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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委托代理合同

    時間:2025-12-18 05:32:07 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托代理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委托代理合同15篇

    委托代理合同1

      項目名稱:____

      建設地點:____

      委托人:_____

      代理人:____

      招標代理資格:甲級(證書編號:___)

      工程造價咨詢資格:甲級(證書編號:___)

      政府采購代理資格:甲級(證書編號:___)

      委托人:_____

      代理人: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委托人與代理人就工程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

      2、工程地點:___

      3、設計單位:___

      4資金來源:_____

      第二條委托代理范圍

      1、委托代理招標內容包括a。

      2、委托代理的事項:

      (1)協助委托人辦理招標申請;

      (2)發布招標公告;

      (3)受理投標申請人報名;

      (4)編制、送審及發放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

      (5)編制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和編制工程標底;

      (6)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7)協助委托人組織評標委員會;

      (8)組織開標、評標;

      (9)編評標報告,協助委托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三條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第四條委托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托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報建表、經審查的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托人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復,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人員作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承擔由于本方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代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如委托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在出示相應依據的前提下,可以建議委托人進行修改。委托人不作相應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第六條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標代理活動。

      2、在委托授權范圍內為委托人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人提供招標工作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5、代理人應提供不少于壹式叁份的招標控制價(標底)文件(下稱“造價文件”)。造價文件必須由編制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名或加蓋印鑒并加蓋法人公章。

      6、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按實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7、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計取和支付

      1、根據國家、廣西自治區及桂林市現行政策,經雙方協商,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等:

      a、編制工程預算、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按中標單位中標價的計取。

      b、工程施工招標代理費,按施工中標單位工程中標價的計取。

      2、以上費用由委托人支付,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代理人付清。

      第八條委托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200=19年月日。

      2、代理工作結束時間:代理工作結束時間以委托人完成定標工作,發出中標通知書時間為準。

      3、非代理人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代理工作結束時間相應延長。

      第九條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份數雙方約定合同一式七份,委托人執四份,代理人執兩份,招標投標管理機構一份。

      委托人(公章):____ 代理人(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

      聯系人:_____ 聯系人:____

      電話:___ 電話: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____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開戶銀行:___

      銀行帳號:____ 銀行帳號:___

      郵編:____ 郵編: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

      傳真:____ 傳真:____

    委托代理合同2

      甲方(委托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鑒于:

      1.甲方欲就其申請進入;

      2.甲方需要委托專業的涉外代理機構代為向指定的國家申請專利;

      3.乙方為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涉外專利代理機構,擁有專業的專利代理人,有豐富的專利代理經驗,可提供專業的專利申請代理服務。

      甲方經充分了解后,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專利申請之委托代理達成如下合同:

      第1條委托事項

      1.1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其進入歐洲、美國的專利申請及批準過程中的全部事宜。

      1.2乙方指派下列人員負責上述專利申請的安排翻譯、國外聯絡以及國外審查中等代理工作;

      承辦人員:。

      電話:。

      郵寄地址:。

      電子郵箱:。

      1.3甲方授權乙方處理本合同所涉申請案的上述事宜,但發生阻礙甲方申請專利的事項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并根據甲方的書面處理意見開展下一步工作。

      1.4甲方指派下列聯系人配合乙方辦理應由甲方負責的有關資料的蓋章及提交等事宜。乙方需要送達甲方的相關材料,應通過下列聯系方式向甲方傳送。

      聯系人:。

      電話:。

      郵寄地址:。

      電子郵箱:。

      第2條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專利申請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權及時了解上述專利申請的.進程及相關情況;

      (2)在乙方違約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2.2甲方義務

      (1)甲方應明確申請的國家,及時提供各種證明文件,辦理必要的委托手續;

      (2)甲方應指定專人與乙方聯系,并及時交接有關文件,如有人員或通訊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3)專利申請過程中,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有關專利申請書面通知后,應在該書面通知所述期限內,及時給乙方進一步作業的書面指示;

      (4)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費金額以及支付方式支付相應的翻譯費、國外預付款、國內基本作業費用;

      (5)若1.4中所述聯系人、權限及聯系方式變更,甲方需另行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之日起,乙方與新聯系人聯系所有專利事宜;

      若沒有提供書面通知,乙方視為原聯系人、權限及聯系方式沒有變更,因此而導致相應的專利事務過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3條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支付相關費用;

      (2)在甲方違約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3.2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內容,為甲方提供專利代理服務;

      (2)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員變更的,應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時通知甲方;

      (3)乙方代理人應在收到甲方作業指示之日起3周內完成翻譯稿,返給甲方審閱;

      (4)乙方應在得到甲方的確認一周內,向美國及歐洲提交專利文件,并明確指示函;

