保人。如部分合同規定:“無論何種原因,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反擔保保證人在接到保證人通知后15日內,無條件地向貸款人立即支付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
(二)責任約定不平等,損害消費者利益。當前,多數擔保類格式合同未約定經營者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違約責任,僅約定消費者的違約責任,權利義務約定明顯不對等。如:“以下情況構成甲方在本合同下的違約:(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事項,未及時通知乙方:1、住所變動、工作單位變更及人身發生意外重大事項的;2、甲方為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債務提供保證、以其主要資產為自身或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債務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它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保證責任的。”這種情況僅規定了消費者的違約情形,實際上排除了經營者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加重了消費者的負擔。
(三)加重違約金額度,轉移正當擔保風險。違約金是約束合同雙方當事的重要手段,為了給被擔保人施加足夠的威懾力,將違約風險降到最低,部分擔保公司在合同中對消費者規定了超過法律限度的違約金額。部分合同內容規定:“借款人延遲還款導致保證人代償的',必須向保證人承擔代償金額20%的違約金,就延遲履行部分,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向乙方支付延遲還款的違約金。”同時,提供擔保服務需要擔保公司依法承擔適當的擔保風險,這是擔保行業特有的性質,但越來越多的擔保公司違規轉嫁風險責任。擔保公司通過在擔保合同中規定:“債務人未按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造成保證人不能解除擔保責任的,增加一倍收取擔保費,并由貸款方自行承擔違約責任。”
(四)制定格式霸王條款,排除消費者應有權利。1.有的擔保公司采用格式條款排除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如:“甲方有如下權利:……在本合同簽訂前提出任何修改的權利”,合同一旦簽訂,就失去了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權利。2.多數擔保合同利用格式條款排除了消費者就格式條款爭議提起訴訟或仲裁方式的選擇權利,以及訴訟管轄等權利。如:“甲、乙雙方因履行本擔保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不能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3.車貸類擔保公司利用格式條款指定保險公司及保險范圍等,在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的同時,也會加重消費者的費用負擔。如:“甲方抵押給貸款銀行或乙方的抵押物為機動車的,必須不間斷地到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車損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者責任險等險種。”4.某些擔保公司利用格式條款剝奪對方抵銷權、抵押物處置權等其他享有的權利。如:“債務人提供的保證金不因任何事由受任何第三人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要求返還,法院查封、法院強制執行、稅務、工商、土地等政府部門的查扣。”這顯然違反有關法律依據,無論何種情況下,優先受償的應是國家稅收。
(五)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雜亂,缺少法律依據。多數擔保合同格式是由擔保公司單方制定,除了收取擔保費外規定了高額的違約金和懲罰性利息。同時,還規定有評審費、委托費、調查費、履約保證金、手續費、定金、催收費、評估費、抵押物處置費以及違約后的資金墊付款等等,且約定履約保證金放棄收益權,費用一旦收取基本不予退還等,上述費用全部為預收。部分擔保合同還規定:“債務人未按合同約定足額交納擔保費的,保證人有不為債務人提供擔保的權利,保證人所收取的擔保費不予退還。”
二、強化擔保行業合同監管工作的建議
針對擔保合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結合工商監管職能,提出如下規范擔保行業經營秩序的建議。
(一)積極營造相關部門聯合監管的氛圍。一是充分發揮牽頭協調作用,主動與有關部門溝通,制定《金融系統擔保行業規范整治工作方案》,定期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并深入推開擔保合同格式條款點評、指導工作。二是積極聯合媒體部門,在新聞媒體開辟了專欄,開展大型宣傳活動,宣傳《擔保法》、《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詳細介紹對擔保行業整頓情況,提升消費者自我抵制霸王條款的意識。三是強化社會宣傳與監督。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設立舉報電子郵箱,堅持“三個結合”即重點宣傳與日常宣傳相結合、對消費者宣傳與對經營者宣傳相結合、媒體宣傳與其它形式宣傳相結合,不斷加大宣傳力度。
(二)推行規范與打擊相結合的制度。一是,堅持行政指導先行,規范為主。按照“實行查處與引導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積極推行行政指導”的原則,堅持做好“三個依托”工作,即依托日常監管職能,促使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依托工商行政管理的綜合職能,促使經營者增強誠信守法意識;依托行政處罰職能,堅持事前約談、預警告誡、事中糾正制止、事后教育規范,通過解釋、說服、規勸、警示、告誡等行政指導手段,采取面對面指導、一對一幫扶,切實加強和做到關口前移,督促加強自律。二是,重拳出擊,堅決打擊嚴重合同違法行為。堅持以房地產、汽車銷售等行業為重點對象,多角度、多層次、全方位對經營者監督檢查,抓住“要害部位”,嚴查合同欺詐和利用合同格式條款等實施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樹立工商部門的執法權威。
(三)建立“內引外聯”雙管長效機制。一是不斷強化“內引”作用。在合同科牽頭的基礎上,積極引導消保、消協、企業注冊、公平交易、個私協等內部科室力量,凝聚成工商部門合力。二是不斷強化“外聯”功能。充分發揮部門牽頭作用,主動聯合金融辦、行業協會等外部主管部門,構建齊抓共管的格局。例如,主動與金融辦等部門溝通,聯合下發了整治通知。積極參與銀監局、金融辦組織的全市金融系統擔保行業規范檢查活動,針對格式合同條款進行現場點評、指導并參與新修訂合同的規范起草工作。
(四)健全擔保行業協會自律機制。積極引導建立擔保行業協會,堅持把自律與規范結合起來,通過在協會中發展黨組織,不斷增強協會的領導力的約束力,進一步加強擔保企業的社會責任建設。同時,將擔保合同規范管理工作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重要考核內容,針對房地產、汽車、旅游等行業部分重點企業,定期開展社會責任考評活動,其中合同規范程度作為評比打分標準,全面提升該行業企業主體的自律意識。
擔保合同 篇5
摘要: 借款合同的擔保,是指借款合同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經雙方協商采取的促使一方履行合同義務,保證他方權利得以實現的法律手段。它是保證借款合同履行,避免或減少貸款風險,維護債權人利益的一種法律制度。借款合同的擔保源于債的擔保制度。
在民法理論上,債的擔保有一般擔保和特別擔保之分。
(1)一般擔保是指債務人必須以其所有的全部財產作為履行債務的總擔保。
