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荒山承包合同匯總六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荒山承包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荒山承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2
發 包 方:村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村委會主任
承 包 方: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董事長
為有效使用荒地,促進 村的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
立本荒山承包經營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承包土地位置、面積及現狀
1.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土地性質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鞏義市小關鎮段河村,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甲乙雙方共同勘查確定的四至邊界為:東至 ,西至 ,南至 路,北至。(雙方勘查確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圖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1.2 雙方確認,本協議項下承包土地面積為畝( 平方米)。本合同生效后,該荒山如經甲、乙雙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總面積發生變化的,承包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不再變更,仍以約定的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為準。
1.3本合同項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現狀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圍內如果存在具有經濟價值的林木、種植物或其他附屬物(地上附屬物),雙方在辦理承包交接手續時應對地上現有附屬物登記造冊,協商補償價格,由乙方將地上附屬物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屬物的實際所有人發放或付清補償款。
1.4甲方承諾和保證其對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有權對上述土地發包。甲方應向乙方提交本合同項下承包土地的權屬證書復印件,在沒有提交權屬證書之前,甲方應先提供可證明其擁有該土地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1.5甲方承諾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權屬爭議及其他任何爭議,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對上述未利用地范圍內沒有權利主張,甲方對上述未利用地擁有獨立的發包權。
第二條 土地承包經營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用途為發展林業經濟、農業經濟,包括各種林木種植、經濟作物種植及養殖。
第三條 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項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計年(年),從20年 月日
起至年 月日止。
3.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承包土地,應在承包期限屆滿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優先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發包給乙方,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條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為 元/年/畝,每年土地承包金數額為元,合同期限內土地承包金總額為元人民幣。甲方承諾承包期限內的土地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保持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
4.2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應當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時應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4.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應向國家(集體和個人)繳納的一切稅收和費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應按照約定數額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遲延支付,每遲延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批準及授權
5.1本合同項下土地發包事項應當事先經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書面決議,由村民代表會議授權村委會主任與乙方簽署本合同,并將本合同報鞏義市小關鎮人民政府批準。(甲方村民代表決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二)
5.2本合同簽署后,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申請鞏義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進行登記并向乙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第六條 承包土地的投資、經營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對承包土地擁有獨立使用權及投資、經營管理權,享有承包經營收益權。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圍內進行種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電、鋪設管線、搭建臨時設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 6.2乙方在對荒山承包期間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甲方對乙方經營虧損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不得以經營虧損為由請求減少或降低承包金數額。同時,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況下,無論甲方盈利狀況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經營獲利為由請求乙方增加或變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證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區域內從事開墾、種植、放牧、取土等行為,不得進行堵路、堵門、停電、設置障礙、設卡收費等一切影響乙方經營的違法活動。承包土地區域內乙方可以進行封閉經營及管理,甲方確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進入承包土地區域,或從事其他妨礙乙方承包經營的活動。
6.4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承包土地周邊相鄰單位、組織和個人之間的關系,排除和解決影響乙方正常承包經營活動中的各類矛盾和糾紛,提供良好的承包經營環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第七條 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7.1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內,乙方有權依法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承包土地流轉,承包土地轉讓或流轉之后,受讓方或接受土地流轉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同等權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承包經營權的期限為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限減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該期限內第三方有權依法自主承包經營。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內,如遇國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項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補償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農作物、建筑物、構筑物等附屬物等補償金歸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權補償金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承包期滿后的處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滿后,如甲方繼續發包本合同項下土地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雙方同意繼續承包的,雙方另行續簽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滿如雙方沒有繼續簽訂承包合同時,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種附屬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屬物等附屬設施,應當按接收資產時的`市場價值給予乙方合理補償,補償款以雙方協商的價格或雙方確定的評估機構做出的評估價值為準。待甲方付清補償款后,乙方將林木、建筑物等附屬設施移交給甲方所有。
第九條 陳述與保證
9.1甲方是本合同項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權人,甲方為簽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權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獲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權。
9.2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設置任何第三人權利,也不存在可能對乙方執行本合同構成障礙的其他任何權利瑕疵,并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維持該等狀態不變。
