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大學生村官考核評價工作,加強大學生村官隊伍管理,大姚縣認真研究制定了大學生村官考核實施細則。
考核細則緊緊圍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從紀律作風、工作實績和民主評議情況等3個方面的內容對大學生村官進行量化打分。從日常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方面認真規范了大學生村官考核程序,考核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同時考核結果與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待遇、續聘解聘、獎勵懲戒、定向考錄、考研加分等密切掛鉤。連續2年考核為優秀的大學生村官,單設名額,參加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的定向考試,吸收部分人員進入公務員隊伍。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享受大學生村官績效考核獎勵資金的150%,稱職的享受績效考核獎勵資金的100%,基本稱職的和不稱職的不享受獎勵資金。聘期內年度考核有1年為基本稱職的,聘期滿后不得再續聘;年度考核為不稱職或連續2年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的,給予解聘。聘期內解聘的大學生村官不得享受大學生村官相關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