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代理協議
現如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協議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出口代理協議,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出口代理協議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代理出口______________ 產品,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義務
1.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1.2對本協議以及代理人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了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義務
2.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2 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2.3對外成交后,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2.4 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并對外議付。
2.5 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委托人。
3.外銷合同
(1)接受代理人現采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代理人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代理人。否則,視為委托人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4.出口貨物
(1)委托人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并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5.費用
(1)委托人承擔代理人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并根據此總貨款向代理人支付_____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后________日內交付。
6.違約責任
(一)委托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稅、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負責。 因委托人違約給代理人造成損失的,需向代理人給付總貨款_____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代理人的損失, 委托人還需向代理人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代理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 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在委托人書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費用及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7.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蘇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印章):
地點:
時間:
出口代理協議2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財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有關出口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托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始發的國際海運貨物國際運輸業務及進出口報關等相關業務。
第二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向乙方訂艙,訂艙單上必須注明貨物的重量、體積、目的港、出運日期及經雙方確認的費用,并且加蓋公司公章/業務專用章。
(二)甲方應負責提供準確無誤、真實的所運貨物相符的加蓋公司印章的委托書(包括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等要素);委托書的效力將優于本協議;甲方還應根據所運貨物的貿易性質,提供真實、合法、有效、齊全的出口報關文件并及時將其交送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出口報關。
(三)甲方每次應按照規定的貨物交送方式、時間、地點將貨物交給乙方。對于化工產品及其他特殊貨物,根據國際貨物的運輸要求,甲方在交送貨物以前應向乙方明確相應貨物化學性質及運輸要求并提交相應的依據或材料。
(四)在貨物交接中發現貨物破損、受潮、嚴重變形等乙方有權拒收貨物并及時通知甲方。
(五)甲方如果未能按照約定時間交貨并因此給乙方造成相關損失,甲方應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甲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如實提供所運貨物的物理化學性質或違反貨物運輸相關法規,致使乙方遭受處罰或造成運輸工具損壞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六)甲方保證交運的貨物不夾帶國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及船舶公司規定不能接收的海運物品。具體事宜請參照船舶公司的有關條例。
(七)甲方在貨物出運過程如要求更改運單上顯示的任何項目,需在船到達目的'港前十小時前通知乙方,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成本費用。如貨物在目的港已被提取,乙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八)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工作。若因甲方過失或延誤,造成貨物損失或導致乙方無法履行應盡職責,由甲方單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對此不予負責。
(九)乙方有責任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運輸、船期、出運,目的港事務等信息。
(十)乙方負責代甲方辦理貨物交運手續,包括訂艙、制單、報關、報檢、裝板、裝箱交接等整套手續,應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訂妥航班航次并及時通知甲方已訂妥的航班航次信息及由運航班信息和運單號等;貨物出運后,乙方應將有關證明文件等及時返還給甲方。
(十一)從貨物交給乙方到貨物交給船公司的地面代理期間,如果由于船公司相關部門的責任造成貨物損失,應由船公司相關部門承擔責任,乙方將協助甲方解決問題;若因乙方責任造成貨物損失,乙方將根據相關規定承擔責任。
(十二)貨物交給船公司代理后,如果由于代理或者船公司的責任造成貨物損失,應由代理或船公司承擔責任,乙方將協助甲方解決問題。
(十三)在船運輸過程中發生貨損、滅失或延誤,乙方將接受甲方的書面委托在規定期限內向船公司索賠。但甲方應首先按時支付乙方的運費及相關雜費用。
(十四)收貨人逾期提貨或棄貨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包括倉儲費、提存費在內的全部費用。
(十五)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如戰爭、自然災害等)造成損失或違約,雙方均可免除違約責任。并在不可抗力影響停止后在能力許可范圍內繼續履行未盡的義務。
(十六)在辦理國際貨運業務中,雙方必須遵守我國以及過境國(地區)、到達國(地區)政府的法令等有關規定。
第三條運費及雜費標準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不定期提供有關運價、船期、出運、目的港事務等信息,并保證向甲方提供最優質的操作服務,并經常進行客戶回訪工作,努力解決甲方在運輸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問題。針對每一票貨物甲乙雙方需要書面確認運價和雜費。
第四條財務結算及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價格支付給乙方貨物的運費及相關雜費。
(二)乙方于貨物上船后將賬單傳真甲方,甲方如有異議,應于3個工作日內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是同甲方已認可乙方開具的賬單。
(三)甲方應在收到賬單5個工作日內結清當票發生的所有費用。
(四)若甲方未能按照上述條款支付有關款項,乙方將每天按拖欠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有權利停止辦理甲方所委托的事項或留置甲方的貨物,直至甲方付清有關款項后才予以恢復,由此所產生的倉儲/保管費、貨物的風險及相應的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最遲應在自上述約定的付款之日起二十五天內履行債務,甲方逾期不履行的,乙方扣押甲方的相關出貨單證,待甲方相關款項付清后,乙方應將甲方的相關出貨單證返還。
第五條法律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條例、慣例等。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協議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時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除雙方達成仲裁協議提交仲裁外,應提交乙方營業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生效、修改及終止
(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到期如果雙方無意終止協議,本協議將自動順延。
(三)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本協議的條款進行修改的書面確認后,并自雙方書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修改及補充部分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后,并自雙方書面確認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在修改或補充為獲得雙方確認之前,仍按本協議原定條款執行。
(五)協議任何一方若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受通知方接到終
止協議通知書30日后,本協議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應承擔本協議所規定的雙方應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
一切權利和義務。
(七)如果甲方在協議執行期間有任何違背本協議的行為,乙方有權利終止本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解決辦法以補充協議的形式補充。
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簽字蓋章):____年__月__日(簽字蓋章)
出口代理協議3
甲方:
注冊地址:
營業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職務:
電話:傳真:
聯系人:電子郵件:
乙方:
注冊地址:
營業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職務:
電話:傳真:
