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遺產分配協議書四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那么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遺產分配協議書4篇,歡迎大家分享。

遺產分配協議書 篇1
1、遺產分配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系被繼承人子女,被繼承人之妻子已經先于被繼承人去世且無遺囑,現被繼承人除甲、乙雙方外再無其他已知的同一順序財產繼承人,甲、乙雙方針對遺產繼承問題協商一致約定如下:
一、遺產范圍
經甲、乙雙方清查確認,被繼承人遺產范圍如下:
1、現金:XXX元;
2、銀行存款:XXX元;
3、房產:位于XXXXXXX房產一套;
4、其他財產及債務:無
二、遺產分配方案
雙方按照等額繼承的方式平等分配遺產,分配方案如下:
1、遺產中的貨幣資產部分雙方平均分配,貨幣資產總額XXX元,雙方各繼承XXX元。
2、遺產中的房產部分由甲方繼承,甲方作價補償乙方人民幣XXX元。
3、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作價補償后,前述房產歸甲方所有,被繼承人原有的占有、使用、處分、收益權利及房屋拆遷補償時的補償權益完全由甲方享有。乙方對甲方享有房屋權益時所需要辦理的.相關手續隨時予以配合。
4、其他再無爭議,如有未經發現的遺產或債務部分,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原則協商處理。
三、違約責任
1、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分配遺產,如有違反,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造成守約方的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約定協助甲方實現關于房產包括拆遷補償在內的權益,如有怠于協助或另行主張對房屋的其他權利,應當雙倍返還甲方已支付的作價補償款,且不改變甲方對房屋已經擁有的所有權益。
四、其他約定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的規范范圍內進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后以書面形式補充約定。
3、為保證本協議表的意思的真實性,由雙方共同信任的兩位見證方對協議書的簽訂過程及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予以見證。
4、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甲乙雙方與兩位見證方各持一份。
5、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2、遺產分割協議書
被繼承人: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被繼承人于年月日意外身亡,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后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占或企圖侵吞、奪占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二、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利于被繼承人孩子成長原則,照顧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遺產范圍內扣除元作為孩子撫養費用。
三、各繼承人承諾遵守被繼承人遺書中的意思表示,簽署本協議前后均不得違背遺書中所明確的內容。
四、各繼承人確認,依據法律規定,被繼承人名下所有財產系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二分之一屬于被繼承人之妻女士所有;余下的二分之一作為被繼承人遺產進行分割,各繼承人繼承此遺產的四分之一。
五、被繼承人與其妻之夫妻共同財產為:位于北號房屋一套;位于北京市區號房屋一套;股票(被繼承人死亡之日)市值
元;奧迪A6汽車(車牌:)一輛;被繼承人在公司的股權價值;應收債權元。
六、位于被繼承人的房屋歸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償還;位于的房屋歸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償還;被繼承人在公司股權依據遺書歸所有。
七、應收債權元歸所有;位于號房屋歸所有。
八、為了充分發揮財產的利用價值,各繼承人同意,在分割遺產后不再共有遺產或其部分。繼承人折價補償給繼承人、共計人民幣元,作為繼承人、應分得全部遺產份額的差額,支付后,繼承人不再享有繼承被繼承人其他任何財產的權利。
九、被繼承人所負債務元,由繼承人、、共同承擔;為處理被繼承人后事所有開支共計元人民幣,從被繼承人遺產中扣除。
十、本協議在簽署,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或與本協議內容相關的糾紛,由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本協議一式六份,各繼承人執一份,主辦律師執一份,公證機構留存一份。
繼承人:繼承人:繼承人:繼承人:
簽約地點:區號
遺產分配協議書 篇2