      (5)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告專利申請過程中事務的處理意見,并及時征求甲方意見;

      (6)乙方在完成代理遞件后,應將申請文件副本轉交甲方;并于得到國外的各種匯報信及賬單等文件之后,立即將上述文件轉交甲方;

      (7)乙方在得到甲方的指令后,針對審查意見通知書提出具體答辯和申請文件修改意見;

      (8)乙方應在得到甲方的指令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費用情況匯報甲方;

      (9)乙方應嚴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一切商業秘密,上述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與甲方欲申請專利相關的技術信息及與甲方經營相關的商業信息。

      第4條費用以及支付方式

      4.1甲方應付乙方預付款為:RMB元,該預付款的構成如下:

      (1)歐洲申請:RMB元,包括:國內基本代理費RMB元、歐洲律師費及官費等US$元(預付款,折合RMB元,美元賣出價為),從遞交申請到有審查結果;

      (2)美國申請:RMB元,包括:國內基本代理費RMB元、美國律師費及官費等US$元預付款,折合RMB,美元賣出價為),從遞交申請到有審查結果;

      (3)翻譯、校對工作由乙方完成,費用為RMB元:

      (4)乙方給甲方依據上述費用開具正規發票。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預付款支付給乙方;

      4.2以下費用由乙方按照實際發生的數額憑正式報銷憑證從甲方所支付的預付款中支出:

      (1)遞交階段之后乙方所產生的實質代理費用,如答復國外專利局的補正通知書、審查意見通知書等,由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扣除;

      (2)辦理境外匯款的手續費及傳真、郵寄等必要的基本費用,由乙方按照實際發生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支付;

      4.3甲方已支付的預付款包含4.1款及4.2款所述全部費用,乙方應根據實際發生費用結算,剩余部分應在本合同終止時返還甲方。

      4.4當預付款不足以支付已經發生或者即將發生的費用時,乙方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甲方經審查認為合理的,應保證在乙方書面指定的合理期限內將費用匯到指定的賬戶。

      4.5預付款中費用不包括超項費、超頁費、各國授權前維持費、分案申請、答復駁回、請求復審、美國提RCE、延期、各種項目變更、公證及認證等特殊程序的官方費用及國內外代理費。國外發生官費及律師費用,乙方依照實際發生費用向甲方請款;國內代理費相關費用標準(若涉及)見特殊程序代理費報價表(附件1)。

      第5條合同終止

      5.1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相關規定導致申請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國內基本代理費不予退還。乙方收取的預付款中國外費用部分已支付的,不予退還,尚未對外支付的,乙方應在合同終止7日內退還甲方。乙方應于合同終止的同時通知國外律師停止作業,因乙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合同終止日之后仍發生費用的,該費用由乙方承擔。

      5.2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義務,本合同終止。

      第6條法律責任

      6.1甲方應按照乙方代理專利申請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完整的證明文件、辦理委托手續,否則造成申請受阻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6.2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員、通訊地址變更、未及時給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文件轉寄受阻或延誤期限,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6.3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甲方的專利申請被駁回或者被視為撤回的,如可彌補,乙方應義務彌補,彌補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如不可彌補,乙方應在7日內退回該申請案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費用和預付費,并按甲方已支付的預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6.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條第3.2(9)款約定的,應按甲方已支付的預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6.5乙方委托的歐洲及美國律師應具備在本國專利申請業務方面至少五年以上工作經驗且熟悉本國專利申請流程,能夠正確處理在專利申請各階段遇到的特殊情況。如乙方違背該原則委托律師的原因造成甲方無法申請到專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甲方支付全部款項的30%支付違約金。

      第7條其他

      7.1本合同專利申請,授權后案件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期限管理的,雙方另行簽署委托合同。

      7.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如在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7.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7.4本合同自雙方簽章日生效。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委托代理合同3

      甲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檢、裝箱、轉運、快遞、代墊代付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事宜,甲方應及時送交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檢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率調整,可相應調整包干費。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進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前乙方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及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貨物出運或進口到廠后,以一票一結的.方式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每車皮21200)由淄博火車站至綏芬河(DAP GRODEKOVO)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支票或電匯的方式付給乙方。

      12、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臵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要迅速辦理各項委托事宜,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額外發生的費用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青島海事法院審理。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長年有效。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4

      編號: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

      (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 (注:此處應列律師執業證號)(下稱代理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注:以上各項大多是代理律師的法定義務,應當在合同中列明)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注:同前)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注:本條應當成為委托代理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紹興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委托代理合同5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辦理注冊商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向中國國家商標局在第類(商品/服務)上申請注冊件商標,該注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議附件《商標注冊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托書》。