聯系人:電子郵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出口貨物的航空運輸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項
(一)委托范圍:國內空運/國內陸運/國內水運/國際空運/倉儲/訂艙/報關/報驗/報檢/投保/代墊運輸費用等(據實列明)。
(二)甲方應在每次托運貨物前天向乙方提供甲方蓋章或其授權代表簽署的準確、詳盡的書面提貨/發貨信息。提貨/發貨信息應注明提貨/發貨時間、地點、貨物名稱、性質、件數、重量、體積,收貨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電話、聯系人,貨物起運時間、運到期限、始發港、目的港等內容。
(三)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訂艙單及提貨/發貨信息,及時向航空公司訂艙。
二、報關、檢驗
(一)甲方如委托乙方報關、報驗,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貨物報關、報驗所必需的各種文件,并對其所提供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準確性負責。
(二)乙方應及時將海關、檢驗機構查驗貨物的要求通知甲方,但不承擔由于查驗所造成的外包裝破損、貨物短缺、損壞的責任及相應的延誤責任。
(三)甲方應按合同附件中規定的標準支付報關、報驗代理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報關、報驗費用。
三、貨物保險
(一)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托運的貨物進行保險。
(二)甲方如委托乙方辦理托運貨物的運輸保險,應向乙方出具委托書(見附件),并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用。
四、貨物交接
(一)甲方應對所托運的貨物進行妥善包裝,并保證該包裝完全符合航空運輸的要求及倉儲保管的要求。需乙方提供包裝服務的,應按乙方的收費標準支付包裝費。甲方如果托運超大、超重、易碎、易滲漏物品及危險品等特殊貨物,應事先向乙方說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倉儲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及必要的政府批準文件。需特殊包裝、加固時,甲方應負擔相應費用。
(二)甲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提供所托運的貨物。
(三)甲方負責裝貨時應準備相應的勞力和裝卸設備,按約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裝貨。裝貨地點應具備乙方正常通車條件。
(四)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及時接收甲方委托的貨物,并準時發送。
(五)乙方對于其直接掌管下的貨物應謹慎、妥善地進行裝卸、搬運、倉儲,保證其安全。
(六)乙方對于甲方送貨到庫或由乙方到甲方指定地點處提運的貨物應當進行貨物驗收。驗收的項目包括,但不限于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外包裝情況及無需開箱或拆捆直觀可辨的質量情況。包裝內的貨物品名、規格、數量,以外包裝或貨物上的標記為準。散裝貨物按國家有關規定驗收。雙方根據驗收情況辦理交接手續。
(七)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后,及時將正本航空貨運單交給甲方。
五、信息通報
(一)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在運輸、倉儲過程中貨物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商議處理辦法。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處理辦法,并將結果通知甲方。
(二)乙方每月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貨物運輸信息及乙方服務狀況的統計報表。
六、保密
雙方人員對實施本合同而接觸的對方的文件和信息資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擔保密責任。
七、費用及結算
(一)乙方按照附件中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在運輸過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費用,乙方先行墊付的,甲方在結算中統一付清該費用及利息。
(二)乙方應在每月日以前將上一個月的結費清單交給甲方。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結費清單并審核無誤后,應在該月30日前向乙方以匯款形式付款。(單票貨物在發運前付款)
(四)乙方在甲方付款后為其開具正式發票(根據客戶和業務情況也可定為先開票,憑票付款),如果甲方在發票中發現錯誤和不當之處,應在收到發票的'3日內通知乙方。
(五)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內支付前述費用,則應按每遲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該費用1%的違約金。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因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污染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1、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
2、錯報超重貨物重量;
3、貨物包裝、標志不符合規定。
(二)由于甲方提供的提貨/發貨信息有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貨物處于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間,由于乙方過失造成甲方貨物損壞、短少或滅失的,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進行賠償。
(五)對于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賠證據,積極協助甲方向責任人索賠。
(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誤,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5、搶劫、盜竊等人為因素造成的。
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當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一致同意(二者擇一):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規則在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十、修改與補充
(一)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需雙方達成書面協議,并于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二)在修改或補充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之前,仍應執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
十一、生效和終止
(一)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協議期滿后雙方有意繼續合作的,應辦理續簽手續。
(三)本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承擔協議終止前本協議規定的雙方應當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十二、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三、其它
(一)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協議由雙方于年月日在用文簽署,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日期:
出口代理協議4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進出口貨運事宜相關費用的結算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相關定義
1.費用結算單:指甲方為結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載明應付費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2.書面確認:指乙方及其分支機構或授權人員蓋章或簽字之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第二條 操作乙方委托甲方從事下述服務。
1.在簽發
第三方的運輸單證的情況下,作為乙方的貨運代理人,為乙方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訂艙,排載,制作單證,依據乙方的具體指示(參照每票托運單),從事拖車、場裝報關、報檢等,并代繳有關費用。
2.在甲方簽發自己的運輸單證時,向實際承運人訂艙、向乙方簽發運輸單證,并根據乙方的指示(參照具體托運單)提取貨柜、拖車、場裝、報關、報檢、并代繳相關費用。
3.辦理進口貨物貨運業務(參照委托單證或相關單證)。
第三條 結算甲方選擇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結算相關費用。
1.票結
1.1 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開始前,將空白支票或現金交給甲方,甲方必須出具收據。
1.2 甲方在每票貨操作完畢后,從該支票或現金直接支取費用。
1.3 乙方支票空頭或透支或預繳現金不足,應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補齊,并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4 非因甲方原因產生之超出結算期限的未結費用,乙方應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5 甲方應于結算后立即出具發票給乙方。
2.月結
2.1 甲方于次月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個月的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核對(乙方也可隨時向甲方索要)。
2.2 乙方必須于____日前對之進行核對,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確認或異議,否則視為同意。
2.3 乙方對甲方出具的費用結算清單全部或部分有異議的,應于____日前,就確認或沒有異議的部分按時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費用。
2.4 對于乙方有異議的全部或部分費用,甲方應立即與乙方協商,并于乙方書面異議的一周內重新制作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該新費用結算清單的`交接,適用本第2款,第
2.2項的規定。
2.5 對于上述應付費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
第三人支付給甲方的,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對該應付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6 甲方對乙方所付費用,應立即開具發票或收據給乙方。
2.7 甲方在代墊金額較大的情況下,有權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墊費用。定期結算期內代墊費用的最高限額為,超出限額乙方必須先行支付甲方代墊的費用。
2.8 甲方保有應收費用的增補權。雙方在結算后,發現尚有部分應計算的費用未結算的,甲方有權予以增補,乙方應在下一結算期間結清。乙方保有多付不應付費用的追索權,多付金額經雙方確認后在下一個結算期抵扣。