9.3 在本合同期滿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收回乙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不得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滿后繼續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保障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9.4 甲方保證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確保乙方獨立擁有該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權及其他相關權利和收益權,確保國家和政府對該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屬設施、林木等的一切補償金和優惠政策全部歸乙方享有;并負責協調乙方就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與政府主管部門、土地相鄰方及村民之間的關系。
9.5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管理承包土地;有權依法對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屬設施、林木等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甲方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并為乙方依法行使權利提供一切便利,積極配合乙方辦理一切必要的手續;甲方保證承包土地流轉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與承包方同等的權利。
9.6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約定金額、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證搞好承包土地及周邊的環境保護,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圍內進行有損環境保護的經營活動。
9.8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并協助乙方申請取得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辦理權屬登記證書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如發生下列情形變更的,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的;
(2)甲乙名稱、姓名改變的;
(3)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的;
(4)乙方發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東或繼承人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一經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違反合同約定,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條款對違約金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應履行的義務,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出現任何一項違約行為,應向守約方支付5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則違約方應補足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之間的差額,使守約方獲得充分救濟。如雙方對損失計算存在爭議時,約定損失計算方法為守約方每天損失額為5萬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約定的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經鞏義市小關鎮人民政府批準后生效。
11.4凡與本合同簽訂、履行、解釋等有關的爭議,協議各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并依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11.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準登記部門備案。
(本頁為荒山承包經營合同簽署頁,本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批準機關: (蓋章):
日 期:
年 月 年 月 日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3
出租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系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系電話:
為響應安徽省千萬畝森林增長工程建設號召,更好更快地綠化荒山荒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圍:
本合同所訂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點在埇橋區符離鎮梁套村的西山,小地名為。其四至界限為(見附圖):
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為70年。即xxxx年12月1日起至xxx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將采取出租使用權和經營權的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荒山荒地的流轉給乙方使用和經營。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乙方將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綠化、栽植干雜果、生態(農家樂)旅游等。不改變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設。
四、承包的面積、價格及支付方式:
1、荒山:畝,畝/元。
2、荒坡地:畝,畝/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額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費;每次承包費的交付以乙方提供的收據有甲方收款簽字為準。
五、地面附屬物的處置
1、石榴:株(含大中小);合計元。
2、杏樹:株(含大中小);合計元。
3、雜樹:株(含大中小);合計元。
以上承包范圍內樹木經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共同協商,一次性作價補償后,乙方應一次性付款給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其后的各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所承包范圍內山林應完整的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承包的荒山荒地無權屬爭議,協助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甲方不得無理由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使用及產品占有權、收益權和繼承權以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后所種植的林木的所有權。
4、在承包期內,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與周邊的村民關系及承包期范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承包范圍外的突發事情。
5、甲方應無償提供給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應及時向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林地、林木權屬變更登記,并積極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對其承包范圍內的荒山荒地進行自主經營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無理干涉。甲方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后,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
2、承包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扶持、優惠、補助等合法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并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費。
5、乙方在承包期內除交納所承包費外,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乙方對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權拒絕。
6、承包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需要,可對承包范圍內的路網、供電及灌溉等設施進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設相應的護林用房等護林設施,其費用自理。
7、在承包期內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時,其補償費用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繼續履行本合同,雙方也可平等協商后選擇終止合同。
8、承包期間乙方工程項目及經營過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設備。
9、承包期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經營違法事業和做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合同自行終止。
10、承包期內乙方在施工或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及環境,并保證無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給村民造成損失。如有此事發生,其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1、在承包期間乙方如自動放棄經營,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終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壞不動產;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況下放棄經營,則所租賃地內的資產都歸甲方所有。
12、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約定付款義務,經甲方催繳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當的費用。
14、本合同實施期滿后,甲方愿意繼續出租時,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繼續承包。