      二、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標注冊所需要的文件、證件,并保證提供文件、證件的真實、有效、合法性,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商標注冊代理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2.乙方接受委托后,乙方會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商標代理注冊、設計、制作等事項,因注冊材料被核駁或需刪改的,領取《商標注冊證書》的時限順延;

      3.乙方責任:

      (1)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甲方委托代理商標注冊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護知悉的商業秘密;

      (2)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商標注冊材料齊備后個工作日商標局受理,個月內下受理通知書,個月內完成商標注冊業務;

      (3)如甲方提供虛假材料的,乙方有權利終止商標注冊業務,依約所收的預付金不予退還。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幣種:人民幣):

      1.商標注冊代理申報費:元/標/類、十項;

      2.查詢費:

      中文查詢:元/標/類、十項;

      英文查詢:元/標/類、十項;

      圖形查詢:元/標/類、十項;

      3.注冊商標的制作費: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標注冊規費和代理費合計為: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注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托協議。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合同一經依法簽定,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更改、終止合同,代理業務完成后本協議自動無效;

      2.合同履行期間,如與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繼續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動解除。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深圳調解中心進行調解。經調解后如達成和解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將本和解協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請求依照仲裁規則對和解協議作出裁決。各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獨任仲裁員,組成仲裁庭,進行書面審理。仲裁庭有權按照適當的方式快捷地進行仲裁程序,且具體程序和期限不受仲裁規則其他條款限制,并根據本和解協議的內容作出裁決書。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上述仲裁開庭地點在深圳市寶安區仲裁庭。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在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附件(《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代理委托書》)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編:郵編:

      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6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__________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1、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2、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3、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4、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5、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6、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7、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1、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2、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1、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1、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2、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3、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4、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一)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4、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5、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7

      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單位和職務: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乙方: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鑒于:

      1.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簽署了《委托代理協議》,乙方將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與 訴訟一審階段的'法律服務工作;

      2.甲方與 已自行達成了離婚協議,并將通過協議離婚程序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離婚訴訟已無必要;

      3.甲方已支付乙方律師代理費人民幣 元,乙方并未開始協議約定工作,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解除《委托代理協議》。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1.合同解除及責任承擔

      (1)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解除雙方已簽署的《委托

      代理協議》,該協議不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一方相應免除另一方在《委托代理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2)乙方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法律服務費用人民幣 元;

      (3)一方無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錢款、費用。

      2.甲方及乙方共同承諾及保證

      (1)解除《委托代理協議》不會導致一方對另一方的任何責任負擔;

      (2)解除《委托代理協議》不會導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法或行政程序,不會導致任何一方存在訴訟和潛在糾紛的可能性。

      3.管轄法律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總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簽字)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委托代理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實現雙贏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托管理項目:

      基于地源優勢,實現便捷管理,實現資產保值,甲方決定將“xxx”項目委托給乙方管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對“xxx”項目進行管理。

      二、委托管理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為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年。

      2、本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雙方如有續簽意向,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天,另行簽訂新的協議。委托管理協議三、管理費用及收益:

      1、管理費用為 元/月,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付給乙方第一個月的管理費用,以后每月的管理費用,在上一個月20日之前支付。

      2、委托項目所獲得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代為收取,乙方在收取后7天內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不得截留、占用、挪用。

      四、管理范圍:

      “xxx”整體物業管理及與之有關的人力資源管理和其他相關管理。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與所委托項目有關的權屬資料及有關圖紙。

      2、甲方須針對所委托項目的有關情況向乙方做詳盡的說明。 與乙方做好交接工作。

      3、甲方須制定項目委托管理的目標及對乙方的工作要求。 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開展進行定期檢查,乙方應予以配合。

      4、甲方承認乙方獨立擁有對所委托項目的管理自主權,并 保證不進行干涉。

      5、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管理費用,乙方在收到管理費用后,應及時支付員工工資,不得拖欠工資。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簽訂后7天內,乙方進駐甲方所委托項目進行管理。

      2、乙方應根據甲方所委托項目的具體情況制定工作計劃,并認真落實。

      3、乙方應根據甲方所委托項目的具體情況及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管理制度、財務制度和人力資源制定等,并逐步完善和調整。

      4、為保障甲方所委托項目的利益最大化,可以對所委托項目提出整改意見。

      5、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簽訂與項目管理有關的合同。

      6、乙方應依法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對員工建立相應的獎勵制度,和諧處理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

      7、乙方應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遇突發事件必須立即通知甲方。

      8、因乙方未盡管理義務,致使甲方所委托的項目對外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同意承擔的除外。

      七、違約責任:

      1、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該合同。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3、無論合同何種情況終止合同,乙方應在5天之內完成甲 方所委托項目的交接。