第四條 擔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協議
第二條,
第三條規定支付甲方有關費用時,甲方有權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協議項下的標的貨物。
2.乙方應于不少于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支付義務。該期限從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時開始計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將留置物拍賣,變賣或與乙方協議折價,以其價款優先償付甲方費用。留置物折價,拍賣,變賣后,其價款仍不足以償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3.乙方同意,在乙方結清相關費用后,甲方方將報關單證或退稅核銷單或提單等交給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并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六條 爭議解決
1.本協議不盡之處,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作補充商議。
2.雙方協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可以通過協議方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并經對方書面同意。
2.除
第六條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單方解除本協議,必須支付給對方人民幣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期限從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2.本協議期滿,雙方無異議的,自動延續________年。
3.本協議一式兩份,效力相同,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日起生效。
第九條 其他雙方協議的條款_________。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協議5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供澳門活畜出口業務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根據外經貿部關于《供港澳鮮活冷凍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和要求,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豬、活中豬、活乳豬、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體品種及與海關協調制度對應的商品編碼,以外經貿部定期發布的《出口許可證管理分級發證目錄》為準。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區澳門。
三、代理方式甲方對澳門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組織經銷。乙方依照____市場和有關商品的銷售習慣方式,進行統一銷售。
四、數量甲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外經貿部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旬配額組織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應向廣辦說明情況并報請廣辦調整月度配額,同時知會乙方。乙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度配額,負責銷售。乙方有責任擴大銷售網絡,加強推銷,掌握合理的售價,擴大銷量。
五、質量甲方供澳活畜的`質量規格應符合《供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并加強運輸途中的管理,確保損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負責按《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驗收甲方到貨質量。乙方有責任監督代銷欄及承運商做好到貨的卸收、保養等管理工作,減少活畜在澳段的死亡、殘次損失。
六、結匯在正常情況下,乙方采取以質定價的寄售方式并照此與甲方結算。
(一)乙方把每日的銷售數量、重量、單價、殘次、死亡及各項費用活畜到澳門后正常情況下會產生以下主要費用:起卸費:_________;存倉費:_________;飼料費:_________;代銷欄傭金:_________;乙方代理傭金:_________;其它費用:_________。(由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逐項商定并在協議上列明)
(二)甲方視實際情況,可選擇信匯、電匯、自帶匯票的結匯方式。
七、其它
(一)乙方除了向甲方通報甲方所供商品的質規、賣價及市場反映等情況外,還應定期(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向甲方通報整個市場行情、市場需求等情況。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情況,及時解決出口中存在的質規等問題,發展市場適銷的商品。
(二)當澳門有關費用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及時修改本協議中原來的費用標準。
(三)如需調整代理傭金,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赴澳門了解所供商品的銷售情況____市場反映。乙方可根據需要到貨源地實際考察有關商品生產、質量、價格等方面的情況。甲乙雙方有義務為對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銷售工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關管理部門(外經貿部貿管司和廣辦)備案。
九、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雙方再協商續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協議6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外經貿部、國家外匯總局、海關總署關于規范進出口代理業務的若干規定,委托代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委托,代理_________商品的出口業務。
二、甲乙雙方責任
(一)乙方責任
1.認真履行代理人的責職,辦理本協議項下貨物的出口手續,并以乙方的名義對外聯系并簽訂協議。
2.根據甲方提供的每批出口貨物金額填寫出口收匯核銷單,并做好簽領,明確責任。
3.根據委托,辦理貨物的出口報關、運輸、保險、產地證、結匯等手續。
4.通知和協作甲方備貨、入倉、包裝以及辦理口岸聯檢手續。
(二)甲方責任:
1.向乙方如實提供每批出口貨物的數據資料、發票,并為所提供資料負責,以便乙方順利申報出口。
2.承擔出口貨物的品質,交貨期的`保證責任。
3.承擔辦理出口環節中的產地證、運輸、保險、報關、碼頭裝卸費以及口岸聯檢等項費用。
4.甲方對所提供的出口退稅單證的真實性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5.甲方承擔不能按時結匯而產生的外匯核銷單費用及銀行費用。
三、付款方式及費用結算
1.每次貨物出口前,甲方應把外匯匯入乙方賬戶,到賬后,乙方應按當日銀行匯率折人民幣匯付甲方。
2.乙方按每批貨物協議金額____%收取甲方代理手續費。該費用在結匯款中扣除。
四、其它約定條款:
1.乙方保證出口的貨物是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的合法的貨物,否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
2.代理過程中貨物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全權負責,發生質量問題時由乙方全權處理,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各種索賠、賠付等事宜。
3.甲方保證乙方的商業秘密,并保證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戶渠道及商業資料,否則將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后果。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于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擬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5.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協議必須執行完畢。
6.若產生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或產生了爭議和分歧,都應本著友好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法院提請法律訴訟。
7.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正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協議有效期從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內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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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代理協議7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公司原與_____集團下屬的_____有限公司簽署的《代理出口協議》已超過_____年,按照交易所的有關要求,需要重新履行審議程序;現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原協議進行訂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重新簽署如下: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_____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代理出口事宜,在共同受益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項
1.1出口區域
乙方委托甲方代其向中國大陸(不含港澳臺地區)以外的市場上出口_____系列家電產品。
1.2代理出口的商品說明:
1.3有效期
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_____年。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簽訂外銷協議,該協議內容需要由乙方在簽訂前確認并負責,并經甲方同意。
2.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貨方簽訂購貨協議或三方購貨協議,該協議內容需由乙方在簽訂前確認并負責,并經甲方同意。
2.3按照乙方提供的貨物數據及時制作出口報關運輸及隨寄需要的發票、裝箱單、貨運委托書、保險單等單據。
2.4在自身能力允許的情況下,對需辦理出口配額和許可證等的貨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應該積極予以辦理各種手續及時取得有關單證,但免除不能及時取得有關單證的責任。
2.5貨物若需甲方負責商檢,甲方則應及時認真作好商品的商檢通關工作,以免延誤通關等后續工作的進行。
2.6在甲方負責報關運輸的方式下,積極聯絡貨運代理公司進行定倉保險等事務,保證出口貨物安全、及時順利的出口清關,不延誤指定裝船日期,但對貨物的真實性由乙方負責。
2.7及時做好貨款在各種方式下的結匯工作,按約定的結算方式同乙方進行結算并規定比例收取代理費。