1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本合同簽訂后需由當地司法部門蓋章鑒證公證。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者利益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災害、國家征占用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愿要求的。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按時交納承包費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給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4、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處置或轉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設備、設施,但轉租第三方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當面重新簽訂合同,本合同廢除。
5、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合理合法的理由終止本合同,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果出現下列情形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1、承包期間,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非法占有乙方種植植物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承包的荒山荒地,則每延遲一個月應向乙方償付萬元的違約金。
3、乙方如未按照規定時間支付承包費的,每延遲一月,應當向甲方按每畝元償付違約金。
九、合同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均可向林業部門、鄉鎮政府或司法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均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約定并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一起時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公證機關各持一份。
附件:1、承包租賃荒山荒地地形圖
2、甲乙雙方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林權證復印件
3、其他重要證件的復印件(如營業執照等)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公證(鑒證)機關(蓋章):
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4
XXX村民委員會為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 為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鞏固和發展XX村石榴園,增加經濟收入,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甲方將部分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議,特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嚴格履行。
一、甲方將部分荒山承包給乙方,建豬圈搞養殖和種植,其土地所有權及其產權屬甲方集體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生產、銷售權,但沒有買賣權。
二、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法經營,提供技術信息和經濟信息,促使乙方更好地管理好果樹,從而得到更好地經濟效益。
三、承包范圍
北起 南至
東起 西至
四、承包荒山畝數
五、承包年限:自 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為xx年
六、乙方應在承包范圍內的零星荒地和空閑地,補栽石榴樹,經甲方驗收后,確定棵樹 棵從第五年元月一日開始繳納承包金,每年每棵應繳6元,上繳承包金時間,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必須繳清,否則甲方每天按拖欠金額的3%罰乙方違約金 交給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間,交給甲方的.承包金外,國家或上級有關部門收取的稅費等應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承擔。
乙方應保護好承包范圍內的松樹,不準隨意砍伐,沒少一棵對乙方進行 00元以上,xx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止。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簽訂日期:
甲方:XXXXXXXXXXX村委會 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荒山承包合同 篇5
甲方:鮮魚村一社
乙方:鮮魚村一社社員袁澤清
甲方將集體荒山一段,地名燕子巖,其地理位置為:東面是電視臺巖輪與鮮魚村八社分界;西面是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溝兩米以外,兩米以內屬集體;南面是與貴州堰溝分界;北面是滴水巖直上,一直到巖,在滴水巖外面現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歸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進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則集體根據其情況給予罰款。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包期為20年,即從**年三月份起至XX年三月底止。
二、乙方向甲方產納承包費從一九九一年起算,一九九一年交納(50)伍拾元正,一九九二年交(100)壹佰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滿,共交承包費(1850)壹仟捌佰伍拾元。交納時間,訂于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遲(1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誤費10%。
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據自己的意圖進行種植任何經濟林木,甲方無權干涉,從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后,不能再繼續種植莊稼,如有在荒上種植莊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罰八倍,即就是交(100)壹佰元,就交(800)捌佰元歸集體甲方所有。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發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權糾紛可由甲方指明和處理。如發生盜竊,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追查破案,查獲后按規定給以罰款,由乙方負責追收罰款,除賠償乙方所應得以外,全歸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內如本人喪失勞動力或死亡后,可委托他人或自己的兒女同樣承受承包權。
六、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現有在荒山內的糧食種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東樹伍米,其它叁米。
七、乙方承包期滿,乙方可繼續承包,但必須與甲方協商重新簽定合同。20滿后,承包費按有當年產植四、六分層,即四層歸集體,六層歸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負責轉包給別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種植費,但必須有記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歸乙方,五分公以下歸甲方,計費標準按每窩伍角,竹子老的90%歸乙方,保持1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當年產植的百分之十(10%),嫩的全部歸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確伐嫩竹及其它,否則給以罰款當年產值的百分之三十(30%)給甲方,水果按當年產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20%),乙方在承包期滿后,不得進行毀滅性的砍伐和其他行為。
八、乙方在承包期間,甲方要進行集體建設,占用土地,土地費全歸甲方,集體進行建設在半畝以內,不付乙方任何代價,如有大型的建設,青苗費歸乙方所有,還有必須保持好電視臺的輸電線及其電桿,不得對輸電線路的修整進行任何阻攔或敲詐。
九、承包期中,甲方干部如有變換,合同仍然生效,不得變換或更改仍按合同執行。
十、合同簽定,經過鄉、村簽發意見蓋章后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違約付乙方全部種植費。
十一、國家政策的變化和體制改革變化,按政策規定辦理。
監證單位:
合江縣車輞鄉人民政府(公章上簽了:同意按此合同執行)
合江縣車輞鄉鮮魚村村民委員會(公章上簽了:同意按合同執行)
甲方代表:王福州(生產隊長)
乙方代表:袁澤清
公司承包合同范本工程勞務承包合同鋼筋承包合同
荒山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為加快農村生態產業發展,促進農村林地、荒山的綜合開發利用,發揮更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雙贏的`前提下,簽訂以下合同:
一、甲方將本社毛家山周圍林地、荒山約畝發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界址東西南北,由乙方籌建生態農場。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額為每畝300元,承包金實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產有下列權利:
1、綜合利用和開發林地、荒地,對林地、荒地樹、竹擁有所有權,有確伐和新栽種其它林竹等權利。
2、在承包范圍內享有臨時建設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對坡、溝、坎有權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國家對上述承包范圍內容各項補助或扶持資金。
五、甲方(含該社群眾)應支持乙方正常的經營和管理,為其發展提供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和治安環境,甲方負責召開本社社員大會,在同意發包林地荒地意見表上簽字按上指印,將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將承包范圍內的林地、荒地按現時狀況交給甲方(含基礎設施),其它動產屬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繼續承包的權利。
七、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捌萬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和官峰村委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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