      八、爭議解決辦法:

      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委托代理合同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海南金凱旋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XX和XX律師為甲方與XX公司工程款糾紛案的壹審及有可能發生的貳審、再審以及執行代理人。

      乙方指派律師因故不能出庭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授權乙方根據案件當時的需要與可能,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并自行決定是否指派律師接替。

      [解讀]1、全風險代理的案件,僅有壹審是不能結案的,有可能發生貳審、再審及執行。因此,不論風險代理的案件實際發生幾審,對有可能發生的審理和執行作出約定是非常必要的。否則,委托人在二審、再審、執行階段,甚至在壹審階段隨意更換代理人,勢必造成律師事務所損失。如此約定以后,雖然委托人仍然可以甚至仍然隨意更換代理人,但如果委托人這樣做的話,這是一種違約行為,委托人要為其違約行為付出法律上的代價。

      2、如果不是全風險代理,則應據實約定代理事項。

      3、金凱旋律師事務所曾以風險代理的方式,代理了一起幾千萬元工程款糾紛案。在該案貳審時,因代理律師發高燒緊急入院治療而未出庭,委托人因此拒付律師代理費。訴諸法院時,一審法院以此為由扣減了三分之二代理費,二審法院則駁回了訴訟請求。律師雖負有代理義務,但律師也是人,難免有這樣或那樣的緊急情況,應對此種情況下律師的代理義務作出約定。從公平合理角度,律師事務所應將緊急情況通知委托人,而委托人授權律師事務所根據案件當時的需要與可能,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并自行決定是否指派其他律師接替。

      二、雙方同意,乙方代理工作中的諸如領送法律文書等事務性、輔助性工作,可由乙方指派前款約定的律師以外的助理人員進行。

      [解讀]《委托代理合同》及《授權委托書》約定了代理律師之后,代理律師之外的人從事與委托事項相關的代理工作,應是一種違約行為。雖然一般情況下委托方不會以違約相責,并追究違約責任。但一旦發生糾紛,律師事務所將陷于不利的合同境地。

      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業務相對繁忙,要求每位律師對諸如領送證據材料、法律文書之類的事務性、輔助性工作親歷親為,既不合理也無必要。因此說,將此類工作交由助理人員去完成,并不違背《委托代理合同》的本意,也不違背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屬違約行為。有鑒于此,做出第二條約定不是多余的,是必要的。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的訴訟主體及事實與理由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解讀]有時委托人與委托事項中訴訟主體并不一致,也有時在委托時一致,在訴訟過程中卻發生了變化。為了防止委托人以此為由對委托關系提出異議,做此約定。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解讀]這兩條是最初《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條款的內容,也是律師的基本義務,本條款未做改動。如果簽合同時并未收取費用,“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則應去掉。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造成甲方損失的,應予賠償;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退回;乙方僅收取部分或沒有收取代理費的,自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之日,乙方有權按第八條約定的金額或標準收取或補足。

      如果約定是按收回金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在本條情況下則變更為按訴訟標的或法院、仲裁等機構裁判文書確定的金額的百分比立即支付代理費,而不再按第六條約定的方式執行。

      [解讀]這是關于律師事務所利益的條款,是雙方均為關注的`條款,也是較容易出現問題的條款。此條款表達以下幾層意思:

      1、律師事務所無故終止合同的,退款并賠償,事前未收費的,則不必約定退款事項。

      2、委托人無故終止合同的,律師事務所已收代理費的不退;收取部分代理費的,按合同約定補足;事前沒有收取代理費的,立即全部收取。

      3、違約情況下如何收取代理費?這是《委托代理合同》中最容易忽略的問題,也恰恰是風險代理中最易發生的問題,本條款對此給予了高度注意。如果合同約定的是固定的金額,則按約定金額如數收取;如果合同約定的是按收回金額的百分比收費,因委托人已終止合同,不可能再按收回金額付費了,此時則改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額的百分比立即付費。

      4、風險代理中律師事務所代理費的支付,是一種附條件的民事行為,所附的條件是為委托人收回財產,只有收回財產,才能從收回的財產中按固定金額或一定比例提取代理費。委托人在條件還未成就時就終止合同,是惡意阻止條件成就,依照《合同法》視為條件成就。因此,在風險代理中,委托人出現終止合同的情況后,立即按原生效法律文書裁判金額支付律師事務所代理費是完全合法的。

      5、本合同項下的代理是風險代理,委托人一旦終止合同,必然造成律師事務所損失。此種損失如不在合同中作出約定是難以計算的,而難以計算的損失又是難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因此,在合同里約定此種情況下代理費的支付不僅是合法又公平合理的,更是必要的。