2.8作好貨款的核銷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內收到外匯貨款,及時收回外匯核銷單及出口報關單,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外匯核銷。
2.9若貨物需退稅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稅機關規定的完整的退稅憑證后應及時完成退稅工作,按協議的結算款項同乙方結算。
2.10積極協助應由乙方完成的各項其他工作,在外貿上給予能力范圍內的各種支持。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對甲方同外方及供貨方簽訂的協議內容負責,并承擔不能完成協議的一切后果。
3.2按時、按量、按質準備貨物,貨物備妥后及時把規格、數量、質量、包裝、毛凈重等數據告訴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制作各種單據。
3.3對需要出口配額及許可證的貨物,應辦理相關的申請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圍內予以全權辦理。但承擔甲方不能及時取得該些單證的后果。
3.4若由乙方負責貨物的商檢、訂倉、保險及海關清關等工作,乙方應同時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各種費用。并保證報關單據上的貨物與實際裝船出口的貨物在品質、規格、數量上的完全一致,負責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
3.5應積極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內(出口報關后三個月內)將貨款匯入甲方的.指定賬戶,并承擔不能收到外匯貨款和收匯晚于規定期限的一切責任和后果。對于收匯超過三個月的應事先經甲方同意。實際收匯金額低于報關金額不得超過500美元。
3.6按協議規定與甲方進行貨款計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費(結算方式單獨列項)。
3.7在出口清關后的收回出口外匯核銷單和出口報關單(核銷聯)并交于甲方。交于甲方的時間必須在出口報關(以出口報關單上出口時間為準)后90天內,以便甲方及時進行外匯核銷。
3.8對于要出口退稅的業務,乙方必須在出口后4個月內保證甲方完成出口核銷。對于核銷所需要單據遺失或修改的業務必須在4個月內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稅延期手續;出口報關單(退稅聯)必須在出口報關(以出口報關單上的出口為準)后60天內交于甲方,對于出口報關單退稅聯遺失或修改的業務必須60天內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稅的延期手續;應在該貨物清關后(以出口報關單出口的時間為準)最遲60天內將出口對應的增值稅發票交于甲方,并且增值稅發票開票時間在20天內。對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對于各種退稅單據由于有各種錯誤記錄、未通過退稅部門的驗證及不符合稅務機關關于出口退稅的規定從而不能進行退稅的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必須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稅款項。如國家出口退稅政策變動的,雙方應另行協商。
3.9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協調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況。
四、結算約定條款:
4.1純代理方式:
4.1.1按貨值的_____%征收出口代理費,最低不少于人民幣___元。
4.1.2乙方同時承擔貨款在結算中我方所產生的銀行費用和清關費用及運輸費用。
4.1.3對于外匯的折人民幣匯率按甲方在銀行結匯時提供的結匯匯率為準。
4.1.4具體資金支付:
A.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匯貨款后,按匯率折算人民幣后兩個工作日內將該筆貨款扣除代理費后匯入乙方的指定賬戶。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將全套準確有效的單據交到指定的議付銀行后,在外匯貨款進賬后,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后兩個工作日內將其扣除代理費后匯入乙方指定賬戶。甲方交給銀行的單據不管是甲方還是乙方制作的必須通過乙方確認,同時乙方將對由于單據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銀行償付的情況承擔責任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4.2在出口退稅的方式下:
4.2.1對于外匯的折人民幣匯率按甲方在銀行結匯時銀行提供的結算匯率為準
4.2.2乙方同時承擔貨款在結算中我方所產生的銀行費用和清關費用及運輸費用
4.2.3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貨物價格RMB/USD收取代理費;在扣除雙方約定的雜費后(如銀行費用、利息、辦證費等),甲方賬面余額憑乙方開具的等額發票支付給乙方。
4.2.4甲方支付貨款的前提條件是必須及時收到乙方開給甲方規定數額的經稅務部門驗證通過的增值稅發票(乙方必須在貨物出運清關后60天內收回)和在收到國外的外匯貨款之后才能支付給乙方。否則甲方有權拒付該筆貨款。
4.2.5具體資金支付:
A.T/T_____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匯貨款后,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后在符合上述結算條件下在兩個工作日內將貨款支付給乙方。
B.在L/C_____和托收的方式下,甲方將全套準確有效單據交到指定的議付銀行后,在外匯貨款進賬后,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后兩個工作日內將其扣除代理費后匯入乙方指定賬戶。甲方交給銀行的單據不管是甲方還是乙方制作的必須通過乙方確認,同時乙方將對由于單據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銀行償付的情況承擔責任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4.3不管何種結算,若需甲方返還利潤部分的,乙方都必須開來合法的發票后,甲方才能返還利潤部分。
4.4但乙方將承擔增值稅票由于存在各種錯誤記錄、未通過退稅部門的驗證及該發票和全套出口報關單未能按規定期限及時交給甲方從而不能進行退稅的責任和后果,同時乙方也必須及時退還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匯的那部分金額的貨款。
五、其它約定條款:
5.1乙方保證出口的貨物是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的合法的貨物,否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
5.2代理過程中貨物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全權負責,發生質量問題時由乙方全權處理,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各種索賠、賠付等事宜。
5.3甲方保證乙方的商業秘密,并保證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戶渠道及商業資料,否則將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后果。
5.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于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擬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5.5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協議必須執行完畢。
5.6若產生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或產生了爭議和分歧,都應本著友好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法院提請法律訴訟。
5.7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正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8本協議有效期從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內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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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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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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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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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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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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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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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代理協議8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供港活畜出口業務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根據外經貿部關于《供港澳鮮活冷凍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和要求,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豬、活中豬、活乳豬、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體品種及與海關協調制度對應的商品編碼,以外經貿部定期發布的《出口許可證管理分級發證目錄》為準。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區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對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組織經銷。乙方依照____市場和有關商品的銷售習慣方式,進行統一銷售。
四、數量甲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外經貿部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旬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組織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應在原定發貨日期前十五天向廣辦說明情況并報請廣辦調整月度配額,同時知會乙方。乙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度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負責銷售。乙方有責任擴大銷售網絡,加強推銷,掌握合理的售價,擴大銷量。