被繼承人:王友廉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被繼承人王友廉女士于20xx年5月9日因病身故,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后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占或企圖侵吞、奪占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二、各繼承人在完全自愿的條件下簽署本協議,簽署本協議后均不得違背協議書中所明確的內容。
三、各繼承人自愿協商確認,將被繼承人名下財產位于哈爾濱市道外區街 號房屋進行分割,遺產具體分割如下:
兒子: 分得上述遺產三分之一;
兒子: 分得上述遺產三分之一;
女兒: 分得上述遺產三分之一;
以上所分割方法是在整個房屋及地皮出讓后的所有收入(即現價值總額)下計算分割,不得隱瞞,任何一方不具備購買或擅自出讓的權利,必須由三位繼承人同意后方可進行整個房屋及地皮處理。
四、第三款所述被繼承人財產具體為:
位于哈爾濱市道外區 街 號私產房屋一套;市值人民幣共計 元(大寫)。
五、經各繼承人同意,為方便辦理拆遷貨幣化補償及其他買賣相關事宜,繼承人和繼承人有償放棄第三款所述被繼承人財產。作為應分得相應遺產份額的補償,繼承人: 一次性給予繼承人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和一次性給予繼承人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六、以繼承人和繼承人出具的補償款收條(簽字、印手印)作為憑證,否則視為繼承人給予的貨幣補償沒有履行。
七、如有繼承人單方違背本協議內容,視為其自動放棄繼承權及其他繼承人給予的貨幣補償,剩余繼承人將其放棄部分等份分割繼承。
八、經各繼承人同意,如協議簽署后發生糾紛,以本協議內容作為司法機關析產憑證,本協議在哈爾濱市道外區簽署,由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協議一式五份,繼承人各執一份,證明人各執一份,簽字、印手印之日起生效。
協議人簽字
繼承人:
繼承人:
繼承人:
證明人:
證明人:
簽約地點:哈爾濱市道外區號 簽約時間:年 月日
遺產分配協議書 篇3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被繼承人于年月日因病不治身亡,留下遺產尚未分割,各繼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后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
二、各繼承人在承諾遵守被繼承人生前意思表示的基礎上簽署本協議,并承諾有關本協議的內容不得反悔。
三、各繼承人確認,被繼承人名下的房產系夫妻共同財產,該房產為:位于市區號房屋一套,面積為
四、被繼承人之妻承諾放棄對該房屋被繼承人份額的繼承權,并同意百年之后自己對該房屋的財產份額也由繼承人繼承。
五、被繼承人之子承諾放棄對該房屋被繼承人份額的繼承權。
六、為了充分發揮財產的利用價值,各繼承人同意,在繼承人在世時由其享有對該房屋的.使用權,百年之后由繼承人享有對該套房屋的所有權,同時因該套房屋所產生的權利義務也由一并繼受,與其他繼承人無關。
七、被繼承人的其他遺產或所負債務由各繼承人另行協商,本協議書不予涉及。
八、本協議在市區簽署,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由市區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各繼承人執一份。
十、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繼承人:繼承人:繼承人:
簽約地點:市區號
簽約時間:
遺產分配協議書 篇4
被繼承人: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被繼承人 于 年 月 日去世,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后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占或企圖侵吞、奪占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二、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利于被繼承人孩子 成長原則,照顧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遺產范圍內扣除 元作為孩子撫養費用。
三、各繼承人確認,依據法律規定,被繼承人名下所有財產系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二分之一屬于被繼承人之妻 女士所有;余下的二分之一作為被繼承人遺產進行分割,各繼承人繼承此遺產的四分之
一。
四、被繼承人與其妻 之夫妻共同財產為:位于 房屋一套,房產證號為 ;位于 房屋一套,房產證號為 。
五、位于 被繼承人的房屋歸 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 償還;位于 的房屋歸 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 償還。
六、為了充分發揮財產的利用價值,各繼承人同意,在分割遺產后不再共有遺產或其部分。繼承人 折價補償給繼承人 共計人民幣 元,作為繼承人 應分得全部遺產份額的差額,支付后,繼承人不再享有繼承被繼承人其他任何財產的權利。
七、本協議一式五份,各繼承人執一份,調解人執一份,公證機構留存一份。
繼承人:
繼承人:
繼承人:
繼承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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