      6、第五條是委托人違約情況下代理費支付的不同情況的一般表述,此種表述不能直接寫進合同,而應根據具體案件的不同情況,選取一種具體表述形式。

      七、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一)特別代理;(二)一般代理。

      [解讀]此條是最初《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條款的內容,本條款未做改動。訴訟階段的特別代理,民訴法司法解釋有規定。而執行階段的特別代理沒有法律規定,需由雙方在合同中作出特別約定。建議風險代理情況下約定特別代理。當然,律師事務所在行使特別代理權時,應遵守特別代理權的行使規則,不能因此損害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八、根據《海南經濟特區律師執業條例》及《海南經濟特區律師執業收費辦法》的規定,雙方采取協商收費的形式,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為按甲方實際收回現金的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自甲方收回之日起三日內支付。如果甲方收回的是實物財產,則以評估價值計算。

      乙方在代理工作中所需交通、通訊、調查取證、復制資料、差旅費等費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讀]風險代理案件中,委托人逾期支付代理費的情況較為普遍,應就委托人支付代理費的時間作出約定。風險代理的,差旅等費用應由誰承擔也應作出約定。如果委托人收回的是實物財產不是現金,則應以評估價值為準。

      九、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費的,按逾期金額的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雙方因乙方工作量及代理費發生爭議的,由乙方所在地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鑒定。

      [解讀]委托人逾期支付代理費,還應支付違約金。需特別說明的是,委托人有時需按律師事務所工作量付費,而雙方就工作量又不能達成一致,甚至分岐較大,就此作出約定,由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進行鑒定,不失為一種解決爭議的辦法。

      十、雙方同意甲方未按約定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代理。終止代理后代理費的支付按第六條辦理。

      甲方應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包括: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證明;3、對乙方的授權委托書。4、相關證據材料。前三項訴訟法律手續,應在乙方辦理完起訴或應訴手續向乙方發出請求之日三日內提供。第4項資料應乙方要求隨時提供。

      [解讀]委托人以自身利益為中心,處于種種不便于直接告知律師事務所的相關因素的考慮,不按約定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導致律師事務所無法開展代理工作,這實質上是委托人的一種違約行為。針對委托人的此種違約行為,律師事務所有權終止或中止代理。終止代理的,還有權按前述委托人違約情況下代理費的支付條款請求委托人支付代理費。

      十一、雙方同意,甲方不得與乙方經辦律師個人就代理事項簽訂任何協議,甲方不得向乙方經辦律師

      個人支付任何費用或借給乙方經辦律師個人任何錢與物。

      甲方應付乙方的任何費用必須轉入乙方帳號,并由乙方開具財務票據,否則,乙方不予認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必須依約立即按合同約定的金額或標準及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應付給乙方的代理費。

      [解讀]此條從合同上防止了律師私自收費。雖然律師私自收費違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律師事務所對此負有過錯責任,但律師事務所事前告知委托人并在合同里作出明確約定后,委托人執意如此作為,則屬違約行為。此種情況下不免除委托人支付代理費的義務,不僅是對律師事務所利益的保護,更是對委托人此種行為的一種預警,使委托人不敢私自付費給律師。私自付不付費給律師個人,不論律師個人請求與否,主動權都掌握在委托人手里,委托人完全可以做到不向律師個人付費。

      十二、甲方將委托事項委托乙方以后,在未出現乙方違約或違法、違紀、違德及不能勝任代理工作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另行聘請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此案。否則,視為甲方終止合同,甲方應按第六條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甲方將委托事項委托乙方以后,無論甲方是否指派人員配合乙方工作,均不影響合同第八條代理費的支付;如果甲方未委托第三方律師,也不通過乙方,而是自己辦理委托事項,甲方仍應按合同第八條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解讀]

      1、風險代理中的風險有多種,主要有三種,其一是敗訴。其二是勝訴后無法執行,收不到財產。其三是委托人在委托代理過程中單方直接或變相終止合同。

      2、委托人終止合同的情形,本條款約定了三種情形:其一,另聘他所律師。其二,自己辦理。其三,雖委托律師事務所代理,但以自己指派人員提供配合為由,要求相應扣減律師事務所的代理費。其實,委托人在不同案件中終止律師事務所代理的情況也是形形色色的,本條款也是約定了主要的情形。

      3、解除合同另聘律師是委托人的權利,律師事務所無權限制。但委托人已和律師事務所簽訂合同約定特別是風險代理合同的情況下,隨意另聘律師則是違約行為。對此種情形下委托人的違約行為做出約定,并不侵害委托人的權利,也不違法和不違反律師事務所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十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證據材料,及為財產和證據保全而提供的財產擔保均為復印件,原件由甲方保存。如需向法院及有關部門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由甲方直接提供。否則,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解讀]丟失委托人證據材料原件的,律師事務所應負賠償之責,實踐中也多有這樣的案件發生。因此,合同里特別約定,律師事務所不接受委托人的原件。如辦案需要,由委托人直接向有關部門提供,控制了律師事務所這方面的風險。