五、質量甲方供港活畜的質量規格應符合《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并加強運輸途中的管理,確保損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負責按《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驗收甲方到貨質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豬和活牛的良比評定工作。乙方有責任監督代銷欄及承運商做好到貨的卸收、保養等管理工作,減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殘次損失。
六、結匯在正常情況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辦法與甲方結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為甲方設立帳戶,每月____日之前將下月各有關商品結匯價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據結匯價格制定發票,乙方按發票結匯。
(二)乙方制定結匯價格的主要依據是:
1.甲方有關商品當月的市場賣價;
2.甲方有關商品的質規情況;
3.預計下月的賣價;
4.港段的銷售費用;
5.乙方為甲方所設帳戶的盈虧情況。
(三)結匯時間:乙方在收到甲方齊全、正確的單證和發票后。
七、其它
(一)根據到貨商品的質規情況、銷售情況,乙方應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貨的數量、銷售數量、銷售重量、銷售價格、良比率、殘次、死亡等情況并定期(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通報甲方。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個別批次的有關質量、銷售情況。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情況,及時解決出口中存在的質規等問題。
(二)當港段銷售費用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及時修改本協議中原來的費用標準。
(三)如需調整代理傭金,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乙方及時向甲方通報____市場的行情及客商對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銷售情況____市場反映。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有關商品的貨源、生產、價格等方面的情況,乙方也可根據需要到貨源地實際考察。甲乙雙方有義務為對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銷售工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關管理部門(外經貿部貿管司、廣辦)備案。
九、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雙方再協商續簽。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協議9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托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1.1出口口岸:__________。
1.2總金額:__________萬美元,在_____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1.3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代理乙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托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2因乙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2.3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采取補救措施。如乙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甲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乙方對外索賠,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并應在索賠前,依據甲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甲方賬戶。若乙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甲方先行支付的,則乙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承擔甲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甲方應訴/應裁,但乙方應無條件協助并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復印件:
3.1.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3.1.2組織機構代碼證;
3.1.3稅務登記證(國稅);
3.1.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3.1.5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準證書。
3.2若以上證照到期后,乙方在年審后_____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復印件給甲方。
3.3證所委托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并保證委托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4負責組織出口貨源,并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托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并保證所委托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乙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甲方的賠償責任。
3.5協助甲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甲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3.6甲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柜貨物。若確有必要,乙方應于貨物報關出口前_____周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決定是否接受。
3.7乙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3.8如乙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乙方應通知甲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并允許甲方與貨代直接聯系,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甲方確認。
3.9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3.10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后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3.11承擔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3.12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甲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13保證在報關日后_____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甲方,并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3.14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_____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上。
四、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4.1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乙方承擔,如因需要由甲方代為繳納的,乙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甲方賬戶,甲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
4.2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4.3甲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于_____天內匯到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在甲方收到乙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__________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賬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后,并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后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__________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__________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余貨款按乙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賬戶,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__________%的退稅款額)作為甲方的代理費用。
4.4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甲方未實際全部收匯,甲方對乙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甲方在乙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_____個月后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五、違約責任
5.1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5.2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
5.2.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
5.2.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
5.2.3貨款本金。
六、其他