(2)特別擔保是相對一般擔保而言,它并非以債務人的一般財產作為債權擔保,而是以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財產或者特定的人一般財產(包括信譽)作為債權擔保,其目的就在于保障特定的債權。根據擔保內容的不同,又將特別擔保分為人的、物的擔保和金錢擔保三類。所謂人的擔保,是指由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一般財產和信譽為債務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其典型形態為保證;所謂物的擔保,是指以當事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財產為債務人的債務提供擔保,主要方式有抵押、質押、留置、讓與擔保、所有權保留等;所謂金錢擔保,指通過一定金錢的得失來督促當事人積極地、適當地履行自己的債務,保障債權實現,主要用定金方式。
我國《擔保法》所稱擔保專指特別擔保,不包括一般擔保。擔保法確立的擔保方式主要有五種,即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既有人的擔保,也有物的擔保和金錢擔保。而按照《貸款通則》的規定,借款合同的擔保只能適用保證、抵押、質押三種方式,留置和定金這兩種擔保方式不適用于借款合同。《擔保法》明確規定,保證、抵押、質押均必須采取書面形式。考慮到經濟生活的復雜性和多樣性《,擔保法》在第93條又作了說明性規定“:本法所稱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包括當事人之間的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擔保條款”。因此,借款合同的當事人既可以采用由出借方、借款方、擔保方三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在借款合同中設立擔保條款、并由擔保方在合同中簽字的方式,也可以采用由貸款方與擔保方簽訂擔保合同的方式。究竟采用何種方式,由擔保人和借款合同的當事人共同協商確定。
一、擔保法律關系
研究擔保法律關系,對于正確確定訴訟主體,認定合同的法律效力,明確當事人的民事責任,具有重要意義。擔保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個方面:
(一)主體
擔保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接受擔保的一方和提供擔保的一方。
1.接受擔保的一方
在擔保借款合同糾紛中,接受擔保的一方是貸款人,一般是案件中的原告。
2.提供擔保的一方
在擔保借款合同的糾紛中,提供擔保一方,在保證擔保中,只能是第三人,在抵押和質押擔保中,既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他們一般是訴訟中的被告。保證人、抵押人和出質人是有資格限制的,對此《,擔保法》分別作了明確規定:(1)保證人。《擔保法》第7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擔保人。依據《擔保法》第8條、第9條、第10條的規定,國家機關(除經國務院批準主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以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未經企業法人授權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2)抵押人。抵押人必須是可以設立抵押的財產的所有權人、處分權人或所有權人授權的人;依法不能抵押的財產的所有權人或處分權人不能作為抵押人。根據《擔保法》第34條第5項的規定,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立抵押。這里,承包人既不是土地的所有權人,也不是土地的處分權人,僅是土地的使用權人,但因經發包人既所有權人授權同意,承包人便可以將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財產所有權人的授權同意,應認為是抵押權利的讓渡,實際上也是處分權的轉讓。在此種情況下,如果發生糾紛,因財產所有權人不是抵押人,而不能成為被告,但案件處理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故應將其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實踐中應注意的是,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未經授權的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既然不能作為保證人,也就不能以自己的財產為他人借款設立抵押。也就是說,當抵押人為借款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時,應受前述有關保證人的資格限制。當然,這些單位以自己的財產為自己借款設立抵押是允許的。(3)出質人。出質人必須是動產質物的所有權人、質押權利憑證中的債權人,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股份的持有人,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的享有人等。
(二)客體
擔保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在保證擔保中,客體是行為;在抵押擔保中,客體是抵押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以及不動產上的權利,如土地使用權;在質押擔保中,客體既可以是法律允許流通的動產,也可以是無形的財產權利,如依法可以轉讓的債權、股票、股份,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
(三)內容
擔保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擔保方式不同,權利義務的內容也不盡相同。我國《擔保法》對此作了明確的規定。因為權利義務是確定法律責任的基礎和依據,我們將在擔保法律責任中進行探討。
二、擔保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借款合同糾紛中的擔保,無論是保證,還是抵押、質押,都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簽訂。擔保合同一經簽訂既告成立,這一點是共同的。但因為擔保方式不同,其生效方式也不同。
(一)保證合同的生效
借款合同糾紛中的保證,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第三人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保證合同一經簽訂即生效;二是第三人和貸款人、借款人共同簽訂擔保貸款合同。擔保貸款合同中有保證條款,或雖無保證條款,但第三人在“保證人”欄目內簽名或者蓋章,保證合同也即告成立并生效。三是擔保人單獨出具保證書,這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情況。最為典型的,是第三人在貸款人出具的格式化的“不可撤銷保證書”上簽名或蓋章并交回貸款人。除此以外,第三人出具的具有保證性質的書面文件,包括信函、傳真等,也屬于保證書的范圍。在這種情況下,只要貸款人沒有明確表示拒絕,都應認定保證合同成立并生效。可見,保證是諾成性法律行為,保證合同一經訂立即告生效。
(二)抵押的生效