      十四、甲方因訴訟發生并由法院等有關部門收取的受理費、保全費、擔保金、公證費、鑒定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由甲方直接向有關部門交納,不得向乙方經辦律師交現金代為交納。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解讀]因訴訟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委托人交納,律師不以現金代委托人交納相關費用,避免丟失及亂收費問題。如果雙方約定風險代理中所發生的費用由律師事務所支付,則不必再約定此條。

      十五、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完畢相關法律手續后,甲方拒不向有關部門交納上述費用,導致方無法開展下一步代理工作的,按甲方無故終止合同處理,關于代理費按第六條約定辦理。

      [解讀]委托人拒不交納相關費用的,按委托人終止合同處理,律師事務所有權按第六條關于終止合同情況下的代理費支付約定請求委托人支付代理費。防止委托人隨意終止合同,維護律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

      十六、執行過程中甲方欲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的,在和解前,甲方應就代理費支付事宜與乙方達成書面協議,執行和解情況下的代理費按此協議辦理。

      如果甲方在執行和解前不能就執行和解的情況下的代理費支付與乙方達成書面協議,甲方應按生效法律文書裁判的金額的百分比,在和解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解讀]委托人和其對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或訴前和解是一種普遍現象,也是委托人的一項權利,律師事務所對此也無權予以限制。但委托人畢竟就本案與律師事務所建立了風險代理關系,如果在合同里不就此作出適當的約定,有可能損害律師事務所的利益。更有甚者,因為委托人與其對方當事人達成了和

      解,雙方由訴訟對手變成了和解伙伴,有可能惡意損害律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因此,此條約定,和解前委托人應就和解情況下如何支付律師事務所代理費達成書面協議。如果委托人不與律師事務所達成書面協議,雙方約定按委托人的訴訟標的百分比或原合同第六條約定的金額支付代理費。

      十七、雙方往來文書可直接送達、傳真送達,直接送達以對方簽收為準,傳真送達以傳真機上切下的表明傳真結果的記錄為準。前兩種送達方式無法使用的,也可在《海南日報》上公告送達。合同尾部注明的傳真、地址是本條表明直接送達、傳真送達的傳真與地址,如有變動,需及時通知對方。

      往來文書中需對方明確表示意見的,收到方在5日(公告送達的為30日)內應明確答復對方。逾期不作答復的,視為同意對方意見。往來文書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解讀]委托代理期間,相互必有較多法律文件往來,約定送達方式是必要的,以劃清是否送達是否履行了合同義務的界線。特別是關于權利義務的確定上需對方答復時,如不約定“視為對方同意”條款,則往往以一方為對方設定義務為由不予保護。合同一旦做出約定后,對方對一方的請求不予理采,便是對方放棄權利的表現,從而依約應支持履約方。在合同尾部,應注意填寫雙方的地址及傳真號碼。

      十八、關于裁判文書的領取,雙方特別約定由乙方通知甲方領取裁判文書的時間和法院,由甲方親自到法院或相關單位領取。乙方僅負責領取代理律師應領取的裁判文書入卷存檔。

      [解讀]因委托人沒有或不及時領取裁判文書導致其相應權利喪失的情況,在實踐中時有發生,如此因律師事務所原因造成,律師事務所則應付賠償之責。委托人因裁判文書的領取而將律師事務所訴諸法律的,也時有發生。在合同里特別約定由委托人直接領取法律文書,將律師事務所的義務約定為告知委托人領取,則化解了相應的風險。

      十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二十、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甲方收回欠款之日止。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代理合同10

      委托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方因與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出售糾紛執行一案(_________中級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執字第_________號),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___為甲方與___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出售糾紛一案的執行階段代理人,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代理權限及工作范圍

      1、掌握甲方與執行相關的各類情況,積極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代理甲方向執行法院提供相關資料,陳述意見,與執行法院、申請執行人及有關部門、甲方的債務人進行聯系、溝通、協調,代理甲方提出異議、申訴等(詳見授權委托書)。

      2、代理甲方參與執行過程。

      3、代為就負責執行的法院在執行程序所發生的'違法行為申請違法確認以及申請國家賠償。

      三、具體要求

      1、乙方應對委托的案件進行必要的案情分析,并提供詳細的以時間為主線,包括進展預測、擬采取措施(含破產清算方案等)和可能的結果等情況的《代理計劃書》。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受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文書,及時辦理受委托的事務;乙方應在承辦委托事宜過程中,按照《代理計劃書》所列計劃及時、主動地向甲方書面報告案情的進展情況,對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3、乙方的一切工作應合法進行,其非法行為帶來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律師在代理權限內應當勤勉盡責,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權益的活動;未經甲方特別授權,不得擅自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五、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違反保密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必須如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協助乙方做好執行代理工作。