6.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_____年度實際退稅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6.2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甲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于開具增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6.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于或低于1:__________(不含本數)時,則甲方與乙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甲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6.4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于或低于_____%(不含本數),則甲方與乙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甲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委托代理出口業務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八、合同終止
8.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8.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附則
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協議10
甲方(委托人):
地址:
聯系人:
電話:傳真:
乙方(承運人):
地址:
聯系人:
電話:傳真: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關進出口的貨物運輸工作,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協議。
一、業務范圍:
乙方受甲方委托辦理以下事務:
1.國際,國內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2.國際,國內內河或海上運輸業務;
3.辦理公路運輸業務;
4.辦理鐵路運輸業務;
5.辦理監管車,拖頭運輸,倉儲等業務;
6. 提供收,送貨物的服務;
7.辦理貨物進出口報關業務;
8. 提供代辦保險,產地證(co),普惠證(forma),熏蒸證書,貨物商檢等
9. 提供其他物流及貿易進出口服務。
二、雙方責任
1.甲方所托運之貨物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國際航運運輸管理條例及相關國際公約和慣例.屬國家非違禁品。
2.乙方應提供優惠合理的運價給甲方,并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物流服務。甲方委托乙方出運的貨物,須提前向乙方訂艙,甲方盡可能詳細地列明每票貨物的名稱、性質、件數、重量、體積,收貨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電話、聯系人,貨物起運時間、運到期限、始發港、目的地及操作等要求。
3.乙方必須按booking所預訂的日期安排貨物出運,并如實告知甲方運輸安排的相關事宜,如航班資料,船名航次等,如需改變則要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若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私自改變航班或航次等安排,或由于乙方操作失誤導致貨物延遲到達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則乙方需對由此引起的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負責;若由于甲方責任導致貨物不能及時出運,客戶提出索賠和折價等要求,甲方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經濟責任。
4.乙方應在貨物出運后的第一時間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提單給甲方,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對提單進行核對,乙方有責任保證提單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5.甲方對已交付的貨物有知情權,在貨物出運后,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若在運輸、倉儲過程中貨物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商議處理辦法。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處理辦法,并將結果通知甲方。
6、雙方人員對實施本合同而接觸的對方的文件和信息資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擔保密責任。
7.在收貨人沒有征得甲方同意,或取得任何形式的提單或提貨證明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將貨物私自放給收貨人或收貨人以外的第三方,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將由乙方承擔。(收貨人辦理收貨手續時間超出當地法律規定的時間,或因當地法律不健全導致,或當地政府行為除外,但乙方有義務就相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8.乙方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報關資料(包括核銷單,裝箱單,發票,成交確認書,報關委托書等)連同甲方的貨物進行報關,并保證不將甲方的報關資料用作非甲方指定貨物的報關或未經甲方同意的其它用途,否則乙方需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上的.一切責任。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取回甲方核銷退稅所需的相關文件和資料,如核銷單,報關單核銷聯,退稅聯,蓋有海關放行章的委托書或提單等。
9.貨物抵達目的地發現貨損,丟失等情況時,如不是由乙方造成的,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有關索賠的問題;如是乙方原因造成,乙方須承擔相關的經濟責任。
10.如雙方在運輸服務上發生糾紛,應積極尋求正當的解決方法,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甲方貨物。
11.關于賠付事宜:賠付應包括貨物的申報價值,出口費用,運費及甲方客人的索賠等,具體情況將以甲方的實際損失為準。
三、費用及結算
1.乙方按照雙方事前約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在運輸過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費用,乙方先行墊付的,甲方在結算中統一付清該費用。
2.甲乙雙方為月結單位,以人民幣結算。
3.乙方應在每月5日以前將上一個月的結費清單交給甲方。
4.甲方收到乙方的結費清單并審核無誤后,并于當月15日前將上月運費匯入甲方賬戶,若涉及到外匯結算,匯率以匯款日中國銀行公布匯率中間價為結算依據結算。(海運的匯率以雙方事先約定的為準)
5.乙方在甲方付款后為其開具正式發票(根據客戶和業務情況也可定為先開票,憑票付款),如果甲方在發票中發現錯誤和不當之處,應在收到發票的3日內通知乙方。
6.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內支付前述費用,則應按每遲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該費用3%的違約金。
四、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污染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1)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
2)錯報超重貨物重量;
3)貨物包裝、標志不符合規定。
2、由于甲方提供的提貨/發貨信息有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
任。
3、由于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4、貨物處于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間,由于乙方過失造成甲方貨物損壞、短少或滅失的,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進行賠償。
5、對于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賠證據,積極協助甲方向責任人索賠。
6、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誤,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5、搶劫、盜竊等人為因素造成的。
五、終止協議,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并結清有關費用和交割相關文件。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及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
不成的,雙方均有權訴諸法律。
七、本協議書將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
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
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如有異議,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甲方:______乙方:__
授權代表:__授權代表: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協議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自愿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全權委托乙方代理進口產品及報關,承擔乙方按照其指示或經其同意而進行操作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應在實際進口之前將進口詳細計劃告之乙方,并提供產品的品名、數量、重量、價格、產地、貿易國及HS編碼,以便乙方及時開始準備工作。甲方應保證上述資料完整準確,并做到單貨相符、單單相符、單證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誤或延遲而造成額外費用,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三、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做好通關手續(隨時提供海關所需資料),并提供必要協助。
四、甲方應在每月操作結束后付給乙方進口代理費,代理費按進口合同金額的***%收取,若不足人民幣***元,則按人民幣***元收取。
五、在通關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倉費、法定商檢費、查驗費、保險費、運雜費等(以海關、商檢、船務、運輸公司開據的發票為準),由乙方按實際發生數與甲方結算。
六. 乙方應在甲方貨款到達乙方帳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為甲方做好購、付匯手續,甲方自行支付購付匯手續費。
七、乙方僅承擔代理進口該商品的義務,其權利義務受且僅受本代理協議約束。在代理過程中對于經甲方指示或確認而由乙方以自己名義代為簽定的一系列形式合同,乙方不負任何責任,而由甲方作為委托人承擔。對于甲方與實際進口商等發生的一切爭議,(如產品質量、數量、規格、交貨期等),乙方概不負責。
八、違約責任
如果本協議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的全部或任一條款、或者以其他方式違反本協議,該方應向另一方承擔應履行不能或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所有應此履行不能或違約而造成的間接或偶然損害或損失應排除在外。本協議以及中國合同法規定的、守約方對違約方的`其他任何權利不受影響。
九、不可抗力條款