借款合同糾紛中的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轉移《擔保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當借款人不按期歸還借款時,貸款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其中,貸款人稱為抵押權人,以財產設立抵押的借款人或第三人稱為抵押人。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簽訂抵押合同的方式主權有兩種,一是簽訂單獨的抵押合同,二是在借款合同中訂立抵押條款。但抵押合同簽訂后,抵押權并不當然生效。依照《擔保法》第42條的規定,以該條所列財產抵押的必須向法定的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登記之日即為抵押合同生效之日。未辦理抵押物登記,或者登記機關不是法定機關的,抵押合同不生效《;擔保法》第43條規定,抵押人以第42條規定所列財產以外的其它財產抵押的,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時生效,因此,抵押合同簽訂后,因抵押物的不同性質,分為簽訂當即生效和簽訂并經抵押物登記才生效兩種情況。但《擔保法》第43條第2款同時又規定: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因而,為了保證信貸資金安全,《貸款通則》規定,抵押貸款應當由抵押人與貸款人簽訂抵押合同,并辦理登記。
(三)質押的生效
根據《擔保法》第63條和第75條的規定,質押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兩種。質押合同和抵押合同一樣,必須采取書面形式,簽訂方式也主要有單獨簽訂質押合同和在借款合同中設立質押條款兩種方式。但兩者不僅在客體即擔保上不同,在合同生效要件上也是不同的。有的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是辦理抵押物登記,而質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是轉移質押物的占有,或者是辦理質押權利的登記。
三、擔保的法律責任
擔保合同法律效力不同,擔保人承擔的民事責任的方式、范圍也不相同。
(1)保證人的責任。在一般保證的借款合同糾紛中,保證人承擔的法律責任是代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義務。根據《擔保法》第17條第2款的規定:“一般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訴訟中的地位一般是第二被告,并且,只有當主債務人在法律文書生效后,法院依法強制執行其財產仍不能清償全部款項時,一般保證的保證人才能產生代為償還的義務。這就是一般保證人的“檢索抗辯權”或稱“先訴抗辯權”。但是《,擔保法》第17條第3款又規定了三種例外情況:(1)債務人在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義務發生重大困難的;(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檢索抗辯權的。只要具備其中一種情況,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就不得行使檢索抗辯權。
在連帶保證中,貸款人不償還貸款本息的,法院即可以強制執行作為第一被告的借款人的財產,也可以強制執行作為第二被告的保證財產《,擔保法》第18條第2款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依據這一規定,從理論上講,貸款人既可以將借款人作為第一被告,保證人作為第二被告,也可以將借款人、保證人單獨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從審判實踐上看,除非出現借款人破產、撤銷、注銷、下落不明等情況,貸款人不宜僅起訴保證人,仍應將借款人作為第一被告、保證人作為第二被告提起訴訟。這是因為,法院在審理擔保借款合同糾紛時,要查清某些案件事實,如貸款人是否按時匯付貸款,借款人是否已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主合同是否合法有效,主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存在相互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等,都應有借款人參加。否則,不利于查清事實,正確裁判案件。因此,當貸款人將保證人單獨作為被告提起訴訟時,如不存在上述情況,法院應追加借款人作為被告參加訴訟。
(2)抵押人的責任。在抵押擔保合同糾紛中,借款人不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日期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有權將該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人喪失對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3)出質人的責任。在質押借款合同糾紛中,借款人不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日期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有權將質押動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或者將質押權利兌現、轉讓,所得價款先受償。出質人喪失質物的所有權或處分權,或喪失債權、股東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擔保合同 篇6
一、概念
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
二、特征
1.從屬性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又稱附隨性、伴隨性,是指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被擔保的合同關系是一種主法律關系,為之而設立的擔保關系是一種從法律關系。我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
擔保合同的訂立目的是保障所擔保的債務履行,保護交易安全和債權人利益。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成立上的從屬性,即擔保合同的成立應以相應的合同關系的發生和存在為前提,而且擔保合同所擔保的債務范圍不得超過主合同債權的范圍。二是處分上的從屬性,即擔保合同應隨主合同債權的移轉而移轉。三是消滅上的從屬性,即主合同關系消滅,為其所設定的擔保合同關系也隨之消滅。四是效力上的從屬性,擔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擔保合同的訂立時間,可以是與主合同同時訂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訂立在先,擔保合同隨后訂立。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約定擔保合同不從屬于被擔保的合同的,若被擔保的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并不因之而無效。”《擔保法》第14條和第59條也明確規定了最高額保證和最高額抵押,允許為將來存在的債權預先設定保證或者抵押權。
2.補充性
擔保合同的補充性是指合同債權人所享有的擔保權或者擔保利益。擔保合同的補充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 責任財產的補充,即擔保合同一經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關系的基礎上補充了某種權利義務關系,從而使保障債權實現的責任財產得以擴張,或使債權人就特定財產享有了優先權,增強了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的可能性。
二 效力的補充,即在主合同關系因適當履行而正常終止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并不實際履行。只有在主債務不履行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才履行,使主債權得以實現。
3.相對獨立性