      七、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或者非甲方原因需要終止本合同的,乙方不收代理費,已收代理費應退回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八、根據《__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并經雙方協商,乙方本合同律師代理費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120000。00元),其中包括乙方履行合同的相關費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50%,履行完畢支付余款。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及有效范圍: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止。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11

      委托人:(以下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因 一案,現委托乙方處理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之委托事務,經協商,雙方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選定指派律師 等 人作為本案受害人 的訴訟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以授權委托書為準)參與本案 階段的訴訟活動,甲方指定代表其履行配合協助義務,聯系電話為 。

      第二條:

      訴訟代理人依法履行律師職責,本案以判決、裁定、調解、和解、(視為)撤訴、終(中)止審理、終(中)止執行、移送其他機關處理等方式結案的,均視為委托事務的完成,甲方均應按本條約定支付律師費:

      1、固定收費:首期律師費(大寫) 元,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二期律師費(大寫) 元,應于 再另行支付。

      2、補充約定:

      注:

      1、甲方須將各項費用直接交至乙方財務部門統一收取,否則乙方對本合同的全部義務和責任包括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損失概不負責。若甲方拖延付款,則應按逾期款總額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承擔延期履行違約金,且無論乙方是否因此而解除合同,甲方拖延付款期間乙方完全免責。

      2、所有款項必須交付乙方財務統一收取,否則乙方概不承擔相應責任。

      3、乙方收款賬號: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三條:

      甲方(包括本案的受害人,下同)應如實陳述案情,及時提供真實合法的'證據材料,并按受案法院以及涉案相關部門的規定和乙方要求及時履行各項配合協助義務,否則,視為甲方主動終止或放棄委托事務,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若乙方有重大過錯并由此造成了甲方的實際的重大損失,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終止委托,則未付之律師費免交,且已付之律師費應予退還。本合同項下的乙方過錯賠償責任以承辦律師經由律協統一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險所實際獲得的理賠額為限。

      第五條:

      乙方已如實告知了本案可能出現的訴訟風險及本合同各條款的具體含義,甲方理解本合同含義并清楚本案風險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告知的。同時,甲乙雙方一致認為,無論此前此后、無論口頭還是書面的,乙方對本案所作的分析、判斷、意見、建議、看法等,均不視為是對本案代理結果所作的保證或承諾。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至委托事務完成止,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壹份;若因本合同產生爭議協商不成時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12

      委托方(申請人)受委托方:XXX

      1、委托方對提供與委托有關的全部技術內容,并對所提供內容負責;代理方對委托方提供的技術內容負有保密的義務。

      2、委托方按雙方約定向代理方支付代理費用,代理方應于委托方資料提交齊全之日起3周內完成申請初稿并交委托人審定。委托方收到初稿后,應在十天內修改、審定簽字并傳真發回,超出十天未審定或提出修改意見的,則視為同意,代理方即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申請。

      附議:1、鑒于委托方需要加快獲得專利的申請現協商如下:受委托方在委托方材料完善的條件下。

      2、鑒于在一周內加急處理,委托方必須盡量提供受委托方所需的材料和說明,如無法提供造成拖延由委托方承擔。

      3、因代理方責任,使委托方提出的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或喪失權利的,如可彌補,由代理方免費重新代理申請或補救;如不可彌補,由代理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費用。

      4、委托方指定聯系人或地址變動應及時以書面掛號形式通知代理方,并辦理更改手續,未通知致使聯系中斷或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規定期限內向代理方辦理有關事宜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專利權屬多人共有的,專利證書由指定聯系人領取。

      5、代理期間,雙方密切配合,有事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中途變更委托內容或中止委托代理,應承擔產生的全部后果。

      6、本協議有效期自委托日起至專利申請撤回、駁回或批準授權日止。

      7、費用為。

      授權后年費□自行繳納,□繼續委托交納。如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規定時間前來交納的,視為自行交納,本條繳年費委托同時終止。

      以上條款,經雙方逐條協商無異議,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方:名稱或姓名代理方:杭州杭誠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簽字或蓋章) (蓋章)

      20xx年X月XX日20xx年X1月XX日

      地址:XX省XX市XX大道XX號XX大廈X樓

    委托代理合同13

      甲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訴訟代理人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xx證據。

