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泗洪縣出臺相關政策,明確大學生村官可通過“個人自主申報+鄉鎮黨委推薦”方式申請交流調動。
泗洪縣自2010年開始探索大學生村官聘任期內交流調動工作,2013年確定為既定制度,每年開展1~2次。今年,泗洪縣明確了“2011年前選聘;牽頭領辦創業富民項目不在本人任職村居;工作、生活中存在較大的實際困難;因個人或工作原因,不適宜在原崗位任職”4個可以申請交流調動的條件。縣委組織部根據大學生村官申請理由、鄉鎮黨委推薦建議以及全縣大學生村官配置現狀,在實地調研考察的基礎上,從申請的29名大學生村官中綜合確定18名交流調動人員,其中跨鄉鎮調動12人、鄉鎮內部交流6人。