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協議時,根據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協議一方的責任。
十、文字及效力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兩年。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在雙方友好協商未果時直接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協議及其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積極、友好地協商解決。
十三、附件由雙方在合作過程中達成的其他協議,經雙方確認簽字后即成為本協議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與本協議相同。在中國法律所許可的范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協議和附件項下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對其權利的放棄。其行使單項或部分權利也不得排除對權利將來的行使。
甲方 : 乙方 :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簽署地點: 簽署地點:
代表人: 代表人:
出口代理協議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供港活畜出口業務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根據外經貿部關于《供港澳鮮活冷凍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和要求,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
活大豬、活中豬、活乳豬、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體品種及與海關協調制度對應的商品編碼,以外經貿部定期發布的《出口許可證管理分級發證目錄》為準。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區
香港。
三、代理方式
甲方對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組織經銷。乙方依照香港市場和有關商品的銷售習慣方式,進行統一銷售。
四、數量
甲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外經貿部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旬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組織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應在原定發貨日期前十五天向廣辦說明情況并報請廣辦調整月度配額,同時知會乙方。
乙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度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負責銷售。乙方有責任擴大銷售網絡,加強推銷,掌握合理的售價,擴大銷量。
五、質量
甲方供港活畜的質量規格應符合《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并加強運輸途中的管理,確保損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乙方負責按《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驗收甲方到貨質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豬和活牛的良比評定工作。乙方有責任監督代銷欄及承運商做好到貨的卸收、保養等管理工作,減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殘次損失。
六、結匯
在正常情況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辦法與甲方結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為甲方設立帳戶,每月二十日之前將下月各有關商品結匯價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據結匯價格制定發票,乙方按發票結匯。
(二)乙方制定結匯價格的主要依據是:
1.甲方有關商品當月的市場賣價;
2.甲方有關商品的質規情況;
3.預計下月的賣價;
4.港段的銷售費用;
5.乙方為甲方所設帳戶的盈虧情況。
(三)結匯時間:乙方在收到甲方齊全、正確的單證和發票后。
七、其它
(一)根據到貨商品的質規情況、銷售情況,乙方應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貨的數量、銷售數量、銷售重量、銷售價格、良比率、殘次、死亡等情況并定期(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通報甲方。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個別批次的有關質量、銷售情況。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情況,及時解決出口中存在的質規等問題。
(二)當港段銷售費用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及時修改本協議中原來的`費用標準。
(三)如需調整代理傭金,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乙方及時向甲方通報香港市場的行情及客商對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銷售情況和市場反映。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有關商品的貨源、生產、價格等方面的情況,乙方也可根據需要到貨源地實際考察。
甲乙雙方有義務為對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銷售工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關管理部門(外經貿部貿管司、廣辦)備案。
九、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雙方再協商續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協議1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為了嚴格執行國家藥監部門相關規定,嚴格規范GSP管理,確保藥品物流安全。經過對
乙方的認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制訂以下藥品及醫療器械(以下簡稱藥品)運輸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將藥品在一定期限內送至甲方指定客戶的所在地。
2、乙方應提供道路運輸許可證許可證、提貨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的復印件等,
供甲方備案。
3、乙方應在甲方委托后2小時內,按《出貨確認單》赴甲方倉庫提貨,除自然災害等
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時提貨而為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甲方視情節嚴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應經濟索賠。
4、甲方委托運輸藥品,須提供《出貨確認單》(見附錄樣單一),寫明藥品名稱、規格、
數量、運輸條件、價格及運輸目的地等。甲乙雙方應盡共同檢查藥品外觀的義務,確保甲方托運的藥品外觀包裝完整,無破損、受潮等問題。確認無誤后在甲方的《出貨確認單》上簽字確認所運輸藥品數量及質量。如客戶收貨后提出藥品外包裝受損等問題,視為乙方運輸途中產生的問題,由乙方最終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以所托運貨品的貨值為限,具體計算以甲方提供的藥品價值票據為準。
5、乙方運輸藥品應當使用封閉式貨物運輸工具,且在運輸藥品過程中,運載工具應當
保持密閉。
6、乙方應嚴格按照藥品外包裝箱上圖示方法進行搬運、存儲、運輸,確保藥品安全送
達。要求冷藏保存的,在整個存儲、運輸過程中應保持溫度為2℃至8℃,并避光。運輸裝
卸過程中均不得將藥品置于陽光下暴曬。
7、 乙方需在接貨后 xxxx將藥品安全送達目的地。
9、藥品送達客戶后,乙方應取得有客戶真實有效簽章的'送貨回單,并在送達貨物日起2日內將上述回單的第一聯交回甲方。并及時向甲方反饋客戶意見及問題。
10、運輸過程中由于乙方造成的交通事故、藥品盜搶、遺失等延誤或無法送達,乙方負全責。如出現下列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戰爭、地震、大風、大雪等影響運輸安全的天氣條件等。
11、甲方托運的貨物的運輸價格為:
1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將收貨單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藥品及時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
本項產生的費用另行協商。
13、付款方式:月結。乙方憑每日結算清單和運輸發票向甲方結帳,甲方以現金或匯款
及時付款,最后付款日期不得超過次月5日,不得拖欠。
14、本合同一式兩份,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15、本協議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協議14
協議號:DL-LJ
日 期:
甲方:
地址:
乙方:成都格瑞特進出口貿易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龍泉鎮航天北路118號(610100)
Tel: 028-84808397Fax:028-84808291
E-mail: [email protected]
本協議書由(以下簡稱甲方)及成都格瑞特進出口貿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方式共同簽訂。協議的目的在于搞好并發展甲方產品的出口業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代理出口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公司所經營的。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落實產品定單,負責與外商的技術、商務談判,確定產品的技術標準、價格及交貨日期;若因工廠產品質量問題與外商產生糾紛,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 負責買方的資信調查;
3、 根據外商的技術要求,及時組織產品的生產加工,負責產品的品質、數量、包裝達到國外客戶要求的標準,按時交付出口貨物,組織運輸,并協助乙方完成產品的商檢(如有需要)及出口報關等工作;
4、 對貨物進行仔細全面的品質、規格、性能及數量的檢驗,簽發和提供出口貨物的廠檢證明及其他出口所需要的證明文件;
5、 所供貨物必須由制造商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甲方包裝原因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 負責承擔商檢費、碼頭雜費、報關費、銀行費、保險費用及國內外運費用等。
7、 配合乙方準備用于出口核銷及出口退稅所需的相關資料;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時退稅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8、 如果是不退稅的產品,甲方要自行承擔出口銷售產生的增值稅和其他稅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協助甲方與國外買方進行技術、商務談判,并根據制造商提供的資料,與國外買方簽訂《出口合同》;
2、接受國外客戶的出口信用證或TT付匯并及時通知甲方;
3、協助甲方審核信用證,使相關條款符合貿易要求并符合中國有關的法規或慣例;
4、辦理貨物出口報關手續,包括商檢、運輸等事宜;繕制合格的議付單據并交議付行議付、結匯;