      四、乙方必須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繳納案件代理費人民幣x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無故中止的`,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無故中止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的變更或修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xxx年xxx月xxx日

      xxx年xxx月xx日

    委托代理合同14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律師事務所地址:

      電話:

      郵編:

      鑒于: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師為 。現由于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為此,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 年月 日簽訂《 委托代理合同》。

      2、 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 元 。(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 元 )。同時,甲方退還乙方為該筆律師費出具的'發票。

      3、 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復印查檔差旅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 由甲方承擔。

      4、 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6 份(已交法院的 0 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乙方仍對甲方所委托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系終止而終止。

      7、 雙方就委托事務無爭議,互不追究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并不爭議。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主辦律師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15

      購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___________手機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手機,并全權委托乙方代理購買該型號手機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購買的手機單價為____________元/件,共計_____件,總價款共計_¥元(大寫) 萬 仟 佰拾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元,并于收到貨物的同時一次性付給乙方購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甲方可以選擇付款方式如下:現金支付,銀行轉帳。如果甲方在貨物送達時沒有付清余款的情況下,又沒有經過乙方同意,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在貨物在從訂貨期間至送達甲方期間的所有費用和損失,乙方并有權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貨物送達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達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點,乙方有權收取合理的費用(50元內)。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處取得該物品。

      5,乙方單方面對代理甲方所購買物品的承諾。

      (1)保證所有貨物是原廠,原裝,保證全新。但除特別情況和說明外,例如贈品等。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還所有款項。

      (2)包換:自購買之日起1日內,所購商品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選擇同型號同規格進行商品更換。在此期間的所有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一日之后三日之內,乙方能盡最大可能幫助甲方進行調換貨物,但是乙方不保證能調換,如果能夠調換情況下,以一日5/1000收取折舊費用,七日之后概不調換。

      6,乙方對于貨物的保修承諾:

      對于非人為損害手機提供至少三個月的保修,對于甲方購買的________這臺機器提供____個月的保修承諾。

      7,在以下情況下凡是由于甲方所造成的其中之一,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機身的易碎保修貼、銷售卡、發生模糊,撕毀,涂改的;

      (2)包換期內發生商品外觀磨損及附屬配件缺少的;

      (3)非承擔保修責任的第三方拆動、改裝、改版造成損壞的;

      (4)由人為原因造成的機器損壞,外力碰撞,墜落,入水,受潮,發霉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個人失誤;

      (5)未按商品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養而造成損壞的;

      (6)由水災,火災、雷擊、戰爭等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損壞;

      特別說明,以上所有乙方單方面做出的承諾不包括甲方與產品的供貨商以及生產商的關系,乙方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要求供貨商以及生產商提供更好的更長的承諾,服務。乙方不干涉甲方的這種自由。以上承諾僅僅只是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承諾。

      8,本合同自年月日合同簽訂日起即時生效。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第一條被代理人授權代理人在下列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活動:

      (委托代理的權限和具體內容)

      第二條代理人必須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委托的范圍和內容,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代理人超越代理權實施的民事行為,由代理人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為了被代理人的權益而實施的行為,事后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視為在代理權限內。

      第四條代理人不履行職責或者其它違法行為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被代理人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被代理人按照(雙方約定的`條件),在期限內,支付代理費元。

      第六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被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新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新

      第一條 被代理人授權代理人在下列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活動:_________。(委托代理的權限和具體內容)

      第二條 代理人必須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委托的范圍和內容,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代理人超越代理權實施的民事行為,由代理人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為了被代理人的權益而實施的行為,事后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視為在代理權限內。

      第四條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或者其它違法行為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被代理人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 被代理人按照_________(雙方約定的條件),在_________期限內,支付代理費_________元。

      第六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被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委托進口代理合同

      有關委托進口代理合同

      合同編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委托人:(以下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信箱:

      受托人:(以下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信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本合同項下貨物一事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以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品牌/商標 其它

      二、委托項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義與 (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2、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為(不含稅款及代理費)。

      3、進口合同中對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為:

      技術標準(標準制訂人、標準名稱、標準代號/編號等):

      特別約定:

      三、乙方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2、按照進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3、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甲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稅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帳戶。

      2、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

      3、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件。

      4、檢驗貨物并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五、付款條件:

      1、甲方應于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戶;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為:。

      2、甲方應于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帳戶。

      3、甲方應于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 %。

      六、貨物交付:

      1、貨物進口批文由方負責辦理。

      2、乙方應于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并于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應在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后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4、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5、乙方應在將貨物交給甲方,貨物自進關口岸至的運輸及保險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七、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為,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為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處置未提取貨物。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部1991年8月29日發布)的規定執行。

      十一、特約條款(如本合同其它條款與本款的規定發生沖突,以本條的規定為準):

      委托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

      受托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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