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是指擔保合同盡管屬于從合同,但也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即擔保合同能夠相對獨立于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發生或者存在。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發生或存在的相對獨立性,即擔保合同也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關系。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樣,須有當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而發生,與被擔保的合同債權的成立或者發生分屬于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受不同的法律調整。二是效力的相對獨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擔保合同可以不依附于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單獨發生效力,此時,被擔保的合同債權不成立、無效或者失效,對已經成立的擔保合同的效力不發生影響。此外,擔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滅的原因,而且,擔保合不成立、無效或者消滅,對其所擔保的合同債權不發生影響。
擔保合同從其涵義上來說,是指為保障債權的實現由當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設立的合同。
從擔保合同的法律關系構成看,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要素。
從擔保合同的性質看,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擔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擔保主債合同的實現,由此可見,若沒有主債合同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設立擔保合同。因此,擔保合同必須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為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而且與之共始終。
擔保合同效力的認定主要是從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擔保合同的主體、客體和內容是否合法妥當等幾信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當主合同無效時,擔保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自然也無效。若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另有約定(比如約定為不得撤銷的擔保),則按當事人約定的內容來處理。
其次,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如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國家禁止為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為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為保證人都應認定為無效。
第三是擔保合同的客體若是違背國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會利益也應認定為無效。例如,不能以人身為標的設立擔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確規定不能作為抵押物的財產作為擔保合同的標的;如以土地所有權作為抵押標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的內容如違背法律或有害社會公共秩序應為無效,如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就砍下債務人的一支胳膊,這樣的擔保合同無效。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其民事責任的承擔應依據當事人各方的過錯程序予以確定,如債務人、
擔保人、債權人都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擔保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
保證人:
(1)_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借款,保證人自愿提供擔保。經審查,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種類、用途、金額、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結息,欠息按__‰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借款和還款
1.分期借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借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計劃辦理貸款手續,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為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生為準。
4.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及時還本付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 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方式:本合同采用連帶責任保證方式。
2.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3.保證人保證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應由借款人承擔的全部債務。
4.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必須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后15日內無條件地代借款人償付。
5.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并應及時提供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6.在本合同保證期內,保證人如發生分立、合并、改組、股份制改造或再向他人提供擔保時,應及時向貸款人報告并在征得貸款人的同意后進行。
7.在本合同保證期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定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8.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的賠償金。
第四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有權了解農業發展銀行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各項優惠政策和信貸管理制度、規定、辦法等,配合貸款人共同管好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遵守人民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有關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只能在農業發展銀行開設基本存款賬戶和相應的專用賬戶。對遠離開戶行的企業,經開戶行審查同意,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輔助存款賬戶,但必須遵守農業發展銀行的信貸管理規定。