5、乙方在貨物報關出口、交單議付、安全收妥外匯及回收經海關簽章的出口報關單,并收到甲方提供的全套有效單證后(增值稅發票),應立即著手退稅申報工作,整個退稅周期在全套單據收妥后不應超過120天。原則上乙方不墊款,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提前墊款,乙方墊款金額收取3%的資金占用利息;
6、乙方應嚴格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在甲方未允許的情況下向第三方泄露任何關于該產品的事宜,不得與甲方國外客戶開展業務聯系,如違反該協議,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賠償交易金額的30%,并立即停止跟該客人的業務往來;
7、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的港口辦理出口報關手續;
8、外商貨款到達乙方的帳戶之后,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指示,在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或者甲方的供應商支付不超過結匯金額的貨款。若因乙方不及時支付貨款,而導致甲方不能及時組織貨物生產,由此造成的延遲交貨等方面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9、乙方全權代理甲方辦理甲方貨物出口報關手續,并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包括商檢費、碼頭雜費、報關費、銀行費、保險費用及國內外運費用等費用明細,同時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所選擇的報關和國際貨物運輸代理的聯系資料,以供甲方備案;
10、 乙方全權代理甲方辦理甲方貨物出口報關以及國際貨物運輸手續,若因乙方或其指定代理操作錯誤,導致外商不能收到貨物或者收到與甲方所交付的不同的貨物,乙方除了全額賠償甲方出口合同金額之外,需要額外賠償甲方出口合同金額的10%的罰金;
11、 辦理完出口報關手續之后,乙方應在兩周之內向甲方提供外商辦理進口貨物清關手續所需的'所有正本單據。若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單據,而導致外商不能及時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付款條件
雙方同意乙方按如下條款收取代理費:
加以雙方約定,乙方按照外貿合同總額的 %向甲方收取代理費,單筆收取,且單筆代理費不低于 2000元。
貨物價值高于200000.00美元時,可協商代理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能按期交貨從而出現乙方不能按要求結匯的情形時,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2、如因甲方的產品出現技術及質量問題,以及因甲方售后服務、人員培訓等原因,而導致買方拒付的;或因甲方資信審查不嚴,出口代理商履約發貨后,買方有意拒付的,甲方均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3、由以上原因所引起的買方索賠等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而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其他
a)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本協議的有效期為六個月,從協議生效之日算起。到期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自動延長六個月。
c)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d) 本協議經雙方同意并簽署蓋章后生效(該協議所規定的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因甲乙雙方的代表變更而變更)。
甲方:
代表:
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成都格瑞特進出口貿易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工行成都市龍泉驛支行
帳號:4402234009022122418
代表:
簽字:
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協議15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委托方與代理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委托代理出口商品訂立如下協議: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說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委托方提供的貨物數據及時制作出口報關運輸及隨寄需要的發票、裝箱單、貨運委托書、保險單等單據。
2、在自身能力允許的情況下,對需辦理出口配額和許可證等的貨物,在受到委托方委托后應該積極予以辦理各種手續及時取得有關單證,但免除不能及時取得有關單證的責任。
3、貨物若需代理方負責商檢,代理方則應及時認真作好商品的商檢通關工作,以免延誤通關等后續工作的進行。
4、在代理方負責報關運輸的方式下,積極聯絡貨運代理公司進行定倉保險等事務,保證出口貨物安全、及時順利的出口清關,不延誤指定裝船日期,但對貨物的真實性由委托方負責。
5、及時做好貨款在各種方式下的結匯工作,按約定的結算方式同委托方進行結算并規定比例收取代理費。
6、作好貨款的核銷工作,催促委托方在指定的期限內收到外匯貨款,及時收回外匯核銷單及出口報關單,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外匯核銷。
7、若貨物需退稅的,在收到委托方提供的按退稅機關規定的完整的退稅憑證后應及時完成退稅工作,按協議的結算款項同委托方結算。
8、積極協助應由委托方完成的各項其他工作,在外貿上給予能力范圍內的各種支持。
三、委托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與外方及供貨方簽訂的協議內容負責、承擔其法律責任,并承擔不能完成協議的一切后果。
2、按時、按量、按質準備貨物,貨物備妥后及時把規格、數量、質量、包裝、毛凈重等數據告訴代理方,以便代理方及時制作各種單據。
3、對需要出口配額及許可證的貨物,應辦理相關的申請手續,代理方予以協助完成。也可以委托代理方在能力范圍內予以全權辦理。但承擔代理方不能及時取得該些單證的后果。
4、若由委托方負責貨物的商檢、訂倉、保險及海關清關等工作,委托方應同時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各種費用。并保證報關單據上的貨物與實際裝船出口的貨物在品質、規格、數量上的完全一致,負責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
5、應積極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內(出口報關后三個月內)將貨款匯入代理方的指定賬戶,并承擔不能收到外匯貨款和收匯晚于規定期限的一切責任和后果。
6、按協議規定與代理方進行貨款計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費(結算方式單獨列項)。
7、在出口清關后的收回出口外匯核銷單和出口報關單(核銷聯)并交于代理方。
8、對于要出口退稅的業務,委托方必須在出口后_1_個月內保證代理方完成出口核銷。
9、積極協助代理方辦理其他需代理方完成的工作,協調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況。
四、結算約定條款 1、純代理方式:
(1)委托方按貨值的2%支付出口代理費,最低不少于人民幣70元/噸。
(2)委托方同時承擔貨款在結算中所產生的銀行費用和清關費用及運輸費用。
(3)對于外匯折人民幣的匯率按代理方在銀行結匯時提供的結匯匯率為準。
(4)具體資金支付:
A、T/T方式下:代理方在收到外方的外匯貨款后,按匯率折算人民幣后兩個工作日內將該筆貨款扣除代理費后匯入委托方的指定帳戶。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代理方將全套準確有效的單據交到指定的議付銀行后,在外匯貨款進帳后,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后兩個工作日內將其扣除代理費后匯入委托方指定帳戶。代理方交給銀行的單據不管是代理方還是委托方制作的必須通過委托方確認,同時委托方將對由于單據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銀行償付的情況承擔責任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在出口退稅的方式下:
(1)對于外匯折人民幣的匯率按代理方在銀行結匯時銀行提供的結算匯率為準
(2)委托方同時承擔貨款在結算中所產生的銀行費用和清關費用及運輸費用
(3)代理方按照委托方出口貨物價格_____RMB/USD收取代理費;在扣除雙方約定的雜費后(如銀行費用、利息、辦證費等),代理方帳面余額憑委托方開具的等額發票支付給委托方。
(4)代理方支付貨款的.前提條件是必須及時收到委托方開給代理方規定數額的經稅務部門驗證通過的增值稅發票(委托方必須在貨物出運清關后_____天內收回)和在收到國外的外匯貨款之后才能支付給委托方。否則代理方有權拒付該筆貨款。
(5)具體資金支付:
A、T/T方式下:代理方在收到外方的外匯貨款后,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后在符合上述結算條件下在兩個工作日內將貨款支付給委托方。
B、在L/C和托收的方式下,代理方將全套準確有效單據交到指定的議付銀行后,在外匯貨款進帳后,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后兩個工作日內將其扣除代理費后匯入乙方指定帳戶。代理方交給銀行的單據不管是代理方還是委托方制作的必須通過委托方確認,同時委托方將對由于單據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銀行償付的情況承擔責任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3、不管何種結算,若需代理方返還利潤部分的,委托方都必須開具合法的發票后,代理方才能返還利潤部分。
4、但委托方將承擔增值稅票由于存在各種錯誤記錄、未通過退稅部門的驗證及該發票和全套出口報關單未能按規定期限及時交給代理方從而不能進行退稅的責任和后果,同時委托方也必須及時退還代理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匯的那部分金額的貨款。
五、其它約定條款
1、委托方保證出口的貨物是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的合法的貨物,否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
2、代理過程中貨物的質量問題由委托方全權負責,發生質量問題時由委托方全權處理,代理方協助委托方處理各種索賠、賠付等事宜。
3、代理方保證委托方的商業秘密,并保證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委托方的客戶渠道及商業資料,否則將賠償委托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后果。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于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擬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5、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________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6、若產生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或產生了爭議和分歧,都應本著友好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7、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正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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