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委托代理合同模板匯編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xx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本合同簽訂時間: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訂購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采購范圍:乙方委托代理采購范圍為20xx年1月-20xx年12月甲方與國外供應商簽訂合同中的商品。代理采購總信用額度為 萬歐元。
二、貨款、代理費用、資金占用費及相關費用的計算方法:
1、貨款:以乙方向供貨商實際支付采購金額為準;
2、以乙方向供貨方付款之日起計算,單筆支付金額賬期最長不超過80天;
3、資金占用費及支付時間:為乙方向供應商實際支付采購金額的8.5% (按年計算),以乙方向供貨方付款之日,按月計算利息(不足一月按實際占用天數計算),在甲方支付乙方貨款時一并支付。
4、相關費用及支付時間:因代理采購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貨物進口稅費、報關費、提貨費、保險費、運輸費、其他雜費)均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發生相關費用前匯入乙方指定賬戶,如由乙方墊付的,甲方應在乙方墊付后3日內將相關款項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三、支付要求和結算方法: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采購合同要求,在三日內向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支付貨款,進行采購;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支付貨款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購貨合同、采購清單、發票等;
3、甲方應在賬期到期前向乙方支付全額貨款和資金利息;
4、發票開具:乙方每月根據甲方回款情況開具發票(發票金額含代理費用和資金占用費、資金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
四、貨權
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項之前,相應金額的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項之后,貨權自動轉移給甲方。
五、雙方權利義務:
乙方
1、 以乙方的名義與供應商簽訂產品購銷合同,甲方接受該購銷合同所有條款,乙方僅負責接收委托與供應商簽訂產品購銷合同,并按合同約定在乙方給予甲方的信用額度內支付貨款,以及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轉移貨權,其他具體合同履行內容只對甲方負有協助義務,因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造成的后果與乙方無關。
2、在甲方未按協議向乙方付清貨款及其他全部款項之前,乙方保留相應貨物的所有權。
3、因甲方原因致使產品購銷合同或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并享有對貨物的處臵權,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4、甲方自行處理供貨方在品質、價格、運輸、裝卸、倉儲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承擔相應風險。
5、因供應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采取補救措施。如甲方書面要求索賠的,乙方應根據其合同,積極協助甲方對外索賠,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并應在索賠前,依據乙方書面通知將相關費用劃至乙方帳戶。若甲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則甲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并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承擔乙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
6、若甲方發生未償付所欠的款項等違約事項,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中的義務。
甲方
1、保證所委托采購的貨物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規定,并保證所委托采購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否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約定向乙方支付貨款及資金利息,或其它有關費用。
3、甲方自行與供應商商定品種、規格、質量、價格、運輸、裝卸等事宜,乙方根據甲方確定的內容與供應商簽訂產品購銷合同。乙方與供應商簽訂的產品購銷合同,甲方均承擔相應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約定的情形。
4、甲方有義務要求供應商按約供貨,并承擔供貨商遲發、不發、錯發、少發貨物及貨物質量問題、貨物價格變化、貨物交付甲方之前及之后的所有風險,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
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與本合同不符產生的責任后果與乙方無關,同時甲方不得以此拒絕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和資金利息,如同時造成乙方直接、間接損失的,甲方在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后15日內無條件賠償,否則即為甲方違約。
5、對供應商資信負責,承擔因供應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責任。前述供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代理方收取全部貨款和資金利息的權利。
6、若乙方發現甲方或供貨方有以合同形式套用乙方資金或有其他欺騙嫌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全部貨款、資金利息及相關費用,同時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自行承擔合同終止或解除的后果及損失,并與供貨方一起對乙方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違約責任
甲方在賬期到期后未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和資金利息,甲方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逾期金額2%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
委托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重慶市渝北區法院管轄。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2、若本合同或其他合同下甲方有違約行為或應付款項未付,乙方有權將本合同下貨物直接抵扣或處臵或暫停交付,并有權決定本合同是否履行、終止或解除,因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住所地: 住所地: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律師法》及《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為其親屬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等,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擔任(涉嫌罪名)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律師、辯護人。
第二條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事項完結止。委托事項的結案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移送審查起訴、撤銷案件;
2、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移送起訴、不起訴;
3、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
第三條 委托權限
1、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件情況;
2、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3、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為 萬 仟 佰 元正(¥ 元 ),甲方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辦理受托案件在北京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復印費,由甲方選擇如下方式支付:
( )由乙方律師墊支,甲方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在結案當日支付給乙方;
( )甲方以包干形式一次性支付 元作為乙方律師的工作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受托案件在北京市區內發生的交通費、復印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的向乙方律師敘述案件事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的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合理合法;