3.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等相關資料,并自覺接受貸款人的信貸監督。
5.借款人對專項用途貸款必須落實貸款利息補貼來源,向貸款人提交有關利息補貼來源單獨文書。
6.借款人不得以銀行借款及其形成的資產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或償還貸款人以外的債務,以保證貸款的安全。
7.借款人發生分立、合并、改組、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等改變經營形式行為時,已占用的貸款本息應立即歸還;立即歸還確有困難的,由改變后的企業承擔或分別承擔貸款債務和利息,并辦理貸款債務轉移手續,同時重新辦理貸款擔保手續。
8.借款到期,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因特殊原因不能歸還的,須經保證人同意,并提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按照有關規定審查同意后,辦理展期手續。貸款人審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仍按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9.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應當按照合同要求及時發放貸款,并根據借款人實際用款進度供應資金。
2.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的財務狀況、經營狀況及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監管。
3.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上述約定義務的,貸款人可視不同情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信貸管理規定,實行加罰息、停止貸款、扣收賬戶資金等信貸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借款人拒不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申請資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或追索保證人的連帶責任。
2.貸款人違反約定義務的,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3.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或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均不追究違約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生效后,借、貸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
2.貸款人同意辦理貸款展期的,應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3.借款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轉讓給第三者。
4.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5.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名稱、法定代表人或改變住所時,應于變更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組成
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展期還款申請書、展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擔保合同 篇8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三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甲方同意乙方申請和擔保方的擔保提供 貸款。
第二條 借款期限:此項借款使用期為 年 個月,自 起至 止。
第三條 借款用途:為 。
第四條 借款利息:月息 ‰,年息 %;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利率按 月浮動。
甲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乙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后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并通知乙方。
第五條 乙方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提出用款和還款計。
第六條 借款償還:乙方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款計劃以為資金來源償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書,一旦乙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連帶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過延期或已經逾期,或乙方出現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 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按期按額向乙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乙方2‰的違約金。乙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甲方支付2‰的'承擔費。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甲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生擠占挪用貸款,其擠占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乙方不按期歸還貸款,甲方有權從乙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乙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甲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甲方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甲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時,甲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方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甲方償付貸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乙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定的條件。
2。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乙方或甲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經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擔保方:(公章)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