3、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委派執業律師具體承辦接受委托的案件;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受托案件,盡最大努力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4、乙方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安排律師助理完成輔助工作;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委托事項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師過錯,甲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此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數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并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費的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4、在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以及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支付或拖欠律師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代理事項以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后,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實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用。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按第二條規定完結為止。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北京市博友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代理項目: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珠海市 (即: )全權委托乙方代理出售。該房建筑面積 ㎡,非住宅面積 ㎡。
第二條 委托出售價格: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并附送a、固定裝修 b、家私 c、家電 d、
第三條 房款結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于或低于上述委托價格對外銷售該房屋,但乙方應嚴格按照委托出售價格與甲方結算。
第四條 甲方承諾如下事項
1、保證上述委托房屋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否則甲方須向乙方及承購方承擔造成損失的補償。
2、同意承購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稅費(同意打“√”):a、按國家規定各付 b、買方包稅 c、賣方包稅
4、同意該房屋交割前結清所有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使用費用,并遷出該房戶口,以便承購方入戶。
5、若該房仍在按揭,則自行清償所欠銀行款項。
第五條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業主身份證及產權證明文件原件(指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或發票),并留存復印件。系產權共有人或委托他人還須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屋內無人居住及無財物,須提供該房屋鑰匙。
第六條 委托期限:自簽定合同日起 個月,即至200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內將該房屋售出,則委托期至產權及房屋轉移到承購方完畢止)。
第七條 銷售費用:銷售上述房屋所產生的宣傳廣告費及勞務費,概由乙方負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
第1種:該房未辦產權證只需更名。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電話或信息)三天內為承購方辦理好房屋更名手續; 乙方則在承購方取得更名后的購房合同和房款收據(或發票)后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2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同乙方及承購方將權屬變更資料交予市房地產登 記中心。交件的當日或次日,如果承購方是一次性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40%,余款在取得承購 方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購方是按揭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30% (以銀行批準貸款須 交的首期為準),余款由銀行直接劃入甲方設立的帳號。
第3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但仍在銀行抵押。乙方付給甲方壹萬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將銀行所 欠款項清償,并取得撤消抵押登記后的房地產權證。清償后,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與“第2種”相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及時將房款給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利息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超過15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且乙方須按委托價格的1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若所委托房屋產權有糾紛或甲方變卦以及不按通知時間內來辦理產權過戶更名手續,應承擔相應責任 由此而導致承購方退購,則甲方須無條件返還已收全部款項并支付乙方委托價格的15%的違約金給乙方。 3、承購方承諾購買房屋要求甲方清償銀行貸款后又不購買此房,則甲方已收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 房屋交割:在承購方取得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甲方須將結清了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等使用費用,并已遷出戶口的房屋交給承購方使用。甲方與承購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傭金:該房屋成交后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傭金,為出售價格的2%及高于委托價部分。
第十二條 委托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該房屋為乙方獨家銷售,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與乙方介紹的買家發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托他人銷售,否則,除按上述標準支付傭金外,同時應按出售價的15%支付違約金給乙方,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理 人: 經 辦 人:
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訂立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客戶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托內容:委托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2、審核進口合同并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審核義務,并在進口合同文本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默認。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稅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稅(包括增值稅)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于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受托方的主要義務:
1、談判并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負責進口合同的商務談判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商訂立合同,協助甲方進行進口技術談判,及時將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通知甲方。根據自己的技能和判斷,善意、謹慎履行代理職責。
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審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定,審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稅事宜。
五、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稅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__15_%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并按銀行規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后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托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并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合同法》及《關于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其他約定:
1、在客戶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執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復印件、電話、聯系人傳真至乙方審核備案,并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后,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后,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委托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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